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龄化、养老金均衡与参量改革——OECD五国的经验与启示
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国际经验
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国际经验■ 杨燕绥 吴骞各国实施改革的时点不同。
一方面,受人口老龄化影响,政府担保的基础养老金的替代率在下降;另一方面,伴随人均GDP 水平和国民平均预期寿命的提高,具有个人积累养老金能力和需求的人口在上升。
美国在初级老龄社会即完成了国家养老金三支柱的体系建设,最先进入国民个人养老金时期,所以美国老龄人口的资产结构最为合理,代际转移支付的政府养老金、个人就业与经营收入和个人养老金账户投资收益各占1/3。
养老金资产占家庭资产的26%。
2005年德国发起私人养老金,引领欧盟国家进入私人养老金的快车道。
德国私人养老金起步晚于美国,但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好于美国,目前是私人养老金覆盖率最高的国家。
截至2016年的OECD 数据统计显示,OECD 国家私人养老金覆盖率最高的为德国,占其工作年龄人口的比例约70.4%;捷克、日本分别为52.6%和50.8%,英国、美国均在40%以上 。
2018年,有31个私人养老金计划覆盖比例相较2008年有不同程度的提升 。
OECD 国家私人养老金规模占GDP 比重增大统计数据显示,OECD 国家与部分非OECD 国家私人养老金占GDP 比重均呈现整体上升趋势。
2008年,OECD 国家私人养老金与GDP 之比的简单平均值为35.74%,加权平均值为87.02%,而部分非OECD 国家简单平均值为12.95%,加权平均值为35.15%。
2018年,OECD 国家简单平均值为49.66%,加权平均值为125.99%,非OECD 国家简单平均值为20.98%,加权平均值为41.50%,均出现大幅上升 。
截至2018年,美国养老金资产占所有OECD 国家养老金资产的绝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第三支柱养老金是银色经济的产物,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举措之一。
在我国进入深度老龄社会之际,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在夯实基本养老保险和实现全国统筹、大力推进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基础上,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奥地利养老保障体制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奥地利养老保障体制及其对中国的启示1. 引言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逐渐加剧,养老保障问题成为全球政策制定者关注的焦点。
奥地利作为欧洲典型的福利国家之一,其养老保障体制备受瞩目。
本文将介绍奥地利养老保障体制的基本情况,并探讨奥地利经验对中国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启示。
2. 奥地利养老保障体制概述奥地利的养老保障体系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2.1 基本养老保险奥地利的基本养老保险是一种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奥地利工作的员工。
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承担,养老金的发放与参保人的工作年限和平均工资有关。
2.2 职业年金计划除了基本养老保险,奥地利还设立了职业年金计划。
职业年金计划是一种由雇主提供的附加养老保险,适用于员工在特定行业或工作单位工作的情况。
职业年金计划的缴费和养老金发放标准由雇主自行确定。
2.3 补充养老保险为了补充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计划的不足,奥地利政府还鼓励居民购买私人养老保险。
私人养老保险可以提供额外的养老金福利,增加居民的养老收入。
3. 奥地利养老保障体制的优势奥地利的养老保障体制具有以下几个优势:3.1 养老金的可持续性奥地利养老保障体制注重养老金的可持续性。
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承担,从而确保养老金的持续发放。
此外,奥地利还对养老金进行定期调整,以适应通货膨胀和生活成本的变化。
3.2 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奥地利的养老保障体系采取了多层次的模式,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计划和补充养老保险。
这种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可以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养老需求,提供个性化的保障方案。
3.3 混合模式的养老保险制度奥地利的养老保障体制中既包括强制性的社会保险,也鼓励居民购买私人养老保险。
这种混合模式的养老保险制度可以提供更多样化的养老保障选择,增加养老金的来源和可持续性。
4. 对中国的启示奥地利的养老保障体制对中国的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具有一定的启示:4.1 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中国可以借鉴奥地利的经验,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
国外典型国家金融服务养老实践及其启示
国外典型国家金融服务养老实践及其启示一、问题提出不同国家在不同时期,养老的差异性很大。
国外不少国家对居民从摇篮到坟墓,政府都可以全包下来,但养老也存在问题。
虽然它们的老龄化程度高,但它们是在富裕程度很高或准备很充分的情况下养老。
与中国不同的是,国外的养老多数是靠社会养老金养老,很少依靠养儿防老的。
老年人能够获得所需要的养老服务,特别是它们的金融服务养老,不仅相当普遍,而且发展程度很高,为中国开展金融服务养老提供了成功的经验和启示。
养老服务是相关机构根据老年人需求提供的服务,各国各具特色。
根据人口老龄化、经济富有程度和准备情况,国外比较有代表性的国家即典型国家主要有美国、日本、英国、德国和新加坡等。
这些国家的老龄化人口突出,金融服务养老较普遍,不仅成效显著且很有特色。
它们的共同特征是人口老龄化程度高,经济非常发达,养老准备较为充分,其养老经验对于中国如何进行养老特别是如何进行金融服务养老具有启示作用和参考价值。
对于老龄人口众多、增长快速、养老资金与养老资产有限的中国来说,认真分析和总结国外金融服务养老经验并吸取教训,对于更好地解决中国金融服务养老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世界各国先后都纷纷步入人口老龄化国家行列。
全球60 岁及以上人口以每年3%的速度递增,2017年达到9.6 亿,约占世界总人口的13%[1]。
2030年,这一比例将增至16.5%。
2050年,将达到总人口的30%。
全球人口老龄化速度仍在加快,按目前发展趋势,在今后50年内,老年人口数量将从现在的近9 亿增至20 亿以上。
目前,在全球233 个国家和地区中,约有60 多个国家和地区已进入“老年型”社会[2]。
不少国家老龄化呈加速发展态势。
人口老龄化已成为当今世界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经合组织(OECD)近年来将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作为持续关注的热点,尤其是养老金在金融市场的资产配置情况。
老龄化的日趋严峻,使人们不得不考虑如何解决养老保障问题,以有效解决老年后的经济贫困问题,并且享受到更多、更好的医疗服务、日常生活照料等养老服务。
在增强共识和弹性中稳妥推进延迟退休政策——基于部分发达国家的考察与借鉴
882024.01在增强共识和弹性中稳妥推进延迟退休政策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有效解决劳动力供给下降和社会保障可持续性问题,发达国家自20世纪80年代陆续启动了延迟退休改革。
随着全球老龄化来临,延迟退休正成为许多老龄化先行国家的重要政策目标,但因为政策牵涉人群广泛,事关民众切身利益,这一改革从明确目标到变为政策行动,再从有效行动达到既定目标面临重重挑战。
这其中,多数国家通过科学设计方案有效推进了政策实施,也有国家在此改革过程中引发社会不稳定,经验值得总结,教训需要汲取。
一、发达国家成功推进延迟退休的经验总结发达国家相关政策实践,成功的延迟退休改革须统筹兼顾、科学设计、循序渐进、积极稳妥推进。
(一)明确政策目标纵观各国延迟退休改革,核心目标是要解决与人口老龄化相关的劳动力减少和养老金不可持续问题。
一是加大劳动力供给。
积极老龄化已成为发达国家应对老龄化的主要策略,积极的政策导向强调老年人是社会的人力资本,其潜能有待充分释放。
应鼓励老年人继续工作、参与社会。
更重要的是,各国对老龄化后的劳动力短缺问题深感担忧,数据显示,美国、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的15—64岁人口占比相继在1987、1989、1991、1992和1993年出现下降,而延长退休有助于加大劳动力供给。
二是提升养老保险可持续性。
各国社会保障制度多建于人口老龄化到来之前,法定退休年龄偏低,随着平均预期寿命和领取养老金时间延长,社会保障尤其是养老保险的可持续性面临巨大挑战。
2000年,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的社会保障支出分别占当年GDP的38.0%、28.9%、28.8%和23.5%;2020年,法国、德国、意大利分别为38.1%、33.0%、34.3%,欧盟的这一比重为31.7%,整体上呈增长态势。
提高缴费、降低待遇、延长退休是主要应对思路,前二者对民众影响更为直接且效果有限,延长退休成为多数国家的必选项。
三是合理确定退休年龄。
OECD国家(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基于劳动力供给、养老保险可王伟进 张文博文_ —基于部分发达国家的考察与借鉴892024.01持续性,多将目标退休年龄确定为65岁,德国是67岁,英国是68岁,丹麦、希腊、意大利等则将退休年龄与预期寿命等直接动态挂钩。
养老金制度改革如何促进代际公平
养老金制度改革如何促进代际公平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养老金制度作为保障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机制,其改革不仅关系到当下退休人员的福祉,更对未来几代人的生活产生深远影响。
如何通过养老金制度改革来促进代际公平,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重要议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代际公平。
代际公平指的是不同代际之间在资源分配、机会获取和福利保障等方面的公平性。
在养老金制度中,这意味着要确保每一代人都能在合理的范围内,享受到与其贡献相对应的养老待遇,同时也要考虑到不同代际所面临的社会经济环境的差异。
当前养老金制度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人口老龄化的加剧。
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改善,人们的寿命不断延长,老年人口比例逐渐增加。
这就导致养老金的支出压力不断增大,而年轻一代的缴费负担也随之加重。
为了缓解这一压力,养老金制度改革需要在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前提下,合理调整缴费和待遇水平。
例如,可以适当延长退休年龄,让老年人在身体状况允许的情况下继续工作,一方面增加养老金的积累,另一方面减少养老金的领取年限。
这一举措不仅能够减轻年轻一代的缴费压力,也为老年人提供了更多发挥余热的机会,体现了代际之间的互助与公平。
其次,养老金制度的投资运营机制也需要改革以促进代际公平。
过去,养老金的投资渠道相对较为单一,主要集中在银行存款和国债等低风险、低收益的领域。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养老金可以逐步扩大投资范围,参与到股票、基金、债券等多元化的投资组合中,以提高资金的收益率。
这样,不仅能够增加养老金的积累规模,为未来的养老保障提供更坚实的物质基础,也能够实现养老金的保值增值,让不同代际的参保人员都能受益。
再者,建立公平合理的养老金调整机制对于促进代际公平至关重要。
养老金的调整应该综合考虑物价水平、工资增长、经济发展等多种因素,确保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能够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
同时,调整机制应该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调整,避免一刀切的做法。
西方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制度研究及启示
中国在经济尚未完全发展的情况下就迎来了老龄 化,给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带来了巨大挑战。
西方经验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启示
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借鉴西方经验,中国应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满足不同人 群的需求。
引入市场机制
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可以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效益,增加收 益。
加强监管
西方国家在养老保险制度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监管不到位等, 中国应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
具体措施与建议
1 2
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中国应积极推进养老保 险制度改革,优化制度设计。
提高养老保险覆盖率
通过提高覆盖率,增加基金规模,提高养老保 障能力。
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
《西方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 险制度研究及启示》
2023-10-28
目录
• 引言 • 西方人口老龄化现状及影响因素 • 西方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与改革 • 西方经验对中国的启示与借鉴 • 结论与展望
01
引言
研究背景与意义
人口老龄化已成为全球性议题 ,对全球经济、社会、文化等老保险 制度改革与实践为全球提供了
研究不足与展望
当前的研究仍存在局限性,例 如缺乏对某些国家的深入分析 和比较研究。
对于改革措施的效果评估,仍 需进一步观察和研究。
未来研究可加强对不同国家养 老保险制度的对比分析,以寻 找更优的改革路径。
随着老龄化问题的不断演变, 需要不断更新和深化对养老保 险制度的研究。
对未来研究的建议
加强对养老保险制度设计和改革的研究,以更好地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
3
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05
世界银行的多支柱养老金改革小感.介绍
世界银⾏的多⽀柱养⽼⾦改⾰⼩感.介绍世界银⾏的多⽀柱养⽼⾦改⾰⼩感⼀、三⽀柱理论的主要内容及其实践的具体表现(⼀)主要内容世界银⾏1994年10⽉发表的《为了避免⽼龄化危机》的报告中提出了⾃⼰对养⽼⾦制度的改⾰建议。
该报告建议,⼀个国家的⽼年保障,必须同时提供储蓄、再分配以及保险三个功能。
为此,应建⽴三个⽀柱体系:第⼀⽀柱是公共⽀柱,它仅仅限于缓和⽼年⼈的贫困,财务⽅式上应该采⽤现收现付制⽅式;为了使其具有储蓄功能,第⼆种强制性⽀柱应该是完全积累⽅式的私有养⽼保险与缴纳⾦额相结合的缴纳型;第三种⽀柱可以是任意的个⼈储蓄或企业年⾦,它是为需要更多⽀付的⼈提供追加性保障。
(⼆)三⽀柱理论实践的具体表现1、在当今世界,多层次多⽀柱的养⽼⾦体系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国家的选择。
下⾯以美国为例来介绍⼀下这种体系的运作⽅式。
美国现⾏的养⽼⾦体系是三⽀柱的:第⼀⽀柱:政府强制性养⽼⾦计划;第⼆⽀柱:雇主养⽼⾦计划。
美国的养⽼⾦体制在20 世纪70 年代以前基本是规定受益模式,80年代以来,以个⼈账户为基础的规定缴费模式有了迅速发展,⽬前是两种⽅式并存;第三⽀柱:个⼈储蓄养⽼⾦计划。
这是⼀个完全由个⼈⾃愿参加的计划。
2、私有化的运作⽅式。
这些年来⼈们争论较多的是私有化问题,最典型的莫过于智利的养⽼⾦私有化改⾰。
智利的养⽼⾦三私有化改⾰取得了巨⼤的成功这已经得到了世界的公认,它的做法是:①基⾦资本化。
由专门的基⾦公司将养⽼⾦作为资本投⼊运营,使之不断增值;②私⼈管理。
基⾦公司均系经政府核准开业的私⼈⾦融机构,专门从事养⽼基⾦管理;③⾃由选择,相互竞争。
基⾦公司多家并存,投保⼈可以⾃由选择其中任何⼀家,各基⾦公司之间在管理有序、服务周到、效益好、收费少等⽅⾯展开竞争,吸引顾客。
3、历史遗留债务的处理。
要实现由现收现付制向基⾦积累账户的转变,就必须考虑转轨成本问题。
国外处理转轨成本的⽅式不尽相同,但是有⼀个共同点,就是采取国家财政补贴的⽅式,综合来看,主要有以下⼏种:(1)变卖国有资产。
OECD国家养老金制度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
呈现出混合型的特点, 即准公共式与私营 保险式以及强制性的职业年金相混合。
大多数OECD国家的养老金制度是待遇 确定型和现收现付筹资模式。在这种制度模 式下, 养老金主要来源于政府税收, 它从雇 主、雇员工薪税中获取资金, 加上每年资金 的运营收益, 用于养老金的支出。所以, 一国 养老金的收入水平取决于该国平均工资水 平和劳动人口 ( 一般指15~64岁之间的就业 者) 的比例。在养老金制度运行的初期, 由于 人口年龄结构年轻, 劳动人口占总人口的比 例较高, 再加上经济高速发展, 人们的工资 增长率也较高, 这种制度运行的比较顺利。
二是在不对现行制度进行根本性变革的情 资改为25年, 在1994~2008年间逐步实施。
况下为缓和财务危机而采取的一系列内部 意大利在1995年, 把新加入者的标准从最
结构改进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1) 提 后5年平均工资提高到一生的平均工资。英
高退休年龄。OECD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养 国从2000年开始计算养老金替代率的工资
英 国 14.90 14.50 14.60 16.30
美 国 18.10 18.20 11.30 14.60
美 国 11.30 12.50 12.80 16.20
日 本 16.00 19.40 14.00 15.70
日 本 19.10 15.20 18.60 20.90
资料来源: OECD 1988
国
的 希 腊 10.80 13.00 15.70 19.50
启 示
爱尔兰 16.70 16.20 16.80 19.90
意大利 16.90 19.70 25.60 35.70
荷 兰 12.10 13.40 19.60 28.50
爱尔兰 意大利 卢森堡 荷兰
国内外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经验与启示
国内外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经验与启示1. 引言1.1 国内外健康养老产业的发展现状国内健康养老产业在近年来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养老产业逐渐受到各界的关注和重视。
目前,我国养老产业已经形成了以养老服务机构、养老社区和养老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发展模式。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和支持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推动养老产业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而在国外,多数发达国家的养老产业相对成熟,拥有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和机构。
欧美国家的养老服务以多样化和个性化为特点,通过社区护理、医疗保健、养老机构等多种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养老服务。
而日本则以技术创新和养老服务品质为核心竞争力,致力于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国内外健康养老产业都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加强政策支持,优化服务质量,推动养老产业的健康发展。
1.2 探讨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健康养老产业的发展,是一个关乎国家养老体系建设和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问题。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已经成为不可避免的现实,养老产业的健康发展也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
探讨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重要性,首先体现在对老年人群体的关心和社会责任。
健康养老产业为老年人提供了更加贴心、全面的服务,能够有效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
健康养老产业的发展也对国家经济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发展健康养老产业,可以有效减轻国家养老负担,促进相关产业的蓬勃发展,刺激经济增长。
探讨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重要性还应该从政策层面和社会层面进行全面考量。
政府需要制定相关政策支持和措施,引导和规范养老产业的发展方向,推动行业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
社会应当关注老年人的生活需求,加强对养老服务的投入和支持,为老年人提供更全面、优质的养老服务。
2. 正文2.1 国内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经验一、政府支持和政策引导。
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际经验及启示作者:卓华来源:《群众》2015年第04期按照国际标准衡量,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了社会总人口数的10%,或者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到了总人口比例的7%,则表明其进入了老龄化国家或地区行列。
2010年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了1.7765亿,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了13.26%,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1883亿,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了8.87%,这表明我国已进入了老龄化社会。
根据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人口发展预测报告,到2030年,我国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比将超过日本,成为全球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
由于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和一些发达国家的“先富后老”相比,我国是典型的“未富先老”国家,人口老龄化现象所引起的一系列问题对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如何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诸多问题,一些发达国家经验颇丰,比如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延长职工退休年龄、发展养老产业、倡导孝道文化等等,这些经验对于我国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西方发达国家从19世纪开始就已经着手养老保险的立法,比如德国首次进行养老保险立法的时间是1889年,英国是1908年,法国是1910年,意大利是1919年,加拿大是1927年,美国是1935年,而我国是在2010年。
实践证明,法律法规建设对于有效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各种问题起到了基础性作用。
美国政府在经济大危机时期的1935年,颁布了以养老保险体系为主体,包括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在内的《社会保障法案》,之后又通过并颁布《美国老年人法》、《老人志愿工作方案》、《老年人营养方案》、《老年人社区服务就业法》、《禁止歧视老年人就业法》、《保护病人和负担得起的照护法案》、《老年人正义方案》等法律,设立老年人问题管理署、政府老龄问题顾问委员会和社会保障总署等一系列专门的管理老年人问题的机构,从法律制度上建立起了一整套完整的体系。
人口老龄化视域下瑞典养老保险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人口老龄化视域下瑞典养老保险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目录一、内容综述 (2)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3)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4)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5)二、瑞典养老保险制度概述 (6)2.1 瑞典养老保险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8)2.2 瑞典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特点 (9)2.3 瑞典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效果分析 (10)三、人口老龄化对瑞典养老保险制度的挑战 (12)3.1 人口老龄化对瑞典养老保险制度的经济压力 (13)3.2 人口老龄化对瑞典养老保险制度的制度压力 (15)3.3 人口老龄化对瑞典养老保险制度的供给压力 (16)四、瑞典养老保险制度对中国的启示 (17)4.1 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顶层设计 (18)4.2 增强养老保险制度的包容性 (20)4.3 提高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 (21)五、结论与展望 (22)5.1 研究结论 (23)5.2 对未来研究的展望 (24)一、内容综述人口老龄化已成为全球共同面临的挑战,而瑞典作为其中的先行国家,其养老保险制度的演变及应对策略具有代表性。
本文旨在探讨人口老龄化视域下瑞典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状况,并尝试从中汲取经验,为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提供启示。
瑞典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世界社会保障制度的典范之一,其历史发展悠久且不断完善。
随着瑞典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其养老保险制度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变革。
瑞典通过实施多元化的养老保障体系,包括基础养老金、职业养老金等,确保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瑞典养老保险制度注重可持续发展,通过提高缴费率、调整养老金结构等措施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压力。
瑞典养老保险制度强调个人责任和激励机制,鼓励个人积极参与养老储蓄和投资,形成个人、政府和社会共同承担养老责任的局面。
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瑞典养老保险制度的成功经验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我国正处于快速老龄化阶段,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面临挑战。
借鉴瑞典的经验,我国应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实现多元化、多层次的保障模式。
中国养老模式的国际比较与经验借鉴
中国养老模式的国际比较与经验借鉴养老问题一直是全球范围内一个重要的议题,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和养老需求的不断增长,各国纷纷探索和实践不同的养老模式。
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也需要积极面对养老挑战,并从国际经验中获取借鉴和启示。
本文将对中国养老模式进行国际比较,并分析一些具有借鉴意义的国际经验。
一、养老模式的国际比较1. 北欧养老模式北欧国家在养老领域有着较为先进的模式。
瑞典、丹麦、挪威等国家实行的“总入不总出”养老制度,即工作人员每月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而退休后则享受终身养老金,无论其个人财产多少。
这种模式保证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减轻了个人养老压力。
2. 日本养老模式日本的养老模式以社区为基础,重视社区的支持和关爱。
日本实行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模式,通过提供医疗、护理、康复等全方位的服务,为老年人创造一个健康、舒适的居住环境。
此外,日本还鼓励民间的居家养老模式,通过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参与,帮助老年人解决生活中的各种问题。
3. 美国养老模式美国的养老模式主要依靠个人储蓄和私人养老金计划。
美国实行的401(k)计划,鼓励个人在工作期间进行养老金储蓄,以支持退休后的生活。
此外,美国还有丰富多样的养老康复机构和社区服务机构,提供养老人员各方面的支持和保障。
二、经验借鉴与适应中国情况1. 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国际经验表明,一个有效的养老模式需要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
中国可以学习北欧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提供全民养老保障,减轻老年人的经济压力。
同时,还需要鼓励个人进行养老金储蓄,建立个人账户,以增加个人的养老保障。
2. 加强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日本的社区养老模式为中国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中国可以加强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提供全面的养老服务,包括医疗、护理、康复等方面的支持。
同时,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参与,提供更多的居家养老支持。
3. 积极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美国的个人养老金计划可以为中国提供启示。
推迟退休年龄对青年失业率的影响来自OECD国家的经验证据
推迟退休年龄对青年失业率的影响来自OECD国家的经验证据一、本文概述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推迟退休年龄成为许多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面临的重要政策议题。
本文旨在探讨推迟退休年龄对青年失业率的影响,并基于OECD国家的经验证据进行深入分析。
文章首先回顾了推迟退休年龄的背景和原因,指出老龄化社会对劳动力市场带来的挑战。
接着,文章通过文献综述和实证分析,探讨了推迟退休年龄与青年失业率之间的关联机制,包括就业机会的减少、职业发展的阻碍以及青年劳动力市场的失衡等方面。
文章结合OECD国家的实践案例,总结了推迟退休年龄对青年失业率的影响及其政策启示,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参考依据。
在接下来的部分,本文将详细阐述推迟退休年龄对青年失业率的具体影响,分析其作用机制和传导路径。
文章还将对OECD国家的实践案例进行梳理和评价,提炼出可供借鉴的经验教训。
文章将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旨在平衡人口老龄化与青年就业之间的关系,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推迟退休年龄作为一种社会保障政策,其理论基础主要基于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劳动力市场的可持续性考虑。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口预期寿命不断延长,这使得传统的退休年龄设定面临挑战。
推迟退休年龄的理论基础在于通过延长劳动参与年限,增加劳动力市场的供给,从而缓解因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劳动力短缺问题。
推迟退休年龄还涉及到代际公平和公共财政的可持续性。
从代际公平的角度看,推迟退休年龄可以减轻年轻一代的养老负担,实现代际之间的资源分配更加公平。
从公共财政的角度看,延长工作年限可以增加劳动者的税收贡献,同时减少养老金支出,从而有助于公共财政的稳健运行。
关于推迟退休年龄对青年失业率的影响,已有研究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探讨:一方面是对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另一方面是对青年劳动者就业机会和职业发展的影响。
在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方面,一些学者认为推迟退休年龄可能会导致劳动力市场供给增加,从而对青年就业产生挤出效应。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根据联合国老龄化社会标准,一个国家65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便称为“老年型”国家或地区。
截至2009年底,我国老龄人口已达1.67亿,占总人口的12.5%,表明我国开始进入“老年型”国家,并且社会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
养老人群的扩大,给我国养老保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一、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概要目前,有代表性的养老保险模式有四种,即美、德、法等国的传统型养老模式,英国、日本、瑞典、加拿大等国的普惠制福利型模式,俄罗斯、东欧诸国的国家型保险模式,智利、新加坡和瑞典等国的储蓄积累模式。
1.传统型养老保险。
传统型养老保险以美、德、法等国为代表,选择性覆盖部分社会成员参加保险,强调待遇与工资收入及缴税相关联。
德国作为现代社保制度发源地,一直备受国际社会关注,其养老保障体制发展时间较长,已形成较为完备的养老保障制度体系。
德国养老保险目标在于保障退休者及其配偶生计,维持其购买力。
目前,其法定养老保险覆盖率已达从业人员的85%左右,包括年老养老金、职业康复待遇、职业能力或就业能力丧失养老金及遗嘱养老金。
法定养老保险机构共27个,具有独特法律地位并享有资金管理权,与国家公共预算相脱离。
2.福利型养老保险。
福利型养老保险以英国、瑞典、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为代表,贯彻“普惠制”原则,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国民,所需资金完全源于政府税收。
但是,其保险水平偏低,退休者必须同时加入其他养老保险计划,才能维持基本生活支出。
日本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老龄化形势极为严峻,低迷的经济形势、过高的保障水平以及家庭结构变化等因素,使得日本必须对现收现付为主、基金为辅的“跨代抚养”制度进行改革。
3.国家型养老保险。
国家型养老保险制度曾在多数计划经济国家实行,前苏联、波兰、匈牙利、捷克等东欧国家实施“国家统包”原则,由用人单位缴费,国家统一组织实施,工人参与管理,待遇标准统一,保障水平较高。
海外养老金制度的发展与经验研究
海外养老金制度的发展与经验研究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逐渐凸显,海外养老金制度的发展成为各国政策制定者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养老金制度不仅涉及到老年人的福利保障,也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稳定性。
本文将重点研究海外养老金制度的发展与经验,并探讨如何将这些经验应用到我国的养老金制度改革中。
一、海外养老金制度的发展情况1. 欧洲运作较为成熟的养老金制度欧洲国家在养老金制度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
例如,瑞典采取了个人账户与国家退休金的相结合模式,鼓励个人储蓄与国家补贴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法国则实行了分配制度,养老金主要依靠税收和现收现付模式,通过公共财政进行支付。
2. 美国灵活多样的养老金制度美国的养老金制度相比欧洲国家更为复杂多样。
支持自由职业者的养老金制度主要是个人退休账户(IRA)和401(k),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和意愿进行投资和储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美国还有社会保险制度(Social Security)和企业年金计划(Pension Plan)等多个层面的养老金保障。
3. 亚洲国家的养老金制度亚洲国家的养老金制度相对较为落后,但一些国家已经开始着手改革和发展。
例如,新加坡实行了强制储蓄制度:雇员的工资中要强制扣除一定比例作为个人储蓄,同时也有雇主和政府的补贴。
中国台湾地区则建立了“三支柱”养老金体系,包括国家退休基金、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计划。
二、海外养老金制度的成功经验1. 多元化的养老金来源海外养老金制度的成功离不开多元化的养老金来源。
通过多元化的养老金来源,可以减轻养老基金的压力,降低过分依赖政府的风险。
这包括个人储蓄、公司年金、国家基金以及社会保险等多种资源。
2. 公平和可持续性成功的海外养老金制度普遍注重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在养老金的发放方面,强调根据个人的贡献和风险来确定养老金的水平,避免养老金过快提高导致资金短缺。
同时,针对贫困与弱势群体的养老金保障也被重视,以确保社会的公平和稳定。
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的国外实践与启示
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的国外实践与启示金檀顺子摘要: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是“五支柱”模式的基础层,旨在缓解老年贫困,能够为终身贫困群体和没有资格领取正式养老金的退休群体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具有普享型的特征。
本文讨论了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的内涵与分类,对加拿大、新西兰、韩国的实践经验进行分析和总结,并结合我国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养老保险改革 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 养老金融中图分类号:F84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1246(2021)01 - 0082 - 06一、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的内涵与分类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自建立以来取得了巨大的成绩。
截至2019年末,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覆盖9.67亿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35亿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33亿人。
同时,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在运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就缴费人口增速放缓、领取人数增幅较高、养老金待遇水平较低等问题做好应对措施。
在此背景下,有必要借鉴其他国家实践经验完善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从而实现优化整个养老保障体系的目标。
广义的非缴费型养老金是指国民退休后或者达到资格年龄之后为其提供的与缴费无关联的、旨在扩大老年收入保障的现金转移支付,包括事前干预和事后干预两个方面。
事前干预主要是指政府财政基于国民缴费记录给予的配比缴费。
事后干预主要包括与国民缴费历史无关的转移支付和最低养老金担保,其中社会养老金又分为普惠式非缴费型养老金和家计调查式非缴费型养老金。
狭义的非缴费型养老金主要指事后干预型的转移支付。
2005年,在世界银行发布的报告中,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被称为“零支柱”,此概念由此被广泛推广。
在实践中,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大致分为三类:普惠式、家计调查式和最低养老金担保。
普惠式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的本质是一种普惠福利,它面向符合年龄和居住条件的全体老年居民,与缴费记录和收入无关。
家计调查式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是指国家对全体老年人进行以收入、财产情况为主要内容的家计调查,处于标准线之下的老年人才能获得养老金领取资格的制度。
OECD国家养老金制度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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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0一 口国家 养 老 金 制 度改 革 及 对我 国 的 启 示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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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 国 l . l . 2 .0 3 .0 37 0 64 0 1 11 6 比 利 时 1 . l . l .0 2 .0 40 0 38 0 70 2 7 丹 麦 l. 01 0 95 l .0 l .0 . 0 35 8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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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间 的经 济合 作 。 E D国家 的养 老 金制 度 确定 型和现 收现 付筹 资模式 。 OC 在这种 制度模 源 于 l 世纪 末 ,但 真 正 意义 上 的 现代 养 老 式 下 , 老金 主要来 源于 政 府税 收 , 9 养 它从 雇 金制 度却 是 在 第 二次 世 界 大战 以后 。许 多 主 、 员 工薪 税 中获取 资金 . 雇 加上 每 年 资金 OE D国家 的养 老 金 制 度 具有 多 样 化 和 混 的运 营收益 , 于养 老金 的支 出。 以 , 国 C 用 所 一 合 型特征 ,既 有按 需 向全 民提 供 基本 补 助 养 老金 的 收入 水 平取 决 于 该 国平 均 工 资水 的普 享 型制 度 ,也 有 按 收益 发 放补 助 的制 平 和劳 动人 口 ( 一般 指 1- 岁之 间 的就业 564 . 度 。 共制 度 、 公 共 制度 以及 强 制性 的职 者 ) 比例 。 养老金 制度运 行 的初 期 。 公 准 的 在 由于
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制度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制度的国际经验及启示当前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对社会、经济和财政的影响,部分国家实行以国家和政府主导的社会性全民养老保险为主,结合企业年金与职员年金,以及个人自愿型养老储蓄的多支柱养老保险模式。
本文整理了部分主要国家经济体、澳大利亚和南美部分国家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主要做法、运营模式、监督管理,分析存在问题,总结经验启示。
从国际经验和趋势看,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制度设计有三大核心特征。
一是政府强有力的税收递延政策支持,四两拨千斤,调动国民积极性,是第三支柱发展根本动力。
二是以账户为基础的制度设计,建立一个专门的养老账户,税收递延优惠在账户层面实施。
国外第三支柱较为发达的美国、澳大利亚、英国、智利等国家都采取了账户制模式。
通过账户能准确反映个人养老的缴费规模和投资收益,在退休领取阶段能够准确征税。
三是多渠道投资实现保值增值,允许参加者根据自身风险偏好,投资于基金、保险、理财、存款等多种养老金融产品,政府合理监管,而不是只允许参加者投资某一类金融产品,否则参加者的自我选择权受到限制,不利于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
一、各国主要做法及存在问题(一)澳大利亚澳大利亚养老金第三支柱主要是自愿的超级年金储蓄(voluntary superannuation),实行基金累积制,是缴费确定型养老计划。
自愿型超级年金在超级年金的系统内运作,缴费主要包括个税福利抵扣和超级年金个人缴费两种形式。
主要做法:一是个税福利抵扣。
雇员与雇主达成协议,雇员放弃一定工资收入,雇主为其提供相应价值的某种福利,并且政府对该额度征收较低的福利税或免税。
雇主代雇员缴纳的个税福利抵扣在一定的额度内按照最高15%的税率缴税。
二是超级年金个人缴费。
对普通雇员,个人缴费为税后缴费,缴费部分不能享受15%的优惠税率,但可享受投资收益部分15%的优惠税率;对自由职业者,个人缴费部分可在税前列支,缴费和投资收益同时享受15%的优惠税率。
运行模式:采用信托模式进行市场化运作。
OECD成员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经验分析与启示
OECD成员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经验分析与启示李娜;冯优【摘要】OECD国家较早的开展了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探索,近年来OECD国家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了一系列改革,集中体现为降低税率、拓宽税基、提高国际竞争力等,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文章对OECD各国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税率以及征收管理的改革进行了比较分析,提出中国在个人所得税改革时应以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制模式为重点,在明确"宽税基、低税率"原则的基础上,加强信息管税建设,并注重改革中的国际因素.【期刊名称】《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年(卷),期】2017(033)016【总页数】4页(P79-82)【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经验借鉴;分类与综合模式;功能定位【作者】李娜;冯优【作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安徽蚌埠 233030;云南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云南昆明 65003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11.4从1799年因筹集军事开支为契机个人所得税在英国开征至今两百多年,被各国普遍实行并发挥着筹集国家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等功能.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始于改革开放后的1980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的颁布,内外统一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之后也不断在进行修改完善.经济全球化、居民收入水平提高、收入差距的扩大等原因都在催促中国个人所得税的调整与改革.税种改革涉及要素众多,从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的调整和改革历史轨迹观察,很大程度上受到税收征管水平、政治环境以及文化的制约(谷城,2014),未来突破这些限制,中国个人所得税应该如何进行改革?时至今日,可以明确的是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基本方向为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张斌,2010),也有分析认为(贾康、梁季,2014)在以“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同时,需要适度调整中央与地方的分享比例,甚至可以考虑将个人所得税划为中央税.OECD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已经开始了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探索,至今为止几乎所有的成员国都进行了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包括原则的调整也有具体税制的优化(计金标等,2009);经济全球化下为增强税制的国际竞争力,OECD成员国进一步简化个人所得税制度,普遍采取了减少税率档次、降低最高边际税率等税制改革措施(周华伟,2013),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多数学者在研究OECD国家个人所得税改革时,归结为介绍的形式.OECD国家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经验毫无疑问值得我们学习,哪些方面可以为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所用,还要考虑中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的功能定位和现实约束.以此为背景对OECD成员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经验进行分析和借鉴,对加快推进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完善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功能并与国际接轨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1.1 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变化OECD年度收入统计数据显示,观察样本区间内统计数据发现,OECD国家个人所得税税负以及个人所得税占GDP比重从20世纪80年代下降后以后,OECD成员国内部相关指标可能有所差异,但总体来看两个比重呈现双降后的稳定,可能的原因一方面是个人所得税基本税制改革的结果,拓宽税基的同时税率下降,另一方面也可能反映OECD各国可能存在对社会保险费和消费税的过多依赖(计金标等,2009).2008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占整个税收收入的比重为24.09%,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8.19%,原因可能是受到经济危机的影响,2009年到2010有所下降,但是从2011年开始至2014年,个人所得税的两个比重逐渐开始上升,原因可能是随着经济的复苏,个人所得税的收入也随之增加,指标逐渐回归并稳定到之前的状态.1.2 个人所得税税率变化趋势(1)税率档次的变化20世纪80—90年代,多数OECD国家选择对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档次进行调整.1981年成员国中无单一税率的个人所得税,大多数国家的税率表都有10—20档甚至以上,如日本19档,西班牙30档,美国16档,加拿大13档等;到2000年成员国个人所得税税率的平均档次降至5档;2000年到2008年之间,大部分国家的税率档次继续降低,匈牙利和波兰由3档降至了2档、法国由6档减至4档、捷克和斯洛伐克则实施了单一税率,其中加拿大、美国、日本和冰岛增加了税率档次,其他国家的税率档次都基本保持不变;2008年OECD成员国个人所得税税率的平均档次降到了3.8档;总体来看,2008年以后成员国对税率档次的改革依然处于减少趋势,税率稳定的成员国较多,少数成员国家税率档次继续减少,极少数成员水税率档次上升,各国税率结构继续朝着扁平化方向发展. (2)最高边际税率变化20世纪80年代以来,OECD成员国个人所得税的最高边际税率不断降低.明显的阶段为1980—2000年,1981年日本边际税率达93%为成员国内最高,2000年荷兰为最高达60%,最低的由1981年瑞士的46.1%,变成了2000年新西兰的39%;2000年OECD成员国个人所得税的平均最高边际税率为44%,下降趋势一直持续到了2010年平均最高边际税率为40%,降幅度最大的国家是斯洛伐克,由2000年时的42%降至了2010年的16.5%,法国的最高边际税率从2000年的40.5%降至2010年的38.4%,墨西哥的最高边际税率从2000年的40%降至2010年的30%.34个OECD成员国中,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保持不变的只有1个国家,提高的有7个国家,其余国家均不同程度降低了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另一方面数据显示大多数OECD国家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2015年开始上升,2015年OECD成员国个人所得税的平均最高边际税率为42%.34个成员国中,有7个国家下降,3个国家稳定不变,其余24个国家的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1.3 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的变化考量OECD国家的个人所得税模式,存续的主要有综合所得税制,“二元”所得税制和单一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度是指在经过法定扣减后,一年内对纳税人的各种来源综合征收应税所得的所得税制度.综合所得税制度首先在德国实行,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也曾实行.综合所得税制度中优惠和税收扣除项目的设置,有利于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调节收入差距的功能,有助于实现横向公平.20世纪80年代以前OECD大多数国家个人所得税为综合征收制,但这种征收制度一定意义上与“最小征收费用”和“效率”的原则相悖,降低了纳税人对投资的偏好,实践中并没有任何OECD国家实行严格意义上的综合所得税制,而是在有些国家对特定类型收入采用特殊的税收处理方式.单一所得税制是指对纳税人的各种所得只按单一税率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收制度,因设计简单有利于降低纳税成本和方便监督管理.单一所得税制的优点表现在可以更好地实现横向公平,另一方面也减少了对资本配置的扭曲,符合“中性税收”的理念,有利于投资的增加和对企业的激励;另一方面是其难以实现纵向公平,影响了税负公平分配目标的实现.OECD国家中爱沙尼亚1994年曾率先实行单一所得税制度,对个人所得按统一税率26%征收.“二元”所得税制模式(双所得税模式)指将纳税人来自不同来源的所有所得分为资本所得和劳动所得两部分,作为计算个人所得税的两个独立税基,按不同税率征税.通常资本所得与劳动所得分别实行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征收. 1992年挪威施行了一个典型的二元所得税制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28%,所得为减掉法定扣除(如工资、养老金和资本收益等)之后的净所得.比利时、奥地利和希腊已经实行了一个接近典型的双所得税模式,而荷兰正朝着双所得税模式迈进.2003年的德国经济事务专家委员会提出了双所得税方案,建议将劳动收入和投资收入分开征收,投资收益按较低税率征税,而包括企业报酬在内的劳动收入将继续按累进税率征税.1.4 对自然人的税收征管其一,OECD成员国普遍对自然人实行“税务号码”的制度,所谓税务号码,可能在各国国家的叫法有所不同,例如美国为身份证、纳税和社会保障三个号码同意的税号制度;澳大利亚为所有澳大利亚公民以及在澳工作的自然人所必须申请的税收档案号;德国的“税卡”详细记录了自然人和经济人的基本信息等.第二是信息征管的普遍应用,从对信息征管的资本投入和人才投入上来说,部分OECD国家根据流程再造理论,加大了对信息征管的投入,完成了对信息征管的重组.2.1 增加税收收入20世纪80年代后期,为了缓解人口老龄化加快、失业率增加、基础设施更新以及政府债务偿还等因素对政府支出施加的压力,OECD各成员国开始积极进行个人所得税改革,通过降税减负等一系列措施,使个人所得税更好地发挥了增加财政收入、缓解政府财政压力的功能.2.2 降低税收对经济的扭曲为了减少综合所得税制造成的累进所得税税率的扭曲,OECD国家开始实施以拓宽税基、降低税率为目的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双所得税制度”因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综合所得税制度的缺陷替代了大多数国家所一直实行的综合所得税制,在这一时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和期待.2.3 提高税收遵从度OECD国家不断意识到税收制度的复杂性所带来的一系列缺陷,过度的减税政策和税收优惠不但增加了其本身的征管难度,降低了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而且这些税收优惠措施会导致税率上升以保证一定的税收收入,这进一步降低了纳税人自主纳税的可能性.因此,在绝大多数OECD国家简化了个人所得税税制后,其国家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和纳税意识得到了明显的提高.2.4 保持国际竞争力20世纪80年代初,宏观经济衰退使OECD成员国对税制改革拉动经济复苏抱有期待,个人所得税制的改革的风向开始偏向效率.经济全球化、跨国公司的发展等因素加速推进跨境税制改革,也进一步加剧了资本、人才、信息等这些生产要素的竞争.为取得竞争和效率优势,当一个国家降低税收负担,其他国家将不可避免地跟随降低税率和调整所得税制度,使所得税制度改革在各国有趋同的趋势.如今包括OECD国家和中国在内的各国都在考虑如何在避免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下合规的提高自身的国际竞争力.3.1 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功能定位(1)提高直接税比重“深化税收制度改革、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的深化税制改革要求,要求加快推进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已经箭在弦上.2000-2014年OECD成员国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收入平均约为23.8%.这一比重基本相当于中国2015年增值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从税收收入规模和从税种地位来看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与OECD成员国有较大的差距,如丹麦、冰岛、美国等国家个人所得税占其税收收入比重在35%以上,比重较低的国家如韩国、日本等国家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收入比重基本稳定在10%以上水平.中国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前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不到1%;2005年中国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收入比重达峰值7.3%;2006年、2008年和2011年,中国个人所得税分别调整了三次工资薪金所得的免征额标准,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一直稳定在6%-7%之间;2015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8618亿元,占当年税收总收入的6.9%.(2)辅助调节收入分配个人所得税制普遍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并规定一定的扣除标准,因此通常被认为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功能最强大的税种.个人所得税筹集收入的功能是调节收入分配功能的前提,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越高,其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就越显著,然而中国当前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的功能效用发挥十分有限.实证分析表明12个OECD成员国的个人所得税将基尼系数从税前的0.329降到税后的0.296.⑥这一变化充分表明了在OECD成员国个人所得税对收入调节的有效性.中国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表明,2002—2016年中国基尼系数均在0.45之上,具体数值在0.462—0.491之间.原因可能是再分配工具和政策没有到位或者效用低下,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其占中国税收收入比重较低是影响其收入调节功能有效发挥的重要原因.(3)对自然人的征税分类制所得税下中国个人所得税总体上来说是单位代扣代缴与自行申报的结合,其中大部分为单位代扣代缴,其中代扣代缴单位、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三角关系上,代扣代缴单位与纳税人更为亲密;另一方面自行申报制度在也因税收遵从度较低等原因效果有悖于初意,居民纳税人直接支付不到的税收10%.从制度设计上来说,《税收征管法》中适合对于自然人征税的部分少之又少.2015年国务院办公室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对自然人纳税人进行税收征管的规定.个人所得税改革不能仅局限于财政职能和调节职能,实现自然人征税对信息征管平台要求较高,但有利于建设更加公平有效率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应当指出,个人所得税具有培育公民纳税意识的独特功能,可以说是一箭多得的举措.3.2 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现实约束(1)高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的流失近年来,中国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占比始终50%以上,2013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约6531亿元,其中工资薪金所得税4092亿元,占个人所得税总额的62.66%.个人所得税逐步变成了“工薪税”,虽然几次对工资薪金的费用减除标准和税率级次进行了调整,但是并没有实质上减轻工薪阶层的税收负担.而且,过多地将目光放在工资薪金所得上,更加忽视了部分高收入群体的非劳动所得,即高于工资又难以发现和计算的那部分所得.这些高收入人群一直是中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的难点和盲点,也是造成工资薪金成为中国个人所得税最主要来源的根本原因. (2)征管条件的限制除了分类征收制度的现实条件约束外,制约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征管技术条件的滞后.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各种金融衍生品的交易收入由于带有一定的虚拟性而难以确定,导致中国个人所得税在金融领取税制建设滞后、税收政策缺乏、税负略有不公.中国目前还没有建立完善的个人所得税信息化征管体系,因此对自主纳税申报人的收入难以监管,对纳税人的诚信度和税法遵从度有较高要求.4.1 建立分类与综合结合相结合的税制模式中国居民收入来源主要有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并且工资性收入呈下降趋势,经营性收入不断上升,另一方面也表现出居民收入的多元化.分类所得税制下,一方面没有跟随居民收入的多元化做出改进,另一方面冗杂的成本费用支出也有待调整.借鉴OECD国家个人所得税的改革经验,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应以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为重点,把部分能够综合反映纳税人收入水平的连续性收入并入综合所得,将部分不易并入综合所得的各种所得继续实行分类征收.在具体的税制设计上,在充分考虑中国税收征管能力的基础上,促进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的平衡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发挥促进公平、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的功能.4.2 明确“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原则OECD各成员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始终贯彻拓宽税基、降低税率、简化税制以及提高公平和效率的基本原则.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下,其一,可以考虑对分类所得计征20%的比例税率,而对综合所得征收简化后的税率;最高边际税率可以暂时保持在现有水平不变;减少税率档次,扩大级距和税率适用区间.其二需要完善综合所得费用部分扣除机制,引入指数化体系.目前中国对工薪所得免征额标准的调整须由人大或其常委会审议通过,规范性较强但灵活性不足,应借鉴OECD国家经验,建立充分考虑物价变动的自动调整机制,并授权地方政府及时自行调整.其三,可继续坚持实行累计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相结合的申报制度.借鉴OECD成员国的经验,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要对部分所得实行年度综合纳税,采用累计源泉扣缴方式可以避免因为纳税人年末不主动自行纳税申报带来的税款流失.4.3 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征管技术水平无论是个人所得税的深化改革还是对自然人征税系统的构建以及税收遵从度的提高,都需要信息管税平台的构建,首先应建立个人收入信息采集系统.建立自然人纳税人电子档案,归集并整理包括纳税人收入及与其涉税事项相关的各种信息和资料.其次是建立个人所得税税源专业化管理体系.在不改变税款征收权限的前提下,借助信息管税,应对全国纳税人相同来源的扣缴申报信息和纳税申报信息进行汇总,在国家税务总局推广全国版个人所得税纳税管理信息系统之前,中国一些省市已经开发出了适合自身的信息管理系统,并取得了良好的征管效果.三是完善个人所得税稽查制度和自然人纳税评估制度.也要加快系统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的工作,条件成熟时可以实现制度整合,建立全国统一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纳税管理信息系统.4.4 个人所得税改革要考虑国际因素国际化与全球化的趋势对OECD国家个人所得税改革影响深远,国际竞争力已经成为影响政府税收重要因素.随着世界上各个国家日益密切的经济联系和日益激烈的竞争,中国的税收制度的设计不得不符合全球化背景下的税收改革的总体趋势.各国的税制、税收方法趋同,说明各国借鉴彼此的经济管理经验,表明全球经济相互依存度正在增长.中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在国际因素仍欠考虑,特别是对那些具有较强的流动性的税基,如企业所得、个人资本收益和高收入者的薪酬继续以前的措施或有政策真空,这不仅会导致这些税收的损失,税收基础的高弹性的特点也将进一步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率.因此,我们应该越来越重视国际因素对个人所得税的影响,在国际竞争的约束下寻求个人所得税的收入最大化.【相关文献】〔1〕夏宏伟.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3.〔2〕卜祥来,夏宏伟.从OECD国家个人所得税改革趋势看我国税制改革[J].税务研究,2009(1):93-97.〔3〕夏宏伟,王京华.OECD成员国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比较研究[J].涉外税务,2009(10):23-27.〔4〕计金标,张磊,陈洪宛.浅析OECD各国近年来个人所得税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2009(10):66-73.〔5〕高学江,刘丽.2000~2008年OECD成员国个人所得税变化及对我国的启示[J].涉外税务,2010,(4):48-52.〔6〕崔志坤.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国际趋势、典型实践及对中国的启示[J].税收经济研究,2012(5):42-50.〔7〕周华伟.1980-2010年OECD成员国个人所得税法定税率变化趋势[J].涉外税务,2013(4):48-52.〔8〕陈颂东.OECD成员国税制结构比较及借鉴[J].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2015(6):76-83. 〔9〕李升,杨武.个人所得税改革:以促进公平为视角[J].税务研究,2016(2):50-52.〔10〕杨斌.综合分类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设计[J].税务研究, 2016(2):30-37.〔11〕Adam Wagstaff,Redistributive Effect Progressivity and Differential Tax Treatment:Personal Income Taxesin TwelveOECDCountries,JournalofPublicEconomics,vol.72,no.1,1999,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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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影 响 现 收 现 付 制 的 个 人 福 利 , 而 且 还 造 成 资 本 市 场 回报率的大幅下降 o E 4 3 关 于 应 对 人 口老 龄 化 危 机 的 对
策, 主 要 有 两 种 观 点 。其 一 是 结 构 化 调 整 。为 应 对 人
人 口老 龄 化 是 一 个 全 球 性 问 题 , 无 论 是 发 达 国家
退休 年龄 、 缴 费率 、 养 老金替 代率 等 , 调整到 合适 的水 平 。此 外 , 还 时 养老 保 险制 度 进 行 了结 构化 调 整 , 完善
多支柱模 式并提 高职 业年金 比重 , 建立合理 的 筹资 与给 付 结构 以分 散 养老金 支付 风 险 。这 些 OE C D 国 家的 改革 经验 对 于同样 面临人 口老龄 化 困境的 中 国来说 , 具有 非 常重要 的借鉴 价值 。
理查 德 ・ 迪 士 尼 认 为 生 育 率 的 下 降 与 人 口 寿 命 的 延
长 引起 老 年 抚 养 比 的上 升 , 将 引 发 公 共 养 老 金 财 务 危
机, 严重时将 难 以为 继 。 [ 1 ] 人 口老 龄 化 造 成 公 共 养 老 金 财政 支 出 的 扩 大并 对 教 育 、 基 础 设 施 等 公 共 投 资 产 生 挤 出效 应 , 从 而对 经 济增 长产 生不 利 影 响。 [ 2 普 雷 斯 科 特 认 为 老 年 抚 养 比的 上 升 导 致 工 资 税 率 的 提 高 ,
关 键词 : 人 口老龄化 ; 老年供 养 比 ; 养老金 均衡 ; 参 量改 革
中图分 类号 : C 9 2 4 . 2 4
文献 标识 码 : A
文章 编号 : 1 o 0 2 —6 9 2 4 ( 2 0 1 5 ) 1 o 一1 0 9 —1 1 7
一
、
引 言
响。 L 3 根据一个 世代 交叠 模 型 的分析 , 人 口老 龄 化 不
13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老龄化程度养老保险制度及改革政策等因素我们选择了英国美国德国瑞典和日本等五个具有代表性的oecd国家进行研究覆盖了艾斯平安德森划分的三种福利国家类型
总3 1 0期
第 1 O期
贵州 社会 科学
Gu i z h o u S o c i a l S c i e n c e s
Vo 1 . 3 1 0。 No . 1 0
Oc t o be r .2 0 1 5
2 0 1 5 年 1 0月
人 口老 龄 化 、 养 老 金 均 衡 与 参 量 改 革
OE C D 五 国 的 经 验 与 启 示
赫 国 胜 柳 如 眉
( 辽 宁 大学 , 辽宁 沈阳 1 1 0 0 3 6 )
求并诱 发雇 员 提 前退 休 , 对 劳 动力 市场 产 生不 良影
国进行参 量改革 , 不仅是为 了保 持养 老保险制度 可持
作 者简 介 : 赫国胜 , 辽宁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研 究生院院长, 主要研究方向: 金融、 保险理论与政策; 柳
如眉, 辽 宁大学 经济 学院硕 士研 究生 , 主要研 究方向 : 社会 保 险理论 与政 策 。
整 到合 适 的水 平 , 此 外
养 老 保 险 制 度 的 影 响 及 对 策 进 行 了 广 泛 研 究 。关 于 人 口老 龄 化 对 养 老 保 险 制 度 的 影 响 , 主要集 中在人 口
老龄化对公共养老金支 出及可持续 性 的影响 、 人 口 老 龄化对 劳动 力 市 场及 经 济 增 长 的影 响 等几 个 方 面 。
还是发展 中国家 , 都 不 同程度 的 出现 了老龄 化 危机 。
人 口老 龄 化 对 世 界 各 国 的 社 会 经 济 尤 其 是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产 生 了 较 大 冲 击 。 国 内 外 学 者 对 人 口 老 龄 化 对
口老 龄 化 危 机 , 世界 银行 提 出了著 名 的三支 柱 模式 , 即构建公共养老金 、 企 业 年 金 与 自愿 私 人 养 老 保 险 三 支柱模式 。 经 合 组 织 也 主 张 建 立 多 支 柱 模 式 来 避 免 养老金财务危机 , 以保 持 养 老 保 险制 度 的有 效 性 及 可 持续发展 。 [ 6 其 二 是 参 量 改 革 。克 里 默 认 为 人 口 老 龄 化危机能够通过恰 当的改革加 以解决 , 即 养 老 保 险 制 度 的关 键 参数 ( 如 替代 率 、 缴费 率与退休 年龄等 ) 应 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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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 州社 会 科 学
总第 3 1 0 期
续 发 展 的需 要 , 而且 也 有 利 于 欧 洲 一 体 化 保 持 一 个 基
本结 构 并 减 少成 本 o C i o ] 此外 , 为应对老龄化 危机 , 除 了
2 1 . 9 , 美 国为 2 0 . 3 ( 见图 1 ) 。
摘 要 : 根据 OL G 的 简化 养老金 均衡 模 型 , 老年供 养 比、 养 老金替 代 率 、 缴 费率等是 决定现 收现付 养 老 金 均衡 的 主要 参数 。人 口老龄 化 引起 老年 供 养比 的下 降 , 严 重影 响养 老金 的收 支平衡 并 可 能 引发 财 务危 机 。 为应 时老龄 化危机 , 英 关等 OE C D 五 国对养老 保险 制度进 行 了参 量 改革 , 即将 养 老保 险制 度 的 关键 参数 , 如
隐 含税 率 及 边 际 税 率 的 变 化 减 少 了 雇 主 的 劳 动 力 需
储蓄。 E T ] 李珍也 主 张在人 口老龄 化 的情 况下 , 应 对 公 共 养老金制度进 行参 量 改革 , 如提 高退 休年 龄 、 增 加 缴 费年限等 , 认 为 它 比结构 化 改革 更有 效 o I s 3 欧 洲 社 保 政 策转 型 具 有 典 型 的 代 表 意 义 , 其 中 养 老 金 制 度 的 发展趋势是结构与参 量并行 改革 。 [ 9 欧 盟 提 倡 其 成 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