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大调解”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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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大调解”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县公安局“大调解”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多措并举抓调解春风化雨书和谐

——XX县公安局“大调解”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近年来,XX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构建平安、和谐、幸福XX”这一主题,认真分析矛盾纠纷形式,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调解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三联两进”及“五进”工作机制,全面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取得初步成效,先后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先进集体、全省公安信访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优秀公安局,在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中,XX连续三年全市第一。

一、健全体系、落实责任,全面推进调解工作。

XX县局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将深入推进“大调解”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工作措施,以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自上而下,举全警之力,集全警之智,“三个着力”不断完善了“大调解”工作体系。

——着力健全组织体系。成立以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李国宏、政委张雄为组长的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将“大调解”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局长、政委靠前抓,从而确立局党委成员包片负责,对分管派出所所辖乡镇大调解工作负主要责任,重点搞好督促、指导、协调落实,进而实行派出所民警包村负责,定期走访、排查辖区内影响社会政治、治安稳定的矛盾纠纷,指导村级调委会工作,抓好源头治理防范。通过多层面搭建调解组织络平台,切实筑牢大调解工作根基,健全了组织指挥体系,搭建起“大调解”工作平台。

——着力健全责任体系。县局将公安行政调解工作作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一是建立健全接待受理、调解责任、刑事案件民事部分和解工作机制、统计上报、案件回访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一系列调解规章制度,规范治安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全面形成靠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格局。二是进一步完善了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的应急反应和管控处置机制,加强了部门联动,提高了调解成功率,做到小纠纷不出村、一般纠纷不出乡镇、疑难纠纷不出县,杜绝重复越级上访,最大限度地防止矛盾激化和事件升级,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三是进一步健全

了考核机制,将大调解工作作为评判各部门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纳入目标管理,实施绩效考核,严格考核问责,使“大调解”工作落到了实处。

——着力健全调解体系。县局始终坚持信息主导调解工作,坚持警务靠前,点面结合,认真做好矛盾预警以及处置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派出所调解室前沿阵地作用,积极主动深入乡镇、村社、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入户走访,收集信息,对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矛盾纠纷、一般治安案件以及民间纠纷、涉法信访苗头进行摸底排查、受理调解。同时,抓好了与人民调解工作的结合,对受理的纠纷部分属人民调解范围,邀请社区、村民委员会参加;对涉及多部门纠纷调解的,启动协作配合调解机制,增加了调解的成功率。二是广泛物建治安信息员,覆盖各乡镇、村社等领域,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第一时间获取一线信息动态,对潜在的不安定因素,超前研究相应的工作措施,超前开展相应的调处工作,确保对涉及影响社会治安、有可能民转刑的不安定矛盾,能够及时启动协作配合机制,合力化解。三是在社会敏感期、特殊时期,实行专项排查。结合各类专项行动,县局对重点违法、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进行整治,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纠纷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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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错并举,强化措施,全面构建和谐社会。

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是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根据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要求提出的具体工作措施。XX县局以“五强”为载体,创新方法,全面推进调解工作,着力构建和谐社会。

一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由派出所每月开展一次通过报警案件受理、治安管理摸排和社区民警深入乡镇、农村、企事业单位及居民居所的入户调查,对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稳定的矛盾纠纷、一般治安案件、民间纠纷及涉法信访苗头进行调查摸排的矛盾纠纷拉式排查;对县域内企业的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城区改造工程、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等纠纷,充分发挥四级调解络的作用,及时做好调处化解工作,有效地保证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

二是强化民警包村调解制度,在派出所推行民警包村调解矛盾纠纷和指导人民解调工作制度,具体落实了54名基层派出所民警“包村”的工作岗位,包村民警负责指导和培训村干部、村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信息报告工作以及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确保了有效地将各种矛盾化解在基层。也完善了“大调解”工作的民警包村调解纠纷机制。

三是强化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派出所每月与乡镇矛盾纠纷联动调处中心、司法所、法庭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过会议通报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总结不同类型矛盾纠纷成功调处的经验和做法、会商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解决办法,对重大疑难纠纷商请法官一起参加调处,建立起了“大调解”工作的联席会议机制。

四是强化案件警情回访制度,110指挥中心定期对警情进行回访,对民警的执法情况进行测评;一线执法部门、各派出所积极做好案件回访工作,对属于“大调解”范畴的,敦促有关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派出所办案民警在调解后,及时回访,了解协议的履行情况,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事端。确立了“大调解”工作的案件回访机制。

五是强化调解人员培训制度,以“四大素质提升工程”、“战训合一、轮值轮训”、岗位练兵等活动为载体,邀请专家、教授进行针对性授课,提升民警的调解水平;定期组织派出所民警、村社、社区调解员集中开展业务培训,邀请司法、法院的同志进行授课;派出所每月召集社区调解主任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对调解业务进行培训,切实提高调解员素质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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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XX年以来,县局共排查矛盾纠纷3773起,成功调解各类纠纷3707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8%,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在今后的工作中,县局将继续深化“大调解”工作,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为构建“平安和谐幸福XX”再谱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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