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光盘存储之忧
同步录音录像建议书
同步录音录像建议书同步录音录像建议书一、背景和意义在许多场合,如会议、讲座、庭审等,都需要对现场进行录音和录像,以便后期回顾和分析。
这对于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至关重要。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常常遇到一些问题,录音和录像不同步、质量不佳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二、建议1. 选择合适的设备,我们建议在录音和录像过程中使用专业的设备。
这些设备通常具有更好的录音和录像质量,能够更准确地记录现场情况。
在选择设备时,需要考虑到现场环境的特点,如大小、噪音等,以确保设备的适用性。
2. 同步录音与录像为了保证录音和录像的同步性,我们建议使用支持同步录音和录像功能的设备。
这样可以确保录音和录像的时间戳一致,避免因为设备之间的不同步而导致的信息缺失或混乱。
3. 测试和调试在正式使用设备录音和录像之前,我们建议进行测试和调试。
通过模拟真实场景进行录音和录像,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和录音、录像的质量。
如果发现问题,及时调整设备设置或更换设备,确保在正式场合中不会出现意外。
4. 采用多角度录像为了更全面地记录现场情况,我们建议采用多角度录像。
通过设置多个摄像头,可以捕捉到不同的角度和视角,提供更丰富的信息。
这对于后期回顾和分析非常有帮助。
5. 后期处理录音和录像完成后,我们建议进行后期处理。
这包括整理和标注录音和录像文件,以便后续查找和使用。
如果需要,还可以对录音和录像进行剪辑和编辑,以满足特定需求。
三、同步录音和录像对于许多场合都是必要的,它可以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通过选择合适的设备、同步录音与录像、进行测试和调试、采用多角度录像、进行后期处理等措施,我们可以提高录音和录像的质量,为后续回顾和分析提供更准确的数据支持。
希望我们的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
> 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法发〔2010〕33号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法院: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六日为加强审判管理,完善法庭记录方式,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根据有关诉讼法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现就庭审活动录音录像问题作如下规定:一、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应当对庭审活动全程同步录音或者录像;简易程序及其他程序案件,应当根据需要对庭审活动录音或者录像。
对于巡回审判等不在审判法庭进行的庭审活动,不具备录音录像条件的,可以不录音录像。
二、人民法院应当在审判法庭安装录音设备;有条件的应当安装录像设备。
人民法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部分审判法庭安装录音或者录像设备。
三、庭审录音录像应当由书记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自案件开庭时开始录制,并告知诉讼参与人,至闭庭时结束。
除休庭和不宜录音录像的调解活动外,录音录像不得间断。
书记员应当将庭审录音录像的起始、结束时间及有无间断等情况记入法庭笔录。
四、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对法庭笔录有异议并申请补正的,书记员应当播放录音录像进行核对、补正。
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五、人民法院应当使用专门设备存储庭审录音录像,并将其作为案件材料以光盘等方式存入案件卷宗;具备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在人民法院查阅条件的,应当将其存入案件卷宗的正卷。
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拍录、传播庭审录音录像。
庭审录音录像的保存期限与案件卷宗的保存期限相同。
六、人民法院应当采取叠加同步录制时间或者其他措施保证庭审录音录像的真实性、完整性。
对于毁损庭审录音录像或者篡改其内容的,追究行为人相应的行政或者法律责任。
因设备、技术等原因导致庭审录音录像内容不完整或者不存在的,负责录制的人员应当做出书面说明,经审判长或者庭长审核签字后附卷;内容不完整的庭审录音录像仍应存储并入卷。
浅谈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谈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存在问题及对策第一篇:浅谈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存在问题及对策一年来,我院对所办理的件自侦案件全部实行了同步录音录像,确保了证据的可靠性、合法性,取得了办案数量上升、质量提高、时间减少的良好效果。
但是由于经费及技术短缺、实际办案条件有限等诸多因素的制约,也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现结合本院一年来的实践情况,谈谈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以供参考。
一、当前的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办案人员思想认识尚不适应规范化要求。
一些办案人员对同步录音录像作用的认识存在误区:一是认为同步录音录像万能。
认为案件只要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就高枕无忧了,对其他证据的收集不重视或者重视不够。
二是认为同步录音录像无用。
认为同步录音录像只是作为一种证据的固定方式,对职务犯罪事实认定起不了多大作用,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翻供,同步录音录像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而且会成为侦查过程的累赘,过多的精力投入在录音录像上不仅会耗费大量人力和财力,还会影响侦查进程。
于是,一些办案人员对同步录音录像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操作不规范,导致质量不高、效果不明显。
2、侦查人员笔录制作能力尚未适应工作需要。
目前许多讯问笔录所记载的内容与同步录音录像资料上所反映的内容存在有差异,如说得多记得少或记得多说得少,有的还出现了重大分歧。
这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犯罪嫌疑人表述能力差,讲话逻辑性不强,条理不清,使得记录很费劲;二是记录人员对案件情况不了解、整体把握不够,书写时速度慢、归纳整理能力较差等。
3、侦查人员在讯问过程中行为举止不规范。
由于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时间较短,一些侦查人员未能及时转变传统方式下的讯问作风,存在着装随意、举止随意、言语不规范等现象。
4、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侦查人员替代比较普遍。
由于缺乏技术人员编制,引进的专业人士又少,难以满足办案工作需要,有时只好由侦查人员自行摄录。
5、检察机关办案硬件设施配套尚不能完全适应同步录音录像的需要。
同步录音录像解决方案
同步录音录像解决方案1. 引言在很多场景下,我们需要进行录音和录像以作为重要的记录和证据。
但是,往往普通的录音和录像设备无法实现良好的同步,给后续分析和整理带来了困难。
因此,本文将介绍一种有效的同步录音录像解决方案,以提高录制质量和便捷性。
2. 解决方案概述本解决方案基于先进的技术手段,包括硬件设备和软件应用。
通过将录音设备和录像设备进行同步,实现音频和视频的一致性,从而提供更好的录制效果。
3. 硬件实现3.1 录音设备选择为了保证录音的高质量,我们建议选择专业的录音设备,例如数字音频录音机或麦克风录制系统。
这些设备通常具有高灵敏度、低噪声和广泛的频率响应范围。
3.2 录像设备选择同样重要的是选择适合的录像设备,例如高清摄像机或摄像手机。
这些设备能够提供清晰的视频画质和稳定的图像效果。
3.3 同步设备在硬件层面上,我们需要使用一些专门的同步设备,如同步线或同步盒。
这些设备能够将录音设备和录像设备的时钟信号进行同步,以确保音频和视频的时间一致性。
4. 软件应用为了进一步加强音频和视频的同步,我们需要借助一些软件应用。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软件工具:4.1 视频编辑软件选择适当的视频编辑软件可以帮助我们对录制的视频进行后期处理和精修。
这些软件通常提供音频轨道和视频轨道的同步功能,可以轻松调整音频和视频的起始点和结束点,以确保二者的同步。
4.2 音频编辑软件类似地,音频编辑软件可以用来处理录制的音频文件。
通过调整音频的起始点和结束点,我们可以与视频进行精确同步,创造出更加完美的观看体验。
4.3 多媒体同步软件除了视频编辑软件和音频编辑软件,还有一些专门用于实现音频和视频同步的软件工具。
这些工具通常通过分析音频和视频的特征,自动对齐二者的时间轴,实现精确的同步效果。
5. 实施步骤下面是实施同步录音录像解决方案的基本步骤:1.准备录音设备、录像设备和同步设备。
2.连接录音设备和录像设备,并确保同步设备正常工作。
同步录音录像工作需注意的几点问题
同步录音录像工作需注意的几点问题作者:李蕾来源:《山东青年》2014年第12期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5年出台了《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从2006年3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经过数年努力,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在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权、规范检察机关办案、固定办案证据和减少被告人当庭翻供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是一项新兴的检察业务,实际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这些问题和不足制约了当前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长足发展,需要认真研究并予以解决。
一、检察机关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性质和意义同步录音录像是侦查机关在刑事侦查活动过程中,以同步录音录像方式记录侦查讯问过程的诉讼活动;它是以录音带、录像带、计算机硬盘、光盘等为载体的,用于刑事诉讼为目的的视听资料。
司法实践中,同步录音录像资料记录的侦查活动主要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
同步录音录像是记录侦查机关自身侦查活动的行为。
同步录音录像有利于规范侦查人员的讯问手段。
把“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收集证据原则深入人心,适应“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新型诉讼观念的需要,促进了文明执法观念的实现。
有利于固定讯问成果,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
有了讯问的全程录音录像,一方面给犯罪嫌疑人形成巨大的心理震慑作用,使其不敢翻供、不能翻供,使证据得以固定;另一方面,还能证明讯问程序的合法性,有利于法官对犯罪嫌疑人口供的客观真实性进行正确判断。
同时,同步录音录像还可以防止犯罪嫌疑人对依法进行讯问的侦查人员的恶意投诉。
录音录像资料真实地记录了讯问双方活动的完整过程,录音录像证据再现讯问当时的情景,证明了侦查人员自身的“清白”,证明讯问手段的合法性,犯罪嫌疑人的恶意投诉自然不攻自破。
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市检察机关开展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几年来,就实施情况来看,依然处于探索阶段。
调研发现,在操作过程中存在着不少突出问题,影响着双录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009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保密隐患及对策
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保密隐患及对策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检察机关推进司法民主的一项重大举措。
近年来,特别是2006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印发《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规范(试行)》和《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技术工作流程(试行)》以来,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但是,随着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不断深入,“严格保密”作为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必须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在实践中还存在诸多问题。
这些保密隐患的存在直接制约了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优势的充分发挥。
本文在对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保密隐患的引发原因作出分析的基础上,试就如何加强同步录音录像保密工作作一些探讨。
一、引发保密隐患的原因分析1、缺乏规范,密级没有定义造成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中保密隐患的根本原因是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对保密要求没有具体的规定。
虽然高检院提出,同步录音录像坚持严格保密原则,必须加强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严防录音录像资料泄漏、流失。
但是:如何保密、涉密岗位如何操作并没有具体规定;哪些是秘密、是什么级别的秘密,也没有科学定义。
另外,高检院关于保密工作出台的《检察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中的保密规定》和《关于确定检察机关工作秘密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对举报初查、立案侦查、批捕起诉等环节的保密工作做了详细的规定,但因颁布时间较早,对同步录音录像环节的保密工作并未作出规定。
这就造成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中的保密问题无法可依、无章可循。
2、保密意识不强,保密业务不精人员的保密意识不强。
实践中发现,有的技术人员对于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哪些涉密哪些不涉密认识不足,甚至有的技术人员认为保密是自侦部门的事情,与己无关,因而思想上轻视,常在不经意间泄露秘密。
有的办案人员,在侦查、批捕、起诉等环节中,通常只注意纸质案卷材料的安全保管,而忽视同步录音录像光盘资料的保密,例如:在办公室有其他人的情况下就随意播放同步录音录像光盘,殊不知这一播放很可能就将案件信息无意间泄露了。
同步录音录像管理制度
同步录音录像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单位内部管理,保护单位信息安全,维护单位声誉和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同步录音录像,是指通过专业设备同时录制视频和音频信息。
第三条同步录音录像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培训、讲座、演讲、谈话等场合。
第四条同步录音录像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保密要求进行保护。
第五条同步录音录像的管理应当由专门负责的管理人员负责,该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六条同步录音录像的设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同步录音录像的存储应当采用专用的存储设备,并定期进行备份,以保证录像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同步录音录像的使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授权程序进行。
第九条对于同步录音录像中的机密信息,应当进行加密处理,严格限制查看和使用的权限。
第十条对于同步录音录像中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守相关的隐私保护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和保护。
第十一条对于同步录音录像中的敏感信息,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泄露和非法获取。
第十二条对于同步录音录像中的涉及公司商业机密的信息,应当加强保密意识,严格限制查看和使用的权限。
第十三条对于同步录音录像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通报单位相关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对于同步录音录像中的错误和失误,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和修正,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归档。
第十五条对于同步录音录像的使用记录,应当定期进行审查和监控,以保证使用的合法和规范。
第十六条对于同步录音录像的管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素养和管理水平。
第十七条对于同步录音录像的使用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并严禁私自泄露、复制和传播录像信息。
第十八条对于同步录音录像的违规行为,应当严格按照单位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处罚、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相关部门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以保证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同步录音录像解决方案
同步录音录像解决方案
《同步录音录像解决方案》
在日常工作中,许多人都需要进行录音和录像,以便对话或会议进行记录和回放。
然而,很多时候录音和录像是分开进行的,导致后期整合和编辑非常麻烦。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使用同步录音录像解决方案。
同步录音录像解决方案是一种方便快捷的工具,可以同时进行录音和录像,并在后期自动将两者同步起来。
这样一来,用户无需费力去手动匹配录音和录像,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特别是在会议或讲座等重要场合,同步录音录像解决方案能够确保所有内容都被完整记录下来,不会出现任何遗漏。
这种解决方案通常包括专门的软件和硬件设备,用户只需按照指示进行操作,便可轻松地完成录音和录像。
一些高级的同步录音录像解决方案还可以提供音频和视频的实时监控和调整功能,确保录制的内容质量达到最佳状态。
除了工作场合,同步录音录像解决方案也在教育、娱乐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学校可以利用这种解决方案记录老师的讲课内容,以便学生在家中复习;娱乐行业可以使用同步录音录像解决方案来拍摄专业的音乐视频或节目。
总的来说,同步录音录像解决方案为用户提供了一种便捷、高效的录音和录像工具,可以满足各种不同领域的需求。
随着技
术的不断更新和进步,相信同步录音录像解决方案会越来越普及,成为人们工作和生活中的重要工具。
执法记录仪(同步录音录像)及云存储解决方案
执法记录仪(同步录音录像)及云存储解决方案目录1项目必要性及需求分析 (4)1.1 视频采集需求 (5)1.2 云存储需求 (5)1.2.1 容量需求 (5)1.2.2 吞吐量需求 (5)1.2.3 扩展性需求 (6)1.2.4 低成本需求 (6)1.2.5 可维护性需求 (6)1.2.6 接口需求 (6)1.3 云传输需求 (6)1.3.1 传输效率需求 (6)1.3.2 稳定性、并发性需求 (6)1.4 云点播需求 (7)1.4.1 数据安全性需求 (7)1.4.2 并发性需求 (7)1.5 接口开放性需求 (7)2平台总体架构设计 (8)2.1系统基本功能 (8)2.2整体架构图 (8)2.3系统模块描述 (9)2.3.1 执法记录系统 (9)2.3.2 云存储系统 (9)2.3.3 云传输中心端 (9)2.3.4 流媒体服务器集群 (9)2.3.5 客户端 (9)3系统方案 (11)3.1视频采集方案 (11)3.1.1执法记录仪简介 (11)3.1.2 系统功能描述 (11)3.2云存储方案 (14)3.2.1cStor简介 (14)3.2.2系统基本组成 (15)3.2.3系统功能描述 (16)3.2.4cStor主要优势 (22)3.2.5关键技术 (23)3.3云传输方案 (25)3.3.1cTrans简介 (25)3.3.2关键技术 (26)3.3.3总体结构 (27)3.3.4功能组件 (29)3.3.5接口与集成 (31)3.4云点播方案 (33)3.4.1流媒体模块 (33)3.4.2流媒体服务器集群系统构架 (34)3.4.3流媒体负载均衡 (35)3.4.4视频流分发功能 (37)3.4.5流媒体服务器性能 (37)1项目必要性及需求分析执法记录是安防监控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视频监控系统是执法监控的主要基础,它保证了所有活动都在监控中心的可视范围内,同时又保证了出现相关事故后所有视频录像文件可供查证,因此,视频监控系统是公安顺利执法的基础和保证。
完善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设想
完善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设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同步录音录像已经成为现代化教育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同步录音录像能够让学生在较短的时间里获得更多的教育资源,更好地听到老师的讲授,从而提高学习效率。
然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还有一些不足之处,需要不断完善。
在本文中,将介绍一些完善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设想。
一、建立规范的录音录像标准同步录音录像制度需要建立规范的录音录像标准。
这样能够确保每个教育机构使用的设备都能产生一致的质量水平,也能让不同教育机构之间进行比较。
规范的标准将充分考虑摄像机的分辨率、麦克风的灵敏度、画面的色彩度等参数,从而确保录像的质量。
二、加强录音录像的保密性同步录音录像制度需要更加注重录音录像的保密性。
在录制过程中,需要减少窃听的可能性,以防止学生、老师教学过程被不法之徒窃取。
同时,需要建立保密制度。
只有授权的人员可以访问录音录像文件,并且在保存的时候需要进行严格的加密。
三、进行数据存储与备份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需要进行数据存储与备份。
这样能够确保录音录像不会丢失。
数据存储需要规划存储空间,对不同阶段的学习资源进行分类储存。
同时,要建立备份策略,以防发生数据损失。
四、提升录音录像浏览与分享的便捷性同步录音录像制度需要更加注重录音录像的浏览与分享的便捷性。
学生和老师都需要方便地找到他们所需的课程录像,并且能够方便地分享给其他人。
同时,要保证录音录像格式的兼容性,这样才能使得录音录像文件可以在不同平台上生成。
五、保证录音录像的精度与真实性同步录音录像制度需要保证录音录像的精度与真实性。
这样能够确保学生和老师的教育资源得到的是准确的、真实的信息。
在录制过程中,需要设置专人负责检查录制的内容是否真实,并且及时修改或重录有误的内容。
六、加强系统安全性同步录音录像制度需要加强系统的安全性。
对于不法之徒的攻击,需要在前期设计的时候就进行安全威胁分析,并且制定出相应的安全策略。
同时,要对系统进行必要的安全加固,并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找出漏洞并且及时补上漏洞。
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问题及对策建议
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问题及对策建议作者:黄卫貂来源:《法制与社会》2012年第17期摘要: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对于保全、固定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杜绝翻供,规范检察人员的讯问行为,遏制刑讯逼供,促进文明执法观念的实现,体现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均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但是检察机关在执行这一制度过程中存在种种滞后和问题,限制了同步录音录像进一步发挥更大的作用。
本文拟从检察机关基层院工作现状出发,谈几点对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看法,以期对侦查实践有所帮助。
关键词: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检察机关作者简介:黄卫貂,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技术科。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2)06-117-02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指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每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对讯问过程实施不间断录音录像的一项专门技术工作。
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时,录制人员和侦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高检院制订的《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技术工作流程》、《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的要求进行工作,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
同时,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也是一种监督,如果办案人员在讯问过程中有什么违规、违法行为,都会清楚地反映到录制的声像资料中去,这就促使办案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依法办案,文明执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从而体现司法公平公正。
一、现阶段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亟待解决的问题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防止检察机关侦查人员刑讯逼供、诱供职务犯罪嫌疑人的重要技术手段,是侦查部门取证合法性的有力证明,更是侦查人员的保护神。
自2006年底实行以来,在社会上取得广泛认同和赞誉,但笔者根据多年的基层院工作实践,对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和分析,发现目前基层院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困难需要解决:(一)技术部门相关技术人员缺乏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必须由专职录制人员制作,这既是侦查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技术设备保障的基本要求;且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往往耗时很长,甚至时差颠倒,必须安排技术人员全程值班监控,但基层院技术部门往往人手不足,连续作战能力严重不足,工作人员人困马乏的情况下只能采用应付式办法,必然影响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质量。
对讯问犯罪嫌疑人运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概述
前言刑事诉讼法作为最能够反映社会文明进步的法律之一,一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强化和创新社会的管理,维护整个社会和谐与稳定是刑事诉讼法的一大功能。
就当前我国社会形势来看,我国正处于一个矛盾激增的社会转型期。
刑事案件大幅提升,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也逐年上升,犯罪种类与犯罪手段以及犯罪心理都在不断的发生演变,这些“突变”都会对我国社会管理造成巨大的困难。
借助刑事诉讼准确的惩罚了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强化了社会的管理。
[1]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权观念也不断扩展,在保护人权方面,刑事诉讼法又是宪法以下的最重要的法律之一。
根据当前的社会状况有针对性的修改刑事诉讼法,有利于保障公共安全和缓解社会矛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切、反响强烈以及影响社会和谐的焦点问题,对于国家繁荣安定和人民安居乐业产生重大影响。
[2]那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是否有可行性?它的实行又会遇到哪些问题?国内与国外的司法探究又有哪些经验可循?第一章对讯问犯罪嫌疑人运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概述1.1立法规定经过我国司法界的长期的探索与实践,我国在2013年1月1日起实行的新刑事诉讼法中对讯问犯罪嫌疑人做出了新的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
[3]实行讯问犯罪嫌疑人运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既可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又可以防止侦查机关在讯问过程中采取暴力、诱导等违法手段获得口供,最大程度上杜绝所有非法证据,依照严格的法定程序来执行讯问程序的每一个环节,避免因侦查机关采用刑讯逼供等暴力方式讯问而造成的冤假错案的发生,提高司法机关公信力,改善司法机关形象,重新树立司法机关的权威。
另一方面也可以利用录音录像真实还原审讯现场,以此固定犯罪嫌疑人的口供,防止犯罪嫌疑人在庭审阶段恶意翻供,诬陷侦查机关,从而保护侦查人员。
试析职务犯罪侦查中的同步录音录像
试析职务犯罪侦查中的同步录音录像论文摘要同步录音录像目前被应用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对犯罪的侦查过程中,由于公安机关在刑事犯罪侦查中应用信息化技术措施时间较长且比较先进,相比之下检察机关在对职务犯罪侦查时开展同步录音录像仅六年左右的时间,暴露出的问题较多,尤其是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之后,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侦查的过程中实施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
因而本文结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同步录音录像所面临的困难进行阐述,并提出了解决措施,以期能够为检察机关的司法实践提供一点可借鉴的素材。
论文关键词口供证据人权同步录音录像一、同步录音录像的价值(一)同步录音录像概念同步录音录像源于1984年英国创立的讯问录音制度,自此之后世界各国纷纷仿效其做法,并根据本国的司法现状有所演进。
在我国,同步录音录实施于2005年底,当时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范。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
”由此,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正式被法律确定为侦查过程中的一项法定制度。
其定义非常明确,同步录音录像也可以称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指在侦查过程中,采用特定设备通过技术手段对侦查讯问现场进行音频视频全程同步记录。
(二)同步录音录像的价值新《刑事诉讼法》第二条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纳入其中,开启了将人权予以程序法保障的先河,人权保障的内容非常丰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即是人权保障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因而具有促进完善人权保障的价值。
具体而言,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防止侦查人员刑讯逼供刑讯逼供问题一直是广大法律人所诟病的行为,其危害性不言而喻,虽然各自法律文件均对刑讯逼供给予严格的禁止,但是在对犯罪侦查的过程中却屡禁不止,由于侦查讯问程序具有高度的封闭性、非诉讼性和专权性等,为获取口供非常容易出现刑讯逼供、侵犯人权现象,这已经成为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一大“顽疾”。
同步录音录像工作需注意的几点问题
同步录音录像工作需注意的几点问题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保证职务犯罪侦查权正确行使的一项重要举措,既有利于及时、全面固定关键证据,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和诬告干警,也有利于强化对讯问活动的监督,有效防止刑讯逼供等违法讯问行为的发生,促使侦查人员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和工作作风,努力提高依法办案水平。
另外,还可以通过再现审讯过程,帮助检察机关从中寻找新的案件突破口。
任何事情都有利有弊,从2007 年 10 月 1 日开始,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全部实行同步录像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已经有5年了,录音录像工作虽然在刑事诉讼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现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存在一定问题。
现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规定“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起始时间,以讯问人宣布讯问开始起,以讯问人宣布讯问结束止”。
这条规定很容易造成侦查讯问人员先突破后审讯,也就是常说的“先审后录”,即检察人员将案件突破以后再象征性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这样录制的视听资料看似符合相关规定,但除了证明在录音录像的讯问当时,不存在违法问题外,对供述前有没有发生违法情况、犯罪嫌疑人有没有受到精神强制乃至刑讯逼供、讯问是不是犯罪嫌疑人在意志自由情况下的自行表达等问题,讯问的音像资料却无法予以证明,而在办案实践中,容易出现办案事故的多数都发生在无法证明的讯问开始前。
二是侦查人员对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不理解和抵触。
在录像过程中,部份侦查人员觉得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使自己像戴了紧箍咒一般,干活缩手缩脚,严重影响办案的效率。
从根本上讲,产生这种心理的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方面是侦查人员已经习惯于以往的审问方式,突然间将自己审讯时的言行举止全部暴露在摄像头下,平时说的话不敢说,平时做的事不敢做,精神高度紧张,在审讯中,审讯思路变得不清晰,提问缺乏条理性,表达能力变得吞吞吐吐。
另一方面,“口供第一”的观念还不同程度存在,刑讯逼供、指供诱骗供等违法取证的问题并未根除。
同步录音录像建议书
同步录音录像建议书同步录音录像建议书一、背景介绍随着互联网与科技的发展,视频录制与传播已成为现代社会中极其重要的手段,尤其是在教学、会议、演讲等场合中。
为了提高录像的质量和效果,实现信息的传递和共享,同步录音录像技术应运而生。
同步录音录像技术是将视频录制和音频录制同时进行,确保视听内容的一致性,提高信息的传递效率和质量。
二、同步录音录像的优势与应用场景1. 提高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步录音录像能够实时记录演讲者/讲师的每一个动作、表情和语言,确保信息的全面传递,避免误解和遗漏。
2. 便于后期剪辑和编辑。
同步录音录像可以将视频和音频进行分离,方便后期剪辑和编辑,对于不需要的内容进行删除,保留有价值的信息。
3. 提供远程在线教育和培训方案。
随着云学习的普及,同步录音录像的技术可以实现对远程学习者的教学和培训,确保学习效果的一致性和质量。
4. 保留重要信息作为证据。
同步录音录像在各类会议、座谈会等场合中可以记录下每个参与者的发言和回答,作为后期审查和验证的重要证据。
三、同步录音录像的具体实施步骤与建议1. 确定录音录像设备。
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摄像设备和录音设备。
建议使用高清的摄像机和麦克风,确保录制的画面和声音质量达到一定的水平。
2. 同步设备时间。
为了确保录音录像的同步性,需要将摄像设备和录音设备的时间同步。
可以通过GPS、网络校时等方式实现设备的时间同步。
3. 确定录制范围和角度。
根据实际场景和需求,确定合适的拍摄范围和角度。
要确保拍摄到重要的人物表情和动作,保证视频的可看性和质量。
4. 确定录音设备摆放位置。
根据场景和讲话者的位置,摆放合适的录音设备。
要注意避免背景噪音和回音的影响,保证录音的清晰度和质量。
5. 进行现场测试与调整。
在正式录制前,进行现场测试和调整,确保设备正常工作,并消除可能出现的问题。
6. 确定录像格式和分辨率。
根据实际需要和存储设备的容量,确定合适的录像格式和分辨率。
执法记录仪(同步录音录像)及云存储解决方案【云创大数据】
1项目必要性及需求分析 (4)1.1 视频采集需求 (5)1.2 云存储需求 (6)1.2.1 容量需求 (6)1.2.2 吞吐量需求 (6)1.2.3 扩展性需求 (6)1.2.4 低成本需求 (7)1.2.5 可维护性需求 (7)1.2.6 接口需求 (7)1.3 云传输需求 (7)1.3.1 传输效率需求 (7)1.3.2 稳定性、并发性需求 (8)1.4 云点播需求 (8)1.4.1 数据安全性需求 (8)1.4.2 并发性需求 (8)1.5 接口开放性需求 (8)2平台总体架构设计 (10)12.1系统基本功能 (10)2.2整体架构图 (10)2.3系统模块描述 (11)2.3.1 执法记录系统 (11)2.3.2 云存储系统 (11)2.3.3 云传输中心端 (11)2.3.4 流媒体服务器集群 (12)2.3.5 客户端 (12)3系统方案 (14)3.1视频采集方案 (14)3.1.1执法记录仪简介 (14)3.1.2 系统功能描述 (15)3.2云存储方案 (19)3.2.1cStor简介 (19)3.2.2系统基本组成 (20)3.2.3系统功能描述 (22)3.2.4cStor主要优势 (28)23.2.5关键技术 (30)3.3云传输方案 (32)3.3.1cTrans简介 (32)3.3.2关键技术 (34)3.3.3总体结构 (36)3.3.4功能组件 (37)3.3.5接口与集成 (40)3.4云点播方案 (44)3.4.1流媒体模块 (44)3.4.2流媒体服务器集群系统构架 (45)3.4.3流媒体负载均衡 (47)3.4.4视频流分发功能 (49)3.4.5流媒体服务器性能 (49)31项目必要性及需求分析执法记录是安防监控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视频监控系统是执法监控的主要基础,它保证了所有活动都在监控中心的可视范围内,同时又保证了出现相关事故后所有视频录像文件可供查证,因此,视频监控系统是公安顺利执法的基础和保证。
执法办案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规范和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定
执法办案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规范和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执法办案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依法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民警的执法权益,提高案件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工作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执法办案同步录音录像,是指在办理刑事、行政案件过程中,对接处警、现场处置、勘验检查、信息采集、安全检查、讯(询)问、调查取证、押解提审等办案环节进行全程音视频同步记录。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案件,需要对询问被害人、证人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的,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执法办案同步录音录像,应当全程录制,保持完整性,不得剪接、删改,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损毁、丢失。
各执法办案单位之间移交案件或警情时,应同时移交相关的音视频资料,不同时移交音视频资料的,接收单位有权拒绝接收案件。
第二章录制第四条执法办案同步录音录像是通过“执法六必录系统”和“高清数字审讯记录系统”分别对在执法办案现场、执法办案区和看守所提讯室内的执法办案过程进行全程音视频同步记录。
第五条执法办案现场的录音录像设备要按照执法单元配备,以保证执法办案录音录像的需要。
第六条执法办案区、看守所提讯室录音录像设备的配备,按照《执法办案同步录音录像装备配置》执行。
第七条进行现场执法办案活动时,要按照“执法六必录”的要求,使用现场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摄像机等专门的录制设备对全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并在报送有关审核事项前上传至“执法六必录系统”。
(一)“逢警必录”的录制和上传范围为公安机关处警的全过程;制作和上传的责任人为处置警情的民警。
(二)“逢查必录”的录制和上传范围为公安机关盘查可疑人员和现场检查、搜查的全过程;制作和上传的责任人为执行盘查、检查、搜查的民警。
(三)“逢审必录”的录制和上传范围为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询问违法行为人的全过程;制作和上传的责任人为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询问违法行为人的民警。
司法执法音像记录工作办法
司法执法音像记录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执法音像记录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档案法》《XX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试行)》《XX市司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办案部门负责开展执法音像记录,以及执法记录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办公室负责同步录音录像场所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以及执法音像资料的档案管理;法制部门负责对执法音像记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执法全程录音录像第三条对于以下执法活动,应当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一)询问当事人或证人的;(二)现场检查(勘验)的;(三)举行听证的;(四)需要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其他执法活动。
第四条开展执法全程录音录像时,应当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不间断记录,从到达现场开展执法活动时开始,至执法活动结束时停止。
第五条执法全程录音录像过程中,因设备故障、损坏,天气情况恶劣或者电量、存储空间不足等客观原因而中止记录的,重新开始记录时应当对中断原因进行语音说明。
确实无法继续记录的,应当立即向所属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在事后书面说明情况。
第三章管理第六条办案部门应当指定专人作为管理员,对执法记录设备进行统一管理、定期维护。
办案人员应当在开展执法活动前领取执法记录设备,并对电量、存储空间、日期时间设定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设备故障、损坏的,应当及时报告管理员。
第七条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同步录音录像场所的日常管理。
办案人员需要使用同步录音录像场所的,应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办公室负责检测、开启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并在执法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执法音像资料导出后交给办案人员。
第八条办案人员应当在每次执法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执法音像资料导出保存在工作电脑上;在每个案件结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本案所有执法音像资料刻录到光盘(一式两份)上,并制作文字说明材料,注明案号、案由、制作人、提取人、提取时间等信息,移交办公室归档。
采访设备(同步录音录像)及云存储解决方案
采访设备(同步录音录像)及云存储解决方
案
概述
该文档旨在介绍一种采访设备(同步录音录像)及云存储的解决
方案,以满足采访过程中的录像、录音和数据存储需求。
解决方案
我们提出了一种综合的解决方案,包括采访设备和云存储系统。
采访设备
我们推荐使用具有同步录音录像功能的专业采访设备。
这些设
备可以同时进行录像和录音,并保持两者的同步性。
它们通常具有
高清晰度、广角摄像头和高质量的麦克风,以确保采访内容的质量。
云存储系统
为了有效地管理和存储采访数据,我们建议将数据存储在云平
台上。
云存储系统具有以下优势:
1. 安全性:云平台提供多重安全措施,包括数据加密、访问控
制和备份,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 可扩展性:云存储系统可以根据需求进行容量扩展,确保足
够的存储空间来存储大量的采访数据。
3. 方便性:通过云存储系统,采访者可以随时随地访问和管理
采访数据,无需依赖特定的设备或地点。
4. 协作性:云存储系统支持多用户协作,多人可以同时访问和
编辑采访数据,以提高工作效率。
5. 备份和恢复:云存储系统会自动进行数据备份,以防止数据
丢失。
在出现意外情况时,可以通过系统提供的恢复功能恢复数据。
总结
通过采访设备和云存储系统的综合应用,可以实现采访过程中的同步录音录像和高效的数据存储。
这种解决方案具备安全性、可扩展性、方便性和协作性等优势,适用于各种采访场景。
以上是我们提出的采访设备及云存储解决方案的简要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需更详细的信息或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我们。
海康公安审讯室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解决方案
公安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解决方案编制时间:2011年10月目录第1章项目概述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既是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能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公安机关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在犯罪侦查工作中执法规范化的具体表现,是公安机关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力举措,是提高犯罪侦查工作水平的客观要求。
通过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大力推进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法律法规,细化执法标准,是有效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必经之路。
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犯罪行为调查取证过程中,“讯(询)问”是重要的执法环节,也是当前公安执法的重要内容。
因此,将讯(询)问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是执法过程合法化、规范化的重要措施。
建设专业的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是公安部门信息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已经成为当前公安部门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顺应了公安部门在新形势下信息化建设的现实需求,经过自身在视频监控领域多年的历练沉淀,针对公安讯(询)问业务需求进行持续的苛求,成功推出了面向公安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在国内得到的广泛的应用和普遍认可。
以在关键核心技术和业务需求本质的研究方面的持续投入为基础,力争为我国公安执法现代化进程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2章讯(询)问系统集成方案根据公安部等相关文件要求,同步录音录像作为公安办案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提取犯罪活动相关信息的重要手段,必须建立标准统一的讯(询)问环境和设施条件,有利于加强对讯(询)问过程法律监督,更好地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同时保障在被讯(询)问人法律授予的权益,是公安机关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力举措,是提高犯罪侦查工作水平的客观要求。
公安部门的讯(询)问系统建设,应该包括讯(询)问室(即执法场地)建设和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两方面。
本章就上述两项建设内容提出具体的设计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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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隐忧 之 一 : 光 盘 的 有 效存 储 时 间 影 响, 会造 成数 据 存 档 寿 命减 短 , 因 此 光盘 应 减 少 或 避 免光 对 光 的节 能灯 光 源 。 因此 , 即使 优 质 光 盘 理 论 上 的保 存 期 限 较长 , 如 果没 有 良 如此大规模 案件的录音录像证 据资料都存储在光盘 上, 光盘记录层 的照射 。其存档环境 也不应选含有紫外线和 红外
主要问题 , 并提 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 光 盘存储 同步录音录像 对策
文献标识码: A 中 图分 类 号 : DF 7 1 3
我 国检 察 机 关 自 2 0 0 6年 3月 1日开 始 实 施 全 程 同步 录 放 于 常 温 房 间 的档 案 柜 或 消 磁 柜 中 。 而 录 制 光 盘 的 副 本 则
2 . 1 光盘仍 然是保存 录音 录像资料 的最佳选择
虽 然 光 盘 有 这 样 或 那 样 的缺 陷和 不 足 ,但 并 非 所有 光 盘
染会造 成染料层 发生化学反应 ,储存环境过 高或过低 的温度 部不堪一击 , 我们 也不 能因噎废食 。 就 目前来说 , 既能够满足 会 加速 塑料 层老 化 ,过 于潮 湿 的环 境 容 易 使 光 盘 染 料 层 受 潮 我们录音录像签字封存 的程序性要求, 又廉价简便易用的, 光 变质, 铝膜与空气的接触 会被慢慢氧化 , 都会导致光盘存储介 盘保存方式仍然是我们最好的选择 。况且用光盘长 期保存资 质 本 身 的 损 坏 。录 音 录 像光 盘 的 数据 只 能读 , 不可改写, 损 坏 料 己经 在 档 案 行 业 电子 文 件长 期保 存 方 面 得 到 普 遍 认 同 。 后 的数据无法修复也无法标识 , 最终 的结果是 , 因光盘 的损坏 而导致光盘 上存储数据 的丢失。 2 . 2检 察机 关录音录像应 当选用档案级 别存储光盘 如果按级别分类,光盘 分为普通级和档案级。 目前市场
验 ,用来长期保存数据 。笔者 曾有很多刻录 的光盘一两年就
符合国家标准 DA / T 3 8 -2 0 0 8电子文件归档光盘技术要
读取不 到数据 了。荷兰 P c —Ac t i v e杂志也 曾有一项针对 3 0 求和应用规范》 规范要求 的光盘, 称为“ 档案级光盘” 。档案级
种不 同品牌光盘的测试 , 横跨了 2 年 时间, 测试结果令人震惊, 光盘是专为重要数据 长期保存而设计开发的优质光盘,其 以
理论上讲, 优质 的 C D光盘和 D VD光盘 的保存年 限可达 上 常 见 的光 盘 多 是 普 通 级 信 息记 录 光 盘 ,其 追 求 的 是信 号不
1 0 0年 , 如, 绿盘 C D — R可 保 存 5 O年 、 金盘 可 保 存 1 0 0 年, 蓝 丢 失 和 可 刻 录性 , 光 盘 寿 命不 是 重 点 追 求 指标 , 光盘 的寿 命 随 盘 也可 以达 到 7 O年 。而 事 实 是 , 市面上光盘种类繁多 , 各 种 着光盘质量 的不 同也存在 明显差异 。用于凭证性长 期保存性 光 盘质 量参 差 不 齐 ,并 不是 所 有 的光 盘 都 能经 得 起 时 间 的考 记 录 则 应 采 用 档 案 级 光 盘 。
音录像工作 至今 已有八个年头 。根据 《 人 民检察 院讯 问职务 会 考虑方便查 阅, 用光盘袋或光盘盒 简便保存, 有 的疑难 复 犯罪嫌疑人全程 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规范 ( 试行) 》 要求 , 系 杂 案件 多年难结 , 只能在这样简单 的环境下 保存 数年 , 无法 统应支持双份光 盘同期刻录生成 , 其中正本用于交 由检察技 归 档 。 术部 门保存 ,副本随侦查卷宗流转 ,备各办案部 门或机 关查
光盘 , 其 实就 是在聚合塑料 ( 聚碳酸酯) 层碟 片上压制染 好 的保存环境, 受客观存储条件 的影响 , 光盘 的存储年限也会
料 层 和 保 护 层 制 作 而 成 的 。我 们 平 常所 说 的 刻录 数据 ,即是 大 打折 扣 。 用 刻 录 机 的 激 光 射 线 照射 光盘 上 的 染料 层 形 成 凹坑 ,从 而 记 录 数 据 。光 盘 的 染 料 层 具 有 不 稳 定 性 ,容 易受 外 界 因素 的影 响 而 损 坏 ,从 而 导 致 数 据 丢 失 。 强光 的照 射 和 化 学 物 质 的污 2解 决 方 法 及 相 关 建议
全程 同步 录音录像工作光盘存储 之忧
荣志亮Ⅱ 胡新
( [ 1 ] 河 南省开封 市人 民检 察 院技 术 处
王
峰
4 7 5 0 0 0 院技 术 处 河 南 ・ 郑州 4 5 0 0 0 0 )
摘 要 实行讯 问职务犯罪嫌 疑人 同步 录音 录像工作 , 对促进执法规 范化、 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 、 加强检察机关 自身 执 法活动监督起到积极作用。 新刑诉法实施后, 笔者通过分析 同步录音录像 工作 中光盘存储存在 的隐患 , 查找存在的
看。
1隐 患
光盘本 身染料层一定是在逐渐 衰变 的,而不合适的光盘
储 存 环 境 会 加 速 其 衰 变 。 光盘 的最 佳 存 档 环 境 应 当 是 ,温 度 变 化 范 围保 持 在 4 到2 0 摄 氏度 , 相 对 湿 度 变化 范 围保 持 2 0 %
据2 0 0 8年至今 的检察工作报 告显 示, 我国 已办结各类贪 到 5 0 %, 光盘 的存档方式应为盒 内垂直存放 。 光照 , 特 别是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