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财务管理制度
公益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公益协会财务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公益协会财务管理制度(通用18篇)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益协会财务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益协会财务管理制度篇1为确保我会财务的完整、协会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拟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一、核定财务1、协会成立后,办公室及财务部须对协会现有财务进行清点,并分类登记(表明物品类型、名称、数量、购买价格和时间),并拷贝2份资料:一份由办公室存档,另一份由财务部保留。
2、财务部须核对年度协会的固定财务列表,登记一年的消耗量。
3、协会一切财务的收入及纳出都要求记录在案,每个月月底财务部都必须对协会现有财务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并做好相关登记。
另将帐单上交办公室清查,如有不清楚或作假则上报理事会开会决定其负责人应负的责任。
二、经费申报1、各部门日常用品经费申报,由各部门负责人以于月初根据本部门用品消耗计划估算经费,于月初递交财务申请列表。
财务部审批,统一采购,否则不予报销。
2、活动经费的申报活动开展前一周,活动策划者对所需用品进行清单罗列。
各部门协助本次活动举办,如有经费申报须及时补充,交财务部汇总,会长审批。
审批许可之物方可购买。
三、财务购买所有活动用品、日常工作用品的购买,须由财务部提供采购清单,由采购负责人办理,其他人不得擅自购,否则不予报销。
如遇特殊情况,须向财务部长申请批示,部长酌情考虑,控制价位与数量。
采购发票须为正规税务发票。
四、经费结算负责采购人员一般采用自垫原则,事后履行财务审批手续(由实物验收人、分管副会长、会长),持发票向财务部长申报。
财务部长审核签字后,交会计登记入账,再经出纳予以支付。
五、财务租借活动器材需指定专人保管,会员、会外人员租借均需做好登记,履行租借手续。
公益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益社会组织财务管理的规范性,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组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组织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产、负债、基金等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本组织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内部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由理事会任命,对理事会负责。
第四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组织财务规划、预算编制和执行;2. 负责组织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3. 负责组织资产、负债的管理;4. 负责组织收入和支出的管理;5. 负责组织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协调;6. 负责组织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五条财务核算1. 本组织实行权责发生制原则,对各项收入和支出进行准确核算。
2. 财务核算采用借贷记账法,遵循会计准则和制度。
第六条财务报告1. 本组织按照规定编制月度、季度和年度财务报告。
2. 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组织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七条收入来源1. 捐赠收入:严格按照捐赠合同执行,确保捐赠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2. 政府资助收入:按照政府资助协议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3. 其他收入:包括会员费、服务收入等,应明确收入来源和用途。
第八条收入管理1. 所有收入必须纳入组织账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或侵占。
2. 收入款项应及时入账,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
第五章支出管理第九条支出范围1. 人员费用:包括工资、福利、培训等。
2. 业务费用:包括项目管理、宣传推广、公益活动等。
3. 管理费用:包括办公费用、差旅费用、通讯费用等。
4. 资产购置:包括设备购置、维修等。
第十条支出管理1. 支出必须符合组织宗旨和项目需求,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 支出审批流程应规范,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慈善公益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慈善公益组织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慈善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组织及其下属分支机构、项目执行机构、志愿者团队等所有涉及财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公开透明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勤俭节约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责任追究原则: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本组织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组织的财务活动。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修订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组织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核和报送。
(五)组织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问题。
第三章财务管理内容第六条财务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一)收入管理:包括捐赠收入、政府资助、业务收入等,确保收入来源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支出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支出合理、合规、有效。
(三)成本管理:加强成本核算,降低成本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有效。
(五)财务报告: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及时反映本组织的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第四章财务监督与审计第七条本组织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对本组织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
第八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对财务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二)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三)对财务活动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本组织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公益性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益性组织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组织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组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组织所有资金收支活动,包括捐赠、资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运作等。
第二章财务管理原则第三条合法合规原则:组织财务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资金来源和使用合法合规。
第四条诚信透明原则:组织财务管理应坚持诚信为本,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节约高效原则: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第六条风险控制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防范,确保资金安全。
第三章财务管理职责第七条组织负责人对本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具体负责以下工作:1. 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2. 负责组织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3. 负责组织财务核算和报告;4. 负责组织资金管理和使用;5. 负责组织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第四章财务预算管理第九条组织应建立健全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并报理事会审批。
第十条财务预算应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现金流量预算。
第十一条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
第五章财务核算和报告第十二条组织应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三条组织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四条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组织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六章资金管理第十五条组织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六条组织应设立专门账户,用于存储和管理资金。
第十七条组织的资金收支应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第七章内部控制第十八条组织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组织应定期对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公益捐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益捐赠的管理,确保公益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接受公益捐赠的组织(以下简称“受捐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会、慈善组织、社会团体等。
第三条受捐组织应建立健全公益捐赠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捐赠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维护捐赠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第二章捐赠接收第四条受捐组织应设立专门的捐赠接收部门,负责接收捐赠,并确保以下事项:1. 接收捐赠时,应向捐赠者出具正式的捐赠收据,明确捐赠金额、捐赠项目、捐赠日期等信息。
2. 对捐赠物品,应进行登记、拍照或录像,并妥善保管。
3. 对捐赠者提供的信息,应严格保密,未经捐赠者同意,不得公开。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五条受捐组织应设立独立的财务账户,用于管理公益捐赠资金。
第六条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专款专用:捐赠资金应专用于捐赠者指定的项目或受捐组织规定的用途。
2. 安全保障: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捐赠资金的安全,防止挪用、侵占、损失。
3. 透明公开:定期向捐赠者和社会公开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七条资金使用流程:1. 受捐组织根据捐赠协议或项目计划,编制资金使用预算。
2. 经内部审核批准后,按照预算执行。
3. 使用资金时,应保留相关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收据、合同等。
4. 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
第四章财务报告第八条受捐组织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1. 捐赠收入及支出明细;2. 资金使用情况分析;3. 内部审计报告。
第九条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向捐赠者和社会公开。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第十条受捐组织应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十一条受捐组织内部应设立审计委员会或审计部门,负责对公益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1. 责令改正;2. 返还违规使用资金;3. 依法给予行政处罚;4. 永久取消接受捐赠资格。
公益组织财务管理制度三篇
公益组织财务管理制度三篇公益组织财务管理制度三篇篇一:公益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慈善总会的财务管理,保障慈善资金的筹集、安全和效益,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XX省社会团体财务管理规定》、《博罗县慈善总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慈善资金属于社会资金,是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公益事业资金的补充,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条慈善总会配备专职的会计、出纳人员,设立单独的银行账户,对慈善资金进行统一管理,专账核算。
第五条慈善资金专款用于按本会章程规定的各项慈善活动和事业支出,主要包括兴办或资助各类慈善事业和公益事业,开展社会救助、帮助社会上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开展国内外慈善交流活动的费用。
第七条本会业务管理费主要用于日常的办公支出、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固定资产购置、会议费、通讯费、宣传费、差盘缠以及为慈善举动所支付的必要费用。
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参照事业单元相应尺度执行;临时聘请人员参照主管部门相应尺度执行;本会兼职人员不得在本会领取工资和享受劳保福利,可给予适当劳务报酬。
第八条严格财务办理,各项开支需按审批程序的规定办理,凡领用现款或支票应先由领款人填写“借款单”,由秘书长或会长审批后,才予以领用。
报销时,应有经明人签名,秘书长或会长审批后,才准予报销。
1000元以上的开支须用支票支付。
分歧项目支出需按财务审批权限逐级办理审批手续。
第九条慈善总会业务经费、慈善资金的使用按下列权限审批:一)业务办理费使用审批权限:正常的行政业务开支,3000元(含本数)以下由秘书长审批;3000—5000元(含本数)由会长审批;5000元以上由会长办公会研究审批。
二)慈善资金使用审批权限:用于社会临时紧急救济资金,3万元以下由秘书长审批;3万元以上(含本数)5万元以下由会长审批;5万元以上(含本数)10万元以下,由会长办公会研究审批;10万元以上(含本数)30万元以下由常务理事会集体研究审批;30万元以上(含本数)报县慈善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常务理事会立项通过。
公益捐款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益捐款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公益捐款的安全、合理使用,保障捐款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组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接受公益捐款的组织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慈善机构、基金会、社会团体等。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三条本组织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公益捐款的财务管理,包括接收、记录、使用和报告等。
第四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并执行公益捐款的财务管理制度;2. 对所有公益捐款进行登记、分类和核算;3. 确保公益捐款的来源和去向透明,便于监督;4. 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并向捐款人和社会公开;5. 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三章公益捐款接收第五条公益捐款接收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接受捐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接受非法捐款;2. 公开性:接受捐款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捐款信息应及时向社会公布;3. 安全性:确保捐款资金的安全,防止资金流失和滥用。
第六条接收公益捐款的方式包括:1. 现金捐款:由捐款人直接交付,财务部门需核对捐款人身份及捐款金额,做好记录;2. 银行转账: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接收捐款,需核对捐款人信息及捐款金额,及时记录;3. 其他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可接受其他合法的捐款方式。
第四章公益捐款使用第七条公益捐款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捐赠协议或捐赠人的意愿执行,不得挪作他用。
第八条公益捐款的使用流程如下:1. 根据项目需求编制预算,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2. 根据预算执行项目,并做好资金使用记录;3. 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资金使用效果;4. 项目结束后,及时向捐款人和社会公开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第五章财务报告与监督第九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收入、支出、结余等,并及时向捐款人和社会公开。
第十条本组织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确保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公益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益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公益单位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项财务活动,包括资金收支、资产管理、成本核算、内部审计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隐瞒;(三)效益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公开透明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资金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款专用、定期审计的原则。
第五条资金来源包括:(一)财政拨款;(二)捐赠收入;(三)业务收入;(四)其他收入。
第六条资金支出范围:(一)公益项目支出;(二)人员经费;(三)办公经费;(四)资产购置;(五)其他支出。
第七条资金收支必须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挪用、截留。
第八条资金收支凭证必须齐全、合法、真实,并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第三章资产管理第九条资产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定期盘点、定期审计的原则。
第十条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十一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等,其管理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包括房屋、设备、交通工具等,其购置、使用、维修、报废等按照《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无形资产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其管理按照《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对外投资按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成本核算第十五条成本核算实行成本费用归口管理、分类核算、定期分析、及时调整的原则。
第十六条成本核算包括项目成本、部门成本、单位成本等。
第十七条成本核算依据:(一)预算编制;(二)实际支出;(三)业务活动情况;(四)市场价格。
慈善公益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慈善公益组织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高效,促进慈善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慈善公益组织,包括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
第三条慈善公益组织的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资金来源和使用的合法性;(二)真实性原则:财务记录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变造、隐匿、篡改;(三)公开性原则:财务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四)节约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务核算第四条慈善公益组织应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要求:(一)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专业财务人员;(二)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使用合法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三)定期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四)建立健全财务档案,妥善保管财务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慈善公益组织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第七条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明确资金来源和使用范围,不得挪用、侵占、私分;(二)建立资金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审批程序使用资金;(三)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四)加强资金监督,防范资金风险。
第八条慈善公益组织应设立专户管理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章财务报告第九条慈善公益组织应按照国家规定编制财务报告,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和季度财务报告。
第十条财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二)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编制依据、会计政策变更说明、或有事项等;(三)审计报告:如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应附审计报告。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慈善公益组织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慈善公益组织应配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财务资料,不得隐瞒、阻挠、抗拒。
公益理事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益理事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理事会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理事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益理事会及其所属机构、项目、活动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2. 公开透明: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3. 专款专用:各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4. 严谨细致:财务管理严谨细致,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公益理事会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由会计、出纳等岗位组成。
第五条财务部负责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六条财务收支实行预算管理,年度预算由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七条财务收支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收支计划。
第八条收入管理:1. 捐赠收入:捐赠人捐赠的款项、物资等,应填写捐赠协议,明确捐赠用途,并及时入账;2. 政府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款项,应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并及时入账;3. 其他收入:其他合法收入,应按规定及时入账。
第九条支出管理:1. 日常支出:按照预算执行,包括办公费用、人员工资、差旅费等;2. 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应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专款专用;3. 其他支出:其他合法支出,应按规定及时入账。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监督第十条财务核算:1. 财务核算应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2. 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资料应妥善保管,定期进行审计。
第十一条财务监督:1. 财务部对理事会及所属机构、项目、活动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2. 理事会对财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3. 定期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对财务进行审计。
第五章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第十二条财务报告:1. 财务部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2. 财务报告应经理事会审议通过。
公益服务社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益服务社的财务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促进公益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益服务社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等。
第三条公益服务社财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二)公开透明: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保障捐赠者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三)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章财务机构设置及职能第四条设立财务部,负责公益服务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管理资金收支。
(二)负责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和财务分析。
(三)负责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报送。
(四)负责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
(五)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管理第六条资金筹集:(一)依法接受捐赠、资助。
(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筹集资金。
(三)开展社会活动,增加收入。
第七条资金管理:(一)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二)严格执行资金使用计划,合理使用资金。
(三)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八条会计核算:(一)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二)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流程。
(三)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九条财务报告:(一)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二)及时向理事会和相关部门报送财务报告。
(三)对财务报告进行审核、分析和解释。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第十条监督:(一)理事会负责监督财务管理工作。
(二)监事会负责对财务工作进行监督。
(三)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财务活动进行审计。
第十一条责任:(一)财务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
公益事业财务管理制度
公益事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益事业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证公益事业的合法、规范、高效运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基金会等单位的财务管理活动。
第三条财务管理是指公益事业单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进行资金、财产的获取、分配、使用和监督的活动。
第四条财务管理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第五条财务管理应当坚持勤俭节约、诚实守信、科学管理、依法合规的原则,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第六条财务管理机构是公益事业单位内部专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机构。
其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正确处理和解决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第七条财务管理人员是指参与公益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活动的工作人员,其主要任务是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并协助财务管理机构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益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和团队,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运行。
第九条公益事业单位应当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财务管理水平和素质。
第十条公益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履行财务报告、审计、监督等义务,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信息。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公益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来源合法、收支安全、使用合理。
第十二条公益事业单位应当合理获取资金,积极争取政府补助、社会捐助等资金。
第十三条公益事业单位应当合理规划和管理资金使用,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四条公益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加强对现金收支的登记、把关和监督。
第十五条公益事业单位应当合理分配资金,确保各项目的资金需求得到充分满足。
第十六条公益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专款专用制度,确保专款专用,禁止挪用专款用于其他目的。
第十七条公益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预算制度,加强对项目、活动的资金预算管理,确保财政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公益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高效,保障协会的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协会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本协会财务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透明性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会员监督。
3. 节约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 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资金筹集第四条资金筹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 会员缴纳的会费;2. 社会捐赠;3. 政府资助;4.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条任何形式的资金筹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经协会理事会批准。
第六条收到的捐赠、资助等资金,应开具合法的收据或捐赠证书,并存入协会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三章资金使用第七条资金使用范围:1. 协会日常运营费用;2. 项目实施费用;3. 人员工资及福利;4. 举办活动费用;5. 其他必要支出。
第八条资金使用审批程序:1. 各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申请;2. 财务部进行审核;3. 理事会审批;4. 财务部执行。
第九条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条财务部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1. 资金核算;2. 财务报表编制;3. 财务分析;4. 财务监督。
第十一条财务部应建立健全财务账簿,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第十二条协会每年应进行一次财务审计,审计报告应提交理事会审议。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协会设立财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财务监督委员会有权对财务部的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协会的财务活动有疑义,可向财务监督委员会或理事会提出。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上述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本协会将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为协会的公益事业提供坚实的财务保障。
公益性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益性企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企业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我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控制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公开透明: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确保财务活动公开透明。
(四)民主集中:财务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和董事会的作用。
二、财务机构与人员第四条我企业设立财务部,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主任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批准任命。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工作。
(二)编制财务计划,执行预算,监督资金使用。
(三)负责企业财务核算、报告、分析等工作。
(四)参与企业重大投资、融资决策。
(五)负责企业财务档案管理。
第六条财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熟悉国家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
(三)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
三、资金管理第七条资金筹集:(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合理筹集资金。
(二)加强捐赠资金管理,确保捐赠资金用于公益事业。
第八条资金使用:(一)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二)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第九条资金结余:(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资金结余比例。
(二)定期对结余资金进行合理分配,用于公益事业。
四、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十条财务核算:(一)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
第十一条财务报告:(一)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公益组织财务制度范本
公益组织财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益组织的财务行为,保障公益组织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从事公益事业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以下简称公益组织)。
第三条公益组织的财务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管。
第四条公益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职责,加强财务核算,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第二章财务组织架构第五条公益组织应当设立财务部门或者配备专职财务人员,负责组织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门或者财务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二)进行财务核算和报表编制;(三)管理资金收支,确保资金安全;(四)监督预算执行,合理控制成本;(五)对外提供财务报告和相关信息;(六)其他与财务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七条公益组织应当编制年度预算,明确收入、支出、资金筹措等财务目标。
第八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预算编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二)真实性原则:预算编制应真实反映组织财务状况和业务需求;(三)稳妥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合理预计收入,确保支出不超过收入;(四)效益性原则:预算编制应注重资金使用效益,优先保障核心业务。
第九条公益组织应当严格执行预算,如有预算调整,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条公益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第十一条公益组织收入包括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等,应当明确各类收入的核算标准和程序。
第十二条公益组织支出包括项目支出、行政管理支出等,应当明确各类支出的审批程序和报销规定。
第十三条公益组织应当设立专用账户,对捐赠资金进行专户管理,确保捐赠资金的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公益组织应当合理使用捐赠资金,不得用于投资、赞助、分红等非公益目的。
第五章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第十五条公益组织应当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真实、完整地反映组织财务状况。
公益事业方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益事业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公益事业资金的安全、合规和高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公益事业的组织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慈善机构、非营利组织、社会团体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政策;2. 公开透明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3. 效益性原则:确保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社会效益;4. 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资金筹集第四条资金筹集渠道包括:1. 政府财政拨款;2. 社会捐赠;3. 会员费、会费;4. 项目的收益;5. 其他合法途径。
第五条资金筹集应遵循以下规定:1. 明确资金用途,不得挪作他用;2. 公开募集资金的方式、条件、程序和用途;3. 妥善保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第三章资金使用第六条资金使用范围:1. 保障公益事业正常开展所需的日常开支;2. 用于公益项目的实施和推广;3. 用于公益事业的宣传、培训和人员培训;4. 用于改善公益事业设施和设备;5. 用于公益事业的研究和评估。
第七条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分配资金;2. 妥善保管和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3. 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报销和支付费用;4. 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估。
第四章财务报告与监督第八条公益事业组织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第九条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益事业组织的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条公益事业组织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包括:1. 财务管理制度;2. 内部审计制度;3. 财务风险控制制度;4. 财务信息披露制度。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益事业组织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上述制度,我们旨在确保公益事业资金的合理使用,提高公益事业组织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公益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公益性岗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益性岗位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公益性岗位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高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公益性岗位的资金管理,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监督和核算等。
第三条公益性岗位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算管理原则:实行预算管理,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
2. 法规政策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3. 专款专用原则:公益性岗位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4. 透明公开原则:资金使用情况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资金筹集第四条公益性岗位资金来源主要包括:1. 政府财政拨款;2. 社会捐赠;3. 其他合法渠道。
第五条资金筹集应遵循以下程序:1. 制定资金筹集计划,明确筹集目标和方式;2. 报送相关部门审批;3. 按照批准的方案筹集资金;4. 及时做好资金到账和登记工作。
第三章资金使用第六条公益性岗位资金使用范围包括:1. 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2. 公益性岗位培训、管理和服务费用;3. 公益性项目实施费用;4. 其他经批准的公益性支出。
第七条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程序:1. 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明确使用项目、金额和期限;2. 报送相关部门审批;3. 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使用资金;4. 做好资金使用记录和监督工作。
第四章资金监督第八条公益性岗位资金使用实行监督制度,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第九条内部监督:1. 财务部门负责日常资金使用的核算和监督;2. 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3. 对违反资金使用规定的行为,及时纠正并报告。
第十条外部监督:1. 接受政府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2. 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第五章资金核算第十一条公益性岗位资金核算应遵循以下要求:1. 建立健全财务账簿,确保账实相符;2. 严格执行会计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3. 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反映资金使用情况。
公益事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益事业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公益事业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提高公益事业的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公益事业项目、活动及其相关财务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预算管理原则: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2. 分级管理原则:明确各级财务责任,实行分级管理。
3. 监督控制原则: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资金安全。
4. 透明公开原则: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开透明。
第二章财务预算第四条事业预算编制:1. 预算编制应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合理预测收入和支出。
2. 预算编制应遵循预算编制程序,由财务部门负责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单位领导审批。
第五条预算执行与调整:1. 严格执行预算,不得随意改变预算用途。
2. 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的,应经相关部门审核,报单位领导批准。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资金筹集:1.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筹集资金。
2. 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第七条资金使用:1. 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 重大支出项目需经单位领导审批。
第八条资金核算:1.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定期进行财务核算,及时反映资金使用情况。
第四章财务监督第九条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确保资金安全。
1. 财务部门内部监督:财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2. 外部监督: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财务信息公开:1. 定期公开财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 对社会公众关心的财务问题,及时给予解答。
第五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一条财务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工作全面负责,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对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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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益组织的财务管理行为,确保公益资金的合理管理和有效利用,保证公益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益财务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接受社会捐赠或者政府资助的非营利性组织,包括基金会、慈善组织、民间公益组织等。
第三条公益财务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财务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职责、财务管理的程序和制度、财务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等。
第四条所有公益组织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档案,做好财务信息的登记、报告、审计和备案,确保公益资金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第五条公益组织应当依法纳税、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等相关费用,并及时履行报告和汇算清缴义务。
第六条公益组织应当严格遵守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七条公益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财务风险和安全隐患的管理和检查。
第八条公益组织应当依法聘请专业人员进行财务管理和监督,确保财务管理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第九条公益组织应当建立透明的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众公开财务信息,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职责
第十条公益组织应当依法设立财务部门或者聘请专职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实施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或者财务负责人的职责包括财务决策、财务执行、财务监督和财务报告等。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或者财务负责人应当符合相关国家资格要求,并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或者财务负责人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或者财务负责人应当定期向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报告财务工作的进展和问题,并接受相应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或者财务负责人应当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财务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财务管理的程序和制度
第十六条公益组织应当建立完善的捐赠管理制度,明确捐赠的来源、用途和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公益组织应当建立完善的预算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和利用公益资金,确保公益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十八条公益组织应当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和报告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十九条公益组织应当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和使用制度,防止资产流失或者挪用。
第二十条公益组织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监督和检查制度,加强对财务风险和安全隐患的管理和检查。
第二十一条公益组织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审计和备案制度,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财务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二条公益组织应当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检查,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财务信息。
第二十三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公益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督促整改。
第二十四条社会公众应当积极参与公益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提供监督和建议,确保公益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五章法律责任和免责
第二十五条公益组织和其财务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如有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公益组织和其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财务风险和安全隐患的管理和检查,如发生财务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七条公益组织应当定期组织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自评,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整改并向社会公众公开。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遇有改动,应当重新制定并公布。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益组织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机构所有。
第三十条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公益组织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机构制定并公布。
以上就是关于公益财务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这些内容旨在规范公益组织的财务管理行为,保证公益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同时也希望能够引起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重视和关注,共同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