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人寿铂金相伴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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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保险财产基本险条款

华泰保险财产基本险条款

第十五条 证。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
第十六条 保险人依据第二十条所取得的保险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 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 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 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与免赔额(率)
第十条 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可以为出险时的重置价值、出险时的账面余额、出 险时的市场价值或其他价值,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本保险合同中载明。
第十一条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参照保险价值自行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金 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二)广告牌、天线、霓虹灯、太阳能装置等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存放于露天或简 易建筑物内部的保险标的以及简易建筑本身,由于雷击造成的损失;
(三)锅炉及压力容器爆炸造成其本身的损失; (四)任何原因导致供电、供水、供气及其他能源供应中断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五)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或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加强管理,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尽力避免或减少责任事故的发生, 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保险人可以对被保险人遵守前款约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 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该认真付诸实施。
第二十八条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赔偿:

泰康乐金两全保险(分红型)投保规则

泰康乐金两全保险(分红型)投保规则

《泰康乐金两全保险(分红型)》投保规则
1、本险种目前仅在中介渠道销售。

2、投保年龄:3年交,投保年龄为0周岁(出生且出院满30天)
至57周岁(含);5年交,投保年龄为0周岁(出生且出院满30天)至55周岁(含)。

3、交费期间:3年交、5年交。

4、本险种最低保费10000元。

5、本险种不计入被保险人风险保额及体检额度。

6、本险种可附加:泰康附加乐金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7、本险种无健康加费,被保险人额外死亡率>300%拒保;
8、本险种被保险人职业类别限为1至6类,5、6类职业投保无职
业加费,拒保职业不受理;
9、本险种暂不进入“爱家之约(幸福版)”销售。

10、本险种的规范简称:乐金两全;
11、本保险计划其他未尽事宜遵照《个人寿险投保规则(2008年6
月版)》有关规定执行。

财税2007 117号关于下发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

财税2007 117号关于下发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

关于下发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十八批)的通知--------------------------------------------------------------------------------财税〔2007〕117号成文日期:2007-08-06字体:【大】【中】【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建设兵团财务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2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8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对有关保险公司开办的符合免税条件的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具体免税保险产品清单见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OO七年八月六日附件:免征营业税的人身保险产品清单一、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长城福寿双全年金保险2.长城爱心宝贝少儿终身重大疾病保险3.长城康瑞成人终身重大疾病保险4.长城附加喜康特定疾病保险5.长城附加住院医疗保险(2007)6.长城附加住院收入保障保险(2007)7.长城永康特定疾病保险二、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光大永明丰盛两全保险(万能型)2.光大永明附加丰盛医疗保险3.光大永明附加丰盛定期重大疾病保险4.光大永明附加丰盛豁免保险费定期重大疾病保险(A)5.光大永明附加丰盛豁免保险费定期重大疾病保险(B)6.光大永明附加丰盛定期寿险7.光大永明附加丰盛少儿定期重大疾病保险8.光大永明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9.光大永明团体重大疾病保险10.光大永明康顺无忧两全保险11.光大永明附加康顺无忧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12.光大永明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13.光大永明永保安康定期重大疾病保险14.光大永明附加无忧女性疾病保险15.光大永明附加无忧女性生育健康保险三、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1.国泰关怀一生终身寿险2.国泰富贵菁英两全保险(分红型)3.国泰富贵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4.国泰金得利两全保险(万能型)5.国泰附加关怀一生医疗保险6.国泰附加安逸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四、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海康[锦绣前程]两全保险(D款)2.海康[锦绣前程]两全保险(E款)3.海康[金色年华]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五、恒康天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恒康天安利多宝终身寿险(万能型)2.恒康天安附加安健宝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六、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华泰人寿福佑安康两全保险2.华泰人寿附加福佑安康重大疾病保险3.华泰人寿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款4.华泰人寿铂金相伴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5.华泰人寿吉年发终身寿险(万能型)B款6.华泰人寿附加吉年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七、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华夏同乐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2.华夏同乐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3.华夏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4.华夏栋梁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5.华夏同丰两全保险(分红型)6.华夏同利两全保险(万能型)7.华夏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8.华夏定额养老团体年金保险八、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嘉禾附加恒久安康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嘉禾附加少儿重大疾病保险3.嘉禾附加福寿安康重大疾病保险4.嘉禾幸福安康重大疾病保险5.嘉禾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6.嘉禾旺旺财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7.嘉禾旺旺财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8.嘉禾附加旺旺福两全保险9.嘉禾附加少儿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10.嘉禾附加岁岁平安定期寿险11.嘉禾福满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12.嘉禾附加创业金两全保险(分红型)13.嘉禾附加少儿初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14.嘉禾附加少儿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15.嘉禾旭日东升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16.嘉禾福寿同祥年金保险(分红型)17.嘉禾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18.嘉禾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19.嘉禾附加住院手术费用医疗保险20.嘉禾洪福齐天终身寿险(分红型)21.嘉禾年年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22.嘉禾学生平安一年定期寿险23.嘉禾团体一年定期寿险24.嘉禾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C款)25.嘉禾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B款)26.嘉禾附加团体意外伤害住字津贴医疗保险27.嘉禾附加学生平安住院医疗保险28.嘉禾附加学生平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九、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金盛附加团体住院医疗保险2.金盛团体一年定期寿险3.金盛附加团体每日住院现金收入保障保险4.金盛完美金生两全保险5.金盛附加完美金生定期重大疾病保险6.金盛金品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十、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富经典两全保险(万能型)(D款)2.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悠悦人生两全保险(A款)3.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悠悦人生两全保险(B款)4.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附加守护天使家庭收入保障定期寿险5.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花样年华终身寿险(C款)6.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花样年华终身寿险(D款)7.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花样年华终身寿险(E款)8.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附加悠悦人生住院补贴健康保险(A款)9.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附加悠悦人生住院补贴健康保险(B款)10.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富精选投资连结保险(A款)11.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富精选投资连结保险(B款)12.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富精选投资连结保险(C款)13.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住院补贴医疗保险十一、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1.友邦住院A款团体医疗保险2.友邦金色成长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3.友邦金色成长B款两全保险(分红型)4.友邦附加十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5.友邦附加二十五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6.友邦掌上保十五年期两全保险7.友邦守卫神两全保险8.友邦附加守卫神重大疾病保险9.友邦附加A款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10.友邦附加B款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11.友邦附加A款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12.友邦附加B款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13.友邦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14.友邦吉祥宝十六年期两全保险15.友邦吉祥宝二十年期两全保险16.友邦附加阳光儿童B款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17.友邦附加护身符重大疾病保险18.友邦育英宝五十五岁两全保险(分红型)19.友邦育英宝六十岁两全保险(分红型)20.友邦附加合家安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21.友邦附加合家安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22.友邦附加合家安B款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23.友邦附加家倍无忧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24.友邦附加我爱我家意外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5.友邦附加我爱我家意外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26.友邦附加我爱我家意外重病监护收入保障保险27.友邦附加安行天下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28.友邦附加特别加惠每日重病监护给付收入保障保险十二、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东莞支公司1.友邦住院A款团体医疗保险2.友邦金色成长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3.友邦金色成长B款两全保险(分红型)4.友邦附加十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5.友邦附加二十五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6.友邦掌上保十五年期两全保险7.友邦守卫神两全保险8.友邦附加守卫神重大疾病保险9.友邦附加A款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10.友邦附加B款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11.友邦附加A款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12.友邦附加B款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13.友邦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14.友邦吉祥宝十六年期两全保险15.友邦吉祥宝二十年期两全保险16.友邦附加合家安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17.友邦守护神两全保险18.友邦附加重大疾病保险19.友邦附加安行天下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20.友邦附加境外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21.友邦附加境外每日重病监护收入保障保险22.友邦附加特别加惠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十三、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1.友邦住院A款团体医疗保险2.友邦金色成长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3.友邦金色成长B款两全保险(分红型)4.友邦附加十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5.友邦附加二十五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6.友邦掌上保十五年期两全保险7.友邦守卫神两全保险8.友邦附加守卫神重大疾病保险9.友邦附加A款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10.友邦附加B款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11.友邦附加A款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12.友邦附加B款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13.友邦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14.友邦吉祥宝十六年期两全保险15.友邦吉祥宝二十年期两全保险16.友邦智尊宝C款终身寿险(万能型)17.友邦附加我爱我家意外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18.友邦附加我爱我家意外重病监护收入保障保险19.友邦附加我爱我家意外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20.友邦利多宝B款终身寿险(万能型)21.友邦附加阳光儿童B款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22.友邦附加合家安B款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23.友邦附加特别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24.友邦附加境外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25.友邦附加境外每日重病监护收入保障保险26.友邦智尊宝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27.友邦智尊宝终身寿险(万能型)(B款)十四、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江门支公司1.友邦住院A款团体医疗保险2.友邦金色成长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3.友邦金色成长B款两全保险(分红型)4.友邦附加十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5.友邦附加二十五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6.友邦掌上保十五年期两全保险7.友邦守卫神两全保险8.友邦附加守卫神重大疾病保险9.友邦附加A款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10.友邦附加B款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11.友邦附加A款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12.友邦附加B款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13.友邦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14.友邦吉祥宝十六年期两全保险15.友邦吉祥宝二十年期两全保险16.友邦育才宝两全保险(分红型)17.友邦附加育才宝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18.友邦守御神重大疾病保险19.友邦附加守御神六十周岁重大疾病保险20.友邦附加守御神六十五周岁重大疾病保险21.友邦附加阳光儿童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22.友邦附加阳光儿童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23.友邦智尊宝C款终身寿险(万能型)24.友邦金盾A款两全保险25.友邦金盾B款两全保险26.友邦聚财宝两全保险(分红型)27.友邦育英宝五十五岁两全保险(分红型)28.友邦育英宝六十岁两全保险(分红型)29.友邦金福A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30.友邦金福B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31.友邦金福A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32.友邦金福B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33.友邦安心保终身寿险34.友邦御防宝疾病保险35.友邦永丰宝年金保险(分红型)36.友邦附加我爱我家意外重病监护收入保障保险37.友邦附加我爱我家意外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38.友邦附加我爱我家意外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39.友邦安康保两全保险40.友邦利多宝B款终身寿险(万能型)41.友邦附加阳光儿童B款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42.友邦附加合家安B款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43.友邦附加特别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44.友邦附加境外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45.友邦附加境外每日重病监护收入保障保险46.友邦利多宝终身寿险(万能型)十五、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1.友邦住院A款团体医疗保险2.友邦金色成长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3.友邦金色成长B款两全保险(分红型)4.友邦附加十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5.友邦附加二十五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6.友邦掌上保十五年期两全保险7.友邦守卫神两全保险8.友邦附加守卫神重大疾病保险9.友邦附加A款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10.友邦附加B款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11.友邦附加A款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12.友邦附加B款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13.友邦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14.友邦吉祥宝十六年期两全保险15.友邦吉祥宝二十年期两全保险16.友邦附加安行天下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17.友邦长鸿终身寿险18.友邦常青树终身寿险(分红型)19.友邦附加常春藤五十周岁养老两全保险(分红型)20.友邦附加常春藤五十五周岁养老两全保险(分红型)21.友邦附加常春藤六十周岁养老两全保险(分红型)22.友邦节节高分期给付两全保险(分红型)23.友邦防癌疾病保险24.友邦附加防癌疾病保险25.友邦丰盛十五年两全保险26.友邦丰盛二十年两全保险27.友邦丰盛二十五年两全保险28.友邦丰盛五十周岁两全保险29.友邦丰盛五十五周岁两全保险30.友邦丰盛六十周岁两全保险31.友邦丰盛六十五周岁两全保险32.友邦附加十八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33.友邦附加十九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34.友邦附加二十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35.友邦附加二十一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36.友邦附加二十二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37.友邦附加二十三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38.友邦附加二十四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39.友邦附加二十五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40.友邦附加三十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41.友邦附加恩慈女性生育健康保险42.友邦附加特别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43.友邦附加境外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44.友邦附加境外每日重病监护收入保障保险45.友邦附加特别加惠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46.友邦附加特别加惠每日重病监护给付收入保障保险47.友邦附加特别加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48.友邦附加特别加惠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49.友邦附加合家安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50.友邦附加合家安B款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51.友邦护花神健康保险52.友邦附加女性护花神健康保险53.友邦附加护身符重大疾病保险54.友邦金盾A款两全保险55.友邦金盾B款两全保险56.友邦聚财宝两全保险(分红型)57.友邦金福A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58.友邦金福A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59.友邦金福B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60.友邦金福B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61.友邦金瑞年金保险62.友邦聚宝盆两全保险(分红型)63.友邦康健无忧重大疾病保险64.友邦附加康健无忧重大疾病保险65.友邦利多宝终身寿险(万能型)66.友邦利多宝B款终身寿险(万能型)67.友邦金色年华两全保险(分红型)68.友邦金色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69.友邦附加天之英才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70.友邦附加天之骄子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71.友邦附加我爱我家意外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72.友邦附加我爱我家意外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73.友邦附加我爱我家意外重病监护收入保障保险74.友邦附加阳光儿童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75.友邦附加阳光儿童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76.友邦附加阳光儿童B款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77.友邦永丰宝年金保险(分红型)78.友邦育才宝两全保险(分红型)79.友邦附加育才宝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80.友邦育英宝五十五岁两全保险(分红型)81.友邦育英宝六十岁两全保险(分红型)82.友邦智尊宝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83.友邦智尊宝终身寿险(万能型)(B款)84.友邦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十六、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1.友邦住院A款团体医疗保险2.友邦金色成长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3.友邦金色成长B款两全保险(分红型)4.友邦附加十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5.友邦附加二十五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6.友邦掌上保十五年期两全保险7.友邦守卫神两全保险8.友邦附加守卫神重大疾病保险9.友邦附加A款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10.友邦附加B款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11.友邦附加A款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12.友邦附加B款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13.友邦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14.友邦吉祥宝十六年期两全保险15.友邦吉祥宝二十年期两全保险十七、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1.友邦住院A款团体医疗保险2.友邦金色成长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3.友邦金色成长B款两全保险(分红型)4.友邦附加十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5.友邦附加二十五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6.友邦掌上保十五年期两全保险7.友邦守卫神两全保险8.友邦附加守卫神重大疾病保险9.友邦附加A款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10.友邦附加B款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11.友邦附加A款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12.友邦附加B款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13.友邦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14.友邦吉祥宝十六年期两全保险15.友邦吉祥宝二十年期两全保险16.友邦智尊宝C款终身寿险(万能型)17.友邦利多宝B款终身寿险(万能型)18.友邦附加阳光儿童B款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19.友邦附加合家安B款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20.友邦附加特别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21.友邦附加境外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22.友邦附加境外每日重病监护收入保障保险23.友邦附加特别加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4.友邦附加特别加惠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25.友邦附加特别加惠每日重病监护给付收入保障保险26.友邦附加特别加惠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十八、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民生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2.民生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3.民生金玉满堂两全保险C款(分红型)4.民生众鑫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5.民生康泰一生重大疾病保险6.民生长裕两全保险(分红型)7.民生长宁终身保险(分红型)8.民生长顺两全保险(分红型)9.民生长乐两全保险(分红型)10.民生金榜题名两全保险(分红型)11.民生众悦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12.民生金玉满堂两全保险(分红型)13.民生金喜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十九、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平安高级管理人员全球健康团体医疗保险(H001)2.目录外自费补充住院团体医疗保险二十、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平安团体终身寿险2.平安附加团体终身寿险3.平安团体定期寿险4.平安新世纪团体年金保险5.平安团体年金保险6.平安久久团体年金保险7.平安创世纪团体年金保险8.平安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9.平安财富人生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10.平安创新世纪账户型团体年金保险(2006)11.平安养老金转换年金保险12.平安团体终身寿险(9906)13.养老金附加终身保险(9906)14.平安团体新世纪增值养老保险(9906)15.养老金保险(9906)16.平安久久团体养老保险17.平安创世纪团体年金保险18.平安团体定期寿险19.平安养老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20.平安财富人生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二十一、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瑞泰财富工程-稳健人生投资连结保险2.瑞泰财富工程-稳健人生投资连结保险(精英计划) 3.瑞泰财富工程-卓越人生投资连结保险4.瑞泰财富工程-创富人生(B款)投资连结保险5.瑞泰财富工程-精彩人生投资连结保险6.瑞泰财富工程-绚丽人生投资连结保险二十二、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生命金满贯两全保险(万能型)2.生命至康长期护理保险3.生命卓越关键人团体定期寿险4.生命安康终身重大疾病保险(B款)5.生命金福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C款)6.生命永享团体年金保险7.生命金满贯两全保险(B款)(万能型)8.生命金满贯终身寿险(B款)(万能型)9.生命永逸团体终身寿险(B款)(万能型)10.生命至鑫两全保险(B款)(万能型)11.生命金尊终身寿险(分红型)12.生命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B款)13.生命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C款)14.生命附加团体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B款)15.生命附加团体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C款)16.生命附加团体门诊急诊医疗保险(B款)17.生命附加团体门诊急诊医疗保险(C款)二十三、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附加住院补贴医疗保险B款2.附加住院补尝医疗保险B款3.附加安逸住院补偿医疗保险B款4.金喜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二十四、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信诚[福满金生]两全保险(万能型)2.信诚[安诊无忧]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二十五、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吉祥如意两全保险2.得意理财两全保险(万能型,Ⅱ)3.得意理财两全保险(万能型,Ⅲ)二十六、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阳光团体防癌保险2.阳光团体住院医疗保险3.阳光关爱女性团体重大疾病保险4.阳光团体住院安心保险5.阳光团体重大疾病保险6.阳光学生幼儿住院医疗二十七、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招商信诺住院津贴收入保障保险2.招商信诺附加住院津贴收入保障保险3.招商信诺附加意外住院津贴收入保障保险4.招商信诺附加重症监护收入保障保险5.招商信诺重大疾病健康保险6.招商信诺住院收入保障保险Ⅰ型7.招商信诺附加意外住院收入保障保险Ⅰ型8.招商信诺附加重症监护收入保障保险Ⅰ型9.招商信诺附加住院收入保障保险Ⅰ型10.招商信诺附加住院手术医疗保险Ⅰ型11.招商信诺附加癌症住院收入保障保险Ⅰ型12.招商信诺附加长期住院收入保障保险Ⅰ型13.招商信诺住院收入保障保险Ⅱ型14.招商信诺附加住院收入保障保险Ⅱ型15.招商信诺附加意外住院收入保障保险Ⅱ型16.招商信诺附加重症监护收入保障保险Ⅱ型17.招商信诺附加意外骨折医疗保险Ⅰ型18.招商信诺附加住院手术医疗保险Ⅱ型19.招商信诺附加癌症住院收入保障保险Ⅱ型20.招商信诺附加重大烧烫伤医疗保险Ⅰ型21.招商信诺附加重大烧烫伤医疗保险Ⅱ型22.招商信诺附加意外骨折医疗保险Ⅱ型23.招商信诺附加长期住院收入保障保险Ⅱ型二十八、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正德附加团体门急诊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正德附加团体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二十九、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安联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款)(2006)2.安联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款)(2006)三十、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平安附加门诊急诊团体医疗保险2.平安住院团体医疗保险3.平安女性安康团体疾病保险三十一、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平安金彩人生两全保险(万能型)2.平安世纪阳光投资连结保险(A)3.平安世纪阳光投资连结保险(B)4.平安世纪星光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外币版)5.平安附加少儿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外币版)6.平安附加少儿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外币版)7.平安世纪天使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外币版)8.平安金色晚年投资连结保险9.平安附加万里通医疗保险10.平安附加住院日额医疗保险11.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12.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13.平安财富优选投资连结保险14.平安附加守护一生终身医疗保险15.子女教育保险(A,2004)16.子女教育保险(B,2004)17.平安附加少儿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2004)18.平安附加少儿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2004)19.平安附加千禧平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4)20.平安附加千禧平安意外伤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险(2004)21.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4)22.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险(2004)三十二、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1.人保寿险学生平安一年定期寿险2.人保寿险附加学生综合医疗保险(A款)3.人保寿险附加学生综合医疗保险(B款)4.人保寿险社保补充团体医疗保险5.人保寿险团体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型)(C款)6.人保寿险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款)7.人保寿险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款)8.人保寿险保宝一家亲两全保险(分红型)9.人保寿险附加少儿住院补助医疗保险。

分红保险详解

分红保险详解

分红保险详解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新产品。

(摘自中国保监会《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分红保险的主要特点在于:投保人除了可以得到传统保单规定的保险责任外,还可以享受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即参加保险公司投资和经营管理活动所得盈余的分配。

分红保险提供给客户的保障与非分红保险没有差别,如身故保障、生存保险金给付等,其保障内容、保险金额、保单的价值、保险费都是投保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这部分是我们常说的"保底"--不论经营状况如何,出现保险责任事故或保险期满时,保险公司都要兑现给客户。

红利,也就是客户的投资收益部分,则与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挂钩":保险公司盈利高,客户收益随之"水涨船高",上不封顶;保险公司盈利低,客户收益也低,客户承担的唯一风险是可能没有红利分配。

风险最小的投资客户投保分红保险可以在承担最小风险的前提下,参与保险公司的分红。

(一)分红保险为客户提供了分享保险公司经营成果的机会,因此它可以有效地避免利率波动和通货膨胀给客户和保险公司双方带来的风险。

尤其是在金融市场变化莫测的情况下,一般单个客户受各方面因素的限制,很难对市场变化作出专业的分析和预测,而保险公司由于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专业投资和风险控制人员,比起一般客户,更能有效地克服市场波动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享受保险公司机构投资优势和专家理财服务,保险公司是金融市场上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与其他投资方式相比,保险公司占据资金规模大、投资渠道宽、专业人才多、投资经验丰富、信息通畅快捷等优势。

因此,通过保险公司的专业投资渠道进行个人理财,有助于分散风险,降低成本,增加获利机会。

所以说,分红保险为客户有效规避风险、获取最大利益提供了良好的机会。

红利的来源分红保险的红利来源于利差益、死差益和费差益所产生的可分配盈余。

利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投资收益率高于预计的投资收益率时所产生的盈余;死差益,是指保险公司该险种被保险人的实际死亡人数小于预定死亡人数时所产生的盈余;费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经营费用低于预计的经营费用时所产生的盈余。

华夏保险公司02_铂金樽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_091210

华夏保险公司02_铂金樽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_091210

铂金樽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内(犹豫期)您可以要求退还扣除工本费外的全部保险费…1.4❖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2.1❖您有按本合同约定领取红利的权利………………………………………………………4.2❖您有解除合同的权利………………………………………………………………………8.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1.4;2.2;3.2;7.1;9.2❖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分红是不确定和非保证的…………………………………………………………………4.1❖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5.1❖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8.1❖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9.2❖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11)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3.3保险金申请3.4宣告死亡的处理3.5保险金的给付8.合同解除和变更8.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8.2 合同变更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1.1 合同构成1.2 合同成立与生效铂金樽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华夏保发[2009] 号文,2009年12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通过电话渠道销售】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和“本公司”指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铂金樽两全保险合同(分红型)”。

◆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1.1 合同构成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健康告知书、变更申请书、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新华人寿百年好合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新华人寿百年好合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起本合同生效,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本合同生
效日即为保单生效日。
1.4 合同内容变
您和本公司可以协商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由本公司在保险单

上批注或附贴批单,或由您和本公司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1.5 投保人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本公司为您提供 10 日的犹豫期,犹豫期指您收到保险单并书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责任由基本责任与可选责任两部分构成。基本责任和可选责任的保
险金额均包括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基本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本
公司在投保时约定,但须符合本公司当时的投保规定,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将在保
险单上载明。可选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按本条款第 2.3.2 条确定。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指因年度分红累积增加的保险金额。
2.2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的零时开始至第一被保险人年满 80 周岁保单
生效对应日(详见释义)零时终止,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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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好合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3 保险责任
本合同保险责任包括基本责任和可选责任。
3.您的权利和义务 3.1 保险费的交纳 3.2 续期保险费的 交纳、宽限期 3.3 合同效力中止
3.4 合同效力恢复
5.4 联系方式变更
3.5 转换条款
5.5 失踪处理
3.6 减保
5.6 争议处理
3.7 保单贷款
3.8 累积生息账户
6.释义
6.1 周岁
4.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6.2 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国寿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2003版)产品说明书

国寿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2003版)产品说明书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国寿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2003版)产品说明书声明:本产品说明书旨在帮助投保人了解该产品的主要特点,并演示未来的保单利益,其所载资料仅供客户参考,具体以该产品条款规定为准。

该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国寿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2003版)产品说明----分红保险分红保险的定义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照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分配的保险产品。

分红保险的投资策略以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为目标,兼顾短期市场机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取稳健灵活的投资策略,力争实现较高的投资回报。

投资组合以债券、协议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为主;在法规允许范围内,适度配置基金、股票等权益类资产;谨慎操作、稳步投资新增投资品种。

红利与红利分配保险公司在厘定保险产品费率时,要预定投资回报率、死亡率等,由于是长期合同,在保单未来的时间里,如果实际投资回报率、死亡率等优于预定的假设,保单就会产生红利。

本公司红利分配采取现金红利的方式,分配的红利按照条款规定的方式处理。

本公司红利分配遵循公平、灵活、长期稳定及可操作原则。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

投保人所承担的风险分红保险除了为客户提供保证利益外,客户还有机会分享保险公司经营分红保险所产生的盈余。

但是,如果保险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经营效益不佳或出现亏损,客户就得不到保证利益以外的收益。

国寿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2003版)产品说明----保险利益投保范围凡出生三十日以上、七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交费方式趸交、年交、月交。

交费期间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十年、十五年和二十年三种,交费期间与保险期间相同。

保险期间五年、十年、十五年和二十年四种。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一、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利益条款

利益条款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鑫泰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鑫泰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鑫泰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凡出生三十日以上、七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五年。

第四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一、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零时前身故,身故保险金等于被保险人身故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1)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2)本合同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自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零时起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第五条责任免除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六、被保险人在本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华泰人寿铂金相伴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条款

华泰人寿铂金相伴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条款

铂金相伴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条款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约定以条款为准..............。

.C您拥有的重要权益v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内(即犹豫期)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1.4v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v您有按本合同约定领取红利的权利..............................................4.1v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6.2v您有退保的权利..............................................................8.1C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v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v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v分红是不保证的..............................................................4.1v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5.1v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8.1v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9.1v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11)C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02_铂金樽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02_铂金樽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险人死亡证明; (四) 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资料。
全残保险金申请
申请全残保险金的,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 (一) 保险合同; (二)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 国家有关机关认可或具有合法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全残鉴定证明; (四)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资料。
2.4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
金限制
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
限额。
2.5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 20 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算。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一、您或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 各受益人按照相同顺序和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1.4 犹豫期
一、您收到本合同并书面签收之日起 10 日内(含第 10 日)为犹豫期,在此期间 请您仔细审阅本合同的各项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合同解除条款以及 如实告知等内容。若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 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 10 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 险费。
4.2 保单红利的领取 一、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一)现金领取 (二)累积生息:红利按我们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 并于红利领取方式变更为现金领取后或本合同终止时一并给付。
二、若您在投保时未选定红利领取方式,我们将按累积生息方式进行红利给付。 您每年可申请变更红利领取方式一次,您的申请经我们审核同意并在保险合 同上批注后方可生效。红利领取方式的变更不影响按原领取方式已分配的红 利。

华泰人寿福佑双鑫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华泰人寿福佑双鑫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福佑双鑫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约定以条款为准..............。

.C您拥有的重要权益v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内(即犹豫期)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1.4 v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 v您有按本合同约定领取红利的权利..............................................4.1 v您有退保的权利..............................................................8.1 C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v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 v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v分红是不保证的..............................................................4.1 v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5.1 v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8.1 v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9.1 v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11)C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保险条款

保险条款
华泰携程国际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游保障计划保险条款
目录
保险条款 1、境外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 2、附加旅行意外伤害双倍给付保险条款……………………………………12 3、附加旅行医疗费用保险条款………………………………………………13 4、附加旅行住院津贴保险条款………………………………………………15 5、附加住院探望保险条款……………………………………………………17 6、附加医疗运送和送返保险条款……………………………………………19 7、附加未成年子女及旅伴送返保险条款……………………………………22 8、附加个人现金丢失保险条款………………………………………………24 9、附加个人行李及随身物品保险条款………………………………………26 10、附加旅行证件丢失保险条款……………………………………………29 11、个人托运行李损失保险条款……………………………………………31 12、附加银行卡盗刷保险条款………………………………………………34 13、附加旅行家居保障保险条款……………………………………………36 14、附加旅程延误保险条款…………………………………………………39 15、附加行李延误保险条款…………………………………………………40 16、附加旅程取消保险条款…………………………………………………41 17、附加旅程阻碍保险条款…………………………………………………43 18、附加旅行换乘不衔接保险条款…………………………………………45 19、附加被劫持补偿保险条款………………………………………………46 20、附加旅行个人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48 释义……………………………………………………………………………51

华泰财险条款:责任险通用附加条款

华泰财险条款:责任险通用附加条款

华泰保险公司通用附加条款C001.违反条件条款C002.错误和遗漏条款C003.赔款受益人条款C004.不受控制条款C005.境外理算条款C006.预先支付条款C007.六十天注销保单条款C008.三十天注销保单条款C009.九十天注销保单条款C0010.不使失效条款C0011.赔款接受人条款C0012.指定公估人条款C0013.索赔单据条款C0014.分期付费条款AC0015.预付赔款条款AC0016.传染病除外条款C001.违反条件条款经双方同意,被保险人违反了本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保证时,仅使这些违反的条件和保证所对应的保障失效,而不影响其他保障的效力。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C002.错误和遗漏条款经双方同意,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而延迟、错误或遗漏向保险人告知或通知保险标的所占用的场地或价值的变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或其它重要事项,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项下的权益不受影响。

但投保人、被保险人一旦发现其延迟、错误或遗漏,应立即通知保险人上述事项,并支付从风险增加之日起至保险期间届满之日止期间可能的额外保险费,否则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C003.赔款受益人条款应被保险人要求,双方同意,______将作为本保险单项下的增加被保险人及赔款受益人。

被保险人应书面通知本公司,指定所需增加或变更的赔款受益人。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C004.不受控制条款经双方同意,被保险人在无法控制或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违反本保险合同的条件和保证,本保险合同的保障不受影响。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C005.境外理算条款兹经双方同意,若估计金额超过____________时,保险人同意委请公估行进行理算,所有费用由本公司负担。

分红保险红利分配

分红保险红利分配

华泰人寿分红保险红利分配2009.07主要内容一般的理论•红利分配模式•红利分配原则•红利分配方法实务操作•红利分配方案•分红保险监管红利分配模式红利分配模式•现金红利•增额红利--现金领取-累计生息/储存生息年度增额红利-终了红利等-抵缴保险费-购买交清保额-其他等红利分配模式•全差分红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公司-死差-利差实际情况选择全差或-费差-其他差异者部分差分红,但是一旦确认,保险期间•部分差分红内不能再改变。

-死差-利差红利分配模式•选择两差分红的原因-公司营业初期的亏损主要来自于费用,如果考虑费差,分红保险的经营结果是亏损,无红利可分。

-核算费差时,设为0。

红利分配原则红利分配原则•公平原则-投保人与公司股东之间的公平-投保人与投保人之间的公平-相对公平,而非绝对公平红利分配原则•一贯性原则-要求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在前后各期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改变。

-可分配盈余的确定应当有一个客观的标准,遵循一贯性的原则。

红利分配原则•可持续性原则-满足投保人的合理预期-分红水平稳定到一个长期可持续的水平上-避免大起大落-考虑分红保险的经营状况以及对未来的合理预期红利分配办法红利分配办法•贡献法-贡献法指在各个保单之间根据每张保单对所产生盈余的贡献比例分配盈余的方法-一般按照利差、死差、费差等利源项目表示-体现了公平的原则红利分配办法•贡献法一般定义-每张保单对盈余的贡献))((0i i P V C ′−′+=)1)(())((1i e P GP V S q q ′+′−−+−−+-每张保单实际分配的红利R CC ××可分配盈余∑Ω红利分配办法•分配比例-监管机构规定:保险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向保单持有人实际分配盈余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盈余的70%红利分配方案红利分配实务操作•1月,公司编制分红保险损益表•1月-4月,外部审计公司进行审计•4月,向保监会报送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精算报告•4月,首席精算师向公司管理层提出红利分配方案(初稿)•4月-5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5月-6月,公司制定红利分配方案(正式),内部设置及检验•7月,实际分配、寄送红利通知书红利分配方案内容•公司分红保险的经营状况-保费收入-可分配盈余(支付客户红利、公司红利)•公司分红保险的红利分配政策•红利分配的计算基础•关于正常红利和特殊红利的说明红利分配方案内容•2008、2009在公布上一年度分红方案时,均向客户支付了正常红利和特殊红利•正常红利-公司期望可持续支付的分红水平,-与产品演示的中档分红水平相当。

三款险种销售技巧及话术培训

三款险种销售技巧及话术培训

2、基本要素与责任配置
• 产品基本要素与责任配置
部分领取:
2、基本要素与责任配置
• 产品基本要素与责任配置
退保费用:
保证利率与结算利率:
最低保证利率: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公布一次最低保证利率。自本合同生 效之日起的前五个保单年度内,计算个人账户价值利息的最低保证利率为年利率2.5%,对应的日 利率为0.006849%;从第六个保单年度开始,本公司公布的最低保证利率不会低于年利率1.75%。
第五条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 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 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退还本 附加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本附加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 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并经 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 多种),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 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 年的限制。
本附加合同终止后,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变,主合同的身 故保险金额、满期保险金额按主合同约定重新确定。
国寿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A款)
第一条 投保范围
身体健康的主合同被保险人作为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 的人作为本附加合同的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二条 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主合同的交费期间。
第三条 保险费
本附加合同保险费交付方式与主合同相同,交费期间等于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
第四条 重大疾病
本附加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是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疾病状态 或手术,共计十二种,均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 规范》中列明的疾病。

保险公司两全保险 (分红型)条款共11页文档

保险公司两全保险 (分红型)条款共11页文档

Ⅹ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金苹果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ⅩⅩⅩⅩⅩⅩ1.2.3.4.1.2.基本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Ⅹ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之ⅩⅩ人寿金苹果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基本条款、保单条款、所附的投保书、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及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年龄的计算与错误的处理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以法定证件登记的周岁年龄为准。

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出生年月日在投保书中填明。

若发生错误应依下列规定处理:如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合同效力的终止》条款办理,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如果已发生保险事故,则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三条: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投保人于订立本合同时经被保险人同意,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投保人应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若未确定受益顺序或受益份额,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投保人经被保险人同意,可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申请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由本公司记录及在本合同上批注后生效。

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所引起的法律上的纠纷,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应付的身故保险金给付生存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若没有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所有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或依法丧失或放弃受益权,则本合同应付的身故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第四条:住所或通讯地址的变更投保人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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铂金相伴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约定以条款为准..............。

.C您拥有的重要权益v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内(即犹豫期)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1.4v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v您有按本合同约定领取红利的权利..............................................4.1v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6.2v您有退保的权利..............................................................8.1C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v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v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v分红是不保证的..............................................................4.1v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5.1v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8.1v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9.1v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11)C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C 条款目录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1.1 合同构成1.2 合同成立及生效1.3 投保年龄1.4 犹豫期2. 我们提供的保障2.1 基本保险金额2.2 保险期间2.3 保险责任2.4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2.5 责任免除3. 保险金的申请3.1 受益人3.2 保险事故通知3.3 保险金申请3.4 保险金给付3.5 宣告死亡处理3.6 诉讼时效4. 保单红利4.1 保单红利5. 保险费的交纳5.1 保险费的交纳5.2 宽限期6. 现金价值权益6.1 现金价值6.2 保单贷款6.3 保险费自动垫交6.4 减额交清6.5 减少基本保险金额7.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7.1 效力中止7.2 效力恢复8. 合同解除8.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9.如实告知9.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9.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10.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10.1 欠款的偿还10.2 年龄错误10.3 合同内容变更10.4 地址变更的通知10.5 争议处理10.6 身体检查与司法鉴定11. 释义11.1 周岁11.2 有效身份证件11.3 毒品11.4 酒后驾驶11.5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1.6 无有效行驶证11.7 机动车11.8 贷款利率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铂金相伴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铂金相伴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指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在保险单上载明。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1.1 合同构成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约定您和我们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文件。

阅读指引和条款目录仅供辅助理解使用,不构成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

1.2 合同成立及生效您向我们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的生效日期以保险单记载的日期为准。

保险单年度、保险费约定交纳日、保险单满期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1.3 投保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见11.1)计算,投保本合同时被保险人的年龄须为:交费方式投保年龄10年期交0周岁(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15年期交0周岁(出生满30天)至55周岁20年期交0周岁(出生满30天)至50周岁1.4 犹豫期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0天(含)的犹豫期。

在此期间,请您认真阅读本合同,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

解除本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交费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见11.2)。

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责任。

2. 我们提供的保障2.1 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上载明。

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2.2 保险期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0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止。

2.3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1.生存保险金从本合同生效后的第3个保险单周年日开始及其以后每3个保险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给付生存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3.满期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0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2.4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2.5 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11.3);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11.4),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11.5),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11.6)的机动车(见11.7);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3. 保险金的申请3.1 受益人本合同生存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

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3.2 保险事故通知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3.3 保险金申请1.生存保险金或满期保险金的申请在申请生存保险金或满期保险金时,受益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2)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3)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身故保险金的申请在申请身故保险金时,受益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2)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若委托他人办理申请保险金,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等材料。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3.4 保险金给付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3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对属于保险责任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双倍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利息损失。

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当期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3.5 宣告死亡处理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失踪,如经法院宣告死亡,我们以判决书所确定死亡日为准,依本合同给付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身故受益人应于知道此情况后30日内向我们退还已领取的保险金,在失踪期间有应给付其他保险金者,我们依约给付。

3.6 诉讼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我们申请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4. 保单红利4.1 保单红利我们每年将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确定本年度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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