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结果第五批
深圳环境评估报告
深圳环境评估报告1. 简介本报告旨在对深圳市的环境状况进行评估和分析。
深圳作为中国经济特区的重要城市,其环境质量对居民生活和经济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通过系统的数据收集和分析,我们将对深圳市的空气质量、水质、噪音水平、废物处理等多个方面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改善措施。
2. 空气质量评估深圳市的空气质量是城市环境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
通过收集深圳市各个监测点的空气质量数据,我们可以评估出深圳市整体的空气质量状况。
根据数据分析,深圳市空气质量呈现以下特点:•PM2.5浓度较高:深圳市的空气中PM2.5颗粒物浓度普遍偏高,尤其是在工业区和交通密集区域。
•VOCs排放量大:深圳市的VOCs排放量较大,对空气质量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针对深圳市的空气质量问题,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对于工业企业,应加强排放监管,减少污染物排放。
•优化交通管理:鼓励低排放交通工具的使用,提高公共交通的便利性,减少私家车辆的使用。
•加强城市绿化: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植树造林,提高空气质量。
3. 水质评估水质是影响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通过对深圳市各个水域的水质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我们可以评估出深圳市的水质状况。
根据数据分析,深圳市的水质状况如下:•部分河流水质差:深圳市的部分河流水质较差,主要是因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造成的。
•深圳湾水质较好:深圳湾的水质较为良好,受到其他海域的影响较小。
为了改善深圳市的水质状况,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污水处理:提升污水处理工艺和设备,减少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
•强化环境监管:加强对企业和居民的水污染源监管,提高违法成本。
•加强水域保护:加强水域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减少水域污染源的输入。
4. 噪音水平评估噪音是城市环境中的一种污染源,会对人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通过对深圳市不同区域的噪音水平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我们可以评估出深圳市不同区域的噪音水平。
根据数据分析,深圳市的噪音状况如下:•部分区域噪音超标:深圳市一些繁华商业区和交通枢纽的噪音水平超过了国家标准。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生态环境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生态环境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1.31•【字号】深环规〔2024〕4号•【施行日期】2024.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正文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生态环境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环规〔2024〕4号各有关单位:《深圳市生态环境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31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深圳市生态环境地方标准(以下简称生态环境地方标准)管理,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深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管理的地方标准的制定、实施、监督管理等活动。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包括生态环境质量地方标准、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生态环境风险管控地方标准,以及其他生态环境地方标准。
生态环境质量地方标准、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生态环境风险管控地方标准以强制性标准的形式发布,其他生态环境地方标准以推荐性标准的形式发布。
第四条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和实施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工作规划,负责生态环境地方标准的立项申请、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及其指导和监督,开展生态环境地方标准的解读、宣传和实施,并对其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对列入深圳市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实施统一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发布、备案,对生态环境地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指导和监督。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7.28•【字号】深市监规〔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7月2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企业信用风险数据第三章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第四章差异化管理第五章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联动第六章责任追究第七章附则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信用监管改革,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以及《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局属各单位(以下统称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
法律、法规、规章对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是指市场监管部门在依法归集信用信息数据的基础上,以依法登记的企业为对象,构建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和数据模型,对企业信用风险进行分类,对主要风险点实现精准识别和监测预警,并根据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的活动。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重污染行业减排和优化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重污染行业减排和优化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05•【字号】深府[2007]260号•【施行日期】2007.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重污染行业减排和优化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2007〕26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重污染行业减排和优化升级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二○○七年十二月五日深圳市重污染行业减排和优化升级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市的决定》,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观念创新、产业创新、管理创新及手段创新为方针,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优化升级产业结构、提高企业竞争力为原则,以政策法规和技术支撑为保障,对我市重污染行业强化监督管理,将行业污染减排和优化升级有机结合,以污染减排增加产能、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为支柱产业提供更好的配套支持,保障全市工业可持续发展。
在行业内扶持一批技术先进、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和市场竞争力强的企业;改造和提升一批影响我市环境质量和经济发展质量的污染大、能耗高、效益差的工业企业;依法通过关、停、并、转、迁等措施,依法淘汰一批工艺设备落后、污染严重而又治理无望的企业,以此有效配置环境容量和土地等资源,实现行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我市重污染行业的主要范围从水污染物排放情况看,电镀行业和印制电路板行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占全市的95%以上,是我市有毒污染物的主要来源:其中电镀行业水循环利用率18.37%,万元产值耗电量921.92千瓦时,万元产值耗水量39.91吨,与工业总体平均值差距较大;印制电路板平均水回用率32.4%,低于工业总体平均值,是污染最为严重的两个行业。
深圳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风险评估及等级划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附件3深圳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风险评估及等级划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目次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危险废物主要环境风险 (2)5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指标体系的构成 (2)6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5)附录A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指标体系构成 (6)附录B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风险等级划分内因性指标项目及指标分值 (7)附录C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风险等级划分外因性指标项目及指标分值 (9)1.深圳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风险评估及等级划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1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在深圳市范围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本指南为深圳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风险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7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年第36号)GB 18484-2001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01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HJ/T176-2005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GB 1556.2-1995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HJ/T 169-2004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GB 15603-1995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AQ 8001-2007 安全评价通则GB 18218-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3 术语和定义3.1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7.29•【字号】深府〔2021〕41号•【施行日期】2021.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市有关单位:现将《深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2021年7月29日深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精神,现就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抢抓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和实施综合改革试点重大历史机遇,坚定不移地贯彻新发展理念,勇担可持续发展先锋。
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协调空间、能源、资源与环境的关系,增强区域发展的核心引擎功能,实现深圳高质量发展,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
(二)基本原则。
强化衔接。
围绕深圳市“双区驱动”战略定位、“双区叠加”黄金发展期和实施综合改革试点新发展目标,衔接深圳市生态保护红线最新划定成果、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后的关键成果、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深圳“十四五”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市-区-街道(镇)-单元四级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体系。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重点排污企业环保信用管理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重点排污企业环保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污染防治【发文字号】深人环[2011]450号【发布部门】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发布日期】2011.12.27【实施日期】2012.01.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配套的环保审批监管制度的通知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重点排污企业环保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环〔2011〕450号)各区环保水务局、光明新区城建局、坪山新区城建局、市环境监察支队、东深水源办、机关各处:为规范公开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保护信用信息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坚持改进环境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委对《深圳市重点排污企业环保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改。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深圳市重点排污企业环保信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我市重点排污企业的环保信用管理,引导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推进重污染企业减排和优化升级,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我市重点排污企业的环保信用评定和分类管理。
重点排污企业是指电镀、线路板、印染等重污染企业以及排放污染物总量较大的污染源。
国控、省控污染源不纳入我市环保信用管理范围。
第三条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环保信用评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环保信用评定以年度为周期,每年第一季度进行。
评定时通过环保验收未满一年的企业不纳入评定范围。
第五条重点排污企业环保信用评定结果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合格企业、环保警示企业和环保严管企业等四个等级,依次以绿牌、蓝牌、黄牌和红牌进行标识。
环保部门根据重点排污企业的环保信用评定等级采取相应的分类管理措施。
第六条环保部门应当定期将评定结果通报给公安、工商、海关、财政、外贸、金融等监管机构。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12.07•【文号】环办土壤函〔2017〕1896号•【施行日期】2017.12.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壤环境保护正文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18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为规范各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的要求,我部组织起草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同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详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下简称企业用地调查)工作的统一管理。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牵头负责企业用地调查技术支撑。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会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统称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负责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支撑。
省级详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或省级环境保护厅(局)负责本行政区域企业用地调查工作的统一管理。
各地要结合实际确定本省(区、市)企业用地调查工作的主要技术支撑单位,各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是本省(区、市)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支撑负责单位。
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按照全国详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总体要求,制定全国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计划。
各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要按照本通知和本省(区、市)详查实施方案制定本行政区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方案。
国家和各省(区、市)分别组建国家和省级质量监督检查专家库,参与企业用地调查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审核纠偏及考核评估。
宝安区红黄蓝绿分级管理制度-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宝安区红黄蓝绿分级管理制度-范文模板及概述示例1:宝安区红黄蓝绿分级管理制度简介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有效的分级管理制度可以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和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
宝安区作为深圳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致力于在社会治理方面做出创新和改进。
红黄蓝绿分级管理制度就是宝安区在社会治理领域的一项重要实践,其目的是通过分级管理,提升社区居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红黄蓝绿分级管理制度是以颜色命名的管理层次划分,分别代表不同的管理级别和社会风险程度。
下面将详细介绍每个级别的含义和管理措施:红色:红色代表高风险和重点管控区域,主要面向那些犯罪率较高或社会治安问题较为严重的地区。
在红色区域内,加强巡逻警力的部署,加大治安巡查力度,并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监控和排查。
同时,加大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力度,加强社区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黄色:黄色代表中等风险的区域,主要面向那些社会风险相对较低但仍需要加强管理的地区。
在黄色区域内,加强社会治安巡逻力量,提高警务站和派出所的工作效率,加强社区管理,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同时,通过社区和居民参与,加强治安巡查和环境整治工作,预防和化解潜在的社会矛盾和安全风险。
蓝色:蓝色代表较低风险的区域,主要面向那些社会风险相对较低且治安环境相对较好的地区。
在蓝色区域内,注重巡逻巡查的常态化和规范化工作,通过科技手段提升治安工作效率,确保社区的安全稳定。
同时,注重居民的参与和社区服务,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快速响应居民的需求和问题。
绿色:绿色代表安全稳定的区域,主要面向那些治安环境良好且社会风险较低的地区。
在绿色区域内,注重社区服务和居民参与,提高居民的自治能力和社区管理水平。
鼓励社区组织各类安全活动和文化活动,增加社区建设的投入,打造宜居宜业的社区环境。
总结起来,宝安区红黄蓝绿分级管理制度在社会治理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分级管理,可以更精准地投入警力和资源,提升社区治安和居民的安全感。
深圳市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附件5深圳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及等级划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目次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企业主要环境风险 (2)4.1 主要风险源 (2)4.2 环境污染事故的主要原因和形式 (2)5 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指标体系的构成 (2)5.1 内因性指标 (2)5.1.1 生产因素 (2)5.1.2 厂址环境敏感性 (3)5.2 外因性指标 (4)5.2.1 综合管理 (4)5.2.2 风险源管理 (4)5.2.3 设备检修管理 (4)5.2.4 环境应急管理 (4)6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4)6.1 基本方法 (4)6.2 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的特殊情形 (4)附录A 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指标体系构成 (5)附录B 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内因性指标项目及指标分值 (6)附录C 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外因性指标项目及指标分值 (7)附录D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 (10)深圳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及等级划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1适用范围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在深圳市范围内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本技术规范为深圳市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环境风险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深圳市化学品企业主要包括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行业、专用化学品制造行业、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制造行业、日用化学产品制造行业等,涉及工艺大部分为物理工艺,无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规范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7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检查化工石化等新建项目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办〔2006〕4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化工石化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的通知》(环办函〔2006〕69号)《危险化学品名录(2012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1号)《剧毒化学品目录(2012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公告2003年第2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HJ/T 169-2004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GB15603-1995 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AQ8001-2007 安全评价通则GB18218-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Z1-2010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87-2012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489-2009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160-2008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190-2009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2268-2012 危险货物品名表GB6944-2012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的划分标准主要根据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程度进行评估,综合考虑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灾害程度、生产布局、工艺装备、安全诚信、标准化等级、人员素质、生产建设现状等因素。
根据风险程度的不同,一般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A(红色)、B(橙色)、C(黄色)、D(蓝色)四个等级。
A级(红色)为重大风险,B级(橙色)为较大风险,C级(黄色)为一般风险,D级(蓝色)为低风险。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根据安全生产分类评定结果,对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
对A类(红色)企业实行重点盯守,原则上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B类(橙色)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原则上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C类(黄色)企业实行日常监管,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D类(蓝色)企业实行服务指导,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此外,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的划分还可以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和评估,如化工行业中的重大泄露、爆炸等事故可能被划分为极高风险,而一些小型采石场则可能被划分为较低风险等级。
综上所述,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的划分标准是一个综合评估的过程,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2.09•【文号】环办[2010]13号•【施行日期】2010.02.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当前,我国企业环境风险防范和化学品监管工作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各级环保部门对企业环境风险和化学品状况底数不清,监督管理仍处于事后、被动处置阶段,重金属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污染事件频发,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状况和化学品监管现状,积极防范环境风险,加强日常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我部决定自2010年5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
开展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是有效预防环境污染事件、加强企业环境风险和化学品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地应按照统一领导、专业指导、属地负责、逐级审核的组织实施原则,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组,负责部署、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辖区内的检查工作。
省级领导小组应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辖区内各阶段的工作。
二、精心组织。
检查工作分准备试点、部署培训、检查登记、数据分析汇总和验收总结五个阶段,准备试点阶段工作已基本完成。
各地要按照《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方案》(见附件)的统一要求,结合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成果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要将检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工作经费和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支持,确保检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日期】2020.12.29•【字号】深环规〔2020〕4号•【施行日期】2021.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管理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的部署以及《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规范我市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完善生态环境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现将《深圳市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12月29日深圳市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评价程序第三章评价结果公开与应用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的部署,规范本市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完善生态环境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健全我市环境信用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的排污单位(以下简称“参评企业”),其环境信用评价的信息收集、信用等级评价、信用评价结果修复、评价结果公开与应用,适用本办法。
未纳入本办法参评企业范围的单位,其失信行为执行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是指生态环境部门根据排污单位环境行为信息,按照规定的指标、方法和程序,对排污单位环境行为进行综合信用评价,确定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
本办法所称排污单位环境行为,是指排污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守环境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环境标准和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表现。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技术规范的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技术规范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5.12.14
•【字号】深市监标〔2015〕49号
•【施行日期】2016.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环境风
险等级划分技术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切实履行环境责任,进一步提升环境污染风险防控能力,我局会同市人居环境委组织制定了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技术规范》(编号:SZDB/Z160-2015)。
现予发布,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具体文本请链接:查询。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14日。
应急360°丨安全生产领域7起行政处罚典型案件被通报
应急360°⼁安全⽣产领域7起⾏政处罚典型案件被通报
近⽇,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通报了2021年度第五批安全⽣产领域⾏政处罚典型案件,此次通报的案件有7起,7家企业被点名。
今年4⽉份,位于福海街道新和社区新兴⼯业园的深圳市奇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发⽣⼀起触电事故,造成1⼈死亡、1⼈受伤。
经调查,该公司未审核李某某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证),未及时发现并消除李某某⽆证上岗作业的⽣产安全事故隐患,被处以罚款27万元。
在通报的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典型案件中,有3家企业被处罚。
其中,深圳市胜旗光电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专⽤仓库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该公司被处以罚款14.5万元。
5⽉19⽇,深圳市亚鹰科技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仓库内、安全疏散楼道出⼝封堵等,被处以罚款14.8万元。
6⽉30⽇,在葵涌奥骏清洁⽇⽤品(深圳)有限公司,执法⼈员发现该公司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墙体漏⽔潮湿,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仓库内,依据规定处以罚款11万元。
此次通报的⼯贸企业安全⽣产监管执法典型案件有3起。
其中,中科圣杰(深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被处以5万元罚款,原因是焊接岗位操作⼈员未经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即上岗作业,配电柜未张贴“当⼼触电”安全警⽰标志等;深圳市宇星鸿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未对安全设备进⾏定期检测、未如实记录安全⽣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等,被处以7.5万元罚款;深圳市富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由于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有限空间安全警⽰标志,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产管理协议等,被处以罚款。
深圳晚报记者李瑶娜。
风险等级划分
风险等级划分一、背景介绍风险等级划分是一种常见的风险管理方法,用于评估和划分不同风险的严重程度。
通过对风险进行等级划分,可以匡助组织更好地理解和管理风险,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以降低风险对组织运营和目标实现的不利影响。
二、风险等级划分的目的风险等级划分的目的在于对风险进行分类和排序,以便组织能够重点关注和处理高风险事件,同时合理分配资源,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通过风险等级划分,组织能够更好地识别和应对潜在的风险,保护组织的利益和资产。
三、风险等级划分的方法1. 确定风险指标:根据组织的特点和需求,确定适合的风险指标,常用的风险指标包括概率、影响程度、风险事件的可能性等。
2. 制定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根据风险指标,制定相应的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普通来说,可以将风险等级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划分更多的等级。
3. 评估风险等级:根据风险指标和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对各个风险事件进行评估,并确定其风险等级。
评估可以通过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评估方法。
4. 划分风险等级:根据评估结果,将各个风险事件划分到相应的风险等级中。
高风险事件需要重点关注和处理,中风险事件需要适当的控制措施,低风险事件可以采取常规的管理措施进行处理。
5. 定期复评:风险等级划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组织应定期进行复评,对风险进行重新评估和等级划分,以保证风险管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风险等级划分的应用风险等级划分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和领域的风险管理中,例如企业风险管理、项目风险管理、信息安全风险管理等。
通过风险等级划分,组织可以更好地了解和管理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策略和应急预案,提高组织的抗风险能力和应变能力。
五、风险等级划分的优势1. 简单易懂:风险等级划分方法相对简单,易于理解和操作,不需要过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重点关注:通过风险等级划分,组织可以更好地识别和关注高风险事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减少潜在损失。
风险等级划分
风险等级划分一、背景介绍风险等级划分是一种评估和分类风险程度的方法,旨在帮助组织或个人更好地识别、评估和应对潜在风险。
通过对风险进行等级划分,可以更加有效地管理和控制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和应急预案。
二、风险等级划分的目的风险等级划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组织或个人识别和理解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便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减轻风险的影响。
通过将风险分为不同的等级,可以更好地分配资源、制定优先级和确定风险管理的重点。
三、风险等级划分的原则在进行风险等级划分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综合评估:综合考虑风险的概率、影响和可控性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评估。
2. 标准化:制定明确的评估标准和等级划分准则,确保评估结果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3. 可操作性:评估结果应具有可操作性,能够为决策者提供明确的指导和建议。
4. 动态性:风险等级划分应具有动态性,能够随着风险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和更新。
四、风险等级划分的步骤风险等级划分的过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风险识别:识别潜在的风险因素,包括内部和外部因素,如自然灾害、技术故障、人为错误等。
2. 风险评估: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风险的概率、影响和可控性等方面的评估。
3. 等级划分:根据评估结果,将风险划分为不同的等级,通常包括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等级。
4. 制定措施:根据风险等级的不同,制定相应的控制和管理措施,以减轻风险的影响。
5. 监测和更新:定期监测风险的变化,并根据需要进行更新和调整。
五、风险等级划分的常用方法在进行风险等级划分时,常用的方法包括:1. 风险矩阵法:将风险的概率和影响程度绘制成矩阵,根据矩阵中的位置确定风险的等级。
2. 专家评估法:依靠专家的知识和经验,根据主观判断对风险进行等级划分。
3. 统计分析法:通过对历史数据和统计模型的分析,预测风险的概率和影响程度,并进行等级划分。
4. 综合评估法: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和工具对风险进行评估和等级划分,以获得更准确的结果。
风险评估等级
风险评估等级一、背景介绍风险评估等级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方法,对特定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并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等级,以便进行风险管理和决策制定。
风险评估等级的确定对于企业、组织或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二、风险评估等级的目的风险评估等级的目的是为了帮助企业、组织或项目确定风险的严重程度,以便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通过对风险进行等级划分,可以更好地了解风险的性质和影响,有助于制定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策略。
三、风险评估等级的标准风险评估等级的标准可以根据具体的行业、组织或项目的特点进行制定,以下是一个示例:1. 风险等级划分- 低风险:指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极低,且一旦发生对组织或项目的影响较小,可以通过常规管理措施进行控制和处理。
- 中风险:指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一般,对组织或项目的影响较为显著,需要采取一定的管理措施进行控制和处理。
- 高风险:指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较高,对组织或项目的影响非常严重,需要采取紧急和全面的管理措施进行控制和处理。
2. 风险评估指标风险评估等级的划分可以根据以下指标进行评估:- 风险的概率:评估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包括频率、持续时间等。
- 风险的影响:评估风险事件对组织或项目的影响程度,包括财务损失、声誉损害、安全隐患等。
- 风险的控制能力:评估组织或项目对风险的控制能力,包括管理体系、技术手段、人员素质等。
四、风险评估等级的流程风险评估等级的流程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风险识别: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和梳理,包括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
2. 风险评估: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概率评估、影响评估和控制能力评估。
3. 风险等级划分:根据评估结果,将风险划分为低风险、中风险和高风险等级。
4. 风险管理措施:根据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和应对策略。
5. 风险监控和反馈:对已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
五、风险评估等级的意义风险评估等级的确定对于企业、组织或项目具有以下意义:1. 有助于识别和理解风险:通过评估等级,可以清楚地了解风险的性质、来源和影响,为风险管理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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