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5年职称评审政策解读
政策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政策解读精简版
【政策】 2015 年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政策解读(精简版)中小学教师分正高级、副高级、一级、二级、三级五个级别,详细评论标准分为申报条件、能力经历要求、工作业绩三个方面。
下边以高级教师为例,联合评论标准及附则中有关说明,对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予以介绍。
(一)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学历、任职年限两部分。
1、基本条件基本条件是申报职称人员的最基本要求,此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切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或校(园)长专业标准要求”:在附则第二十八条中有进一步的说明:申报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一定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详细专业不作要求;获得较高级别学校教师资格证人员,到较初级别学校任教,可视为具备相应资格;幼儿园教师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 2)“任现职以来年度查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依据有关规定,对于任职时期年度查核有“未确立”等次的年份要予以扣除;对有“不合格”等次的,要从下一个获得查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年份从头计算任职年限。
2、学历和任职年限高级教师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归纳起来:博士研究生要求任一级教师满 2 年,硕士研究生要求任一级教师满 4 年,本科和硕士学位要求任一级教师满6 年,专科仅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为合格学历,要求任一级教师满8 年。
需要说明以下几点:( 1)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一定是拥有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不可以只有学位证。
假如只有硕士学位证书与本科学历相同对待,对于不拥有本科学历但拥有硕士学位人员能够按正常申报。
( 2)“截止申报当年年末 35 周岁以下人员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不然按破格申报。
”是指35周岁以下人员申报高级教师,即便切合任职年限和“本科”或“专科”的学历要求,仍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不然按破格申报。
( 3)“切合规定学历层次要求,但不切合专业要求,截止申报当年年末满 40 周岁的人员,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要求,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
2015年高校职评政策解读
2015年高校职评政策解读一、关于论文通讯作者问题1.论文必须是在国外学术期刊公开发表;2.必须是论文第一作者的研究生导师或论文第一作者参与的三类以上研究项目的主持人。
二、关于省人社厅立项的“留学归国人员科技活动资助项目”(启动类)属于几类课题问题如果不属于项目配套资助,属于立项研究项目,比照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对待,即按四类项目对待。
三、关于论文文字复制比超过30%问题论文文字复制比经检测超过30%,学校学术委员会必须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鉴定,如果推荐,必须说明理由。
四、关于cssci集刊问题Cssci集刊属于不定期出版物,类似于学术期刊中的特刊、专刊,不属于三类期刊,更不属于二类期刊。
五、全国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简称古委会)项目级别问题全国高校古委会是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所立一般项目原则上应按厅局级对待,视为四类项目,重点项目按三类项目对待。
六、关于课题阶段性成果是否与课题内容相关问题课题阶段性成果是课题进展到一定阶段所取得的成果,应与课题相关。
七、关于聘期计算问题按照省人社厅规定,职称申报任职年限的截止日期是当年的12月31日,所以聘期计算一律按: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到下一年度12月31日之间的时间进行计算。
所以2011元月聘任的讲师,今年申报副教授,属于聘期不够,必须2010年12月份聘任才可以。
八、《简明登记表》业绩成果填写问题《简明登记表》所填写的业绩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成果,否则不能填写。
若填写属于填写不实,讲严重一点属于弄虚作假。
职称申报表填写也一样。
《简明登记表》和职称申报表所填写内容必须有相应的附件支撑。
九、网络电子论文问题网络电子论文在职称申报中暂不予承认。
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问题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如果登记的是自然人可以认可,如果登记的是法人,因无法证明其作用大小,暂不作成果计算,但可作评审时参考。
十一、直接认定讲师问题按照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只要符合讲师直接认定资格条件“可以”直接认定讲师资格,但并非必须认定。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有关问题的解答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有关问题的解答2014年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颁布实施以来,省职称网及洛阳职称网对评价标准进行了公布。
但在实际评审中发现,教师对评审条件的中的条款理解和把握不到位,为方便教师熟悉、了解评审条件,结合近年来评委会对有关政策和评价标准的把握情况,就教师们咨询较多的一些有代表性问题进行简要解答。
一、学历、任职年限问题中小学一级、高级职称的申报,对不同学历层次有不同任职年限要求,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现需要说明几点:不具备规定学历层次或专业,任职年限达到要求,申报当年年底满35周岁可破格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
“截至申报当年年底35周岁以下人员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否则按破格申报。
”是指35周岁以下人员申报高级教师,既要符合任职年限要求,同时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否则按破格申报。
“具备规定学历层次要求,但专业不符合要求,截至申报当年年底满40周岁人员,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要求,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
”是指任职年限符合要求,并且达到了规定的“本科”或“专科”学历层次要求,但毕业证书专业不对口的人员,必须年底满40周岁才能破格申报,不满40周岁不能申报。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文件中说的“破格”只破学历和专业,不破年限。
二、学历、从事专业与申报专业问题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须取得该学历2年后,才能使用该学历申报职称;参加工作后取得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历,可以直接使用该学历申报职称。
本标准中将英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定为特殊专业,申报上述六个专业时,所学专业应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及以上学位在小学和农村初中从事英语教学,申报英语专业可视为合格学历)。
除上述特殊专业外,初中、高中申报人员申报时按照“大文大理”区分,其中地理专业按文、理科均可。
幼儿园、小学除以上特殊专业外,专业可不作要求。
文科或理科内同类专业在申报晋升高一级职务时,不需要转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务;在文、理科及特殊专业之间转换工作岗位的人员,须先进行专业转评,满1年后方可按新的专业申报高一级职务。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2.05.31•【字号】豫人社规〔2022〕6号•【施行日期】2022.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6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和高等院校人事部门:现将《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5月3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称评审委员会第三章申报审核第四章组织评审第五章监督服务第六章责任规定第七章附则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工作,加强职称评审管理,保证职称评审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办〔2017〕5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重要方式,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
我省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以及自由职业者开展专业技术人才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适用本办法。
初级职称采取初定、考核认定、考试等评价方式,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职称评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创新职称评价方式,结合不同行业和专业特点,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面试答辩、讲课答辩、业绩展示、实践操作等多种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职称评审政策解读.
职称评审政策解读.
职称评审政策是指由相关部门制定的评定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职称的
规定和标准。
其目的是通过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
的职称进行评定,以确认其专业水平和能力,从而给予相应的职务
职称。
职称评审政策的具体解读如下:
1. 评审对象:职称评审政策适用于各个行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
包括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高级技工、教师、医生、护士等。
2. 评审标准:职称评审政策规定了评审标准,以反映专业技术人员
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评审标准主要包括学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专业技术水平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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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评审程序:职称评审政策规定了评审程序,包括提交申请材料、初审、面试、专家评审等环节。
评审程序的具体流程会根据不同的职称评审级别和行业领域有所不同。
4. 职称评审级别:职称评审政策分为不同级别的职称评审,一般包括初级、中级和高级职称。
不同职称评审级别对应的评审标准和要求会有所不同。
5. 评审结果:根据职称评审政策,评审结果可能分为通过、不通过和保留等不同的评定结果。
通过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被授予相应的职务职称,并享受相应的荣誉和待遇。
总之,职称评审政策是评定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职称的规定和标准,其目的是确认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的成长和发展。
具体的评审政策解读需要根据具体的行业和地区来进行分析和了解。
2。
河南职称评定社保要求
河南职称评定社保要求根据河南职称评定社保要求,职称申报人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缴纳社会保险的要求根据河南省相关政策规定,职称申报人员需要在职称评定申报之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5年。
具体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在社保缴纳期间,不得中断或欠缴,否则将影响职称评定的申报资格。
二、社保缴费基数要求职称申报人员在社保缴费期间,需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缴纳社保费,并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进行计算。
社保缴费基数是参与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分别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础金额。
职称申报人员需要根据自己的工资或收入水平,按照规定合理确定缴费基数。
三、社保费缴纳比例要求职称申报人员需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缴纳。
目前,河南省的社保费缴纳比例为单位缴费比例8%、个人缴费比例8%。
职称申报人员需要确保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和缴费记录在职称评定申报材料中,职称申报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和缴费记录。
社保缴纳证明可在所在单位的人事、人力资源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证明上应包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参保单位、参保类型、参保时间等相关信息。
缴费记录可通过社保卡账户、社保费缴纳通知单等途径获取,记录上应包含缴费时间、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等信息。
五、缴纳社保的时间要求职称申报人员需要在职称评定申报之前满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5年的要求。
具体的社保缴费时间以证明和记录为准,可以与人事、人力资源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确认。
六、其他补充在职称评定申报过程中,如果职称申报人员因特殊原因导致社保缴费中断或欠缴,可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和认定。
同时,职称评定机构会对社保要求进行严格审核,若发现虚假申报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将会影响职称评定的申报结果。
综上所述,河南职称评定社保要求对于职称申报人员来说至关重要。
职称申报人员需要满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5年的要求,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提供相应的社保缴纳证明和缴费记录。
职称评审政策解读
通过改革,建立更加科学、规范、公正的职称评审制度,提高
评审质量和公信力。
改革措施与内容
推行代表作制度
鼓励申报人以具有代表性的成果参加 评审,不将论文作为唯一评价标准。
实行分类评价
根据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 人才特点,制定分类评价标准,避免 “一刀切”。
引入社会评价
发挥市场、社会和专业组织作用,引 入第三方评价机制,提高评价的客观 性和公正性。
近年来,学术不端行为在职称 评审中屡禁不止,如抄袭剽窃 、数据造假等,严重破坏了学 术生态和评审公正性。
由于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不同,导致职称评审政策实施 存在地域差异和不平衡现象。 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往往面临 评审资源不足、评审标准偏低 等问题。
REPORT
CATALOG
DATE
ANALYSIS
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评审政策的实施,使得优秀人才 能够获得相应的职称荣誉,进而 增强他们的职业认同感和成就感, 激发其创新活力。
Hale Waihona Puke 促进人才队伍建设职称评审政策不仅关注个人的能 力和业绩,也注重团队的合作和 整体成果,从而推动了人才队伍 的建设和发展。
展望未来发展趋势及挑战应对
评价标准多元化
未来职称评审政策将更加注重评价标准的多元化,包括学术成果、教学质量、 社会服务等多个方面,以全面评价人才的综合素质。
SUMMAR Y
04
职称评审政策改革方向
改革背景与目标
适应新时代人才发展需求
01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评价标准和方式提出更高要求,职
称评审政策需要与时俱进。
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倾向
02
过去职称评审中过于注重学历和资历,忽视实际能力和业绩贡
河南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河南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河南高级职称评定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历要求:申请人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 工作经验要求:申请人应具有相应职称的工作经验,一般要求为从事相关工作的年限不少于5年。
3. 专业技术能力要求: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工程设计、技术开发等工作。
4. 学术成果要求:申请人应在相关领域积累了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学术成果,如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参与重要科研项目等。
5. 学术影响力要求:申请人应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如获得重要学术奖项、担任学术团体职务等。
6. 业绩和贡献要求:申请人应在工作中有一定的业绩和贡献,如主持重要科研项目、参与重大工程设计等。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高级职称评定条件,具体的评定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专业和职称有所差异,申请人需要根据自己所处的具体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和政策。
职称评审政策解读心得
职称评审政策解读心得一、引言职称评审是衡量一个人在专业领域内技术水平的重要手段,对于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来说,无疑是一项重要的职业发展路径。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人才工作的重视和职称制度的不断深化,职称评审政策也发生了许多变化。
本文将对职称评审政策进行解读,以期帮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政策内涵,为自己的职业发展做好准备。
二、职称评审政策概述职称评审政策是针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价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职称等级、评审标准、评审程序等方面的规定。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各地区、各行业都制定了相应的职称评审政策,以促进人才的合理配置和职业发展。
三、职称评审政策解读1.职称等级设置职称等级是衡量专业技术人才技术水平的重要指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职称等级分为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四个等级。
各级别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申报职称时,需要满足相应的学历、工作经历和业绩要求。
2.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是衡量专业技术人才技术水平的核心指标,包括学术水平、专业技能、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等方面。
在评审过程中,评委将根据申报人的实际情况,对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以确定申报人的技术水平。
3.评审程序评审程序是职称评审的重要环节,包括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评委会审核、公示等环节。
申报人需要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等。
单位需要对申报人进行考核和推荐,评委会将对申报人进行审核和面试,最终确定评审结果并进行公示。
四、政策解读心得体会1.重视个人能力提升从职称评审政策中可以看出,评委更加注重申报人的学术水平、专业技能和工作业绩等方面,尤其是对于高级职称的评审,更是强调申报人的创新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因此,广大专业技术人员需要注重个人能力的提升,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2.强调工作业绩和实践能力在职称评审过程中,评委不仅关注申报人的学历和资历等基本条件,更加强调申报人的工作业绩和实践能力。
2015年河南教师晋级政策解读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政策解读2015年10月说明为了帮助大家更加全面地了解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有关情况,我们对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的有关政策进行了梳理,就广大教师所关心的一些情况进行了介绍。
同时,结合2014年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各评委会对有关政策和评价标准的把握情况,就教师们咨询较多的一些有代表性问题进行了简要解答,供大家参考。
由于各地情况不一,职称评审工作坚持相信专家、依靠专家和业内公认的原则,对有关政策和评价标准的具体认定以各评委会评审时集体讨论后形成的决议为准。
由于本文内容较多,全面阅读可能需要较长时间,您可以就自己关心的有关问题先阅读本文第三、四部分,待方便时再阅读第一、二部分。
如果能够全面阅读,可能有助于您更加全面地了解、掌握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政策和有关情况。
有关职称政策以及各地高级教师申报职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评审结果等可以登录“河南职称网”(、)进行查阅。
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子信箱:hnszgb@。
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10月目录一、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点 (7)(一)坚持适度超前,树立正确导向。
(7)(二)明确评价重点,规范评价要求。
(8)(三)坚持实事求是,不同人员区别对待。
(9)(四)促进均衡发展,倾斜基层和农村。
(10)(五)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公平公正。
(11)1、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责任追究 (11)2、调整管理体制,评委会专家异地交流 (11)3、评审环节不人为设臵淘汰率,不限制通过率 (11)4、严肃评审工作纪律,全程封闭管理 (11)二、中小学教师职称怎么评 (12)(一)结构比例审核。
(12)(二)申报推荐。
(15)(三)资格审查。
(15)(四)上报评审材料。
(16)(五)讲课答辩。
(18)1、讲课答辩的功能定位 (18)2、讲课答辩时间 (19)3、讲课答辩内容 (19)4、讲课答辩程序 (20)5、评分及成绩应用 (21)(六)专家评审。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8.08.24•【字号】豫人社办〔2018〕95号•【施行日期】2018.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办〔2017〕53号)等文件精神,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8月2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三章倾斜政策第四章绿色通道第五章推荐与申报第六章评审监督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教育教学的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小学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职称分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第三条中小学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采取讲课答辩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一、二、三级教师职称的评价方式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或省直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拟定,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各级教研室、电化教育馆和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学前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 豫人社〔2009〕271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豫人社〔2009〕271号各省辖市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人事(人事劳动)局:随着职称工作的不断深化和发展,为进一步完善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进职称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现将目前我省职称工作的有关政策归纳并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职称外语考试有效期问题1999年及以后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原有效期4年)、2000年及以后取得B、C级合格证书(原有效期3年),或者2005年及以后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或古汉语、医古文考试成绩达到60分的,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长期有效,不受原有效期的限制;其申报或聘任再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仍须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取得省级合格证书或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省内通用标准的,当年有效。
转换系列(专业)评审的人员,由无外语要求的系列(专业)转评有外语要求的系列(专业),须参加相应等级的职称外语考试并达到要求;其它转评人员职称外语不作要求。
二、年度考核问题。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年份,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从考核不合格年份的次年重新计算任职年限。
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三、申报学历问题(一)凡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现从事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
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时按破格条件进行评审。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学科分类,同一学科内的专业为相近专业。
从职称申报的角度,我省把同属文科类或理工科类的专业视为相近专业,但有些特殊专业如医学、外语、理学、工学等应严格要求本专业。
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对学历专业有另行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参加工作后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从取得学历之日起满两年后可正常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不满两年可破格申报。
河南职称评审条件
河南职称评审条件河南职称评审条件1. 报考资格:①具有河南省省级以上职称的申报者应满足以下条件:①本人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②工作年限10年以上;③在职满3年及以上在同一单位;④工作表现优秀,有充分发展潜力。
②从事教学、科研、助学辅导、学术服务等类型工作的申报者,应满足以下条件:①原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或以上学历;②工作年限8年以上;③在职满3年及以上在同一单位;④工作表现优秀,有充分发展潜力。
2. 专业范围:报考范围是涵盖新旧经济模式转换的一切产业经济发展领域,由省政府按照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现行地方试点经济政策提出具体报考技术领域。
3. 任职资格:申请者应具有以下条件:①上一任最高学历不低于报考级别的学历要求;②在本批次拟任职称申报前担任上一任职务不少于报考级别的任职年限;③在申报前的连续3年工作成绩优异,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与影响力;④有足够的精力和经验来担当任职职务。
4. 评审标准:①申领岗位的管理经验和专业能力;②作出贡献的程度;③工作态度和服务思想;④对社会经济发展及行业技术进步和完善的作用;⑤服务资质资格;⑥学历、工作经历、岗位职称情况;⑦申请文书质量、工作思想和精神风貌;⑧业务本领,特别在业务水平、卓越的工作思想特质及服务思想等方面。
5. 其他条件:①个人品德优良,具有正当职业道德;②具有创新思维和高度敬业精神;③反对非法组织或活动;④具有可靠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6. 评审程序:①申请者提交评审材料:包括本人技术和管理水平综合能力及工作经验的文书材料;②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和评审:评审组成员了解申请者的技术和管理能力,了解申请者的工作经历,评价其对本职工作的贡献,同时考察申请者具备的管理理念、创新思维、服务意识、工作成果及发展潜力等。
③专家就评审有关问题进行讨论,研判评审结果。
最终把评审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审核。
7. 评审成绩:按照《河南省职称评审办法》规定,申请者应经评审组通过考察和评审,最终由评审委员会审核后由省政府职务评审委员会终审,申请者经有关评审机构评审通过,可获得由省政府颁发的职称证书。
豫人社[2010]153号关于调整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
关于调整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豫人社[2010]153号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省属高等院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充分发挥职称工作的导向作用,切实保证申报、评审工作的客观公正,现就我省有关职称政策调整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审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审批,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的通知》(豫人社[2010]152号)及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规定办理。
事业单位现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超过控制标准10个百分点以内的,按照“退二进一”进行审核;超过控制标准10个百分点以上、15个百分点以内的,按照“退三进一”进行审核;超过控制标准15个百分点以上的,当年不再审核;尚未达到控制标准的,按每年2%左右的增幅逐年逐步到位。
事业单位在报批结构比例时,须同时报送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主、辅系列分配方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实施。
二、关于乡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鉴于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已全面推开,新调整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对基层单位已给予了适当倾斜,与此相衔接,《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若干意见》(豫人[2006] 56号)中乡镇“年满50周岁或在农村工作30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结构比例和岗位数额限制”的规定,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2010年起不再执行,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2011年起停止执行。
三、关于乡镇中心校从事教研工作的人员申报评审在乡镇中心校从事中小学教研工作的人员,申报中学、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要求,按照教研员的评审条件进行申报评审。
对其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的要求,申报中级职务须“在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申报高级职务须“在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其他业绩条件在原教研员标准上降低一个级别。
河南省职称评审条件
河南省职称评审条件1. 引言河南省职称评审条件是指河南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各类人员的职称评审所需满足的条件和要求。
职称评审是对人员在专业领域内的学术水平、专业能力、业绩贡献等方面进行评价和认定的过程,是衡量人员职业发展水平和综合素质的重要标志。
2. 职称评审类别河南省根据不同人员的工作性质和职称级别,将职称评审分为以下几个类别:2.1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适用于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技术人员。
评价指标主要包括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技术创新能力、学术贡献和社会影响等方面。
2.2 中级职称评审中级职称评审适用于从事普通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评价指标主要包括业务水平、业绩贡献和职业操守等方面。
2.3 初级职称评审初级职称评审适用于刚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基本专业知识和基本职业能力等方面。
3. 职称评审条件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文件规定,河南省职称评审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学历要求对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一般要求申报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对于中级职称评审,一般要求申报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对于初级职称评审,一般要求申报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2 任职资格要求申报人员须在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且在职期间表现良好,无违纪违法记录。
3.3 业绩贡献要求申报人员在所从事的领域内,应具备一定的业绩贡献。
具体要求根据岗位性质和职称级别而定,可以是科研项目成果、发表论文、获奖情况、专利技术、学术报告等。
3.4 专业技术能力要求申报人员应在所从事的领域内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能力,包括熟练掌握必要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方法。
3.5 学术影响力要求申报人员应在学术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可以通过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的学术交流、学术发表等方式来展示。
4. 申报材料申报职称评审需要提交相关的申报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个人简历•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任职证明材料•业绩材料,如科研项目成果、发表论文、获奖情况、专利技术、学术报告等•推荐信等其他支撑材料5. 审核程序职称评审一般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
河南职称评审实施方案
河南职称评审实施方案一、总则。
为规范河南省内的职称评审工作,提高职称评审的公平性和科学性,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评审对象。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河南省内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教师、医生、工程师等各类专业人员。
三、评审标准。
1. 评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河南省内具体行业的标准要求。
2. 评审标准应当突出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业绩,兼顾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
四、评审程序。
1. 申报阶段,评审对象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资格审核。
2. 组织评审,评审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定。
3. 公示公告,评审结果经过公示公告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4. 发放证书,评审合格者颁发相应职称证书。
五、评审机构。
1. 设立专门的职称评审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职称评审工作。
2. 评审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评审经验,确保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六、评审要求。
1. 评审工作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不得违规操作。
2. 评审工作要求评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操守,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3. 评审机构应当及时公开评审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七、监督管理。
1. 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
2. 对于评审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监督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保障评审工作的正常进行。
八、附则。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以上即为河南职称评审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希望广大评审对象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申报,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
同时,评审机构和监督部门也应当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共同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河南职称评定社保要求
河南职称评定社保要求河南省的职称评定和社保要求对于职称申报人来说非常重要。
职称评定是衡量一个人在相应职称评定条件下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的一种方式,而社保要求则关乎一个人的社会保障问题。
下面将详细介绍河南省的职称评定和社保要求。
首先,河南省职称评定要求申报人具备一定的学历背景和工作经验。
具体来说,申报正高级职称的人员需要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位或者硕士研究生学位,并在取得学位后连续工作满3年;申报副高级职称的人员需要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并在取得学位后连续工作满3年;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需要本科学历,并在取得学位后连续工作满5年;申报初级职称的人员需要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在取得学位后连续工作满8年。
此外,申报人员需要在相应的专业领域取得较高的业绩和成绩,如发表一定数量或质量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一定数量或质量的科研项目等。
其次,河南省的职称评定还要求申报人参加职称评审考试。
职称评审考试包括理论试卷和实践操作两部分。
理论试卷主要考察申报人的相关专业知识和理论基础,实践操作主要考察申报人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关于社保要求,河南省要求职称评定申报人需要在参评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申报人需要在职称评定前5年内连续缴纳社保费,并且无大额拖欠或欠费情况。
社保要求的目的在于保障职称申报人的社会保障权益。
社会保障对于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提高生活质量、保证就业创业环境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对于职称评定申报人来说,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是非常重要的。
总的来说,河南省的职称评定和社保要求是为了提高职称评定的公平性和规范性,并保障职称申报人的社会保障权益。
作为职称申报人,应该具备相关的学历和工作经验,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以提高自己的职称评定和享受社会保障的机会和权益,进一步发展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河南省职称网评审条件
河南省职称网评审条件一、背景介绍在职场中,职称是衡量个人职业发展水平和专业能力的重要标准。
河南省作为中国重要的经济和人口中心,对于职称评审条件也有着严格的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河南省职称网评审条件,以帮助广大职场人士了解并申请合适的职称。
二、评审职称的目的和意义评审职称旨在对职场人士的学术和专业能力进行评估和认可,以提升职场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
通过评审职称,能够准确评价个人的学术研究成果、职业经验和专业技能,有利于职业发展和晋升。
三、评审职称的级别河南省职称网评审分为以下几个级别:1. 初级职称初级职称是对职场人员最基本的能力和水平的认可,适用于刚刚进入职场不久的人员。
2. 中级职称中级职称要求个人在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上有一定的积累和突出的表现,适用于有一定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的人员。
3. 高级职称高级职称是对职场人员在专业领域内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认可,适用于有丰富工作经验和较高学术研究能力的人员。
四、评审职称的条件评审职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如下:1. 学历条件申请职称的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例如硕士、博士等学位。
具体要求根据不同职称的级别和专业领域有所不同。
2. 工作经验条件评审职称需要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作为基础,一般要求有一定年限的从业经历。
具体要求根据不同职称的级别和专业领域有所不同。
3. 学术研究条件评审职称需要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成果作为支撑,包括学术论文、专著、科研项目等。
具体要求根据不同职称的级别和专业领域有所不同。
4. 职业道德条件评审职称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不能有不良的职业行为记录。
5. 评审费用评审职称需要缴纳相应的评审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根据不同级别和专业领域有所不同,申请人需要提前了解相关费用信息。
五、评审职称的申请流程河南省职称网评审的申请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在河南省职称网上进行用户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2.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的职称级别和专业领域;3.缴纳相应的评审费用,并提交申请材料;4.配合评审机构进行终审和面试,如有需要;5.等待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将通过邮件等方式通知申请人;6.如评审通过,领取相关证书和职称。
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豫人社〔2015〕44号)
附件1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控制标准一、教育事业单位高级%≤%33 32 30 28 28 27 32 28 25 35 32 28 28 12 1045474750505048484548484848554813141618202430172024243342小学幼儿省示范性幼儿园8454545454547 50 15 20 255403530县教研室注:1、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学科的单位,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和入选单位,高级比例可增加2-5%。
2、根据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全日制学生规模审核结构比例。
3、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进行申报和聘任。
二、科研、设计事业单位≤%33 30 26 2245454545152333县属三、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30 27 20 13 3048454545451220304015卫生监督、疾省属10病控制、职业病防治、食品药品检验机构2317111122158454540404542402738494928435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县属乡属注:1、有国家重点实验室、临床重点专科的单位,高级比例可增加1-3%。
2、护理专业正高设置在三级医疗机构,其中三级甲等医院占正高比例的10%以内,三级其他医院占正高比例的5%以内。
护理专业副高设置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其中三级医院占副高比例的20%以内,二级医院占副高比例的10%以内。
四、农业事业单位≤%30 26 20 114545454013233349乡属五、工程事业单位≤%省属市属县属282520454545172535六、文化事业单位29 22 17 29 22 17 29 18 15454540454540454540152743182843203345市属县属注:省部共建单位,高级比例可增加1-3%。
河南初级职称评审条件
河南初级职称评审条件一、背景介绍初级职称评审是指对在特定领域中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晋升为下一级别职称的资格。
河南省作为中国的一个省份,在初级职称评审方面也有着特定的条件和要求。
二、评审条件1. 学历要求河南省对初级职称评审的学历要求较为灵活,通常要求申请人至少具备本科学历或相当于本科学历的学位。
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根据所从事工作的专业性质,拥有与之相适应的专业背景。
2. 工作经验要求申请人需要在相关领域中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且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通常,河南省对初级职称评审的工作经验要求为3年及以上。
3. 学术研究成果在初级职称评审中,学术研究成果是重要考核因素之一。
申请人需要提供自己在相关领域内所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参与的科研项目等。
4. 业绩和贡献申请人需要能够证明自己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业绩和贡献。
这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的项目、所获得的荣誉、参与的重要决策等。
同时,申请人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评审委员会对其进行评估。
5. 综合素质除了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外,申请人还需要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
这包括但不限于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创新思维能力等。
三、评审程序初级职称评审通常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材料提交申请人需要将相关材料准备齐全,并按照要求提交给评审机构。
通常,申请人需要提供个人简历、学术研究成果清单、工作业绩证明等材料。
2. 材料初审评审机构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评审条件。
如果符合条件,则进入下一步;如果不符合条件,则被退回或要求补充材料。
3. 专家评审评审机构会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审。
评审委员会会根据申请人的学历、工作经验、学术研究成果、业绩和贡献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4. 终审和公示评审委员会根据专家评审结果,进行终审并确定初级职称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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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政策解读2015年10月说明为了帮助大家更加全面地了解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有关情况,我们对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的有关政策进行了梳理,就广大教师所关心的一些情况进行了介绍。
同时,结合2014年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各评委会对有关政策和评价标准的把握情况,就教师们咨询较多的一些有代表性问题进行了简要解答,供大家参考。
由于各地情况不一,职称评审工作坚持相信专家、依靠专家和业内公认的原则,对有关政策和评价标准的具体认定以各评委会评审时集体讨论后形成的决议为准。
由于本文内容较多,全面阅读可能需要较长时间,您可以就自己关心的有关问题先阅读本文第三、四部分,待方便时再阅读第一、二部分。
如果能够全面阅读,可能有助于您更加全面地了解、掌握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政策和有关情况。
有关职称政策以及各地高级教师申报职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评审结果等可以登录“河南职称网”(、)进行查阅。
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子信箱:hnszgb@。
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10月目录一、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点 (7)(一)坚持适度超前,树立正确导向。
(7)(二)明确评价重点,规范评价要求。
(8)(三)坚持实事求是,不同人员区别对待。
(9)(四)促进均衡发展,倾斜基层和农村。
(10)(五)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公平公正。
(11)1、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责任追究 (11)2、调整管理体制,评委会专家异地交流 (11)3、评审环节不人为设臵淘汰率,不限制通过率 (11)4、严肃评审工作纪律,全程封闭管理 (11)二、中小学教师职称怎么评 (12)(一)结构比例审核。
(12)(二)申报推荐。
(15)(三)资格审查。
(15)(四)上报评审材料。
(16)(五)讲课答辩。
(18)1、讲课答辩的功能定位 (18)2、讲课答辩时间 (19)3、讲课答辩内容 (19)4、讲课答辩程序 (20)5、评分及成绩应用 (21)(六)专家评审。
(21)1、学科组评议 (22)2、全体专家评委会大会表决 (22)(七)公示。
(23)(八)确认资格、办理任职资格证书。
(23)三、教师评价标准的有关说明 (23)(一)申报条件。
(23)1、基本条件 (24)2、学历和任职年限 (24)3、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从事专业、申报专业、职称证书专业”有关问题 (26)(二)能力经历。
(28)(三)工作业绩。
(30)1、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 (31)2、表彰 (33)3、素质教育、课程改革与教科研 (35)4、关于校园长、教研员有关特殊要求 (38)5、破格申报人员工作业绩要求 (39)四、常见问题 (40)(一)资格类。
(40)1、1983年理化专业中师毕业,2000年取得中文专业大专学历,现年52岁,在农村从教32年,因工作需要一直从事初中物理教学,2004年取得“语文”专业中学一级教师职称,具备“语文”专业的优质课,想申报高级教师,应按“语文”还是“物理”申报? (40)2、“中文”专业本科学历,一级教师职称证书专业为“语文”,实际所教专业为“政治”,有“语文”专业优质课,想申报“政治”专业高级教师,“语文”专业优质是否符合“大文大理”的要求? (41)3、小学教师,实际工作中所教学科为“小学数学”,学历和任职年限均符合要求,一级教师职称证书专业为“小学语文”,在申报高级教师时是否需要转评? (41)4、毕业证书上专业为“教育技术”,是否能够申报“信息技术”专业? (42)5、关于转评有关问题。
(42)(二)业绩类。
(43)1、“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科研先进个人、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能否作为单项表彰对待吗 (43)2、2006年取得省教研部门颁发的“河南省中小学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课堂优质课现场作课”一等奖,是否符合评价标准中优质课的要求? (44)3、“辅导学生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并获奖”算不算符合综合实践的要求? (44)4、经过网上投票、群众评议、公示等程序,被有关部门授予“最美教师”称号,这些教师人数很少,事迹感人,社会反响很好,在职称评审时能否作表彰对待? (44)5、在初中、小学不同学段任教,取得的初中优质课到小学或取得的小学优质课到初中能否使用? (45)6、在教学技能大赛中被授予优质课一等奖,在职称评审中是否符合要求? (45)7、关于课题和教学成果有关问题。
(45)8、《评价标准》及《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有关条款的过渡问题,是否对校长和教研员都一样可以过渡? (46)9、《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下一级的综合表彰可以参照物上级的单项表彰对待”,获得过两次教师节期间乡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在申报高级时能否按两次县级单项对待? (47)10、评价标准中有“对于个别专业性较强的专业,由业务主管行政部门进行的表彰,评委会可根据其规范程度予以认定”的表述,作为体育教师在运动会中获得的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作为音乐教师在艺术节活动获得的优秀辅导教师等能否作为单项奖认可?. 47 (三)其他类。
(48)1、校(园)长是否必须按“教育管理”专业申报?副校长能否申报“教育管理”专业?482、《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出了优秀教师职称评聘的绿色通道,是不是这些人员像农村大龄教师一样不用评审直接聘任? (49)3、《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给专职从事教育管理的校园长和编制在学校的乡镇中心校和县(市、区)教研室的教研员单独审核申报职数,在申报评审工作中如何操作? (49)4、“学校团委副书记、副班主任”等能否作为学生管理工作认可?一个学生社团能有几个指导教师? (50)5、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是说课还是讲课?怎么进行讲课? (51)6、一名农村中学体育教师,从教以来兼教过许多科目,申报时应该报哪个专业?在其他专业上取得的业绩能否合并计算? (51)7、在讲课答辩中会不会因为农村教师讲课水平与城市教师有差距而出现淘汰人员主要是农村教师的现象?具体是如何操作的? (51)8、每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时,都会有一些人通过各种途径找关系、打招呼,改革后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53)五、《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填写示例)54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政策解读中小学教师在人才队伍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广大教师既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中最大的一个群体,同时又承担着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人才的光荣使命。
中小学教师工作强度大,工作时间长,同时待遇不高、职业发展空间受限是一个现实问题。
同时,由于广大教师的工资待遇与职称评聘紧密挂钩,广大教师对职称十分看重。
据统计,每年中小学高级教师申报数占全省高级职称申报总数的45%左右,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对于整个职称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多年来,为了能够更好地发挥职称的激励导向作用,促进广大教师的专业成长,我省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努力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更加公平公正,更加客观科学。
特别是2012年以来,我们抓住国家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的契机,对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
2012--2013年,在郑州、焦作、许昌三个市进行改革试点,实行新的评价办法和评价标准。
2014年,在三个市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进行全面试点,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进行了全面改革。
经过2014年全省试点,实践证明,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确立了更加科学的人才评价导向,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2015年,针对试点中反映的问题,在深入基层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我们又对有关政策进行了完善。
目前,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的政策文件主要有四个:《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豫人社职称…2014‟11 号)、《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讲课答辩工作规则》(豫人社职称…2014‟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5‟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大龄教师考核认定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5‟14号)。
为了使广大教师更好地理解有关职称政策,结合2014年度评审工作中各评委会对有关政策和评价标准的把握情况,对广大教师所关心的一些问题进行简要的说明。
一、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点(一)坚持适度超前,树立正确导向。
职称评审具有十分重要的导向作用,必须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引领性。
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的核心是改革评价方式,完善评价标准。
通过改革,全面推行讲课答辩,变单纯的看材料、凭证件评审为讲课答辩与专家评议相结合进行评审;变传统的定量评审为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进行评审;变结论性评审为过程性评审。
改革后的评价办法和评价标准导向性十分明确:1、引导教师教好书、讲好课,把“课”作为首要条件。
一是全面开展讲课答辩。
二是要求具备规范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和观摩课。
三是对于讲课答辩优秀的可视为符合优质课要求,更加注重实际教学效果。
2、引导教师育好人,加强学生管理。
把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作为必备经历和重要的业绩条件,引导教师当好学生成长的引路人。
3、引导教师积极开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把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开设校本课程、举办学生社团活动等作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
同时把开展教科研工作作为评价标准之一,引导教师们不满足于教书匠的角色,争作专家型教师,提升理论指导实践工作的能力。
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紧扣教育改革实际,为课改助力,为实施素质教育服务。
4、引导教师立足学校和岗位实际,关注能力经历,注重综合评价。
国家明确要求中小学教师不搞“评聘分开”,不进行与岗位聘任相分离的资格评审。
这就明确了中小学教师职称不仅仅是一种资格,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情,中小学教师职称是与岗位紧密联系的,更多的是一种职务。
新的评价标准更加重视中小学教师的能力经历和实际工作效果,把能力经历作为重要的评价内容,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与教师日常表现紧密结合,与学校管理紧密结合,把师德表现、完成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评估、年度考核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二)明确评价重点,规范评价要求。
新的评价标准紧密围绕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实践,逐步淡化、取消与教育教学工作联系不太紧密的评价项目,强化能够体现教师实际工作价值的内容,使教师有更多的精力聚焦课堂,围绕教书育人、围绕教育教学改革开展工作。
对教师工作业绩的评价主要体现在:一是教学水平高,积极参加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活动并获奖;二是综合表现好,获得上级表彰奖励;三是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和教科研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新的评价标准中对有关要求进行了细化,便于申报人员准备材料和评委把握,减少了评审中的模糊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