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企业财产保险合同
保险公司企业财产险投保单精选5篇
保险公司企业财产险投保单投保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保险财产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兹将下列财产向中国人民保险*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保险财产名称保险金额特别约定保险金额合计人民币保险费率:每千元元保险费:人民币保险期限:个月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注意:本投保单在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或未签发保险单之前,不生保险效力。
保险单号码签发日期签章投保单位签章:年月日企业财产保险单保险单号:___鉴于_____(以下称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以及附加___险,并同意按本保险条款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本保险单并同意依照本保险公司企业财产保险条款和附加险条款及其特别约定条件,承担被保险人下列财产的保险责任。
----------------------------------------------||承保财产项目|以何种价|保险金额|费率(‰)|保险费(元)||||值投保|(元)|||||--------|------|------|-------|--------||||||||||--------|------|------|-------|--------|||||||||基|--------|------|------|-------|--------||||||||||--------|------|------|-------|--------||本||||||||--------|------|------|-------|--------||险||||||||--------|------|------|-------|--------||||||||||--------|------|------|-------|--------|||特险|||||||||-----|------|------|-------|--------|||约财|||||||||-----|------|------|-------|--------|||保产||||||--------------------------------------------------------------------------------------------|总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附||||||||--------|------|------|-------|--------||加||||||||--------|------|------|-------|--------||险||||||||--------|------|------|-------|--------|||||||||--------------------------------------------||总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保险责任期限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特别|||约定|||--------------------------------------------||被保险人地址:|||电话:|||行业:|||所有制:|||占用性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签章||财产座落地址:__________|||共个地址|年月日|----------------------------------------------被保险人收到本保险单后请即核对,如有错误立即通知本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产保险基本险》和《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费率及条款解释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产保险基本险》和《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费率及条款解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1996.05.30•【文号】银发[1996]187号•【施行日期】1996.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第12号--废止《关于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和加强保险机构的通知》等38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发布日期:2010年9月29日,实施日期:2010年9月29日)废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产保险基本险》和《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费率及条款解释的通知(1996年5月30日银发[1996]187号)中国人民银行各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天安、大众保险公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现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的《财产保险基本险》和《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费率及条款解释印发给你们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财产保险基本险》和《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费率和条款解释自1996年7月1日执行,原企业财产保险条款及费率(银发[1993]95号文颁布)同时废止。
二、人民银行各分行要加强对财产保险业务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修订后的条款、费率和条款解释的顺利实施。
三、各保险公司要严格按时依照本条款、费率开展业务,未经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不得擅自对条款、费率和条款解释内容进行修改。
四、人民银行各分行、各保险公司要将修订后的条款和费率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人民银行总行。
附:一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保险标的范围第一条下列财产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三)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9501-65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完整版)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互惠互利共同繁荣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完整版)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
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财产一切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财产范围凡为被保险人所有,或为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
金银、珍珠、钻石、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及现金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有价证券、票据、文件、帐册、图纸、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由于自然灾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者外)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本公司均负责赔偿。
第三条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1.自然磨损、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自燃、鼠咬、虫咬、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逐渐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
2.进行任何清洁、染色、保养、修理或恢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
3.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4.政府或当局命令销毁财产的损失。
5.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间接或后果损失。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合同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合同(最新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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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单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单一、保险合同该财产保险投保单是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被保险人(以下简称“投保人”)签订的保险合同。
投保人必须仔细阅读本保险合同,了解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
如果投保人不同意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请及时联系本公司解决。
本合同的内容是投保人和本公司之间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二、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1.保险期间本次投保的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日期起至合同终止日期止。
2.保险责任本保险合同只承保下列险别的损失或损害,除此之外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均不享有保险赔偿:•火灾爆炸险•水渍雨淋险•盗窃抢劫险•破碎险•倒塌险•暴风雨险投保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缴纳保险费,本公司收到保险费后,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为投保人提供赔偿服务。
三、免责条款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否则在下列情况下,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1.投保人未采取任何措施或未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失,结果导致损失增加的;2.投保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建筑规范或安全保障措施等规定的;3.投保人或其代理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的;4.投保人或其代理人未及时向本公司报告有关损失情况的;5.投保人保险费未按合同约定缴纳的;6.损失或损害产生的原因与保险合同不符的;7.投保人保险单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8.投保人故意损坏或者故意制造事故的;9.其他依照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情形。
四、赔偿方式1.保险赔偿金额本公司对被保险财产发生的损失或损害,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偿,不超过本公司所承保的保险金额。
2.保险赔偿期间本公司自收到投保人提交的申请书和有关证明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如果本公司认为需要进一步核实事实情况,最长延长30个自然日。
3.保险赔偿资金来源本公司以自有资产为赔付基础。
如自有资产不足以赔偿,本公司应当优先使用再保险等方式补足。
五、保险费1.保险费的计算保险费的计算以保险金额为依据,以保险所在的地理位置、用途、风险系数等因素为考量标准。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企业财产险投保单
编号: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企业财
产险投保单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一、甲乙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二、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书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经双
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三、签订本合同书时,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
签字或盖章。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投保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财产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
兹将下列财产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
保险财产名称
保险金额
特别约定
保险金额合计人民币
保险费率:每千元元
保险费:人民币
保险期限:个月自年月日零时起
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注意:本投保单在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或未签发保险单之前,不生保险效力。
保险单号码签发日期签章
投保单位签章:年月日。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条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含挂车)、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以下简称被保险机动车),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和特种车。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和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的人员。
保险责任第四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第五条被保险机动车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二)被保险机动车本车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六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三)竞赛、测试、教练,在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四)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五)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六)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七)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2、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3、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被保险机动车,实习期内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牵引挂车;4、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被保险机动车;5、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运客车的驾驶人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6、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个体、工商户企业财产保险条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个体、私营工商业财产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资格,有固定营业场所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均可投保本保险。
保险标的第三条下列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益关系的经营性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内:(一)房屋、门市、摊位及其附属设备(含装修);(二)机器及动力设备;(三)办公设施及用品,生产经营用工(用)具,器具(单件价格在100元以上者);(四)原辅材料、产成品、在产品、商品、仓储物品。
(五)代保管、代修理、代加工、代销售财产。
第四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字画、艺术作品、邮票等珍贵财物;(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帐册、图纸、技术资料、电脑资料、枪支弹药以及其它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三)建筑物上的广告、天线、霓虹灯、太阳能装臵;(四)动物、植物、农作物;(五)违章建筑及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六)交通、运输工具及运输过程中的物质;(七)国家及有关部门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商品;(八)本条款第三条未列明的其它财产。
保险责任第五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二)爆炸;(三)暴风、暴雨;(四)洪水。
第六条前款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第七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第八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二)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三)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和其他一切违法行为;(四)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财产损失。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单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单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单相关内容:财产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合同编号:_________保险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账...投保人:_________投保单号:_________┌───┬────────┬────┬─────┬────┬─────┐││投保财产│以何种价│保险金额│费率│保险费│││项目│值投保│(元)│()│(元)││├────────┼─...投保人:_________投保单号:_________┌───┬────────┬────┬─────┬────┬─────┐││投保财产│以何种价│保险金额│费率│保险费│││项目│值投保│(元)│()│(元)││├────────┼─...以下是关于一篇《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合同范本》文章,内容模版齐全,由网络搜集整理编辑,供大家借鉴。
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单投保人:_________投保单号:_________合同全文┌──┬──────┬──────┬─────┬──────┬──...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单投保人:_________投保单号:_________合同全文┌──┬──────┬──────┬─────┬──────┬──────┐│││││费率│ 保险费│││投保财产项目│ 以何种价值│保险金额││││││ 投保...一、保险财产范围(家庭保险)(一)房屋子及其附属物;(二)服装、家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企业财产保险合同范本6篇
企业财产保险合同范本6篇第1篇示例:企业财产保险合同范本甲方(被保险人):______公司鉴于甲方为了保障自身企业财产的安全,特向乙方投保企业财产保险,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相互合作、信任、公平、诚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保险标的1. 本合同保险标的为甲方名下的位于______地区的办公室/厂房/仓库等房产及其内的固定资产;2. 本合同保险标的的价值为______(人民币);3. 保险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月日起至______年月日止。
1. 乙方在本合同保险期内,对于因火灾、爆炸、雷击、风灾、盗窃等原因导致的保险标的损坏或丧失,承担赔偿责任;2. 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提供有关损失资料及证明文件;3. 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保险事故的情况;4. 根据核实情况,乙方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相应的保险赔偿金。
1. 本合同的保险费用为______(人民币),甲方应在保险期限开始时一次性支付;2. 如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或保险事故发生后,乙方已支付的保险赔偿金超过保险费用,甲方应按比例返还多支付部分。
第四条不保事由本合同不承担以下事由导致的损失:1. 因战争、核爆炸、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2. 因甲方故意行为或疏忽导致的损失;3. 因政府征收、征用、扣押或其他行政行为导致的损失。
第五条合同解除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保险期限终止止。
2.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用或提供虚假资料等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六条审订及法律适用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不得擅自更改。
本合同的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以上是关于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的范本,希望甲乙双方能够遵守合同约定,保障企业财产安全,共同发展。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企业财产保险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范本)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YW-HT-00854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企业财产保Enterprise property insurance contract of the people's Insurance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企业财产保险合同(合同示范文本)企业财产保险条款保险财产范围第一条?下列财产可以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1)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从负责的财产;(2)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3)具有其他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1)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和其他珍贵财物;(2)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3)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4)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第三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1)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2)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3)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4)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
保险责任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本公司负赔偿责任(1)火灾、爆炸;(2)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破坏性地震、地面突然塌陷、崖崩、突发性滑坡、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3)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第五条?保险财产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负责赔偿(1)被保险人自有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第四条所列灾害或事故遭受损害,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直接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2)在发生第四条所列火灾或事故时,为了抢救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完整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完整本合同由以下各方签订:甲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乙方:被保险人(以下简称“保险人”)鉴于甲方是一家具有相关许可的保险公司,愿意为乙方提供财产保险服务,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保险合同的内容1.1 本保险合同涵盖对乙方财产的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相关条款。
1.2 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对乙方财产遭受意外损失或损坏承担赔偿责任。
1.3 保险金额:本合同中规定的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0%。
1.4 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持续至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
第二条保险责任2.1 本合同所承保的风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雷击、地震、水灾、风灾等自然灾害;盗窃、抢劫、抢夺等意外事件;以及其他合同中明确列出的风险。
2.2 乙方负责确保所投保的财产处于合适的保护措施下,减小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如乙方未按照保险合同约定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则保险公司有权对赔偿金额进行相应的扣减。
第三条保险赔偿3.1 乙方遭受损失或损坏时,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按照保险公司要求提交相关的索赔材料。
3.2 保险公司收到乙方完整的索赔材料后,会进行审核和评估,并在达成赔偿协议后将赔偿款项支付给乙方。
3.3 如乙方对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有异议,可以提起诉讼或仲裁进行解决。
第四条保险费与合同终止4.1 乙方应按照保险公司规定的费率和缴费期限支付保险费。
4.2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则保险公司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3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保险公司有权依据相应规定扣除相应的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五条合同解释与争议5.1 本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5.3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放弃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过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协议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财产一切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财产范围凡为被保险人所有,或为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
金银、珍珠、钻石、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及现金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有价证券、票据、文件、帐册、图纸、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由于自然灾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者外)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本公司均负责赔偿。
第三条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1.自然磨损、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自燃、鼠咬、虫咬、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逐渐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
2.进行任何清洁、染色、保养、修理或恢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
3.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4.政府或当局命令销毁财产的损失。
5.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间接或后果损失。
6.盘点货物时发现的短缺。
7.堆放在露天以及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做棚顶的罩棚下的保险财产,因遭受风、雨造成的损失。
8.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9.明细表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10.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动以及政府有关当局没收、征用引起的损失。
11.直接或间接由于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损失。
第四条赔偿处理1.发生本保险单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十四天或经本公司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向本公司提供详细的书面事故报告及损失清单。
2.保险财产若遭盗窃,被保险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追查损失财物,同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本公司认为必要派员进行现场调查时,给予便利。
3.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本公司可予以偿付,但以不超过受损财产的保额为限4.被保险人要求赔偿时,应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事故报告、损失证明和其他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单证。
保险公司企业财产保险合同5篇
保险公司企业财产保险合同5篇篇1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乙方(企业):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企业财产保险服务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乙方的企业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及其他与企业经营相关的财产。
具体保险财产范围、项目、价值等详见本合同附件的保险财产清单。
二、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双方根据实际评估或约定的价值,确定保险财产的总保险金额。
具体保险金额以双方在保险单中载明的金额为准。
三、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保险责任甲方在保险期限内对乙方企业财产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 火灾、爆炸;2. 雷电、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3. 意外事故;4. 其他约定原因。
五、保险费及支付方式乙方应按照保险金额及双方约定的费率向甲方支付保险费。
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详见保险单。
乙方应及时支付保险费,如未按时支付,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赔偿处理发生保险事故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完整理赔材料后,及时进行核定。
如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或终止: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2. 乙方在保险期限内未支付保险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 发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合同或终止情形。
八、免责条款因下列原因造成乙方企业财产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保险责任:1. 战争、军事行动等不可抗力;2. 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3. 乙方违法经营行为导致的损失;4. 其他约定免责情形。
九、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7篇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7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所投保的财产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1. 甲方将其所有的财产(具体财产清单详见附件)向乙方投保,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二、保险金额与保险费1. 甲方投保的财产总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
2.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规定缴纳保险费,保险费的计算方式及标准详见附件。
三、保险期限1. 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保险责任1. 乙方对甲方投保的财产在保险期限内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火灾、爆炸;(2)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3)盗窃、抢劫等意外事件。
2. 乙方对甲方投保的财产的损失程度进行核定,按照核定结果承担保险责任。
五、投保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投保财产的情况,如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2. 甲方应按照约定缴纳保险费。
3. 甲方应积极预防保险事故的发生,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六、保险人义务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索赔请求后,及时对损失进行核定。
3. 乙方有权对甲方投保的财产进行检查和评估。
七、赔偿处理1. 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乙方接到甲方的索赔请求后,应及时核定损失,并与甲方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
3. 若甲方索赔金额超出保险金额,乙方按照保险金额与财产损失的比例进行赔偿。
4. 若保险事故涉及第三方责任,乙方在赔偿甲方损失后,有权代位行使甲方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
八、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保险期满日止。
2. 在保险期限内,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公司财产保险制度范本
公司财产保险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旨在规范公司财产保险的管理工作,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财产保险制度适用于公司在中国境内的所有分支机构、子公司和联营企业。
第三条本公司财产保险制度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财产保险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设立专门的保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财产保险政策的制定、保险合同的签订、保险费用的支付、保险理赔等事宜。
第五条公司应当选择具备专业资质、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作为合作伙伴,确保保险业务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产保险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保险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二条保险范围与对象第七条公司财产保险范围包括:(一)公司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原材料、在产品、成品、库存商品等;(二)公司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设施设备等;(三)公司总部及分支机构的责任保险,包括第三方责任、雇主责任等;(四)公司约定的其他保险事项。
第八条公司财产保险对象为公司所有员工及与公司签订合同的第三方。
第三条保险合同与理赔第九条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财产保险合同时,应当明确保险条款、保险金额、保险费用、理赔程序等内容。
第十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履行保险费用的支付义务,确保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第十一条公司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配合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理赔管理制度,明确理赔流程、理赔时效、理赔责任等,确保理赔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保险管理第十三条公司保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财产保险政策的制定和修订,审核保险合同签订、保险费用支付等事宜。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保险费用的支付、理赔款项的报销等工作,并定期对保险业务进行审计。
第十五条公司各部门应当配合保险管理委员会做好财产保险工作,及时提供保险理赔所需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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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企业财产保险合同
企业财产保险条款
保险财产范围
第一条下列财产可以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1)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从负责的财产;
(2)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3)具有其他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1)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和其他珍贵财物;
(2)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
(3)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
(4)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第三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1)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
(2)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3)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4)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
保险责任
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本公司负赔偿责任
(1)火灾、爆炸;
(2)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破坏性地震、地面突然塌陷、崖崩、突发性滑坡、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
(3)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第五条保险财产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自有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第四条所列灾害或事故遭受损害,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直接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2)在发生第四条所列火灾或事故时,为了抢救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第六条发生保险事故时,为了减少保险财产损失,被保险人对保险财产采取施救、保护、整理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由本公司负责赔偿。
除外责任
第七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1)战争、军事行动或暴乱;
(2)核子辐射或污染;
(3)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第八条本公司对下列损失也不负责赔偿
(1)保险财产遭受经四条各款所列灾害或事故引起停工、停业的损失以及
各种间接损失;
(2)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坏;保险财产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以及损耗;
(3)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保险财产以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造成的损失;
(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与赔款计算
第九条固定资产可以按照账面原值投保,也可以由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协商按账面原值加成数投保,也可以按重置重建价值投保。
上述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一、全部损失:
按保险金额赔偿,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高于重置重建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重置重建价值为限。
二、部分损失:
(一)按账面原值投保的财产,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低于重置重建价值,应根据保险金额按财产损失程度或修复费用与重置重建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如果受损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相当于或高于重置重建价值,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
(二)按账面原值加成数或按重置重建价值投保的财产,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
以上固定资产赔款应根据明细账、卡分项计算,其中每项固定资产的最高赔偿金额分别不得超过其投保时确定的保险金额。
第十条流动资产可以按最近12个月的平均账面余额投保,也可以按最近账面余额投保。
上述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一、按最近12个月账面平均余额投保的财产发生全部损失,按出险当时的账面余额计算赔偿金额发生部分损失,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
以上流动资产选择部分科目投保的,其最高赔偿金额分别不得超过出险当时该项科目的账面余额。
二、按最近账面余额投保的财产发生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赔偿,如果受损财产的实际损失金额低于保险金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为限发生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额度内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低于出险当时的账面余额时,应当按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以上流动资产选择部分科目投保的,其最高赔偿金额分别不得超过其投保时约定的该项科目的保险金额。
第十一条已经摊销或不列入账面的财产可以由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协商按实际价值投保。
该项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一、全部损失:
按保险金额赔偿,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金额为限。
二、部分损失:
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但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二条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发生本条款第六条的费用支出时,本公司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一、固定资产按账面原值加成数或按重置重建价值投保的,流动资产按最近12
个月账面平均余额投保的,已经摊销或不列入账面的财产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协商按实际价值投保的,根据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费用计算赔偿金额。
二、除按上列方式以外投保的财产,根据保险金额与重置重建价值或出险当时的账面余额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以上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三条保险财产遭受损失以后的残余部分,应当充分利用,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且在赔款中扣除,必要时可由本公司处理。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四条被保险人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之日起15天内按照保险费率规章的规
定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保险财产安全的各项规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种灾害事故隐患,在接到防灾主管部门或本公司提出的整改通知书后,必须认真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名称、保险财产占用性质、保险财产所在地址、保险财产增加危险程度等事项如有变更,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十七条保险财产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并立即通知本公司查勘现畅
第十八条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规定的各项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者从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
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在向本公司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财产损失清单、救护费用清单以及必要的账册、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
本公司应当迅速审定、核实。
保险赔款金额一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本公司应当在10日内一次支付赔款结案。
第二十条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
如果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提出赔偿请求时,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并协助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偿。
第二十一条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本公司赔偿以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金额应当相应减少,由本公司出具批单批注。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从通知本公司发生保险事故的当天起3个月内不向本公司提交本条款第十九条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者从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二十三条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提供的各种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如有涂改账册、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骗行为,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按下列行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单
经(副经)理: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
企业财产保险单
保险单号: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以下称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以及附加__________险,并同意按本保险条款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本保险单并同意依照本保险公司企业财产保险条款和附加险条款及其特别约定条件,承担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