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质课一等奖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思修)《婚姻法——夫妻财产制度》公开课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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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题
谢谢大家
财 取得时间
产 个 人
财产 内容
特
有
制
必须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合法取得的财产 必须是未被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财产或者约定无效的婚后所得 必须是法定个人特有财产以外的双方婚后所得财产 ①工资、奖金 ②生产、经营的收益 ③知识产权的收益 ④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合同中确定只给夫妻一方的除外) ⑤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⑥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⑦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补贴、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一方婚前取得或婚后取得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 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 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如果说没有约定似乎不符合事实,但问题在于,由于双方 没有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协议,双方有关夫妻财产分别所有 的约定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刘先生和姜女士婚姻关 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应依照婚姻法所规定的法定夫妻共同 财产进行分割。
总结
我国婚姻法有关夫妻财产的相关规定,我们首先要 明确的是:在夫妻对财产有合法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约 定夫妻财产制;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适用法定 夫妻财产制。在法定夫妻财产制适用中,应首先确定夫 妻特有财产,然后再确定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简单说 就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依法定,适用法定先考虑 特定。
婚 姻 法——夫妻财产制度
第一、我国婚姻法上的婚姻关系是指为当 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换言之, 我国婚姻法仅认可两性婚姻,对同性婚姻不 规 定 , 结 婚 必 须 满 足 法 定 的 实 质 要 件和形式要件,所谓实质要件包括:①双方自愿;②达到法 定婚龄;③一夫一妻。
约定主体 约定状态 约定形式 约定财产 约定时间
约定类型
约定效力
夫妻双方
平等、自愿
书面形式(最好公证)
婚前、婚内财产均可约定
婚
双方间有多份约定时效力如何认定?约定在后优于约定在先。 法律并未明确约定在先的经过公证的协议与约定在后的未经公
内 证的协议之间的效力问题。为避免纷争,约定在后的协议最好 公证,使两份协议的效力自然适用法律规定的“时间”原则。
1、归各自所有——分别财产制
2、共同所有——共有制
3、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混合所有制
对内效力
该约定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且对财产约定的效力高于 法定财产制的效力
对外效力
指该约定对夫妻之外的第三人有效。前提:第三人知道该 约定的内容※
法定夫妻财产制
共同
财 财产
产 范围
共
有 制
婚内 所得
财产
深入解读
婚前、婚后接受父母赠与的财产归属。当事人结婚前, 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 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 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 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最后需要明确的是:婚姻法所确定的约定夫妻财产制 的效力优于法定夫妻财产制,法定夫妻财产制是约定夫妻 财产制的补充。
当然双方还不得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且任何一 方都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若为近亲结婚或或患 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将导致婚姻无效或被撤销。
在满足了结婚实质要件后,想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带上身份证 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就有了法律上认可 的婚姻关系。
动画
约定夫妻财产制
深入解读
通过对我国婚姻法有关夫妻财产制度的讲解,再回到 前述案例中,可见,若如刘先生所认为的双方已对婚内财 产作出约定,而且约定的是夫妻财产分别所有,则双方无 婚内共同财产,故离婚时无需再做分配;
若如姜女士认为的双方并未对婚内财产做出分别所有的约 定,则婚内财产为共同所有,离婚时就应对共同财产进行 分配。那么到底双方有没有依法约定婚内财产非别所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