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档案接收制度
中职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中职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学生档案管理范围包括学生学籍档案、学生成绩档案、学生奖惩档案、学生就业档案等。
2. 学生档案管理对象为我校在籍学生。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学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询、利用等工作。
2. 学院(系)负责学生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学生档案的接收、转出、归档等。
3. 教师和学生本人负责学生档案的填写、修改和补充。
四、档案管理流程1. 学生入学时,由招生部门负责收集学生档案,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毕业证书等。
2. 学生入学后,由学院(系)对学生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并将档案资料录入电子管理系统。
3. 学生在校期间,如需修改档案资料,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系)审核后,由档案管理部门进行修改。
4. 学生毕业或离校时,由档案管理部门对学生档案进行审核、整理,并按照规定转出或销毁。
五、档案保管与安全1. 学生档案实行集中保管,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
2. 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档案霉变、虫蛀。
3.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泄露学生档案内容。
4. 学生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等,应按规定程序办理,确保档案安全。
六、档案利用与查询1. 学生本人、学校教职工及其他有关部门因工作需要,可查阅、复制学生档案。
2. 学生查阅本人档案,需提供有效证件,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3. 查阅、复制学生档案,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七、档案销毁1. 学生毕业或离校后,其档案可按照规定销毁。
2. 销毁档案前,应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档案内容准确无误。
3. 销毁档案时,应采取安全、环保的方式进行。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2023年学校档案管理制度_2
2023年学校档案管理制度2023年学校档案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等学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等学校档案(以下简称高校档案),是指高等学校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生、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高校档案工作是高等学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学校应当加强管理,将之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
第四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档案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档案工作。
国家档案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档案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高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高校档案工作由高等学校校长领导,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批准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二)将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其他工作同步发展;(三)建立健全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高校档案机构,落实人员编制、档案库房、发展档案事业所需设备以及经费;(四)研究决定高校档案工作中的重要奖惩和其他重大问题。
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协助校长负责档案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第六条高校档案机构包括档案馆和综合档案室。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高等学校应当设立档案馆:(一)建校历史在50年以上;(二)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在1万人以上;(三)已集中保管的档案、资料在3万卷(长度300延长米)以上。
未设立档案馆的高等学校应当设立综合档案室。
第七条高校档案机构是保存和提供利用学校档案的专门机构,应当具备符合要求的档案库房和管理设施。
需要特殊条件保管或者利用频繁且具有一定独立性的档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分室单独保管。
分室是高校档案机构的分支机构。
第八条高校档案机构的管理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二)拟订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四)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五)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六)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七)开展学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八)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九)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大学档案工作制度规范
大学档案工作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档案工作,规范档案管理,提高档案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大学档案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安全性的原则,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保密性。
第三条大学档案工作应以服务为宗旨,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提供有效支持,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
第四条学校设立档案馆,负责学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统计等工作。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并接受档案馆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五条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一)学校制定的重要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工作总结、重要决策等文件材料;(二)学校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重要规章制度、工作总结、重要决策等文件材料;(三)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四)学校与其他单位、个人签订的重要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五)学校获得的荣誉、奖励、专利等文件材料;(六)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六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应按照形成时间、类别和密级进行分类;(二)档案应采用统一的编号、装订、封装方式;(三)档案应逐页标注页码,填写页签;(四)档案应编写目录,便于检索;(五)档案应标注密级,确保保密安全。
第七条档案收集和整理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可用性。
对不符合档案质量要求的,应予以退回,要求重新收集和整理。
第三章档案的保管与安全第八条档案馆应具备符合档案保管要求的场所,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尘、防光、防热、防辐射等。
第九条档案馆应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实行档案分级管理,明确档案保管责任人,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条档案馆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档案保管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档案安全。
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学生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生档案是学校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学生服务的重要依据,是学校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应当高度重视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保密、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学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对档案管理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第六条各部门、各班级应当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学生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入学登记表、学籍卡、毕业生登记表等基本信息档案;(二)学习成绩、获奖情况、荣誉证书等学业档案;(三)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体检报告等健康档案;(四)学生资助、奖助学金、助学金等经济档案;(五)学生党团组织关系、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活动档案;(六)学生违纪处分、心理辅导、心理咨询等特殊档案。
第八条学生档案的收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及时性:档案资料收集应当及时,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二)完整性:档案资料收集应当全面,涵盖学生各方面的信息;(三)准确性:档案资料收集应当准确,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可靠。
第九条学生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内容进行分类整理,便于查阅和管理;(二)编目归档: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编目,归档保存;(三)规范命名:对档案资料进行规范命名,方便查阅。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一)档案库房应当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设施;(二)档案资料应当分类存放,定期检查,防止损坏;(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消毒、防霉处理。
档案移交与接收工作制度
档案移交与接收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档案移交与接收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根据《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制订档案移交与接收工作制度。
一、归档时间(一)党政部门和能按自然年度归档的部门在次年六月底以前完成立卷归档工作。
(二)按教学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次学年寒假前完成立卷归档工作。
(三)科研、基建项目和专题性、成套性档案,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后两个月内完成立卷归档工作。
(四)重大活动档案,主要承办单位应当自重大活动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档案馆移交。
二、案卷质量检查与验收为了保证移交进馆案卷的质量,在档案移交前,档案馆督导人员应对拟移交的案卷质量进行检查,其案卷质量必须符合《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规范》的要求;对于不合格的文件材料应提出改正要求,由立卷人改正后再移交。
三、档案移交(一)学校各立卷单位必须按照《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将本部门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分类成卷,经检查合格后按时向档案馆移交。
(二)经档案馆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材料内容较敏感以及涉密档案,可以延期向档案馆移交,凡拟延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的部门,应于每年6月底前向档案馆申报,并由学校档案馆核准是否缓交档案。
(三)移交手续1.编写立卷说明:立卷说明是立卷部门在每年立卷归档工作结束后,对当年的机构、主要职能活动、立卷归档情况和文件材料大体内容的介绍,通常由立卷部门基本情况和立卷归档情况两部分组成。
立卷说明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报送学校档案馆。
2.立卷部门在《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移交档案目录一式三份,在移交部门和移交经办人处分别签字、盖章,与档案实体一同移交档案馆。
3.经学校同意档案自存的单位应在每年年底前向档案馆提交当年新增案卷的档案目录,并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四、档案接收档案馆负责接收全校立卷部门移交的档案。
库房管理员按照移交目录清点档案数量,督导人员负责填写档案移交接收清单;经清点检查无误后,立卷部门档案员、档案馆库房管理员和监督指导人员三方在移交目录和移交接收清单一式三份上分别签字;督导人员和库房管理员应及时进行移交接收登记,并将档案移交接收清单交与技术室进行数据导入,完成档案的移交与接收工作。
档案移交接收工作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加强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移交范围1. 各部门、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
2. 各部门、单位在行政、党务、人事、财务、基建、科研、教育、卫生、环保等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档案移交时间1. 档案形成单位应在档案形成后1年内完成档案的整理、鉴定、编目等工作,并向档案馆移交。
2. 特殊情况,经档案馆同意,可适当延长移交时间。
四、档案移交程序1. 档案形成单位向档案馆提出档案移交申请。
2. 档案馆对移交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档案形成单位进行档案移交。
3. 档案形成单位按照档案馆要求,将档案整理、鉴定、编目等工作完成,并准备好移交档案。
4. 档案馆接收档案,对档案进行验收、登记、归档。
5. 档案馆对移交的档案进行整理、分类、编号、编制目录等工作。
五、档案接收要求1. 档案应完整、准确、安全,无破损、污损、霉变等。
2. 档案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编目,编制目录。
3. 档案移交时,应提供档案目录、档案清单等。
4. 档案移交后,档案馆应妥善保管,确保档案安全。
六、档案接收责任1. 档案馆负责接收、保管、利用档案,确保档案安全。
2. 档案形成单位负责档案的整理、鉴定、编目等工作,确保档案质量。
3. 档案馆与档案形成单位应加强沟通,共同做好档案工作。
七、奖惩措施1. 对档案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档案馆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档案移交、接收制度
档案移交、接收制度
档案移交、接收制度是指在组织或机构中,将相关档案从一个部门或个人转移到另一个部门或个人的规定和过程。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档案移交、接收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 移交准备:移交部门或个人需要对将要移交的档案进行归档、整理和清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同时,移交部门或个人应准备移交清单,详细列出移交的档案内容和数量。
2. 移交通知:移交部门或个人应向接收部门或个人发出移交通知,说明移交的内容、时间和地点。
3. 移交手续:接收部门或个人在移交时需要进行签收手续,包括签署移交清单、对档案进行验收等。
4. 档案移交:移交部门或个人按照移交清单的内容将档案交付给接收部门或个人,确保档案的安全运输。
5. 移交确认:接收部门或个人收到档案后,进行档案的确认,检查移交档案的数量和完整性是否与移交清单一致。
6. 档案存储:接收部门或个人将档案按照规定的方法和位置进行存储,并做好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使用性。
7. 移交记录:移交部门或个人和接收部门或个人应分别做好相应的移交记录,包括移交清单、移交通知、移交确认等,以备将来的查询和审计需要。
档案移交、接收制度的操作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内部的规定,并由专门的人员负责执行和监督。
这样可以确保档案的整理、移交和接收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学校档案移交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档案移交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各部门、各校区之间档案的移交工作。
第三条档案移交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档案移交工作。
(二)完整准确: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保证档案的真实性。
(三)安全保密:加强对档案的保密管理,确保档案安全。
(四)及时高效:提高档案移交工作效率,确保档案及时、准确移交。
第二章移交范围第四条本制度所指档案移交范围包括:(一)文书档案:学校各部门、各校区形成的各类文书档案。
(二)教学档案: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教学档案。
(三)人事档案:学校教职工、学生的人事档案。
(四)财务档案:学校财务活动形成的各类财务档案。
(五)其他应移交的档案。
第三章移交程序第五条档案移交前,应进行以下准备工作:(一)档案整理:对移交的档案进行整理、分类、编号,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档案鉴定:对移交的档案进行鉴定,确定档案的保存期限。
(三)档案清点:对移交的档案进行清点,确保档案数量与目录相符。
第六条档案移交程序:(一)档案移交单位向接收单位提出档案移交申请,并附上档案目录。
(二)接收单位对档案移交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档案移交符合要求。
(三)双方签订档案移交协议,明确档案移交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四)档案移交单位将档案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档案整卷、整册或整盒包装后,由专人负责搬运。
(五)接收单位对移交的档案进行验收,确认档案数量、质量和完整性。
(六)双方在档案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第四章移交要求第七条档案移交单位应确保以下要求:(一)档案整理规范,分类清晰,编号准确。
(二)档案保存期限明确,符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三)档案装订牢固,封面、目录、页码齐全。
(四)档案保密措施到位,确保档案安全。
档案接收、保管、利用、安全及统计制度
档案接收、保管、利用、安全及统计制度一、档案接收制度1. 确定接收范围:档案接收范围主要包括各部门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合同协议等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 签订接收协议:档案接收需与相关部门或单位签订接收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移交档案清单:档案接收时需建立详细的移交档案清单,记录档案的名称、数量、日期等信息,确保档案的准确性。
4. 定期接收档案:各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定期向档案室移交相关档案,确保档案的及时性。
二、档案保管制度1. 建立档案室:建立专门的档案室,为档案提供良好的存储环境,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
2. 定期清理档案: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去除无效、过期、重复的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档案分类管理:根据档案的性质、内容、形式等因素进行分类管理,方便查找和使用。
4. 档案存放要求:档案应存放在防潮、防火、防虫、防鼠、防尘等安全的地方,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三、档案利用制度1. 制定利用规则:制定档案利用规则,规范利用程序和方式,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 提供利用方式:提供多种利用方式,包括原件利用、复印件提供、摘要提供等,满足不同利用者的需求。
3. 审批程序:建立完善的审批程序,确保档案的利用合法合规,防止档案的损坏和丢失。
4. 利用者身份确认:对利用者进行身份确认,防止无关人员获取敏感信息。
四、档案安全制度1. 档案保管安全:通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在保管过程中的安全,防止档案被盗、遗失或损坏。
2. 档案保密制度:建立完善的档案保密制度,对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等重要档案进行加密管理,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
3. 档案销毁安全:对过期、无效或需要销毁的档案进行安全销毁,防止档案信息泄露。
4. 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档案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档案室的安全性。
五、档案统计制度1. 档案数量统计:对档案的数量进行定期统计,了解和掌握档案的总体情况,为后续管理提供参考。
(完整)高校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学生档案管理办法(草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维护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学校学生档案管理服务体系,有效地建立、保护和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保障学生正当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档案是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反映学生个人学习经历、思想品德、专业技能、身体状况、诚信状况、家庭政治及经济状况的个人档案材料。
学生档案是学校考察、培养、教育学生过程中形成的第一手资料,是党和国家选拔录用人才的重要参考依据。
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选拔、录用人才服务的一项常规性基础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专业层次在校大学生。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原则及其职责第四条全体在校大学生档案由学务部档案管理中心集中负责管理。
第五条学生档案管理坚持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规范性原则,实行归口负责和集中管理相结合。
第六条学务部学生档案管理职责:(一)接收、鉴别和整理学生档案材料;(二)办理学生档案的查阅、借阅;(三)办理学生档案的转递,为有关部门提供学生情况;(四)做好学生档案的安全、保密、保管工作;(五)制定和完善学生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学生档案分析统计工作;(六)办理其它有关学生档案事项。
第七条院系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一)教务部、各院系要及时向学务部提交新生数据,以便对学生档案进行接收、核对、编号和保存;(二)各院系及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要求做好新生档案、平时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三)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毕业生档案管理及转递工作。
第三章档案的保管与保护第八条根据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则要求,对于学生档案应严密、科学地保管,严防档案的毁损、失散和泄密。
第九条做好档案室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等工作(一)学生档案要用铁皮档案柜存放,要有防火、防潮、防高温、防盗、防光、防鼠等设施。
学校档案收集归档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在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学校档案收集归档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档案收集要全面、系统,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2.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要真实、准确,反映学校各项工作的真实面貌。
3. 适时性原则:档案收集要及时,确保档案的时效性。
4. 安全性原则:档案保管要安全可靠,防止档案丢失、损坏和泄密。
第二章档案收集第四条学校档案收集范围包括:1. 学校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职责分工等文件;2. 学校发展规划、规章制度、教育教学、科研、财务、基建、设备等文件;3. 学生、教职工名册、学籍、人事、奖惩、考核等文件;4. 教学计划、教案、课件、实验报告、论文、课题研究等教学文件;5. 学生活动、社团、竞赛、表彰等德育文件;6. 学校历史、校庆、重大活动等声像档案;7. 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
第五条档案收集方式:1. 定期收集:各部门、各单位应在每年年底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齐全,报送档案室;2. 随时收集:对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应及时收集归档;3. 征集:对散失在外的珍贵档案,可通过征集方式补充。
第三章档案整理与归档第六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等规定,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2. 档案卷内文件应保持原顺序,不得随意抽换、删除;3. 档案卷内文件应齐全、完整,不得破损、褪色;4. 档案卷内文件应分类清晰,便于检索和利用。
第七条档案归档应遵循以下程序:1. 档案整理完毕后,由档案管理员进行审核;2. 审核合格后,由档案管理员填写档案归档登记表;3. 档案归档登记表经归档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档案室;4. 档案室接收档案后,进行分类、编号、编目等工作;5. 档案归档完毕后,档案室应建立档案目录,方便检索和利用。
大学档案移交、接收制度
大学档案移交、接收制度前言高等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战略,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中一种非常重要的资源和重要的公共服务。
为了保证高等教育的质量,各大学对学生和教职工的档案管理非常重视。
档案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其中的移交和接收环节也是非常关键的一步。
大学档案部门必须全面、准确、及时地完成各个环节的移交和接收工作,以确保档案管理的完整性和透明度。
一、档案移交制度1.1 定义档案移交是指将某个单位产生的档案材料交到另一个单位负责保存的过程。
在大学档案管理工作中,档案移交是非常必要的工作。
1.2 范围档案移交不仅涉及到学生档案管理,还涉及到毕业生档案管理、教职工档案管理、各类组织机构档案管理等。
1.3 流程根据档案管理相应规范和标准,档案移交的具体流程可以概括如下: 1. 档案管理工作主管部门确定移交档案内容及数量时,向接收部门提出移交申请。
2. 接收部门派员组织档案查阅并将查阅结果记录。
3. 移交部门将需要交接的档案文件通过移交单交付给接收部门。
4. 接收部门对移交档案的归档整理等进行审核。
5. 接收部门将审核结果填写至移交单上,并向移交部门签收。
二、档案接收制度2.1 定义档案接收是指接收移交单位交付的档案材料,在接收后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机构,进行档案的审查、登记和管理工作。
2.2 重要性档案接收对于保证学生和员工档案管理的合法和规范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接收过程中,机构必须核实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对接收到的档案材料进行登记报备工作。
2.3 流程根据档案管理相应规范和标准,档案接收的具体流程可以概括如下: 1. 移交部门将档案移交单交由接收部门签收,并据此担负起对移交档案的管理责任。
2. 接收部门认真核对移交档案的数量、内容和页数,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将接收到的档案进行编号、装订、登记和量化、加密等工作。
4. 接收部门对于已接收到的档案材料进行管理和评估,并负责档案的安全保密和保管。
学校合校档案交接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合校档案交接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和保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合校过程中涉及档案资料的交接工作。
三、档案交接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在交接过程中不缺失、不遗漏。
2. 准确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在交接过程中内容准确无误。
3. 保密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档案保密规定,确保档案资料安全。
4. 及时性原则:档案交接工作应在合校过程中及时完成。
四、档案交接程序1. 档案准备(1)学校合校领导小组成立档案整理小组,负责档案的整理、分类、编目等工作。
(2)档案整理小组对合校过程中的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
2. 交接申请(1)档案整理小组向学校合校领导小组提出档案交接申请。
(2)学校合校领导小组审批档案交接申请。
3. 交接手续(1)双方档案管理人员核对档案清单,确保档案资料完整无误。
(2)双方签字确认档案交接手续。
4. 档案移交(1)档案整理小组将档案资料移交给对方档案管理人员。
(2)对方档案管理人员接收档案资料,并签字确认。
5. 档案验收(1)双方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资料进行验收,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
(2)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档案验收。
五、档案交接注意事项1. 严格执行档案交接程序,确保档案资料交接的合法性。
2. 交接过程中,双方档案管理人员应保持良好沟通,确保档案资料交接的顺利进行。
3. 交接完毕后,双方应妥善保管档案资料,确保档案资料安全。
4. 严格遵守国家档案保密规定,严禁泄露档案资料。
六、档案交接责任1. 档案整理小组负责档案的整理、分类、编目等工作,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
2. 学校合校领导小组负责档案交接的审批和监督。
3. 双方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资料的交接、验收和保管。
4. 如发现档案资料缺失、错误等问题,双方应立即采取措施,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合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档案接收征集工作制度内容
档案接收征集工作制度内容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接收征集工作,规范档案管理,保障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接收征集工作是指档案馆对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接收和征集,并对这些文件材料进行整理、保管和利用的活动。
第三条档案馆是档案接收征集工作的主体,应当依法履行档案接收征集职责,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四条档案接收征集工作应当遵循合法、真实、完整、准确、及时、便捷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形成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档案形成、积累和归档的职责,保证档案的质量。
第六条档案馆应当建立档案接收征集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程序、职责、权限和责任。
第七条档案馆应当加强对档案接收征集工作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
第八条档案馆应当加强档案接收征集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社会公众的档案意识和参与档案工作的积极性。
二、档案接收第九条档案馆应当及时接收 forming units 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其他介质档案。
第十条档案馆接收档案时,应当对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安全性进行审查。
第十一条档案馆接收档案时,应当与 forming units 办理交接手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档案馆接收档案时,应当对档案进行登记,建立档案目录和档案保管档案。
第十三条档案馆接收档案时,应当对档案进行科学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利用。
三、档案征集第十四条档案馆可以根据需要对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和其他价值的档案进行征集。
第十五条档案馆可以采取购买、捐赠、代管等方式进行档案征集。
第十六条档案馆进行档案征集时,应当与档案形成者或者持有者签订征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档案馆进行档案征集时,应当对征集的档案进行审查,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安全。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_调档
一、引言学校档案是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重要历史记录,对学校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调档原则1. 遵循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档案调档程序。
2. 确保档案调档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 优先考虑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需要。
4. 严格保护档案的保密性,防止档案信息泄露。
三、档案调档申请1. 申请调档的单位或个人应向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 申请调档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单位或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2)调档原因及用途说明;(3)调档清单,包括档案名称、卷号、件数等信息。
四、档案调档审批1. 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对申请调档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请调档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2. 审核通过后,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档案调档审批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后生效。
3. 档案调档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五、档案调档操作1. 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根据审批表,对申请调档的档案进行整理、核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将整理好的档案进行密封,并填写《档案调档通知单》。
3. 档案调档可通过以下方式:(1)机要邮寄;(2)专人送达;(3)其他合法方式。
4. 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在档案调档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和完整性。
六、档案调档注意事项1. 申请调档的单位或个人应确保调档原因及用途的合法合规。
2. 档案调档过程中,不得私自拆封、复制、泄露档案信息。
3. 档案调档后,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应做好档案接收、归档工作。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中学档案接收制度
中学档案接收制度
是学校管理档案的一个重要规定,旨在确保学生档案的准确、完整、安全地保存和传递。
具体的中学档案接收制度内容如下:
1. 档案接收程序:学校将在学生毕业离校前的一段时间内,通知学生及家长办理档案接收手续,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和提供必要的材料。
2. 档案接收材料:档案接收时,学生及家长需提供学生的个人信息、学籍档案、成绩单、奖惩记录等相关材料。
3. 档案接收记录:学校将在档案接收时做好相应的记录,包括接收日期、接收人员、档案编号等信息,以便于后续管理和查询。
4. 档案管理责任:学校将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管理档案,保证档案的安全、保密和完整性。
5. 档案传递方式:档案可以通过邮寄、快递或亲自领取等方式进行传递,确保档案的及时到达和安全。
6. 档案保管期限:学校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和利于学生查询。
7. 档案查询服务:学校将提供档案查询服务,让学生及家长有权利了解和查阅自己的档案。
中学档案接收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学生的档案信息能够得到妥善保存和管理,有利于学生毕业后的升学、就业等需要。
同时也有助于学校的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整齐。
中学档案接收制度
中学档案接收制度
是指学校在学生毕业或转学的情况下,将学生的档案材料交接给新的学校。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档案接收的程序:学生在离校前,需要将个人档案交给学校档案管理部门。
学校档案管理部门会确认档案的完整性,并和学生一起填写档案交接手续。
2. 档案接收的材料:学生档案包括个人信息、学籍信息、学业成绩、奖惩记录等重要材料。
学校档案管理部门会将这些材料整理好,并封存交给新的学校。
3. 档案接收的时间:学生离校前,需要提前向新学校递交转学或毕业申请。
学校档案管理部门会根据新学校的要求,安排合理的时间将档案交接给新学校。
4. 档案接收的后续工作:新的学校接收档案后,会对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和整理,并在学生入校后妥善保管这些档案。
如果学生再次转学或退学,新学校会同样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档案交接。
中学档案接收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学生的档案能够得到妥善管理和保存,为学生的教育发展提供必要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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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档案制度
学校档案制度(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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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档案接收实施方案
新生档案接收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
新生档案接收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学校管理和新生学习生活有着重要的意义。
通过对新生档案的接收工作,可以及时了解新生的基本情况和学习需求,为学校提供更好的管理服务,同时也可以为新生提供更好的学习和生活保障。
二、目标和要求。
1. 确保新生档案接收工作的准确、规范和高效;2. 确保新生档案信息的安全和保密;3. 为新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三、工作流程。
1. 提前准备,学校相关部门提前准备好接收新生档案所需的各种材料和设备,包括接收档案的场所、接收人员的培训等。
2. 接收登记,新生入学后,由专门的接待人员进行接待登记,核对新生的个人信息和档案材料,并进行详细记录。
3. 安全保密,接收完成后,将新生档案妥善保存,并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保证档案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4. 信息录入,将新生档案信息及时录入学校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 档案归档,对接收完毕的新生档案进行归档整理,建立档案档案库,方便后续查询和管理。
四、工作要点。
1. 接收人员要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接收流程和规定,提高接收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2. 接收场所要保持整洁、安全,确保接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档案信息的录入要准确无误,避免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管理工作的混乱。
4. 档案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档案的保管和管理,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五、工作评估。
1. 对接收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2. 收集新生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接收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六、工作保障。
学校相关部门要给予新生档案接收工作充分的支持和保障,包括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的支持,确保接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和高效完成。
七、总结。
新生档案接收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学校管理和新生学习生活有着重要的意义。
只有做好新生档案接收工作,才能为学校提供更好的管理服务,同时也可以为新生提供更好的学习和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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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接收制度
一、接收范围
1、本单位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具体接收范围按《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和不归档范围》以及其它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接收本单位业务相关的资料。
二、接收时间
1、文书档案:各文书处理部门(科、室、处),将当年的文书材料按归档要求于次年六月底前将案卷整理装订完毕,向档案室移交。
2、会计档案:由会计将当年会计凭证、帐簿、报表按有关规定整理好,装订成卷,自存一年,于第三年上年向档案室移交。
3、资料由各科、室、处将当年与业务有关的资料,分别整理装订成卷,按规定及时向档案室移交。
三、接收要求
凡应向档案室移交的档案资料,都应按有关规定整理好,编制案卷目录,一式二份,办好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