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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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人员资质与执业规定

医疗机构人员资质与执业规定

医疗机构人员资质与执业规定医疗机构人员的资质与执业规定是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法规,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起着关键性作用。

本文将介绍医疗机构人员资质与执业规定的相关内容。

一、医疗机构人员分类及相应资质要求在医疗机构中,根据工作职责和专业技能的不同,人员可以划分为医师、护士、药师和医疗技术人员等几个主要类别。

每个类别的人员都有相应的资质要求。

1. 医师资质要求医师是医疗机构中的核心人员,承担着诊断、治疗、病情评估等重要职责。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医师的资质要求包括:具备医学学士学位及相关学历,持有医师执业证书,通过医师资格考试,掌握必要的医学知识和技能,并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

2. 护士资质要求护士作为医务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医疗工作中起着关键作用。

护士的资质要求包括:获得相关护理专业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位,通过国家统一的执业考试,获得护士执业证书,并持有有效的注册资格。

此外,护士还需要定期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专业技能。

3. 药师资质要求药师是医疗机构中负责药物管理的专业人员。

药师的资质要求包括:取得药学专业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通过药师资格考试,获得药师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注册资格。

药师还需要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熟悉新药物和药物治疗的最新进展。

4. 医疗技术人员资质要求医疗技术人员包括检验师、放射师、药剂师等,他们负责医疗检验、放射治疗、药物调配等工作。

医疗技术人员的资质要求根据不同专业有所差异,一般要求具备相关学历和资格证书,并参加定期的继续教育培训。

二、医疗机构人员执业规定为了规范医疗机构人员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相应的执业规定也得到了制定和完善。

1. 严禁医疗机构人员无证执业医疗机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证书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医师必须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必须持有护士执业证书,药师必须持有药师执业证书,医疗技术人员也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证书。

未经合法注册和批准,严禁从事医疗工作。

2023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报告(通用3篇)

2023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报告(通用3篇)

2023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报告(通用3篇)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报告1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积极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医疗安全,加强医疗废弃物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就医安全,在我县以着力长效监管机制建设为工作目的,通过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报健康”行动、公立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等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水平,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现将我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我县现状我县目前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4家,其中县属医疗卫生机构5家(包括3家县属医疗机构和2家公共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7家,村卫生室17家,个体诊所1家,学校、企业医务室5家。

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卫技人员共448名,其中执业医师132名,执业助理医师33名,乡村医生21名,执业护士139名,药剂人员39名,医技检验人员29名,其他卫技人员55人。

辖区内有医疗废物集中处Z单位1家,主要负责本岛内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集中处Z,其余乡镇医疗机构废物自行焚烧处Z。

7家乡镇卫生院中医疗废物管理达到规范级指标的共6家,规范率为85.71%。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提高认识,落实监管职责我县历来重视对医疗市场秩序的维护和监管,县政府、卫生局两级领导紧密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点,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作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根据省、市下达的工作要求,由局医政科、疾控监督科和卫生监督所紧密合作,齐抓共管,切实落实监管职责。

(二)强化监管,规范执业行为在日常监管中,我县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作为监管重点对象,以医疗机构许可证管理、人员依法执业情况、医疗广告发布情况为重点检查内容,通过严把许可校验、强化医务人员法制意识等方式方法,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依法行医工作的规章制度

依法行医工作的规章制度

依法行医工作的规章制度一、医德医风规范1. 医德医风是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的体现,是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秩序的重要保障。

医务人员在行医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医德医风规范:(1) 诚实守信:医务人员应当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隐瞒病情、误导患者,不得随意更改病历、报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2) 勤勉尽责:医务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勤勉工作,尽职尽责,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3) 尊重患者: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倾听患者的意见和需求,为患者提供尊重和关怀。

(4) 专业规范: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医疗行为规范,不得擅自变更诊疗方案,不得超范围从事医疗活动。

(5) 文明礼貌:医务人员应当文明礼貌待人,不得辱骂、态度恶劣对待患者或同事。

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 医疗质量管理是医疗服务质量的保证,是医务人员职责之一。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包括:(1) 医疗安全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提高医疗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管理能力。

(2) 医疗质量评估: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3) 医疗纠纷处理: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因医疗事故引发的纠纷,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4) 医疗风险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降低医疗风险。

三、医疗行为规范1. 医疗服务行为规范是医务人员开展医疗工作的基本准则,包括以下内容:(1) 诊疗行为规范: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范流程进行诊断、治疗和用药,不得随意更改诊疗方案,不得滥用抗生素等药物。

(2) 手术操作规范:医务人员在进行手术操作时必须遵守操作规范,保证手术安全,尽量减少手术风险。

(3) 信息披露规范: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披露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等信息,保障患者知情权。

(4) 疾病防治规范:医务人员应当加强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遵守预防传染病的规定,保护患者和他人的健康安全。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自纠整改报告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自纠整改报告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自纠整改报告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积极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医疗安全,加强医疗废弃物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就医安全,在20**年我县以着力长效监管机制建设为工作目的,通过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报健康”行动、公立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等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水平,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现将我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我县现状我县目前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4家,其中县属医疗卫生机构5家(包括3家县属医疗机构和2家公共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7家,村卫生室17家,个体诊所1家,学校、企业医务室5家。

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卫技人员共448名,其中执业医师132名,执业助理医师33名,乡村医生21名,执业护士139名,药剂人员39名,医技检验人员29名,其他卫技人员55人。

辖区内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单位1家,主要负责本岛内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集中处,其余乡镇医疗机构废物自行焚烧处。

7家乡镇卫生院中医疗废物管理达到规范级指标的共6家,规范率为85.71%。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提高认识,落实监管职责我县历来重视对医疗市场秩序的维护和监管,县政府、卫健局两级领导紧密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点,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作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根据省、市下达的工作要求,由局医政科、疾控监督科和卫生监督所紧密合作,齐抓共管,切实落实监管职责。

(-)强化监管,规范执业行为在日常监管中,我县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作为监管重点对象,以医疗机构许可证管理、人员依法执业情况、医疗广告发布情况为重点检查内容,通过严把许可校验、强化医务人员法制意识等方式方法,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医疗机构从业九项准则

医疗机构从业九项准则

医疗机构从业九项准则第一条,尊重生命,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

医疗机构从业者要切实尊重生命,无论是患者还是其他任何人,都应该受到尊重和关怀。

医疗机构从业者应该遵守诚信、平等原则,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不能有任何歧视或侵犯患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条,坚守医学道德,维护医疗专业尊严。

医疗机构从业者要遵循医学道德,恪守职业规范和标准,保持医疗专业的尊严和权威。

医疗机构从业者要正确认识自己的角色和责任,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违背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

第三条,持续学习,提高医疗技能。

医疗机构从业者应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医疗技能,通过进修、培训等方式,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医疗机构从业者应保持谦虚进取、追求卓越的态度,不断地充实自己的医学知识,不断学习新的医疗技术和方法,以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诚实守信,维护医疗机构声誉。

医疗机构从业者要严守诚信原则,坚决抵制各种损害医疗机构声誉的行为。

医疗机构从业者应体现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真实客观地记录和传达医疗信息,不得有任何伪造、隐瞒、篡改信息的行为。

第五条,保护患者隐私,维护患者权益。

医疗机构从业者应尊重患者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不被泄露或不当利用。

医疗机构从业者要注重患者隐私的保密工作,不得私自擅自公开、传播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六条,勤勉尽责,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从业者要恪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医疗工作的职责和义务。

医疗机构从业者要以患者为中心,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努力为患者提供最佳的治疗方案和护理服务。

第七条,团队合作,共同提升医疗质量。

医疗机构从业者要积极参与团队合作,展现团队精神,共同提升医疗质量。

医疗机构从业者要与同事和其他医疗机构从业者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相互协助、学习和借鉴,共同提高医疗水平。

第八条,责任担当,勇于承担责任。

医疗机构从业者要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不推卸责任,不回避问题。

医疗机构从业者要敢于面对困难和挑战,及时处理各种问题和突发情况,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利益。

医院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报告3篇

医院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报告3篇

医院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报告3篇医院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报告1我院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管理机制、管理水平日益提高,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使各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现就我院依法执业情况汇报如下:一、强化教育,提高全员责任意识与道德意识我们多次组织了扎实有效的医疗安全教育活动,认真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并按照法律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加强对《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的医疗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等的学习,全面进行了普法辅导员培训,每年对科主任、护士长专门学习每人达10课时。

通过学习,使各级各类人员明确了各自的义务和职责,了解了发生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以及带来的后果,进一步提高全员责任意识。

二、严格准入,规范质量标准严格把好准入关,是保证医疗质量的基础,也是防范和减少医疗纠纷或事故的重要一环。

首先是严格人员的准入:按照《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等从事技术岗位人员的条件要求,严格安排工作岗位,对各类人员开展的技术层次按要求与规定执行。

对未取得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以及非专业技术人员一律不准直接参与诊疗活动。

其次是严格技术准入:对国家公布终止使用技术和禁止使用技术一律不准在临床上使用,对条件不配套、技术水平达不到要求的不随意扩大诊治范围,凡是开展限制性技术必须报批。

第三是严格设备的准入:我院购置医疗器械必须是认证合格产品,购进渠道必须正当,审批严格,不使用淘汰设备。

第四是严格药品、试剂和一次性用品准入:把好药品质量关,不使用假、劣药品及过期药品。

试剂必须经国家质量认证部门认可的。

诊疗材料与一次性用品严格标准,合格的才能使用。

三、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诊疗规范我院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制订的工作规范,结合专业结构和实际制订和完善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了医院内部的各项管理规章和制度。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主要标准及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主要标准及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主要标准及法律依据1、病历应当真实、完整、准确、规范、清晰,包括病史、体检、诊断、治疗、用药等内容。

2、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病历,不得随意涂改或遗漏重要信息。

3、病历应当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保密性要求高,不得随意泄露或外借。

4、病历应当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进行记录。

5、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电子病历系统,并定期备份数据,确保数据安全可靠。

法律依据1、《XXX关于加强病历管理工作的通知》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3、《医疗机构病案管理规定》4、《电子病历管理办法》5、《保守医疗机构病人隐私规定》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标准和法律依据1、依法执业管理医疗机构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和《医疗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等。

2、临床用血管理医疗机构必须成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设立独立的输血科或血库,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同时,血液交接登记、交叉配血、血样保存、血浆储存、储血冰箱消毒等方面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3、病历管理医疗机构应当保证病历真实、完整、准确、规范、清晰,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并建立电子病历系统,保障数据安全和保密性。

以上标准和法律依据是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基本要求,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本机构的病历和病案管理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病案首页要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的规定书写。

病历书写要工整,字迹清晰,并且修改后应符合要求,由修改医师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私自涂改病历和伪造病历是严格禁止的。

相关知情同意书应齐全,并经符合条件的人员(患者或家属)签字。

处方管理方面,处方应按照规定标准和格式印制,并且符合处方书写基本规则。

处方由在本机构取得处方权的医师开具,试用期人员和进修医师开具的处方也应符合要求。

药品处方集应制定,并购进符合相应要求的药品。

医疗基础质量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评估细则

医疗基础质量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评估细则
依法执业情况
1.医院名称是否规范
2
1.现场检查医院名称是否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的名称一致
1.名称不一致的扣2分
2.是否建立医疗价格公示制度
2
2.现场检查门诊大厅是否设立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公示牌或电子滚动屏
2.未设立价格公示的扣2分
3.是否在医院明显位置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
3.现场检查门诊大厅或药房等显眼位置是否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8.ABCDE五种情况出现资质不合格者,各扣3分
9.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买使用和储存情况
2
9.检查是否取得精麻药品《印鉴卡》,查看药房的精麻药品储存环节、麻醉处方等是否合格
9.精麻药品购买使用和储存情况不合法的扣2分
10.科室承包或出租情况
2
10.检查科室及当年财务帐本等相关材料
10.发现科室承包或出租情况扣2分
医疗基础质量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评估细则
(设百分制评分表,总分以10%权重计算)
评估项目
评估要素
分值
评估方法
评估标准
健全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收集更新、培训考核和违法惩戒制度
1.医院建立收集和更新医疗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度
2
1.查看相应制度及法律法规文集
1.未建立制度扣1分,无专人负责扣0.5分,无文集或文集不齐全的扣0.5分
5.发现有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扣源自分6.是否按期进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校验
2
6.现场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6.未按期校验的扣2分
7.医务人员在岗情况
2
7.在岗医务人员是否佩戴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及科室的标牌

2020年关于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自查报告

2020年关于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自查报告

关于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自查报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根据×××市卫生局《×××市xx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卫医发〔xx〕15号)的工作要求,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卫生院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意见,×××卫生院高度重视,由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开展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自查领导小组于4月19日召开了医疗机构整顿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市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全院医务人员开展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把《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规范》等规范和学习列入对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中。

成立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就卫生院规范依法执业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开展自查自纠。

二、坚持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范围1、卫生院各科室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范围》从事执业活动,无超诊疗科目行医现象。

2、卫生院现有工作人员48人,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13人,执业护士14人、药剂师6人、医学影像技术人员2人、检验技术人员1人,严格无证及非卫生技术人员单独从事医疗活动。

3、卫生院会诊严格按《医疗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4、没有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5、取缔未经许可擅自开设的口腔科门诊。

6、规范医疗文书的书写与管理,医疗文书及时、准确、完整、规范。

病历、处方、护理记录必须照卫生部制定的《病历书写基本规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不得随意变更格式或简化项目、内容、不得延误完成时间。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制度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制度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制度一、制定依法执业自查制度的背景和意义医疗机构是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场所,其依法执业和合规经营是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重要保障。

为落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办法,规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管理行为,确保医疗机构合法、规范、安全、高效地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制定依法执业自查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二、依法执业自查制度的主要内容依法执业自查制度应当明确医疗机构的自查内容、自查方式、自查周期等主要内容。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自查范围。

医疗机构应当将自查范围确定为所有与医疗卫生服务有关的方面,包括人员、设备、药品、用品、信息化建设、文化建设等。

2.自查方法。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自查方法,包括问卷调查、实地检查、专项抽查等。

3.自查周期。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自查周期。

4.自查结果评估和整改。

医疗机构应当对自查结果进行评估和整改,并制定整改措施,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依法执业自查制度的推行方式依法执业自查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需要医疗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共同推进。

具体推行方式包括:1.医疗行政部门应当对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自查制度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2.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自身管理,强化自查制度的落实,保障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3.社会各界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推动医疗机构规范、安全、高效地开展医疗卫生服务。

四、依法执业自查制度的作用1.加强医疗机构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促进医疗机构合法、规范、安全、高效地开展医疗卫生服务。

2.发挥医疗行政部门的监督职能,规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管理行为。

3.提高医疗机构员工的自我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自觉性和有效性。

4.加强社会各界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工作的监督和支持,促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全面提升。

五、依法执业自查制度的实施效果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制度的实施效果与医疗机构自身的管理水平和自我监督能力密切相关。

医疗机构执业情况效验总结标准(四篇)

医疗机构执业情况效验总结标准(四篇)

医疗机构执业情况效验总结标准是为了确保医疗机构能够按照规定的法律和政策规范开展医疗工作,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下面将从医疗机构人员情况、设备设施和服务质量等多个方面探讨医疗机构执业情况效验总结标准。

一、医疗机构人员情况1. 医疗机构的人员情况是评估其执业情况的重要指标之一。

标准应包括医疗机构的从业人员总数、专业技术人员与非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医生、护士和其他健康专业人员的资格认证情况等。

2. 医疗机构的人员结构应合理,医疗机构应有足够数量的医生、护士和其他健康专业人员,以满足患者的需求。

3. 医疗机构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医学专业知识和技能,需要经过相应的教育培训,并且持有相关的执业证书。

4. 医疗机构的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以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5.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聘用、考核、培训和激励机制,以保证医务人员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二、设备设施情况1. 医疗机构的设备设施是保障医疗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

标准应包括医疗机构的建筑面积、住院病床数、手术室、检验室和影像室等医疗设施的数量及质量。

2. 医疗机构的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包括执业所需的医疗设备、药品和消毒材料等。

3. 医疗机构应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修,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4. 医疗机构应设立相应的消防设施和演练机制,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5.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定相应的保养、维修和更新计划,确保其长期有效运作。

三、服务质量情况1. 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是评价其执业情况的重要指标之一。

标准应包括医疗机构的服务流程、服务态度、服务效果和患者满意度等。

2.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医疗质量评估和改进机制,以确保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3. 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应的服务准则和规范,明确医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服务标准。

4. 医疗机构应及时、有效地回应患者的投诉和意见,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培训ppt课件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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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六十九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给 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 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 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 (二)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提交 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 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开工建设的; (三)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 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四)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 要求,或者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 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施工的; (五)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 (六)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和使用前,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验 收合格的。
13
第七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记2分: (一)不按规定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的; (二)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 (三)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次要责任的; (四)未按规定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或者对医疗废物、污水处 置和管理不符合要求的; (五)违反放射诊疗相关规定和要求的; (六)未按规定进行药品采购或者购买、保管、使用、销毁麻醉 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放射药品的; (七)违反临床用血管理有关规定的; (八)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未执行医疗收费标准或者营利性医疗机 构未执行我省有关价格管理规定的; (九)违反基本诊疗规范、护理技术操作规范、人员岗位责任制 度的; (十)不按规定组织医师定期考核的; (十一)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 (十二)不按规定进行病历资料、处方或者其他医疗文书管理的。

医学-口腔诊疗机构依法执业及具体要求

医学-口腔诊疗机构依法执业及具体要求
环境整洁、明亮。以环境制约人;
4C-常检查 5C-常自律
不再细说,作为医疗卫生机构,如能做到 前“三常”,就已经解决了好多的问题。
手卫生的消毒依从性
1、手卫生是推荐性标准、国际上乃至大医 院都在积极推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WS/T313-2009)
2、习惯是可以改变的,也许路径很长; 3、播下一种理念、收获一种习惯; 4、先改变自己、后改变他人; 5、设施是改变的前提、理念是关键;
工作效率提高。 分层管理——为员工着想,人性化,工作效
率提高。 清非必需物品——避免干扰,避免误用 工用具分类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物品越少——为整齐整洁奠定基础,关键一
步。
2C—常整理
有“名”有“家” 。 定位、定量。 集中存放。 可采用划线定位的方法、标识存放的位置
等等,不一一列举
口腔门诊部的基本设置
人员: (一)人员与口腔综合治疗台配置 每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配备1.1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医师 至少有5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口腔医师,
有与所开展诊疗项目相符合的口腔主治医师。医生与口腔辅助治疗人员之比 不低于1:1.5。 其他 至少有5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护理人员。从事放射、消毒工作的人员应当符 合相关资质要求。所有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关资质要求。 房屋: (一)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建筑面积不少于30m2。 (二)诊室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m2。 (三)其他

车针、器械类
1、表面清洁: 75%的酒精清洁、消毒 。 2、浸泡 :浸泡消毒 。 3、清洗 :超声清洗,洗出细小裂隙中的污物。 4、再次清洗 (水流)后上油 5、封装:用专用消毒袋进行封装 6、加盖日期:注明消毒日期 7. 消毒 放入消毒锅进行消毒,锅内放化学指示卡。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责任书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责任书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责任书篇一:淇滨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淇滨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为维护依法办医和依法行医的正常秩序,促进医疗机构稳步有序、规范健康地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医疗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各医疗机构签订《依法执业承诺书》。

具体承诺如下:一、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

医疗机构应加强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依法办医、依法行医的自觉性;二、诚信服务,因病施治,不做虚假、欺诈和违法广告,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科学求实;三、从事医疗护理执业活动的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以及有关的学历证书,并在淇滨区卫生局注册登记,未经注册不得上岗;四、不得擅自扩大或超越诊疗范围或买卖转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擅自扩大或超越诊疗范围,不得擅自改变诊疗方式,不得违规外租、外包科室,并做好门诊日志登记工作;五、未经许可,各社会医疗机构不得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六、《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未设医学超声项目的,一律不准拥有和使用超声诊断仪,严禁非法鉴定胎儿性别;七、遵守诊疗规范和与技术标准,保障医疗安全。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八、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非传染病专科医院或专科诊室不得截留任何急、慢性传染病人。

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人,应有专人负责及时负责转诊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做好转诊登记;九、加强消毒灭菌和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等有关法规规章,加强消毒灭菌和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十、对于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统一由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理。

二甲评审督导标准

二甲评审督导标准
【A ]符合“B”,并
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定期修订,及时更 新。
1.规章制度定期修订,及时更新。□是□否
2.岗位职责定期修订,及时更新。□是□否
1.资料查阅:查看不同时期的规章制度 和岗位职责。
、明确管理职责与决策执行机制,实行管理问责制
评审标准
评审要点
评价要素
检查方法
依据
621建立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实施院长负责制,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须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执行。(★重点)
【A】符合“B”,并
职能部门对诊疗活动进行全程管理,发 现问题,及时整改。
1.职能部门对诊疗活动进行全程管理,有:
⑴检查记录□有□无⑵反馈□有□无
⑶改进措施□有□无
1.资料查阅:查看职能部门的相关管理 记录。
6.122
(院办、医务 科、护理部) 医院开展法 律法规教育, 有教育评 价。
【C】
1.有法律法规培训计划、课程安排及相关 资料。
1.无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中心”或“研究所”等机构。
□是□否
2无对外出租、承包科室及“院中院”。□是□否
1.实地访视:现场查看。
6.1.2在国家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的框架内开展诊疗活动。
6.1.2.1
(医务科、护 理部) 在国家医疗 卫生法律法
【C】
1.根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范围 开展诊疗活动。
⑹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 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是□否
⑺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是□否
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是□否
1.资料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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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监测医疗广告564条次,涉嫌违规 广告405条,监测违规率为71.8%,14家单 位受行政处罚。
医疗广告违法的成因
经济利益驱使。 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监管不力,处罚力度有限。 广告行业自律不够严格,自我约束能力不强。
医疗广告相关案例
1.全国首例虚假医疗广告案 4人被判刑; 2.我市某门诊部因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被停
平面媒体:报纸,杂志,户外,图书; 广电媒体: 广播,电话,电视,网络,
电影等。
医疗广告监督管理的必然性
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要求; 维护正常医疗服务秩序的要求; 维护正常社会经济秩序的要求。
医疗广告涉及的规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主、广告经 营者、广告发布者、法律责任)
“首家引进香港国际类风湿病研究院独创的 ‘免疫平衡调节微创手术’”,“类风湿性关 节炎、强直性脊柱炎治疗新突破
全国首例虚假医疗广告案 4人被判 刑
“术后24小时,关节疼痛明显减轻或消失, 两三天后病变部位的活动功能得到恢 复”,“只需一次手术,还您终身健 康”,这是杭州华夏医院发布的关于类
风湿关节炎、强直
《六条 第八条 第十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禁止性规定
第三条 第五条 第七条 第十六条
《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 分标准(试行)》
第三条第五项(一次记4分)
国外医疗广告监管的情况
允许发布的国家:日本、德国、美国等; (但有极其严格的规定)
业整顿; 3.北京某医院中医耳鼻咽喉科专业诊疗科
目被吊销的行政处罚。
全国首例虚假医疗广告案 4人被判 刑
杭州华夏医院股东之一福建莆田人黄元敏和老 乡杨国坤、杨文秀签订了引入“免疫平衡调节 微创手术”的合作协议。接着,杨国坤、杨文 秀以“香港国际类风湿病研究院”的名义,承 包了杭州华夏医院风湿科,杨元其任风湿科的 承包管理负责人。杭州华夏医院--
第八十七条 (医疗广告之拟制 ) 广告内容暗示或影射医疗业务者,视为医疗广告。 医学新知或研究报告之发表、病人卫生教育、学术性刊物,未涉及招徕
医疗业务者,不视为医疗广告。
我市医疗广告目前的现状
合法的少,违法的多; 违法形式较为集中; 违法发布主体相对固定。
我所医疗广告2012年监管情况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护士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条例》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管理条例》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管理条例》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等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实施细则》 《医疗美容服务 管理办法》 《医疗广告管理 办法》 《放射诊疗管理 规定》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 废物管理办法》 《性病管理办法》等
医疗机构广告发布之浅见
医疗机构执业核心 ——— 依法。
法的本质含义
法律; 行政性法规; 行政规章及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规章; 标准、技术规范等。
卫生技术人员应该 知晓的法律法规
法律
行政法规
行政规章及 地方性法规
标准、技术 规范等
《传染病防治法》 《执业医师法》 《献血法》 《母婴保健法》 《人口与计划 生育法》等
不允许发布的国家:法国等。
我国台湾地区医疗广告发布
的相关规定
《医疗法》第五章 第八十四条 (医疗广告主体限制 ) 非医疗机构,不得为医疗广告。
第八十五条 (医疗广告之内容 ) 医疗广告,其内容以下列事项为限: 一、医疗机构之名称、开业执照字号、地址、电话及交通路线。 二、医师之姓名、性别、学历、经历及其医师、专科医师证书字号。 三、全民健康保险及其它非商业性保险之特约医院、诊所字样。 四、诊疗科别及诊疗时间。 五、开业、歇业、停业、复业、迁移及其年、月、日。 六、其它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容许登载或播放事项。 利用广播、电视之医疗广告,在前项内容范围内,得以口语化方式为之。但应先
性脊柱炎广告。
全国首例虚假医疗广告案 4人被判 刑
广告发布后,有33位患者被吹嘘的广告吸引,先后到 杭州华夏医院接受手术。术后这些患者非但没有痊愈, 反而不同程度地出现声音嘶哑、咳嗽、恶心等症状, 其中有14名患者经鉴定为九级伤残。
这些患者先后向工商部门投诉,浙江省工商局立案查 处,封杀华夏医院的虚假广告,并做出行政处罚。因 情节严重,违法所得金额较大(已收取总医疗费用 25.47万元),该案又被移交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经所在地直辖市或县(市)主管机关核准。 医疗机构以因特网提供之信息,除有第一百零三条第二项各款所定情形外,不受
第一项所定内容范围之限制,其管理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我国台湾地区医疗广告发布
的相关规定
第八十六条 (医疗广告方式之禁止 ) 医疗广告不得以下列方式为之: 一、假借他人名义为宣传。 二、利用出售或赠与医疗刊物为宣传。 三、以公开祖传秘方或公开答问为宣传。 四、摘录医学刊物内容为宣传。 五、藉采访或报导为宣传。 六、与违反前条规定内容之广告联合或并排为宣传。 七、以其它不正当方式为宣传。
《医疗卫生机构 消毒技术规范》 《医用X射线诊断 受检者放射卫生 防护标准》等 GB、WS1500余项
目前民营医疗机构最主要的卫生 营销手段——医疗广告!!!
医疗广告的概念
医疗广告:是指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 直接或间接介绍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的 广告。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
医疗广告发布的形式
经警方侦结后,以杭州华夏医院、杨国坤、杨文秀、 杨元其涉嫌“虚假广告罪”,移送杭州江干区检察院 审查起诉。当年再次起诉时,对杭州华夏医院的单位 犯罪指控撤销,但追加该院负责人黄元敏为被告。
全国首例虚假医疗广告案 4人被判
《广告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行政许可依 据)、《江苏省广告条例》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发布的内容、形式、 程序,处罚)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试行)》
《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条; 第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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