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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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综合评估法概述综合评估法是一种常用的评标办法,适用于各类采购项目。

该评标办法综合考虑了招标文件中所列评标指标的各项内容,对各投标人的技术能力、商务条件、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中标人。

二、综合评估法的步骤1.评标委员会组建:招标人应组建评标委员会,由专业人士组成,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公平、透明。

2.评标指标确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采购项目的特点,确定评标指标。

评标指标应包括技术能力、商务条件、价格等方面的内容。

3.投标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技术方案、商务条件、价格等方面。

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对每一项评标指标进行评分。

4.综合评估:评标委员会根据各项评分结果,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各投标人的综合评分。

综合评估可以采用加权平均法或其他方法进行。

5.中标人确定: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应是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

三、综合评估法的优点1.全面考量:综合评估法综合考虑了技术能力、商务条件、价格等因素,能够全面评估各投标人的综合实力。

2.公平公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和评审过程都能确保评标的公平、公正。

评标委员会由专业人士组成,能够客观地评估各项指标。

3.灵活性:综合评估法可以根据不同的采购项目进行调整和优化,满足不同项目的评标需求。

四、综合评估法的局限性1.主观性:评标委员会的主观判断会对评标结果产生一定影响,可能存在个别评委主观偏向的情况。

2.评标指标的确定:评标指标的确定需要充分考虑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并确保评标指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加权平均法的不确定性:加权平均法对各项评分进行加权处理,权重确定的不准确可能会导致评分结果的偏差。

五、改进综合评估法的措施1.提高评标委员会的专业水平和素质,确保评标委员会的公正、公平。

2.完善评标指标的确定方法,确保评标指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说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C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L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签字盖章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2、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总页数不得超过12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扣完为止。
全过程工程咨询总体思路
5
由评委根据各投标人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纲内容齐全、结构完整、发包人需求理解充分、解决方案可行、针对性强等因素,进行打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制度
5
由评委根据各投标人的工作制度健全、符合项目服务要求等因素,进行打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除项目总负责人以外)人员配置情况
18
1、监理组人员配置情况(8分):
(1)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每增加一个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除外),得2分,最多得4分。
(2)监理组成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除外)的,有一人得2分,最多得4分。
备注:(1)以上人员不可重复配置岗位,同一人只计算一次。投标人为所有拟投入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2022年10月-2022年12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次投标的,须按照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的职责分工采用本单位人员进行配置,否则不得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1. 评标方法
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报价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评标规则》(新建建[2010]7号文)中所规定的标准和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实施办法。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价格等,能否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

1.2 评标办法如下:
综合评估法—技术标评审标准
附表四综合评估法——经济标评审标准
附表五
企业综合实力评审评标标准。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方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方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方法)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方法)1. 背景本评标办法旨在为评审标书提供一种综合评价方法,以确保公平、公正地评定投标者的能力和优劣势。

2. 评标原则- 公平公正:评审过程应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 透明公开:评审过程和结果应向所有投标者公开,确保信息对称。

- 综合评价:综合考虑投标者的技术能力、经验、财务实力及报价等综合因素。

- 独立决策:评审委员会应独立作出评定,避免受到其他相关方的影响。

3. 评审流程- 预审:评审委员会对投标者的资格进行初步筛选,确认符合要求的投标者进入正式评审阶段。

- 技术评审:评审委员会对投标者的技术方案进行评估,包括方案的可行性、创新性等。

- 经济评审:评审委员会对投标者的报价进行评估,并与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考虑。

- 财务评审:评审委员会对投标者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包括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

- 最终评定: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评估结果作出最终评定,确定中标者。

4. 评审标准评审委员会根据以下标准对投标者进行评价:- 技术能力:评估投标者的技术实力、团队配置和项目经验等方面。

- 经济因素:综合考虑投标者的报价、成本控制能力和合理利润等因素。

- 财务实力:评估投标者的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和信誉程度等。

- 相关经验:考察投标者过去类似项目的执行情况和客户满意度等。

5. 结论本评标办法通过制定公平、公正、透明公开的评审流程和标准,旨在保证评定投标者能力和优劣势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评审委员会应独立作出决策,综合考虑技术能力、经济因素和财务实力等相关因素,以选出最符合要求的中标者。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分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2分工措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注:⑴以上某项内容较完整、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⑵以上某项内容完整、组织较严谨、针对性较强,可得该项分值的70%~90%;⑶以上某项内容一般、措施基本可行、针对性强、内容完整,可得该项分值的50%~70%;⑷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该项不得分(此项应经评标委员会共同确认)。

本工程采用远程评标,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标评委独立评分,汇总时必须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计算各投标人实际得分。

2.2.3投标报价评审(70分)2.2.3.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2.3.2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招标人按照下列方法确定投标最低控制价。

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以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95%作为作为投标最低控制价(投标最低控制价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2.2.3.3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多于5人( 含5人)时,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的各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少于5 人时,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各投标人的分部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DQTY-KII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的程序、方法及定标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89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计委令第30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投标评标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评标程序、评标标准及方法如下:本招标工程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并以评分方式进行评估。

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计委令第30号”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清标委员会组成及清标内容:由招标人代表、代理单位的专业人员及经济评委组成。

共三名。

清标内容及步骤如下:第一步、清理出投标的目标工期、目标质量未能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将其按重大偏差处理,其经济、技术标不进行下一步的评审;投标单位的报价高于或等于本工程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第二步、本工程将采用广联达惠中软件有限公司的评标软件进行商务标的清标,投标人把最后的数据刻入光盘时,必须按招标人所发光盘中的使用帮助进行,否则将按重大偏差处理;(咨询电话:)第三步、导入各投标单位的报价文件电子文档,对各投标单位的报价文件进行初步清理,若投标单位的报价文件存在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及顺序、格式与代理单位提供的不一致时,按重大偏差处理;第四步、对所余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按以下方法进行处理:(1)当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为5家及以下时,将所有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算术平均值,将低于此算术平均值的93%(不含 93%)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2)当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为6家及以上时,去除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得出算术平均值,将低于此算术平均值的93%(不含 93%)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第七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七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七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 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负责。

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不寻求招标文件以外的其它依据。

1.5评委会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5.1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1.5.2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等有关事项作出澄清;1.5.3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投标人;1.5.4向采购人、采购执行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1.5.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中标投标人的评标方法。

3. 评标程序3.1投标文件初审。

投标文件初审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进行,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3.1.1 资格性审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作出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均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和与采购项目有关的行业强制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

资格评审标准如下:备注: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资格评审标准)3.1.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一、初步评审标准
二、详细评审的评标方法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名顺序选取4家单位作为中标人,如综合得分相同,则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份额分配比例为:40%:30%:20%:10%。

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得分高的优先;投标报价得分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如综合得分且报价得分相同时,建议评标委员会根据如下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决定,若技术得分也相同,按商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决定,若技术、商务得分也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推选中标候选人)。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工程造价、施工组织设计、工期、质量、项目负责人答辩、投标人的经历及业绩计分6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6.3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评审标准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评审标准备注栏中明示。

2.2详细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施工组织设计20分,工程造价70分,工期1分,质量1分,项目负责人答辩2分,投标人经历及业绩6分,总分100分。

注:⑴以上某项内容较完整、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⑵以上某项内容完整、组织较严谨、针对性较强,可得该项分值的70%~90%;⑶以上某项内容一般、措施基本可行、针对性强、内容完整,可得该项分值的50%~70%;⑷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该项不得分(此项应经评标委员会共同确认)。

本工程采用远程评标,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标评委独立评分,汇总时必须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计算各投标人实际得分。

2.2.3投标报价评审(70分)2.2.3.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综合评估法(一)采用百分制评审计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名次,已通过清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加评标,评标指标及单项分值设置如下:一、商务标73分:1、设招标控制价,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当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含招标控制价)并高于招标控制价下浮,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下浮5%(含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下浮7%(含7%)时,其报价视为有效报价。

招标控制价中的暂列金、暂估价为不可下浮费。

招标控制价下线=〔招标控制价-暂列金(含税)-暂估价(含税)〕×(1-下浮率)+暂列金(含税) +暂估价(含税)三分之二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下浮,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下浮3%(含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下浮5%(含5%)时,本次招标无效,重新组织招标。

(保留整数,小数不进位)2、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即:除经初步评审为不合格投标人(包括投标报价无效和否决投标)之外的其他投标报价)大于9个时,去掉两个最高报价及一个最低报价;有效报价大于4个小于10个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及一个最低报价;有效报价小于5个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a%为评标基准价,a值在开标现场抽取,取值为1-4的整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a的取值为1-3的整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a的取值为2-4的整数。

当计算出的评标基准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下浮(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下浮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下浮7%)时,则不再抽取下浮值,以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3、投标报价偏差率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4、评标基准价为评定投标报价得分的依据,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73分,投标报价偏差率每高0.1%扣0.3分,每低0.1%扣0.2分,扣完为止。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方法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总监素质、资源配置、监理大纲、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分,并推荐一至三个有排列顺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本工程招标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为不少于人的单数组成。

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评委的评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余下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并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高低排列名次,据以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 评审标准初步评审标准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根据各招标工程需求具体制定】分值构成(分)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按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政府指导价下浮。

评分标准表一:投标报价(分)详细评分办法表二:总监理工程师素质(分)详细评分办法表三:资源配置(分)详细评分办法表四:监理大纲(分)详细评分办法. 评标程序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供应商具有中级及以上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认证的得 1 分。
项 目 管 理 2、供应商具有中级及以上项目管理工程师资格认证的得 1 分。
人员及技术 3、投标人具有 CCIA 认证证书得 1 分; 力量配备(5 4、有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预算员、 质量(检)员证书的每有一项得 0.5
分)
分,最高得 2 分。
(3 分) 分。
服 务 专 业 供应商或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 2017 年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
化(2 分) 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或“守信用重合同”证书的,得 2 分
服 务 本 地 为保证售后的快捷性供应商能够及时提供本地化服务的得 2 分。提供相关资料证
售后服 化(2 分) 明
检测报告,投标文件内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由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成品
成品
检 测 报 告 ( 送 检 报 告 不 得 分 ), 清 单 包 含 礼 堂 椅 的 得 4 分 。 4 分 检测
投标单位需提供 2018 年以来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送检报 三、 报告
企业业绩 (4 分)
供应商能够提供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签订的类似项目合同业绩(内容与音视频 相关)采购合同金额不低于 300 万有一项得 1 分,最高得 4 分 。(以签订合同时 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网页截图、合同、验收报告。)
技术指标 响应情况 (20 分)
供应商所投产品对照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参数,全部满足招标要求的得 20 分: 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 1 分, 扣完为止。
2.1.2 资格评审标准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资格评审相关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评标办法前附表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一般应当采用两阶段评标。

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

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

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在初步设计完成后进行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可以不采用两阶段评标。

如果采用,则第一阶段评审“资格审查材料、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第二阶段评审“工程总承包报价以及工程业绩”等。

综合评估法二:适用于方案设计完成之后的工程总承包招标1. 评审标准1.1初步评审标准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2详细评审标准1.2.1 商务标主要由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等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2 经济标主要由投标报价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3技术标主要由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4 各评审因素的具体分值由招标人参照综合评估法的评分细则制订。

2. 评标程序2.1第一阶段评审2.1.1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

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清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开展评标准备(清标)(清标)工作:(一)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二)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第一阶段开标的投标文件部分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三)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一、评标原则:1、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合理,诚实信用;2、信誉高、价格合理、监理规划先进可行;3、禁止不正当的竞争,严禁串标及故意哄抬报价;4、本次评标定标工作,在纪检、检察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本工程评定标委员负责实施。

二、评标程序:先评技术标后评商务标(含符合性审查);投标人应按规定格式填写技术标、商务标并分别装入标袋中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密封;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按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比较、评分,得分最高者即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三、评分标准:(一)、技术标:50分1、监理规划或大纲:20~30分,设5个分项①投标综合说明1分~2分②监理工作范围: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招标范围2分~3分③监理工作目标及依据:(要求质量、进度、造价三方面监理目标明确,依据要求符合监理规范要求)3分~5分④监理工作工作程序及制度:(程序:应明确工作内容、行为主体等,制度:完善、具体)3分~5分⑤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要求方法科学合理,措施在从质量、进度、造价三方面制定得力的控制措施11分~15分以上分差不得超过10分,制项为0分。

投标人的监划或大纲的最终得分低于20分时该技术标不合格,该投标人不能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项目监理机构专业人员配备计划即人员组成:8分,设2个分项①总监人选:4分总监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基本分为2分,有相似工程总监经历(≥有压管径≥DN100mm),在基本分基础上加2分;(DN100mm>有压管径或有压管径>ND500m m),在基本分基础上加1分,(无有压管道监理业绩者在基本分基础上不加分,无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投标人不得作为总监人选,不得成为中标候选人)。

②专业配套及上岗证件:4分按工程涉及的土建、给排水、专业划分,凡涉及本工程专业每缺一个专业扣1分,有1个专业无配套人员,该投标人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所有专业监理人员具备(总监除外)均持有监理上岗证,得基本分2分,持国家级及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加0.5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资格审查文件及设计文件部分,并先对资格审查文件及设计文件进行评审。

在资格审查文件及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

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资格审查及设计文件评审
第二阶段: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评审
3、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4、投标人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算。

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评标程序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
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 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
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 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 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 (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评标结果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分值构成 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综合评估法Ⅰ

综合评估法Ⅰ

综合评估法(I)一、适用范围未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II)的工程。

二、评审程序与方法(一)初步评审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人资格和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情况进行评审,对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采取资格预审的,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十条以及相关评审表格和招标文件之规定进行评审。

(二)详细评审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作进一步评审、比较。

1.施工组织设计评审。

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以及相关评审表格和招标文件之规定进行评审。

2.项目管理机构评审。

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四条以及相关评审表格和招标文件之规定进行评审。

3.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

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以及招标文件之规定进行评审。

4.信用评价。

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以及招标文件之规定进行评审。

5.报价评审。

6.汇总评分结果。

C=Ji×D+J2×E+J3×F+J4×G+J5×H其中:C——评标总得分D—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得分E—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得分F—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得分F=[K I+2K2÷ .......... (m-l)Km-ι+mK m]/(1+2+ ..................... m) K|、K2、Km.1、Km --- 投标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项目的考评得分由高至低依次排序m——投标人的项目考评个数G——信用评价得分H——报价评审得分Jl、J2、J3、J4、J5——各项评审因素的权重(三)报价评审的步骤和方式1.按照本办法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二条之规定进行评审,对低于成本报价竞争的投标人予以否决。

2.基准价的计算:基准价Y=AX(l-γ)其中:A——进入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中,大于或等于X(1-10%)的报价,去掉最高和最低、次低报价之后的算术平均值当进入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少于7个(含本数)时,A为大于或等于X(1-10%)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X——进入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X=(X1+X2+Xn-l÷Xn)/nn——进入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Xl>X2>Xn-I、Xn——进入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γ ------- 1%、0、1%、2%、3%,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四)各项评审因素权重三、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按照评标总得分从高至低确定投标人排序。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Ⅰ)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Ⅰ)

0-3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条款 号
评分 因素
评分 因素 权重 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 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2.2.4 项目管 (2) 理机构
20 分
项目负责人 技术服务人员
10 分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 6 分;担任类似公路或城市交 通基础设施测绘项目负责人业绩每比资格审查条 件多 20 公里项加 2 分(不满 20 公里不加分),最 高加 4 分。(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第二部分: 第二个信封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a.投标文件按招标文 件规定的形式 进行密封和装 订,提交投标 文件的正、副本
份数满足要求;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了报价;
(2)报价未超出控制价。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 (4)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料的收集
科学、可行性强,针对性强 5 分 合理、可行、细节待完善
欠合理、可行性较差
2.2. 实
4

(1 方
)案
50 分
房易路道路工 程测绘工作程 序及技术手段
科学、可行性强,针对性强 10 分 合理、可行、细节待完善
欠合理、可行性较差
房易路道路工
科学、可行性强,针对性强
程测绘的重点、 难点分析及应
10 分
拟投入人员的证件、业绩证明等资料清晰可辨、完整、有效;

f.投标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g. 承诺函文字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或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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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 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 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
按废标处理。
投 标 文 件有一项不符 合上述评审标准的,属于重大偏差, 作废标处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A
实施方案
50 分
分值构成
B
2.2.1
(总分 100 分) C
项目管理机构 投标报价
20 分 10 分
D
企业业绩
20 分
d.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完整、有效;
e.按规定提供的单位 营业执照、资 质证书、组织 机构代码证、 年度审计报告、
拟投入人员的证件、业绩证明等资料清晰可辨、完整、有效;

f.投标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g. 承诺函文字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或删减。

评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监督人员名单; (四)开标记录; (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六)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七)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八)评分情况; (九)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十)中标候选人名单; (十一)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Ⅰ)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第一部分:
第一个信封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a.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进行密封和装订,提交投标文件的正、副本
份数满足要求;
b.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编制了目录且页码连续;
c.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公章;
齐全;
(4)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5)未提交调价函; (6)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 标 文 件有一项不符 合上述评审标准的,属于重大偏差, 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2.3
评标价的偏 差率计算公 偏差率=100%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费率)/评标基准费率

条款 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 评分因素 各评分因素细
因素 权重分值
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对招标项目的 理解和总体服
务思路
科学、可行性强,针对性强 5 分 合理、可行、细节待完善
欠合理、可行性较差
房易路道路工 程测绘工作资
评 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字或签章。
审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
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和分工,提供了联合体协议书。

准 (6)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办法,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料的收集
科学、可行性强,针对性强 5 分 合理、可行、细节待完善
欠合理、可行性较差
2.2. 实
4

(1 方
)案
50 分
房易路道路工 程测绘工作程 序及技术手段
科学、可行性强,针对性强 10 分 合理、可行、细节待完善
欠合理、可行性较差
房易路道路工
科学、可行性强,针对性强
程测绘的重点、 难点分析及应
10 分
需 要 补 充的其他内容 : 各评审因素分值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
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技术得分也相等时, 以所报投标费率低的投标人优先;所报投标费率也相等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10 分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 6 分;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人 员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测绘工程师每有 1 个加 1 分,最多加 4 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F1

F

D1 D D
E
2.2.4 (3)
评标价
10 分
式中:
F1— 投标人报价得分; F — 报价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 — 评标基准费率;
量保证措施、进
合理、可行、细节待完善
3-4
度保证措施
欠合理、可行性较差
0-3
科学、可行性强,针对性强
4-5
后续服务的安 排及保证措施
5 分 合理、可行、细节待完善
3-4
欠合理、可行性较差
0-3
科学、可行性强,针对性强
4-5
与业主及相关
单位的配合协 5 分 合理、可行、细节待完善
3-4

欠合理、可行性较差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的,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 投标人在 3 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 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 3 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 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十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三)评标附表。
对评标监督人员或者招标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不正当言行,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第(十二)项内容中如实记录。
除第(一)、(三)、(四)项内容外,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逐页签字。对评标 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 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 结果。
E —如 D1>D,E=1;如 D1<D,E=0.5。
2.2.4 其它因 (4) 素
20 分
企业业绩
类似公路或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测绘业绩每比资格审
20 分
查多 1 项加 2 分(不小于 15 公里,不满 15 公里不 加分),最多加 8 分。(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
证明材料中须体现出测绘里程,否则不予认定)
审 齐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照要求签字或签章并加
盖投标人单位章。

2.1.1 响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
2.1.3 应 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字或签章。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
资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格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评 (6)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1.2 审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1.4.5 项规定的任何 标 一种情形。 准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2.2.2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除按投标人须知第 5.2.2 款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之外, 评标基准费 所有 投标 人的 投标 报价 去掉 一个 最高 值和 一个 最低 值后 的算 术平 均值 率计算方法 (如果参与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作为评标基准费率。评标基准费率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 算术性修正的结果发生变化。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审慎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据 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审顺序和内容逐项完成评标工作,对本人提出的评审意见以及评分的公正性、客 观性、准确性负责。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对相应投标 报价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 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 标。
0-3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条款 号
评分 因素
评分 因素 权重 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 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2.2.4 项目管 (2) 理机构
20 分
项目负责人 技术服务人员
10 分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 6 分;担任类似公路或城市交 通基础设施测绘项目负责人业绩每比资格审查条 件多 1 项加 2 分(不小于 15 公里,不满 15 公里不 加分),最高加 4 分(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 证明材料中须体现出测绘里程,否则不予认定)。
评审因素与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a.投标文件按招标文 件规定的形式 进行密封和装 订,提交投标 文件的正、副本
份数满足要求;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了报价;
(2)报价未超出控制价。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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