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放心粮油工程的通知

合集下载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4.16•【字号】德办发〔2018〕20号•【施行日期】2017.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德办发〔2018〕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78号)精神,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加快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推动全市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助力脱贫攻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川篇”丰富内涵,以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主线,以“培养一批、引进一批、带动一批”为发展路径,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我市农业优势资源和加工特色,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优化产业布局、改造提升存量、引导发展增量、创新发展方式,推进转型升级,全力构建技术先进、安全健康、供给充足的现代农产品加工业体系。

(二)基本原则1.夯实产业基础,着力转化增值。

坚持以农为本,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夯实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基础。

坚持新型工业化导向,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提高利用率,延伸产业链,完善产品链,提升价值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2.坚持创新驱动,促进提质增效。

汇聚国内外农产品加工科教资源,培养创新人才和团队,增强持续创新能力。

强化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转化平台建设,协同创新共性关键技术,促进成果转化应用,提高企业技术、产品的科技含量和质量。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7.11•【字号】德办发〔2017〕37号•【施行日期】2017.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德办发〔2017〕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德阳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八届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11日德阳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6〕105号)、《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德办发〔2016〕42号)规定,结合德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议考核工作坚持权责一致、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奖惩分明原则,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

第三条评议考核对象为各县(市、区)政府和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第四条评议考核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委托组织实施。

第五条对县(市、区)政府评议考核的内容包括: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能力建设、监督管理、信息发布、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工作部署、机制运行、经费保障和措施落实情况,并根据需要对各地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第三方评价。

对市级成员单位的评议考核,根据其所承担的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分类进行。

评议考核内容包括: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监督管理、信息发布、应急处置、协作配合、社会共治等方面的工作部署和措施落实情况。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法规类别】食品卫生【发文字号】德办发[2016]33号【发布部门】德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6.28【实施日期】2016.06.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德办发〔2016〕33号)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德阳市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28日德阳市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实施好食品安全战略,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16〕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能力(一)推动升级转型。

大力发展我市名特优新农产品,着力提高我市食品产业质量和效益,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逐步改变现有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小、散、乱的状况。

〔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食品药监局会同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负责。

排在第一位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鼓励企业建立良好生产规范(GMP)体系,获得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ISO22000认证,大力推动出口食品企业落实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要求,促进出口食品企业提质增效升级和内销转型。

(德阳检验检疫局负责)(二)治理源头污染。

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各项措施,做好我市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和处置工作。

〔市食品安全办、市发改委、市科知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食品药监局会同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做好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工作,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力度,启动食品安全环境状况调查,采取有效手段逐步控制和减少源头污染。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8.14•【字号】德办发〔2023〕26号•【施行日期】2023.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23〕26号旌阳区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德阳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8月14日德阳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为提升德阳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品质和整体形象,满足不同消费需求,促进农贸市场向标准化、规范化、品质化方向发展,结合德阳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四五五六”发展总思路,坚持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硬件改善和管理提升互促进,通过“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恢复一批、取消一批”方式,努力实现农贸市场规划布局合理化、设施建设标准化、长效管理规范化,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助力美丽德阳建设。

二、发展现状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纳入民生实事重点项目,先后出台《德阳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规范》《德阳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工作方案》等政策措施。

2020—2021年期间,市、区两级财政投入4000余万元,对市中心城区19个老旧农贸市场基础设施、营业设施、配套设施进行提质改造,改造面积12万m2,改造摊位4296个,改造后农贸市场硬件条件得到了极大提升。

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已初步形成覆盖城区、辐射周边、功能较为完善的农贸市场体系。

市中心城区现有农贸市场33个,其中,旌阳区20个,德阳经开区13个,农贸市场使用面积约为134m2/千人,达到商务部农贸市场网点布局参考标准(国标值为100m2/千人)。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食物与营养发展实施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食物与营养发展实施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食物与营养发展实施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正文:----------------------------------------------------------------------------------------------------------------------------------------------------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食物与营养发展实施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德阳市食物与营养发展实施计划(2014-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2月16日德阳市食物与营养发展实施计划(2014-2020年)为保障食物有效供给,优化食物结构,强化居民营养改善,控制食源性疾病,根据《四川省食物与营养发展实施计划(2014-2020年)》(川办发〔2014〕59号)确立的目标、任务和重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把保障食物有效供给、促进营养均衡发展、改善生产与消费结构作为主要任务,紧紧围绕食物与营养发展的重点产品、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着力推进食物与营养发展方式转变,着力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着力提升人民健康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

加强优质新品种研发与推广,加快食品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实现食物数量与结构、质量与效益相协调。

坚持生产与消费协调发展。

以现代营养理念引导食物合理消费,以消费引导生产,推动生产与消费健康协调发展。

加强贫困地区食物保障,强化特殊群体的营养补充,实现不同区域、不同群体食物营养均衡发展。

坚持传承与创新有机统一。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德阳市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3月30日德阳市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2015年是巩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关键一年。

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三大发展战略”和“一三五八”发展战略,着力建立完善“五大体系”,强化全面监管,突出重点监管,全方位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

一、全面深化整治,进一步解决突出问题(一)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整治。

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采取完善标准、制定行为规范、加强抽检、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等措施,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问题。

加大食用农产品监管力度,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和全程控制,严格管控化肥、农药兽药等投入品使用,推动病虫害绿色防控。

探索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

开展重点食用农产品联合治理行动。

加强产地重金属污染、种养殖用水污染等环境污染治理和污染区修复试点,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

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级部门排第一的为该项工作的牵头单位,下同)、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监局、市粮食局〕(二)强化病死畜禽专项整治。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2013年修订)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2013年修订)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2013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1.14•【字号】•【施行日期】2013.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进一步确保我市粮食安全,市政府组织对2007年印发的《德阳市粮食应急预案》(德府函〔2007〕15号)进行修订,现将修改后的《德阳市粮食应急预案》下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2013年1月14日德阳市粮食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有效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粮食(含食用植物油,下同)市场异常波动,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社会稳定和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确保全市粮食安全。

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应急预案》、《德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德阳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等级划分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市内粮食供求关系突变,或其他原因,在一定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

按照粮食工作各级政府负责制的原则,根据事件的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本预案规定的粮食应急状态分为市级和县(市、区)级。

1.3.1 市级在全市较大范围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或跨县(市、区)出现的粮食应急状态以及市人民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市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根据德阳实际,粮食应急状态按照粮食异常波动高低,由高到低分为三级。

一级:当粮食价格一周内上涨80%以上,市场粮食供应极度紧张,群众十分恐慌,抢购现象严重,部分地区出现粮食脱销;由于灾难性事故、疫病、动乱或谣传、误导、公众非理性情绪等社会诱因引发突发事件;由于战争、国际封锁、特大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粮食价格突然上涨,粮食市场异常波动。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27•【字号】•【施行日期】2013.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为全面加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城市,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4号),结合德阳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省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手段,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夯实工作基础,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构建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食品安全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和严惩重处相结合,注重源头治理和过程管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坚持分段监管和综合协调相结合,注重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建立全程无缝衔接的监管工作机制;坚持专项整治和常态监管相结合,注重日常规范,构建科学监管长效机制;坚持传统监管手段和现代化监管手段相结合,注重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坚持执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目标。

用3年左右时间,使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食品合格率保持较高水平,有效防控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用5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产业规模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诚信体系基本确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检验检测、投诉举报和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基本建立。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29•【字号】德办发〔2018〕79号•【施行日期】2018.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德办发〔2018〕7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德阳市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八届四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29日德阳市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8〕9号)、《中共德阳市委、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德委发〔2018〕20号)等文件精神,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确保我市耕地占补平衡,建立健全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州)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8〕74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由市国土局会同市农业局、市统计局(以下称考核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考核检查工作。

第三条各县(市、区)政府对《德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版)》(以下简称《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负责,县(市、区)长为第一责任人。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1.29•【字号】德办发〔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20〕6号旌阳区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德阳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八届六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月29日德阳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完善德阳城市功能,提升德阳城市品质,以解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的农贸市场问题为导向,推动德阳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提质改造,促进农贸市场与城市协调发展,结合德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打造“四张名片”的总体要求,以提升农贸市场建设水平和质量为目标,突出农贸市场公益性和民生性,完善交易设施,改善交易环境,解决农贸市场“脏、乱、差”问题,建立“市级部门统筹协调、属地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推动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提质改造。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按照“谁的产权,谁来改造”的原则,农贸市场举办者(农贸市场产权所有者)为实施改造的主体,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实行“以奖代补”等政策,鼓励、引导农贸市场举办者积极主动实施改造工作。

(二)属地负责,部门配合旌阳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是辖区内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工作(包括德阳发展集团所属农贸市场)。

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支持、配合、指导旌阳区、德阳经开区推进提质改造工作。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全面推进质量兴市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全面推进质量兴市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全面推进质量兴市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30•【字号】德府发〔2010〕17号•【施行日期】2010.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全面推进质量兴市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德府发〔2010〕17号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德阳市全面推进质量兴市战略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德阳市全面推进质量兴市战略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兴川战略的若干意见》(川府发[2009]3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提升全市质量安全总体水平,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全面推进质量兴市战略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立足以质取胜,加快培育我国的国际知名品牌”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巩固回升,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加快推进灾后重建,强化投资拉动和产业支撑,实行工业提速增效,加快构建区域经济高地。

立足以质取胜、品牌带动、技术创新、标准引领、人才推动、法制保障,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推动我市质量效益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工作目标到2012年底,全民质量安全意识普遍提高,质量发展意识明显增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力争跨入全国先进行列。

新培育中国名牌产品2个,中国驰名商标2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8个;新争创省政府质量管理奖2个,四川名牌8-10个,四川省著名商标8-10个。

(一)产品质量目标全面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重点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通过3C认证,支柱产业和地方优势产品总体质量水平力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一般产品质量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居全省前列,国家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95%以上,地区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居全省前列,制假售假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德办发[2010]107号【发布部门】德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12.23【实施日期】2010.12.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10〕107号)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德阳市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德阳市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试点”工作方案为切实提高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科学性、创新性、实效性”,四川省质监局确定由我市承担全省“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试点”工作。

为确保示范试点活动达到预期目标,在全省树起我市对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标杆旗帜,结合我市工业基础条件和已经形成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验,制订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保障民生安全为指向,以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探路为使命,以提升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为重点,实现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体水平的提升。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同配合、市、县、乡、企业联动的协作机制,扎实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试点工作,总结经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德阳质监局牵头组织实施“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试点”工作,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使我市重点产品的合格率明显提升,质量安全的事故率明显下降,使监管部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高。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探索创新理念,探索新思路,运用问题导入法、监管优化法、开门开放等方法,探索建立“监管-服务-改进-提升-再监管”的闭环监管方法,为全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推广先行探路,形成具有德阳质量安全监管特色的样板。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国家安全工作【发文字号】德办发[2011]10号【发布部门】德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3.08【实施日期】2011.03.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德办发〔2011〕10号)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德阳市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德阳市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企业以及社会各方责任,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食品安全支撑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推动全市食品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工作目标通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我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稳步提升,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初步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不发生Ⅲ级以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工作措施(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层基础工作1.稳妥推进食品安全体制和机构改革。

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积极、稳妥推进市、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机构改革,理顺监管职能,完善监管机制,强化食品安全机构和队伍建设,层层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食品安全工作的格局。

2.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有效运转。

充分发挥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得到落实。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饮食【发文字号】德办函[2011]55号【发布部门】德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4.27【实施日期】2011.04.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德办函〔2011〕55号)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全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全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专项行动方案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全面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文件要求,结合《德阳市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德办发〔2011〕1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使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使用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企业及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可溯源机制进一步完善,有效遏制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二、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各项规定,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场所)和重点专项大力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专项整治,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

(一)加强重点环节整治,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行为1.农业源头环节。

深入开展奶站食品添加剂清理整治,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制度;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法落实查验、记录制度,并作为日常监管检查的重点。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法规类别】食品卫生【发文字号】德办发[2017]25号【发布部门】德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6.03【实施日期】2017.06.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德办发〔2017〕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德阳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3日德阳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2017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重典治乱,着力提高监管效能,加快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凝聚社会共治合力,促进食品行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推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

一、加强食品安全法规标准建设认真贯彻《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及时出台我市贯彻落实《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的配套制度,坚持集中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逐步规范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生产经营行为(市食品药监局、市法制办,排在首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培训工作,做好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强化标准制定、执行和监管的衔接(市卫计委、市食品药监局)。

二、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以大气、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为契机,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推进产地环境污染治理,逐步扩大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与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粮食局)。

继续做好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隐患排查、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工作,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建立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做好粮食收购和当前粮食市场调控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做好粮食收购和当前粮食市场调控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做好粮食收购和当前粮食市场调控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16•【字号】德办函[2010]237号•【施行日期】2010.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做好粮食收购和当前粮食市场调控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办函〔2010〕237号)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德阳市做好粮食收购和当前粮食市场调控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德阳市做好粮食收购和当前粮食市场调控的工作方案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粮食收购和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10]77号)要求,为切实抓好我市粮食收购工作,加强粮食市场调控,维护粮食市场正常经营秩序,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对各县(市、区)粮食经营者的粮食收购资格、最高库存量限定情况进行督查市粮食局牵头,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具体标准的通知》(川府函[2007]268号)等相关规定,从2010年11月16日至2010年11月25日,对全市粮食经营者的粮食收购资格、粮食经营者(含在当地注册的跨区域企业和中央企业下属独立法人),已核定的企业最高库存量(储备和临时存储等政策性粮食除外),进行督查。

督查中,对非法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要坚决禁止;对已取得收购资格但不再符合条件或不履行规定义务的,要视情节暂停或取消收购资格;对取得收购资格的企业跨地区从事粮食直接收购或委托收购活动的,需在当地粮食局和工商局备案。

要进一步规范企业间的代收代储行为,开展代收代付业务的必须签订正式合同,并纳入委托企业的经营和库存统计。

牵头单位:市粮食局。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意见》(川府发〔2015〕34号)精神,加快构建全市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七届五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现就我市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保障粮食安全责任(一)明确县(市、区)政府主体责任。

德阳是全省粮食主产市之一,也是粮食消费大市,粮食需求总量刚性增长,转化用粮缺口巨大,保障粮食安全任务十分艰巨。

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和队伍建设,确保工作有效落实,全面提升粮食生产、储备和流通能力。

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在确保区域粮食安全方面承担的责任是: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抓好粮食收购,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管好用好地方粮油储备,确保储备粮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良好、调用高效;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加强粮食流通能力建设;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保障区域粮食供应及救灾等应急需要,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大力推进节粮减损,引导城乡居民健康消费。

(二)落实市级部门职责。

市级有关部门细化落实各项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措施,形成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合力,切实加强对县(市、区)的指导,确保我市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安全。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成员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成员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15•【字号】德府办字〔2021〕52号•【施行日期】2021.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成员的通知德府办字〔2021〕52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因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对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及工作组办公室成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一、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成员组长:罗智波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邹远骏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李霞市发改委主任成员:邓明峰市委编办副主任伍崇伟市发改委机关党委书记许万金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罗澜浩市财政局总会计师唐微市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周丽姬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嘉市水利局副局长闫超群市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贾仰富市统计局地调队队长钟亮国家统计局德阳调查队副队长杜勃德阳海关副关长刘文凤农发行德阳市分行副行长二、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成员主任:李霞市发改委主任副主任:伍崇伟市发改委机关党委书记许万金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成员:刘泓杉市委目标办目标一科科长张铃市委编办行编科科长黎薇薇市统计局农村调查科科长彭发泉市发改委粮食执法督查科科长邓飞市生态环境局土固科副科长魏斌市农业农村局农技站副站长向建霖市财政局投资科科员张倩熹市自然资源局耕保科科员杨易市水利局水电处八级职员刘明霞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科工作人员李永贵国家统计局德阳调查队农业农村科工作人员吴邵军德阳海关监管科四级主办王勇农发行德阳市分行客户业务部经理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相应岗位负责人递补,报考核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9月15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高标准农田验收认定实施细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高标准农田验收认定实施细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高标准农田验收认
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田基建与水土保持
【发布部门】德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6.20
【实施日期】2012.06.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高标准农田验收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德阳市高标准农田验收认定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德阳市高标准农田验收认定实施细则
第一条总则
为搞好我市高标准农田验收认定工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和验收认定办法的通知》(川办函[2011]132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开展高标准农田验收认定是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的重要手段,是真实反应高标准农田数量和质量,建立完善统计、登记制度,实现高标准农田资源信息化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管理的需要。

第二条验收认定范围
国家投资及其他投资新建的高标准农田。

第三条组织领导
验收认定工作由县(市、区)政府负总责,具体工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

各县(市、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县(市、区)长任组长,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发改、财政、国土、水务、林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高标准农田验收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区)农业局,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验收认定日常工作。

第四条认定程序
(一)项目实施单位向县(市、区)高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放心粮油工程的通知
【法规类别】粮食管理
【发布部门】德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7.07
【实施日期】2015.07.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放心粮油工程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上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积极引导和督促粮油生产经营企业为社会提供优质、安全、营养、健康的粮油产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实施“放心粮油工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按照“政府推动、协会驱动、政策拉动、企业联动”的总体思路,建立布局合理,规模化、网络化、标准化、信息化程度较高的放心粮油经营网络,逐步形成连接产销、设施完善、标准规范、监管到位、诚信便民的覆盖全市城乡的“放心粮油”服务体系。

逐步实现粮油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统一化,构建从田间到餐桌的放
心粮油体系。

促进粮油市场的稳定和繁荣,为消费者提供卫生、安全、便利、放心的粮油商品和优质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服务民生的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鼓励和支持粮油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各环节的各类市场主体和企业积极参与。

坚持服务民生,做到为民、便民、利民、惠民。

2.坚持科学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

坚持城乡同步规划,示范带动推进,分步统筹发展,积极吸纳各种社会多元主体利用其资金、资源、网络、管理等优势参与“放心粮油工程”建设。

3.坚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

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效益为中心进行市场化运作。

企业自负盈亏,诚信经营,取信于民,实现社会效益和企业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纳入放心粮油经营网络的企业和经营者要自觉遵守放心粮油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承诺,维护信誉,努力搞好经营。

4.坚持应急保供与日常经营相结合原则。

放心粮油网点布局应统筹考虑粮食应急保供体系建设要求,可作为应急保供点或预警监测点。

5.坚持质量第一、品牌经营的原则。

坚持以产品质量为核心,走品牌化道路,依靠科技创新、产品质量、服务信誉等培育放心粮油企业和产品,以品牌促进“放心粮油工程”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放心粮油工程”,一是培育发展一批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