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统计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夯实统计基础工作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夯实统计基础工作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之一,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租赁及维修等活动的经济部门,房地产开发业是房地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进行商品房屋建设和土地开发及经营活动的企业和单位。

房地产开发统计对象是全社会开发、销售商品房屋和土地及其相关经济活动的数量表现,具体体现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单位进行的商品房屋建设和土地开发经营活动。

房地产开发统计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提供基础资料,为国家宏观决策、行业管理和企业发展提供重要参考,为科学研究、国际交流及个人社会经济活动提供服务。

1房地产开发统计随着房地产业的崛起逐步发展回顾过去,我国的房地产业伴随着改革开放经历了几十年的风雨历程。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房地产业焕发蓬勃生机,迎来了加速发展建设的好时机。

199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促进住房商品化和住房建设的发展;199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发展住房金融,促使房地产开发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2003年以后经历快速增长,2008年遭遇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冲击,近几年在中央和地方的全方位调控下,房地产市场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

房地产开发统计是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制定投资领域宏观调控政策、进行行业管理的重要依据,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体制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房地产业迅速崛起,房地产开发统计也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础上建立和发展壮大起来,逐步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专业统计,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2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2.1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充分2.1.1对统计为国民经济服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国民经济统计是以一国国民经济整体为对象的宏观统计,通过一套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表,系统反映一时期国民经济的总体状况和内部关系,进行分析评价,以此为宏观经济管理和经济分析提供数量依据。

房地产交易统计规章制度

房地产交易统计规章制度

房地产交易统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交易统计工作,提高统计质量,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房地产交易统计工作。

第三条房地产交易统计是指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和报告的工作。

包括房屋销售、出租、变更等各类交易活动的统计。

第四条房地产交易统计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确保数据真实性和可比性。

第二章统计数据来源第五条房地产交易数据来源包括政府部门、开发商、中介机构和个人。

第六条政府部门应当及时向统计部门提供相关房地产交易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统计部门报告房地产交易信息,配合做好统计工作。

第八条个人可以通过政府部门、开发商或中介机构报告房地产交易信息,确保数据的完整性。

第九条统计部门应当对收集到的数据加以审核和整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第十条统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房地产交易统计数据,保障信息的公开透明。

第三章统计指标和方法第十一条房地产交易统计指标包括房屋成交量、成交价、销售面积、租赁价格等。

第十二条统计部门应当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和监测需求,设计合理的统计方法和指标体系。

第十三条统计部门应当不断完善统计方法,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第四章统计报告和发布第十四条统计部门应当定期编制房地产交易统计报告,反映市场动态和趋势。

第十五条统计报告应当包括数据分析、趋势预测等内容,为政府决策和市场监督提供参考。

第十六条统计部门应当把房地产交易统计数据及时发布到相关媒体和网站,便于社会公众查阅。

第五章统计监督和保障第十七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八条统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对数据采集和处理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十九条统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规章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城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进行。

第三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应当坚持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第四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应当依法纳税,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不得有逃税行为。

第五条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自律,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

第六条城市房地产开发应当遵循规划,合理布局,注重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质。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第七条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严禁无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

第八条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经过土地使用权审批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后方可开工建设。

第九条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项目计划和建设规划,开展工程建设,确保项目质量和工期。

第十条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购房者公开售房信息,明确房屋价格、户型、面积等重要信息,不得虚假夸大宣传。

第十一条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证购房者按时交付房屋,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第三章房地产经营第十二条城市房地产经营企业应当合法经营,严禁以欺诈、虚假广告等方式误导购房者。

第十三条城市房地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前办理预售许可证,不得擅自开展预售活动。

第十四条城市房地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购房者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购房者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城市房地产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向购房者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售后责任。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应当接受政府监督检查,配合政府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七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应当配合政府进行房地产市场信息统计和分析。

第十八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由有关机构依法给予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有关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房屋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房屋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房屋统计报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和提高房屋统计报表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房屋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负责房屋统计报表管理工作的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

三、工作职责1. 负责统计并定期更新房屋相关的报表数据。

2. 负责审核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负责向管理部门提交经过审核的报表。

4. 负责及时处理报表中出现的问题。

5. 负责保管和归档相关报表文件。

四、工作流程1. 定期收集房屋相关数据。

2. 对数据进行审核和整理。

3. 编制报表并提交给管理部门。

4. 管理部门审核和反馈意见。

5. 整理报表数据并存档。

五、保密条款1. 所有相关信息均属于机密信息,不得外泄。

2. 未经允许,不得将报表数据提供给外部人员。

3. 严格控制报表文件的查阅权限,确保信息安全。

六、制度执行1. 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不得违规操作。

2. 出现问题和疑问时,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和纠正。

七、制度宣传1. 通过会议、培训等形式对本制度进行宣传和解释。

2. 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八、其他事项1. 对于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应及时沟通,做好协调工作。

2. 持续改进和完善本制度,确保其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以上为房屋统计报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各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格遵守,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保证房屋相关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房屋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

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

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统计工作,提高信息准确性和统计效率,制定了以下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

一、报表种类1. 项目立项报表:对于每个新开发项目,立项前需要填写项目立项报表,包括项目名称、地理位置、土地面积、开发规模、项目负责人等信息,以便于统计和管理。

2. 销售情况报表:对于每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在销售阶段需要填写销售情况报表,包括销售单元数量、销售面积、销售金额等信息,以便于评估项目的销售进度和销售业绩。

3. 售后服务报表:在项目交付后,需要填写售后服务报表,包括用户投诉数量、解决情况、用户满意度等信息,以便于评估项目的售后服务质量和持续改进。

二、报表填写要求1. 报表填写必须准确无误,填写人应对所填写的数据进行核实和验证。

2. 报表填写应及时完成,避免过度延迟。

3. 报表填写应写明填写时间和填写人,以便于追溯和责任追究。

三、报表审核1. 报表填写人应将填写的报表提交给项目负责人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项目负责人审查报表后,应及时反馈审批结果,并记录审批意见。

3. 若报表存在错误或疑点,项目负责人应要求填写人进行修改或提供进一步解释。

四、报表存档1. 报表应按照项目和时间顺序进行归档,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易查阅性。

2. 报表存档应保留一定的时间,以备查阅和核对。

3. 定期进行报表归档备份,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五、报表使用1. 报表可用于项目管理、业绩考核、绩效分析等方面,项目团队成员可以依据报表进行工作的评估和统筹。

2. 报表数据可以用于撰写相关报告、汇报材料等,以便于信息传递和沟通。

以上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将有助于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统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准确性,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成功交付。

同时,报表的审核、存档和使用也有助于数据的备份和追溯,为项目的后续管理和改进提供参考依据。

六、报表制度的执行1. 执行人员应充分了解报表制度的要求和流程,明确各类报表的填写内容和填写时限,确保报表准确、及时地提交。

投资(含放房地产)项目纳入统计入库条件

投资(含放房地产)项目纳入统计入库条件

附件5投资(含房地产开发)项目纳入统计入库条件按照国家及省统计局要求,已开工建设的投资(含房地产开发)项目纳入统计,项目业主单位必须按照分级管理审核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经各级统计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纳入统计。

一、总体原则:项目入库审批按照“统一标准、分级审批、随批随入”的原则进行管理。

二、具体要求: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房地产开发项目,二是除房地产开发以外的投资建设项目。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入库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城市建设规划要求,立项审批(备案)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的楼盘或小区工程。

包括住宅、办公楼、商业营业用房和其他房屋建筑物(如中小学教学用房、托儿所、幼儿园、图书馆、体育馆等)。

房地产开发项目要纳入统计,首先必须要具备的一个条件是,从事该项目开发的房地产企业已经通过国家统计局审批纳入我区统计联网直报平台。

换言之,项目申请入库前,该项目所属企业必须已经纳入统计,否则,该项目不能纳入统计。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入库所需材料:自2014年2月份起开展月度“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入库工作,具体要求材料如下:1.填写审核登记表并加盖公司公章;2.填写新开业或新投产单位申报书并加盖公章(限新开业或新投产单位);3.填写基本情况表并加盖公章;4.当地工商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且必须能够证明为本地法人企业;5.当地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6.当地质监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房地产开发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1.审批材料(1)房地产开发项目统计管理审批表(到区统计局领取);(2)项目整体情况、证明文件,包括: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计划总投资、购置土地面积、土地成交价款、土地购置费、房屋建筑面积、住宅套数、主要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房屋用途情况);②项目现场照片;③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④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⑤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⑥项目的整体设计文件;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合同);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实施意见

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实施意见

房地产开发项目统计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提高房地产开发统计数据质量,根据《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法规,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按照“统一标准、分级审批、随批随入”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章项目标准及审批规定三、房地产开发项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城市建设规划要求,立项审批(备案)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的楼盘或小区工程。

包括住宅、办公楼、商业营业用房和其他房屋建筑物(如中小学教学用房、托儿所、幼儿园、图书馆、体育馆等)。

项目划分原则上以《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项目分期开发的,每一期工程作为一个项目填报。

对于联建项目(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联合开发的项目),由获得土地使用权(或主要出资)的企业上报。

项目开工时间一般是指永久性工程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的时间,作为建筑物组成部分的正式打桩也算为开工。

在此以前的准备工作,如工程地质勘察、平整场地、旧有建筑物的拆除、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水、电等工程都不算正式开工。

总体设计内的工程开工之前,用迁移补偿费先进行拆迁还建工程的项目不算正式开工。

四、新增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新增项目是指符合房地产开发项目界定标准,并且所属企业已纳入一套表联网直报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名录库中的项目。

房地产开发项目统计范围包括新开工项目和续建项目。

新开工项目是指初次纳入统计的项目;续建项目是指曾经纳入项目名录库,后因各种原因退出,又重新申请的项目。

所属企业未纳入名录库的,需先申请企业入库,再申请项目入库。

1.审批材料(1)房地产开发项目统计管理审批表(见附表1)。

(2)项目整体情况、证明文件,包括: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计划总投资、购置土地面积、土地成交价款、土地购置费、房屋建筑面积、住宅套数、主要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房屋用途情况);②项目现场照片;③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④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⑤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⑥项目的整体设计文件;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合同);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住建部统计管理制度

住建部统计管理制度

住建部统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统计工作,规范统计管理行为,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全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成立统计管理机构,设立统计管理人员,明确统计工作职责和权限。

三、统计数据采集1. 统计主体范围:包括住房建设、城乡规划、建筑设计等统计主体。

2. 统计数据来源:通过调查、抽样、监测等方式获取相关数据,必须保证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

3. 统计数据报送:统计主体应按规定周期将统计数据及时报送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管理机构。

四、统计数据审核1. 统计数据审核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统计数据审核工作,确保数据符合统计方法和规范要求。

2. 数据审核程序:对报送的数据进行审核,查漏补缺,排除虚假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3. 数据审核结果:对审核通过的数据予以确认,并及时通知相关统计主体。

五、统计数据发布1. 数据发布原则:统计数据一经审核确认,按规定程序发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上,并向社会公开。

2. 数据发布内容:发布的数据应包括数据来源、统计方法、统计结果等相关信息,确保数据公开透明。

3. 数据发布时限:统计数据应按规定时限发布,确保数据及时性和有效性。

六、统计数据保密1. 统计数据保密原则:统计主体的数据属于机密信息,统计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防止泄露、篡改或挪用数据。

2. 统计数据使用:统计数据只能用于统计工作和国家法定用途,禁止非法使用、披露或转让数据。

3. 统计数据存档:统计数据应做好存档工作,保留一定时限后及时销毁,确保数据安全。

七、统计数据监督检查1. 统计数据监督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设立监督检查机构,定期对统计数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监督检查内容:检查统计工作的合规性和数据的真实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责令整改。

统计报表制度

统计报表制度

一、总说明为了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和开发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本制度是统计工作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各基层单位必须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完成统计工作任务。

房地产开发(一)实施范围本市辖区内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种经济类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不包括单纯的房地产管理、代理与经纪的企业或单位。

(二)统计范围包括: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或经营活动的各类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建设公司及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统一开发的统建、代建、拆迁、还建的住宅、厂房、仓库、饭店、宾馆、度假村、写字楼、办公楼等建筑物和配套的服务设施,以及土地开发工程,如道路、给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平整场地等基础设施工程。

非房地产企业实际从事房地产开发或经营活动的也包括在统计范围内。

房地产开发统计还包括企业自身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如自建自用的房屋、设备购置等,但不包括单纯的土地交易活动。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法人单位填报本企业全部活动内容;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产业活动单位只填报与房地产开发或经营活动有关的内容。

(三)调查方法从2006年月报起,房地产开发统计由按“法人注册地统计”调整为“法人经营地在地统计”。

若法人经营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主要经营地为准上报所在区县统计局。

(四)填报方法1.以经过审批的所立项目作为基层填报单位,一个项目填报一套报表。

2.该项目不论是否已正式开工建设,只要有经营活动(包括开发建设前期费用支出、房屋拆迁、七通一平等前期准备活动,商品房开发、销售、出租等经营活动和尚未销售、出租的商品房屋的空置情况),一律填报相应的统计报表。

(五)填报要求1.2005年继续执行月报代年报制度,根据国家统计局2005年年报制度要求,2005年12月月报(即年报)中增加个别指标,具体有:控股情况;银行贷款、个人按揭、集体资本等情况。

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

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

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确保报表的准确性、一致性和时效性。

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是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统计和分析的重要工具,对于政府监管、企业决策和市场预测都具有重要意义。

2. 报表内容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应包含以下内容:2.1 项目信息•项目名称•项目地址•项目开发商•项目类型(住宅、商业、办公等)•项目规模(建筑面积)•项目进度(已完成、在建、规划中)2.2 销售信息•总销售面积•总销售金额•销售情况(按月或按季度统计)•按产品类型划分的销售情况(住宅、商业、办公等)•按销售渠道划分的销售情况(直销、代理、联销等)•按购房人身份划分的销售情况(个人、企业、机构等)2.3 许可证信息•许可证编号•许可证类型(预售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许可证发放日期•许可证有效期•许可证状态2.4 施工信息•施工进度•已完成的工程量•在建工程量•工程质量情况3. 统计周期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的统计周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一般可以按月或按季度进行统计和报告。

4. 数据来源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的数据来源应准确可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来源:•官方数据(如政府发布的数据)•企业内部数据(如财务、销售系统)•外部数据(如市场研究报告、行业协会数据)5. 报表生成和发布5.1 生成方式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生成:•人工填写和计算•数据自动采集和计算•数据分析软件生成5.2 报表格式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可以以电子表格的形式生成,如Microsoft Excel、CSV等,以便后续的数据分析和处理。

5.3 报表发布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发布:•内部发布:向企业内部管理层和相关部门发布•外部发布:向政府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发布•在线发布:将报表发布在企业官方网站或专门的数据平台上,供公众查询和查阅6. 报表保密和安全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中涉及的敏感信息应严格保密,只向需要知情的人员和机构提供。

房地产的统计指标

房地产的统计指标

房地产统计指标【实施时间】2002-03-20【颁布单位】建设部建住房[2002]66号关于印发《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根据建设部“十五”期间统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们制定了《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自编制2001年年报起执行。

《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试行)》主要包括房屋、房屋用地、房屋及居住状况、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地产中介、房屋权属、物业管理及房屋修缮、房屋拆迁、房地产行业学会协会、住房制度改革共十一个部分。

各地在组织2001年年报和2002年定期报表的上报工作时,应将《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试行)》与《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试行)》同时布置。

附件:《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二年三月二十日目录第一章房屋 3一、房屋分类 3二、房屋面积 8第三章房屋用地 10一、房屋用地面积 10二、房屋用地按用途分类 11三、土地管理 12第四章、房屋及居住状况 13一、房屋状况 13二、房屋建设状况 13三、居住状况 14第五章房地产开发 15一、房地产开发经营 15二、基本情况指标 15三、房地产投资完成情况 16四、资金来源 18五、土地购置和开发情况 20六、房屋面积及价值指标 21七、商品房屋销售与出租情况 21八、开发经营情况 22九、其他指标 24第六章房地产交易 25一、房地产交易 25二、房地产交易税费 26第七章房地产中介 27一、房地产中介服务 27二、房地产咨询 28三、房地产价格评估 28四、房地产经纪 28五、住房置业担保 29第八章房屋权属 32一、房屋权属登记 32二、房屋权属登记分类 32三、房屋权属证书 33二、房地产权属档案 33第九章物业管理及房屋修缮 34一、物业管理 34二、房屋修缮 35三、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36 第十章房屋拆迁 37第十一章房地产行业学会、协会 37第十二章住房制度改革 38一、房改及住房保障政策落实情况 38二、住房公积金 40第一章房屋一般指上有屋顶,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御寒保温,供人们在其中工作、生活、学习、娱乐和储藏物资,并具有固定基础,层高一般在2.2米以上的永久性场所。

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

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

..○X 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2010 年统计年报和 2011 年定期报表)大连市统计局制定 2010 年 11 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 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 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大连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一)基层年报表表式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 表)…………………………………………………………………………4 2.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101-2 表)……………………………………………………………………6 3.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财务状况(X103 表)………………………………………………………7 4.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资金和土地情况(X104-1 表)………………………………………………8 5.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X104-2 表)……………………………………………………………9 6.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及待售情况(X105 表)………………………………………………10 (二)基层定期报表表式 1.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资金和土地情况(X202 表) ………………………………………………11 2.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X203 表) ……………………………………………………………………12 3.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及待售情况(X203-1 表) ……………………………………………………13 4.重点房地产企业商品房销售及待售情况(X204 表) …………………………………………………14 四、附录: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15 五、房地产开发统计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一)企业(单位)基本情况指标 ………………………………………………………………………15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指标 ………………………………………………………………………… 28 (三)房地产开发投资、资金来源指标 ………………………………………………………………… 31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及待售面积指标 …………………………………………………………… 34 (五)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指标 ………………………………………………………………………… 35 (六)重点房地产企业指标 ……………………………………………………………………………… 36 (七)补充资料指标 ……………………………………………………………………………………… 37'...一、总 说 明一、为了解全市房地产开发完成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房地产开发投资统计报表制度

房地产开发投资统计报表制度

房地产开发投资统计报表制度(2007年统计年报和2008年定期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制定宁波市北仑区统计局修订2007年12月房地产开发投资统计报表制度一、房地产投资统计的目的为及时、准确、全面、系统地搜集、整理、分析全区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等方面的资料,为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进行宏观决策和调控提供依据,根据省市要求,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房地产统计的范围辖区内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的所有独立核算单位。

三、房地产统计报表表号内容、时间及上报方式1、各单位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统计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和篡改统计资料。

2、房地产开发及经营统计口径以本制度为准。

网上直报同样适用本报表制度,网上报表下载地址:中的“资料下载”栏下。

3、报送的报表样式以本次发放的为准,报送时间以面送或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4、报送地址: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A座B0522室,邮政编码:3158005、联系人:沈忠涛电话:86783387 传真:86783365附件:房地产开发统计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房地产开发统计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指标1.资产总计: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资产按其流动性(即资产的变现能力和支付能力)划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计”项的年末数填列。

2.流动资产合计:指企业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生产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合计”项的年末数填列。

3.年初存货: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各种资产,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等。

“年初存货”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的年初数填列。

房地产开发统计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

房地产开发统计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

房地产开发统计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1.企业(单位)基本情况指标组织机构代码(01)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无论是法人单位还是产业活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均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1)法定代码填写规定已经领取了法定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使用法定代码,不得使用临时代码。

在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也可参照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书上的税务登记号的后九位填写)。

产业活动单位是本部的,如果没有法定代码,使用法人单位法定代码的前8位,第九位校验码填“B”。

(2)临时代码使用规定尚未领到法定代码或不属于法定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一律由各级统计部门从临时码段中赋予代码。

★主要审核要求:(1)所有单位均不能漏填;(2)长度为9;(3)不能含有0-9或A-Z(必须大写)之外的字符。

单位详细名称(02) 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企业的详细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行政、事业单位的详细名称按编制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详细名称按民政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

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并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主要审核要求:(1)所有单位均不能漏填;(2)必须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3)必须使用规范的汉字。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03) 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统计片区管理制度

统计片区管理制度

统计片区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和改善片区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统计片区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了加强对片区统计工作的管理,规范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和分析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 统计片区是指辖区内的一定范围内的统计单位,包括社区、行政区等。

3. 统计片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组建和管理,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组织机构1. 统计片区管理工作由片区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设立统计片区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2. 统计片区管理办公室设立统计片区长和统计片区副长,分工负责。

三、主要职责1. 负责统计片区的统计数据采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2. 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统计政策法规,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 组织片区内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4. 完善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健全数据采集、传输和存储制度。

5. 组织片区内的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6. 组织和协调片区内的统计工作,保障统计工作的正常运行。

四、工作流程1. 制定片区统计工作计划,确定统计目标和任务。

2. 组织调查和勘测工作,采集统计数据。

3. 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比对,生成统计报表。

4. 将统计报表及时报送给上级统计机构和有关单位。

5. 定期对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核实,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工作要求1. 保障数据的传输安全,确保数据的保密性。

2. 加强统计人员的素质培训和职业道德建设。

3. 加强统计数据的规范化管理,遵守统计法规和规定。

4. 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5. 提高统计数据的利用价值,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六、工作考核1. 定期对统计片区的工作进行考核,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

2. 对工作不力或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和追责问责。

七、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具体实施细则由片区统计局另行制定。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由片区统计局负责解释和补充。

房地产核算部规章制度

房地产核算部规章制度

房地产核算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核算部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房地产核算部是负责房地产项目的财务核算和统计工作的部门,其工作任务是对房地产项目的财务情况进行核算分析,为企业预算和经营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第三条房地产核算部应当依法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实事求是,严格保守企业和客户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房地产核算部的工作原则是科学、规范、严谨、高效,不懈追求卓越,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第五条房地产核算部应当注重团队合作,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企业发展。

第六条房地产核算部应当持续学习,提升专业素养,不断提高对房地产行业政策法规和财务理论的了解和掌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房地产核算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核算员若干名。

第八条主任负责房地产核算部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核算员负责具体核算工作。

第九条房地产核算部设有财务、税务、成本、财务分析等工作组及相关子团队。

第十条房地产核算部成立业务部,根据项目情况设立不同业务组,工作组长由主任、副主任或核算员兼任。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房地产核算部的工作职责包括:(一)负责房地产项目的财务核算和报表编制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二)协助财务部门进行财务预算工作,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数据支持;(三)负责对房地产项目的成本、费用等进行监控和控制,提出合理化建议;(四)开展财务分析工作,为企业决策提供分析报告和意见;(五)负责税务申报和税务筹划工作,保证企业遵守税收法规。

第十二条房地产核算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财务和税收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地完成核算工作,确保企业财务的稳健和健康。

第十三条房地产核算部应当主动学习财务和税务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四条房地产核算部的工作流程如下:(一)接收财务数据:房地产核算部应当及时接收相关部门提供的财务数据,包括项目收支、资金流动等信息;(二)核算分析:根据接收到的数据进行财务核算分析,包括成本分析、费用分析、财务比率分析等;(三)报表编制:根据核算分析结果编制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四)报表审核:主任和副主任对编制好的报表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五)报表汇总:将审核通过的报表汇总形成最终报告,向企业领导汇报工作成果。

开发区统计制度介绍-

开发区统计制度介绍-

第四部分
开发区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2、开发区己建成面积
指开发区报告期末实际先成“三通一平”及以上的,可以进行房 屋、建筑物的建设或出售的开发区面积。该指标来源于国土资源管理 部门和住建部门。
相关解释
➢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平整土地 ➢五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通气、通讯、平整土地 ➢七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通邮、通讯、通暖气、通天燃气或 煤气、平整土地
第三部分
开发区统计报表制度介绍 变动说明
根据国家“三新”制度开发园区报表和转型升级考核时 间节点安排,对报表制度进行了较大幅度调整
➢四是在《开发区基本情况年报表》中增加研发机构数、创新服务 机构数、金融服务机构数、工业设计机构数、物流服务机构数、利 润总额等数据。 ➢五是在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利润总额指标中增加其中五上企业 数据。 ➢六是将《开发区基本情况年报表》和《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年报 表》更名为《开发区年度情况一表》和《开发区年度情况二表》。
开发区统计制度介绍
目录
一、开发区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二、开发区统计工作的复杂性 三、开发区统计报表制度介绍 四、开发区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五、开发区统计相关注意事项
第一部分
开发区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一是体现在统计工作的职能上
统计工作是通过正确地完成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及时地提供优质 统计服务和实行全面的统计监督来实现的。统计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 晴雨表、温度计、智囊库。
二是工作的艰辛。仅仅任务的繁重恐怕还不至于让基层统计人感到委屈, 更多的可能是工作的艰辛,不被理解,甚至是各种误解。
摘自原国家统计局马建堂局长《她们纯朴的眼中为什么总是流淌着泪水》
第三部分
开发区统计报表制度介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房地产开发统计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发挥统计在企业经
营管理中的信息、服务职能;
二、实行统计负责人制度。

统计负责人对企业统计工作质量负总责;
三、设立统计机构和岗位,配备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统计人员,建立完善的企业内部统计网络;
四、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向上级统计部门和公司领导提供统计报表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有关的满足统计业务核算需要的各类原始记录,包括项目批文、土地出让合同、规划许可证、项目概算书、开工备案表(开工报告)、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监理报告和工程形象进度情况、预售许可证、竣工备案表、测绘报告、现售(交付使用)备案、销售合同及销售台帐、项目总账明细账及相关发票等,做到真实详细、完整配套、格式规范、统一编号、分级管理;
六、建立健全房地产统计台帐,做到记录及时、准确、完整,并规范管理;
七、保持统计人员稳定,统计人员在调动或离职时必须由能够担当统计职责的人员接替,并做好统计交接;
八、统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统计业务制度,按时参加各种统计会议和培训,掌握统计、会计、计算机应用等必备工作技能;
九、按统计法规定做好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工作;
十、建立统计数据质量自查制度,定期对本单位的数据质量进行自查和抽查发现误差应及时向上级统计部门汇报,按规定进行更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