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省整村屯美化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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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整县美化工程创建标准(试行)

吉林省整县美化工程创建标准(试行)
6 . 环境 卫生 。 环境 卫生达到“ 六无两有 ” 标准 。 苗, 5 月 2 0日 至6 月1 日期间进行植播 , 6 月中下 即 无垃圾 粪堆 、 无 污泥 积水 、 无 路障 杂草 、 无 圈外 甸
养畜 、 无破 损院墙 、 无违 章建 筑 , 有保 洁员 、 有长效
( 省新 农村 办 供 稿 )
3 . 沿线美化。 沿线及过境屯栽种花期长、 效果 5 . 村 屯绿化 。村屯 内主街 路 、 巷路 全部绿化 , 好 的花 卉 , 做到花卉成 圃成 片 , 无空闲段 。 树木成活率不低于 9 0 %。
4 . 柴草垛清理 。沿线 柴草垛 全部远离道路 5 0
米堆放 。
6 . 村屯美化。 村内道路两边全部种植花卉 , 花
河 渠两侧绿化 、 围镇林进行 绿化 、 美化 、 靓化, 全面
镇 区环境 整体面貌 。
( 三) 村 屯美化
即无垃圾粪堆 、 无污泥积水 、 无路障杂草、 无圈外
养畜 、 无破损院 墙 、 无违 章建 筑 , 有保洁 员 、 有长效
精 品村 屯对村域 内的入村 道路 、村 内主次街 机 制。 道、 村部、 休闲文化广场、 农户庭院 、 沟渠绿化和围 ( 三) 村 屯美化
卉要成圃成片 。
三、 美化时 间
5 . 标语广告 整治 。沿线 围墙 上 的标 语广告 的 绘制、 悬挂 、 张贴 要整 齐规 范 , 做 到清晰 、 准确 、 醒
绿化活动 从 4月上 句至 4月底 ,对农村 公路
目、 美观 , 与环境 相 协调 。坚 决清除 陈 旧 、 破 损严 沿线及村屯主干道栽植或补植绿化树木。美化活 重、 内容 低俗 、 不健康 的户外广 告 。 动从 3月下旬至 6 月底 , 3月中旬后进行花卉 育

2017年全省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意见

2017年全省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意见

2017年全省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意见作者:来源:《吉林农业》2017年第03期2017年,是中央大力实施东北振兴的关键之年,也是我省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实现全面振兴的改革之年。

为了全面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开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局面,特制定2017年全省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美丽吉林为统领,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四年行动计划,探索整市整县推进新农村建设试点,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强化新农村建设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力度,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新农村建设提档升级,为有效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保障。

工作中要坚持以下五条原则:——坚持统筹推进的原则。

统筹推进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行“三位一体”捆绑建设。

——坚持打造精品的原则。

高起点、高标准建设新农村,突出重点、亮点,开展整市整县推进试点,增强引领示范带动效应。

——坚持结合建设的原则。

新农村建设要与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脱贫攻坚、改善农村民生、新型城镇化建设紧密结合,发挥支持带动作用。

——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

突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年行动计划实施,把解决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整治农村脏乱差作为主攻重点。

——坚持多方投入的原则。

通过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建立投融资平台,引导社会资本和农民投入,破解资金筹措难的“瓶颈”问题。

二、工作目标具体工作目标12项:1.依托省专项资金高标准建设410个重点村(含8个国家级贫困县整合的重点村)。

2.以市(州)为单位打造新农村建设样板村群和精品片区20个。

3.完善提升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示范村、重点村200个。

4.启动通化市、通化县等8个市(县)推进新农村建设试点。

5.整村推进农村环境整治800个行政村。

6.指导全省各地以整治环境和改善民风为重点的完善村规民约3000个行政村。

7.创建美丽乡村100个,精心打造高效农业引领等10种类型。

8.打造美丽庭院和干净人家15万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吉林省生态城镇化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4]32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吉林省生态城镇化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4]32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吉林省生态城镇化的实施意见正文:----------------------------------------------------------------------------------------------------------------------------------------------------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吉林省生态城镇化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4〕32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生态城镇化是转变发展方式的必然趋势,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内容,是宜居宜业的首要选择。

省委十届三次全会提出把生态城镇化建设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生态城镇化建设的新要求。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扎实有效推进生态城镇化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基本思路。

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以生态承载力和环境容量为约束,以产业的生态化改造和构建生态产业模式为动力,以可持续的生态安全格局为支撑,把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镇化进程,围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绿色发展,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构建可持续的城镇化格局和空间形态,走出一条以人为本、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布局优化、生态文明的城镇化道路。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

从公众对环境的基本需求出发,围绕提高人口的生活环境质量,科学规划重点任务和项目,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坚持生态优先,可持续发展。

强化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和对环境污染的综合防治,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促使城镇化建设与环境保护走上互促共赢之路。

坚持突出重点,保障安全。

着重解决城镇化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提高防范重大污染事故和环境监督管理能力,保障生态与环境安全。

坚持体制创新,法治保障。

通过改革体制、健全法制、完善机制,建立促进生态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规范相关责任主体的行为,依法推进生态城镇化进程。

吉林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市推进实施方案(2017年~2019年)

吉林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市推进实施方案(2017年~2019年)

吉林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市推进实施方案(2017年~2019年)作者:来源:《吉林农业》2017年第12期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任何时候不能淡漠农村”“要因地制宜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等一系列指示要求,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统领,以“六清”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围绕规划编修、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创建等内容,全面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科学规划、整合投入、加强组织、全力推进,通过三年努力,实现农村环境整治整市推进目标。

(二)职责分工总体工作由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生活垃圾污水和农户厕所改造由建设、养殖粪污和病死畜禽处理由畜牧、饮水安全和流经河流治理由水利、秸杆综合利用由发改、农村道路(村村通、通屯路、屯巷路)由交通、村屯绿化美化由林业等部门分别负责。

其他涉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内容,分别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二、整治标准和推进步骤(一)整治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整行政村为基本考评单元,兼顾乡镇政府所在地环境综合整治,同步考评乡镇和县(市、区)。

依据基本保障型、环境整治型、美丽宜居型村庄和示范村、完善村、提升村、重点村建设实际情况,结合环境综合整治主要任务,进行综合考评。

村的总体整治标准为:村庄规划科学,村部、文化广场、卫生设施、养老场所等标准较高,路边排水沟、围墙大门改造、绿化美化亮化到位。

农村垃圾处理做到日产日清,村内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垃圾处理实现无害化。

农村环境整体干净整洁,村屯路两侧实现绿化美化。

农村“四有、三包三责”及网格化管理全部落实。

农村秸秆利用率达85%以上,剩余秸秆得到利用和处理。

卫生厕所达到80%以上,整村实现人畜分离,农村居民住房、饮水、消防达到安全水平。

农村电力、通讯、广播电视设施完善。

(二)推进步骤1.到2017年末,磐石市、丰满区在全市率先完成整县(市、区)推进建设任务,2018年抓好完善提升工作。

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改三年行动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实行乡村振兴战略旳意见》(中发〔〕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改三年行动方案>旳告知》(中办发〔〕5号)、《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有关实行乡村振兴战略旳意见》(吉发〔〕1号)精神,结合《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印发吉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年行动计划(-)旳告知》(吉政办发〔〕38号)实行状况,为推进本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规定(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旳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城镇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漂亮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厕所改造和村容村貌提高为主攻方向,科学规划,广泛动员,整合资源,强化措施,加紧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旳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规划引导、务实推进。

按照尊重老式、突出特色旳规定,科学编制各类专题规划,合理安排整改任务和建设时序,采用符合实际旳工作途径和技术模式,切实防止一哄而上、脱离实际,坚决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试点先行、点面结合。

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坚持先易后难,先示范后推开。

通过试点示范,先点背面、点面结合,探索符合当地实际、易于操作旳整改模式,逐渐推开各项整改工作。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按照东、中、西三大板块战略定位,科学确定整改目旳任务,即竭力而为有量力而行,集中力量处理突出问题,做到洁净整洁有序。

确定实行易地搬迁旳村庄、拟调整旳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改范围。

——重视保护、留住乡愁。

保护农村田园风貌,重视乡土味道,突出地区文化特点,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增进人与自然友好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吉林省美丽乡村10种类型培育方案

吉林省美丽乡村10种类型培育方案

新农村建设xin nong cun jian she专栏专版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培育相关典型的要求部署,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抓好典型模式示范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农综发〔2017〕3号)文件要求,结合全省美丽乡村创建实际,提出培育10种类型美丽乡村,具体方案如下:一、10种类型美丽乡村含义(一)高效农业引领型。

在新农村建设引领下,特色产业经营突出,实现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设施化、科学化经营,依托现代企业和农民合作社,产销结合紧密,农民收入和集体收入同步快速提高。

比如:长春市陈家店村、四平市高家村、公主岭市房身岗子村等典型。

(二)三次产业融合型。

实现高效农业、农产品加工、网络营销、乡村旅游、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的美丽乡村典型,通过一二三产业互融互动发展,延长产业链条,达到产加销结合、农工商并举,农业多重增值,农民多点增收,形成田园综合体构架。

比如:吉林市大荒地村、务本村,延边州春兴村等典型。

(三)农村生态保护型。

主要是在生态优美、环境污染少的地区建设美丽乡村,其特点是自然条件优越,水资源和森林资源丰富,具有传统的田园风光和乡村特色,生态环境优势明显,把生态环境优势变为经济优势的潜力大,适宜发展生态旅游。

比如:通化市赶马河村,延边州腰甸村、小山子村等典型。

(四)传统村落整理型。

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对村内已有的古村落、古民居进行修缮整理完善,客观还原历史面貌。

村内整体房屋建设规划科学有序,与古村落和古民居风格和谐统一,实际实用,方便生活,促进乡村旅游。

比如:通化市鹿圈村、曙光村,延边州白龙村等典型。

(五)环境整治提升型。

美丽乡村建设突出,抓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有效,农户围墙大门改造整齐美观,绿化美化亮化突出,美丽庭院和干净人家建设比重大,建立起设施维护和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比如:长春市双合村、四平市团山子村、辽源市永治村、松原市杨家村、白城市架其村、梅河口市永强村、公主岭市火炬村等典型。

2017年吉林省开展美丽庭院干净人家评选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2017年吉林省开展美丽庭院干净人家评选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2017年吉林省开展美丽庭院干净人家评选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为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增强农村家庭文明、卫生、秩序观念,优化生活方式,营造净化绿化的家居环境和公共环境。

今年,在全省范围内,由各级新农村办和妇联共同组织开展美丽庭院、干净人家评选创建活动。

特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共建美丽家庭、共享品质生活”为主题,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以创建“洁化、序化、美化、绿化”农民生产生活环境为目标,以提升妇女素质和家庭生活品质为着力点,发动妇女、教育妇女、培训妇女、引领妇女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改变生活陋习,建立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达到庭院美、室内美、景色美、生活美、村庄美等“五美”的目标和庭院净、居家净、厕所净、畜舍净、仪表净的“五净”要求,带动美丽村屯、美丽乡村建设。

评选创建活动要坚持以下5项原则:———坚持合力共建。

“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创建工作要依靠全社会合力共建,依靠农户自主建设,形成上下一心、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同时,还要充分调动广大家庭成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推动“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坚持妇女主体。

创建“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工作阵地在家庭,主体力量是妇女。

注重发挥妇女在家庭建设中的独特作用,深刻对接妇女需求,利用“妇女之家”活动阵地,结合“妇女之家”文化节,开展环保绿化、文化健身、素质提升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最大限度地发动妇女、宣传妇女、组织妇女、吸引妇女积极参与创建,在参与中接受文明教育、提升文明程度、提高生活质量。

———坚持家风引领。

以广大妇女和家庭易于理解和接受的家风建设为重要切入点,将建设家庭道德文明和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融入于建设中,实现可持续创建。

———坚持效益双赢。

开展庭院经济、庭院保洁、庭院美化、庭院文化、身心美化,将美丽乡村农户庭院建设成为乡村旅游的景点、农民增收致富的平台、农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支撑点,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2017年吉林省整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导意见

2017年吉林省整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导意见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统筹推进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有效治理农村“脏、乱、差”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实现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环卫队伍整齐、管理规范长效、环境清洁生态的目标任务,2017年全省整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800个左右。

指导意见如下:一、总的要求以实现村庄整洁、道路整洁、河流整洁、田园整洁和办公休闲区整洁、工贸旅游区整洁为目标,突出垃圾污水治理、街道庭院改造、绿化美化提升,全面落实保洁经费、保洁设施和保洁队伍,建立健全设施维护、卫生日常保洁长效机制,努力创建天更蓝、水更清、田园更整洁、村庄更美丽的农民幸福家园。

工作中要坚持如下原则:———梯次推进原则。

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经济基础、不同民俗文化特点,实行梯次渐进式整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县级主体原则。

建立省办指导、市(州)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好县一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加大投入,强化政策支持。

———部门协作原则。

各级发改、财政、农业、住建、环保、卫生、妇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动作,形成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合力。

———农民参与原则。

充分发挥村“两委”和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建立村规民约,落实生活垃圾清理和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制度。

二、主要任务整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要任务是:(一)抓好村庄环境整治规划。

以治大、治散、治乱为重点,科学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度计划,突出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完善基础设施,提高社会事业服务水平。

(二)整治农村垃圾污水污染。

坚持不懈地开展春秋两季农村垃圾专项整治活动,抓好农村环境卫生日常保洁。

1.清垃圾。

清理公路主干道及村内街道、房前屋后、村庄周边、公共场所的各类积存垃圾,解决好垃圾围村、围田、围路问题。

特别是沿公路线、铁路线、旅游线和环城镇周边的“三线一环”地带,做到无积雪残冰、无垃圾、无树上浮挂物。

2.清柴草垛。

清理乱堆乱放的柴草垛,统一堆放在房屋下风头,远离村屯房屋,尽量避开公路视线,整齐美观。

2017_《吉林省2017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2017_《吉林省2017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吉林省2017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2017-2020年吉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年行动计划开好局、起好步,开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新局面,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年行动计划为指导,以实施农村道路、饮水安全、危房改造、垃圾整治、粪污处理、厕所改造、秸秆利用七大工程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启动,综合整治、加快建设,力争在解决农村居民出行、饮水、住房和农村脏、乱、差等问题上实现大的突破,建立完善组织领导、投入保障、工作推动等各项机制,为持续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夯实基础、创造条件。

二、主要任务(一)规划编制。

1.完成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垃圾治理、农村污水治理、绿色村庄等四项规划的制定和修编任务。

启动县(市)城镇村体系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测绘地信局、省国土资源厅配合)2.依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目标、规划、现状等信息检索服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测绘地信局、省国土资源厅配合)(二)保障基本生活条件。

3.启动2000个保障基本型行政村建设工作,创建国家、省级“保障基本示范村”100个。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牵头,省环保厅、省财政厅配合)4.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安全防护工程及旧路改造工程,新改建农村公路2000公里,自然屯通硬化路率达到74.5%。

完成村内主要道路和巷路硬化建设任务,通屯公路比例进一步提高。

(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配合)5.继续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力争全部解决贫困人口安全饮水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工程运行管理长效机制,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状况评估和水质检测,督促各地加快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及水价制定工作,确保工程电力供应保障。

(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电力公司配合)6.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8万户,优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民生实事的安排意见-吉政发〔2017〕9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民生实事的安排意见-吉政发〔2017〕9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民生实事的安排意见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民生实事的安排意见吉政发〔2017〕9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2017年,省政府将重点抓好七个方面、28项民生实事任务,具体意见安排如下:一、就业创业方面(3项)(一)城镇新增就业50万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0万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援助率100%。

(二)创建长春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组织认定10个省级双创示范基地;打造10个大学生创业园。

(三)完善农民就业创业平台,新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20个,创建高质量就业示范行政村100个;新建农民工市民化综合服务中心5个,农民工市民化培训5000人;开展“远程教育助力电子商务进万村”活动,依托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实现全省行政村电子商务全覆盖。

二、社会保障方面(5项)(四)扩大医疗保险跨省联网结算范围,作为首批省份接入全国结算平台,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省份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五)按照国家部署提高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

(六)健全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扩大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覆盖范围。

(七)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加快五险基金统一征缴平台建设,推进综合柜员制。

(八)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改造各类棚户区11.5万套。

三、扶贫济困方面(6项)(九)实施2400户5107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

实现2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600个贫困村退出,实现有硬化路、有安全饮水、有安全住房、有卫生室、有文化活动室、有通讯设施、有办公场所、有集体收入、有扶贫产业、有养老保险的“十有”目标。

2017年吉林省整片区推进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

2017年吉林省整片区推进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

为充分发挥新农村大片区示范引导作用,快速提升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水平,现制定2017年吉林省整片区推进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

具体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建设的新农村试点村、推进村、示范村和重点村为依托,以现有样板村群为基础,通过进一步规划和连点成线、扩面成片,加强统一建设、集成武装、提高标准,突出重点,整合投入,集中建设,打造新农村建设样板,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推动新农村建设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

二、基本原则———强化统一功能。

大片区跨区域建设,必须整个区域统一规划、统一项目、统一施工、统一建设、统一验收,形成一体。

———突出重点区域。

大的片区要重点摆放在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重点建设区域,突出公铁路沿线、旅游线和少数民族居住区、边境地区、特色文化区等地的片区建设。

———市州引领建设。

以市州为单位科学规划大的片区建设,县(市、区)负责具体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各具风格,统一谋划建设机制和模式,整合投入,调动辖区形成合力。

———坚持较高标准。

大片区要以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坚持物的新农村与人的新农村建设同步推进,实现各美其美、全面发展。

三、建设目标2017年,全省打造高标准新农村建设大的片区50个左右。

四、主要任务每个大的片区要由3~5个行政村组成,集中连片。

在建设的过程中,做到:“十统一”:(一)统一规划,分头施工。

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原则,整个片区进行统一规划,明确统一建设内容和建设项目,明确建设标准,分头组织实施,完成各项建设任务,使整个片区建设浑然一体。

(二)统一预留植树台,集中绿化美化。

将原有的路边林带地重新修整,建好路边排水沟,修整好林台,统一栽植绿化树苗,树两侧及中间栽植各种花卉,达到整齐美观。

(三)统一建设道路、排水沟,实现道路硬化、排水渠系化。

整个片区统一修建水泥路或柏油路,破损路罩面,路边修建排水沟,过户处下涵管或修建栏杆、拱桥。

(四)统一改造围墙大门,实行庭院综合整治。

对现有围墙大门进行改造,对现有破损和断条的围墙大门,做好修新和改造,有条件的建设高标准的围墙大门或栽种绿篱。

2017年吉林省创建美丽乡村工作方案

2017年吉林省创建美丽乡村工作方案

2017年吉林省创建美丽乡村工作方案作者:来源:《吉林农业》2017年第05期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美丽乡村创建和示范活动的有关部署,进一步深入推进我省美丽乡村建设。

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开展美丽乡村创建示范活动,要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美丽吉林为总体目标,突出农村生态、经济、社会、文化与政治协调发展,加快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配套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保护农村生态和充分挖掘乡村特色文化,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天蓝水清、创业增收、宜居宜业、幸福和谐的美丽乡村,打造一批不同地域、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精品村屯,实现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可持续发展生态美,整体提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开创美丽乡村建设新局面。

创建示范活动要坚持以下6项原则:——规划先行,因地制宜。

充分考虑不同地域的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民俗文化差异,差别性制定各类乡村的创建目标,统筹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形成模式多样的美丽乡村建设格局,贴近实际,量力而行,突出特色,注重实效。

——生态优先,科学发展。

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遵循自然规律,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展示农村生态特色,统筹推进农村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建设。

——注重文化,打造品牌。

加强对古村落、古建筑、古文物的修缮和保护,积极挖掘历史名人、民俗文化,赋予土特产品文化内涵,创造地域美丽传说,收集祖训家规,弘扬特色文化,提升“软实力”。

加强对现有街路、广场、桥涵、景点、园区、社区、河湖等公共建筑物的命名,赋予生命力。

——综合建设,整体提升。

突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与休闲观光旅游农业综合发展,按照先基础设施后环境整治再提升田园景观的时序整体改变农村面貌,整体提升农村建设水平。

——典型引领,示范带动。

根据各地特点,有侧重打造一批现代农业型、生态保护型、文化传承型、环境整治型、休闲旅游型和民族特色型等美丽乡村典型,创新机制,创造模式,总结经验,大力推广。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06•【字号】吉政发[2011]26号•【施行日期】2011.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1〕26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切实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现就加强全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认清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几年,各地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越来越重视,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不断深入,各类生态创建活动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较好成效,全省农村环境保护开始步入系统管理、综合治理、全面提升的新阶段。

但是农村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农村生活废水、生活垃圾、畜禽粪便等环境污染问题突出,面源污染日趋严重,农村饮水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农村环境管理体制和政策法规不健全,环境监管能力薄弱。

农村环境保护既关系到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又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

坚持不懈地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领域,是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方面,是各级政府全面履行职能,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和谐、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

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加快农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建设生态文明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扎实实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二、明确农村环境保护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按照国家关于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战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村生态文明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以环境保护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为主线,以各类生态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化“以奖促治”政策,认真落实农村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坚持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夯实工作基础,推广实用技术,健全队伍机构,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着力解决危害农村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5.10•【字号】吉政办发〔2017〕38号•【施行日期】2017.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环境保护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吉政办发〔2017〕38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吉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5月10日吉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整治农村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确保到2020年全省农村人居环境同步达到小康标准,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统领,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为底线,以村庄整治为重点,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导向,科学规划、整合投入、加强组织、全力推进,通过四年努力,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目标。

基本原则:———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安排。

着力解决农村居民出行、饮水、住房和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

突出做好“四个结合”,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脱贫攻坚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相结合、与推行河长制相结合。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

科学确定不同地区的建设目标、重点、方法和标准,不生搬硬套、不搞一刀切。

突出农村特色和风貌,按照东中西不同地域特点因地制宜分类建设。

———坚持规划先行,综合治理。

按照尊重传统、突出特色、符合实际、易于操作的要求,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坚持山水林田路、村庄和公共服务区域综合治理、统筹兼顾、全面改善。

村屯绿化美化实施方案

村屯绿化美化实施方案

村屯绿化美化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村屯绿化美化是当前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农村环境质量、改善农民居住环境的重要举措。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也日益增强,因此,加强村屯绿化美化工作,对于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农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提出村屯绿化美化实施方案,为农村绿化美化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二、实施目标。

1. 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营造宜居宜业的生活氛围。

2. 增强农村绿化美化意识,推动农村环境整治和改善。

3. 打造宜游宜居的农村旅游环境,促进乡村旅游业的发展。

三、实施方案。

1. 制定村屯绿化美化规划。

针对不同地域和村庄特点,制定村屯绿化美化规划,明确绿化美化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科学合理地规划村庄的绿化布局,确保绿化美化工作有序进行。

2. 积极开展植树造林。

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活动,选择适宜的树种进行绿化,增加农村绿地面积,提高绿化覆盖率,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3. 加强村庄环境卫生管理。

加大对垃圾清理、废弃物处理等工作的力度,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持村庄的整洁和美观。

4. 打造农村景观小品。

在村庄主要道路、村口、广场等地方设置绿化景观小品,如花坛、雕塑等,提升村庄的美观度和艺术氛围。

5. 开展农村环境宣传教育。

通过开展绿化美化知识宣传、环境保护主题活动等形式,提高农民对绿化美化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增强农村绿色发展意识。

6. 推动乡村旅游融合发展。

充分利用农村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打造乡村旅游景点和休闲农庄,吸引游客,推动农村旅游业与绿化美化工作的融合发展。

四、实施保障。

1. 加大资金投入。

政府应增加对农村绿化美化工作的资金支持,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捐赠。

2. 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农村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导检查。

3. 完善政策法规。

出台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和引导农村绿化美化工作的开展,为其提供法律保障。

五、总结。

村屯绿化美化工作是当前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农村环境质量、改善农民居住环境的重要举措。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开展“绿化美化村屯、创建绿色家园”行动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开展“绿化美化村屯、创建绿色家园”行动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开展“绿化美化村屯、创建绿色家园”行动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吉政发[2009]9号【发布部门】吉林省政府【发布日期】2009.03.25【实施日期】2009.03.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开展“绿化美化村屯、创建绿色家园”行动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09〕9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进而实现农村经济强省和小康社会目标,省政府决定,从2009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在全省开展“绿化美化村屯、创建绿色家园”行动。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建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实施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规划以来,我省造林绿化事业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

但与一些先进地区比,我省农村整体绿化水平还比较低,发展不平衡,全省75%的村屯绿化覆盖率未达到绿化标准,甚至还有很多光腚屯、光杆路。

城乡绿化差距进一步拉大,农村脏、乱、差现象没有得到根本转变。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富裕起来的农民对改善居住环境的要求十分迫切,只有搞好村屯绿化,创造优美、清新、健康、舒适的人居环境,才能更好地满足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

因此,开展创建行动,十分重要、十分紧迫。

是改变农村落后面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农村生态文明的客观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增加增收致富渠道,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选择;是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一项重要任务。

各级政府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实抓好。

二、明确创建行动的目标和绿化标准(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农村和农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加大政府投入,放宽相关政策,强化领导责任和部门服务为主要手段,通过开展“绿化美化村屯,创建绿色家园”行动,根本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使广大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监察厅等部门吉林省农村土地整治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监察厅等部门吉林省农村土地整治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监察厅等部门吉林省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土地利用和治理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吉政办明电[2013]77号【发布部门】吉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3.08.20【实施日期】2013.08.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监察厅等部门吉林省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3〕77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审计厅制定的《吉林省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8月20日吉林省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审计厅)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中的主体责任,保证国家和省有关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09〕2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州)、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相关业务单位和有关人员在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中违规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省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全省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研究、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对日常督查、群众举报和媒体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及时调查核实和认定,分清责任。

市(州)、县(市、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对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协调,全面完成土地整治任务,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推进2017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工作的通知-吉环办字〔2018〕8号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推进2017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工作的通知-吉环办字〔2018〕8号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推进2017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工作的通知正文:----------------------------------------------------------------------------------------------------------------------------------------------------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推进2017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工作的通知吉环办字〔2018〕8号各市(州)环保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环保局,各有关县(市、区)环保局:为持续推动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使用绩效,根据省环保厅《关于下达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计划的通知》(吉环办字〔2017〕23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建指〔2017〕1276号)要求,现就推进2017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增强项目推进意识2017年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涉及33个县(市、区),52个乡镇,省级总投资3000万元。

全面实施好这些项目,对于推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山水林田湖草试点、重点扶贫县(市、区)脱贫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推动当地政府把项目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二、强化组织领导,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推进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吉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推进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完成措施和时限要求。

突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合理项目布局,规范项目资金使用。

三、对照标准,全面落实项目建设任务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等文件要求,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70%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要达到70%以上,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棚膜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7〕34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棚膜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7〕34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棚膜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棚膜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7〕34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进一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发展棚膜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思路目标(一)基本思路。

坚持棚膜经济发展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色产业扶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相结合,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加快新建棚室布点扩面、高档棚室功能拓展、老旧棚室改造利用,立足比较优势,瞄准市场需求,创建区域品牌,推进规模经营,实现绿色发展。

围绕棚膜经济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结构调整的先行区、现代生产要素集成的示范区、新型主体培育的孵化区。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巩固提升原有110万亩棚室,全省新建棚室140万亩,其中:标准化棚室40万亩,经济实用简易棚100万亩,棚室总面积达到250万亩以上。

新建规模化棚膜园区300个,专业乡镇发展到100个,专业村屯发展到1000个,乡乡有示范园区,村村有示范户。

———到2020年,新增棚膜蔬菜产量300万吨,总产量达到750万吨,城乡居民冬春季本地蔬菜自给率达到65%以上。

———到2020年,棚膜经济解决农民就业120万人,总收入达到250亿元,农民人均收入达到2000元。

2017年新建标准化棚室5万亩、经济实用简易棚25万亩,重点开展示范带动。

2017年吉林省新农村建设完善提升指导意见

2017年吉林省新农村建设完善提升指导意见

2017年吉林省新农村建设完善提升指导意见
省新农村办
【期刊名称】《吉林农业》
【年(卷),期】2017(0)9
【摘要】为整体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确保试点村、推进村、示范村、重点村建设质量,积极创建美丽乡村,2017年全省继续推进新农村建设点完善提升工作。

特制定指导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物的新农村”与“人的新农村”建设同步推进,以创建美丽乡村为基础,以新农村建设行政村为单位,本着缺啥补啥、完善基础、配套功能、整体提升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进农村文化建设、生态建设和法制建设,加快提升全省新农村建设水平。

【总页数】1页(P23)
【作者】省新农村办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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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
xin nong cun jian she
专栏专版
为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整村屯美化示范引领作用,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现制定2017年吉林省整村屯美化工作指导意见。

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美丽吉林为目标,坚持“物的新农村”与“人的新农村”同步推进,突出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美化,注重山青水秀、美丽宜居、幸福和谐的美丽乡村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

二、基本原则
——
—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充分考虑不同地域的自然、经济、社会、文化差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突出特色,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形成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格局。

——
—突出重点,统筹推进。

重点选择基础好、投入大、主动性强、积极性高的村实施整村屯美化,加强美化建设中各项工作先后程序,统筹实施、协调推进。

——
—地方为主,坚持标准。

以各市(州)、县(市、区)投入为主,乡镇、行政村和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坚持较高标准打造乡村美化。

——
—广泛发动,群策群力。

做好宣传引导,不断强化农民的主体地位,深入群众,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群策群力打造乡村美化。

——
—探索研究,总结创新。

不断探索研究整村屯美化实施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实际困难和解决办法,积累经验,做好总结创新,不断开创新农村建设新局面。

——
—典型引领,示范带动。

根据各地特点,有侧重打造一批各美其美的整村屯美化典型,总结经验,大力推广。

注重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推动整村屯美化打造工作推广实施。

三、任务目标
2017年全省整村屯美化村3800个左右,在入村公路两侧、村内道路两侧、休闲文化广场等公共场所、村屯周围和农户房前屋后绿化美化,进而带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提升农民管理农村环境的自觉性。

四、实施步骤
开展整村屯美化打造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推进。

(一)申报阶段:2~3月份,采取村申报、乡镇把关、市县审
核,确定整村屯美化目标。

(二)制定阶段:4~5月份,根据省办印发的指导意见,各地按照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美化计划,因地制宜细化落实整村屯美化各村所需打造的具体内容及实施步骤等。

(三)打造阶段:6~9月份,充分利用有效的季节时期,广泛开展美化工作,精心打造,具体实施村屯美化,全面完成创建的各项建设任务。

(四)检查阶段:7~10月份,各市(州)、县(市、区)根据工作进展,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检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开展整村屯美化打造活动,是一项全新的开创性的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配合、快速推进。

各市(州)和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将整村屯美化打造活动,作为统筹推进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点工作,切实抓在手上,落在实处,扎扎实实做好各项组织工作,确保打造活动圆满成功。

各乡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推进整村屯美化建设中的作用,完善措施,履职尽责,全面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精心组织,有序推进。

整村屯美化各项工作都需要市(州)、县(市、区)、乡镇、村屯和广大农户的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和有效行动。

整村屯美化以市(州)和县(市、区)推动为主,省里指导,在美化打造计划制定、落实推动中要广泛征求民意,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主体地位,各地要根据整村屯美化推动工作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督查检查和验收,科学、有序、有效推动工作落实。

(三)整合力量,强化投入。

各地要将整村屯美化打造活动纳入新农村建设支持范畴,有效整合,多方筹措,充分发挥乡镇财政、村集体和农户投入的主体作用,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帮扶,形成共建合力,提高投入水平,保障打造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总结经验,广泛宣传。

各地要注重总结整村屯美化打造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和研究探索出的成熟的体制机制和模式办法,进行大力宣传和推广,营造整村屯美化氛围,引导整村屯美化深入实施。

(省新农村办供稿)
2017年吉林省整村屯美化工作指导意见
整村屯美化,就是以村屯为单位,开展村屯周围、农户房前屋后、入村和村内道路两侧、休闲文化广场等公共场所绿化美化,全面推动整村屯面貌整体改善提升,推动全省新农村建设开创新局面。

一、创建目标
(一)道路美化。

对入村屯和经村屯的县级公路、乡级公路及主要连村路沿线进行绿化、美化、靓化,全面提升农村公路沿线环境整体面貌。

(二)村屯美化。

村屯内主次街道、村部、休闲文化广场、农户庭院、村屯周围、沟渠和围村林进行绿化、美化、靓化,全面打造精品亮点。

二、创建标准
(一)道路美化。

1.道路绿化。

入村屯和经村屯道路沿线全部新栽或补植绿化树木,树木成活率不低于90%。

2.沿线美化。

沿线及过境屯栽种花期长、效果好的花卉,做到花卉成圃成片,无空闲段。

3.柴草垛清理。

沿线柴草垛全部远离道路50米堆放。

4.标语广告整治。

道路两侧的标语广告的绘制、悬挂、张贴要整齐规范,做到清晰、准确、醒目、美观,与环境相协调。

吉林省整村屯美化创建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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