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的基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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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期末复习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期末复习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期末复习题型:1、单选 20题*1分2、多选 8题*2分3、判断 10题*1分4、简答 4题5、计算 1题6、案例 3题知识点:第一章劳动法学总论(重点章节)一、劳动法的概念1、狭义的劳动法是指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颁布关于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和全国性的、综合性的法律。

2、广义的劳动法(本书观点)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包括两个方面的关系:(一)劳动关系——最主要、最基本的关系;(二)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一些关系。

(一)劳动关系1、劳动的含义1)含义:劳动是人们利用劳动资料改造劳动对象,使之符合人类需要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是劳动关系的前提。

2)劳动法上的劳动,具备条件:义务履行性;契约性;有偿性;职业性;从属性。

(为法律的义务之履行;为基于契约关系;为有偿的;为职业的;为在于从属的关系)2、劳动关系概念1)广义:之劳动主体在实现集体劳动过程中彼此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2)狭义:劳动力所有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本书)——指在实现集体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关系。

3、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特征1)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要知道什么人属于劳动者P6,P9),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2)与劳动(劳动过程)有直接联系;3)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双重性质;4)劳动关系具有隶属关系和平等关系;5)职业性、有偿性劳动而发生的关系(劳动给付为主要内容)。

4、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P9-P13)1)主体不同;2)双方当事人的关系不同;3)报酬支付形式不同;4)法律的适用不同;5)劳动过程中的关注点与要求不同;劳动过程和劳动条件/劳动成果6)关系的稳定性不同。

三、《劳动合同法》扩大的适用范围1)事业单位中,工勤人员及实行聘任制无特别规定的人员的劳动关系;2)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以外的其他社会团体及其劳动者的劳动关系;3)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劳动者的劳动关系;4)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与其劳动者的劳动关系;5)劳务派遣、非全日制工等劳动关系;7)个人承包经营中的劳动关系。

劳动法与劳动关系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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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保障劳动权原则(首要原则) • (1)宪法依据:42、33条 • (2)涵义:六项,其中,平等就业和择业
是核心。 • (3)劳动权的国家保障 基本保护 全面保护 优先保护
7
• 2、劳动关系民主化原则
• 宪法依据:序言 • 七项内容
• 3、物质帮助权原则
• 宪法依据:《宪法》14、44、45 • 物质帮助权——劳动者通过社会保险来实
• 2、合同体系: • (1)劳动合同:除具备劳动合同的一般条
款外,增加法定条款(教材P356) • (2)劳务派遣协议:(教材P356) • 3、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不得克扣劳动报
酬,不得向被派遣的劳动者收取费用。
宪法 劳动法 律
劳动行政法规 劳动规章

地方性劳动法规
地方规章
国际公约

正式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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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四、劳动法的体系
• 1、促进就业法律制度 • 2、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法律制度 • 3、劳动标准制度 • 4、职业培训制度 • 5、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 • 6、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 7、工会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 8、监督检查制度
• 3、接受单位与派遣单位——民事争议

在组合劳动关系的任一用人单位单独承担
法律责任的争议中,如果争议处理结果与另一用
人单位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前者作为被诉人,后
者作为第三人。
26
异地劳务派遣的管辖
按照单位所在地管辖 如果是接受单位和派遣单位作
为共同的当事人的,可通过劳 动合同或派遣协议选择一地。
• 用工的权利能力 • 用工的行为能力
19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
• 劳动权利 • 劳动义务 • 劳动者的八项权利与四项义务

完整版劳动法

完整版劳动法
劳动法
法学院刘婷婷
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
劳动法以劳动关系为主要调整
对象,旨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 益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它 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 系中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
第一节 劳动法的概念及调整 对象
一、劳动的含义 二、劳动法的概念 三、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一、劳动的含义

劳动过程的实现,必须以劳动力和

《劳动法》第12条规定: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 仰不同而受歧视

二、从本位思想看劳动法律关系
1、一元法律结构与国家本位 即公法上的权力渗透到社会一切领域的一种 法律结构。 2、二元法律结构与个人本位 以公法与私法的区分为特征的法律结构。 3、三元法律结构与社会本位 公法、私法与社会法并存的法律结构。


现代意义劳动法起源于19世纪初期的 “工厂法”,“工厂立法”一定程度上体 现了劳动法对劳动者保护的要旨。劳动法 产生的根本原因则是工人阶级为了维护自 身利益而进行的长期斗争。
(九)法律责任
第二章
第一节
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
劳动法的起源 第二节 外国劳动立法简况 第三节 中国劳动立法简况 第四节 国际劳动立法
第一节

劳动法的起源
现代意义上的劳动法是在18世纪产为革 命以后,劳资关系日益趋紧张,工人运 动不断高涨的条件下产生的,它是以限 制资本家对劳动者剥削程度为内容的法 规。

3、特有的调整原则。私法遵循的是“平
等协商”、“契约自由”原则,公法遵循 “依法行政”原则,劳动法在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之间将保护的重点放在后者,产生 了一系列独特的调整原则。如保护弱者、 倾斜立法。

我国的劳动法律制度

我国的劳动法律制度

(一)我国的劳动法律制度我国《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法的宗旨就是要保障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以来,我国劳动法律制度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对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在一些企业里,劳动者权益被侵害的现象时常发生,影响了我国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因此,健全和完善劳动法律制度,是国家需要采取的紧迫之策,也是长远之策。

一、劳动法律制度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一)什么是劳动法律制度简单地说,劳动法律制度是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

在市场经济中,劳动、资本和技术是市场的三大基本要素,因而,调整劳动关系的劳动法律也就成为市场经济中的重要法律制度。

具体而言,劳动法律制度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制度。

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制度调整的核心内容.所谓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其基本内容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使用该劳动并支付工资。

从该意义上说,它是一种合同关系,具有合同之债的财产要素。

但与民法上债的关系不同的是,它还具有身份和社会公益的要素.劳动者必须亲自提供劳动而不能由他人代理;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会形成从属关系,劳动者需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因此,劳动者在提供劳动的同时,与用人单位也建立了身份关系。

由于劳动者是社会的大众,劳工问题也就成为基本的社会问题,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与社会大众的生活是否安定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劳动关系不应当仅仅看作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还应当着眼于整个社会的公益来看待.此外,劳动法律制度也调整一些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这些关系是附随于劳动关系发生的。

第1部分-劳动法基础理论知识

第1部分-劳动法基础理论知识

第一部分劳动法基础理论知识一、劳动法产生的社会背景(一)圈地运动:雇主和雇员形成的前提(二)身份解放:实质平等的需求(三)工业革命:社会关系的转变(四)工业劳动社会化的法律调整——劳动法的产生二、劳动关系——劳动法的调整对象3.报酬不同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往往表现为一种持续性、定期性的工资支付。

劳务关系中,劳务提供者取得的报酬是其所提供的劳务商品的价格,通常采用一次性、即时清结的支付方式。

4.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和参与单位民主管理的权利等。

劳务关系中的劳务提供者,一般只能获得劳务报酬,没有保险、福利等待遇,更不用说参与单位的相关管理。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年龄主要受劳动者生理条件和受教育程度影响最低16周岁。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劳动年龄有上限吗①我国60、55。

返聘---发挥余热-—社保?②国际上通行65周岁。

有的高达69周岁。

(2)劳动者的义务✓完成劳动任务的义务✓ 提高职业技能的义务✓ 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的义务✓ 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义务---服从与保密(三)用人单位&劳动者的认定范围1.《劳动法》2.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劳动合同法》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四、在校大学生是不是劳动法上的劳动者?2.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8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公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第56条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在课余时间可以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但不得影响学业任务的完成。

探究劳动法的基本理论及其立法完善

探究劳动法的基本理论及其立法完善

2019年02月(中)法制博览法制园地探究劳动法的基本理论及其立法完善张博长春理工大学,吉林长春130022摘要:完善的劳动法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有助于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强化劳动者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贡献程度。

本文在对劳动法的定义和特点进行综合阐述的基础上,重点从劳动合同法、劳动监察法和劳动争议处理法三个方面重点分析了完善我国劳动法的相关对策,以期为相关人士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劳动法;劳动合同;劳动派遣中图分类号:D922.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9)05-0228-01作者简介:张博(1994-),男,吉林省吉林市人,长春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经济法。

伴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步伐的不断加快,劳动关系紧张问题也尘嚣日上。

劳动者被侵权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正当权利,形成了潜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在协调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如何协调劳动者合法权益还是维护资本人的权益成为相关人员关注的焦点。

基于此,探讨劳动法的基本理论及其立法完善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劳动法的基本理论(一)定义劳动法是科学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保障。

劳动法将调节劳动关系作为核心内容,劳动关系主要表现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的社会关系,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劳动贡献为其发放对应的薪酬,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构成合同关系,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隶属于用人单位,须服从用人的单位的管理。

劳动关系的和谐与否直接影响到社会秩序的稳定性,若不能科学处理劳动关系,极容易诱发多种类型的社会问题,极容易对社会秩序造成扰乱。

(二)特点第一,劳动关系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根本取向。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存在不对等性,受资本的影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维持着隶属关系,为了维护劳动者的个人尊严,应注重对劳动法进行建立和健全,改善劳动者的弱势处境。

尽管劳动法予以了劳动者权益较高的关注度,但也注重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 第一章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 第一章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教材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21世纪法学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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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权的体系 劳动权的体系应该包括以下两个部分: 1、宪法中的劳动权 (1)个体劳动权。 (2)集体劳动权。 2劳动法中的劳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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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劳动法的体系与地位
• 一、劳动法的体系 • 二、劳动法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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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法的体系
• (一)劳动法体系划分的观点比较 • 劳动法的体系:劳动法的体系是指劳动法的各组成部 分之间所构成的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 • 目前我国劳动法学界对于劳动法体系的界定: • 一是劳动法的法律体系,即从不同位阶的劳动法律规 范的角度,来确定劳动法体系。 • 二是劳动法规范的功能体系,即以不同劳动法律规范 的功能为标准确定劳动法的体系。 • 我们认为:从劳动法规范的功能来确定劳动法体系更 能体现劳动法的部门法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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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书关于劳动法体系的划分
劳动法体系
劳动就业法
劳动关系协调法
劳动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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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法的地位
• (一)概述
• (1)劳动法的调整模式具有公私兼容的属 性。 • (2)劳动法以社会利益为本位。
1立法准则指引劳动法律规范体系的形成及其秩序性的维护2法律适用准则指引劳动法律规范的解释弥补规范漏洞3行为准则提示人们行为的基本方向和基本模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埃菲尔铁塔的整个塔体结构高耸上窄下宽给人以平衡稳定的美感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如下:
1. 平等原则:劳动法要求雇主和雇员在劳动关系中平等对待,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

2. 自愿原则:劳动关系应当基于双方的自愿意愿,雇员有选择工作和解雇权利,雇主不能强迫雇员从事不愿意的工作。

3. 保护原则:劳动法要求雇主对雇员的权益和福利提供合理的保护,包括安全保护、健康保护、福利保护等。

4. 公平原则:劳动法要求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劳动关系要公平合理,禁止剥削和不公平的劳动条件。

5. 人性化原则:劳动法要求雇主为雇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尊重雇员的人格尊严和个人权利。

6. 法律保护原则:劳动法保护雇员的合法权益,对雇主违法行为提供法律保护手段,确保劳动关系遵守法律规定。

7. 综合原则:劳动法要求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和人文因素,平衡雇主和雇员的利益,实现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劳动法知识点重点

劳动法知识点重点

劳动法重点第一章劳动法基本理论( 1 )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广义)劳动法是指由国家颁布的关于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全国性的、综合性的法律,即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 1994 年 7 月 5 号通过并于 199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狭义)( 2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即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作为劳动法调整对象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用于实现其经济利益的社会关系。

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基于劳动关系,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团体介入其中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主要为主管部门和工会组织与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关系。

此外,这些关系还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互助而形成的社会保障关系。

劳动权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参加社会劳动并按照其所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取得相应的报酬或收入的权利。

其核心内容包括自主择业权、平等就业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职业培训权和职业保障权 6 个方面。

劳动权即生存权,公民需要通过劳动建立社会关系和获取报酬;劳动权即就业权,具有劳动能力和求职愿望的公民具有得到职业培训和工作岗位的权利;劳动权即保障权,公民需要持续收入和健康的基本保障。

第四章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用人单位提前通知或者额外支付解除、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1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 2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3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的。

(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一章 劳动法基本理论

第一章   劳动法基本理论

异。马克思在分析劳动过程时,对劳动的
一般含义做过精辟的揭示,即劳动是“制 造使用价值的有目的的活动,”,“是人 以自身
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 的物质变换的过程。”据此,一般意义的
劳动是指人们在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过程
中,使用劳动力,运用劳动资料,改变劳
动对象,创造使用价值以满足人们需要的
关系所构成的、以劳动关系为主的系统, 其中,为实现劳动关系而发生的各种社会 关系中有许多属于程序性关系,它们分别
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这
是每一个小孩都知道的。”再次,劳动也是人类 社会赖以发展的基础。人们在劳动实践中,不断 改进劳动工具,推动着生产力的发展,从而使社 会经济形态发生与之相适应的变革,因此,劳动
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劳动,又是一个使用范围十分广泛的概
念,其含义往往因使用范围不同而有所差

人大常委会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颁布、1995
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广义(学术意义上)的劳动法是指:以职业 劳动关系及其附随关系为调整对象,以保障劳动 者的生存利益与独立人格为理念的法律规范的总
和。可见,广义的劳动法不仅包括狭义劳动法中
的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还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劳动,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劳动对于人
类具有特殊的作用:首先,劳动对于人类的形成 有着决定性的作用。类人猿之所以能转变为人,
正是由于类人猿在劳动中学会了制造工具,能够
进行劳动生产,从而脱离了动物界。没有劳动,
就不会有人,也就没有人类社会。其次,劳动是
整个人类生活的第一个(首要)基本条件。人类 要生存就必须通过劳动获得必需的物质生活资料。 正如马克思所说:“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劳

劳动法教程-总论

劳动法教程-总论

二、劳动法的属性 指按照法律部门的分类学说和划分标准, 指按照法律部门的分类学说和划分标准,对劳动 法进行定位。 法进行定位。 理论界大致有如下几种看法: 理论界大致有如下几种看法: 1、公法说 公法说 2、私法说 私法说 3、公法、私法混合说(二元说) 公法、 公法 私法混合说(二元说) 4、第三法域说(社会法法域) 第三法域说( 第三法域说 社会法法域)
四、劳工基本权 劳工(劳动) 劳工(劳动)基本权是劳工权利体系的核心与基 通常决定劳动法的基本价值取向 劳动法的基本价值取向以及劳动法 础,通常决定劳动法的基本价值取向以及劳动法 的宗旨和任务。 的宗旨和任务。 有关劳工基本权的规定一般出现在重要的基础性 法律文件或主干劳动法文件中。 法律文件或主干劳动法文件中。较重要的劳工基 本权有: 本权有: 1、劳工结社权、集体协商权、集体行动权(劳 劳工结社权、 劳工结社权 集体协商权、集体行动权( 工三权) 工三权) 2、平等就业权、同工同酬权、禁止使用童工和 平等就业权、 平等就业权 同工同酬权、 废除强迫劳动等。 废除强迫劳动等。 3、我国宪法中的公民劳动权、劳动者的休息权 我国宪法中的公民劳动权、 我国宪法中的公民劳动权 等。
三、自由协商与国家干预相结合原则 有鉴于劳动关系双方实际地位的天然不平等给 契约自由带来的负面效应, 契约自由带来的负面效应,通过国家干预对契 约自由施以一定程度的限制, 约自由施以一定程度的限制,以便尽可能实现平 等协商。 等协商。 四、个别协商与集体协商相结合原则 指劳动关系由个别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共同规 制的格局, 制的格局,是平衡当事人双方地位的另一有效 措施。 措施。 五、三方机制原则 指在调整劳动关系时政府、企业、 指在调整劳动关系时政府、企业、工会之间协 调利益关系的机制。 调利益关系的机制。

劳动法基本理论

劳动法基本理论
劳动监察是指由国家授权的行政机关依法对用人单位 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 为进行纠正和处罚的活动。
劳动监察的职责
劳动监察的主要职责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 劳动力市场的公平竞争,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具 体包括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调查 处理违法行为,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等。
详细描述
最低工资标准通常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 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费用指数等因素进行确定,并定期 调整。最低工资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维护 社会公平与稳定。
工资支付方式与周期
总结词
工资支付方式包括货币、实物、股权等,而工资支付周期则根据企业和行业的不 同而有所差异。
详细描述
劳动争议的调解与仲裁
总结词
阐述调解与仲裁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作用及 程序
详细描述
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方式之一,通过 第三方调解机构或调解员协助双方当事人协 商解决争议。仲裁则是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 构,由仲裁庭根据事实和法律做出裁决。仲 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的诉讼程序
总结词
劳动法的起源与发展
起源
劳动法起源于古代奴隶制社会的 法律规范,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 发展而逐渐形成。
发展
劳动法在资本主义社会得到了快 速发展,各国纷纷制定劳动法律 法规,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01
02
03
04
保护劳动者权益原则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保护劳动 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 谐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 人,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同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 择不同的工资支付周期,但必须保证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大纲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大纲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根据林嘉《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2009版整理)绪论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社会法属性。

2003年吴邦国将中国法律体系划分为宪法和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7个法律部门。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功能与价值。

上编劳动法一、劳动法的基础理论1.劳动法概述劳动法的产生:1802年英国《学徒健康和道德法》。

劳动法中的劳动具有从属性(人格)、契约性、职业性、有偿性。

劳动法调整对象:劳动关系,形式上的财产性、实质上的人身属性,形式上的平等性、实质上的从属性。

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关系,劳动行政部门、社保机构、劳动市场服务机构、劳动团体如工会、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等。

劳动法基本原则。

劳动权平等原则,平等就业、待遇均等、劳动条件平等。

劳动自由原则,契约自由、结社自由与团体自治、禁止强迫劳动。

倾斜保护原则,解雇保护、基准法定、救济保障。

2.劳动权宪法中的劳动权。

个体劳动权(自主择业权、平等就业权、劳动保护权)、集体劳动权(团结权、团体协商权、争议权)。

劳动法中的劳动权。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3.劳动法的体系与地位劳动就业法。

就业促进法、职业培训法、就业服务法、就业管理法。

劳动关系协调法。

个体自治法(劳动合同法、劳动规则法)、团体自治法(工会法、用人单位团体法、集体合同法、职工民主管理法)、国家干预法(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法、工资法、劳动保护法)。

劳动保障法。

劳动监察法、劳动争议处理法、社会保险法。

劳动法公私兼容、以社会利益为本位。

4.劳动法律渊源正式渊源:制定法(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司法解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

非正式渊源:劳动政策、指导案例、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

劳动法与劳动关系理论及实践

劳动法与劳动关系理论及实践

劳动法与劳动关系理论及实践劳动法与劳动关系理论及实践劳动法是一门研究工人与雇主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学科,主要涉及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律关系、劳动保护、劳动争议解决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劳动关系理论则是指对劳动法相关概念、原则和规则等进行理论分析和深入研究。

劳动法与劳动关系理论的实践主要体现在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立法、行政及司法实践中。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劳动法制度和劳动关系理论有一定差异,但都以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为基本出发点。

劳动法与劳动关系理论的发展可以追溯到18世纪末的工业革命时期。

当时,大量工人进入工厂,劳动条件恶劣,工时长、工资低、劳动保护薄弱,因此产生了很多劳动争议。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劳动法与劳动关系理论逐渐形成。

早期的劳动法主要以保护童工权益为主,随后逐渐扩大到成年工人的权益保护。

随着工人阶级的觉醒和劳动运动的兴起,劳动法与劳动关系理论不断演变和完善。

20世纪中叶以后,随着工人权益保护的进一步加强,劳动法与劳动关系理论也随之发展。

资本主义国家普遍推行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国家的调节和干预,建立起有利于劳动者的法律体系,保障了劳动者权益,同时也促进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社会主义国家则更加强调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和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劳动法与劳动关系理论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应用。

近年来,随着全球化的加剧和经济发展的转型,劳动法与劳动关系理论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

一方面,劳动力的跨国流动给劳动法和劳动关系带来了很大的挑战,涉及国际合同、劳动移民、跨国劳动争议解决等问题;另一方面,科技进步和信息化使得劳动关系的形式和特点发生了变化,如雇佣、自由职业等新兴劳动形式,需要对劳动法和劳动关系理论进行创新和更新。

总之,劳动法与劳动关系理论及实践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经济的背景和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劳动法的制定和执行需要更多的社会参与,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需要政府、雇主和工会的共同努力。

未来,劳动法与劳动关系理论及实践将继续发展和变革,以适应新时代的需求和挑战。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件 (2)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件 (2)
本章教学重难点:劳动法的特征、基本原则及其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动法 律关系之间的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的基本原理、主体及内容。
第一节 劳动法概述
一、劳动法的概念和特点 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三、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四、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五、劳动法的体系
一、劳动法的概念和特点 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 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二节 劳动法律关系
一、劳动法律关系概述 二、劳动法律关系主体
三、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四、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一、劳动法律关系概述
(一)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点
定义
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 劳动法主体之间以劳 动为纽带产生的社会 关系经由劳动法调整 后形成的权利义务关 系
• 性质不同 • 范围不同 • 效果不同 • 其他
2 • 监督工会工作:行为、资产和经费的使用等
• 要求工会代表自己反映诉求、维护利益:
3
要求工会提供指导和帮助、向有关主体反映意见、
代表劳方进行集体协商、维护劳动权益、解决劳
资纠纷等
4 • 从事工会组织的活动、享受工会给予的 各种福利、奖励等
5 • 在工会媒介上发表言论
6 • 其他
工会 代表 劳动 者相 对于 资方 的义
• 私法与公法相兼容
1
• 自愿约定与强制标准相结合
2
3 • 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统一
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一)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之一: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社会化劳动过程中
产生的社会关系。——注意区分不同表述之间的使用差别
1 • 主体资格法定 特 2 • 产生于社会化生产过程中 征 3 • 具有财产与人身双重属性

《劳动法》名词解释

《劳动法》名词解释

《劳动法》名词解释1.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

2、劳动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律规范指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

3、劳动法体系是指构成劳动法律部门中不可缺少的相互间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整体。

4、劳动法学体系:是指在劳动法体系的基础上所进行的理论性概括和综合分析所形成的体系。

5、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指的是包含在整个劳动法体系之中,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贯穿于劳动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

6、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劳动。

7、平等就业权:是指劳动者平等的获得就业机会的权利,即在就业机会的获得方面,劳动者不因性别、年龄、种族和宗教信仰等方面的不同而受歧视,就业机会面前一律平等。

8、就业服务:是指为劳动力供需双方提供的一系列服务活动。

9、职业教育即职业训练、职业技术培训或职业技能开发,它是根据现代社会职业需求以及劳动者的从业意愿和条件,对要求就业和在职的劳动者所进行的旨培养和提高其专业技术知识和职业技能的教育和训练动。

10、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11、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从事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工作。

12、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就劳动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达成协议,从而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

13、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14、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或劳动力派遣,是指派遣单位按照用工单位(又称要派单位)或劳动力市场的需要招收劳动者并与之订立劳动合同,按照其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劳动,劳动过程由用工单位管理,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等项待遇由用工单位提供给派遣单位,再由派遣单位支付给劳动者,并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等事务;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就提供的服务支付劳务费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

第一章 劳动法基本理论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第二版)PPT课件)

第一章  劳动法基本理论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第二版)PPT课件)

• 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 1 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 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 2 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 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 3 作任务 4 • 其他:学习法律和工会知识等
三、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一)用人单位在个别劳动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用人 单位 在个 别劳 动法 律关 系中 的权
劳动
5
得特殊培训
者在
个别
• 社会保险和福利权:平等享受保险福利、
劳动
6
获得社保待遇给付、获得利用公共福利
法律
设施
关系
中的 权利
•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依法自主选择争
7
议处理方式、请求依法受理争议、控告
不法行为
1 • 履行劳动合同、完成劳动任务
劳动 2 • 服从指示命令
者在 个别
3 • 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含 义
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特殊保护或者倾斜性保护
理论 基础
是劳动法的本质要求;由劳动关系从属性决定 ;劳动者权利的人权性质
具体 建立劳动者权利的内容体系;形成特殊保护的 体现 实体规范体系;设置特殊保护的程序规范体系
引申:为何劳动者相对是个“弱者”?
(四)劳动法基本原则——劳动协调原则 含义 既是目标状态,也是调整方法
• 会计、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
• 基金会
引申: 1.自然人用工的 法律调整? 2.“高管”的界 定与法律调整
地域上的 适用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劳动法调整的用工 主体与劳动者形成的劳动关系
四、劳动法基本原则
(一)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标准
(二)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一)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标准

劳动法的名词解释

劳动法的名词解释

劳动法的名词解释劳动法是一种理论性的、实施性的法律,它关注于保护和改善工人权利,确保劳资双方之间的关系和协调。

根据不同的法律,劳动法可能有所不同,但它们都有一些共同的概念,如雇佣合同、工作质量、薪酬、职权、安全和卫生等。

雇佣合同雇佣合同是劳动法中最基本的概念之一,它指雇主与雇员之间签订的一项协议或协定,用于确定双方在履行职责时的权利和义务。

雇佣合同应该明确规定雇主的责任以及职位的职责和权利,同时允许雇员对设定的工作条件有一定的反馈,以确保雇员受到充分的保护。

工作质量劳动法规定了有关质量标准的明确规定。

这些规定针对雇主,要求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工作质量达到要求。

雇主必须确保安全设施和工具、设备和产品质量达到规定标准,以保护工人的身体和精神健康。

此外,劳动法还要求雇主维护正常的工作环境,确保工人得到良好的安全和健康保障措施。

薪酬薪酬是指雇主为工人提供的钱款或其他同等价值的补偿。

劳动法规定,雇主必须按时给予工人按照合同约定的薪酬,而且该薪酬必须公平合理,接近于行业的最低标准。

雇主拒绝支付工人应得的薪酬,或者低于合同约定的薪酬,都会构成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职权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工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雇佣双方关系的管理权。

雇主必须尊重工人的职权,不得违反工人的权利,如果违反了,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劳动法还规定,雇主应建立相应的工会机构,维护工人的组织权利,促进雇员和雇主之间的关系合作关系。

安全与卫生劳动法规定雇主必须确保工作环境是安全和健康的,以及提供适当的安全和健康保障措施。

为此,雇主应该确保安全设施设备是安全的,并对工作环境进行合理的规划和管理;同时,雇主也应保证工人接受安全和健康训练,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以确保工作条件的安全可靠。

综上所述,劳动法是用来保护和改善工人权利、确保劳资双方关系和协调的法律,劳动法的最终目的是保护工人的权利,以确保劳资双方合理地共同发展。

劳动法中定义了各种相关概念,如雇佣合同、工作质量、薪酬、职权、安全和卫生,它们共同确保工人得到合理的保护和良好的工作环境,使劳资双方都能获得实实在在的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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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协商,达成共识;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
(1)提出申请、受理申请
(2)协调处理的管辖——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规定
(3)具体环节:受理申请—调查情况—研究、制
规定劳动者个人劳动事项。
平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力量,保护劳动者 确立劳动关系,明确用人单
的合法权益
位与劳动者权利义务
必须采用书面合同
除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以外均 为书面合同
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及工会和 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个人
全体职工
和用人单位。
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的法律效 力;
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条件和 劳动报酬等标准低于集体合 同的规定的一律无效
真题链接
简答题 1、【09.7.36】简述集体合同的法律特征。
第一节 集体协商和集体劳动合同概述
四、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 ★ ★ ★ 联系: 1、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都是调整劳动关系 的法律形式; 2、国家立法对两种合同的干预力度均较大 ; 3、都是在劳动权本位基础上予以规范双方 权利义务的; 4、权利义务配置的价值取向是一致的。
第二节 集体劳动合同 的订立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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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集体劳动合同的订立及内容
一、集体合同的订立 (一)集体合同订立的主体 1、劳动者方签约人——工会
我国的工会体系属于一元化模式,由法律直接 规定,只赋予基层工会委员会集体合同的签字权 。 2、用人单位方签约人 (二)我国集体合同订立的原则 (1)合法原则 (2)协商一致原则 (3)平等合作原则
展阶段 A集体合同是工人为了自身经济利益而
团结起来通过工会组织与资本家进行斗争的一种 方式(通过谈判签订团体协约)。
B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工 会组织的不断状大及合法化,集体合同制度得到 确认,成为国际上通行的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项劳 动法律制度。
集体合同制度在工业化市场经济国家已逾 百年的历史,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出现集体协商的
以双方主体的范围进行的分类:企业级 集体合同与行业级团结协约。 (三)纲领性集体合同和具体性集体合同 (四)单层管理的集体合同与多层管理的集体合同 (五)定期的集体合同(1~3年)、不定期的集体合 同以及完成一定项目为期集体合同★
第一节 集体协商和集体劳动合同概述
六、集体合同的产生与发展 1、集体合同制度产生于资本主义工业革命的早期发
第一节 集体协商和集体劳动合同概述
二、集体合同的概念 是指工会或劳动者代表与用人单位或其他组
织之间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 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 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一节 集体协商和集体劳动合同概述
三、集体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主体特定: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
者团体即工会组织。 (二)内容特定:以集体劳动关系中全体劳动者的
权利义务为内容,侧重维护劳动者权益。 (三)性质特定:缔结集体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意
志,受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只能以书面形式 订立集体合同,需要报送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 查、备案方为有效。 (四)类型特定:因签订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不 能协商解决,而应申请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因履 行而发生的争议,协商前置。
1、因签订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不能协商, 而应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处理;
2、因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先协商解 决;
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真题链接
论述题 1、【10.7.38】试述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第一节 集体协商和集体劳动合同概述
五、集体合同的分类 (一)综合型集体合同与专项集体合同 (二)单一层次集体合同与多层次集体合同 ★ ★
第五章 集体合同制度
【主要内容】 1、集体合同的基本问题: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联系与区别;集体合同的历史发展; 集体合同的分类。 2、集体合同的内容及形式 3、集体协商制度 4、集体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与终止 5、工会在集体合同中的作用
【 重本点章:重1、点集与体难合点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L2、O集G体O合同的订立程序;3、工会在集体合
同订立、履行、解除与终止的作用 难点:集体合同制度在集体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与作用;集体合同的完善
专题二 劳动法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集体协商和集体劳动合同概述 第二节 集体劳动合同的订立及内容 第三节 集体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四节 工会
第一节 集体协商和集体劳动 合同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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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集体协商和集体劳动合同概述
六、集体合同的产生与发展
2、我国集体合同制度出现和发展的三个历史时期
A新中国成立前主要在革命根据地诞生;
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制定《劳动法大纲》(19 22年)
中央苏区通过的《中央苏区劳动法》(1931年 )
陕甘宁边区总工会制定的《战时工厂集体合同准 则》(1940年)
(以上三个历史文件是中国共产党在夺取政权前在革 命根据地制定的调整战时劳动关系的历史文献。)
一、集体协商的概念 亦称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劳动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 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 保险福利等事项等进行商谈,并签订集体合同的 行为。【11.4.31】【09.4.32】【08.7.31】 1、决定劳动条件和就业期限; 2、调整雇主和工人之间的关系; 3、调整雇主或者他们的组织同一个或者多个工人组 织之间的关系。
区别:
主体不同 内容不同
目的不同 形式不同 适用范围不同 效力层次不同
争议类型及其处 理方式不同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集体合同
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主体一方是工会或职工代表,另一 劳动合同主体一方是劳动者, 方是用人单位或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 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规定职工集体劳动事项,可能涉及劳动关系 的多个方面,也可能仅涉及劳动关系某一个 方面的内容(如劳动报酬);
第二节 集体劳动合同的订立及内容 (三)集体合同订立过程
即行生效、公布履行 审查与生效 通过草案(2/3,1/2) 集 体 协 商、形成草案 确定集体协商代表
第二节 集体劳动合同的订立及内容
(四)集体协商争议的协调处理
集体协商争议是在双方协商过程中发生的,是 一个“确权”过程,故其处理途径,有别于仲裁或 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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