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职权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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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权明细表

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权明细表
县 (单位名称)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含参公单位)目录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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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序号 事业单位名称 职权名称 职权类别
设立依据
权力来源 备注
【法律】、【法规】、【条例】、【规章】(行政职能的认
定依据包括国家法律法规、中央政策、地方性法规、部委规 是法律直接指
1
xx执法大队
对xx的处罚
行政处罚
章、省政府规章等,但必须直接指向该事业单位,如果依据 仅指向机关,则视为机关职责范围,不纳入统计范围。此
向该事业单位 还是法条上委
外,事业单位正常承担的面向机关、社会的服务、辅助等职
托行使
能不纳入统计范围),法律法规填写到具体的某条某款。
对xx的许可 行政许可 要求同上 2 xx管理办公室
对xx的确认 行政确认 要求同上
……
说明:1、行使行政职权名称填写本单位权力清单内的行政职权名称。2、权力类别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 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权力。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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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资料汇总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资料汇总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资料汇编仙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〇一0年二月前 言为规范仙游县安全生产行政权力运行,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推进公开、公平、公正执法和公共服务,按照《关于印发<仙游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仙政法[2009]118号)文件要求,仙游县安监局局高度重视,成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围绕行政权力的配置、运行和行使结果三个关键环节,认真对照法律、法规、规章,抓住权力清理、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流程图、完善公开运行制度和监督机制等工作重点,全面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

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情况如下:共涉及法律2部,行政法规6部,部门规章15部,地方性法规1部,清理出本部门的行政权力共219项,其中非行政许可审批6项、行政处罚210项、行政强制3项、无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给付。

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机制和模式形成后,使权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为我县实现“以港兴县,工业强县,生态立县”战略目标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政务环境。

目 录一、仙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1二、仙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7)三、仙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公开制度.8四、仙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集体讨论制度 (10)五、仙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责任追究制度11六、仙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权统计表 (13)七、仙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职权目录 (14)八、仙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涉密不宜公开行政职权目录 (37)九、仙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执法依据和权力运行流程图 (38)仙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县政府法制办、县效能办《关于印发<仙游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仙政法[2009]11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确保规范行政权力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行政职权梳理情况汇报

行政职权梳理情况汇报

行政职权梳理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国行政职权改革不断深化,行政职权的梳理工作也日益受到重视。

为了更好地推进行政职权梳理工作,我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梳理和汇报,具体情况如下:一、行政职权梳理的背景及意义。

行政职权梳理是指对行政机关的各项职权进行全面清理、梳理和规范化的工作。

这项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减少行政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增强政府公信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因此,行政职权梳理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行政职权梳理的具体做法。

1. 制定行政职权梳理方案。

在梳理工作开始之初,我们制定了详细的梳理方案,明确了梳理的范围、目标和时间节点,确保梳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2. 全面清理行政职权。

我们对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进行了全面清理,梳理出各项行政职权的具体内容、权限和程序,建立了行政职权清单,为后续的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3. 优化行政职权流程。

在梳理的基础上,我们对行政职权的流程进行了优化,简化了审批程序,缩短了办事时间,提高了行政效率,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

4. 加强行政职权监督。

为了防止行政职权的滥用和变相扩大,我们加强了对行政职权的监督,建立了行政职权的动态监管机制,确保行政职权的合法、合规行使。

三、行政职权梳理的成效与展望。

经过一段时间的梳理工作,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方面,行政审批环节大幅减少,行政效率得到了显著提升;另一方面,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利,获得感明显提升。

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深化行政职权梳理工作,加强对行政职权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为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营商环境做出更大的努力。

以上就是我对行政职权梳理情况的汇报,希望各位领导和同事能够认真审阅,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行政职权梳理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行政职权清单

行政职权清单

行政职权清单一、行政职权清单的概述行政职权清单是指政府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事项清单,旨在明确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行政职权清单的制定和实施是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

二、行政职权清单的分类与内容行政职权清单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行政许可事项:包括企业、个人、社会组织等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许可事项。

2.行政检查事项:对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遵守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的事项。

3.行政征收事项:包括税收、非税收入、土地征收等事项。

4.行政给付事项:如社会保障、救助、补贴等。

5.行政奖励事项:对在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奖励。

6.行政处罚事项: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的事项。

三、行政职权清单的实施与应用1.行政职权清单的制定:各级政府根据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级行政职权清单。

2.行政职权清单的公示:政府将行政职权清单在政府网站、办事大厅等场所公示,提高政府行为的透明度。

3.行政职权清单的执行:政府部门按照行政职权清单行使职权,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高效。

4.行政职权清单的变更与调整:根据法律法规修改、政策调整等因素,适时对行政职权清单进行调整。

四、行政职权清单的监督与评估1.内部监督:政府内部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行政职权清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外部监督:各级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等对行政职权清单的实施进行监督。

3.社会监督:通过舆论监督、公众举报等方式,对行政职权清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评估机制:定期对行政职权清单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五、行政职权清单的优化与改革1.简政放权:通过取消、下放行政职权,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2.流程优化:整合行政职权,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政府服务效率。

3.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行政职权清单的信息化管理,提高政府治理能力。

统计行政执法重要意义-行政执法

统计行政执法重要意义-行政执法

统计行政执法重要意义/行政执法多年来我市统计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查处了大量统计违法案件,捍卫了《统计法》的权威性,保障了统计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功不可没。

然而,统计行政执法与党和国家对统计工作的要求,与大量存在的统计违法问题相比,仍是个薄弱环节。

各级政府及统计部门必须提高对统计行政执法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才能开创统计工作的新局面。

笔者试从统计监督检查的实践中,谈谈对统计行政执法重要意义的认识。

1统计行政执法是统计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实行统计监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赋予统计部门的重要职能。

国家监督或称专职监督、社会监督,包括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各部门和企事业组织的内部监督,构成了条块结合、内外结合的统计监督体系。

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是基础,由统计检查机构实施的专职监督亦既行政执法则是统计监督的主体。

统计检查机构具有相对独立的执法权,它是行政统计检查和处理统计违法行为的主管机关和执行机关。

它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有权抵制非法干扰。

因此,没有统计行政执法,统计监督职能就将大打折扣。

统计部门更没有理由忽视统计行政执法。

各级领导干部应该大力支持统计检查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加强对统计行政执法的领导,加大统计行政执法的力度。

2统计行政执法是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举措统计行政执法对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同样可以大有作为。

充分发挥统计行政执法的宣传服务职能。

开展统计检查的过程,也是宣传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的过程。

统计检查人员每到一处进行检查,都是首先讲清国家的统计法律法规,对查出的问题要讲明违反了什么法规、规章,使被查单位通过检查理解和掌握有关的统计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系性。

开展统计检查的过程也是指导服务的过程。

帮助被查单位针对发现的统计违法问题,总结经验教训,研究整改措施,完善自我约束机制。

指导被查单位注重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管理水平。

充分发挥统计行政执法的反馈、防范职能。

从某种意义上讲,统计行政执法也是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除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理外,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可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发现严重错误可以采取补救措施,发现统计政策不衔接,统计管理不完善的地方,统计检查人员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反馈给统计部门领导,为完善统计立法,强化统计管理提供依据和参考。

行政法-第10章

行政法-第10章

第10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正)目录第一款总则第二款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制度第三款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第四款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第五款法律责任第六款附则第一款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第三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第四条国家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

国务院设立国家统计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统计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企业事业组织,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置统计机构、统计人员。

第五条国家加强对统计指标体系的科学研究,不断改进统计调查方法,提高统计的科学性、真实性。

国家有计划地加强统计信息处理、传输技术和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建设。

第六条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人领导和监督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执行本法和统计制度。

统计工作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揭发、检举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对揭发、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七条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人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本法和统计制度提供的统计资料,不得自行修改;如果发现数据计算或者来源有错误,应当提出,由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有关人员核实订正。

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人不得强令或者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领导人强令或者授意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应当拒绝、抵制,依照本法和统计制度如实报送统计资料,并对所报送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决定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决定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决定【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新政文[2015]166号【发布部门】新乡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12.18【实施日期】2015.12.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决定(新政文[2015]166号 2015年12月18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经研究决定,现将新乡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公布如下:一、市级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市级共保留行政职权4129项,其中,行政许可128项、行政处罚2811项、行政强制166项、行政征收28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检查302项、行政确认69项、其他职权616项。

2015年12月25日前,市级权责清单在市政府网站、市机构编制网站公布,各有关部门权责清单在本部门网站公布(涉密事项不予公布)。

公布的主要内容包括:职权名称、职权类别、实施依据、实施机构、收费依据、责任事项及科室、运行流程图等内容。

二、严格按权责清单行使职权市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各部门不得擅自变更权力,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按照行使权力所要承担的责任,落实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三、加强对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市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权力行使单位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承接、取消、下放和调整等情况,及时报市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市法制部门审查后报市政府研究同意,进行动态调整。

四、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运行要以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公布运行为重要抓手,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

行政权力办理情况和监督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填报注意事项

行政权力办理情况和监督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填报注意事项

行政权力办理情况和监督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填报注意事项一、依申请行政权力办理情况统计表(一)事项名称1、区县、乡镇街道、管委会按照目前正在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填报,待核定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后再予以规范。

2、本单位不涉及的权力类型、未发生的权力事项,可不在表中填报。

3、报表中未填报的事项,默认为该项行政权力事项在本统计期间(以下简称“本期”)未发生办理情况。

4、目前表中所列的权力类型(审批、确认、备案、给付、奖励、合同、指导、裁决、调解、复议等),是根据一般情况而列,这些类型的权力一般是因申请人提出申请而启动的,可能也有部分(如给付、奖励)会由行政机关主动发起。

属于“依申请”还是“依职权”,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需要把握一点,不管是怎么发起,只要存在让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的环节,应界定为“依申请”的行政权力。

(二)申请与受理1、“申请”是指本期行政相对人提出的申请数量。

2、“受理”是指本期行政机关作出受理决定的数量,一般受理后会出具受理决定书。

3、“不予受理”是指本期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数量,一般受理后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补正”是指本期行政机关要求行政相对人补正申请材料的次数,一般补正时会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

5、“申请”不一定等于“受理”+“不予受理”,也不一定等于“受理”+“不予受理”+“补正”,该四个数据间没有关联。

(三)审查与决定1、本栏统计的是本期内作出行政权力决定的结果,“批准”和“不予批准”还包括行政机关对于申请人提出的申请的其他审查处理结果,如“同意”和“不同意”、“可以”和“不可以”等。

2、对于行政裁决、行政调解、行政复议,此类行政权力的“批准”和“不予批准”,是指是否同意进行裁决、调解、复议。

“其他权力”类型中的“信访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等也应比照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填报。

3、“批准”+“不予批准”的总和,应等于本期办结件(作出权力决定的)的数量,即,应与统计表中“办结权力数”的数量相等。

行政各部门岗位职责及职务分析

行政各部门岗位职责及职务分析

行政各部门岗位职责及职务分析行政各部门岗位职责及职务分析一、综合管理部门1. 部门职责:负责公司日常的综合管理工作,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行政管理、信息管理等。

2. 职务分析:- 部门经理:负责整个部门的工作,制定部门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并监督各个职能部门的运作。

- 人力资源经理: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培训、绩效管理等工作,确保公司有足够的人力资源支持业务发展。

- 财务经理: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财务报表分析、资金管理等,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的稳定。

- 行政经理: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办公设施管理、保安管理、行政后勤支持等,确保公司办公环境的顺畅运作。

- 信息技术经理:负责公司的信息技术建设和信息系统运营,包括网络管理、数据安全等,确保公司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销售部门1. 部门职责:负责公司产品的销售工作,包括市场调研、客户开发、销售策划等。

2. 职务分析:- 销售经理:负责制定销售目标和销售策略,组织销售团队进行销售活动,并与客户进行沟通和谈判,实现销售业绩的提升。

- 销售代表:负责开展产品的销售工作,包括拜访客户、推销产品、签订合同等,实现销售目标。

- 销售助理:协助销售经理和销售代表进行销售工作,包括制定销售报表、跟进客户需求等,提高销售效率。

三、生产部门1. 部门职责:负责公司产品的生产工作,包括生产计划制定、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控制等。

2. 职务分析:- 生产经理:负责制定生产计划和生产流程,管理生产团队,确保产品按时完成并符合质量要求。

- 生产主管:负责具体的生产工作,包括生产线的调度、人员管理、生产数据分析等,确保生产过程的高效运作。

- 生产技术员:负责生产工艺的研究和改进,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四、质量控制部门1. 部门职责:负责对公司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和控制,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2. 职务分析:- 质量经理:负责制定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检验标准,组织质量检验工作,并提出质量改进方案。

行政执法统计制度

行政执法统计制度

行政执法统计制度
行政执法统计制度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和掌握行政执法情况,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报告和统计咨询意见等信息,以实行科学、有效的行政执法管理而建立的一项制度。

以下是行政执法统计制度的要点:
1. 统计范围:行政执法统计范围应当覆盖所有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和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公安、海关、税务、工商、质监等。

2. 统计内容:行政执法统计的内容应当包括行政执法的种类、数量、涉及的案件性质、处理结果等方面。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

3. 统计周期:行政执法统计应当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通常为年度、季度或月度。

行政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4. 数据收集: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的统计数据收集机制,通过实地调查、问卷调查、数据库查询等多种方式,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5. 统计分析:行政机关应当对收集到的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分析、比较和评价,发现问题和规律,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6. 统计报告:行政机关应当根据统计结果撰写统计报告,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 监督检查: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对行政执法统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统计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行政执法统计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行政执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同时,也有助于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和了解,促进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的提升。

莆田市公安局文件

莆田市公安局文件

莆田市公安局文件莆公综…2009‟221号关于印发《莆田市公安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边防、消防支队,局属有关单位:现将《莆田市公安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我市公安机关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全面推进。

各单位在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局法制科联系。

联系电话:2682067。

二ΟΟ九年六月十八日莆田市公安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确保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市政府法制办、效能办关于印发《莆田市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法…2009‟12号)要求,结合我市公安机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制度创新为基础,以监督制约为保障,以依法实施、全面真实、注重实效、便于监督、高效快捷为原则,加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力度,为我市实现“以港兴市、工业强市”战略目标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目标任务按照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要求,依法全面清理行政权力、摸清权力底数,编制内容详实、职责明晰的职权目录,绘制程序严谨、执行有序的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和创造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机制和模式,使权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有效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以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于建中任组长,市局党- 2 -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王建平任副组长,纪委监察室、督察队、边防、消防、交警、刑侦、治安、禁毒、国保、法制、出入境、户政、网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局法制科,负责日常协调、指导事务。

各行政执法单位也要确定专人负责,确保市局规范行政权利运行工作取得实效。

行政职权职责内容(26篇)

行政职权职责内容(26篇)

行政职权职责内容(26篇)行政职权职责内容(通用26篇)行政职权职责内容篇11、餐厅现场人员管理,包括人力资源规划、培训、绩效以及值班和排班管理;2、财务管理,包括成本管理、利润分析、财务报表制作和整体财务资源管理;3、订货管理、设备维护和质量管理;4、品牌、公关、商圈等经营管理;行政职权职责内容篇21、负责基础岗位招聘工作;2、负责员工入、转、调、离等人事手续办理;3、通过系统进行月度考勤统计、绩效核算;4、负责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的信息收集、更新维护,确保员工基本信息的准确、真实、全面;5、做好人事保密和员工关系管理工作;6、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行政职权职责内容篇31.根据业务目标,深入了解业务与人员发展状况,评估并明确组织发展与人才发展需求,协助业务部门负责人做好人员招聘、人员管理、内部激励、团队文化等,给业务提供专业性建议方案并推动实施;2.负责公司HR政策、制度、体系、重点项目和各项人才管理活动在业务部门的落地与推动执行,并针对执行结果进行有效反馈和改进;3.主动与业务部门负责人配合,提升店长层面的人力资源管理能力,积极协助解决日常问题;4.致力于组织发展建设,提升业务团队关键人才梯队搭建,实现区域人才可持续发展;5.通过数据进行分析与洞察给到业务部门人力资源需提升改进建议,制定解决方案,并与业务部门共同推进执行;行政职权职责内容篇41、负责衔接集团与校区的行政工作,做好校区行政指导及基础行政工作;2、负责各大区的所辖校区的行政费用数据汇总;3、固定资产清盘及系统录入;4、协助制定、监督、执行公司行政规章制度;5、办公环境管理,日常办公用品采购;6、营业执照注册管理工作;7、分校区筹建、开业庆典的指导支持工作;8、协助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任务;行政职权职责内容篇51、负责人事课的日常工作安排及协调;2、负责公司的人事招聘及初试,入职员工和更新员工的资料及通讯录;3、员工考勤统计及员工外出的管理;在职员工薪资的制作;离职人员工资的请款;员工档案的整理工作;4、熟悉文秘、办公室行政管理知识及工作流程,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5、工作仔细认真、责任心强、为人正直,具备较好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6、负责总机的接听、转接工作。

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3篇)

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3篇)

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是行政机关的两个基本概念,行政职责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指示,履行的应尽的职责和使命;行政职权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授权,行使的权力和权限。

一、行政职责行政职责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的职责和使命。

行政职责的性质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从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指示中得到的指令行为性质,另一方面是从行政机关的职能定位和社会期望中得到的期望性质。

行政职责是指导行政机关行政活动的指南,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基础。

行政职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的执行者,其首要职责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国家机构的权威性和合法性,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2. 维护公正、公平和法制:行政机关在行使职责时,应坚持公正、公平和法制原则,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法制秩序。

3. 履行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既要履行对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管理职能,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又要为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需求。

4. 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行政机关要做到统一领导、科学决策、协调推进和监督指导,保证行政机关的高效运转,提高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5. 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行政机关要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通过制定行政措施和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高国家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发展水平。

行政职责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的职责和使命,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基础,是行政机关对社会的应尽义务和责任的一种表现。

二、行政职权行政职权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的权力和权限。

行政职权是行政机关实施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工具和手段,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职责的基本方式。

行政职权的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定性: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必须有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授权依据,行使的行政职权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规定。

行政职责职权内容模版(3篇)

行政职责职权内容模版(3篇)

行政职责职权内容模版1,职场安保工作管理:职场安全保卫工作,人员物资进出管理,消防设施使用巡检,行政事物支持等;2,职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排除风险,维护消防器材及设备设施,做好消防培训和消防演习,保证消防安全;3,职场机房、配线间、UPS间巡检,机房精密空调UPS设备维护;4,负责职场的安防监控系统维护管理,包括协助录像调取,故障维修处理;5,负责职场门禁闸机系统的维护管理,包括日常故障处理,系统功能调试等;6,负责职场信息发布系统及海报机的维护管理,包括日常电子海报投放,终端故障维护跟进,系统调试调整等;7,协助行政其他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实际安排为准;行政职责职权内容模版(2)一、职责概述1. 巩固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维护党的创先争优活动正常开展。

2. 积极履行政府职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 加强统计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统计数据支撑,为科学决策和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基本职责1. 制定和组织实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推动政府职能优化升级。

2. 负责政府的组织、人事、财务、规划等工作,确保政府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3. 组织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和执行。

4. 组织协调编制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和各项规划计划,定期组织评估、调整和落实。

5. 推动政府工作的数字化、信息化和智慧化,提高决策科学化、精确化水平。

三、经济发展管理职责1. 组织制定本地区的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体系。

2. 指导和推动各地区、各部门统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3. 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引导和支持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发展富民强县。

4. 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组织实施就业创业服务,加大职业培训力度,促进全民就业稳定增长。

四、社会事务管理职责1. 组织制定和推动实施民生工程和扶贫攻坚计划,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社会权益。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08.09.11•【字号】•【施行日期】2008.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厅机关各处室、有关直属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科技管理行政权力运行,推进我厅预防腐败工作扎实开展,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处室、单位要从实际出发,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工作,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驻厅监察室。

二00八年九月十一日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2008年全省预防腐败工作会议和全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领域,全面推进科技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建设海峡西岸创新型省份提供有力保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从严治政、依法行政、高效快捷、注重实效为原则,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努力规范科技管理行政权力运行,为我省科技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目标,围绕全省科技行政管理权力的配置、运行和行使结果三个关键环节,通过全面清理,摸清权力底数,编制内容详实、职责明晰的职权目录,制作程序严谨、执行有效的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在厅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和原有行政体制基础上,进行全面梳理,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科技管理行政权力运行的新机制和新模式,力争达到行为规范、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有效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

行政职权的十种类型

行政职权的十种类型

行政职权的十种类型行政职权是指国家机关或者其他行政组织依法行使的一种特殊权力,用于管理和调控社会事务,并对个人、组织和其他行政主体施加一定的强制力。

行政职权的类型主要涉及到以下十种:一、立法职权:行政机关具有立法职权,可以制定具有一般性的规范性文件,如行政法规、规章等。

这种职权主要用于规范和引导社会行为,实现政府的管理目标。

二、行政执法职权:行政机关在管理社会事务过程中,通过对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进行执法,对违法行为者进行处罚、制止或强制执行的职权。

行政执法职权主要体现在各类行政处罚、调查取证等行为。

三、行政许可职权:行政机关在管理和规范市场经济中,对个人、企事业单位行使一定的权力,允许其从事某种特定活动或取得某种特定权利的职权。

行政许可职权主要体现在各类行政许可、审批等行为。

四、行政监察职权:行政机关对其他行政机关、行政人员和公务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调查,以确保其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廉洁性的职权。

行政监察职权主要涉及到对行政机关工作的监督、对不法行为的查处等。

五、行政裁决职权:行政机关对行政争议进行解决,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的职权。

行政裁决职权主要体现在对行政案件的受理、调解、裁决等行为。

六、行政协调职权:行政机关在管理社会事务时,对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进行调和、协调的职权。

行政协调职权主要体现在处理矛盾纠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

七、行政指导职权:行政机关对社会事务进行引导、规范和指导的职权。

行政指导职权主要体现在出台各类政策文件、发布通知告示、组织培训等行为。

八、行政管理职权:行政机关对所辖范围内的人员、财务和物资进行管理和调控的职权。

行政管理职权主要体现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管理等方面。

九、行政裁定职权:行政机关对个人、组织和其他行政主体的请求、申请或者报告事项做出决定的职权。

行政裁定职权主要用于对特定事务作出具有约束力的决定。

十、行政服务职权:行政机关为满足社会公众需求,提供或协助提供各类服务的职权。

国家统计局关于对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制发统计调查表管理问题的批复-国统函[2002]190号

国家统计局关于对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制发统计调查表管理问题的批复-国统函[2002]190号

国家统计局关于对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制发统计调查表管理问题的批复正文:----------------------------------------------------------------------------------------------------------------------------------------------------国家统计局关于对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制发统计调查表管理问题的批复国统函[2002]19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你局《关于对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制发统计调查表如何管理问题的请示》(桂统字[2002]70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统计法》中规定:"部门统计调查中统计调查对象超出本部门管辖系统的,报国家统计局或者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其中重要的,报国务院或者本级地方人民政府审批。

"我局颁发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适用于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范围。

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所指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是有严格限制的。

在国家一级都是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确定的。

对自治区一级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请你们严格把关。

特别是对一些政府机构下属的事业单位,不能将其列入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这些单位如需开展统计调查活动,应由其所归属的政府机构根据需求报统计主管部门审批,以防止将政府统计职能随意扩大。

三、对可以进行统计调查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统计法规进行管理,对违规的可依法查处。

对其他事业单位的调查应视为民间调查。

如有必要,可以向社会公示这些调查不属于政府行为,以防止混淆。

四、为更加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请你们尽早制定适合本地情况的地方管理法规。

二OO二年十一月十二日——结束——。

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制度

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制度

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制度引言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制度是指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数据的收集、整理和统计分析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掌握并监督行政执法活动的情况,促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制度,并提出相关的建议和措施。

行政执法的意义和必要性行政执法是政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

对行政执法进行统计调查有以下几个重要的意义和必要性:1.监督和评估行政执法活动的效果和质量:通过统计调查可以了解行政执法活动的数量、质量、效率等指标,评估行政执法的效果,为之后的改进和完善提供依据。

2.发现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统计调查能够全面记录和反映行政执法活动中的问题和不足,如是否存在执法偏向、办案违法等情况,进而促使相关机构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3.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通过统计调查可以发现行政执法活动中的规范性问题,制定相应的规范标准和规章制度,以促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4.客观记录行政执法活动的历史:统计调查不仅可以客观、全面地记录行政执法活动的现状,还能形成历史数据,并为研究行政执法活动提供参考和基础。

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了有效地开展行政执法的统计调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机制。

以下是一些建议和措施:1. 设立统计调查机构建立专门的机构负责行政执法的统计调查工作,配备专业人员和必要的资源,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制定统一的统计指标和标准制定统一的统计指标和标准,明确各项指标的定义和计算方法,确保数据的可比性和一致性。

3. 完善数据采集和报送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数据的采集和报送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4. 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建立统计数据的电子化存储和管理系统,提高数据的处理效率和可利用性。

5. 定期发布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定期发布行政执法的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和评估,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什么是行政职务说明

什么是行政职务说明

什么是行政职务说明行政职务是指在组织、机构、企事业单位中负责管理、指挥、协调具体工作的职位。

行政职务通常包括行政职位、行政级别、行政职责等要素。

以下是行政职务说明的一个示例:行政职位:行政部经理行政级别:中级管理人员行政职责:负责协调和管理公司行政事务,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资产管理、物品采购和办公室日常运营等方面的工作。

行政部经理是公司行政管理层的核心成员之一,直接向公司高层报告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的行政管理政策和制度,确保组织的顺利运行。

2. 负责协调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包括招聘、薪酬福利、绩效评估和员工关系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3. 负责资产管理工作,包括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维护和报废等工作。

4. 负责办公室日常运营,包括保障办公环境和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5. 协助高层管理层制定和执行公司发展战略,包括行政管理方面的决策和执行。

6. 负责与外部相关机构或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7. 负责制定和执行行政预算,合理调配资源,确保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

8. 管理行政团队,包括设置岗位、分配工作任务、指导培养员工等。

该行政职务要求具备以下能力和素质:1. 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能够有效管理行政团队,确保行政工作的高效运行。

2.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员工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协调。

3. 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熟悉行政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4. 具备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团队合作能力,能够与员工和外部合作伙伴建立良好的关系。

5. 具备较强的问题解决能力和应变能力,能够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6. 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操守,保护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维护公司形象。

总结:行政职务是组织、机构、企事业单位中负责管理、指挥、协调具体工作的职位。

行政职务通常包括行政职位、行政级别、行政职责等要素。

行政部经理是公司行政管理层的核心成员之一,负责协调和管理公司行政事务。

“危大工程”相关行政处罚职权履行情况统计表

“危大工程”相关行政处罚职权履行情况统计表
18
C16679
对施工单位未根据专家论证报告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或者未按照本规定重新组织专家论证的行为进行处罚
0
0.00%
31
15.12%
3
C16680
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参与)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行为进行处罚
20
9.76%
4
C16681
对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者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的行为进行处罚
15பைடு நூலகம்
7.32%
5
C16024
对施工单位未在施工现场、有关设施、设备或危险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进行处罚
0
0.00%
15
C16675
对施工单位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未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0
0.00%
16
C16676
对施工单位未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的行为进行处罚
0
0.00%
17
C16678
对建设单位未对第三方监测单位报告的异常情况组织采取处置措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0
0.00%
0
0.00%
12
C16105
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监理单位未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行为进行处罚
0
0.00%
13
C16107
对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行为进行处罚
0
0.00%
14
C16187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验收的行为进行处罚
14
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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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病虫害防治 行政奖励:森林病虫防治 管理 检疫工作表彰奖励 行政处罚:对违反森林病 森林病虫害防治 虫害防治工作的行为进行 管理 处罚 森林植物检疫 行政许可:对植物和植物 产品进行检疫
45
网上公开
社会公众
46
网上公开
社会公开
47
行政许可:对种子、苗木 森林植物检疫 和其他繁殖材料进行产地 检疫 行政强制:对违反森林植 森林植物检疫 物检疫规定行为进行强制 检疫
38
森林种苗管理
行政许可:林木种子经营 许可 行政许可:林木种子省内 运输许可
网上公开
《种子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一 证书工本费每套10元。 社会公众 款《黑龙江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第十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 六条 格[2002]2672号 社会公众 《黑龙江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第十八 条第一款、第二款 经县、市林 业种子管理 机构逐级审 查后,报省 种子管理机 构审批
31
网上公开
社会公众
32
网上公开
社会公众
33
网上公开
社会公众
34
网上公开
社会公众
35
网上公开
社会公众 《森林法》第八条
36
森林种苗管理
网上公开
社会公众 《黑龙江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第六条
37
森林种苗管理
行政许可:林木种子生产 许可
网上公开
社会公众
证书工本费每套10元。 《种子法》第二十条《黑龙江省林木种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 子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2002]2672号
网上公开 网上公开 网上公开 网上公开 网上公开 网上公开
社会公众 社会公众 社会公众 社会公众 社会公众 社会公众
《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二十 六条 《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十九 条 《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三十 五条 《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三十 六条 《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三十 七条 《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三十 八条 《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三十 九条 《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四十 条、四十一条 《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助工程管理 办法》第六十四条 《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助工程管理 办法》第四条 木材销售收入18%,林 发财[1989]206号 县政府权力 县政府权力
森林防火管理 行政许可:进入林区许可 森林防火管理 森林经营管理 行政许可:林区生产用火 许可
行政奖励:森林资源管理 表彰奖励 行政许可:占征用林地许 森林经营管理 可
县政府权力
12 13
森林经营管理 森林经营管理
行政处罚:对违规占、征 用林地处罚 行政许可:木材经营(加 工)许可
网上公开 网上公开
19
网上公开
社会公众 《森林法》第二十条、第四十二条
20
网上公开
社会公众 《森林法》第三十二条
21 22 23
网上公开 网上公开 网上公开
社会公众 《森林法》第三十七条 社会公众 《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社会公众 《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二十 三条 《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二十 五条 县林业局初 审,市林业 局核发
网上公开
社会公众 《森林法》第十八条第一款
15 16 17 18
网上公开 网上公开 网上公开 网上公开
社会公众 《森林法》第二十条、第三十九条 社会公众 《森林法》第二十条、第四十三条 社会公众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社会公众保护管理 挖沙、取土等违法行为的 处罚 对违法违规伪造、买卖、 森林保护管理 涂改、转让各种林业证件 行为的处罚 行政许可:根据年度采伐 森林采伐及运输 计划和限额,核发林木采 管理 伐许可证 行政许可:核发林木运输 森林采伐及运输 许可证(从林区运出木 管理 材) 森林采伐及运输 行政处罚:对违规运输木 管理 材处罚 野生动物保护 行政许可:一般保护陆生 管理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 野生动物保护 行政许可:一般保护陆生 管理 野生动物及产品经营许可
网上公开
社会公开 《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一条
货值的0.5‰-4‰(国家 物 价 局 、 财 政 部 ( 1992 ) 价 费字 196号 文件)
48
网上公开
社会公开 《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
39
森林种苗管理
网上公开
40
森林种苗管理
行政许可:种子林抚育采 伐审核
网上公开
社会公众
《黑龙江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第十一 条
41
42
行政处罚:对违法违规生 产、经营、推广、试验、 森林种苗管理 网上公开 运输林木种子等行为进行 处罚 行政处罚:对违法伪造、买 卖、涂改、转让林木种子 森林种苗管理 网上公开 生产、经营许可证进行处 罚 森林种苗管理 行政裁决:林木种苗纠纷 行政仲裁 网上公开 网上公开
24
网上公开
社会公众
25 26 27 28 29 30
野生动物保护 行政许可:一般保护陆生 管理 野生动物运输许可 野生动物保护 行政许可:一般保护野生 管理 动物狩猎证核发 野生动物保护 行政处罚:对违规驯养繁 管理 殖野生动物处罚 野生动物保护 行政处罚:对违规经营野 管理 生动物及其产品处罚 野生动物保护 行政处罚:对非法利用野 管理 生动物作菜肴处罚 野生动物保护 行政处罚:对违规运输野 管理 生动物及其产品处罚 行政处罚:对非法运输、 野生动物保护 经营、携带野生动物提供 管理 工具、场所处罚 行政处罚:对非法伪造、 野生动物保护 倒卖、转让野生动物证件 管理 处罚 行政奖励:森林生态效益 林业基金管理 补偿基金制度实施工作评 比奖励 其他行政行为:对森林生 林业基金管理 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实施 工作监督 林业基金管理 行者征收:征收育林基金 行政奖励:对林木种苗工 作表彰奖励
行政职权统计表
填报单位:泰来县林业局 序号 行政职权名 种类
1 造林绿化管理 行政奖励:造林绿化表彰 奖励 行政奖励:退耕还林工程 建设表彰奖励 行政奖励:防沙治沙工程 建设表彰奖励
年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网上公开
法律依据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月 日 备注
社会公众 《森林法》 第十二条
县政府权力
2
造林绿化管理
社会公众 《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社会公众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黑财联字[1992]303 号,财综[2002]73号
14
行者征收:征收林地、林 森林经营管理 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森林植被恢复费 森林保护管理 森林保护管理 森林保护管理 对盗伐、滥伐森林、林木 行为的处罚 对非法收购林木行为的处 罚 对违法破坏林地行为的处 罚
网上公开
社会公众 《退耕还林条例》第十条
县政府权力
3
造林绿化管理
网上公开
社会公众 《防沙治沙法》第八条
县政府权力
4
行政处罚:对未采取防沙 造林绿化管理 治沙措施造成土地严重沙 化的行政处罚 行政给付:根据防沙治沙 的面积和难易程度,给予 从事防沙治沙活动的单位 造林绿化管理 和个人资金补助、财政贴 息以及税费减免等政策优 惠 造林绿化管理 森林防火管理 行政许可:营利性治沙许 可 行政奖励:森林防火表彰 奖励
网上公开
社会公众 《防沙治沙法》第三十九条
5
网上公开
社会公众 《防沙治沙法》第三十三条二款
县政府权力
6 7 8 9 10 11
网上公开 网上公开 网上公开 网上公开 网上公开 网上公开
社会公众
《防沙治沙法》第二十六条、《营利性 治沙管理办法》第三条 县政府权力
社会公众 《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一条 社会公众 《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 社会公众 《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社会公众 《森林法》第十二条 社会公众 《森林法》第十八条
《种子法》第五十九条、至六十七条、 社会公众 《黑龙江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第二十 七至三十四条 《种子法》六十条《黑龙江省林木种子 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社会公众
43 44
社会公众 《种子法》第四十二条 社会公众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 《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七条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二、二 十三条 货值的2‰-8‰(国家物 《植物检疫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 价局、财政部(1992) 款 价费字196号文件) 县政府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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