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对新办企业组织形式选择的筹划思路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纳税筹划分析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纳税筹划分析【摘要】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对于企业的纳税筹划产生了重要影响。
本文从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纳税筹划的定义和原则、纳税筹划的方法、纳税筹划的实施步骤以及影响纳税筹划的因素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
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制定合理的纳税筹划方案,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税负,提高税收合规性。
深入了解并灵活运用纳税筹划是企业实现税收优化的关键。
未来纳税筹划的发展趋势将更加注重合规性和风险管理,企业应在遵循法律的前提下寻求更多的优化空间。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纳税筹划对于企业而言具有重要意义,需要持续关注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变化,制定适应性强的纳税筹划方案以应对税收调整的挑战。
【关键词】1. 新企业所得税法2. 纳税筹划3. 背景介绍4. 目的和意义5. 主要内容6. 定义和原则7. 纳税筹划方法8. 实施步骤9. 影响因素10. 重要性11. 发展趋势12. 总结1. 引言1.1 背景介绍企业所得税法,是国家对企业纳税的法律规定,是一国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新时代背景下,中国政府为了推动经济发展,不断完善税收制度,适时修改税法,提高税收征纳效率。
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企业所得税法)就是这样的产物。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税法对企业所得税征纳的规则进行了调整和优化,为企业减轻了税收负担,提高了税收公平性和透明度。
企业仍然需要通过纳税筹划来最大程度地降低税负,提高经济效益。
纳税筹划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丰富的内涵和广泛的适用范围。
它可以通过调整企业经营决策和财务安排,合理安排企业税收事务,降低企业税负,提高企业竞争力。
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纳税筹划的重要性更加凸显,企业需要更加注重筹划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以确保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合规运营。
1.2 目的和意义纳税筹划在企业经营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特别是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更加突显其重要性。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对新办企业组织形式选择的筹划思路
的分析 , 让广大投资者把握新企业所得税 临界 点的应用, 税收筹划原理, 开阔税收 筹划思路, 通过 实例来验证税收筹划的效果, 通过税收筹 划, 不仅可以减轻企业的税收 负担, 也体现 了企业在新税法的经济杠杆的作用下, 步向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 力合理布局的道路 上, 逐 有利
于促 进 资本 的合 理 流动 和 资 源 的 合理 配置 , 到 企 业 和 国家 双 赢的 局 面 ! 达
形 式选择 的筹划的思路 , 下面基于税率 的分析通过函数关系式来
解 释和比较一下 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的税负。 我们通过新企业 所得税法 , 可以得 出应纳税额可通过下 面公式计算 :
0 2 %Y. Y≤3 0万 T 2 %Y. 3 =5 Y> 0万
在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后, 在新税法体系下单 从税负角度考 虑, 以按以下原则选择企业形式: 可 应纳税所得额 ≤42 . 5万元时应选 择合伙制 ;
由 上 图可 以得 出:
因此 , 在进行该税种的纳税筹划时 , 从税率角度就存在着 纳
税筹划空间 ! 以上 是 从 理 论 方 面讨 论 新 企业 所 得 税 法 下 对 新 办 企 业 组 织
当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Y小 于 42 . 5万元 时, 在上, 择合 红线 选
伙制形式税负较轻,当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Y大于 42 . 5万元时, 红 线在下, 选择公司制形式税负较轻。 通过以上分析, 以得出以下结论: 可
前 提下, 可以通过选择优惠税率进行筹划 。原 内资企业所得税税 率 为 3%, 3 新税法规定法定税率 为 2 %, 5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 的高
薪 技术企业为 1%, 5 小型微 利企业为 2 , % 0 非居 民企业 ( 未在 中
新企业所得税法视角下企业纳税筹划途径的思考
二 、企业 纳税筹划 的原则
1
、
筹划才能得到税务部门的承认 , 反之如果企业为了一时之利 , 将纳税 策 , 在设立子公司时可以考虑将公司设立在享受这些优惠政策的地 筹划工作理解成偷税漏税 , 就会给企业发展埋下巨大的隐患。 区。其次,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 , 明确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 2 合 理性原则 适用本法。如果单从纳税负担 的角度 出发 , 在新组建企业时可以选
相 对 而 言 税 负重 , 而 且 由 于 其 税 负弹 性 大 、 可 筹 划 空间 大 , 故越 来 越 多 的 企业 开始 重 视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筹 划 。 本 文 正 是 基 于这 一 政 策 背 景 , 密切 结 合 企 业 纳税 筹 划 理 论 和 新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的 特 点 , 分 析 了企 业 进 行 纳 税 筹 划 的必 要 性 与 原则, 探 讨 了新 企业所得 税 法下 的 企业 所得 税 纳税筹 划 问题 , 以期 帮助 企业制 定 出适合 该 企业 最优 的纳税 筹划 方 案, 从而提 高企业整体 的经济 效益。 关键词 : 纳税筹划 ; 所得税 ; 会 计政 策
3
、
所得税 。如果是国家重点扶持 的和高新技术有关的企业 , 减按 1 5 %
成 本效益原则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如果雇佣残疾人或者企业下 岗职工 企业任何工作都有成本 , 纳税筹划也不例外, 纳税筹划的最终目 也给予所得税纳税上的优惠 , 明确规定企业支付给残疾人或者下 岗 的是追求税后利润最大化 , 但同时制定纳税筹划方案以及实施纳税 职工 的工资等货币性支出可 以从企业所得额 中进行扣除 , 企业可 以
一
、
前言
结构变化 、生产规模调整或者用工调整 理 中重要 的一 项工作 , 在企业 经 定影响。 营活动 中占据 重要位置 。所谓纳税筹划是指纳税 人在不违法国家 5 筹划性原则 相 关法律 、法 规的前提下 , 对企业 生产、经营 、筹资 、分 立合 并 企业纳税筹划工作 具有前 瞻性 , 也就 是企 业在纳税行为 发生 等各 项涉税工作进行事先规划 , 以达到减少企业总体税负 、实现 之前就要做好纳税筹划方 案 , 不能等到发生纳税行为 时再仓促 的 想办法来减低税收成本 。企业要提前 了解 国家相 关的 企业经营利润最大化的 目的 。通过对企业进行税收筹划 , 不仅可 制定方案 , 以减少企业税收成本、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而且也可以提高企业 税收知识和征税具体操作环节 , 然后结合企业 的实际情况 , 制定完 财务管理水平和能力 , 有 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企业所得税是现 整 的纳税筹划方 案。为 了提 高纳税筹 划的有效性 , 企 业要 建立 纳 代企业缴纳的重要税种之一 , 也是弹性最大 、筹划空 间大 的一个 税筹划领导小组 , 企业 主要领导人任组长 , 财务部门具体负责纳税 税种, 对企 业正常经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 因此对企业所得税 的筹 筹划 的实施工作 , 同时纳税筹划工作不仅 仅是财务部 门的事情 , 也 划是企业财务工作的重点 , 也是企业税收筹划的首选税种 。新企 是企业全体 员工都 应该 关心和参与的重大事宜 , 还要加强对财务 一批高素质 的、高能力 的财务 人员是纳税 筹划工作 业所得税法实施为企业创造 了一个更加 公平 的经营环境 , 但 同时 人员的培 训 , 也增加 了企业会计工作 的难度 。在 此情 形下 , 企业如何做到依法 的保 证 。 纳税和合理避税就显得尤为重要。
[税务筹划精品文档]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纳税筹划思路
会计实务类价值文档首发!
[税务筹划精品文档]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纳税筹划思路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将于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税法将实行四统一,即内资、外资企业使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措施。
新法实施对此前常用的企业所得税筹划有何影响,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筹划?
目前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方法虽然表现形式各异,但大都从税收优惠方面来寻找节税空间。
最常用的有以下几种:
一是对企业身份进行筹划。
由于生产性外资企业、福利企业等具有某种身份就可以享受减免税以及低税率的优惠,不少企业想方设法创造条件,谋取税收优惠。
二是利用新办企业优惠政策筹划。
许多企业利用新办的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的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一免一减半,以及新办的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等优惠政策,不停地新办、关停、再新办企业的方法规避企业所得税。
三是利用地域性优惠政策筹划。
在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高新技术开发区设立企业,享受减免税以及低税率的优惠。
新企业所得税税法下的税收筹划方法及纳税筹划建议_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毕业论文
新企业所得税税法下的税收筹划方法及纳税筹划建议_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毕业论文关键词纳税筹划风险防范合理避税企业成本一、新企业所得税税法下的税收筹划方法1.合理选择分公司与子公司企业在计划投资时,选择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企业所得税纳税上就有很大的不同。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他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纳税,而子公司只有税后利润才能按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
一般来说,如果新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能盈利,从母公司集团整体税负利益考虑,设立子公司和设立分公司并没有区别,但如新设的子公司可以享受到所在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此时设立子公司就可能更为有利,因为在与母公司合并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能够减轻母公司的税收负担。
2.利用产业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1)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旧企业所得税法仅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
新《企业所得税法》放宽了地域限制,扩大到全国范围,同时严格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
(2)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有关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和安全生产的产业和项目的税收优惠。
新《企业所得税法》中,产业优惠政策的另一个亮点就是把有关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和安全生产的产业和项目纳入了产业优惠体系。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10%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这里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
3.运用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的税收优惠政策纳税筹划(1)符合以下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纳税筹划的思路
企业纳税等划的基本模式是指企业在 进行税收筹划时常常采用的一些基 本方法 和手段 。值得注意的是 ,这些方法和手段 是根据税收法规的规定 ,以合法为前提 而 实施 的。因此 ,随着税收法规的改变 ,也 应做 出相应地调 整。实务 中,企业纳税筹 划时主要采用 以下几种模 式。 ( ) 利 用 税 法 优 惠 政 策 进 行 纳 税 筹 一 划 。该 种 模 式 下 的 纳税 筹 划 主 要 包 括 三 个 方面的内容 :一是充分了解税 收优惠政策 的 基 本 内容 ;二 是 掌握 取 得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所 必 须 的 条 件 ; 三 是 争 取 税 务 部 门 的 认 可 ,取得相应资格。这是在纳税筹划中对 政策利用最直接 、最简便、最安全的一种 模式。在这种模式下 ,企业纳税筹划的成 本较低 ,而且通常不太可能 因为疏忽而造 成政 策条文使用不 当导 致的违法 的行 为。 这种模式的要点是 :掌握好税 收优惠的条 件 ,在合法的前提下 ,追求节税金额的最 大化 。 ( )强化企业 内部节约进行 纳税筹 二 划 。在实务操作 中,经常会发生由于 会计
( ) 三 运用较低税率进行纳税筹划。 企 业在经营活动 中,各种主营业务所对应的 税种及税率大不相 同。这也给纳税筹划以 相 当 灵活 的变 通 空 间。 在 现 实 中 ,某 些 应 税 行为 只要在 经营 行为 的定 位上 略有变 动 ,其对 应的税种就会 发生相应 改变 ,也 就 可 能 在 应税 额 不变 的 情 况 下 通 过 降 低对
进 行 筹 划 。例 如对 施 行 超 额 累 进 税 率 、超 员 所 支 付 的 工 资 ,可 以在 计 算 应 纳 税 所得
、
企业 进行 纳税 筹划 的基 本模 式 率累进税 率的税种进行纳税 义务发生 时间 额 时 加 计 扣 除 。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纳税筹划的思路
措 施 。如 按 原 税 法 的规 定 享 受 低 税 率优 惠 的 老 企 业 ,按 照 国务 院规 定 , 以 在新 税 法施 行 后 5年 内享 受 低 税 率 过 渡 照顾 , 在 5年 内逐 可 并
步 过 渡 到 新 的税 率 。
最 重要 的财 务 目标 就 是 追 求 税 后 利 润 最 大 化 ,而 所 得 税 款 的多 少 直 接 影 响着 税 后 利 润 的大 小 。 前做 好 纳 税 筹 划 , 以使 企业 在 当期 或 提 可 未 来一 定 时 期 内受 益 ,增 大 税 后 利 润 ,并 有 助 于 增 加 企 业 的资 金 来 源 . 企 业 资 金 调度 更 加 灵活 , 加 企业 资金 的 流动 性 和 利 用 率 。 使 增 第二 . 所得 税 纳 税 筹 划 有 利 于 企 业 竞 争 力 的 提 高 。 业 在 进 行 各 企
持 的 高新 技 术企 业 为 1 %, 型微 利 企 业 为 2 % 。 5 小 0
’ 、 一 企业纳税筹划的含义及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
企 业 纳 税筹 划是 指 纳税 人 在 国家 法 律 许 可 的 范 围 内 , 自行 或 通 过 中介 代 理 机 构 的 帮 助 ,为 了实 现 企 业 价 值 最 大 化 或 股 东 财 富 最 大 化 目标 而对 企 业 的生 产 、 营 、 资 、 算 和 组 织 结 构 等 经 济 业 务 或 经 投 核 行 为 的 涉税 事项 预先 进 行 设 计 和运 筹 的 过 程 。 我 国 , 税 筹 划 是 随 在 纳 着 改 革 开放 、 进 外 资 的 深 入 , 逐 渐 为 人 们 所 认 识 、 解 , 发 展经 引 才 了 其
税 务 筹 划
新企业所 得税 法下企业 纳税筹划 的思路
新所得税法下企业税收筹划新思路
新所得税法下企业税收筹划新思路新所得税法下企业税收筹划新思路前言作为一种普遍的经济现象,税收筹划工作是指投资者和纳税人为了获得税后利润最大化在经营之前通过各种方案的对比和选择来获得最佳的纳税方案而进行的工作,近年来政府也对合法的税收筹划工作进行了鼓励,经过企业税收筹划工作能够有效的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的收益。
一、新企业所得税下企业税收筹划的主要内容1.组织形式上的筹划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了企业和其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组织收入是企业所得税的来源。
将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来源为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收入。
非居民企业的机构和场所如果是设置在中国境内的,那么应当将所设机构和场所的收入作为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来源,有的非居民企业没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和场所,或者所设置的机构和场所和获得的收入并没有太大的联系,那么就应该以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收入来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以上的规定,在筹划企业所得税税收的过程中应当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首先是对内资企业的税收进行筹划。
其中设立成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和设立成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税收负担是不同的,对于设立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就要缴纳双重的企业所得税,一次缴纳是在企业获利时,另外在将税后利润分配给自然人股东时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就是所谓的双重缴税。
而对于个人投资设立营业机构来说,如果企业为个人独资或者是合伙的,就可以避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是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缴纳,这就不会出现双重缴税的现象,这就体现了税收筹划的优点。
然后是要对一些在中国境本文由毕业论文网收集整理内由外资所设立的营业机构的缴税筹划。
如果外资在中国设立的为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企企业等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就符合了中国居民纳税人的资格,应当根据其注册的企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收入来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设立的机构为外国企业的分支,就会具有不同的缴税义务,缴税的来源为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内的与其所设立的机构有密切联系的收入,因此可以看出,在对外资设立的营业机构进行筹划时也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新企业所得税背景下的纳税筹划思路与方法
刍议新企业所得税背景下的纳税筹划思路与方法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3)03-000-01摘要纳税筹划指的是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税法和各项政策的前提下,采取各种措施,充分利用税法对自己有利的条款进行涉税业务的策划、调整,从而形成完整的纳税操作方案的活动。
新企业所得税法在优惠政策、税率等方面都与原来的企业所得税之间存在差异,所以企业应该对纳税筹划的思路进行创新。
文章针对新企业所得税相关内容提出了企业纳税筹划的思路和方法,以期能帮助企业实现节税的目的。
关键词纳税筹划企业所得税税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所得税对于企业的发展产生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企业所得税也成为我国税收中主要的组成部分。
新企业所得税法在优惠政策、税率等方面都与原来的企业所得税之间存在差异,所以企业应该对纳税筹划的思路进行创新,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纳税筹划。
一、纳税筹划和新企业所得税法概述纳税筹划指的是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税法和各项政策的前提下,采取各种措施,充分利用税法对自己有利的条款进行涉税业务的策划、调整,从而形成完整的纳税操作方案,实现节税目的的活动。
纳税筹划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合法性。
指的是纳税筹划是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进行的合理纳税,是充分利用税法知识的结果。
第二,专业性。
在企业纳税筹划中往往是由专业会计人员进行的,尤其是税务会计必须跟进的工作。
第三,筹划性。
企业可以通过事前的筹划,从而确定纳税方案,选择税费较低的方案。
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原来相比,在优惠政策、税率等方面都做了一定的调整。
从优惠政策来说,新企业所得税法中优惠政策有三个特点:从地域优惠转向产业优惠;实施节能环保等产业优惠政策;对国民经济中需要扶持的产业和领域实行税收优惠。
在税率调整方面,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将内外资企业原来的 33%的法定税率下调到25%,将非居民企业在我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和场所的适用税率调整到20%,对于一些微型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也制定了相应的优惠税率。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与纳税筹划
新 企 业所 得 税 法 下企 业 组 织 形 式 的选 择 与 纳税 筹 划
一 陈 玉 华
作 为 投 资 者 , 在 进 行 投 资 前 必
然 会 对 不 同 的 企 业 组 织 形 式 进 行 比
伙 企 业 中 合 伙 损 益 由合 伙 人 依 照 合 伙 协 议 约 定 的 比 例 分 配 和 分 担 。 合
所 得税 。 由于 合 伙 企业 都 有就其 获 得的 收益缴 纳 个人 所得 税。
、
各 种 企 业 组 织 形 式 的 税 负
( ) 司 企 业 的 税 负 。 目前 设 三 公 立 公 司 企 业 的 主 要 方 式 是 成 立 有 限 责 任公 司 ,即 由两 个 以上 股东 共 同
的 责 任 也 只 占 企 业 全 部 责 任 的 ~ 部
分 。但 因 其 取 得 的 收 益 是 部 分 收 益 ,
的 五 级 超 额 累 进 税 率 。 这 样 个 人 独
入 。作 为 企 业 法 人 , 业 的 利 润 应 缴 企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 税 率 按 应 纳 税 所 得
情 况 分 析 ( ) 人 独 资 企 业 的 税 负 。 税 一 个
缴 纳 2 %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这 样 , 资 O 投 者 取 得 的 股 利 所 得 就 承 担 了 双 重 税 负 。 由 于 单 个 投 资 者 享 有 的 权 益 只
占 企 业 全 部 权 益 的 一 部 分 其 承 担
资 者 的 个 人 股 东 以 其 出 资 额 占 企 业 实 收 资 本 的 比 例 获 取 相 应 的 股 权 收
税 , 个 人 独 资 企 业 投 资 者 的 投 资 所
试论新企业所得税下企业的税收筹划
试论新企业所得税下企业的税收筹划摘要:税收筹划的范围很广,在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更是税收筹划的重点,因为企业所得税的多少直接影响到企业税后净利润,关系到企业自身未来的发展。
在国家颁布了新的企业所得税的大背景下,作为企业我们将怎样调整自己的步调去更好的在合法的前提下得到最大的效益将是每一个财务人员思考的问题,其实,每一次税收政策的调整都能给企业带来不同的机遇,作为企业做好积极应对才可能使企业的税后收益更多。
关键词:税收筹划,节税,企业所得税一、新建企业的税收筹划(一)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
企业的组织形式无外乎这三种,有限责任制,合伙制和股份制。
这三种形式在税收待遇上是不同的选择什么样的组织形式是税收筹划的主要内容。
新的所得税取消内外资以前的不同的所得税税率税率,这已说明这两种不同用资的企业竞争更趋公平,但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它在税收上还有很大不同,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就只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缴企业所得税,这样,如果企业盈利40万,合伙企业只缴纳个人所得税40×35%-0.675共计13.325万元,而有限责任公司需交纳企业所得税40×25%,计10万元,缴纳个人所得税(40-10)×20%,计6万元。
相比税后收益合伙企业较大。
在选择企业存在的形式对税收影响上来看其实体现了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中的“不予征税方法”,每一种税种都有明确的税收征税范围,对于企业所得税具体税种而言它其中的细则就明确指出选择不同组织形式会有不同的纳税方式。
(二)企业经营地点,行业的选择。
国家在宏观经济调控上,要对在特定地区,从事特定行业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这种优惠是成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确定经营地点,经营行业的依据。
(三)企业会计方法的选择。
进行税收筹划的原则就是在合法前提下,缩小税基,降低税率和递延税款。
企业会计方法的选择也将涉及税收筹划,尤其是成本费用充分列支将减轻企业所得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在确定的情况下,尽量增加准予扣除的项目,当然,前提是在遵守财务会计准则和税收制度规定前提下,这必然会使应纳税所得额大大减少,最终减少企业所得额计税依据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纳税筹划分析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纳税筹划分析随着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施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也将有所改变。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是指在遵守法律规定前提下,通过合理的经营管理和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使企业在税收方面获得最大的利益的行为。
本文将从减税优惠、投资和重组、海外投资和资产管理等几方面进行分析。
(一)减税优惠筹划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增加了多项减税优惠政策,如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型企业的税收支持、增加研发费用税前扣除额度、降低小型微利企业税率等。
在这些政策的基础上,企业在纳税筹划方面应遵循以下原则:1. 积极申请优惠政策。
企业应对政府出台的优惠措施或政策主动关注,积极申请相关优惠政策。
2. 合理分配利润。
企业在分配利润时应考虑优惠政策,结合利润分配政策和税收政策,合理安排利润分配。
3. 合理安排经营和投资行为。
企业在选择经营项目和投资项目时应结合优惠政策情况,合理安排经营和投资行为。
(二)投资和重组筹划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境内外的企业之间的合并、分立、股份转让等企业重组行为,以及企业的境内外投资行为都将受到更加关注。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采取以下策略:1. 合理选择投资地。
企业在选择投资地时应综合考虑各种政策因素,如国家税收政策、地方政策等。
2. 合理选择投资方式。
企业应根据各种政策和投资风险因素,合理选择股权投资、资产投资、合同投资等投资方式。
3. 合理进行股权重组。
企业在进行股权重组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合理选择企业合并、分立、股份转让等重组形式。
(三)海外投资筹划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增加了对境外投资的税收管理措施,加强了对企业控股或拥有实质控制权的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的投资行为的监管。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采取以下策略:1. 合理选择投资地。
企业在选择境外投资地时应综合考虑各种政策因素,如国家税收政策、地方税收政策、投资环境等。
2. 合理考虑融资方式。
企业在进行境外投资时应合理选择融资方式,如境内外贷款、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融资方式。
刍议新企业所得税背景下的纳税筹划思路与方法
刍议新企业所得税背景下的纳税筹划思路与方法[摘要]新的税法的颁发和实行,让纳税人对于企业的相关纳税筹划也发生了很大的转变,纳税人必须要依据税法的新的改变来进行纳税筹划工作以合理避税。
本文在新的纳税税法的背景下进行企业纳税筹划方法和思考的探究。
[关键词]所得税法;纳税筹划;新企业1 新税法背景下的企业纳税筹划相关思路1.1 利用对于纳税人的相关规定筹划新的税法对于非居民以及居民的企业的概念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采用了实际管理标准和登记注册标准两者结合的方式来对于非居民企业和居民企业进行了明确的限定。
相关外资企业可以利用这一项政策,通过进行选择纳税来进行节税。
1.2 利用过渡期的有关规定筹划新的税法对于原来享受着法定优惠税收的相关企业实施过渡性的相关措施。
对于新的税法在公布之前就已经批准其设立,并且依照行政法规、税收法律规定享受定期减免税以及低税率优惠的老企业,过渡性的给予照顾。
并且按照原有的税法的相关规定给予15%和24%优惠的一些老企业,允许在新的相关税法施行的五年之内享有过渡性的相关照顾。
并且按照原有的税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享受有定期的老企业的减税优惠政策,可以在新的国家税法施行之后继续享受一直到期满,但是因为没有获得利润而没有进行优惠享受的相关企业,优惠期从新的税法实施年度开始计算。
相关法律设置的经济特区内以及对外经济合作,还有国务院相关规定执行以上地区的一些特殊政策的相关地区内部新设立的需要重点进行扶持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也能够享受该项过渡性优惠。
1.3 利用好企业的成本费用的相关税前扣除标准新的企业税法中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相关的所有合理支出,包括损失、税金、费用、成本以及其他支出,允许在进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时进行扣除。
企业自身发生的一些公益性质的捐赠在年度的总额利润,在12%内的相关部分,允许在进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进行扣除。
与原来的相关税法比较,新的税法中提高或者取消了成本费用的相关扣除标准。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性质选择的纳税筹划
X> 00 0元 5 0
2 .合伙企 业应 纳 个人 所 得税 ( n表 示 合伙 企
6 .根据模 型设 立 的需 要 , 中所 讨 论 的 “ 文 税 业 人数 ) : 负” 不是一 般意 义上 的 “ 企业 实 际 缴纳 的税 额/ 所
5 %
1% 2 0 —-
-- 500 Y x< 0 元 -
的空 间 。
4 .根据 新颁布 的《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企 业所 得
税 法》 的规 定 , 业所 得税 税 率 为 2 % , 于非 居 企 5 至
一
、
假 设条件
民企业 取 得 本 法 第 三 条 第 三 款 规 定 的 所 得 适 用
不在本 文 的讨论 范 围之 内。 5 于公司 的分 红是 指 现金 分 红 , 包括 股 .对 不
考虑这种 情况 。
≤50 0元 0 50 0<  ̄ 1 0 0 x 00 0元 < 1 0 00 0<x 00 0元 ≤3 0
1% x 20 O —-5
T ( ): 2 % x 个X 0 一
10 5
3 % x 42 0 3 0 o —1 5 0 0 0<x 5 0  ̄ < 00 0元 3 % _ 67 0 5 _ 5
20 0 7 性质 选择 的纳 税 筹 划
江 敏
( 中南财 经政 法大 学研 究 生部 , 汉 4 0 6 ) 武 300
摘要 : 国家对不 同组织形式企业征收办法的差别是 企业进 行纳税筹 划的依据 。而《中华人 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 税 法》 的出台为纳税人在 企业设立之初进行 纳税筹划提供 了更广阔的空间。本文 以新公司法和新企业所得税 法为 背景 , 试图通过建立数学模 型较准确地比较个人 独资企业 、 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 实际税 负差别 , 从量化指标 上 为纳税人选择 企业组 织形式提 供可参考 的依据。
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思路探讨
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思路探讨一、税务合规方面的筹划思路1.合理选择企业的纳税方式:新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发展需求,选择适合的税务制度,比如选择一般纳税人制度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制度。
2.规范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新企业应严格按照税法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性,以避免出现税收风险和纳税争议。
3.履行报税义务:新企业应及时履行报税义务,按照规定时间向税务机关报送税务申报表、支付相应的税款,并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和注销手续。
4.完善税务档案管理:新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税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相关税务文件和凭证,便于随时提供给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审查和稽查。
二、成本管理方面的筹划思路1.合理确定成本构成:新企业要合理确定成本构成,尽可能将成本合理分摊到各项费用中,以降低纳税基础。
2.税前成本核算:新企业应在税前核算成本时,考虑各种税收政策和权益的优惠,比如研发费用、创新创业投资、工业转型升级等政策优惠。
3.合理税前扣除:新企业应合理利用税前扣除项目,如技术入股、知识产权运营等,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
4.优化成本结构:新企业应优化成本结构,合理安排资金运作,降低成本支出,提高经营效率,从而减少企业利润纳税。
三、税务优惠方面的筹划思路1.合理利用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新企业应学习并了解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如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优惠政策,合理利用申请享受相关优惠。
2.投资合理布局:新企业应合理规划投资布局,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引导资金流向优惠领域,比如重点发展的地区和行业,以最大限度地享受税收优惠。
3.合理配置税收优惠项目:新企业应合理配置税收优惠项目,比如研发投入、技术转让等,以便最大限度地获得税收减免和补贴。
综上所述,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思路主要包括税务合规、成本管理和税务优惠三个方面。
只有在合规的基础上,灵活运用成本管理和税务优惠等筹划思路,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所得税负担,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税收筹划思路
Finance金融视线 2019年5月051DOI:10.19699/ki.issn2096-0298.2019.10.051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税收筹划思路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谭燕摘 要:税收筹划也称为合理避税,是一种企业筹划行为,主要是指在符合国家法律和税收法规的前提下,在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开始之前,在税法规定范围内,减少企业税收负担,使得 企业获得税后利益最大化。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税收筹划日趋重要。
基于此,本文从税收筹划的概念和给企业带来的红利出发,分析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变化以及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税收筹划风险,针对性地提出新企业所得税法下防范税收筹划风险的措施。
关键词:新企业所得税法 税收 筹划 思路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9)05(b)-051-02企业所得税是企业成本的一部分,在遵守税收法律制度的前提下,统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活动可以帮助企业降低涉税风险,减少税收支出,减轻税收负担,获得利润最大化,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1 税收筹划的概念及给企业带来的红利1.1 税收筹划的概念企业要依法纳税、按时交税。
税收筹划是指企业以不违反税收法律制度为前提,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统筹安排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活动,运用合理措施和合理手段来减少税收支出、增加企业利润的一种筹划行为,它集财务、会计、税收、法律、管理为一体。
1.2 税收筹划给企业带来的红利1.2.1 有利于企业节约成本,增强竞争力税收筹划是企业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对生产活动进行安排,在合法范围内降低税负的方式。
税收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必须支出的一个项目,采用税收筹划可以有效降低税收负担,还可以减少企业的经营成本,在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同时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竞争力。
1.2.2 有利于企业增强自我纳税的意识税收筹划是帮助企业达成少缴税目的的合法方式,有了税收筹划这个渠道,企业降低了税收负担就不会有更多想要偷税避税的想法,有利于增加企业可支配收入,加强企业自我纳税的意识。
试析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企业纳税筹划方法
试析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企业纳税筹划方法企业纳税筹划是指企业在纳税之前,依据税法规定,以税收政策为导向,通过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的安排,选择税收负担最轻的方案,以获得合法税收收益的行为。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了《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于2007年12月6日颁布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为新税法的实施提供了可行的操作指南。
由于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企业组织形式、税率及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较大调整,纳税筹划空间大大压缩,企业应利用有限的纳税筹划空间,合理安排生产经营,充分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笔者拟就企业如何利用有限的筹划空间,进行税收筹划的方法进行了探讨。
一、企业组织形式的筹划(一)权衡分公司与子公司。
新税法改变了以往企业所得税以独立核算为条件判定纳税人标准的做法,以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认定标准,规定:“企业设有多个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如果盈利或亏损,均不能并入母公司损益,应当作为独立的居民企业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
设立子公司对于整个集团公司来说,不能起到节税目的。
而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其实现的利润或亏损应当并入总公司,由总公司汇总纳税。
如果分公司亏损,可抵减总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达到降低总公司整体税负的目的。
(二)权衡公司与独资、合伙企业。
税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这两类企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若自然人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投资人只就其所得缴纳一次税,即个人所得税。
若投资设立公司制企业,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又要就其分得的税收利润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存在重复征税,税负必然加重。
因此,自然人投资设立企业,从减轻税负角度,可以考虑选择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
二、收入的筹划销售货物收入或提供劳务收入,是企业最基本的收入来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现代经济》2008年第7卷第13期(总第91期)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对新办企业组织形式选择的筹划思路吕继艳(天津市武清区区政府旁天津英华国际学校,天津301700)摘要: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企业组织形式,税率及优惠政策等方面都进行了较大的调整,通过对企业组织形式,税率等的分析,让广大投资者把握新企业所得税临界点的应用,税收筹划原理,开阔税收筹划思路,通过实例来验证税收筹划的效果,通过税收筹划,不仅可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也体现了企业在新税法的经济杠杆的作用下,逐步向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合理布局的道路上,有利于促进资本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达到企业和国家双赢的局面!关键词:新企业所得税法;对新办企业;选择;筹划思路由于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企业组织形式,税率及税收优惠政策都进行了较大的调整,这必然会给新办企业的税务筹划带来一定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税法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构成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例如自然人投资设立合伙企业,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只需缴纳一次税金,即个人所得税。
如果设立公司,则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还需就股息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因此,自然人投资设立企业在考虑税负的情况下,应选择非法人企业,即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还是选择公司制企业呢?在新税法下,企业确定选择公司的前提下,可以通过选择优惠税率进行筹划。
原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新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薪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为20%,应对税率的变化,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努力向高薪技术企业发展,把握企业所得税税率临界点的应用。
新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际非限制和禁止的的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因此,在进行该税种的纳税筹划时,从税率角度就存在着纳税筹划空间!以上是从理论方面讨论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对新办企业组织形式选择的筹划的思路,下面基于税率的分析通过函数关系式来解释和比较一下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的税负。
我们通过新企业所得税法,可以得出应纳税额可通过下面公式计算:20%Y,Y≤30万T=25%Y,Y>30万下表给出了新企业所得税下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的税负比较:我们来求一下新企业所得税下两种企业形式的选择区间:(30%Y-4250)/Y=20%,解得Y=42500元图析:红线表示公司制下的税收,蓝线和绿线表示合伙制下的税收。
蓝线表示T=0.3Y-0.425,绿线表示T=0.35Y-0.675由上图可以得出:当企业应纳税所得额Y小于4.25万元时,红线在上,选择合伙制形式税负较轻,当企业应纳税所得额Y大于4.25万元时,红线在下,选择公司制形式税负较轻。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在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后,在新税法体系下单从税负角度考虑,可以按以下原则选择企业形式:应纳税所得额≤4.25万元时应选择合伙制;应纳税所得额>4.25万元时应选择公司制;应纳税所得额>30万,试用25%的税率;应纳税所得额≤30万,试用20%的税率。
作者简介:吕继艳,民族:汉,本科。
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会计师)。
Y≤50005000<Y≤1000010000<Y≤3000030000<Y≤5000050000<Y≤300000Y>300000510203035350250125042506750675057.515.821.532.7535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制(个人所得税)公司制(企业所得税)税率(%)速算扣除数临界点税负率(%)税率(%)临界点税负率(%)20202525118《现代经济》2008年第7卷第13期(总第91期)上述结论为投资者提供的纳税空间。
下面通过一个实例来说明一下上述理论:例一:某投资人甲和乙想投资设立公司,预计税前会计利润42000元,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投资人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1.设立合伙制企业,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只需缴纳一种税,即个人所得税,其应纳税额=40000*30%-4250=7750元。
方案2.设立公司制企业,就其生产经营所得除了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有股息所得还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考虑股息所得),其应纳税所得额=40000*20%=8000元。
结论:在不考虑公司制下股息所得的情况下,设立合伙制企业必设立公司制企业节税250元。
例二:利用例一,我们改变一下税前会计利润,某投资人甲和乙想投资设立公司,预计税前会计利润300000元,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投资人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1.设立合伙制企业,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只需缴纳一种税,即个人所得税,其应纳税额=300000*35%-6750=98250元。
方案2设立公司制企业,就其生产经营所得除了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有股息所得还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考虑股息所得),其应纳税所得额=300000*20%=60000元。
结论:在不考虑公司制下股息所得的情况下,设立公司制企业比设立合伙制企业节税38250元。
例三:乙企业12月31日计算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500元,则若该企业不进行纳税筹划,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300500*25%=75125元。
如果该企业进行了纳税筹划,12月31日去购进一些办公用品支出了500元,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00500-500=300000元,则应纳税额=300000*20%=60000元,通过纳税筹划支付费用成本仅为500元,却获得节税收益15125元(75125-60000)。
由此可知,对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筹划的空间是相当大的!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合伙企业受经营条件限制,并不能满足经营者的需要,因此一些法人企业可以选择投资设立下属公司的方式进行税收安排,即选择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进行纳税筹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各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在财产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自负盈亏,独立纳税,不论盈利或亏损,均不能并入母公司的利润,应当作为独立的居民企业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
当子公司微利的情况下,子公司可以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使集团公司整体税负降低,在给母公司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应补税差,则设立子公司对于整个集团公司来说,其税负为子公司缴纳的所得税和母公司就现金股利或利润补交的所得税差额;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与总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由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形成所得税的居民企业,其实现的利润或亏损应当并入总公司,由总公司汇总纳税。
如果是微利,总公司就其实现的利润在缴纳所得税时,不能减少公司的整体税负,如果是亏损,可抵减总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巨额亏损的情况下,可以达到降低总公司整体税负的目的。
例三:甲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2008年1月拟投资设立一公司,预测其当年的税前会计利润为28万元,假定甲公司当年实现税前会计利润100万元。
现有两种方案可供参考:一是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向甲公司分配利润16万元,二是设立分公司(假设不存在纳税调整事项)。
1、设立全资子公司情况下集团公司的所得税税负:子公司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8*20%=5.6万元;甲公司缴纳的所得税=100*25%+16/(1-20%)*(25%-20%)=26万元;集团公司整体税负=5.6+26=31.6万元。
2、设立分公司的情况下甲公司的所得税税负;甲公司缴纳的所得税=(100+28)*25%=32万元。
3、比较甲公司的整体税负,设立分公司的所得税税负比设立子公司的所得税税负多0.4万元。
从上述实例看出:企业投资设立下属公司,当预计下属公司微利的情况下,企业应选择设立子公司的组织形式。
例四:乙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2008年1月份拟投资设立回收期长的公司,预测该投资公司当年亏损800万元,假定乙公司当年实现利润1000万元,现有两个方案可供选择:一是设立全资子公司,二是设立分公司(假设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1、设立子公司情况下的所得税税负:子公司当年亏损,不缴纳所得税,其亏损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
乙公司当年缴纳的所得税=1000*25%=250万元,集团公司整体税负=250万元。
2、设立分公司情况下的所得税税负:乙公司当年缴纳的所得税=(1000-800)*25%=50万元。
三、比较乙公司的整体税负,设立子公司情况下缴纳的所得税比设立分公司缴纳的所得税多缴纳200万元从上述实例可以看出,企业投资设立下属公司,当预计下属公司亏损的情况下,企业应选择设立分公司的组织形式。
综上所述,投资者在设立企业时要考虑好各种组织形式的利弊,做好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再决定是设立公司还是合伙企业,是子公司还是分公司。
新税法规范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概念,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境内外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新税法采用了“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相结合的办法,对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做了明确界定,即以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都将成为中国的居民企业。
这一新变化对外资企业影响非常大。
如果企业不想成为中国的居民企业,就不能像过去那样仅在境外注册即可,还必须确保不符合“实际管理地标准”。
外资企业可利用好这一政策,选择纳税身份,达到节税的目的。
新税法还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是(下转第122页)119《现代经济》2008年第7卷第13期(总第91期)“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相结合的办法。
例五:假设一连锁经营企业,外地有10家营业机构,预计未来有半数盈利800万元,半数亏损500万元。
如果将其均设为独立法人,则按新税法下不可汇总纳税,盈利企业须纳税200万元,(800*25%),亏损企业待日后弥补,但如果将其设立为分公司,则可依法汇总纳税,实际盈亏互抵,汇总后的应纳税所得为300万元,须缴所得税75万元,减轻税负125万元,即使上述10家机构均盈利,此时汇总纳税虽无节税效益,但可以降低企业的办税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希望通过以上分析,能为想要创办新企业的投资人一些启示,开阔一下思路,合理减少纳税人的税收成本,从而有利于纳税人实现财务利益最大化,通过税收筹划,纳税人根据税法中有关税率的差别,根据税收的各项优惠,鼓励政策,进行投资,筹资等决策,不仅可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也体现了企业在新税法的经济杠杆的作用下,逐步走向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合理布局的道路上,有利于促进资本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达到企业和国家双赢的局面!参考文献:[1]纳税参考.新税法下新办企业的筹划方略.内部资料.北京大成方略.纳税人俱乐部有限公司,2008;(5)[2]向亚奇.纳税.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组织形式选择筹划的影响.云南:纳税杂志社,2007;(7):63 ̄64至已经成为决定一家企业能否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生存与立足的关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