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法理学法的构成复习表格
司法考试法理学法的演进复习表格
司法考试法理学法的演进复习表格关于司法考试法理学法的演进部分的复习,考生应当注意以下内容:法的产生起源学说1.神创说:奥古斯丁2.暴力说:韩非3.契约说: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法学家。
洛克、孟德斯鸠和卢梭4.发展说:人的发展和精神的发展(黑格尔)5.合理管理说:塞尔茨尼克产生根源私有制、阶级和社会发展产生标志国家产生;权利义务观念形成;法律诉讼和司法出现原始规范产生方式;反映的利益和意志;保证实施力量;适用范围产生规律从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一般规范性调整到法的调整从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法与宗教规范、道德规范的浑然一体到法与宗教规范、道德规范的分化、法的相对独立【考点分析】1.法起源的各种学说2.区分法产生的根源、标志和规律3.法产生早期,习惯法占主要地位。
法的发展法的历史类型根据经济基础和阶级意志不同对法进行的分类社会基本矛盾是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根本原因。
资本主义法带有资本主义因素法:商法的兴起;罗马法的复兴;资本原始积累的法律出现;宪法性法律的开始制定自由资本主义:个人利益本位垄断资本主义:国家利益本位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利益本位法系根据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的不同对法进行的分类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区别:历史传统;法律思维方式;法律渊源;法律分类;诉讼程序;法典编纂;其他【考点分析】掌握法系、法的历史类型、法律体系的分类标准法的继承含义不同历史类型的法之间的延续和继受根据社会生活条件历史延续性;法的相对独立性;法是人类文明成果;法的发展历史经验。
内容法律术语、技术、形式;有关社会公共事务的规定;反映市场经济规律的原则和规则;反映法的一般价值的原则法的移植含义一国对同时代其他国家、地区法或国际法的吸收和借鉴理由社会和法的发展的不平衡性;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根本特征;法制现代化和社会现代化的必然需要;对外开放的应有内容类型相同或相近发展水平国家之间;落后国家直接采纳先进国家;区域性法律统一运动和全球化法的传统当代中国的法传统1.马克思法律思想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2.西方法律制度和思想;3.中国古代法传统中国古代法传统1.礼法结合、以礼为主;2.强调家族秩序;3.天理和情理,4.追求无讼。
司法考试复习计划表
司法考试学习计划表(4个月)第一轮复习目的:掌握基础知识方法:厚大法考专题系列讲座及配套教材/习题。
1、刑法(10天)。
讲座视频或音频及教材,重点掌握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权利罪/贪污贿赂罪。
刑法第一轮复习计划表内容时间具体计划备注刑法总则5天刑法概说/犯罪概说/犯罪构成了解即可,视频/音频排除犯罪的事由/故意犯罪形态重点,视频/音频/习题共同犯罪/单位犯罪/罪数重点,视频/音频/习题刑罚概说/刑罚的体系/刑罚的裁量)视频/音频刑罚的执行/刑罚的消灭视频/音频刑法分则5天罪刑各论概说/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理解重点罪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理解重点罪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重点,视频/音频/习题侵犯财产罪重点,视频/音频/习题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了解重点罪名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重点,视频/音频/习题2、民法:20天,物权/合同/侵权/婚姻继承。
民法第一轮复习计划表内容时间具体计划备注民法总则3天民法概述/自然人/法人/物与有价证券/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与期限视频/音频/习题物权3天物权概述/所有权/共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视频/音频/习题债权总则3天债的概述/债的履行/债的保全和担保/债的移转和消灭视频/音频/习题合同总则3天合同概述/合同的订立/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合同责任/视频/音频/习题合同分则4天转移财产权利合同/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提供劳务的合同/技术合同视频/音频/习题婚姻继承2天婚姻效力问题,离婚财产分割与责任承担问题等视频/音频/习题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1天视频/音频/习题知识产权1天视频/音频/习题3、行政法(5天):重点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行政法第一轮复习计划表内容具体计划备注行政法1天总论,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视频/音频1天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视频/音频/习题行政复议1天视频/音频/习题行政诉讼1天重点,视频/音频/习题国家赔偿1天视频/音频/习题4、民事诉讼法(7天):民事诉讼法第一轮复习计划表内容时间备注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主管与管辖/诉/当事人1天主管与管辖/当事人重点掌握;视频/音频/习题诉讼代理人/民事证据当事人/证明/期间、送达/法院调解1天法院调解掌握重要考点视频/音频/习题1天视频/音频/习题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诉讼费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1天视频/音频/习题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民事裁判/执行程序/1天视频/音频/习题1天视频/音频/习题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仲裁与仲裁法概述/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仲裁协议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涉外仲裁1天视频/音频/习题5、刑事诉讼法(9天)刑事诉讼法第一轮复习计划表内容时间备注1天管辖是重点,视频/音频/习题刑事诉讼法概述/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管辖回避/辩护与代理1天重点,视频/音频/习题刑事证据/强制措施1天重点,视频/音频/习题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1天重点,视频/音频/习题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1天重点,视频/音频/习题1天次重点,视频/音频/习题执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涉处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附带民事诉讼/期间、送达1天次重点,视频/音频/习题立案侦查1天次重点,视频/音频/习题起诉,刑事审判概述1天次重点,视频/音频/习题6、商法与经济法(6天)商经法第一轮复习计划表内容时间计划备注商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企业破产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1天公司法重点,视频/音频/习题1天合伙/个人独资/外商投资/保险法重点掌握合伙/保险,视频/音频/习题1天破产票据海商法次重点经济法(竞争法/消费者法/银行业法/证券法/财税法/劳动法/土地法和房地产法/环境保护法)1天竞争/消费/银行法重点掌握竞争/消费,视频/音频/习题1天证券/财税/劳动法次重点1天土地房产/环保法次重点7、三国法(8天)三国法第一轮复习计划表内容具体计划备注国际公法1天导论,国际法主体,国际法律责任,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视频/音频/习题1天,国际法上的个人,外交关系法与领事关系法视频/音频/习题1天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战争与武装冲突法视频/音频/习题国际私法1天国际私法概述,国际私法的主体,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和准据法视频/音频/习题1天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国际民商事法律适用重要,视频/音频/习题1天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区际法律问题视频/音频/习题国际经济法1天导论,国际货物买卖,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视频/音频/习题1天国际贸易支付,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制度,世界贸易组织,国际经济法领域的其他法律制度视频/音频/习题第二轮复习目的:强化训练。
法理学框架图
律
按确定性程度: 2)准用性规范:准许用其他法规 来明确不确定的内容。(已有法规)
的
3)委任性规范:委托其他机关制定规则 来明确不确定的内容。(没有法规)
概
1)生效时间:条文规定时间;公布之日起
述
2)失效时间:条文规定时间;新法实施旧法失效;国家宣布终止 时间效力:
实体法-从旧原则:过去行为现在审理用旧法
内容(权利和义务)
法
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客体(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物、行为、智力成果。
律
关
产生:主体事实形成产生的权义关系;因合同双方的权义关系(如婚姻关系)。
系
产生,变更,消灭
变更:主体、客体、内容,其中一要素变化,法律关系就变更。
的条件
消灭:主体间权义终止。
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指直接引起法律关系的情况。
1 法律的组成成分:法律规范(最重要)、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标准、法律技术。 2 法律规范概念: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 3 法律规范结构:三个要素 假定(前提)、处理(行为规则本身)、后果(奖励性和惩罚性)。
按调整中的不 同职能:
1)调整性规范 2)保护性规范
1)权力性规范:能做的行为。(可以做或不做,权利可放弃)
法律解释:
正式解释:
解释的主体(),解释的对象()
1 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法律。 地方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 2 司法解释:最高司法机关;司法过程。 3 行政解释: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
非正式解释:学者、其他个人、组织。
法
法的遵守:主体-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个体。是法的实施最普遍的方式。
合法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非法行为(不按法律规定)
法硕-法理结构图
——法理学知识结构——⑴法学是一门科学1.法学的定义:是一门以法这一社会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人文社会科学⑵法学是一门人文社会科学⑴从认识对象上看2.研究对象(很广)⑵从任务上看一、法学概论⑶从层次上看3.⑴产生条件:首先,其次4.法学的产生和发展⑵1.产生二、马克思主义法学 2.地位1.法理学的定义⑴研究对象的内容2.法理学的研究对象⑵研究对象的特点三、法理学的概念、研究对象、地位⑴与部门法的关系⑵与法制史、法律思想史的关系3.地位⑶与理论法学中的其他学科的关系⑷在整个法学体系中1.方法论原则——坚持唯物辩证法四、法理学的研究方法 2.基本方法3.应注意的问题五、学习法理学的意义⑴经济因素:金属工具的制造和使用—生产力发展—剩余产品出现—出现社会大分工—出现私有制—阶级分化……1.起源因素⑵政治因素:①阶级斗争的需要②社会公务的需要一、法的起源⑶其他因素2.法产生的一般规律:⑴……⑵……⑶……(一)奴隶制法:1.特征;2.重要法律(二)封建制法:1.特征;2.重要法律二、法律的演进(三)资本主义法:1.带有资本主义因素的法的出现;2.特点(四)社会主义法:1.特点⑴概念⑵分类1.英美法系⑶英美法系的范围⑷英美法系的特点三、法系⑴概念⑵分类2.大陆法系⑶范围⑷大陆法系的特点3.⑴法律是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1.法的阶级意志性⑵统治阶级的意志必须要变成国家意志,才能借助国家机器来保证法律的实行二、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⑶表现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具有:整体性、统一性,相关性,非单一性⑴法的内容、产生、变更都是由统治阶级所处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2.法的物质制约性⑵法的效果和生命力取决于统治阶级对客观历史条件、客观规律的反映程度⑶制约性的相对性。
1.规范性:含义、表现和其他规范的区别2.权利义务性:含义、表现、特点和意义三、法的特性 3.国家意志性:关系、产生途径和特点4.国家强制性:含义、原因和相对性5.程序性:含义和原因一、法的作用的含义和实质(一) 规范作用:预测作用—指引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强制作用二、法的作用的分类 1.维护阶级统治:……(二)社会作用: 2.执行社会公务:……1.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的关系:联系和区别三、法律各作用间的相互关系 2.3.法的两种社会作用之间的关系:区别和联系(一)当代中国法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四、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二)当代中国法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作用⑴调整对象的有限性:……五、法律作用的局限性⑵法律自身特点产生的局限性:……⑶受影响性:……1.含义:……(一)法律规则的含义、特点、地位 2.特点⑴与其他法律要素相比……⑵与其他社会规范相比……3.地位:……按规则的内容规定的不同一、法律规则 1.法律规则的三种分类:按照内容的确定性程度的不同(二)种类按照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的不同2.1.(三)法律规则的机构 2.三要素间的关系第一部分法律要素⑴含义1.法律原则的含义、种类⑵2.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关系⑴联系二、法律原则⑵⑴法律原则对法律规则的作用3.法律原则的作用⑵法律原则对裁判的作用三、法律概念:含义和种类1.概念(一)法律体系的概念、特点 2.特点:⑴⑵⑶⑷3.与相关概念的关系:立法体系、法系、法学体系1.概念一、法的部门系统(从部门法上所作的分类)(二)法律部门 2.与相关概念的关系3.划分标准和原则:⑴划分标准:首要标准、次要标准(三)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法律部门2.特点(调整对象)3.主要法律规范文件(一)法律渊源的含义、研究法律渊源的目的1.分类第二部分法律系统(分类)(二)分类和主要类型正式法律渊源:四种二、法的渊源系统 2.主要类型:非正式法律渊源:法律(三)当代中国的法规规章国际条约1.含义一、法律解释的含义、特点 2.特点:①②③二、法律解释的必要性:①②③④⑤1.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不同:……三、法律解释的分类和方法 2.解释尺度不同:……3.解释方法不同:……当代中国的正式解释体制;立法解释是解释的核心,这一点表现在三方面:①②③第三部分法律解释和推理四、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 1.立法解释:概念、主要任务、方式、地位解释的分类:2.司法解释:概念、基本作用、3.行政解释:概念、情况、4.地方政权机关所作的法律解释:情况、特点1.含义五、法律推理 2.特征①3.方法②实质推理:含义、特点:⑴⑵⑶⑷③1.含义:……一、法律关系的含义、特征⑴……;含义包括: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法律关系作为一定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体现国家的意志性,因为……;2.特征⑵……;在法律关系产生或实现的过程中,国家意志与法律关系参加者的意志是相互作用的:两方面承认法律关系的意志性并不否认它的客观性,其客观性表现在:其一、其二、其三⑶……;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中行为模式的规定在现实生活关系中的体现。
司法考试复习计划表
司法考试复习计划表1. 第一周: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学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诉讼程序- 学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诉讼程序- 复习相关判例和典型案例2. 第二周:法律职业道德、宪法基础知识- 学习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概念和规范要求- 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法律体系- 复习相关判例和典型案例3. 第三周:刑法、民法、行政法基础知识- 学习刑法的基本原则和罪刑法定原则- 学习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合同法、物权法等的基本条款- 学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行政行为、行政诉讼等的基本知识4. 第四周:经济法、国际法基础知识- 学习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合同法、公司法等的基本条款 - 学习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和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等的基本知识- 复习相关判例和典型案例5. 第五周:法理学、法律逻辑与写作- 学习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和法律规范的解释方法- 学习法律逻辑的基本原理和辩证法的运用- 提高法律写作能力,练习写法律文件和论述分析6. 第六周:模拟考试和错题分析- 参加模拟考试,模拟真实考试环境- 分析错题原因,总结复习中的不足之处- 针对性地复习薄弱知识点,并做题巩固7. 第七周:重点复习和补充知识- 针对性复习之前复习中有问题的知识点- 补充完善其他法学相关的基础知识- 复习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等重点章节8. 第八周:总结复习和自测- 复习所有章节的重点内容,进行知识的梳理和整理- 自行编写练习题进行自测,总结答题技巧和方法- 定期复习已掌握的知识点,保持熟练程度以上为司法考试复习计划表,分为八周的复习安排,每周重点复习不同的法学知识,并进行模拟考试和错题分析,最后对复习内容进行总结和自测。
希望能帮助你有效地备考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法理学:法的概念、特征和作用速记表格
阶级性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物质制约性
法的内容最终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考点分析】
1.法的本质在正式性、阶级性和物质制约性的关系中来理解;但最终决定作用是物质生活条件
2.法中也包含被统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但不是被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3.理解“你们的法只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的
预测作用: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
教育作用: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
强制作用:制裁违法犯罪行为以强制人们守法
社会作用
三个领域(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
两个方向(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
局限性
法律以社会为基础,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需要“创造”或改变社会
法律是社会规范之一,必然受到其他社会规范以及社会条件和环境的制约
国家意志性
法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或认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
普遍有效性
在国家权力所及的范围内,法具有普遍效力
普遍性
普遍平等对待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普遍一致性
法的内容始终与人类的普遍要求相一致
国家强制性
法律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可诉性
以制度化的争议解决机制为保障权利的实现
权利义务性
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
司法考试法理学:法的概念、特征和作用速记表格
在司法考试法理学法的概念、特征和作用这部分内容中,考生应牢记如下知识点:
概念
争议焦点
法与道德之间是否具有本质的、必然的联系
立场类型
实证
权威制定是法概念的首要要素——实定法
社会实效是法概念的首要要素——实有法
非实证
内容正确性是法的唯一定义要素
司法考试《法理学》复习考点归纳
司法考试《法理学》复习考点归纳法的对象效力1、概念:法的适用对象有哪些,对什么样的人和组织有效。
2、原则:1)属人原则2)属地原则3)保护原则4)综合原则3、我国:综合原则1)对本国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在国外仍适用中国法,并遵守所在国法。
2)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国领域内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不适用中国法;在国外对中国或中国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犯罪的,3年以上适用。
适用问题,按中国法或国际法有关冲突规范来处理。
法的要素释义1、概念:法的要素指法的基本成分,即构成法律的基本元素。
2、特征:1)个别性和局部性 2)多样性和差别性 3)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二、法的要素分类1、西方:1.命令模式 2.规则模式 3.规则、政策、原则模式 4.律令、技术、理想模式2、中国:法律规范说―― 多要素说我们: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
法律概念一、法律概念释义:有法律意义的概念,是认识法律和表达法律的认识之网上的纽结,即对各种有关法律的事物、状态、行为进行概括而形成的法律术语。
法律概念是法律的构成要素之一1、来源:1)法律人吸纳 2)法律人创设2、功能:1)认识功能 2)表达功能 3)提高法律合理化功能二、法律概念分类1、依涉及内容1)涉人概念:关于人(自然人、团体)的概念2)涉事概念:关于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的概念3)涉物概念:关于物品及其质量、数量和时间、空间的概念2、依功能1)描述性概念:对外在事物进行描述的概念2)规范性概念:对人的行为进行规范的概念3、依确定程度1)相对确定性概念:外延与内涵相对确定的概念2)相对不确定性概念:外延与内涵相对不确定的概念4、依涵盖面大小1)一般法律概念:适用于整个法领域的.概念2)部门法律概念:仅适用于某一法领域的概念法律规则一、法律规则释义:规定法律上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标准,或是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规定。
法律规则是构成法律的主要因素二、逻辑结构1、三要素说1)假定:法律规则中指出适用这一规则的前提条件或情况的部分。
《法理学》司法考试辅导大纲
《法理学》司法考试辅导材料●复习素材:指南、立法法。
◆法理学的基本结构——法理学分为四部分,即法的本体、法的运行、法的演进和法的与社会。
理论是将历史的经验和研究进行谨慎地、探索性地并不断自我纠正地一般化。
——伯恩。
魏德士2005年法理学考试分数已经达到20分(不包括论述题第7、8题)。
第一章法的本体一、法的定义(一)法的职业与法的定义其一,法律职业的理解,关键是其专业性和专门性。
其二,(1)法是一种名称、一种标签。
(2)法是指一个实在的社会现象,是客观存在的。
(3)法是指一种主观的认识,是一个概念或名称,是人们对客观存在认识的结果。
其三,法还有国法意义的法和哲理意义的法。
考试往往考国法意义的法,它有四个特征:(1)是指国家专门机关或立法机关制定的,有时称为成文法。
(2)是指法院或法官在判决中创制的规则,判例法。
(3)是指国家通过一定方式认可的习惯法。
(4)是指其他执行国家职能的法。
例如,下列哪些属于国法?A、成文法B、判例法C、不成文法D、教会法(二)法的现象与本质1、非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论述(1)人类精神方面:(1)神意论(2)意志论(3)正义论(2)法的本身方面:(1)规则论(2)命令论(3)判决论或预测论(3)法与社会关系方面:法并非孤立的现象,与社会关系有一定的联系。
2、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论述——即法的本质表现为法的正式性(官方性、国家性);表现为法的阶级性;最终表现为法的社会性——最终为物质生活条件。
(三)法的特征(外部)1、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2、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或认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3、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4、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5、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实现的社会规范(四)法的作用1、规范作用:指引。
是对本人行为的引导。
法的指引是规范性指引,即通过规则对同类行为的指引。
确定的指引是通过设定法律义务,不确定(选择)的指引通宣告法律权利。
评价。
理论法框架图(厚大司考) (3)
一、法的历史:法产生的三大根源(经济、阶级、社会);法产生的主要标志;法 的历史类型 二、法治理念:法治与法制的相同点与不同点
第四章:法与 社会
一、法与社会的一般理论(法与社会的关系) 二、法与道德(法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
由厚大导学师总结
第一章:中国立法史 (西周:“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礼与刑的关系:“出礼入刑”、“刑 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春秋战国:成文法的公布、《法经》;魏晋南北朝:《魏律》、《晋 律》、《北魏律》、《北齐律》;唐:《永徽疏律》;宋:《宋刑统》;明:《大明律》;清:《大清 律例》)
第四篇: 宪法
第一章:宪法总论 第二章:国家基本制度 第三章:国家结构形式
一、宪法概述:宪法中的主体、宪法的调整对象、宪法中的法律关系
由厚大导学师总结
二、宪法的特征: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3、宪法是民法的基本原则:1、人民主权 2、基本人权 3、法治 4、权力制约
第五章:公证制度
一、公证制度:概念;特征 二、公证机构 三、公证程序:1、公正的申请;2、公证处受理申请的条件;3、公正的审查;4、出 具公证书 四、生效
二、法律规范(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假定条件、行为模式、 法律后果;规则与条文的关系;法律原则;规范性法律文件)
法律部门:定义;划分标准
三、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定义;分类;我 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三节:法的 微观运行
第四节:法的 宏观运行
一、法律关系(定义;特点;主体:公民、组织、国家)
二、法律事实(定义;分类:法律事件、法律行为)
三、法律责任
四、法律制裁 1、国家立法权
一、立法
2、行政立法权 3、地方立法权
司法考试法理学法律推理与法律解释重点复习表格
司法考试法理学法律推理与法律解释重点复习表格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某男雇佣一女冒充其妻子到镇人民政府办理离婚手续,镇人民政府未经审查即发给离婚证书。
该男妻子知道后,精神上遭受极大刺激而导致入院治疗,花去医疗费3000余元。
事后,其妻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国家赔偿。
下列正确的说法是:()A.不能获得国家赔偿,因为镇政府的行为不是违法行为B.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包括医疗费和精神损害赔偿金C.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因为镇政府的行为违法且造成了物质损害D.不能获得国家赔偿,因为对精神损害不给予金钱赔偿2、积极探索对政府立法项目尤其是经济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
政府立法不仅要考虑立法过程成本,还要研究其实施后的执法成本和()。
A.社会成本B.守法成本C.运行成本D.成本收益3、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实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善于运用()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
A.法律B.经济C.政治D.文化4、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不要求 ( ) A.健全行政决策机制B.完善行政决策程序C.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D.推进政府信息公开5、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形成()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社会矛盾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的目标。
A.高效.便捷B.公开.公平C.公正.全面D.便民.诚信6、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面不属于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快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内容的是()A.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B.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C.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回访制度D.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7、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列不属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内容的是()A.依法界定和规范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B.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C.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人事保障机制D.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8、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国家不予赔偿的是:()A.某地政府为挽救当地一濒危倒闭的国有企业,强令另一企业与该国有企业订立订购合同,该企业不服,政府将其银行帐户冻结B.税务局工作人员钱某与一个体户赵某素有嫌隙,以赵某偷税为名借税务局名义没收其价值5000元财物C.工商局张某骑自行车上班途中与人相撞,发生争执后将人打伤D.狱警梁某的朋友被犯人陆某打伤,梁某指使同监犯人将陆某打伤9、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下列行为时,受害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的是:()A.对桥梁管理欠缺B.因军事演习发生损害C.行政裁量不当D.乱摊派10、我国国家赔偿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为前提条件。
法理学助记表格
一、法理学1、法的本质学说2、法的起源学说法的本质的各种学说神意说在世界各国解释法律现象的理论中,历史上最早出现的观点,几乎都是神学的法律思想,即直接或间接地将法归结为神的意志。
理性说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指出:法是最高的理性;理性在人类理智中稳定而充分发展之时,就是法律。
意志说法国思想家卢梭指出:法律是人民自己意志的记录。
人民服从法律就是服从自己的意志。
从人的意志、理性、人性的角度规定法、理解法,如黑格尔关于法是自由意志的体现的观点。
正义说把法归结为正义的思想。
古罗马法学家塞尔苏士认为:法乃善良公正之术。
自由说德国哲学家康德认为:法就是那些使任何人的有意识的行为按照普遍的自由法则确实能与别人有意识的行为相协调的全部条件的综合。
黑格尔指出:任何定在,只要是自由意志的定在,就是法;法就是作为理念的自由。
事物性质说法国学者孟德斯鸠认为: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
“事物的性质”就是法的精神。
民族精神说德国历史法学派创立人卡尔·冯·萨维尼指出:法是民族精神、民族特性和民族共同意识的体现。
法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随着民族的加强而加强,最后随着民族个性的消亡而消亡。
利益说德国法学家鲁道夫·冯·耶林较为强调法的目的,认为:法是以强制作为保障的社会目的的体系,而法的目的就是社会利益,社会利益是法的创造者,是法的惟一根源,所有的法都是为了社会利益的目的而产生。
规则论认为法是一个逻辑上自我满足的规则体系。
命令论这种观点与规则论相同之处在于都将法视为一种规则体系,所不同的是,规则论认为法律规则的效力来源于此体系的内部,而命令论认为法律规则的效力源于权力。
判决论或预测论认为法就是对法官判决的预测。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法不是写在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东西,而是法官的倾向和意见,法官关于案件的处理意见才是真正的法。
马克思主义说法律是统治阶级或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
法理学知识点结构图
法理学知识点框架图政治性基本特征人民性科学性开放性党的事业至上本质属性人民利益至上基本理论(“三个至上”)宪法法律至上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理论渊源中国传统法律思想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思想一、社会主义实践基础法治地位和作用理念核心内容:依法治国本质要求:执法为民基本内容价值追求:公平正义重要使命:服务大局根本保证:党的领导健全完善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法治统一、体系完备)基本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注意重点: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权责统一、政务公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严格公正司法→(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树立司法权威、发扬司法民主)其他马克思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1法的概念法的特征(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强制性、程序性、可诉性)规范作用(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法的作用社会作用2法的局限性3种类:秩序自由正义二、法的价值价值位阶原则法的本体法的价值冲突及解决:个案平衡原则比例原则逻辑结构(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法律规则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区别4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分类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法的要素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5:公理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法律原则种类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适用基本权利义务与普通权利义务分类绝对权利义务与相对权利个人权利义务、集体权利义务和国家权利义务权利与义务结构上数量上两者的关系6产生发展上价值上1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首先法的本质表现为法的正式性;其次,反映为法的阶级性;最终体现为法的物质制约性。
2法的社会作用:涉及三个领域和两个方向。
①三个领域即社会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思想文化生活领域;②两个方向即政治职能(阶级统治的职能)和社会职能(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3法的局限性的体现:①法律以社会为基础,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需要创造或改变社会;②法律是社会规范之一,必然受到其他社会规范以及社会条件和环境的制约;③法律规制和调整社会关系的范围和深度是有限的,有些社会关系不适宜由法律来调整,法律就不应涉足其间;④法律自身条件的制约,如语言表达能力的局限。
司法考试《法理学》第一章:法的本体知识点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司法考试《法理学》第一章:法的本体知识点2017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第一章:法的本体知识点以下是店铺整理的2017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第一章:法的本体知识点,供考生们学习!更多考试内容请关注店铺!一、法的概念的争议历史上,不同的法学家基于各自研究视角的不同提出了各种各样的法的概念。
到目前为止,关于“法是什么”,中外的法学家们并没有达成共识。
但是,对于法律人的职业来说,法的概念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法律实务中,法律人所持的法的概念的立场不同,对同一个案件所做的法律决定就不同,而且法律人在一定的时间压力下必须要做决定。
这样,法律人在处理一些案件获得法律决定的过程中必须进行立场选择。
如果法律人没有自己的立场,“将很容易在无意识当中成为权力所有者的工具,成为权力者的法政策目标,甚至罪恶的法政策的工具”。
①围绕着法的概念的争论的中心问题是关于法与道德之间的关系。
依据人们在定义法的概念时对法与道德的关系的不同主张,我们大致上可以将那些形形色色的法的概念区分出两种基本立场,即实证主义的法的概念和非实证主义或自然法的法的概念。
所有的实证主义理论都主张,在定义法的概念时,没有道德因素被包括在内,即法和道德是分离的。
具体来说,实证主义认为,在法与道德之间,在法律命令什么与正义要求什么之间,在“实际上是怎样的法”与“应该是怎样的法”之间,不存在概念上的必然联系。
与此相反,所有的非实证主义理论都主张,在定义法的概念时,道德因素被包括在内,即法与道德是相互联结的。
②法实证主义者是以下列两个要素定义法的概念的:权威性制定(authoritative issuance)和社会实效(social efficacy)。
有的法实证主义者是以权威制定作为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有的是以社会实效作为定义要素。
但是,更多的法实证主义者是以这两个要素的相互结合来定义法的概念的。
这两个定义要素可以在不同方面进行联结,而且可以从不同方面解释它们,因此,就产生出了各种各样的法实证主义的法的概念。
2022年司考大纲:法理学
2022年司考大纲:法理学第一章法学的根本概念根本要求:了解:法的概念的争议,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根本观点,法的定义,法的价值的含义,法律规章的含义、规律构造,法律原则的概念与种类,法律权利与义务的概念,法的渊源的含义,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的含义,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法的效力的含义,法律关系的含义,法律关系的主体的含义与种类,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客体的含义,法律事实的含义,法律责任的含义,法律责任的免除条件,法律制裁的含义。
理解:法的特征,法的标准作用与社会作用,法的局限性,法的价值的种类(秩序、自由、正义),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法律规章与语言的关系,法律规章与法律条文的区分,法律规章的种类,法律规章与法律原则的区分,法律规章与法律原则的适用,权利与义务的分类及相互关系,正式的法的渊源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不同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位阶消失穿插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公法、社会法与私法的含义与区分,讨论法律体系的意义,法的效力依据,法的对人效力原则,法的空间效力,法的生效时间与失效时间及溯及力,法律关系的特征与种类,权利力量与行为力量,法律关系的客体种类,法律大事与法律行为,法律责任的特点,法律责任与权力、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法律责任的竞合,归责原则。
熟识并能够运用:法学的根本学问、概念,分析和评价有关的案例、事例或者法条。
考试内容:第一节法的概念法的概念的争议法的定义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根本观点法的特征(标准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强制性程序性可诉性)法的作用(标准作用与社会作用法的局限性)其次节法的价值法的价值的含义法的价值的种类(秩序自由正义)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第三节法的要素法律规章(法律规章的含义规律构造法律规章与语言法律规章与法律条文的区分法律规章的分类)法律原则(法律原则的含义、种类法律原则与法律规章的区分)法律规章与法律原则的适用权利与义务(权利、义务的含义、分类及相互关系)第四节法的渊源法的渊源的概念(法的渊源的含义)正式的法的渊源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不同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位阶消失穿插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判例政策习惯)第五节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法律部门(法律部门的含义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公法、社会法与私法的含义与区分法律体系(法律体系的含义讨论法律体系的意义)当代中国法律体系(我国主要法律部门)第六节法的效力法的效力的含义法的效力的依据法的效力范围法对人的效力(法对人的效力原则)法的空间效力法的时间效力(法的生效时间法终止生效的时间法的溯及力)了解:立法和立法权限,执法的含义,司法的含义,守法的含义与构成,法律监视的含义与构成,法律监视的体系,法律适用的步骤,法律推理的含义,法律解释的含义。
法理学知识结构图
法理学知识结构图法理学第一章法的本体第一节法的概念实证主义法学的认识在法的概念上的争论焦点在于法与道德有无联系法的本体法的本质(内在):三级本质法的特征(外在):六大特征社会作用第二节法的价值基本价值:秩序、正义、自由其他价值:利益、效率价值位阶原则个案平衡原则比例原则第三节法的要素法律规则与法法律规则的种类律原则的区别法律原则的种类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权利义务的含义权利义务的种类权利义务的相互关系成功与差一点儿成功之间只差一点儿。
——高晖云高晖云微博正式的法的渊源的定义正式的法的渊源不同位阶同一位阶位阶交叉非正式的法的渊源的定义非正式的法的渊源的适用条件当代中国的正式的法的渊源:习惯、判例、政策第五节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法律部门的定义法律部门调整对象为主,调整方法为辅划分结果:公法、私法与社会法第六节法的效力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狭义的法的效力)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同时是法适用的结果)法的对人的效力:四种原则效力对事的效力效力的范围空间效力时间效力:生效、终止生效和溯及力1成功与差一点儿成功之间只差一点儿。
——高晖云高晖云微博第七节法律关系12、体现意志性的特种社会关系3、是特定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的要素法律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的客体:物、人身、精神产品和行为结果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的种类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和横向(平权)的法律关系单向、双向和多向法律关系第一性(主)法律关系和第二性(从)法律关系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法律规范和法律事实(行为和事件)第八节法律责任违法行为违约行为其他法律规定:如环境污染、产品致人损害等法律法律责任的竞合及其处理原则:一般从重,但轻责已究,可折重责责任归责原则:合法、公正、有效、合理免责条件: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违宪制裁2成功与差一点儿成功之间只差一点儿。
——高晖云高晖云微博第二章法的运行广义的立法、狭义的立法立法的特点立法体制的核心在于立法权限的划分立法权的种类:国家、地方、行政、授权的四类立法权立法体制的性质是与国家的性质相一致,我国是“一元多层”合宪性与合法性原则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原则民主立法原则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的表决和通过法律的公布广义主体: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执法狭义主体: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执法的基本原则:依法行政;讲求效能;公平合理即法的适用,是国家司法机关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司法件的活动。
司法考试法理学法律推理与法律解释重点复习表格
从个别到一般:被考察对象数量要尽可能多,范围要尽可能广,差异尽可能大。
类比推理
从个别到个别:依赖于“重要性或相关性的判断(哪些案情重要),被分析情况的数量,正相似与负相似的数量”。
设证推理
从所有能够解释事实的假设中优先选择一个假设的推论。
效力很弱,但是在法律适用中必然要运用。
【考点分析】
1.法律推理不但受现行法律的约束;非正式渊源也可作为推理的前提
3.一般情况下,当二者冲突时,可预测性具有优先性。
法适用步骤
逻辑上:确认事实(小前提)→确定法律规范(大前提)→推导法律决定(结论),即法律人思维/推理过程
事实上:查明和确认法律事实的过程不是一个纯粹的事实归结过程,而是一个在法律规范和事实之间的循环过程;确定法律规范的过程也不是一个纯粹的对法律规范的语言解释过程,而是一个有目的即针对他所要裁决的纠纷所进行的解释。因此,法律解释对于法律适用是有必要性的。
2.结合具体案例判断法律解释的方法,其中尤其要注意目的解释、体系解释、比较解释和历史解释。
《立法法》对“正式解释”的规定
1.立法解释: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1)法律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
(2)出现新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的依据。
(3)两央、两高、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省级人大常委会,可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2.司法解释:两高对司法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所作的有普遍约束力的解释
(1)包括“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
2.法律适用受制于社会,同时,适用过程蕴含了人的价值判断,是个主客观相统一的过程。
3.结合具体案例判断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
法律
推理
含义和特点
法律人在从一定前提推导出法律决定的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推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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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法理学法的构成复习表格【体系】
【要点】
一、法律条文
【注意】
1、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
2、基本原则
3、适用法律原则的三个条件:
(1)穷尽法律规则,才能适用法律原则。
(2)除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否则不能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
(3)没有更强理由,不得直接适用法律原则。
4、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关系:
(1)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多个条文表述一个法律规则;(2)多个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多个条文表述一个法律规则;(3)一个法律条文表述多个法律规则;(4)一个法律条文表述一个法律规则中的若干要素。
判断 1:《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这是法律原则。
判断 2:《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是非规范性法律条文。
判断 3:《选举法》第5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这一规则属于授权性规则、委任性规则、任意性规则。
判断 4:无罪推定原则属于公理性原则、基本原则、程序性原则。
判断 5:任何法律条文都表述法律规则。
关于法律原则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8 年卷一第51题)
A.案件审判中,先适用法律原则,后适用法律规则
B.案件审判中,法律原则都必须无条件地适用
C.法律原则的适用可以弥补法律规则的漏洞
D.法律原则的适用采取“全有或全无”的方式
关于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与法律条文,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 年卷一第54题)
A.假定部分在法律条文中不能省略
B.行为模式在法律条文中可以省略
C.法律后果在法律条文中不能省略
D.法律规则三要素在逻辑上缺一不可
二、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1、法律部门:按照调整对象和调整方式对规范性法律文件所作的分类
2、法律体系:部门法体系、国内法体系、现行法体系
【注意】
1、法律部门
2、法律部门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关系:
一个法律部门包含多个规范性法律文件;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可能属于多个法律部门
判断 1:法律部门包含了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或具有同种调整方法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
判断 2:由于香港法律制度是英美法系,澳门法律制度是大陆法系,所以当今中国的法律体系是不统一的。
判断 3:中国古代“诸法合体”,所以不存在法律部门的划分。
判断 4: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只能属于一个法律部门。
三、法系
法系是根据法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的不同,对不同国家的法所作的分类。
判断 1:英美法系不存在制定法。
判断 2:英美法系不进行法典编纂。
法系是法学上的一个重要概念。
关于法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卷一第55题)
A.法系是一个比较法学上的概念,是根据法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的不同对法所作的分类
B.历史上曾经存在很多个法系,但大多都已经消亡,目前世界上仅存的法系只有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
C.民法法系有编纂成文法典的传统,因此,有成文法典的国家都属于民法法系
D.法律移植是一国对外国法的借鉴、吸收和摄取,因此,法律移植是法系形成和发展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