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高新区档案馆规范
区档案馆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区档案馆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区档案馆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向区档案馆移交、存放档案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档案安全;(二)集中统一,规范有序;(三)服务为本,提高利用效率;(四)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工作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国家档案局、省、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区档案馆的有关规定,及时、全面、准确地收集档案;(二)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审查、鉴定,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三)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建立档案目录。
第五条档案整理工作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的分类、编号、编目规则进行整理;(二)对档案进行装订、包装,确保档案的整洁、牢固;(三)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工作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建立健全档案库房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库房的安全、整洁、干燥、防潮、防虫、防霉;(二)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保养,发现破损、霉变等问题及时处理;(三)对档案进行防磁、防辐射、防电磁干扰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七条档案利用工作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的保管期限、利用范围和保密要求,为档案用户提供查阅、复制、摘抄等服务;(二)建立健全档案利用登记制度,对档案的查阅、复制、摘抄情况进行登记;(三)对档案的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第四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八条档案鉴定工作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国家档案局、省、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区档案馆的有关规定,对档案进行鉴定;(二)对鉴定为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予以保留;对鉴定为无保存价值的档案,予以销毁。
第九条档案销毁工作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档案鉴定结果,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二)销毁档案前,应进行公示,并报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三)销毁档案时,应采取符合国家规定的销毁方式,确保档案的销毁安全。
档案室管理规章制度规范
档案室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一、总则1.为规范档案室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档案室。
3.档案室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按照本规章制度要求开展工作。
二、档案室管理岗位职责1.负责档案室的运营管理工作,维护档案室的正常秩序。
2.制定档案保管流程,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制定档案借阅流程,确保借阅档案的合法性和适用性。
4.记录和归总档案的出入库情况,做好档案的登记和备案工作。
5.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整理和归档,保持档案室的整洁和有序。
6.协助上级机关对档案室的检查和审计工作。
三、档案入库管理1.档案入库前必须进行清点核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制定档案分类标准,按照标准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
3.档案入库前应当编制入库登记表,登记档案的名称、编号、数量等信息。
4.将档案按照分类标准和编号顺序摆放,做好档案柜的安全防护工作。
四、档案借阅管理1.借阅档案必须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
2.借阅档案应当按照档案编号顺序进行,并在借阅登记本上进行记录。
3.借阅档案不得外借,严禁私自带离单位范围内。
4.借阅档案应当按时归还并进行登记,逾期未归还的档案将根据规定追究责任和惩处。
五、档案保管管理1.档案柜和档案室的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2.对于重要档案,应当制定密级,并严格控制查阅权限。
3.定期对档案进行盘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建立档案借阅查阅制度,对查阅档案的人员进行记录。
六、档案销毁管理1.档案室应当制定档案销毁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销毁工作。
2.对于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进行审批,并由专人进行记录。
3.销毁档案应当有明确的程序和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销毁。
七、违纪违规处罚1.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对于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1.对于本规章制度未能涉及的事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档案室规章制度全套
档案室规章制度全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档案室管理,保障档案材料的安全性与完整性,提高档案管理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档案室是机构内部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单位,负责所有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第三条档案室管理应遵循保密原则,任何档案材料不得外泄,不得私自处理、销毁或外借。
第四条档案室管理要依法依规进行,确保档案工作的规范性、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档案室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关专业素养,严格履行职责,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
第六条档案室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七条档案室要定期开展档案工作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档案材料收集与整理第八条档案室要及时收集机构产生的档案材料,按照规定归档整理。
第九条档案材料要按照机构制定的文件分类标准进行整理,确保档案文件的有序排列。
第十条档案材料存放要注意防潮防火,定期清理保养,确保档案文件的保存质量。
第十一条档案材料的移交流转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并填写相关手续,保证档案材料的安全性。
第十二条档案材料不得私自调动或更换位置,如需变更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第三章档案材料保管与利用第十三条档案材料保管要按照文件密级分类,严格控制权限,确保机密文件不被泄露。
第十四条档案材料的利用需经过授权和申请程序,不得擅自查阅或使用。
第十五条档案材料的复制、扫描及打印必须经过相关审批,并做好记录和追踪管理。
第十六条档案材料应根据需要进行分类存储,方便查找和利用。
第十七条档案材料的销毁需经过严格审批,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销毁。
第四章档案室安全管理第十八条档案室要定期进行防火检查,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
第十九条档案室要进行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盗窃和损坏行为的发生。
第二十条档案室要配备专业的安保人员,加强巡查和监控,确保档案室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档案室要进行定期的安全演练,提高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高新区档案管理方案
高新区档案管理方案背景高新区是一个充满着高科技企业的地区,这些企业的发展需要有一个良好的档案管理系统来保证其信息的安全和管理,因此,高新区档案管理方案就应运而生。
目的本文档旨在为高新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提供一种可参考的档案管理方案。
主要包括档案馆的建设、档案保管、档案鉴定、档案保密等方面的内容。
方案一、档案馆的建设1.档案馆的位置和面积档案馆的位置应选在重要交通干线旁或活动集中区域,方便查阅。
档案馆面积应根据档案的数量、种类及访问人数制定。
2.档案库房的设计档案库房的设计要考虑档案安全和保管方便的问题。
应有一定的保密措施,如门禁、布防等。
同时,库房的温度、湿度、光照、通风等环境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保证档案的长期保存。
二、档案保管1.档案归档档案归档应按照档案管理法规进行分类并存放于不同的机房,建立各类档案的清单和预防措施。
归档人员在存放档案时,应该注意档案的密封、编号、分类及记录等方面的问题。
2.档案鉴定档案鉴定应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并严格保密,防止档案遭到泄露。
鉴定的内容包括档案的真实性、合法性、保密性及完整性等方面。
3.档案销毁档案的销毁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实行销毁制度,并有源头性保障措施,防止档案被不法分子盗取或非法流传。
三、档案保密1.档案访问档案的访问应该遵循相应的规定和程序,保证档案的保密性。
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档案,且访问时需进行记录,防止档案泄露。
2.档案存档档案的存档应根据档案的机密程度、保存年限和档案数量确定存储地点和条件。
存储的档案必须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证档案的安全性。
结论高新区档案管理方案需要切实保障档案的安全、保密、完整性和长期保存,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进行操作。
本方案可用于高新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
档案室建设要求参考技术规范
档案室建设要求参考技术规范档案用房建筑的设计应遵循安全保密、布局合理、科学适用的原则。
在新建办公楼时,需要将档案用房纳入计划,提出档案用房的建筑要求。
档案用房应按照功能区分原则,力求达到功能合理,流程便捷。
为了方便安全管理,档案业务工作室、档案库房和阅档室应该设在同一楼层。
档案库房的面积应能容纳本机关形成的全部档案,并能容纳由本机关自行保管的全部档案。
档案库房应该朝向东或南,墙壁要具有隔热、防潮性能。
在楼层安排上不应该使用一楼、地下室和最高层。
档案库房应该集中布置,远离易燃、易爆场所,不能紧邻卫生间等潮湿、有污染源的部位。
档案库房要符合档案防护的基本要求,即防潮、防水、防火、防盗、防阳光照射、防紫外线照射、防高温、防尘、防污染和防有害生物(霉、虫、鼠)。
档案库房的净高不应低于2.40m。
当有梁和通风管道时,其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20m。
为防止溢水流入库房,室内比室外楼地面应高出20mm。
当档案库房与其他用房同层布置且楼地面有高差时,应采用坡道连通。
档案库房的门窗既要便于通风,又要便于密闭。
门应具备防火防盗功能,密封性能好,且宜采用金属防盗门,库房门与地面的缝隙不应大于5mm。
窗应为双层窗,开启窗应有密闭措施,设纱窗。
当采用高窗时,墙的下部应增设通风口,通风口设金属网。
档案库房不得采用跨层或跨间的通长窗。
档案库房外门、外窗均应安装防盗网等安全防护措施。
档案库房的地面应光洁、平整、耐磨,不易生尘,应有防潮措施。
档案库房地面平均承重应为200公斤/平方米以上,采用密集架时承重应不低于在500公斤/平方米为宜。
墙体要求光洁、平整、不易生尘、坚固耐久,具有隔热、防潮、防尘、防火功能。
档案库内严禁设置明火设施。
库房的电源开关应设于库房外,并应设有防止漏电的安全保护设置,控制导线和供电导线应用铜芯导线。
配电线路宜采用穿金属管暗敷方式。
空调设施应单独设置配电线路,并采用穿金属管保护。
库房内不应设置消防以外的给水点,给、排水管道不应穿越库区。
档案馆档案整理规范及要求
第一部份:总体要求第二部份: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第三部份:项目档案分类第四部份:项目档案整理第一部份:总体要求1、工程代建(使用)单位应将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各参建单位的工程文件材料的采集、整理和归档纳入合同管理,对工程档案的范围、套数、质量、费用、移交时间等提出要求,明确各单位应承担的整理、归档责任。
2 、工程代建(使用)单位要对项目档案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可行的规章制度,实行领导负责制,确定负责领导、部门及档案工作人员,制定可行的规章制度,对工程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对参建各单位档案工作实行有效的监督、指导、检查,确保工程档案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3、工程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工程建设中文件采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审核签认竣工文件;并将自身履行监理职责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经采集、整理向代建(使用)单位移交。
4 、勘察、设计单位应按要求将工程建设中自身形成的档案材料经整理后及时向代建单位移交。
5 、施工单位形成的档案材料种类多,数量大,应配备专人,对施工各阶段档案材料进行采集,整理,按合同要求将工程档案数量齐备、整理规范,及时向代建(使用)单位移交。
6、参建各单位在档案向代建(使用)单位移交前,要配备档案库房、装具以及采取防火、防盗、防有害生物和温湿度等控制措施,保证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的安全。
归档:指文件的形成单位完成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件整理立卷后,按规定向有关单位移交。
如:代建单位向市档案馆移交整个项目档案,参建各方向代建单位移交监理、勘察、设施、施工档案。
1 、归档的文件材料要齐全、完整、准确、系统。
齐全:齐全是对整体而言。
对工程档案整体而言,齐全是把整个工程项目档案全部采集起来;对工程参建各方来说,齐全即是把各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采集起来,即把各单位归档范围内的文件材料全部采集起来。
完整:完整是对个体而言,把一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底稿等,不缺件,不少页地采集起来。
档案馆规章制度
档案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馆的管理,保障档案馆的正常秩序,充分发挥档案馆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档案馆是集中保管档案的专门机构,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档案,为科学研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历史研究提供档案资料和服务。
第三条档案馆的工作原则是:依法管理、科学规范、安全保密、高效利用。
第四条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档案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档案的收集与保管第五条档案馆应当根据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单位档案管理要求,制定档案收集计划,明确档案收集的范围、标准、程序和期限。
第六条档案馆应当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登记、审查、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第七条档案馆应当对重要档案实行重点保管,设立专门的保管设施和设备,确保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光、防尘、防磁等。
第八条档案馆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修复、整理和消毒,确保档案的整洁、完好和长期保存。
第九条档案馆应当对档案的保管情况进行记录和报告,及时发现和解决档案保管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档案的利用与服务第十条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明确档案利用的范围、条件、程序和期限。
第十一条档案馆应当为利用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档案查询、借阅、复制等服务,满足利用者的需求。
第十二条档案馆应当对利用者进行档案法律法规和档案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利用者的档案保护意识。
第十三条档案馆应当对档案利用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分析档案利用的需求和效果,不断改进和提高档案服务质量。
第四章档案的销毁与保密第十四条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档案销毁制度,明确档案销毁的范围、条件、程序和责任。
第十五条档案馆销毁档案时,应当组成鉴定领导小组,对档案进行鉴定,写出鉴定报告,注明鉴定意见和日期。
第十六条档案馆销毁档案时,应当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档案馆规范
档案馆规范档案馆规范为了维护档案馆的正常运作,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准确、有效地管理和使用,制定档案馆的规范如下:一、档案馆的开放时间1. 档案馆的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
节假日照常休息,如遇特殊情况须提前公告。
二、开馆登记1. 进入档案馆需办理开馆登记手续,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 登记之前需要仔细阅读档案馆的相关规定,了解档案馆的开放和使用规范。
三、文明使用1. 档案馆内禁止吸烟、饮食、喧哗和会话。
2. 档案馆内禁止携带可疑物品进入,包括易燃、易爆、毒品等。
3. 档案资料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翻阅、乱放,不得擅自拍照、摄像、复制等。
四、档案查阅1. 提供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的读者可自由查阅已公开放行的档案资料。
2. 未公开放行的档案资料需提前预约并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方可查阅。
3. 档案查阅需在指定位置进行,不得私自取走档案资料。
4. 档案查阅时间为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4:30。
五、档案复制1. 档案馆提供档案复制服务,需要复制档案的读者需填写复制申请单,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2. 复制的档案仅限于个人学习和研究使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3. 未经档案馆许可,禁止在档案馆以外的地方复制档案资料。
六、档案馆秩序1. 档案馆内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打扰到其他读者。
2. 手机在进入馆内前需调至静音或关机状态,不得在档案馆内接打电话。
3. 档案馆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应正确使用,禁止损坏或乱用。
七、保护档案资料1. 档案馆是档案资料的保密场所,读者不得将查阅到的档案内容泄露给他人。
2. 档案资料禁止私自复制、外借或转让给他人。
3. 读者在查阅档案资料时应注意保持资料的完整和原貌,如发现遗失或损坏情况请及时通知工作人员。
以上规范为档案馆的基本准则,读者在使用档案馆时应遵守上述规定,共同维护档案馆的正常秩序和运作。
违反上述规定的读者将被暂停使用档案馆的权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档案室使用规范制度范本
档案室使用规范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室的管理,规范档案室的使用,保障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室是单位集中保管重要档案的场所,应当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光、防尘、防鼠、防虫等条件。
第三条档案室的使用和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档案室的使用第四条档案室的使用范围包括:保管档案、查阅档案、复制档案、提供档案利用、进行档案研究等。
第五条档案室应当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档案室应当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制度,明确查阅档案的程序、权限和责任。
第七条档案室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复制制度,明确复制的程序、权限和责任。
第八条档案室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利用档案的程序、权限和责任。
第九条档案室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研究制度,鼓励和支持对档案的研究和利用。
第三章档案室的管理第十条档案室的管理工作由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档案专业知识和技能;(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档案的接收、登记、分类、编号、编目、保管、统计等工作;(二)负责档案的查阅、复制、利用、研究等工作;(三)负责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修复等工作;(四)负责档案的鉴定、销毁等工作;(五)负责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六)负责档案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制度,不得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提供档案给无关人员查阅、复制或者利用。
第四章罚则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的,由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人员违反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制度,造成档案丢失、损坏、泄露等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档案室规章制度
档案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档案室的管理和运作,提高档案工作效率,保护档案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档案室是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各种档案资料的机构,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档案室的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档案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档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第四条档案室负责收集、整理和登记各类档案资料,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以及其他形式的档案资料。
第五条档案资料的收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档案资料的整理应按照一定的分类规则和文件目录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排列和便于查阅。
第三章档案资料的保管与利用。
第七条档案室应建立健全的保管措施,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遗失、损毁和泄露。
第八条档案室应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和整理,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确保档案的质量和准确性。
第九条档案室应建立档案借阅制度,对外部人员的借阅申请进行审批,并记录借阅情况。
第十条档案室应提供必要的档案查询和复制服务,确保各部门和人员能够及时获取所需档案资料。
第四章档案室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一条档案室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和权限,确保档案工作的高效运行。
第十二条档案室应定期进行档案工作的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档案工作的质量。
第十三条档案室应建立健全的档案安全防护措施,包括防火、防水、防盗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第十四条档案室应配备必要的档案管理人员和设备,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档案室管理人员,将依法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应经档案室负责人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档案室负责人所有。
新区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新区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新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档案管理工作。
(二)安全保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防止失密、泄密。
(三)完整齐全: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确保各类档案齐全无缺。
(四)便于利用:确保档案资料便于查阅、利用,提高档案工作的服务效率。
(五)科学规范: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新区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新区档案管理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新区档案管理制度。
(二)组织指导全区档案管理业务工作,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监督检查全区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四)负责全区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五)提供档案资料查询、利用服务,满足全区各单位和个人的需求。
第三章档案管理内容第六条档案管理内容包括:(一)文书档案:包括各类文件、报告、请示、批复、通知、会议纪要等。
(二)科技档案:包括各类科技项目、产品、设备、图纸、规范等。
(三)会计档案:包括各类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
(四)人事档案:包括各类人事任免、调动、考核、奖惩等材料。
(五)声像档案:包括各类照片、录音、录像、电子文档等。
(六)其他档案: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收集的其他档案。
第四章档案管理流程第七条档案管理流程:(一)档案收集: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全面地收集各类档案资料。
(二)档案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号、编目等整理工作。
(三)档案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按照规定的时间、顺序、要求归档。
档案馆规章制度
档案馆规章制度一、总则档案馆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档案馆的运行和管理,保护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准确性,提高档案馆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而制定的。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档案馆的相关工作人员。
二、档案管理1. 档案馆应建立科学的档案分类和编排制度,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和检索。
2. 档案馆应制定档案借阅制度,明确借阅申请的流程和借阅者应遵守的规定。
3. 档案馆应实施定期巡检和档案清点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三、档案采集1. 档案馆应建立档案采集规范,明确采集的范围、内容和方式。
2. 档案馆应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机制,确保及时获取和整理各类档案资料。
3. 档案馆应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主动积极地征集档案资料,丰富馆藏资源。
四、档案保管1. 档案馆应建立健全的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2. 档案馆应对档案采取严格的监控措施,防止档案被盗、灭失或损毁。
3. 档案馆应根据档案的特点,制定适当的档案保管措施,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和利用价值。
五、档案利用1. 档案馆应建立有效的档案利用制度,向社会提供快捷、高效的档案查询和服务。
2. 档案馆应建立档案利用登记制度,记录用户的查询需求和使用情况。
3. 档案馆应开展档案利用培训和推广活动,提高用户对档案利用方法和技巧的了解和运用能力。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馆应严格控制档案销毁的流程,确保档案销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 档案馆应记录和备案销毁的档案资料,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备。
3. 档案馆应制定档案销毁的标准和程序,确保档案信息的完全清除和安全销毁。
七、档案保密1. 档案馆应建立健全的档案保密制度,保护档案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2. 档案馆工作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保护档案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3. 档案馆应定期进行档案保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能力。
八、处罚和奖励1. 对档案馆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档案馆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优化建议并取得显著成效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档案室规章制度
档案室规章制度
第一条,档案室的管理。
1. 档案室的管理应遵循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保密性。
2. 档案室应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整理、归档、借阅和保管工作。
3. 档案室应定期进行档案清理工作,清理过期、无用的档案,并按规定销毁或移交至档案馆。
第二条,档案的整理和归档。
1. 档案应按照文件类型、年限等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易查易取。
2. 档案应按照规定的编号和归档方法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
3. 档案室应建立档案借阅登记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条,档案的借阅和利用。
1. 档案室应建立档案借阅申请制度,借阅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签署借阅协议。
2. 档案借阅应在指定的借阅区域进行,借阅者不得擅自带出档案。
3. 档案室应加强对档案的利用管理,禁止私自复制、篡改档案内容。
第四条,档案的保密。
1. 档案室应建立严格的档案保密制度,对涉密档案进行特殊管理和保护。
2.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和借阅记录。
3. 档案室应定期进行档案保密检查,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以上为档案室规章制度,凡档案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档案馆档案室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馆档案室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档案馆档案室的所有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室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的合法、合规。
(二)集中统一管理:各类档案应集中存放在档案室,实行统一管理。
(三)安全保密:加强档案的安全保护,防止档案丢失、损毁和泄密。
(四)规范操作:严格执行档案管理程序,确保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环节规范有序。
二、档案收集第四条档案收集范围:(一)国家、地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产生的各类档案资料。
(二)档案馆征集的珍贵、稀有、重要的档案资料。
(三)档案馆根据工作需要,与其他单位交换、接收的档案资料。
第五条档案收集方式:(一)档案室工作人员主动收集。
(二)通过征集、交换、接收等方式收集。
(三)与相关部门、单位建立档案收集协作机制。
三、档案整理第六条档案整理原则:(一)按年度、门类、保管期限等分类整理。
(二)保持档案的原始状态,不得随意拆散、剪裁。
(三)档案标题、摘要、页码等信息填写准确、完整。
第七条档案整理程序:(一)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鉴定、归档。
(二)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编号、编目、上架。
(三)建立档案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
四、档案保管第八条档案保管原则:(一)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二)根据档案特性,采取相应的保管措施。
(三)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九条档案保管措施:(一)档案室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霉。
(二)档案柜应使用防火、防盗、防潮、防尘材料制作。
(三)档案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清洁、消毒。
五、档案利用第十条档案利用原则:(一)依法公开,保护档案所有者权益。
(二)满足社会需求,提高档案利用率。
(三)加强档案保密,防止档案泄露。
第十一条档案利用程序:(一)查阅者提出查阅申请,填写查阅登记表。
高新区档案存储方案
背景介绍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社会各个领域的数据量都在不断增加。
在工业化时代,企业所拍摄的照片、所录制的视频和音频、所编辑的图书等都需要保存在文物档案馆内。
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各行各业的数字化建设越来越深入,文化遗产保护更加重视传统资料和数字化档案的保存,逐渐形成了寻求高新区档案存储方案的需求。
需求分析高新区档案存储方案需要满足以下需求:安全性需求高新区档案是具有很高的价值性的无形资产,需要建立完善的保护系统,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可信性,防泄露,防篡改。
性能需求高新区档案存储系统需要采用先进的存储技术,具有多级别的存储性能,对信息访问速度有高要求。
可用性需求高新区档案存储方案需要建立一个完整的档案管理系统,能够给用户提供多种查询方式和访问权限,以及一系列全方位的辅助功能。
方案设计基于上述需求分析,设计一个高新区档案存储方案是十分必要的。
具体来说,高新区档案存储方案应该采用如下方案设计:存储技术高新区档案存储方案需要采用先进的存储技术,并且具有多级别的存储,综合利用SSD和磁盘等存储方式,以满足存储性能需求。
同时,需要采用互联网物理隔离和台式机物理隔离的方式,保证数据的安全性。
安全性高新区档案存储系统需要确保数据的安全性,防止数据泄露和篡改。
具体来说,可以采用如下安全措施:1.采用IP封堵和攻击防御技术,保证系统的强壮性,杜绝DDoS攻击和SQL注入攻击等。
2.控制系统内部人员的访问权限,保障数据的机密性。
个人资料设有加密访问,保护个人信息。
3.定期进行系统安全性技术检查。
性能高新区档案存储系统需要采用CDN技术来提高存储访问速度,满足文档档案的及时性。
同时,对存入档案保持版本记录,方便查找。
系统管理高新区档案存储系统需要具备完备的系统管理工具,具体来讲,可以通过如下步骤实现:1.建立完整的目录结构体系,以便用户方便地查询和访问档案资料。
高新政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完整版
编号:TQC/K419高新政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完整版In the collective management, in order to give full play to the enthusiasm and initiative, form a collective force and establish a system that conforms to the market rules, management principles, and fully embodies the modern moral concepts and behavior norms.【适用指导方向/规范行为/增强沟通/促进发展等场景】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高新政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完整版下载说明:本规章制度资料适合用于集体管理中,为使每一位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都得到了充分发挥,并形成一种集体合力而建立起符合市场规律,符合现代管理原理,并能充分体现现代化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
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高新政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有关的物业管理文本,高新政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一、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1、归档范围上级下发的各类文件,中心领导参加各类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中心的文件、会议记录、领导讲话、工作总结、资料......高新政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一、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1、归档范围上级下发的各类文件,中心领导参加各类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中心的文件、会议记录、领导讲话、工作总结、资料、照片、音像资料及工作制度等。
2、档案保管做好防潮、防蛀、防火、防盗等工作,定期进行清卷扫除,确保档案完好无损,查卷时禁止吸烟。
档案室规章制度
档案室规章制度
第一条,档案室的使用。
1.1 档案室仅供工作人员和授权人员使用,未经授权不得擅自
进入档案室。
1.2 进入档案室的人员须佩戴工作证,并经过安全检查。
1.3 严禁将档案室内的文件、资料带出档案室,如有需要,须
经过批准并填写借阅登记表。
第二条,档案的整理和归档。
2.1 档案室内的文件、资料应按照规定的分类和编号进行整理
和归档,禁止随意乱放。
2.2 档案室内的文件、资料应按照一定的时限进行保存和销毁,过期的文件、资料应及时清理和处理。
2.3 档案室内的文件、资料不得私自销毁或篡改,如有需要,
须经过相关程序并填写销毁或修改申请表。
第三条,档案室的保管。
3.1 档案室内的文件、资料应定期进行防火、防潮、防盗等安
全检查,确保档案的安全。
3.2 档案室内的文件、资料应定期进行备份和存储,以防止档
案的丢失或损坏。
3.3 档案室内的文件、资料应定期进行清理和整理,保持档案
室的整洁和有序。
第四条,违规处理。
4.1 对于违反档案室规章制度的人员,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
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开除等处罚。
4.2 对于违规处理档案的人员,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开除等处罚。
4.3 对于档案室内的严重违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
任。
以上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档案馆设计规范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为适应档案馆建设的需要,保证档案馆建筑设计基本质量,特制订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综合性档案馆以下简称档案馆的设计;其它专业性的专门档案馆,可参照本规范有关条文执行;┃ 等级│特级│ 甲级│ 乙级│丙级┃┠────┼────┼────┼────┼────┨┃耐久年限││100年以│ 50~100│50~100 ┃┃││上│年│年┃┃耐火等级││一级│二级│二级┃┃适用范围│国家级│省自治│省辖市│县市┃┃│档案馆│区、直辖│地档案│档案馆┃┃││市档案│馆│┃┃││馆││┃┗━━━━┷━━━━┷━━━━┷━━━━┷━━━━┛注:一、对特级档案馆建筑的质量标准,根据建筑物本身的具体要求确定,本规范不作统一规定;二、不同等级、不同规模档案馆各类用房的使用面积定额参见附录一;位于地震基本烈度七度以上含七度地区应按基本烈度设防,对地震基本烈度六度地区重要城市的档案馆库区建筑可按七度设防;档案馆建筑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的规定外,应同时遵守国家或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档案馆的基地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馆址应远离有易燃、易爆物的场所,不设在有污染腐蚀性气体单位的下风向,避免架空高压输电线穿过;二、应选择地势较高、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空气流通和环境安静的地段;三、应建在便于利用、交通方便,且城市公用设施比较完备的地区;档案馆的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档案馆建筑应独立建造;二、总平面布置应根据近远期建设计划的要求,立足于一次规划,可分期建设;三、馆区与职工生活区等建筑应分区布置,避免相互干扰;四、馆区内道路布置应便于档案的运送装卸,并应符合消防疏散要求;五、馆区建筑主要用房不宜临近城市干道布置;六、总平面布置除遵守当地城镇规划设计要求外,应尽量留有适当的绿化用地;第三章建筑设计第一节一般规定档案馆的建筑设计,应根据不同等级、不同规模和职能配置各类用房;一般应由档案库、查阅档案、业务和技术、办公和辅助等用房组成;档案馆的建筑布局应按照功能分区的原则,妥善安排各类用房的位置,力求达到功能合理、流程便捷,解决内外相互间的联系和分隔,避免交叉;各部分之间的档案传送不应通过露天;凡有温湿度要求的房间应集中或分区集中布置;档案馆的建筑设计,应满足各类档案及资料的安全保管,调阅方便;并为利用者创造安静的查阅环境;为工作人员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并使馆区建筑主要用房具有良好的朝向;档案馆的建筑设计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可按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中有关建筑热工设计分区和要求,并遵照国家颁发的有关建筑节能设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设计;查阅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设计为五层和五层以上时,应设电梯;超过二层的档案库应设垂直运输设备;档案库设于地下时,应设置良好的垂直运输设备;可靠的防潮、防水措施;必要的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以保证使用;档案库应集中布置,自成一区;库区内不应设置其他用房,其他用房之间的联系也不应穿越库区;库区的平面布局应简单紧凑,尽量减少外墙面积;库区入口处应设缓冲间、其面积应不小于6平方米;如设专用封闭外廊时,可不再设缓冲间;库区内比库区外楼地面应高出20毫米,防止溢水流入库区;档案库宜分为大、中、小库,其比例根据使用性质和需要确定;大、中、小库使用面积一般规模为:大库201~300平方米中库101~200平方米小库100平方米以下各个大、中、小库应有独立的出入口,不宜采用串通或套间布置方式;档案库净高不应低于米;当有梁和通风管道时,其局部净高不应低于米;档案库的围护结构应根据其使用要求的室内温湿度、当地室外气象计算参数和有无采暖、通风、空调设备等具体情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确定其构造:一、当需要设置采暖设备时,围护结构的总热阻值应按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规定计算所得的最小总热阻值的基础上增加20~30%进行设计;二、当需要设置空气调节设备时,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应参照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推荐的数值采用;三、当不设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备时,房屋的外墙和屋顶的总热阻分别不小于和㎡K/W;屋顶应达到保温隔热要求;一、平屋顶上采用架空层时,应做好基层保温隔热层;架空层应不小于米;并应通风流畅; 二、炎热多雨地区,采用坡屋顶时,屋顶内应通风流畅,散热降温;其下层屋顶板,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门应做保温门;窗应做双层窗,开启扇应有密封措施; 当采用高窗时,墙的下部应增设通风口;通风口应设金属网,并应有密闭的可开启保温门;档案库每开间的窗洞面积与外墙面积比不应大于1∶10; 一、档案库不应采用跨层或跨间的通长窗; 二、楼板不应任意开设洞口,如需设置垂直传送设施时应做成封闭式竖井,其围护结构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非燃烧体和丙级防火门,并有良好的密闭性;档案库内装具布置应成行地垂直于有窗的墙面,外墙采光窗宜与装具间的通道相对应;装具排列的各部分尺寸:主通道净宽不小于1米;两行装具间净宽不小于米;装具端部与墙之间走道净宽不小于米;装具背面与墙的间隔不小于米;各类装具的档案存贮定额的计算指标:五节档案柜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不小于米或180卷;双面档案架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不小于米或220卷;密集架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不小于米或480卷; 注:见附录一、档案馆各类用房的使用面积定额;档案库楼面均布活荷载应为5kN/㎡;当采用密集架时,应不少于12kN/㎡,或按实际需要确定;供垂直运输档案、资料的电梯,其位置应临近档案库,但应在库区防火门外,并应采用封闭式的垂直井道;当档案库与其他用房同层布置时,应避免因层高不同出现台阶,必要时采用坡道连通;母片库不宜设外窗;若设有外窗时,应有良好的遮光设施;珍贵档案应专设珍藏库;查阅档案用房由接待室、查阅登记室、目录室、普通阅览室、专用阅览室、缩微阅览室、声像室、陈列室、复印室和休息室等组成;规模较小的乙、丙级档案馆,根据使用要求有些用房可以合并设置或不设;阅览室一、应光线充足,照度均匀,避免阳光直射及眩光;二、天然采光标准,窗地面积比不小于1∶5;三、窗宜设遮光设施;四、单面采光的阅览室进深与窗顶高度比不大于2∶1;双面采光不大于4∶1;窗顶至顶棚高不大于米;五、应有良好的通风;六、每阅览座位设计使用面积,普通阅览室每座应不小于平方米;专用阅览室每座应不小于4平方米;若采用单间时,应不小于12平方米;缩微阅读室; 一、朝向以北向为宜,避免朝西;不宜设在地下室或建筑物顶层; 二、应设空调或机械通风设备; 三、宜采用间接照明,阅览桌上应设局部照明;业务和技术用房由缩微用房、翻拍洗印用房、计算机房、静电复印室、翻版胶印室、理化试验室、声像档案技术处理室、中心控制室、裱糊室、装订室、接收室、除尘室、熏蒸室、去酸室、以及整理编目室、编研室、出版发行室等组成;应根据档案馆的等级、规模和实际需要选择设置上述用房;缩微用房包括资料编排室、缩微摄影室分大型机室和小型机室、冲洗处理室、配药和化验室、质量检定室、校对编目室、拷贝复印室、放大还原室、缩微胶片库和备品库等;非缩微复制中心,可缩小规模,结合需要组织配套用房;缩微用房宜设于底层,并自成一区;一、缩微摄影室必须防振动;防空气污染;各设备之间严禁灯光干扰,并应设遮光帷幕;室内净高不应低于3米,大型拍照机室净高不应低于米;室内地面应坚实平整,便于清洗,墙面不宜采用白色或强反射面; 二、拷贝复印室应环境清洁,不起尘埃,地面应防止产生静电;门窗应密闭和严密遮光防紫外光照,并应有强制排风和空气净化设施; 三、冲洗处理室应严密遮光;室内墙裙、地面及管道应采取防护措施;应有上下水,并满足冲洗工艺要求的水质、水压和水量;室外应设污水处理池;翻拍洗印用房包括翻拍室、冲洗室、印像放大室、水洗烘干室;其中翻拍室和冲洗室可与缩微用房的缩微摄影室和冲洗处理室合用;为防火和防潮湿,水洗烘干室宜设于缩微区外;计算机房包括机房、软硬件室、终端室、介质库和辅助房间等;应根据选用的机型对环境的要求进行设计;一、计算机主机房根据设备需要考虑振、隔噪音、防尘、防潮、防腐蚀、防电磁干扰;地面应做架空地面,架空层净高应不小于米; 二、空调机房、泵房、不停电装置室等辅助用房宜单独设置;静电复印室一、为防空气污染,不应设于缩微用房和计算机房区域内; 规模较大的档案馆集中设置专供内部使用的复印室外,一般还宜临近查阅档案用房另设提供利用的复印室一间;规模较小的档案馆复印室也宜临近查阅用房设置; 二、应设独立的强制排风装置;每台复印机的使用面积按8平方米计算;中心控制室一、宜设在底层主要入口附近二、室内应设空调或局部空调; 三、与其他用房的隔墙,其耐火极限应不低于3小时,楼板不低于2小时;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熏蒸室一、使用面积一般为10平方米; 二、应设有单独的、直达屋面外的排气管道,废气排放应符合环境保护规定的标准; 三、室内顶棚、墙面及楼、地面材料应易于清洁;为便于冲洗,宜设专用的熏蒸设备; 四、应采用密闭门,并宜为双扇门;裱糊室一、室内应设加热电源,上下水设施,并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每工作人员使用面积应不少于10平方米;装订室一、室内应设计摆放裁纸刀、压力机及装订机的位置; 二、每工作人员使用面积应不少于8平方米;整理编目室每工作人员使用面积应不少于10平方米;整理编目室、编研室、出版发行室室内宜设固定壁柜;办公和辅助用房由办公室、会议室、文印打字室、值班室、电话机房、空调机房、变配电室、贮藏室及厕所等组成;不同等级、不同规模的档案馆可根据需要设置上述用房;办公室宜考虑存放工具书的位置或固定壁柜;厕所位置既应注意使用方便,又要比较隐蔽,并有防止气味溢出的措施;第四章档案防护第一节防护内容防护内容包括外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温湿度要求、防潮、防水、防日光及紫外线照射、防尘、防污染、防有害生物霉、虫、鼠等、防盗等;其他有关抗震、防雷及防火等参见本规范的有关章节;温湿度要求,应根据档案馆的等级、规模和档案的重要性等因素区别对待,其他防护要求均应在设计中妥善解决;视听、缩微等非纸质档案贮存库,除应遵守本章有关规定外,还应根据使用保管的特殊要求进行设计;第二节温湿度要求不同等级、不同规模档案馆的温湿度要求,应采用不同标准:甲级档案馆设计可采用空调或局部空调;乙级档案馆设计可采用采暖、机械通风、自然通风或局部空调;丙级档案馆设计可采用采暖、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第三节防潮、防水馆区内应组织通畅的排水系统,防止积水;室内地面应高出室外地面,一般不应小于米;一、采用填实地面时,应考虑防潮;二、采用架空地面时,架空层净高不小于米;架空层下部的地面宜用简易防水地面,并高出室外地面不小于米,做不小于1%的排水坡度;架空层上部的地面宜采取适当的隔潮措施; 架空层的外墙应做通风孔,风口处装铸铁通风篦或金属网及可开启的封闭设施;第四节防日光及紫外线照射档案库及查阅档案等用房,均应消除或减轻紫外线对档案、资料的危害;天然采光的档案库及其他业务技术用房应选用防紫外光玻璃和采用遮阳设施,防止阳光直射;档案库及查阅档案等用房采用人工照明时,宜选用乳白色灯罩的白炽灯;如采用荧光灯时,应有过滤紫外线和安全防火措施;第五节防尘、防污染档案馆绿化设计,应考虑防尘、空气净化、降温、防噪音等要求,树种选择应避免飞花扬絮;空气中有害气体含量超过规定标准的地区,其通风系统应采取净化措施;合理安排锅炉房、除尘室、熏蒸室、试验室,以及洗印暗室等用房的位置,并结合需要设置通风装置,以减少其产生的尘埃和有害气体对库区的影响;档案库楼地面应光洁、平整、耐磨;其他内部装修、装具和固定家具等设计应表面平整,构造简洁;第六节防蛀、防鼠所有管道通过墙壁或楼、地面处应密封,其他墙身孔洞也应采取防护措施;底层地面应采用坚实地坪;门与地面的缝隙不大于5毫米,鼠患严重地区宜采用金属门或下缘包铁皮的木门;档案馆应设熏蒸室或其他杀虫设施;档案库外窗的开启扇宜设纱扇,纱型号不少于;第七节防盗档案馆的外门及底层外窗均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有外遮阳设施时,亦应做防盗处理;库区不应设置室外楼梯;甲级档案馆应设防盗报警装置,乙、丙级档案馆可根据各地区的具体条件处理;第五章消防和疏散第一节耐火等级档案库应作为一个单独的防火分区,库区与其他部分的隔墙均应为防火墙,采用耐火极限不少于4小时的非燃烧体;其他内部隔墙采用耐火极限不少于2小时的非燃烧体;防火门宽度应不小于1米;第二节消防甲级档案馆应在档案库、缩微用房、空调机房等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乙、丙级档案馆为高层建筑时,按有关专业规范的要求设计;库区外可设置水消防系统;库区及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内应设卤代烷、二氧化碳等气体灭火装置或其他灭火装置,并应设于明显的位置;档案库严禁用明火采暖,除特殊原因外,其他用房也不宜采用;烟囱不应穿越或紧靠库区;装具宜采用难燃烧材料制作;第三节安全疏散档案馆库区建筑的安全出入口应不少于两个;库区内设楼梯时,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库区缓冲间及档案库的门均应向外开启,并应为防火门;第一节给水排水馆区内应设水消防系统;库区内不应设置用水点,给、排水管道也不应穿越库区;档案库的上层或屋顶不应设置给水设施;生活污水立管应避免安装在与档案库相邻的内墙上;各类用房的污水排放,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否则应作污水处理;第二节暖通空调│序│用房名称│干球温度℃│相对│通风换气│注││号│├────┬──────┤湿度│次数│││││冬季│春季│%│次/小时│││1 │档案库│不低于14│不高于24 │45~60 │0.5~1 │有一定││2 │缩微母片库│不低于13│不高十15 │35~45 ││的洁净││3 │缩微拷贝片库│不低于14│个高于24 │40~60 ││要求││4 │保护技术试验及│不低于18│不高于28 │40~6O │││││缩微工作用房│││││││5 │阅览室│不低于18│不高于28 ││1~1.5 │││6 │陈列室│不低于14│不高于28 │45~60 ││││7 │裱糊室│不低于18│不高于28 │50~70 ││││8 │其他技术用房│不低于18│││││└─┴───────┴────┴──────┴─────┴──────┴───┘冬季不设空调的档案库,设采暖时,室内干球温度不低于14℃,相对湿度45~60%;不设采暖时,室内相对湿度45~60%;档案库不应采用以水、汽为热媒的采暖系统;必要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漏水、漏汽;且采暖系统不应有局部过热现象;通风、空调管道系统应有良好的气密性通风窗,洞口与室外应有密闭措施;通风及空调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必须通过或进入档案库时均应设置防火阀,并用非燃烧材料填塞空隙;空调设备应设在专门房间内,机房门应为甲级防火门;母片库应设独立的空调系统;熏蒸室应在室内外分设控制开关,其排风管道不应穿越其他用房;第三节电气甲级档案馆电气负荷不应低于二级,乙、丙级档案馆不应低于三级;库区电源总开关应设于库外,并应设有防止漏电的安全保护装置;控制导线及档案库供电导线应用铜芯导线;档案库、计算机房及缩微用房配电线路宜采取穿金属管暗敷;档案库灯具型式及安装位置应与装具布置相配合;缩微阅读室照明设计应防止显示屏出现灯具影象和反射眩光;│房间名称│ 推荐照度勒克斯││阅览室│不低于150 ││出纳台│不低于100 ││档案库│不低于50档案柜、架垂直面││修裱、编目室│不低于150 ││计算机房│不低于200 │└──────┴───────────────┘甲级档案馆应为二级防雷建筑物,乙、丙级档案馆为三级防雷建筑物;附录一国家档案局国档发198542号文件批准颁发档案馆内各类用房面积规定附录二国家档案局国档发198542号文件批准颁发档案馆温湿度管理暂行规定附录三名词解释1.档案馆:集中统一管理,保管重要档案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中央至县以上政府都建有此机构; 2.综合性档案馆:集中统一管理,保管多种类型档案的档案馆; 3.专门档案馆:根据各专业档案的性质或档案载体的特殊性,分门别类建立的档案馆;如:城市建设档案馆、中国照片档案馆等; 4.国家级档案馆:经国家档案局会同有关部门批准,由中央或国家机关建立的档案馆;如: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 5.库区:档案库房及为其服务的交通通道占用的面积的总称; 6.馆区:档案馆各类业务用房及库房所占的整个区域; 7.档案库:档案馆中专为存放档案所建的房舍; 8.查阅档案用房:办理档案查阅手续,存放查阅档案的检索工具和阅览档案等所用的房舍; 9.利用者:查阅利用档案的人员; 10.缓冲间:在进入库区或库房的入口处,为减少外界气候条件对库内的直接影响而建的沟通库内外并能密闭的过渡房间; 11.封闭外廊:环绕档案库而建的走廊一面或多面的环廊,以减少外界气候对档案库的直接影响; 12.档案装具:存放档案所用的器具;如:柜、箱、架等; 13.主通道:档案库内的主要工作通道; 1 4.密集架:可沿轨道行走,并能紧密排列、多联组合的装具; 15.熏蒸室:用化学药品气化而进行杀虫、灭菌工作的专设房间; 16.珍贵档案:具有重要历史凭证作用或年代久远的历史档案; 1 7.珍藏库:存放珍贵档案的高标准的档案库; 18.非纸质档案:除用纸张作载体以外的档案;如:录音档案;缩微档案;磁盘档案;附录四本规范用词说明一、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执行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二、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发布部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已变更/国家档案局发布日期:1986年02月27日实施日期:1986年07月01日中央法规。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00第1章总则第2章术语第3章馆址和总平面第4章建筑设计4.1一般规定4.2档案库4.3查阅档案用房4.4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4.5办公和辅助用房5.1防护内容5.2温湿度要求5.3防潮和防水5.4防日光直射和紫外线照射5.5防尘和防污染5.6防蛀和防鼠5.7防盗第6章防火设计第7章建筑设备7.1给水排水7.2暖通空调7.3电气附录一本规范用词说明第2章术语第2.0.1条档案馆Archives收集、保管、提供利用档案资料的基地和信息中心。
第2.0.2条综合性档案馆Comprhensive Archives档案馆的一种类型。
收集、保管、提供利用多种门类档案资料的档案馆。
第2.0.3条专门档案馆Specisl Archives档案馆的一种类型。
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某一专业领域或某种特殊载体形态档案资料的档案馆。
第2.0.4条国家级档案馆National Archives收藏党和国家中央机构的和具有全国意义档案的并经国家档案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建立的档案馆。
第2.0.5条库区Repository档案库房及为其服务的交通通道占用的区域的总称。
第2.0.6条馆区Archive Area档案馆各类业务用房及附属公共设施所占的整个区域。
第2.0.7条档案库Storehouse for Archives档案馆中专为存放档案所建的房舍。
第2.0.8条查阅档案用房Search Romm办理档案查阅手续,存放查阅档案的检索工具和阅览档案等所用的房舍。
第2.0.9条利用者Searcher查阅利用档案的人员。
第2.0.10条缓冲间Buffer Room在进入库区或库房的入口处,为减少外界气候条件对库内的直接影响而建的沟通库内外并能密闭的过渡房间。
第2.0.11条封闭外廊Closed Corridor在档案库外建的用墙和窗与外界隔开的走廊(一面或多面以及绕一圈的环廊),以减少外界气候对档案库的直接影响。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档案管理,更好地为高新区建设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管理实施办法》及省、市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高新区范围内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规划、建设、项目引进、管理、科研、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高新区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纪录。
第三条高新区管理机构、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名—单位)以及个人从事档案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高新区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单位必须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为档案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是高新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高新区档案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的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高新区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认真开展档案管理工作,建立档案室、配备相应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接受高新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档案专业知识,并取得岗位资格证书。
第八条高新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负责制定高新区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监督、指导高新区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第九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二)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三)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四)监督、指导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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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归档内容
第一部分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一、立项文件
(一)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五)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
(六)专家建议文件
(七)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料
二、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一)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
(二)用地申请报告、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
(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五)划拨建设用地文件
(六)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一)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二)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自然条件、地震调查
(三)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
(四)地形测量和拨地测量成果报告
(五)申报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六)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审查意见
(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人防、环保、消防、抗震、文物、卫生等)批准文件或有关协议
(八)施工图设计方案及审批意见
四、招投标文件
(一)勘察设计承包合同
(二)设计承包合同
(三)施工承包合同
(四)监理委托合同
五、开工审批文件
(一)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文件
(二)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批复文件或年度计划项目表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四)投资许可证、审计证明、缴纳绿化建设费等证明
(五)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六)施工许可证
六、工程财务文件
(一)竣工决算材料
七、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
(一)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及负责人名单
(二)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及负责人名单
(三)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机构及负责人名单
第二部分监理文件
一、监理规划
二、监理实施细则
三、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四、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五、工程开工/复工审批表
六、工程开工/复工暂停令
七、不合格项目通知
八、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九、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意见书
十、工程抽检资料
十一、工程延期报告及审批
十二、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
十三、合同变更材料
十四、工程竣工总结
十五、质量评价意见报告
第三部分施工文件
建筑安装工程
一、建筑结构与装饰装修
(一)建筑结构与装饰装修
1.施工管理资料
(1)工程概况表
(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3)设计变更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
(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5)技术交底记录
(6)施工日志
(7)施工测量记录(工程定位放线记录,基槽验线记录,楼层平面放线记录,楼层垂直度、标高抄测记录,沉降观测记录)
(8)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厂质量证明及进场检(试)验报告(钢筋(材)、焊条(丝)和焊剂、水泥、砖与砌块、防水材料、砂与碎(软)石、外加剂、掺合料、轻集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预拌混凝土(砂浆)、装饰装修材料等)(9)施工记录(地基处理、地基钎探、基坑支护变形监测记录、桩施工记录、施工检查记录、交接检查记录、构件吊装记录、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等)2.施工检测、试验资料
(1)土壤试验记录
(2)钢筋连接试验记录
(3)砌筑砂浆试验记录
(4)混凝土试验记录
(5)饰面砖粘结强度试验记录
(6)后置埋件试验记录
(7)支护工程施工试验记录
(8)桩基(地基)工程施工试验记录
(9)预应力工程施工试验记录
3.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1)结构实体验收
(2)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6)工程观感质量评价标准
(7)室内环境检测
(8)工程竣工报告
(9)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资料
(二)桩基工程、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
桩基工程、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内容参照建筑结构与装饰装修工程,一般情况单独组卷,但应注意以下问题:
1.钢结构施工记录应包括钢结构零件加工记录、构件吊装记录、烘焙记录、钢结构安装施工记录、钢网架结构总拼完成后检查挠度值和安装偏差记录、螺栓连接施工记录。
2.幕墙施工记录应包括幕墙注胶施工检查记录、幕墙淋水检查记录。
3.幕墙施工检测与试验资料用双组份硅酮结构胶混匀拉断试验报告,后置埋件现场拉拔试验报告。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
一、排水与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
(一)施工管理资料
1.图纸会审记录
2.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4.技术交底记录
5.施工日志
6.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厂质量证明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7.施工试验记录
(二)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二、电梯工程
(一)施工管理资料
1.电梯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企业资质证书及相关专业人员岗位证书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4.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
5.技术(安全)交底记录
6.施工日志
7.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8.工程质量保修书
(二)设备、成品、半成品材料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三)施工记录
(四)施工试验记录
(五)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归档内容及附表详见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J14-023-2004)。
但应注意下列几点:
1.文字资料要与图纸分开,文字在前,图纸在后。
2.施工管理资料中,上岗证资料等可为复印件。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一、施工组织设计
二、图纸会审、技术交底
三、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四、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出厂合格证、检(试验)报告和复试报告
五、施工试验记录
六、施工记录
七、测量复核及预检记录
八、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九、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十、使用功能试验记录
十一、事故报告
十二、竣工测量资料
十三、竣工图
详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城(2002)221号)
第四部分竣工验收文件
一、工程概况表
二、工程竣工总结
三、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
四、竣工验收报告
五、竣工验收备案表
六、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工程竣工声像档案(光盘、电子文件等)
第五部分工程竣工图
建筑工程竣工图
一、总平面布置图
二、竖向布置图
三、室外综合管网图
四、室外专业管线竣工图
五、建筑竣工图
六、结构竣工图
七、装修装饰竣工图
八、给、排水及消防竣工图
九、电气、弱电竣工图
十、供热竣工图
十一、燃气竣工图
十二、通风、空调工程竣工图
十三、竣工测量资料
市政基础设施竣工图
一、道路工程竣工图
二、桥梁工程竣工图
三、广场工程竣工图
四、隧道竣工图
五、地下人防竣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