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回租)复习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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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拥有相关设备或资产,并希望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进行融资;甲方愿意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第一条租赁物1.1 乙方将其拥有的设备或资产(以下简称“租赁物”)出售给甲方,并由甲方回租给乙方使用。

1.2 租赁物的详细描述如下:-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置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有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描述: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租赁期限2.1 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____年,自租赁物交付之日起计算。

2.2 租赁期限届满,乙方有权选择购买租赁物或续租。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3.1 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分____期支付。

3.2 每期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日期为每____个月的____日。

3.3 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应按逾期金额的每日____%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租赁物的所有权4.1 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4.2 乙方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权,并应妥善保管和维护租赁物。

第五条租赁物的维护和保养5.1 乙方应负责租赁物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5.2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维护不当导致租赁物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六条租赁物的保险6.1 甲方应为租赁物投保财产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6.2 租赁物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赔偿金归甲方所有,但甲方应将赔偿金用于租赁物的修复或购置新的租赁物。

2017年司法考试民法复习指导:融资租赁合同

2017年司法考试民法复习指导:融资租赁合同

2017年司法考试民法复习指导: 融资租赁合同
2017年司法考试民法复习指导:融资租赁合同。

我们的小编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讲义, 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出卖人的义务
(1)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与买卖合同不同)(2)向承租人负瑕疵担保责任;(与买卖合同不同)
【合同法】第239条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 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

【合同法】第240条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 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 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

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 出租人应当协助。

2、出租人不承担的义务
(1)出租人不承担租赁物维修义务
(2)出租人不承担租赁物侵权责任
(3)出租人不承担租赁物瑕疵担保责任, 除非依赖出租人技能确定租赁物或干预选择。

第247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

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第246条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 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 出租人不承担责任第244条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 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3:租期届满租赁物归属(第250条)
第二百五十条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

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 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2024年度法考民法之融资租赁合同

2024年度法考民法之融资租赁合同

法考民法之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定义与术语1.1定义1.1.1“合同”指本融资租赁合同及其附件和附录。

1.1.2“出租方”指甲方,即提供租赁物件的一方。

1.1.3“承租方”指乙方,即租赁物件的使用方。

1.1.4“租赁物件”指合同中约定的乙方租赁甲方拥有的物件。

1.1.5“租赁期”指合同中约定的租赁物件的使用期限。

1.1.6“租金”指合同中约定的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赁费用。

1.1.7“保证人”指对乙方的履行合同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第三方。

第二章租赁物件与租赁期2.1租赁物件(此处填写租赁物件的详细描述)2.1.2乙方确认已充分了解并接受租赁物件的性能、质量、规格等。

2.2租赁期2.2.1合同租赁期自(填写起始日期)起至(填写终止日期)止。

2.2.2租赁期满,乙方应按约定的方式将租赁物件归还给甲方。

第三章租金与支付3.1租金3.1.1乙方应按约定的金额和支付周期向甲方支付租金。

3.1.2租金的支付方式为(填写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等)。

3.1.3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的,应按约定的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3.2租金调整3.2.1租赁期间,如发生影响租金的重大事项,双方可协商调整租金。

3.2.2租金调整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在调整后的首个支付周期生效。

第四章使用与维护4.1使用4.1.1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件。

4.1.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件转让、抵押或质押。

4.2维护4.2.1乙方应按约定的维护周期和内容对租赁物件进行维护。

4.2.2甲方有权对租赁物件进行定期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五章保险5.1保险责任5.1.1乙方应按约定的保险期限和范围对租赁物件投保。

5.1.2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单应提交给甲方保管。

5.2保险赔偿5.2.1如租赁物件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

5.2.2保险赔偿金应优先用于修复或更换租赁物件,剩余部分归乙方所有。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6.1合同的变更6.1.1双方同意,合同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署。

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1. 合同背景本汽车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由甲方(出租人)和乙方(承租人)共同订立,双方均同意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 合同条款2.1 租赁车辆的权益转移2.1.1 甲方同意将所拥有的汽车以出租方式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将其拥有的汽车以出售方式转让给甲方。

2.1.2 车辆所有权的转移将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并通过车辆过户等方式完成。

2.1.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车辆相关的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车辆证件副本。

2.2 租金及支付方式2.2.1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方式应根据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详细列明。

租金支付周期应当一次性支付,如有约定分期付款,则应按期支付租金。

2.2.2 租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银行转账或其他双方同意的方式。

2.3 合同期限和终止2.3.1 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____年(具体的租赁期限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3.2 若在合同期满之前,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合同,则应提前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2.3.3 若一方严重违约,使得对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对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4 车辆维修与保养2.4.1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所租赁车辆,并按照汽车制造商的规定进行定期维修和保养。

2.4.2 若因乙方的过失或故意行为导致车辆损坏,乙方应承担相应的修理费用。

2.4.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车辆定期送至指定的维修点进行检测和保养,并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2.5 违约责任2.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5.2 若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未按时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甲方有权采取合法措施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2.6 争议解决2.6.1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相关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裁决。

2.6.2 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至____仲裁机构进行解决,并接受该机构的裁决。

融资租赁合同回租

融资租赁合同回租

融资租赁合同回租回租是指企业将资产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后,立即与其签订租赁合同,获得资金以继续经营或投资其他领域。

融资租赁合同回租是企业在提供自有资产作为抵押或担保的基础上,向融资租赁公司租赁回资产并获得资金的一种方式。

本文就融资租赁合同回租的相关要点进行探讨。

I. 合同签订和基本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回租的签订应当遵循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双方各自具备合法资格,签订合同时应当充分了解合同的内容和效力。

基本条款可以包括租用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租赁物的数量和规格、对租赁物的保管和维修责任、万一发生损坏或丧失的责任分担等。

此外,还应规定租凭方对租赁物拥有的权利和义务、租用方支付租金的时间、地点和方式、逾期账户利息、违约金以及违约责任等。

II. 资产评估和租金制定在融资租赁合同回租中,资产评估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融资租赁公司会安排专业机构对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租金的收取标准。

评估结果将影响到融资租赁合同回租交易的融资额度和租金支付期限。

一般情况下,租金根据资产的价值确定,可以按月、季、半年或年付。

III. 权益转移和租金支付在融资租赁合同回租中,一旦合同签署并生效,权益就会发生转移。

租赁物的所有权从出租方转移到租赁方。

租金支付是租赁合同回租交易中的核心环节之一,也是企业需要高度重视的一部分。

租金支付通常采用预付方式,即企业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前支付租金。

IV. 租赁期限和租赁期满处理租赁期限是租赁合同回租的一个重要约定。

在合同期满时,租赁方可以选择继续租赁、购买租赁物或者归还租赁物。

租赁期限的选择应根据企业的经营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决策。

V. 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融资租赁合同回租中,双方都应遵守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都可能引发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范围可以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等。

如果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当尽快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寻求诉讼解决。

融资租赁合同回租是企业获取资金的一种重要方式。

融资租赁及业务管理知识培训材料

融资租赁及业务管理知识培训材料

融资租赁及业务管理知识培训材料第一部分:融资租赁概述融资租赁是指以设备、不动产等为对象的租赁方式,在租赁合同期限结束时,租赁人(承租人)有权购买租赁物的权利。

融资租赁的主要特点是由租赁人购买设备,再将其出租给租赁人,租赁人以逐月支付租金来承担融资成本和享受设备使用权。

融资租赁有助于企业规避资产投资风险、节省税费、提高资本周转率等。

第二部分:融资租赁的分类(一)根据租赁合同形式的分类:1. 财务租赁:租赁人在租赁合同期限结束时,租赁人有购买租赁物的权利,同时也有承担设备残值风险和回购义务。

2. 运营租赁:租赁人在租赁合同期限结束时,租赁人没有购买租赁物的权利,只能选择续租、归还或以低价购买租赁物。

(二)根据租赁物的分类:1. 设备融资租赁:以各种设备为对象的租赁方式,例如办公设备、生产设备等。

2. 不动产融资租赁:以土地、楼房等不动产为对象的租赁方式。

第三部分:融资租赁的业务流程1. 风险评估与审查:对租赁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进行评估与审查,以确保租赁人有能力按时支付租金。

2. 租赁物选定:根据租赁人的需求,选择合适的租赁物。

3. 租赁计划制定:确定租赁物的租金、期限、购买选择权等条款,制定租赁计划。

4. 租赁合同签订:双方根据租赁计划制定租赁合同,并签订合同。

5. 租赁物购买:租赁人根据合同约定购买租赁物,并交付给租赁人。

6. 租赁物交付:租赁人将租赁物交付给租赁人使用,并开始支付租金。

7. 租赁期间管理:租赁人按时支付租金,同时负责租赁物的维护、保险等管理工作。

8. 租赁合同到期:租赁合同到期时,租赁人可以选择续租、购买或归还租赁物。

第四部分:融资租赁的风险管理1. 信用风险:租赁人在评估租赁人的信用状况时,需要考虑租赁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2. 设备残值风险:在财务租赁中,租赁人需要承担租赁物残值的风险,需要做好市场调研和预测,以降低残值风险。

3. 合同风险:租赁合同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等方面的风险需要注意。

培训课件融资租赁业务培训教材

培训课件融资租赁业务培训教材

政策支持力度加大
中国政府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融资租赁业的发展。例如,降低融资成本、税收优惠、鼓励金融机构参与等。
行业前景广阔
随着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的发展,融资租赁市场的前景非常广阔。特别是在新能源汽车、清洁能源、医疗健康等领域,融资租赁市场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银行系租赁公司
加强风险管理
创新业务模式
提升服务品质
加强合作与交流
积极探索新的业务模式,如互联网租赁、产业链租赁等,提高业务创新能力。
加强客户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强客户黏性。
加强与金融机构、产业龙头企业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
THANKS
感谢观看
监管环境变化
03
国际融资租赁市场的监管环境也在不断变化。各国政府对融资租赁市场的监管越来越严格,对租赁公司的合规性和风险管理要求也越来越高。
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中国融资租赁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融资租赁市场。
中国融资租赁市场的现状与前景
融资租赁是一种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使得企业可以获得所需设备的融资,同时具备分期付款、设备管理、过租期归还设备等优势。
融资租赁的定义
售后回租
承租人将自有设备出售给出租人,再从出租人处租回使用,出租人通过这种方式为承租人提供资金支持。
直接融资租赁
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指定购买设备,并将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国际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趋势
专业化发展
随着全球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绿色租赁成为新的发展趋势,要求企业在租赁业务中考虑环保因素,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

融资租赁基础知识(内部培训PPT)

融资租赁基础知识(内部培训PPT)
感谢聆听
对于医疗机构而言,融资租赁是一种低成本的设备采购方式。通过将设 备费用纳入经营成本,医疗机构可以减轻资金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融资租赁还为医疗机构提供了设备更新和维护的支持。租赁公司通常会 提供全面的售后服务,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降低维修和保养成本。
06
融资租赁的发展趋势与前景
国际融资租赁市场的发展趋势
租期结束后的处理
租赁物回收
租期结束后,承租方将租赁物归还给 出租方。
处理方式选择
根据租赁物状况和合同约定,可以选 择续租、留购或退回给出租方。
03
融资租赁的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的定义
指因借款人或租赁合同一方违约而导致的风险。
信用风险的来源
包括承租人的还款能力、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
信用风险的应对措施
进行严格的承租人信用评估,包括财务状况、经营 状况、历史表现等,以及定期进行信用评估和风险 预警。
市场风险
80%
市场风险的定义
指因市场价格波动、利率变化等 因素导致的风险。
100%
市场风险的来源
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商品 价格风险等。
80%
市场风险的应对措施
进行市场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 理策略,如利率对冲、汇率对冲 等。
融资租赁可以帮助承租 方优化财务报表,因为 租金可以作为长期负债 进行处理。
融资租赁可以帮助承租 方避免设备残值处理的 问题,因为租赁期满后 ,承租方通常可以将租 赁物退回给出租方。
融资租赁的种类
01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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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租赁
出租方直接向承租方提供租赁 物,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
售后回租
承租方先将其拥有的资产出售 给出租方,然后再从出租方处 租回该资产。

融资租赁业务培训

融资租赁业务培训

融资租赁业务培训融资租赁业务是指一方将其拥有的资产通过租赁的方式提供给他方使用,同时将租赁期内产生的租金收益转化为现金流,以实现资产的有效利用和财务状况的改善。

在融资租赁业务中,有三个主要的参与方:租赁人、承租人和供应商。

租赁人是指提供资产租赁的机构或个人,承租人是指需要使用资产的机构或个人,供应商是指提供资产的机构或个人。

融资租赁业务的核心是通过租金流实现资金链的有效衔接,为承租人提供灵活的融资解决方案。

通过租赁方式,承租人可以灵活选择资产的使用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选择是否购买资产。

租赁人可以通过租赁机制获取租金收益,同时也可以通过销售租赁合同转让的方式变现。

融资租赁业务的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融资租赁基本概念和原理融资租赁是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具有一定的原理和特点。

培训中需要介绍融资租赁的基本概念,包括租赁人、承租人和供应商的角色和权利义务,租赁资产的选择和评估标准,租金的计算和支付方式等。

同时需要介绍融资租赁的原理,包括资产转移和租金收益的原理,以及融资租赁的核心目标和意义。

二、融资租赁合同的制定和执行融资租赁合同是融资租赁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训中需介绍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要素和内容,包括租赁资产的描述和规范,租赁期限和租金的确定,租赁条件和违约责任等。

此外,还需介绍融资租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的流程和注意事项,以及租赁人、承租人和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和权益保障。

三、融资租赁业务的风险管理融资租赁业务涉及的风险较多,培训中需介绍融资租赁业务的风险类型和风险控制措施。

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以及租赁人、承租人和供应商应当采取的风险防范和管理方法。

此外,还需介绍融资租赁业务的监管机制和法律法规,以及租赁人、承租人和供应商之间的纠纷解决方式和相关法律程序。

四、融资租赁业务的市场发展和前景融资租赁业务是国内外金融市场的热点领域之一,培训中需介绍融资租赁业务的市场发展和前景。

包括国内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历程和现状,国际融资租赁市场的特点和趋势,以及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方向和机遇。

融资租赁合同回租

融资租赁合同回租

融资租赁合同回租融资租赁合同回租一、合同背景融资租赁合同回租是指将资产租赁出去后,再由承租人将该资产以回租方式租赁回来,支付租金的获得融资的一种合同形式。

这种合同主要适用于企业需要获得资金,又希望保留该资产使用权的情况下进行融资的场景。

二、合同内容1. 资产信息:合同中应明确被租资产的名称、规格、产地、数量等相关信息。

2. 租赁期限:合同中应明确租赁的期限,即资产租赁出去的时间和回租回来的时间。

3. 租金支付:合同中应明确租金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或按季度支付租金。

4. 违约责任:合同中应明确双方违约的责任和后果。

5. 租赁条件:合同中应明确租赁的条件,包括资产的使用方式、维护、保险等相关事项。

6. 合同费用:合同中应明确各方需要承担的费用,例如评估费用、保险费用等。

7. 解除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以及解除合同后的责任和义务。

8. 保密协议:由于融资租赁合同回租涉及到企业的财务和资产信息,合同中应对保密进行约定。

三、合同效力融资租赁合同回租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并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对存在疑问的条款进行讨论和修改,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合同适用范围融资租赁合同回租适用于各类资产,例如机械设备、车辆、房屋等。

该合同形式也适用于各种企业形态,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五、合同风险控制融资租赁合同回租涉及到双方的利益和权益,为了降低风险,合同中应明确风险分担的原则和方法,并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充分的预见和应对措施。

双方还可以通过担保、抵押等方式进行风险控制。

六、合同争议解决如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可以选择通过仲裁或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七、其他事项除了以上主要内容外,根据实际情况,合同中还可以加入其他相关条款,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和落实具体的业务要求。

融资租赁合同回租

融资租赁合同回租

融资租赁合同回租1. 概述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融资租赁合同回租的定义、流程、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

融资租赁合同回租是一种常见的商业融资方式,该方式通常由企业将已拥有的资产租赁给融资租赁公司,再由融资租赁公司将资产回租给原企业,以获取资金。

将对其具体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2. 定义融资租赁合同回租指的是企业将自己已经拥有的资产通过租赁的方式出租给融资租赁公司,然后立即从融资租赁公司回租该资产。

这种方式可以让企业在不影响资产使用情况的前提下,通过资产租赁获取所需的融资。

融资租赁合同回租通常适用于企业急需资金且拥有可租赁的资产的情况。

3. 流程融资租赁合同回租的流程包括几个主要步骤:步骤1: 选择融资租赁公司企业在进行融资租赁合同回租之前,需要先选择一家合适的融资租赁公司进行合作。

选择时应考虑公司信誉、利率、合作期限等因素。

步骤2: 协商合同条款企业和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协商合同条款,明确资产的价格、租金、合同期限等。

这些条款通常会根据资产的类型和价值而有所不同。

步骤3: 资产拥有权转移当协商好合同条款后,企业将资产的拥有权转移给融资租赁公司。

这意味着融资租赁公司即可合法享有该资产的使用权。

步骤4: 资产回租在资产拥有权转移完成后,融资租赁公司立即将资产回租给原企业,以确保原企业能够继续使用该资产。

步骤5: 支付租金原企业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租金给融资租赁公司。

通常租金的支付周期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的,可以是每月、每季度甚至年度。

步骤6: 合同到期合同到期后,原企业可以选择购买回租资产,以继续使用该资产,或者将其归还给融资租赁公司。

4. 注意事项在进行融资租赁合同回租时,企业需要注意事项:•仔细阅读和审查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

•选择一家有良好信誉的融资租赁公司,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合同期限、租金价格等条款需要与融资需求和企业实际情况相匹配。

•合同到期后,及时处理回租资产,以避免产生额外费用和纠纷。

第十二章融资租赁合同培训资料

第十二章融资租赁合同培训资料

2.融资租赁合同是以融资为目的,融物为手段的 合同。
3.融资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融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须符合特别要求。融 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应为经主管部门批准的专 业公司,分为一般性融资租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出租人的主要权利 1.租赁物的所有权。 2.收取租金的权利。 3.收回租赁物的权利。 (二)出租人的主要义务 1.按照承租人选择的出卖人和租赁物购买租赁物。 2.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3.协助承租人进行索赔。 4.不得任意变更买卖合同内容。
三、出卖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融资租赁合同中的买卖关系,一般应遵循《合同
法》中关于买卖合同的规定,因此,出卖人的权 利义务与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的权利义务基本相 同。但在三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下,买受人 的基本权利义务可由承租人承受,出卖人的权利 义务的相对人也转为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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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一节 融资租赁合同概述 第二节 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一节 融资租赁合同概述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由出租人出资,按照 承租人的要求向第三人购买租赁物供承租人使用、 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
1.融资租赁合同涉及两个合同的三方当事人。三方 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两个合同关系: 承租人与出租人间的租赁合同、出租人与出卖人间 的买卖合同。
二、承租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承租人的主要权利 1.选择出卖人和租赁物。 2.请求交付租赁物。 3.向出卖人或出租人索赔的权利。 4.于租赁期间对租赁物享有独占使用和收益权。 (二)承租人的主要义务 1.受领租赁物。 2.支付租金。 3.妥善保管、使用和维修租赁物的义务。 4.承担因租赁物造成第三人损害的责任。 5.返还租赁物的义务。

融资租赁合同回租

融资租赁合同回租

融资租赁合同回租1. 引言融资租赁合同回租是一种常见的商业融资方式,它允许企业将已拥有的资产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然后租赁回来以获取资金。

本文将介绍融资租赁合同回租的基本概念、适用范围、主要条款和注意事项。

2. 概念融资租赁合同回租是指企业将已拥有的资产(如设备、车辆等)出售给专业的融资租赁公司,再通过租赁的方式将资产回租给企业。

在这种交易中,资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但企业仍可以继续使用资产。

3. 适用范围融资租赁合同回租适用于有资产但需要资金的企业。

这种融资方式通常适用于中小型企业,特别是新兴行业,由于其信用状况无法获得传统银行贷款。

此外,融资租赁合同回租还适用于企业需要快速获得资金、提高流动性的情况。

4. 主要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回租的主要条款通常包括几点:4.1 资产描述合同应清楚描述所涉及的资产,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等相关信息。

4.2 转让与回租条件合同应明确规定资产的转让与回租的条件。

这涉及到资产的购买价格、转让手续费、租金等事项。

4.3 租赁期限合同应明确规定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通常为数年。

4.4 租金支付合同应明确规定租金的支付方式、周期和金额。

通常情况下,租金可以按月、季度或年度支付。

4.5 定期检查与维护合同应明确规定由谁来负责定期检查租赁资产的状况,并规定维护责任和费用。

4.6 违约责任合同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赔偿责任等事项。

5. 注意事项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回租之前,企业应注意几点:5.1 审查合同条款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前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理解其中的权益和义务。

5.2 选择可靠的融资租赁公司企业在选择融资租赁公司时应进行尽职调查,确保其信誉和实力。

5.3 考虑全面的成本企业在决定使用融资租赁合同回租时,除了考虑到租金支付外,还应考虑到其他相关费用,如维护费用。

6. 结论融资租赁合同回租为企业提供了一种便捷的融资方式。

企业通过出售资产并回租的方式,可以快速获得所需资金,提高流动性。

第25讲第五章第l四节融资租赁合同至第八节租赁合同

第25讲第五章第l四节融资租赁合同至第八节租赁合同

第四节融资租赁合同一、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解释:融资租赁合同有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包括两个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

二、融资租赁合同的特殊规则1、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

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2、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对第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3、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对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第五节承揽合同一、承揽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的合同。

二、特殊规则1、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并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2、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

3、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但定作人因此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提示:委托合同的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六节建设工程合同一、概念和特征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须有相应的资质资格;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标的具有特定性;履行具有合作性;建设工程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要式合同(书面形式)。

二、特殊规则1、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2024年融资租赁行业培训资料

2024年融资租赁行业培训资料

监管政策走向
分析未来监管政策的可能变化 及其对融资租赁行业的影响。
技术应用前景
展望新技术在融资租赁行业的 应用前景,如人工智能、区块
链等。
03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体系建设
风险管理框架搭建及实施策略
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包括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报告等 环节,确保各类风险得到有效管理。
制定风险管理政策
反腐败制度建设
完善反腐败制度建设, 明确廉洁从业规范,加 强员工廉洁自律意识培 养。
内部审计与监督
强化内部审计与监督机 制,对业务开展过程中 的廉洁风险进行持续监 控和评估,确保业务廉 洁高效开展。
谢谢观看
THANK YOU
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交流,了解客户需求和反馈,及时调整产品和服 务策略。
客户维护策略
制定客户回访、关怀计划等,增强客户黏性和忠诚度,促进业务持续 发展。
06
法律法规遵从与风险 防范措施
法律法规体系梳理及解读
1 2 3
融资租赁相关法律法规
包括《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等, 对融资租赁业务的基本法律框架进行全面梳理。
合同履行监管
建立合同履行监管机制,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确保双方按约履行义务。
纠纷处理流程
明确纠纷处理流程,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 ,为可能出现的合同纠纷提供解决路径。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培养
知识产权重要性宣传
通过内部培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强化员工对知识产权 重要性的认识。
知识产权风险识别
之处。
失败案例
剖析融资租赁行业中失败的企业案 例,总结教训并避免重蹈覆辙。
对比分析
将成功与失败案例进行对比分析, 提炼出关键成功因素和风险点。

融资租赁基础培训共32页

融资租赁基础培训共32页

2
近代租赁
❖19世纪,农业机械化和公路 运输业发展 ❖以土地房屋租赁为主逐渐转 向设备租赁为主 ❖直接租赁,没有中介机构 ❖租赁的目的为了促进销售, 保持市场垄断 ❖未认识到租赁是一种金融手 段
3
现代租赁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从 军用工业向民用工业转轨,设 备需求大增 ❖具备融资和融物双重职能 ❖具有第三方当事人 ❖承租方有对租赁物和供货商 选择的权利 ❖成为一种金融手段,是以金 融机能占主导并加上贸易服务 的特殊租赁方式
融资租赁基础培训
11、战争满足了,或曾经满足过人的 好斗的 本能, 但它同 时还满 足了人 对掠夺 ,破坏 以及残 酷的纪 律和专 制力的 欲望。 ——查·埃利奥 特 12、不应把纪律仅仅看成教育的手段 。纪律 是教育 过程的 结果, 首先是 学生集 体表现 在一切 生活领 域—— 生产、 日常生 活、学 校、文 化等领 域中努 力的结 果。— —马卡 连柯(名 言网)
融资租赁的产生与发展
1
早期租赁
❖私有制是租赁产生的基 础 ❖以获得出租物使用价值 为目的的信用形式 ❖签订契约和确定了报酬 条件 ❖以实物租赁为主
2
近代租赁
❖19世纪,农业机械化和公路 运输业发展 ❖以土地房屋租赁为主逐渐转 向设备租赁为主 ❖直接租赁,没有中介机构 ❖租赁的目的为了促进销售, 保持市场垄断 ❖未认识到租赁是一种金融手 段
近代租赁案例
•1836年,英国第一条由伦敦到格里尼治铁路被出租给东南铁路
公司(8年独立经营后),租期999年。
• 1861年(南北战争时期),美国联合缝纫机机械公司提供本公
司生产的制鞋机械的出租。
• 1877年,美国贝尔电话公司出租自己的电话机。
融资租赁的产生与发展

融资租赁各类协议培训27页PPT

融资租赁各类协议培训27页PPT

谢谢!
下决议:
经我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同意向
公司申请
融资款
元(币种、金额大写),期限
年( 月)。
(三)融资租赁业务申请文件
(四)租赁物交付确认书
(五)承租人预留印鉴
(六)租金支付表
(七)保险自购、代购、委托购买资料—— 以自购为例
自购
自购
(八)保险确认书
(九)1、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代购协议
融资租赁各类协议培训
51、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 适用的 宪法, 甚至一 条永远 适用的 法律。 ——杰 斐逊 52、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 格索尔
53、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 一种的 网,触 犯法律 的人, 小的可 以穿网 而过, 大的可 以破网 而出, 只有中 等的才 会坠入 网中。 ——申 斯通 54、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 夏,庇 护着我 们大家 ;它的 每一块 砖石都 垒在另 一块砖 石上。 ——高 尔斯华 绥 55、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 ——罗·伯顿
2、委托付款通知书
委托付款通知书
(十)1、应收租金债权转让确认书
2 3 4
2、保险权益转让协议
Sub title
保险权益转让协议
(十一)还款提示书
(十二)权证借用协议
One
(十二)权证借用协议
Two
Question and answer
谢谢!
61、奢侈是舒适的,否则就不是奢侈 。—— CocoChanel 62、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 ,如日 中之光 ;志而 好学, 如炳烛 之光。 ——刘 向 63、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孔 丘 64、人生就是学校。在那里,与其说好 的教师 是幸福 ,不如 说好的 教师是 不幸。 ——海 贝尔 65、接受挑战,就可以享受胜利的喜悦 。—— 杰纳勒 尔·乔治 ·S·巴 顿

融资租赁培训提纲

融资租赁培训提纲

融资租赁培训基本内容一、融资租赁定义: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

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分类:金融租赁公司是银监会批准和监管的融资租赁公司,可以是银行机构成立的子公司,也可以是非银行机构成立的公司。

必须接受银监会严格的监管。

普通融资租赁公司包括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和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内资必须经过商务部和国税总局批准,外资只需要省级商务局(厅)批准即可,而且监管不严格。

金融租赁公司相比其它租赁公司对承租人的要求较高,租赁设备价值较高,灵活度不够,资金充裕,大项目较多。

二、与传统租赁的区别:融资租赁和传统租赁一个本质的区别就是:传统租赁以承租人租赁使用物件的时间计算租金,而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

三、与分期付款的区别:(1)分期付款是一种买卖交易,买者不仅获得了所交易物品的使用权,而且获得了物品的所有权。

而融资租赁则是一种租赁行为,尽管承租人实际上承担了由租赁物引起的成本与风险,但从法律上讲,租赁物所有权名义上仍归出租人所有。

(2)融资租赁和分期付款在会计处理上也有所不同。

融资租赁中租赁物虽然所有权属出租人所有,但是租赁物作为承租人资产纳入其资产负债表中,并对租赁物计提折旧;出租方不可计入固定资产,不可以计提折旧。

分期付款购买的物品归买主所有,因而列入买方的资产负债表并由买方负责摊提折旧。

(3)融资租赁期满时租赁物通常留有残值,承租人一般不能对租赁物任意处理,需办理交换手续或购买等手续。

而分期付款交易的买者在规定的分期付款后即拥有了所交易物品,可任意处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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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回租)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出租人(甲方):身份证号/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联系方式:承租人(乙方):身份证号/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联系方式:甲乙双方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一条租赁物的购买、交付和验收:1、本合同项下的融资租赁方式为售后回租。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与承租人签订相关协议,向承租人购买其拥有的不存在权利负担且具有完全所有权的租赁物,再由出租人出租给承租人使用。

《租赁物清单》中列明的租赁物为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

2、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提供承租人及其主管机构对售后回租业务的批准文件、租赁物所有权归承租人的权属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买卖合同、产品合格证、设备发票及机动车登记证等)。

3、出租人向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收款人支付租赁物转让价款之时,租赁物的所有权即转移至出租人,但租赁物不转移占有,出租人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由承租人继续占有和使用。

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收款人收到租赁物转让价款后,承租人应及时向出租人出具《设备所有权转移证明》,承租人未出具的,不影响出租人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4、除租赁物转让价款由出租人支付外,转让及使用租赁物应交纳的其他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税费、购置附加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及注册登记费等)均由承租人承担和支付。

第二条首期租金、租赁费用:1、本合同签署后,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首期租金,首期租金由出租人在应付的租赁物转让价款中予以扣除。

2、承租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向出租人支付如下款项(统称“租赁费用”):租赁手续费、抵押公证费、租赁保证金、保险费、保险保证金。

3、承租人支付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最后一期租金到期时,自动冲抵该期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部分或者全部,如有剩余则退还给承租人。

4、若承租人在起租日前,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提出撤销本合同或在租赁期限内因承租人违约而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则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5、如承租人将上述租赁费用支付给出租人认可的第三人,承租人应向出租人出具相关支付凭证,则出租人视同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了该款项。

第三条起租日、租赁期限、期数、租金支付日、租金支付方式及提前履行:1、本合同的租赁起租日、租赁期限、期数、租金支付方式等详见2、金额及租金支付日详见3、若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前要求提前履行完毕,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出租人,并支付完租赁本金余额、以租赁本金余额为基数根据租赁年利率计算所得的为期一个月的利息、以及其他应付款项,承租人履行完前述义务后双方可提前终结本合同。

第四条租赁本金、租金及其计算方法:1.本合同中租赁本金=租赁物总价-首期租金。

(具体金额详见《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明细表》中的相关约定)2.本合同租赁年利率=起租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颁行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1+利率上浮百分比),利率上浮百分比以《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明细表》中的约定为准。

若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则对租赁年利率按上述公式进行相应调整,分段计算租金。

租赁年利率的调整时间选择适用以下任一方式,具体适用方式以《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明细表》中选定的方式为准:(1)自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第一个租金支付日的次日起调整;(2)自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次年的一月一日起调整;(3)自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次日起调整。

3.租金根据租赁年利率、租赁本金、租赁期限等条件,按照下述任一方法计算,具体方法以《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明细表》中的约定为准:(1)等额年金法:每期租金=租赁本金×(2)等额本金法:每期租金= +期租息率×租赁本金×注:①期租息率=租赁年利率/年租赁期数;②年租赁期数=租赁期数/租赁年限;③n为期数(如,第1期,n=1;第2期,n=2)。

4.出租人以《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明细表》中约定的起租日为基础,按照上述租金计算方法,制作《租金支付表》,列明每期租金金额及租金支付日,在起租后及时通知承租人。

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出租人按照本条第2款、第3款的约定,相应调整租赁年利率制作新的《租金支付表》通知承租人即可,无需征得承租人同意,如计算公式、数据、日期等确有错误,承租人需及时通知出租人予以更改。

5.承租人应按本合同及《租金支付表》所约定的金额、时间和支付方式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同时承租人应自行负担支付租金时所发生的费用。

6.承租人应在每期租金支付日之前或者当日(如遇节假日则提前至前一个工作日)将租金足额支付到出租人或出租人指定的收款人账户,否则视为逾期支付。

第五条租赁物的所有权:1、在承租人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前,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

出租人可以在租赁物上附设标明出租人所有权的标志。

2、非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租赁物的整体或部分予以转让、赠与、转租、抵押、质押、出资、放弃占有或采取其他侵犯出租人所有权的行为。

3、租赁物附着于其他动产或不动产上时,不改变出租人就租赁物享有的权利。

4、如承租人已在租赁物上添加、更换零部件或对租赁物进行升级、更新,添加物、更换物或更新物为租赁物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出租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或通过司法途径处置租赁物实现债权时,承租人无权就添加物、更换物或更新物主张任何权利。

5、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应将一切有损于出租人所有权和其他权益的情况立即(24小时内)向出租人通报。

6、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代理人有权检查租赁物,包括检查租赁物的存放位置、运转情况及承租人对租赁物的维护情况和保养记录等,承租人应提供一切方便。

第六条租赁物的占有、使用、保管、维修和维护:1、在租赁期限内,租赁物由承租人占有和使用,因租赁物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运营所发生的一切税费或罚款由承租人负担。

2、在租赁期限内,如租赁物毁损或发生事故等,相应的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仍应按时足额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应将租赁物恢复至能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3、在租赁期限内,如租赁物被盗、灭失或严重毁损至无法修复时,承租人应立即向出租人支付到期未付租金、租赁本金余额、留购价款等应付款项, 出租人收到上述款项后,将租赁物(以其现状)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4、在租赁期限内,对租赁物的维护、保养和维修由承租人负责并直接承担相应费用。

承租人应按照说明书的规定合理使用和操作租赁物,并就任何损坏或不当操作及时通知出租人和维修服务商;在租赁物出现故障时,只允许经制造商或原出卖人授权的维修服务商维修租赁物,承租人应为维修服务商提供便利,使其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对租赁物进行检查和维护。

有关租赁物维护、保养或维修所产生的争议,由承租人自行与租赁物原出卖人、维修服务商协商解决或提起索赔,不论此类争议是否处于协商或诉讼中,也不论其协商或诉讼的结果如何,承租人均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5、因维护、保养或维修等而安装或更换于租赁物上的部件为租赁物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均属于出租人所有。

6、因租赁物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运营中致使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如因第三者向出租人索赔,导致出租人赔偿或其他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出租人因此而支付的赔偿金、处理该纠纷的诉讼费、律师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和支出等),则该赔偿和损失均由承租人赔偿给出租人。

第七条租赁物瑕疵及索赔权:1、鉴于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系由承租人转让给出租人,因此,出租人对租赁物的任何瑕疵均不承担责任。

2、承租人不得以租赁物瑕疵、维修或更换、保养等为由拒付、迟延或不足额支付租金。

3、若租赁物原出卖人迟延交付租赁物、迟延安装调试租赁物,或提供的租赁物与《产品买卖合同》(注:承租人与原出卖人签订)所约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仍由承租人根据《产品买卖合同》的相关约定向原出卖人提出索赔。

索赔产生的费用和一切法律后果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无论索赔是否正在进行中,也无论承租人是否能够通过索赔得到补偿,承租人均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第八条租赁物的登记:1、为方便承租人管理及运营租赁物,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注册登记在承租人名下,注册登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登记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由承租人承担。

2、承租人应在起租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设备发票、产品合格证或机动车登记证等权属证明交还出租人保存。

承租人如需临时借用上述权属证明,则需与出租人办理权属证明借用手续。

3、双方在此确认,即使租赁物登记在承租人名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以前租赁物所有权亦属于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此登记来对抗出租人的所有权及收取租金的权利;承租人不得利用该登记所带来的便利向第三人转让、赠与、转租、抵押、质押、出资,或采取其他损害出租人所有权的行为,否则,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全额赔偿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保险:1、承租人必须为租赁物购买保险,保险第一受益人为出租人或出租人指定的第三人,保险期限应覆盖整个租赁期限,并延续至承租人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义务之日止。

保险费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可以选择自行为租赁物购买保险,也可以将保险费先行支付给出租人,委托出租人代为购买保险。

2、承租人选择自行为租赁物购买保险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提交《自购保险承诺书》,并于租赁物交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指定的险种。

承租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设指定险种之外的其他险种。

3、承租人委托出租人代购保险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提交《代购保险确认书》,并根据保险公司的相关保险合同及时足额向出租人支付保险费,且在租赁物交付后及时向出租人提供购买保险所必须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发票、产品合格证等)。

出租人在收齐保险费及办理保险所必须的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代为投保指定的险种,同时承租人负有提示保险是否办理、跟进保险办理进展的义务。

4、由出租人代购保险时,由于保险费率的调整、承租人怠于支付保险费或者未提供相应资料等非出租人原因导致出租人未能及时代为投保或者续保的,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出租人对于险种的选择以及由于险种选择不当所导致的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承租人认为指定险种不足以覆盖全部风险的,承租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设指定险种之外的其他险种。

6、若将原拟定的由出租人代购保险更改为承租人自购保险,由此产生的退保等相关费用及相应责任由承租人承担,并由承租人签署《自购保险承诺书》。

若将原拟定的由承租人自购保险更改为出租人代购保险,承租人应签署《代购保险确认书》并支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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