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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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装修公司设计资质等级标准

各个装修公司设计资质等级标准

各个装修公司设计资质等级标准
装修公司的设计资质等级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注册资金:特级资质需要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一级资质需要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二级资质需要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三级资质需要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2. 资质等级:资质等级的标准包括企业注册资金、项目经验、技术水平、市场竞争力等方面。

特级资质为最高等级,四级为最低等级。

3. 项目经验:不同等级的资质对应不同的项目经验要求。

例如,一级资质要求企业具有最多的建筑装修项目经验,能够满足客户的一般需求,并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熟悉行业标准,能够充分发挥设计师的潜能,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二级资质要求企业的项目经验和其他资源比一级资质企业少。

三级资质企业的项目经验和技术水平比较一般。

4. 技术水平:不同等级的资质对应不同的技术水平要求。

例如,一级资质要求企业具有国家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同时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技术水平高于其他等级。

二级资质要求企业具有国家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同时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资质。

三级资质要求企业可以承包单项合同额不高于300万元的工程,需要二级建造师不少于1人。

综合来看,不同等级的装修公司设计资质等级标准不同,特级和一级资质企业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丰富的项目经验,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和满足客户的一般需求;二级和三级资质企业的技术水平和项目经验相对较少,但价格相对较低。

在选择装修公司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预算选择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等级的企业。

专项设计资质标准-精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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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设计资质标准(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一、总则(一)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和室内外环境设计,及相关配套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的设计。

二、标准(一)甲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100万元人民币;(3)近二年内完成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

2、技术条件(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10年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的规定。

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企业管理组织、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宜通过ISO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二)乙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1)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主持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企业的主要专业的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附件6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2.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标准3.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4.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5.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6.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7.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8.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附件6-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一、总则(一)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和室内外环境设计,及相关配套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的设计。

二、标准(一)甲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

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

(二)乙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主持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一、总则(一)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和室内外环境设计,及相关配套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的设计。

二、标准(一)甲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100万元人民币;(3)近二年内完成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

2、技术条件(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10年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的规定。

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企业管理组织、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宜通过ISO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二)乙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1)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主持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企业的主要专业的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等级标准(一)甲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

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

(二)乙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主持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丙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建筑装饰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建筑装饰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建筑装饰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一、总则1.1 为了规范建筑装饰设计市场,提高建筑装饰设计水平,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建筑装饰设计活动的企业和个人。

二、资质分类与等级2.1 建筑装饰设计专项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

2.2 甲级资质适用于从事各类公共建筑、住宅、商业、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等大型公共设施的装饰设计项目,以及投资规模较大的室内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乙级资质适用于从事一般性的建筑装饰设计项目,以及投资规模较小的室内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三、资质标准3.1 甲级资质标准:(1)企业资产: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建筑装饰设计注册执业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3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人,建筑美术设计师一级不少于5人,且从事装饰设计行业工作经历不少于10年。

(3)企业业绩: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150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设计项目不少于3项。

3.2 乙级资质标准:(1)企业资产:净资产5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建筑装饰设计注册执业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1人,建筑美术设计师一级不少于3人,且从事装饰设计行业工作经历不少于5年。

(3)企业业绩: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

四、监督管理4.1 建筑装饰设计专项资质实行全国统一标准和管理,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监督管理。

各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

4.2 申请甲级或乙级建筑装饰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和个人,应当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查。

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撤销其资质证书。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最新整理)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最新整理)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最新整理)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注: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 一、总则(一)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和室内外环境设计,及相关配套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的设计。

二、标准(一)甲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

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

(二)乙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6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主持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支持数据-引用标准-相关单位查询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支持数据-引用标准-相关单位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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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总则
(一)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和室内外环境设计,及相关配套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的设计。

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一)甲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100万元人民币;
(3)近二年内完成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

2、技术条件
(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10年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的规定。

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宜通过ISO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扩展1参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扩展2参见: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
扩展3参见:建设工程数据相关甲级企业。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规定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规定

(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一、总则(一)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和室内外环境设计,及相关配套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的设计。

二、标准(一)甲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100万元人民币;(3)近二年内完成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

2、技术条件(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10年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的规定。

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企业管理组织、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宜通过ISO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二)乙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1)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主持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企业的主要专业的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一、概述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是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从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业务的资格认定标准。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获得,对于保障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资质等级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的专项资质分为以下等级:1.一级资质:具备承担大型、复杂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的能力;2.二级资质:具备承担中型、一般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的能力;3.三级资质:具备承担小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的能力。

三、资质标准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认定标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1. 人员•设计人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聘用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和经验的设计人员,包括建筑设计师、结构设计师、设备设计师等。

设计人员应满足相关国家规定的要求,并且具备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技术团队: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组建稳定的技术团队,团队成员应具备较高的技能水平,并不断跟进行业发展动态,保持技术创新能力和学习能力。

2. 设备与软件•设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配置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计算机设备、绘图仪器、检测设备等,以支持设计工作的进行。

•软件: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使用行业内通用的软件工具进行设计,例如AutoCAD、Revit、SketchUp等。

同时,应具备良好的软件使用及维护能力。

3. 工程经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施工项目经验,能够提供相关工程案例和参与的项目证明。

施工项目经验包括但不限于:酒店装修、办公楼装修、商场装修等。

4. 质量管理体系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工程设计质量管理、设计文件管理、设计过程管理等。

同时,应定期进行质量审核和技术交流,提高设计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资质申请流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申请专项资质应按以下流程进行:1.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设计人员资质证书等。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doc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doc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附件6-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一、总则(一)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和室内外环境设计,及相关配套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的设计.二、标准(一)甲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3)企业完成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

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务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

(二)乙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3)企业完成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务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6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装修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等级标准(一)甲级1、资历和信用(1)拥有独立公司法人资格。

(2)社会信用优秀,注册资本许多于 300 万元人民币。

(3)公司达成过中型建筑装修工程设计项目许多于 2 项,或大型建筑装修工程设计项目许多于 1 项。

2、技术条件(1)专业装备齐备、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目切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装备表”的规定。

(2)公司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 年以上从事建筑装修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修工程设计项目许多于 2 项,此中大型建筑装修工程设计项目许多于 1 项,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构造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装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加过大型建筑装修工程设计项目许多于 1 项,或中型建筑装修工程设计项目许多于 2 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需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 2)公司管理组织机构、标准系统、质量系统健全。

(二)乙级1、资历和信用(1)拥有独立公司法人资格。

(2)社会信用优秀,注册资本许多于 100 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1)专业装备齐备、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目切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装备表”的规定。

(2)公司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 年以上从事建筑装修设计经历,主持过中型以上建筑装修工程设计项目许多于 2 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装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加过中型以上建筑装修工程设计项目许多于 2 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需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美的质量系统和技术、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丙级1、资历和信用( 1)拥有独立公司法人资格。

装修施工资质等级标准

装修施工资质等级标准

装修施工资质等级标准
装修施工资质等级标准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特级、一级、二级、三
级和四级。

具体标准如下:
1. 特级资质需要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具有国家建筑工程
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同时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 一级资质需要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具有国家建筑工程
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同时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

3. 二级资质需要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具有国家建筑工程专
业承包叁级资质,同时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资质。

4. 三级资质需要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净资产不低于60万元,可以承包单项合同额不高于300万元的工程,需要二级建造师不少于1人。

5. 四级资质为最低等级,没有具体的注册资金和资质要求。

此外,装修施工资质也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其中一级最高,四级最低。

不同等级的资质在承接工程项目时有一定的限制,比如三
级资质只能承接单项合同额不高于300万元的工程。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一、总则(一)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和室内外环境设计,及相关配套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的设计。

二、标准(一)甲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100万元人民币;(3)近二年内完成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

2、技术条件(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10年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的规定。

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企业管理组织、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宜通过ISO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二)乙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1)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主持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企业的主要专业的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建筑装饰设计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装饰设计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装饰设计资质等级标准建筑装饰设计资质等级标准是指对建筑装饰设计机构的资质进行评定和等级划分,以确保设计机构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能够为建筑装饰项目提供优质、安全的设计服务。

下面将从不同等级的资质标准、资质等级的意义以及资质评定的程序等方面详细介绍建筑装饰设计资质等级标准。

一、不同等级的资质标准建筑装饰设计资质等级标准一般包括三个等级,分别为甲级资质、乙级资质和丙级资质。

1.甲级资质:具备较高的设计能力和技术水平,能够独立从事各类建筑装饰设计项目,并能够解决复杂的设计问题。

2.乙级资质:具备一定的设计能力和技术水平,能够从事相对简单的建筑装饰设计项目,并能够解决一般的设计问题。

3.丙级资质:具备基础的设计能力和技术水平,能够从事简单的建筑装饰设计项目,并能够解决基本的设计问题。

二、资质等级的意义建筑装饰设计资质等级的划分不仅是对设计机构进行管理,也是为了保障设计质量和建筑安全。

不同等级的设计机构在承接项目时,能够根据自身的资质等级选择适合的项目,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水平和服务质量。

资质等级的评定也可以作为设计机构赢得项目的竞争力之一,对于提升设计机构的声誉和行业地位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资质评定的程序建筑装饰设计资质等级的评定一般包括以下环节:1.申请资格审核:设计机构根据相关的资质评定细则,向主管部门提出资质评定的申请,包括提交申请表、设计机构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材料。

2.资质审核:主管部门对设计机构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核实其合法合规性以及是否符合资质评定的要求。

审核内容包括设计机构的组织机构、人员及技术实力等方面。

3.考核评定: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对设计机构的设计能力和技术水平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对设计机构的设计作品、设计方案、设计流程等内容进行评审。

4.发布资质等级:主管部门根据考核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发布设计机构的资质等级,并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

综上所述,建筑装饰设计资质等级标准是对设计机构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进行评定和等级划分的一种管理制度。

建筑装饰设计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装饰设计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装饰设计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装饰设计资质等级标准包括以下几个层次:
1. 一级资质:具备全国性进出口企业资格和工程项目设计总监资格,可以承接各类大型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并具备全面管理和组织能力。

2. 二级资质:具备国内外进出口企业资格和工程项目设计师资格,可以承接中型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并对所负责的项目具备独立组织和协调能力。

3. 三级资质:具备国内工程项目设计师资格,可以承接一般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并对所负责的项目具备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4. 四级资质:具备国内工程项目助理设计师资格,可以承接小型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并对所负责的项目具备一定的协调和执行能力。

此外,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具体规定和要求,还可能有其他不同的资质等级标准。

请注意,在具体操作中,还需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技术要求等综合评估设计机构或个人的能力和资质等级。

装修装饰设计资质标准

装修装饰设计资质标准

(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一、总则(一)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和室内外环境设计,及相关配套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的设计。

二、标准(一)甲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100万元人民币;(3)近二年内完成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

2、技术条件(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10年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的规定。

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企业管理组织、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宜通过ISO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二)乙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1)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主持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企业的主要专业的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建筑装饰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建筑装饰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建筑装饰设计资质分级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6年11月23日一、总则(一)依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原则,结合建筑装饰设计技术要求的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建筑装饰设计资质分级标准是核定建筑装饰设计单位设计资质等级的依据。

(三)建筑装饰设计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二、分级标准(一)甲级标准1.从事建筑装饰设计业务6年以上,独立担当过不少于5项单位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高档建筑装饰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建筑学、设计、环境艺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专业)的人员不少于8人,从事结构、电气、给水排水、暖通、空调专业设计的人员各不少于1人。

建筑装饰设计主持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当于高级技术职称的任职资格。

4.参加过国家或地方建筑装饰设计标准、规范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

5.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6.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7.有固定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二)乙级标准1.从事建筑装饰设计业务4年以上,独立担当过不少于3项单位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建筑学、设计、环境艺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专业)的人员不少于5人。

从事结构、电气、给水排水专业设计的人员各不少于1人,其他专业人员配置合理。

建筑装饰设计主持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当于高级技术职称的任职资格。

4.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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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等级标准
(一)甲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

(二)乙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主持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丙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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