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4年第三季度第一批取得安全生产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我省获全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名单的通报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我省获全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名单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7.02.09•【字号】浙安监管人[2007]25号•【施行日期】2007.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我省获全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名单的通报(浙安监管人[2007]25号)各市、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党的十六大以来,我省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发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扎实工作,勇于创新,为推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做出了突出成绩,涌现出一批成绩卓著、事迹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在今年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人事部和国家安监总局联合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国人部发〔2007〕10号),其中,我省瑞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安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周道明被分别授予“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国家安监总局同时也表彰一批系统内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安监总政法〔2007〕15号),其中,我省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9个单位和张生华等81人被分别授予“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先进单位”、“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这些先进典型,集中体现了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崇高思想境界;吃苦耐劳、埋头苦干的顽强斗志;勇于探索、锐意进取的开拓创新精神;严肃认真、深入细致的良好工作作风;执法为民、清政廉洁的高尚道德情操。
这也是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的广大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
全省各级安监机关及其广大干部要努力营造宣传和学习先进的氛围,号召大家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任劳任怨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们依法行政、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优秀品质,弘扬新风正气,以推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年7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⒔ㄉ韫こ贪踩⑻刂稚璞赴踩⒅耙滴郎踩攘碛泄娑ǖ模视闷涔娑ā?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督促、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建立或者确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其他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企业注册地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担任建筑施工企
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务,必
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
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知
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
2、个人或所管理的项目有与其相关的不良行为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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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所在企业或项目发生由其承担责任的四级及以上重大
事故的;
2、个人或所在企业(项目)有由其承担责任的不良行为记
录的。
第四章申请、受理和审查
第十条三类人员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
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提交申请文件。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负责审查并汇总后上报省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统一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每年第二、四季度各办理
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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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三类人员变更姓名和所在单位的,应携带相关பைடு நூலகம்
证明,按原申请程序一个月内办理变更换证手续。
第十四条三类人员证书遗失,应在省级以上公共媒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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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相关专业部门提出建议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省建设行政主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三场所两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三场所两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5.02.27•【字号】浙安监管综〔2015〕19号•【施行日期】2015.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三场所两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浙安监管综〔2015〕19号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义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2014年,在全省各地的共同努力下,“三场所两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船舶修造企业、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好转。
但由于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仍然薄弱,企业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等要求未得到严格执行,员工安全培训不到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船舶修造企业和有限空间作业的事故防控依然存在较多薄弱环节,“三场所两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还时有发生。
2014年1月4日,岱山县海舟修造船有限公司发生爆燃事故致7人死亡,2014年8月4日,丽水500KV万象--瓯海线路送出工程发生中毒事故致3人死亡。
这些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社会影响恶劣,教训惨痛。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4〕5号),根据2月11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李强省长的讲话精神,盯住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措施,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进一步推进“三场所两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总体要求按照“讲规范、重执行、强基础、求实效”的总体要求,标本兼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推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安全生产的约束条件在企业生产经营环节的有效落实,推进企业员工安全生产综合素质有效提升,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紧密结合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严防“三场所两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为我省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第一季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
(浙)JZ安许证字[ ]011716
杭州佳合舞台设备有限公司
(浙)JZ安许证字[ ]011717
杭州鹰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浙)JZ安许证字[ ]011718
杭州华辰电力控制工程有限公司
(浙)JZ安许证字[ ]011719
杭州世全物资有限公司
(浙)JZ安许证字[ ]011720
(浙)JZ安许证字[ ]011695
杭州山河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浙)JZ安许证字[ ]011696
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浙)JZ安许证字[ ]011697
杭州宏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浙)JZ安许证字[ ]011698
浙江萧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浙)JZ安许证字[ ]011699
浙江正泰中自控制工程有限公司
(浙)JZ安许证字[ ]011690
杭州汇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浙)JZ安许证字[ ]011691
杭州华都门窗工程有限公司
(浙)JZ安许证字[ ]011692
杭州永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浙)JZ安许证字[ ]011693
杭州远致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浙)JZ安许证字[ ]011694
杭州华启建设有限公司
(浙)JZ安许证字[ ]011726
浙江同兴建设有限公司
(浙)JZ安许证字[ ]011727
浙江通泰安全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浙)JZ安许证字[ ]011728
杭州金安建筑劳务承包有限公司
(浙)JZ安许证字[ ]011729
杭州特科立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浙)JZ安许证字[ ]011730
杭州速旺建筑劳务承包有限公司
(浙)JZ安许证字[ ]020759
2014年发生的电力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2014年1月份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情况2014年1月份,全国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电力安全事故,没有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没有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1月份,全国发生一般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2起,死亡3人,均为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死亡减少2人。
其中: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同比减少1起,死亡人数相同;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同比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
1月份,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同比减少1起。
发生电力安全事件1起,同比相同。
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为:1、1月3日,国电山东菏泽发电厂燃料运行人员在燃料装卸过程中,被运输燃料车辆挤压,造成1人死亡。
2、1月17日,天津滨电电力工程公司的分包单位天津海能电建有限公司在天津滨海电力公司220千伏滨中一线升高改造工程施工中,新塔组立完毕后准备拆除老塔时,新塔突然倒塌,造成塔下作业人员2人死亡。
线路因跨越高速路进行升高改造,项目出资方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电力安全事件为:1月5日7时54分,徐州华润电厂(装机容量4×30万千瓦和2×100万千瓦)5、6号机组(2台100万千瓦机组)跳闸,损失出力160万千瓦。
初判原因为雾霾严重且空气湿度大导致厂区内500千伏出线绝缘击穿短路。
2014年2月份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情况2014年2月份,全国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电力安全事故,没有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没有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2月份,全国发生一般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2起,死亡4人,均为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3人。
2月份,发生电力安全事件1起,同比减少4起。
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为:1、2月21日,华电所属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运行人员在进行7号机组电动给水泵电机绝缘测试时,发生触电事故,造成2人死亡。
XXXX《关于公布浙江省第一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技术专家名单的通知
XXXX《关于公布浙江省第一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技术专家名单的通知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浙江省第一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技术专家名单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10〕117号省安监局危化处 2010-05-25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适应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根据本人自荐和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单位组织推荐,决定对2005年危化品安全生产技术专家库名单进行调整和充实,现对陈文森等160名专家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如下:一、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应从《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技术专家名单》挑选专家组成安全生产专家组,配合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以下工作: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安全生产条件现场审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设计和竣工验收安全审查; 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验收;3.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检查;4.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事故调查;5.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技术信息和决策咨询。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技术专家分为A、B两类,其中A类专家配合安监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工作,B类专家在所在市范围内配合安监部门开展工作。
三、各地安全监管部门组织专家开展相关工作时,应充分考虑专家各自专业领域的经验和相关专业的配置,以便更好地发挥专家组的团队作用。
同时,确定专家组成员时,应注意与相关单位的利益关系,采取回避措施。
四、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认真结合本地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为本地安全专家提供必要的工作学习条件,充分发挥安全专家的作用。
同时,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和培训,督促专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和廉洁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切实依照相关规范标准公正客观地开展工作,保守被审查企业的商业机密。
对违犯工作纪律的,请及时报告,我局将取消其资格,并提请所在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浙江省第一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技术专家名单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附件:浙江省第一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技术专家名单序号姓名工作单位职称与职务现从事工作1 陈文森浙江省石油化工协会正高化工管理2张旭浙江省石油化工协会高工/秘书长化工管理3 王大枋浙江省氟化工协会正高/秘书长氟化工管理林会理6 姜书凯浙江省农药协会秘书长农药管理7 李玲玲浙江省染料协会秘书长化工管理8 马新浙江省涂料协会秘书长化工管10 其富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高工化工安全管理11 曹寄梅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高工化工安全评价12 华伟进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高工化工安全评价华正高/15 高子鑫浙江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高工化工设计16 包晓跃浙江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高工/注安化工设计17 刘爱国浙江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高工化工设计20 吴晓军浙江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高工化工设计21 韦敏光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高工/总工化工设计22 刘建新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高工化工设计明公司计25 赵晓政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高工化工设计26 周红兵浙江天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高工化工设计27 杨菊浙江天成工程设计高工化工设29 永良杭州化医工程设计院注安化工设计管理30 孙新芳杭州化医工程设计院高工化工设计管理31 林平平中化蓝天集团公司高工化工安全管理王34 张雪夫中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高级经济师/注安油品安全管理35 胡建华中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高工/注安油品安全管理36 周雄江中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注安化工安全评价春分公司全管理39 曲阳永中国石油浙江销售分公司注安油品安全管理40 冉以发中国石油浙江销售分公司注安油品安全管理41 楼荣杭州安全生产科学高工/化工安43 福本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高工/注安化工安全评价44 周水鹤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高工/总工化工安全评价45 周学志浙江圣泰安全评价公司正高/总工化工安全评价黄浙江天为企业评价高工/化工安48 方明浙江天为企业评价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师化工安全评价49 姜方群杭州油漆有限公司高工化工技术管理50 陈勤勇杭州大自然化工实业有限公司高工化工技术管理顾53 柳宏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安化工安全管理54 徐利红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注安/总工化工安全管理55 王文成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工程师化工安全管理芳公司设管理58 吴明荣杭州庆丰农化有限公司高工生产技术管理59 唐建光杭州油脂化工有限公司高工工艺技术管理60 沈雪杭州杭氧低温液化高工深冷空62 兰生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注安化工设计63 杜月侠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高工/注安化工设计64 黄鸿飞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高工化工安全评价余67 刘猛飚中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注安安全技术管理68 严仲彪中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高工安全技术管理69杜昶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高工/总工化工安全评价钱72 仇浙长宁波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高工化工安全评价73 屈家瑶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注安化工安全管理74 徐如良镇海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正高/注安化工安全管理77 朱行郎宁波寰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高工化工安全评价78乐毅宁波化工开发有限公司高工化工安全管理79 夏定松温州市工业设计院高工化工设计管理高82 薛盛雁温州市安全技术服务中心注安化工安全评价83翁武温州市工业设计院高工/注安化工设计84 吴晓东温州市工业设计院高工化工设计林87 姚银方浙江升华拜克股份有限公司注安化工安全管理88 沈卫国浙江升华拜克公司迈威农化分公司高工化工安全管理89 金建立湖州兴业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高工化工设备安全生公司公司全管理92 梁卫新湖州展望天明药业有限公司注安评师化工安全管理93 张家杰嘉兴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高工化工安全评价94 胡国嘉兴和邦安全技术高工化工安96 岳洲浙江华辰能源有限公司注安化工安全管理97 陈树大嘉兴学院教授/注安化工教育98 江培英嘉兴市信安安全技术有限公司高工/注安化工安全管理金101 沈高庆浙江嘉化工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高工化工技术管理102 潘卫军嘉兴港区应急中心注安化工安全管理103徐芸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高/注安化工技术研究程106 赵海升阿克功诺贝尔涂料(嘉兴)有限公司注安化工安全管理107 张关虎绍兴润和安全技术有限公司高工化工安全评价108 王近近绍兴润和安全技术有限公司高工化工安全评价贵有限公司全评价111 骆浩敏绍兴海成化工有限公司注安化工安全管理112 齐陈泽绍兴文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教授化工教学与科研113 曾敏绍兴文理学院化学副教授化工教学与科115 旭东绍兴文理学院高工学与科研116 张小利辽宁省石化规划设计院上虞分院高工化工设计117 朱建春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高工化工安全管理苗120章强金华市高鑫安全检测评价中心注安化工安全评价121 宣婉贤浙江三环化有限公司高级经济师化工安全管理122 吴卫龙浙江莹光化工有限公司注安化工安全管理胡125 李春莉中石化浙江金华分公司注安化工安全管理126 俞章毅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化工制药学院高工/副教授化工教学与科研127 郭顺贵浙江金氟隆化工装备有限公司高工化工技术管理利公司全管理130 江正平台州市万祥安全评价有限公司高工/注安评师化工安全评价131 张志敏台州海辰药业有限公司高工/注安评师化工安全管理132 潘富台州学院教授/化工教学与科134斌巨化集团公司工程师全管理135 王晓宇巨化集团公司高工/注安评师化工安全管理136 韩建勋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高工/注安化工安全管理137 陈可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高工/化工安139 学红浙江巨化电石有限公司高工化工安全管理140 王亚平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氟聚厂注安化工安全管理141 姜贤志巨化集团公司高工化工安全管理徐144 孙忠军中海石油舟山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高工/注安化工安全管理145 华银钢中海石油舟山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高工储运安全管理146 竺柏康浙江海洋学院石油化工学院副教授油气教学和科研149 吴学新舟山世纪太平洋化工有限公司注安化工安全管理150 董国军舟山市蓝焰燃气有限公司高工燃气安全管理151 李宗照舟山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有限责任公司高工/注安化工安全管理能委会全管理154 谢尉法丽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高工环境监测155 尚义喜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高工特种设备安全156 胡卫浙江龙鑫化工有限高工化工安。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2014年修正)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2014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4.05.28•【字号】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施行日期】2006.1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年7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4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关于修改〈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建设工程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职业卫生安全等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浙江安全生产条例
浙江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浙江省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安全生产监管、事故预防、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和宣传教育等方面。
第三条高度重视和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第四条各级政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积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体系。
第六条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化,坚持依法治理、科学管理、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相结合。
第七条发展和完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加强相关技术研究和应用。
第八条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格执法监管,及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九条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第十条支持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第十一条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第十二条加强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及时掌握安全风险形势。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制度,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
第十四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强化隐患排查整治。
第十五条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国际合作与交流。
第二章安全生产机构第十六条设立省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市、县(市、区)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重大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市、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十九条支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二十条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2016年修订)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45 号《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已于2016年7月29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公布,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7月29日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年7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14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6年7月29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以及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建设工程安全、油气管道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有关法律、法规未规定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与城乡规划相衔接的安全生产规划,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保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资金投入。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2014安全生产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20141、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享有那些权利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来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享有下列权利:(一)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办理工伤等保险;(二)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三)了解作业自场所、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和应急措施,获得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的百劳动防护用品;(四)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度举和控告;(五)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问安全紧急情况时,可以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六)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后依法要求赔答偿;(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浙江安全生产条例的一个安全员不能兼两个项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矿山、危险品、重大百危险源单位的安全员不能够兼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超过50人的,安全员不能够兼职。
详见具体规定:第十七条矿山、度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使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五十人的,应当配备不少于两名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五十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五十人的权,应当配备不少于一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少于两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自2006年几月几日起施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九条本条例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4、谈谈对新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消防条例的理解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确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
进一步明确安全距离控制和规划管控要求。
进一步厘清港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
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4.08.20•【字号】浙建[2014]8号•【施行日期】2014.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劳动安全保护正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建〔2014〕8号)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管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为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精神,严把建筑市场安全生产准入关,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促进建筑施工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一)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的,不得参加工程项目招投标,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暂扣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新的工程项目;发生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一律停工整改,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向建设单位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应对承揽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查。
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暂扣期内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工程招投标、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备案、外地进浙企业备案、企业资质升级、增项的审查时,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暂扣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不予受理。
二、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督管理(一)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针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一、安全生产费用预算本年度计划投入安全生产费用_____万元,具体分配如下:1、安全设施设备购置与维护:_____万元购置新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预计花费_____万元。
对现有的安全防护设备,如防护栏、防护罩等进行维护和更新,预算_____万元。
2、安全教育培训:_____万元组织员工参加外部安全培训课程,费用约_____万元。
邀请专家到企业进行安全讲座和培训,预计_____万元。
内部安全培训资料的编制和印刷,费用_____万元。
3、劳动防护用品:_____万元为员工配备符合标准的安全帽、安全鞋、工作服等个人防护用品,预算_____万元。
4、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_____万元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安全评估,费用_____万元。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包括整改材料、人工等费用,预计_____万元。
5、应急救援物资与演练:_____万元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如急救药品、应急照明设备等,花费_____万元。
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包括场地租赁、道具准备等费用,预算_____万元。
6、安全生产技术研发与应用:_____万元研究和引进新的安全生产技术和工艺,费用_____万元。
对现有生产流程进行安全优化和改进,预计_____万元。
7、其他安全生产相关费用:_____万元包括安全生产奖励、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的费用。
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原则1、专款专用原则安全生产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建立专门的账户,对费用的收支进行明细记录,确保每一笔费用都用于安全生产相关的项目。
2、合理性原则在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时,要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安排,避免浪费和不必要的开支。
优先保障重点安全项目和急需解决的安全问题。
3、有效性原则确保投入的安全生产费用能够取得切实有效的安全成果,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
三、具体使用计划1、第一季度购置第一批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_____个,消防栓_____套,花费_____万元。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2016年修订)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2016年修订)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45 号《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已于2016年7月29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公布,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7月29日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年7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14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6年7月29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以及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建设工程安全、油气管道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有关法律、法规未规定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与城乡规划相衔接的安全生产规划,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保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资金投入。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是浙江省施行的一部份取得安全生产的主要法规。
该条例于2014年11月17日由浙江省人民领导施行,根据重大危险源和安全生产责任、监督整改、职业健康安全等内容,拟定出十六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
条例的主要内容:
一、提出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的权责分配和层层落实的机制。
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开展安全检查,制定应急预案。
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企业要编制安全技术检查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向上级行政机关报告。
四、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规定上级行政机关应定期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检查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能力。
六、规范职业健康安全防范,规定企业设置专门的职业健康安全防范体系,加强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防止职业病及事故发生。
七、强化安全生产救援,规定企业应当设置安全救援机构,准备救援装备和药品,应对突发事故的出现。
这部《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旨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确保安全生产,防范事故发生。
如果遵循这部条例的要求,将有助于改善安全生产状况,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12.25•【字号】浙安委[2009]12号•【施行日期】2009.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安委〔2009〕12号)各市、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为认真贯彻《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努力实现我省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们组织制定了《浙江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通知要求落实到辖区内和所属生产经营单位。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浙江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接受工会的监督,为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创造必要的条件,对工会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意见和建议应当认真研究解决。
2022年修订《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材料
(一)编纂体例“创新性”
条例第一章贯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思路
规定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明确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条块上的职责:
党和政府的领导责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的综合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安全生产的监 督管理部门的行业监督管理职责,乡镇人民 政府、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管理机构的基层 网格化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职责
02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 改革
多领域执法事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 多个条线行政执法实现队伍统一,实现执 法力量下沉。
03 夯实基层网格化治理基础
有利于乡镇人民政府等属地机构协助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职责
(三)行业管理上的“重点性”
01
对高危行业规定更严 01 的主体履职配员措施
3、内容特点
(1)对上位法《安全生产 法》进行了操作性细化。 (2)将浙江“大综合一体 化”、安全生产数字化建设、 社会参与等特色做法补充进 条例。
THE FIRST
2、修订内容变化
内容修订的五大变化
编纂体例上“创新性”
行业管理上“重点性”
职责术语上“释明性”
基层治理上“网格化”
区域管控上“特色性”
(4)擅自更改、简化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相关程序或者内容。
THE FIRST
3、行业条文规定
直接规定港航行业条文有3条
港区内新改扩建设项目的监管职责分工
船舶修造(拆解)已列入高危行业管理
港区内危险物品重点检查事项 港区内集装箱堆场危险物品联合检查机制
(一)明确港区内新改扩建设项目的监管职责分工(条例第三十七条)
(四)区域管控上的“特色性”
将船舶修造(拆解)列入高危行业管理范 畴,落实高危行业的风险控制和隐患治理 措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5号――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的公告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5号――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2.13•【文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5号•【施行日期】2014.0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5号)根据《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4号)的有关规定,经考评,核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总厂等12家企业为冶金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第七批),甘肃华鹭铝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有色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第二批),安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等49家企业为建材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第二批),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为机械制造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第十四批),浙江协联飞轮线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为纺织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第二批),现予公告。
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附件:1.冶金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第七批)2.有色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第二批)3.建材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第二批)4.机械制造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第十四批)5.纺织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第二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4年2月13日附件1冶金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第七批)1.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总厂(炼钢)2.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能源动力总厂(煤气、冶金其他)3.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研究院(冶金其他)4.武汉钢铁工程技术集团计控公司(冶金其他)5.武汉钢铁工程技术集团自动化有限责任公司(冶金其他)6.武汉钢铁集团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冶金其他)7.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棒线厂(轧钢)8.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钢轧厂(炼钢、轧钢)9.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冷轧薄板厂(轧钢)10.无锡兴澄钢材有限公司(轧钢)11.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铁事业部(炼铁、烧结球团)12.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锻造事业部(轧钢)附件2有色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第二批)1.甘肃华鹭铝业有限公司(电解铝)2.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电解铝)3.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色金属压力加工)4.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压力加工)5.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加工总厂(有色重金属冶炼)附件3建材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第二批)1.安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水泥)2.安阳中联海皇水泥有限公司(水泥)3.北川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水泥)4.成武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水泥)5.滁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水泥)6.德州中联大坝水泥有限公司(水泥)7.登封中联登电水泥有限公司(水泥)8.邓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水泥)9.呼和浩特金山特种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10.淮海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水泥)11.莒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水泥)12.连云港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水泥)13.青岛即墨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水泥)14.日照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水泥)15.郯城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水泥)16.通辽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水泥)17.乌兰察布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水泥)18.淅川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水泥)19.锡林浩特中联金河水泥有限公司(水泥)20.邢台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水泥)21.徐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水泥)22.安徽广德洪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23.安徽广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24.安徽郎溪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25.德清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26.富阳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27.湖南耒阳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28.湖南浏阳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29.湖州槐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30.嘉兴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31.建德市杉翔建材有限公司(水泥)32.江苏阳羡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33.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34.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水泥)35.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36.黄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37.建德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38.江苏八菱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水泥)39.宁波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水泥)40.宁海强蛟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水泥)41.台州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水泥)42.英德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43.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水泥)44.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水泥)45.四川双马宜宾水泥制造有限公司(水泥)46.重庆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水泥)47.华润水泥(封开)有限公司(水泥)48.华润水泥(贵港)有限公司(水泥)49.华润水泥(汕头)有限公司(水泥)附件4机械制造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第十四批)1.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2.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机械制造工艺研究所附件5纺织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第二批)1.浙江协联飞轮线业有限公司2.上海里奥纤维企业发展有限公司3.上海德福伦化纤有限公司4.上海特安纶纤维有限公司5.上海纺织(集团)大丰纺织有限公司6.上海申安纺织有限公司。
浙江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安全生产
浙江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1、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求是什么第六条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九)有职版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权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有什么要求?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的政策规定,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负责人(指由企业法人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通称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安全生产许可证是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必备的一个证件,它和企业资质联系在一块,取得建筑施工资质证书的企业,必须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招投工作来接相应工程。
它们是有机整体。
2、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取消或调整了部分专业承包资质,部分企业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也因此无需再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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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宁波市城管局(2) 序号 1 2 企业名称 宁波市建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宁波宏桥建设有限公司 编号 (浙)JZ 安许证字[2014]028214 (浙)JZ 安许证字[2014]028215
填报单位:温州市城乡和建设委员会(13)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企业名称 温州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万亩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海润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荣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田岛建设工程劳务承包有限公司 温州新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新消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瑞安市恒峰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华越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宏佳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百捷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昌达建设有限公司 平阳县顺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编号 (浙)JZ 安许证字[2014]030797 (浙)JZ 安许证字[2014]030798 (浙)JZ 安许证字[2014]030799 (浙)JZ 安许证字[2014]030800 (浙)JZ 安许证字[2014]030801 (浙)JZ 安许证字[2014]030802 (浙)JZ 安许证字[2014]030803 (浙)JZ 安许证字[2014]030804 (浙)JZ 安许证字[2014]030805 (浙)JZ 安许证字[2014]030806 (浙)JZ 安许证字[2014]030807 (浙)JZ 安许证字[2014]030808 (浙)JZ 安许证字[2014]030809
填报单位:绍兴市建设局(9)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企业名称 诸暨振国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诸暨恒欣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诸暨顺泰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运溪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诸暨博远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绍兴三山建设有限公司 绍兴长鑫建设有限公司 绍兴恒强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绍兴中晟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编号 (浙)JZ 安许证字[2014]048291 (浙)JZ 安许证字[2014]048292 (浙)JZ 安许证字[2014]048293 (浙)JZ 安许证字[2014]048294 (浙)JZ 安许证字[2014]048295 (浙)JZ 安许证字[2014]048296 (浙)JZ 安许证字[2014]048297 (浙)JZ 安许证字[2014]048298 (浙)JZ 安许证字[2014]048299
填报单位: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12) 序号 1 企业名称 宁波启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编号 (浙)JZ 安许证字[2014]02126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宁波安迅新凯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宁波骅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宁波中景建设有限公司 慈溪市云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宁波恒发医用工程有限公司 宁波光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宁波汇金劳务发展有限公司 宁波务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元昌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宁波市楚森装饰艺术有限公司 宁波市镇海兴业土石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填报单位:绍兴市建管局(5) 序号 企业名称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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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大利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绍兴耀业建设有限公司 绍兴创亚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中泰爆破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汇丰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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