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本科学生课外研学学分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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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本科生校内课程学分替代申请流程

东南大学本科生校内课程学分替代申请流程

东南大学本科生校内课程学分替代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东南大学本科生校内课程学分替代申请表》
(见下页);
2、学生所在院系教学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教学院长签字,学生所在院系
盖章;
3、开课院系教学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教学院长签字,开课院系盖章;
4、学生将院系审核通过的申请表交所在院系教务助理老师或教务科;
5、教务处经过审核,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反馈学生所在院系;
6、审核通过的通识类选修课程由教务科在教务系统中进行替代,其他课
程由学生所在院系教务助理进行成绩的替代。

东南大学本科生校内课程学分替代申请表
说明:
1、该表格仅适用于东南大学校内课程的替代,不包含国际交流所修校外课程。

2、进行学分替代后,原已修课程不再以任何形式计入学分审核。

东南大学教务处

东南大学教务处

东南大学教务处校机教…2019‟41号关于举办“东南大学第八届金相技能竞赛”的通知各院系、学生会、学生科协:为了促进材料学科实验教学改革,鼓励学生重视实验技能的训练,提高学生对基础实验的兴趣,加强学生科研动手能力的培养,同时为第八届“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选拔优秀学生代表东南大学参赛,学校决定举办“东南大学第八届金相技能竞赛”(竞赛章程见附件)。

报名时间:2019年3月29日~2019年4月12日—1—报名网址:教务处—办事平台—学生学科竞赛管理系统附件:“第八届金相技能竞赛”章程东南大学教务处东南大学金相技能竞赛组委会2019年3月27日(主动公开)—2—附件东南大学第八届金相技能竞赛章程一、竞赛目的微观组织分析是进行材料研究的重要手段之一,金相样品制备是组织分析的前提和基础,是进行材料研究的重要基本技术。

进行金相技能竞赛可以激发学生学习钻研科学实验理论和技术的热情,鼓励学生重视实验技能的训练,促进学生对基础实验的兴趣和动手能力的培养,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的科研动手能力和竞争意识。

二、参赛对象竞赛面向全校各院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等院系学生为主,欢迎其他院系学生参加。

三、竞赛内容和方式竞赛统一选用金属材料,参赛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样品的粗磨、细磨、抛光、浸蚀、金相观察全过程。

选手的最终成绩由进行金相制备的操作技能和制备的金相样品质量决定。

四、竞赛的组织管理竞赛由教务处主办,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承办,设立竞赛组委会(名单见后),负责竞赛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9年3月29日—2019年4月12日报名方式:教务在线——课外研学——学科竞赛管理系统报名后经竞赛组委会审核通过,可以获得参赛资格。

—3—六、培训、竞赛时间和地点培训时间:2019年4月13日~4月25日,其中4月13日集中培训。

竞赛时间:2019年4月27日竞赛地点:九龙湖校区材料楼B楼三楼七、奖励办法竞赛设立一等奖3%、二等奖6%、三等奖9%,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

东南大学SRTP相关信息

东南大学SRTP相关信息

课外研学学分基本情况:<2分2≤n<33≤n<44≤n<66≤n不及格及格中等良好优秀东南大学2003年开始在教学计划中规定每个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课外研学活动并取得2个学分才可毕业。

该项工作已实施10年。

毕业必须获得2个课外研学学分而保研一般是不计算或仅部分计算听讲座得来的课外研学学分获得课外研学学分的方法一般有四种1.SRTP项目2.学科竞赛3.课外研学讲座4.论文发表和专利申请因此四年级的上学期11月对毕业生进行第一次学分预警,要求每个毕业生均达到学校规定的2个学分。

考虑到个别同学在四上不能完成2个学分,四下学期在3、4、5月份还将进行3次预警;*拿到6分及以上将获得证书证明优秀一)SRTP项目目前已有院系级、校级、基于教师科研的SRTP、省级、国家级等五个级别。

1.基本流程项目申报-任务书填写-阶段性检查-解题验收2.管理过程——申报立项时间节点校级、院系级SRTP项目:每年的11月份申报下一年度项目,学期结束前立项发文;省级、国家级SRTP项目:之前申报的校级、院系级SRTP项目于第二年的3-4月份进阶段性检查,成绩良好及以上的项目于5月上旬自愿原则申报省级、国家级SRTP项目;基于教师科研的SRTP项目:在1月-9月期间由教师申报项目指南,10月学校组织专家对指南进行评审并发布。

学生根据发布的项目指南于11月独立申报,该种类型项目的实施时间规定为一年。

2-#管理过程——任务书填写在项目立项通知发布的10日之内,根据立项评审专家的意见修改项目申请书,并填写项目任务书。

在任务书中确认项目成果形式、项目进度安排,并分配项目经费使用预算。

3.管理过程——阶段性检查时间节点阶段性检查在每年的4月、10月各进行一次。

校级、院系级、基于教师科研的、省级、国家级SRTP项目的阶段性检查由各院系组织。

只有参加过阶段性检查的项目才能够参加项目的结题验收。

4.管理过程——结题验收时间节点项目参加结题验收时必须提交任务书中规定的各项成果。

2024年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2篇)

2024年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2篇)

2024年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____年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动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国高校本科教育阶段的学生。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包括学分要求、学分类型、实践内容、评价办法、学分认定等内容。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制度和管理机制,确保学分认定的公正、科学和有效性。

第五条学校应加强对师生课外创新实践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学生和教师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第二章学分要求第六条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课外创新实践学分是学生获取学位所必需的。

第七条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课外创新实践学分数应根据学校特色、学科特点和教育目标确定,但不得超过学生获取学位所需总学分的30%。

第八条学校应根据实践项目的难易程度和学生参与实践的时间长短,合理确定每个实践项目的学分。

第三章学分类型第九条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可分为以下几类:(一)学术科研类:包括学术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参与学术会议等。

(二)社会实践类:包括社会服务项目、参与公益活动、参与社会调查研究等。

(三)创业类:包括创业实践项目、参与商业竞赛、创业培训等。

(四)文化艺术类:包括艺术创作、参与文艺演出、文化交流等。

(五)体育健身类:包括参与体育赛事、健身活动、运动训练等。

第四章实践内容第十条学校应开设丰富多样的实践项目,满足学生多样化的课外创新实践需求。

第十一条学校应鼓励学生参与实际项目,注重实际操作和应用能力的培养。

第十二条学校应加强社会实践和创业教育的培训,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创业能力。

第五章评价办法第十三条学校应根据实践内容和实践项目要求,制定评价办法,确保评价结果准确、公正。

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评价专家库,由专家对学生的实践成果进行评价。

第十五条学校应鼓励学生进行自我评价,提供学术和专业指导,帮助学生提高实践能力和成果质量。

东南大学SRTP项目及课外研学作品结题验收注意事项(精)

东南大学SRTP项目及课外研学作品结题验收注意事项(精)

东南大学SRTP项目及课外研学作品结题验收注意事项一.学生答辩前应交齐的材料:1.校SRTP项目的同学须交材料:(1)学生填写并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的结题验收表(结题验收表从交通学院网站信息公告栏下载,为附件一验收表);(2)SRTP项目认定书所确定的各项成果材料;电子文档(除上网提交外,还须交院里一份)包括所有成果的书面材料一份,必须装订成一本(装订要求见交通学院模板试样)1000字左右成果简介一式三份(不在装订本里)SRTP展板(项目名、简介、图片、项目成员、指导老师);(展板从交通学院网站信息公告栏下载)(3)项目组每个成员的联系方式。

2.院SRTP项目的学生须交材料:(1)学生填写并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的结题验收表(结题验收表从交通学院网站信息公告栏下载,为附件一验收表);(2)SRTP项目认定书所确定的各项成果材料;电子文档(交院里一份)包括所有成果的书面材料一份,必须装订成一本(装订要求同毕业设计论文)1000字左右成果简介一式三份(不在装订本里)SRTP展板(项目名、简介、图片、项目成员、指导老师);(展板从交通学院网站信息公告栏下载)(3)项目组每个成员的联系方式。

3.课外研学作品同学须交材料:(1)学生填写并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的结题验收表(结题验收表从交通学院网站信息公告栏下载,为附件三验收表);(2)课外研学作品所确定的各项成果材料(其中必须有文献资料综述和心得体会)电子文档(交院里一份)包括所有成果的书面材料一份,必须装订成一本(装订要求同毕业设计论文)1000字左右成果简介一式三份(不在装订本里)课外研学作品展板参照SRTP展板。

(3)项目组每个成员的联系方式。

二.提交材料1.九龙湖校区二、三年级的同学11月25日下午1:00~4:00在大学生活动中心304室交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

2.四牌楼校区四年级同学于11月24日下午1:00~4:00在交通学院五楼519室交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

东南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及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东南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及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东南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及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一、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1.为了保证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切实达到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使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目的,确保创新实践学分的真实价值,特制定本办法。

2.中期检查以项目认定书为主要依据,,由院系SRTP指导小组负责实施。

半年期的项目在立项后的第三个月进行,一年期的项目在立项后的第六个月进行。

中期检查表见(附件一),汇总表见(附件二),院系将汇总表交教务处备案3.项目结题验收,以院系为单位统一组织,由学校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和院系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联合组成验收组负责验收。

4.验收项目过多的情况下可分组进行,以 10个左右项目为一个验收组,每组由三位专家(学校委派一位,院系委派二位)和一位工作人员组成。

5.验收前,院系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秘书须收齐:①学生填写并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的结题验收表;②项目认定书所确认的各项成果材料;6.验收时项目组成员须全部到场,由一位同学用PPT作现场汇报,项目组其余成员面对验收组老师就座,便于回答老师的提问,介绍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专家提问一般不超过5分钟。

欢迎项目指导教师出席项目验收会。

7.所有项目答辩完毕后,验收小组须当即进行评议,给出成绩和总学分并在“结题验收表”上签字确认。

评定标准依据“《东南大学本科学生课外研学学分认定办法》”,优秀项目比例一般不超过20%;良好一般不超过30%。

8.验收结束后,院系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秘书,依据“结题验收表”进入:“东南大学课外研学学分登陆系统”进行学分登记,并将“结题验收表”以及成果材料(电子文档)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存档,电子展板的尺寸为:90cm*120cm,内容包括:项目简介、创新点、项目完成人照片、成果是实物应附实物照片,试验研究类应附项目研究现场照片。

9.半年期项目应在当年12月底前完成结题验收,一年期项目应在次年的5 月底前完成结题验收。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范本(4篇)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范本(4篇)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范本第八条学校和院(系)组织的课外创新实践活动,按课程进行管理,由承办单位制定活动大纲或管理办法,并指定项目负责教师。

在公布活动结果或成绩后两周内,由学生所在院(系)按相应课外创新实践学分标准审核认定后登记学分,一般在每年的____月份和____月份认定并登记。

第九条学生自行开展的课外创新实践活动,达到学分认定标准的,由学生本人在获得相关证明材料____个月(寒、暑假除外)内,向所在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院(系)在学生提出申请的当个学期,根据学校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标准审核认定后登记学分,并做好证明材料的存档工作。

第十条同类、同项但不同级别的多次活动和奖励,获得的学分不累加,按最高学分记____次。

第十一条学生取得的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记入学生课外创新实践环节成绩栏,超过6学分的部分可以记载,但不可能冲抵课程和其它环节学分。

第十二条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纳入学生成绩管理子系统,各院(系)每学期都必须将“课外创新实践”环节加入到教务管理系统“开课计划”中,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后,由成绩管理人员按学分认定学期和认定学分数记入创新实践环节。

课外创新学分,成绩均记为良好。

第十三条学生在课外创新实践活动,定期了解、追踪自己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和获得情况,如有错漏,应及时报告或查问,追溯期以一年为限。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细则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从我校____级本科学生开始实施,原《仲恺农业技术学院关于课外创新学分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废止。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范本(二)第八条学校和院(系)组织的课外创新实践活动,按课程进行管理。

由主办单位制定活动大纲或管理办法,指定负责教师,在公布活动结果或成绩后两周内,由学生所在院(系)按相应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标准审核认定后登记学分。

第九条学生自行开展的课外创新实践活动,达到学校或院(系)认可的学分标准,由学生本人在获得相关证明材料____个月(寒、暑假除外)内向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学生所在院(系)原则上应在学生提出申请的当学期,根据学校或院(系)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标准审核认定后登记创新实践学分,并做好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证明材料的存档工作。

东南大学吴健雄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东南大学吴健雄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东南大学吴健雄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各单位、各学生班级: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吴健雄学院学生锐意进取、积极科研、勇担责任的“健雄人”精神,体现我院优秀人才培养的引导方向,我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东南大学学生奖励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细则适用于吴健雄学院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以下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教育基金会奖学金(含校友奖学金和各类社会奖学金)。

第三条各类奖励的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评定条件第四条国家奖学金:依据《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评定。

第五条校长奖学金:依据《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评定。

第六条申请教育基金会奖学金(含校友奖学金和各类社会奖学金)的同学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二)遵纪守法,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警告及以上的纪律处分,上一学年无通报批评;—1—(三)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奋发向上,严谨踏实,勇于创新。

无因态度不端而造成的各项不良记录;上一学年必修课程首修成绩合格,且学年绩点达到3.0及以上,奖学金评定时无不及格课程;积极参加与自己学科相关的科研及竞赛活动,导师评价良好;(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自觉维护集体利益,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对于积极承担学生工作且业绩突出的同学,在满足各项评优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五)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以身作则,在集体中起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当年行为规范综合素质考评等级达到良好及以上;(六)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七)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讲究卫生,有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宿舍卫生成绩达到《大学生手册》关于评优评奖所要求的卫生成绩。

第三章评定原则第七条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教育基金会奖学金(含校友奖学金和各类社会奖学金)中:(一)金额高于5000元(含5000元)的奖学金为高额奖学金;(二)金额高于2000元低于5000元的奖学金为中额奖学金;(三)金额低于2000元(含2000元)的奖学金为低额奖学金。

东南大学本科学生课外研学学分认定办法-附件

东南大学本科学生课外研学学分认定办法-附件

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院系名称(立项负责人所在院系)项目编号2、承担工作量大小由学生负责人与参加者根据每人实际承担工作量的大小填写,经指导教师审核(作为指导教师意见的一部分填写在第五栏中)。

3、项目总学分数按照《东南大学本科学生课外研学学分认定办法》第五条确定。

4、在对多人合作项目的学分进行分配时可保留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作四舍五入处理。

附件二东南大学《基于教师科研的SRTP》项目结题验收表院系名称(立项负责人所在院系)项目编号2、承担工作量大小由学生负责人与参加者根据每人实际承担工作量的大小填写,经指导教师审核(作为指导教师意见的一部分填写在第五栏中)。

3、项目总学分数按照《东南大学本科学生课外研学学分认定办法》第五条确定。

4、在对多人合作项目的学分进行分配时可保留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作四舍五入处理。

附件三:东南大学SRTP项目结题验收表院(系)名称(立项负责人所在院系)项目编号注:1、表头及第一、二、三、四项由学生负责人填写。

2、承担工作量大小由学生负责人与参加者根据每人实际承担工作量的大小填写,经指导教师审核(作为指导教师意见的一部分填写在第五栏中)。

3、项目总学分数按照《东南大学本科学生课外研学学分认定办法》第五条确定。

4、在对多人合作项目的学分进行分配时可保留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作四舍五入处理。

5、第六项“课外研学”小组秘书应参照第四项,对项目成果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附件四:东南大学本科生课外研学作品验收表注:1、表头及第一、二、三、四、五项由项目负责人填写。

2、承担工作量由项目负责人与协作完成人根据每人实际承担工作量的大小填写。

3、在对多人合作项目的学分进行分配时可保留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作四舍五入处理。

东南大学本科生发表论文学分分值认定表注:1、第一、二、三、四项由第一作者填写,第五、六项由院(系)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秘书填写。

东南大学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

东南大学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

东南大学2012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
门类:专业代码:授予学位:
学制:制定日期:
一. 培养目标
二. 基本要求
三. 毕业生应具有的知识、能力、素质
四. 主干学科与相近专业
五. 主要课程
六. 主要实践环节
七. 双语教学课程
八. 全英文教学课程
九 .研究型课程
十. 毕业学分要求及学士学位学分绩点要求
参照东南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例,修满本专业最低计划学分要求150,即可毕业。

同时,外语达到东南大学外语学习标准、平均学分绩点≥者,可获得学士学位。

十一. 各类课程学分与学时分配
十二. 教学安排指导表
注:按学季开设课程用“∕”区分,即:秋∕冬,春∕夏。

无“/”表明按学期开设课程。

指导性教学计划(课外学分安排)
双学位教学计划
注:在完成第一学位学业的基础上,完成第二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可以获得由学校
颁发的第二专业证书;学分绩点达到学位授予条件且第一专业与第二专业属于不同学科门类,可以获得由学校颁发第二荣誉学位。

辅修专业教学计划
注:学生按照本辅修专业教学计划修满学分可以获得辅修专业证书。

学程安排示范指导
第一学年第 1 短学期: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第二学年第 2 短学期:
第三学期:
第四学期:
第三学年第 3 短学期
第五学期:
第六学期:
第四学年第 4 短学期:
第七学期:
第八学期:。

教务处关于课外研学学分认定的规定

教务处关于课外研学学分认定的规定

附件3:
关于通过研讨班(Seminar)课程取得
课外研学学分的考核办法(试行)
为通过师生互动和研究讨论培养学生主动思考、探索的习惯,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学校为部分优秀学生开设了研讨班(Seminar)课程,学生可以选择取得任选课的学分或课外研学学分。

学生申请获取课外研学学分,需完成课程规定的任务,并提交具有一定水平的研究论文或其他研究成果,视其论文或成果的情况可取得0.5-1个课外研学学分。

但通过本课程与听科技、学术报告所取得的课外研学学分累计最多记1分。

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每个学生有独立的研究方向,书写文献综述或调研报告,论文(或报告),总字数不少于1万字。

2)、填写《Seminar课程课外研学学分认定书》,其中第六、七栏由任课教师填写。

3)、向任课教师提交《Seminar课程课外研学学分认定书》、论文及文献资料综述或调研报告。

4)、任课教师根据学生论文成绩结合平时课堂研讨情况给出课外研学学分。

Seminar课程课外研学学分认定书
注:1、表头及第一至五项由学生填写,第六、七项由任课教师填写;
2、学生将研学材料(文献综述或调研报告、论文)与本表格一并提交任课教师。

课外科技活动学分认定办法(新)

课外科技活动学分认定办法(新)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培养计划课外实践类《创新实践》课程成绩评定办法根据《中国计量学院关于加强本科实践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量院[2011] 65号)“实践教学活动各环节学分认定标准”,结合我院实际,在2008年起我院实施的《学生课外科技活动模块学分管理细则》基础上,制定学生培养计划当中的课外实践类的“创新实践”课程成绩评定办法。

一、创新实践课程成绩的构成学生在校期间应完成专业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外实践类《创新实践》课程,课程成绩由学生参与科研实践、学科竞赛、学术论文、专利、创新性实验等相关教学环节获得。

具体成绩评定办法如下:教学环节学分得分说明(积分)科研实践0.5-3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计3分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计2分校科技创新活动计划计1分校学生科研计划项目计1分;院创新实践项目计0.5分。

经学院认定的实践调研项目计0.5分。

注:项目获得立项计50%的学分,项目验收完成后计另外的50%,中途无故放弃的不得分,并扣除惩罚性学分10%。

学科竞赛0.1-3学科竞赛一览表请见附件1各类学科竞赛对应评分标准请见附件2。

学术论文0.5-3三大检索及一级期刊论文计3分;在核心期刊论文计2分;在其它公开发行期刊论文计1分;在学校认定的校内学生学术刊物论文计0.5分。

注:学术论文须学生以第一作者,中国计量学院为署名单位。

专利1-3发明专利被批准计3分;新型实用专利被批准计2分;专利被受理计1分。

注:专利须学生以第一作者申请。

创新性实验1.0在开放实验室进行的开放实验项目。

注:创新实验须经教务处审批立项并结题。

技能证书0.5每获一种技能证书获0.5学分。

注.需与所学专业相关,并经学院认可。

(参加附件3)二、认定程序1.成绩评定时间:每学期开学初对上一学期的课外实践类《创新实践》课程成绩进行评定,与综合测评工作同时进行;2.成绩评定流程:1)学工办提供上一学期各项竞赛获奖资料,科技部负责统一登记;2)初始汇总表下发班级,学生本人确认,并提交学院统一汇总之外的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3)学生会科技部进行二次登记并确认;4)学工办进行审核;5)成绩录入;6)有关资料交学院档案室存档。

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暂行)为适应我校深化学分制改革的需要,参照国家教育部及《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我校07级以后(含07级)的在籍全日制本科生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

第二条缴费标准与办法1、实行学分制收费后,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分两部分计收。

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一般专业每学年1600元,艺术类专业3800 元,软件学院三、四年13000元/每年。

课程学分学费按80元/学分收取。

2、学分制收费方式采用预收结算制方式。

预收结算制是指学生在每学年开学初按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缴一学年学费,在该学年结束时根据该生的专业学费和实际所修课程学分学费的总额按实结算,如超过预收部分的,不足部分在下一学年缴纳预缴学费时一并收取;未到预收额的,结转下一学年抵冲预缴学费。

3、学生在自己所修专业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之外加修、跨专业选修、辅修的,按所修课程规定的学分计收学分学费。

4、经本人申请,所在专业学院和教务处审批同意获得课程免修者,带有实验、实践环节的课程可按该课程规定的学分学费标准缴纳1/3的学分学费,其它课程不收学分学费。

5、学生在校就读期间转专业,如转入专业的注册费与原专业不一致,学校按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标准计收全年的专业学费,同时,学生还须按转入专业的毕业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并按转入专业的学分收费标准缴纳学分学费。

6、提前一年修满学分毕业的,少收一年的专业学费;提前一学期毕业的,少收半年的专业学费。

因特殊原因经批准需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学校按需修课程的学分收费标准收取学分学费,已按学制年限收取专业学费的,不再收取专业学费。

7、学生选定修读课程后,可自该课程开课后试修2周。

学生因各种原因在开学后第三周内退选课程的,免收退选课程的学分学费。

8、学生退学、转学、出国等终止学业,在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批准的,全额退还其专业学费;超过一个月的退还50%的专业学费。

东南大学本科学生课外研学学分认定办法

东南大学本科学生课外研学学分认定办法

东南大学教务处校机教〔2013〕60号东南大学本科学生课外研学学分认定办法(2013年修订)总则一、学生课外研学是东南大学“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自主研学、网络助学四位一体”本科教学新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已落实到人才培养方案中。

从2003级起,东南大学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每位学生必须通过科研实践、学科竞赛和研学作品等多种途径取得相应的课外研学分值,完成2个课外研学学分,作为毕业的必要条件。

二、课外研学分值的获得,以“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为原则,并以学生是否得到实践能力、合作能力、表达能力、创新精神等多种能力的培养为依据。

三、学生取得课外研学分值的主要途径:1、参加国家级、省级、基于教师科研的SRTP项目、校级和院(系)级SRTP项目;2、参加学科竞赛;3、提交研学作品;4、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专利等相关授权;5、听学术讲座并撰写报告;6、其他研学活动。

组织四、为保证学生课外研学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东南大学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教务、科研、设备、财务、学生和团委等职能部门的工作,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和配套措施,并负责日常管理。

各院(系)成立“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负责本院(系)学生课外研学活动的日常工作,包括主持或参与学生课外研学分值的评定。

学分分值认定五、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系)级等各级别SRTP项目的研学分值认定:1、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系)级等各级别的SRTP项目活动的学生,须完整经历文献资料综述→研究(或设计)方案制定→实验研究(或设计制造、或调查研究)→撰写报告或论文→书写心得体会→答辩的全过程,并通过结题验收,方能取得相应的课外研学分值。

2、国家级和省级SRTP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主持结题验收。

校级和院(系)级SRTP项目的结题验收须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领导下,由院(系)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负责实施。

结题验收时,项目组全体成员应到场共同汇报和答辩,并提供项目任务书所确定的各项成果以及汇报用的电子文档等相关材料。

本科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学分认定办法

本科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学分认定办法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学分认定办法(试行)为贯彻执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科技活动的意见》(校教字[2004]125 号)文件精神,激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各类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凡参加校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艺术设计、创作、出版专著、发表论文及文学艺术作品等活动,取得突出成绩者,均可申请获得相应的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学分。

第二条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学分认定包含学分认定和成绩(绩点)认定。

第三条经学校认定的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学分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可以替代专业培养方案中各学院认定的实践环节课或选修课学分,但替代总学分一般不超过 8个。

第四条学分认定参加学科竞赛的学分认定学科竞赛学分认定表注:① 团队参赛获奖:若有人数规定,则团队中所有学生均可获得相应学分;若无人数规定,经排序,第一位获全额学分,以后名次依次递减1学分,最低0.5学分。

② 同一内容或同一作品参赛多次获奖者,只计其中最高认定学分二、发表学术论文的学分认定1.被 SCI、 EI 、 SSCI、 ISTP 收录的论文:每篇 4 学分;2.在国内重要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每篇 3 学分;3.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每篇 2 学分;4.在国内检索期刊发表的论文:每篇 1 学分;5.国际学术活动论文(作报告或收入论文集):每篇 2 学分;6.省、部、国家级学术活动论文(作报告或收入论文集):每篇 1 学分;7.出版专著:每部 4 学分。

第一作者获全额学分,以后名次依次递减 1 学分,最低 0.5 学分。

成绩计为优秀。

三、获得发明专利的学分认定1.发明专利:每项 4 学分;2.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每项 3 学分。

成绩计为优秀。

四、专业任职资格和技能证书的学分认定1.参加国家各类专业任职资格证书统考,获初级证书者可认定 1 学分,获中级及以上证书者可认定 2 学分;2.参加国家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水平考试,获初级程序员证书者可认定 1 学分,获程序员及以上证书者可认定 2 学分;3.参加各种行业操作技能培训,获相当于本行业初级工水平证书者可认定 0.5 学分,获中级工及以上水平证书者可认定 1 学分。

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了贯彻国家的教育

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了贯彻国家的教育

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依法治校,加强和完善全日制本科学生的学籍管理,促进全日制本科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保证全日制本科学生培养质量,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凡按国家招生规定由本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规定期限来校报到。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

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报到时,学校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者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后,应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由本人申请,所在学院、校医院签署意见,经学生处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在批准之日起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保留入学资格者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在次年新生报到前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复查合格的,经学校批准后,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入学时间以此为准。

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一个月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事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注:对于在校生,不论何时发现都作取消学籍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东南大学本科生学务管理问题简答

东南大学本科生学务管理问题简答

东南大学本科生学务管理问题简答1、学分和学籍审核学分是如何规定的?答:(1)学分是学习量的计量单位,将学时换算成学分的原则为:16授课学时记1学分,讨论课、实践课程等32学时记1学分,或1.5周记1学分。

(2)学籍审核学分。

学籍审核学分指的是学生所属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中所规定的、籍以进行转入下一年级学习、退学、毕业及学位审核的学分。

2、学籍预警有何规定?答:一学期所学课程不及格门数≥3门,或一学年所学课程不及格门数≥4门,或所学课程累计不及格学分≥10学分,或平均学分绩点<2.0,将被学籍预警。

3、学生学业成绩达到什么情形时必须转入下一年级学习?学生可以自愿转入下一年级学习吗?答:根据大学生手册中的规定,学校于每年8月份进行学生学业成绩审核并进行相关学籍处理。

学生学业有以下情形之一,予以退学预警并且必须转入下一年级学习:一学年完成学籍审核学分<30学分;二年级累计所获得的学籍审核学分<60学分;三年级累计所获得的学籍审核学分<100学分;四年级累计所获得的学籍审核学分<150学分(该条款仅适用于五年制);已转入下一年级(或下两年级)学习的学生,完成所在年级及以前的学籍审核不及格学分<2/3。

学生可以自愿转入下一年级学习。

所学学分未达到转入下一年级学习情况,但觉得学习有困难的非毕业班学生,可申请转入下一年级学习,但应在秋季学期开学两周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4、已转入下一年级学习的学生可以跳回原年级吗?达到什么条件可以跳回原年级答:当用上一年级的教学计划进行审核时,若该学生仍未获得的学籍审核学分少于5个学分(含5学分)时,可以转入上一年级学习。

5、学生学业成绩达到什么情形时必须退学?答:根据大学生手册中的规定,学校于每年8月份进行学生学业成绩审核并进行相关学籍处理。

学生学业有以下情形之一,予以退学:一学年完成学籍审核学分<20学分;二年级累计所获得的学籍审核学分<50学分;三年级累计所获得的学籍审核学分<90学分;四年级累计所获得的学籍审核学分<140学分(该条款仅适用于五年制);已转入下一年级(或下两年级)学习的学生,完成所在年级及以前的学籍审核不及格学分<1/2且一学年获得学籍审核学分<30学分。

东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东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东南大学2009级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专业培养方案门类:工学专业代码:081101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学制:四年制定日期:2009年6月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化学工程方面的知识,能在化工、化学、制药、材料、能源、轻工、环保、炼油等领域从事技术开发、工程设计、生产管理和科学研究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人才。

二、基本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化学工程与技术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化学与化工实验技能、工程实践、计算机应用、科学研究与工程设计方法的基本训练,具有对现代企业生产过程进行模拟优化、技术改造,对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研究开发的基本能力。

三、毕业生应具有的知识、能力与素质1. 掌握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2. 掌握化工工艺与化工设备设计方法,了解化工过程的模拟优化方法;3. 具有对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精细化工、高分子材料及化工等领域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设计的初步能力;4. 了解国家关于化工生产、设计、研究与开发、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在科研开发、产品营销和企业管理中进行应用;5. 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查阅相关专业的国内外科技文献资料;了解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的前沿,以及新工艺、新技术与新设备的发展动态;6. 具有敬业与开拓进取精神、良好的文化素养、健康的身体和心理素质,以及创新意识和独立获取新知识的能力,能在各方面协调发展。

四、主干学科与相近专业主干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

相近专业:制药工程。

五、主要课程1.通识教育基础课马列、德育课及文化素质类课程、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大学物理、计算机基础等。

2.大类学科基础课大学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化工原理、仪器分析、工程制图以及电工技术基础等。

3.专业主干课化学反应工程、化工热力学、高分子化学、化工设计、化工自动化及仪表、化工过程分析和开发以及化学工艺学等。

六、主要实践环节化学类基础实验、化学类综合实验、化工原理实验、高分子化学实验、仪器分析实验、化学反应工程实验、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实验、高分子材料类综合实验、工业系统认识、计算机应用及上机实践、化工工艺课程设计、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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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本科学生课外研学学分认定办法总则一、学生课外通过科学研究而学习(称为:课外研学),已作为我校本科教学所实施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自主研学三位一体”教学新模式的组成部分而落实到各院系的人才培养方案中。

从2003级起,方案规定每位学生在四学年中必须通过科研实践、学科竞赛、创新实践和学年作品等活动取得2学分,作为毕业的必要条件。

该性质的学分即为“课外研学学分”。

二、学生能否获得课外研学学分,以重在参与和体验科研的全过程为前提,并看其是否得到了实践能力、学习能力、协作能力、表达能力等多种能力的培养和是否受到了严格、严密、严谨的科学作风的训练。

三、学生取得课外研学学分的主要途径是1、参加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和学校、院(系)两级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项目2、参加学科竞赛3、提交研学作品(制品、设计、论文、报告、规划、软件等)及相关资料4、发表论文(含参加国际、国内各级学术活动所提交的并被收入论文集的论文或被邀请作报告的论文)5、取得专利6、聆听科技、学术报告并撰写与报告相关的研学材料,如文献综述、评论等7、其他研学活动组织四、为保证学生课外研学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各院(系)应成立“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负责本院(系)学生课外研学活动的日常工作,包括主持学生课外研学学分的评定。

院(系)“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成员名单须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学分认定五、参加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和学校、院(系)两级SRTP项目的学分认定1、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和学校、院(系)两级SRTP 项目活动,须经结题验收,方能取得相应学分。

2、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组主持结题验收。

校级SRTP项目的结题验收以院(系)为单位组织,由学校和院(系)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联合组成专家组负责实施。

院(系)级SRTP项目的结题验收由院(系)自行组织进行。

结题验收时,项目组全体成员应到场共同汇报和答辩,并提供项目认定书所确定的各项成果以及汇报用的电子文档。

3、学生取得的学分应在完成结题验收后由专家组当即评定,并明确记载在《东南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和《东南大学SRTP项目结题验收表》上。

4、学生在项目研究活动中,完整地参加了从文献资料综述→研究(或设计)方案制定→实验研究(或设计制造、或调查研究)→撰写报告或论文→书写心得体会→答辩并提交全套资料这一科研全过程,且通过结题验收,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5、学分的计算方法为:(1)、先计算项目的总学分:按表1,根据项目的成绩等级和参加人数,确定项目基本分。

表1 项目基本分在项目成绩等级至少为“通过”的前提下,按表2,根据项目类型,确定项目加分。

表2 项目加分两项相加,即为项目总学分:项目基本分+项目加分=项目总学分。

(2)、再按项目各成员承担工作量的多少进行分配各成员承担工作量的多少由学生负责人与各成员根据各人实际承担工作量的多少协商确定,填写在“项目结题验收表”中,并须经指导老师审核。

但学校、院(系)两级SRTP项目成绩等级为“优秀”的合作项目中个人得分不得大于3分;为“良好”的合作项目中个人得分不得大于2.5分;为“通过”的合作项目中个人得分不得大于2分。

(3)、成绩等级标准优秀:系统地完整地完成了科研全过程、工作量大、完成质量高、创新特色较明显。

良好:系统地完整地完成了科研全过程、工作量较大、完成质量较高。

通过:系统地完整地完成了科研全过程,达到自主研学的训练要求,通过结题验收。

不通过:未完成科研全过程,没有得到应有的训练和提高。

但如有改进与完善的可能,则可在验收专家组同意的前提下,经改进与完善后,申请第二次验收。

六、参加学科竞赛的学分认定1、前期无参赛资格评审的竞赛(Ⅰ类):必须在竞赛中获奖方能取得相应的研学学分。

2、前期有参赛资格评审的竞赛(Ⅱ类):参赛作品通过专家认定取得参赛资格即可获得每人0.5个研学学分,获奖作品可另外得到奖励学分。

3、参赛和获奖的学分数按奖励等级而定,见表3。

表3 学科竞赛学分注:①团队参赛获奖的,团队中所有学生均可获得表列的相应学分。

②同一内容或同一作品参赛多次获奖者,只计其中最高奖的学分。

4、为获得本项学分,学生须填写附件之一~四项,后由院(系)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作学分认定。

七、提交研学作品的学分认定未纳入SRTP活动但仍能提交研学作品(制品、设计、论文、报告、规划、软件等)的学生也能获得相应的研学学分。

但须由学生填写附件四之一~五项,并向院系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提供作品及相关的研学材料,包括文献综述、调研报告、研究或设计方案、图纸、实验记录、论文或报告、软件、心得体会等材料中所应该有的部分。

经院系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通过答辩等形式认定验收后方可给以相应的学分,所给分值参照SRTP项目的分值执行。

如作品形式仅为论文或报告,则必须同时提交文献综述或调研原始资料等附件,一并交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审查,审查教师(副高或以上职称)应将审查意见填写在附件四之第六项中。

审查或答辩过程中,如发现作品有抄袭、盗用等舞弊现象,则按照学校相关条例,从严处理。

八、发表论文的学分认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刊物发表论文或参加国际、国内各级学术活动提交论文并被收入论文集或被邀请作报告,均可获得相应的研学学分,分值规定为:①、国际核心刊物6分②、国际一般刊物5分③、国内核心刊物5分④、国际学术活动论文(作报告或收入论文集)4分⑤、国内一般刊物3分⑥、省、部、国家级学术活动论文(作报告或收入论文集)2分⑦、校、市级学术活动论文(作报告或收入论文集)1分如论文有多位作者,则学分按以下比例进行分配:①、一位作者:100%;②、二位作者:60%、40%;③、三位作者:50%、30%、20%;④、四位作者;40%、30%、20%、10%;为获得本项学分,学生须向院系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提交发表论文的刊物或学术会议论文集封面、目录、论文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填写附件五之一~四项,后由院(系)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作学分认定。

九、取得专利的学分认定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取得国家专利,可获得相应的研学学分,分值规定为:(1)取得国家发明专利 6 学分(2)取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3 学分(3)取得国家外观专利0.5学分2、如同一专利的获得者为多人(排名含教师),则按以下比例对学分进行分配:(1)一位获得者:100%(2)二位获得者:60%、40%(3)三位获得者:50%、30%、20%(4)四位获得者:40%、30%、20%、10%为获得本项学分,学生须向院(系)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提交专利证书的复印件,并填写附件六之一~五项,后由院(系)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作学分认定。

十、聆听科技、学术报告的学分认定聆听一次科技、学术报告,并提交后续研学材料(如读书报告、文献综述、学年或学期论文、评论等等),填写附件七中的一~五项,经一位副高或以上职称的教师评阅,再经院(系)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认定后,可获0.3-0.5学分。

但仅通过该途径取得课外研学学分的学生,将不具备保研资格。

十一、其他研学活动的学分认定各院(系)可根据各学科的特点或研究条件确定其他研学项目,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报实践教学科审定备案。

学分认定由院(系)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参照上述各项学分认定办法酌情处理。

其他十二、以班级为单位设置规定格式的课外研学学分登记表(附件八),由各院(系)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秘书根据上述各项的验收表或学分认定表登录每位学生逐次所得学分,最后由院(系)教学院长(主任)签字认定,并像课程成绩单一样作永久保存。

十三、在学生毕业成绩单中登录研学成绩和研学学分时,将上述逐次所得学分累加,并按照如下折算办法:优秀≥6学分、4学分≤良好<6学分、3学分≤中等<4学分、2学分≤及格<3学分、不及格<2学分,在成绩栏中注明“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的成绩等级。

在学分栏中记2学分(及格或以上)或0学分(不及格)。

十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2008年12月修订附件四:东南大学本科生课外研学作品验收表(非SRTP项目)注:1、表头及第一、二、三、四、五项由项目负责人填写。

2、承担工作量由项目负责人与协作完成人根据每人实际承担工作量的大小填写。

3、在对多人合作项目的学分进行分配时可保留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作四舍五入处理。

附件五:东南大学本科生发表论文学分认定表注:1、第一、二、三、四项由第一作者填写,第五、六项由院(系)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秘书填写。

2、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影印件、会议论文集封面、目录、论文影印件或作报告的证明材料与本表格装订在一起。

3、在对多人合作项目的学分进行分配时可保留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作四舍五入处理。

附件六:东南大学本科生取得国家专利学分认定表注:1、第一、二、三、四、五项由第一获得者填写。

第六项由院系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秘书填写。

2、专利证书复印件与本表格装订在一起。

3、在对多人合作取得专利的学分进行分配时,可保留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作四舍五入处理。

附件七:东南大学本科生聆听科技、学术报告学分认定表学生姓名:学号:所在院(系):注:1、要求将研学材料与本表格装订在一起。

2、表头及第一、二、三、四、五项由学生填写。

3、审阅老师所作的评价:“好”为0.5学分,“一般”为0.3学分,“不足”为0学分,或第二项为“是”,即认定为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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