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常见工程造价争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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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计价表及有关文件有规定但仍常发生争议的
1、工程类别 何时工程类别可以高套一类 土建工程中的高套一类条款主要是考虑是否增加了施工难度和施工成 本。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是否未经核定不能计取基本费:各市规定不一样。 3、材料检验试验费 施工企业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试样的制作、封样和其它为 保证工程质量进行的材料检验试验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4、临时设施费 建筑物沿边起50米以内的围墙、临时道路、水电、管线和塔吊基础 垫层,以及临时生活和生产用房等。
七、招投标过程中的失误
1、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暂列金额、暂定价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 4.4.2 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 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 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08规范) 招标文件为要约邀请,投标文件为要约,中标通知书为承诺。 发包人在清单中列出了暂列金额的价款,但投标人未报价,不能视为 该费用隐含在其他项目费中,应视同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不可竞争费用的报价与文件规定不一致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3、投标书中某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与市场价格差异过大 例:某工程,清单门窗工程量为500m2,投标书中门窗工程量为 450m2 。现招标人计划将该项目指定分包给某门窗制安企业,实际门 窗工程量为500m2。该分包企业要求按500m2的工程量与总包单位结 算。
二、合同条款有歧义
1、文字上的歧义 例: 23.2 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工程量清单与设计施工图纸之间的偏差,政府文件以及宁建价(2004) 240号文规定的不可竞争费用的政策性调整除外。 2、固定价格合同 (1) 根据具体的价款调整条款来确定 (2)工程是否满足工期在一年内,工程总价在500万以内 3、合同条款前后不一致 例:23.2 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确定。 23.3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 工程量按实调整,材料按施 工期间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指导价格调整。 处理原则(1)按具体条款执行 (2)签订补充协议
5、天棚只批腻子不抹灰 6、建筑面积 底楼架空层,阳台 7、垂直运输费 两栋及两栋以上房子共用一台塔吊 工期,系数 8、招标人在清单中未提供某些项目的清单以及对应图纸,要求投标人自 行考虑并报价。 9、招标人提供图纸的非实体项目。
六、在计价文件执行中的特殊情况
例1:某固定总价合同,合同签订材料价格调整方法为:按苏建价 (2008)67号文件《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 执行。 主要建筑材料差价的取定:应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 指导价格为基准,差价为施工期同类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格与合同工 程基准期(招标工程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8天)当月的材料指 导价格的差额。 (1)基准期的材料指导价:6000元/吨 (2)基准期的钢材市场实际成交价:5900元/吨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的钢材市场实际成交价:4950元/吨 (4)施工企业投标文件中钢材报价:4900元/吨 (5)施工期间钢材的平均指导价:4500/吨 发包人要求施工企业承担的钢材差价为6000×5%=300元/吨 投标人只同意承担钢材差价为4900×5%=245元/吨
例2:某招投标工程,合同投标截止日为2008年4月2日,中标人在投标 价中所报人工为37元/工日。 承包人提出:苏建价〔2008〕66号文中规定基准人工工资调整为44 元/工日,而该工程合同的风险中未包括人工工资调整或政策性调整。 要求人工工资调整。 发包人提出:苏建价(2008)66号文印发时间为2008年3月5日,造 价信息网上该信息的发布时间为2008年3月12日。承包人作为有经验 的承包商,应该及时了解有关政策文件。投标人当时所报37元是在44 元标准上有所让利,不同意人工工资调整。
四、关于签证的争议
例1:经建设方同意,门窗价格定为350元/m2。 1、门窗面积的计算规则 (1)施工图示结构尺寸(2)现场测量结构尺寸(3)门窗外框面积 2、价格定性(1)独立费(2)分部分项综合单价(3)成品购入价 (4)甲方指定分包:制定分包价格,可另计配合费。 例2、施工排水累计使用离心泵200台班,单价为95元/台班。 争议:是否已经包含管理费和利润。 例3、签证的有效性:某工程,施工中间造价管理机构调整了人工工资指 导价格,承发包双方以及受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经协商,同意 调整人工工资。由造价咨询机构向承包人出具了同意调整的意见书, 但该意见书没有发包人签字盖章。
造价工程师在招投标阶段的工作任务
工程量
( ) 造 价 工 程 师 在 建 设 单 位 招 标 中 的 工 作
审核招标控制价
单价 经费及价差 各种包干合同和主要 材料指标 招标控制价是否合理 参与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及招 投标的组织管理 精密合理地拟定招标文件条款 择优选择承包商 确定适用于本工程的合同方式 参与招标答疑时尽可能明确今 后工作可能采取的一些造价控 制措施 在询标时明确优惠条件及今后 结算口径,并详细了解投标单位 漏项及明显低于市场价项目的 目的性 参与详细分析各投标单位的投 标书
新《规范》 4.9.1 在工程计价中,对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办法以及相关政策规 定发生争议事项的,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质量争议
4.9.2 发包人以对工程质量有异议,拒绝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已 竣工验收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其质量争议按 该工程保修合同执行,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办理;已竣工未验收 且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工程的质量争议,双方 应就有争议的部分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根据检 测结果确定解决方案,或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决定执行后 办理竣工结算,无争议部分的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办理。
4、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一致时的处理办法(固定总价合同) 两种意见: (1)固定总价合同是针对工程量清单的包干,不应承担工程量清单 与施工图纸间的偏差 (2)固定总价合同要求招标人提供时间让投标人事前对工程量清单 进行复核,及时修正工程量清单中的错误。 处理:原则上除设计变更、发包人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国家政策性调整外,合同价格一般不再调整。
1
编制合理的招标控制价
参与工程承包合同的谈判 合同签订 协助业制定涉及的相关合同条 款、补充协议等
图7-2: 造价工程师在建设单位招标阶段的工作
造价工程师在施工进度款支付中的工作
造价工程师 支付进度款
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支付时间、支付范围、支付方法、 支付程序进行工程款的支付 核对已完工程进度
造价工程师 审核进度款支付
1、合同优先 2、书面证据 3、实事求是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 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 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 的工程量。
可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1、合同法(1999年) 2、建筑法(1997年) 3、《招标投标法》(1999年)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04年) 5、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2008年)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1993年)
常见计价争议的分类及处理方法
来自百度文库
一、合同条款无约定
二、合同条款有歧义
三、定额子目套用 四、关于签证的争议
五、计价表及有关文件有规定但仍常发生争议的
六、在计价文件执行中的特殊情况 七、招投标过程中的失误
一、合同条款无约定
1、水电费用扣除办法 (1)数量:按装表计量 (2)按市场价格扣除 2、 工期提前的奖励 (1)与合同工期相比提前 (2)当没有约定时,一般不计取 3、总承包服务费 发包人拟单独发包的工程,需要总包单位进行配合现场管理或配合 某些工作的,费率标准1或2-3%。《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1)拟分包工程的估算价格 (2)配合内容因具体工程不同,费率也不同
三、定额子目套用 对于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招投标工程,定额只是投 标报价的参考,投标人应根据企业的个别成本竞争报价。
(1)合同中明确约定按某某定额执行时,按定额计价。 (2)定额中未规定调整的,不得应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 工方法和工、料、机等耗用与计价表有出入而调整。 例:砼线条、基坑排水、天棚木龙骨吊筋……
7、《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2001年) 8、《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2004年) 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10、《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的指导意见》(苏建价 【2005】593号) 11、《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 》(苏建价【2008】67号) 12、《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贯彻意见》 (苏建价【2009】40号)
标时考虑。如充盈系数,钢筋接头等。
工程量清单计价
4.1 一般规定 4.2 招标控制价 08 规 范 4.3 投标价 4.4 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 4.5 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 4.6 索赔与现场签证 4.7 工程价款调整 4.8 竣工结算 4.9 工程计价争议处理
4.9 工程计价争议处理
项目 计价依据 争议
控制出现超付工程进度款现象而造成占用建设单位资 金,降低投资效益,甚至出现坏帐损失 控制工程款支付不足或拖欠,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影响施工企业的效益
清单与定额的关系
1、清单以项目实体划分,现行定额以工序划分,定额对应清单项目
的工作内容的一部分。
2、清单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定额不相同。定额数量除以清单数量,
得到清单综合单价中的定额含量。
3、清单综合单价类似于01综合定额。现行土建、装饰、安装、市政
定额从01单位估价表调整而来。
4、清单全国统一,定额各省编制。定额是投标报价的参考。 5、在定额中部分含量量暂定,结算时调整。清单中需要投标人在投
6、工程价款调整 不同合同形式对应的工程价款调整办法不同。 合同形式的分类: (1)固定总价合同(2)固定单价合同 人工工资调整:当合同没有明确规定不调时,可以调整。作为政策 性调整处理。 材料价格调整:当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可以调整,合同双方 分别承担部分差价。参考情势变更原则。 综合单价调整: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0%,且 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增加部分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综合 单价可调整。 措施项目费用调整:按费率计取的,费率不变;以总价形式报价的, 折成费率,费率不变;套用计价表子目的,根据工程量的变化调整。 (3)可调价格合同 (4)按实结算合同 常见争议:赶工措施费、工程按质论价、费用定额中为费率区间 工程量计量按现场实际测量还是施工图示尺寸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 常见计价争议处理
孙 璐
二○一○年三月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
计价争议处理的原则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 常见计价争议处理
可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常见计价争议的分类及处 理方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
清单计价的核心 清单计价的优点:
自主报价、风险共担。
1、竞争性报价。 2、清单工程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统一的报价平台。 4、清单项目的划分按照项目实体,有利于工程价款调整与支付。
4.9.3 发、承包双方发生工程造价合同纠纷时,应通过下列办法解 决: 1.双方协商; 2.提请调解。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调解工程造价问题; 3 按合同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4.9.4在合同纠纷案件处理中,需作工程造价鉴定的,应委托具有相 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进行。
合同纠纷
计价争议处理的原则
5、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办法 (1)承包人退还甲供材料设备价款时,按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给定的 材料价格(含采购保管费)除以1.01后退给发包人(1%作为施工单 位的现场保管费)。 (2)领料量超出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报数量时,超出部分的材料设 备价款由承包人按照市场价格支付给发包人;领料量少于承包人在投 标文件中所报数量时,节余部分的材料设备归承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