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财经法规》案例分析真题(第3章)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5《财经法规》案例分析真题(第3章)

第一篇:2015《财经法规》案例分析真题(第3章)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案例分析真题汇总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一)某日化用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月份该企业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外购原材料一批,从供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支付的货款180万元、增值税税额30.6万元,款项已付并验收入库;支付相关运费10万元,已收到运输单位开具的运输发票。(税率为11%)。

(2)外购机器设备一套,从供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支付的货款50万元、增值税税额8.5万元,款项已付并验收入库。

(3)购进一批办公用品,取得普通发票,注明金额2340元,办公用品已经投入使用。

(4)购进一批红酒用于给职工发放福利,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支付的货款6000元、增值税税额1020元。

(5)月初将部分订单委托其他企业加工,发出原材料价值8000元,委托加工合同规定加工费5000元(不含税),加工企业代垫辅助材料1000元,月底尚未收到加工的化妆品和加工企业开具的发票。

(6)对外销售化妆品一批,取得销售收入586.17万元(含税)。(7)将闲置的一套设备出租,取得租金收入1万元。(说明:有关票据在本月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申报抵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30%)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下列关于该企业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外购原材料及支付相关运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1)7万元 B、外购机器设备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0 C、外购办公用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40元 D、外购红酒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20元【答案】A 【解析】外购原材料及支付相关运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0.6加上因为一个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运输费10×11%,即30.6+(1)1=3(1)7(2)该企业

本月发生的委托加工业务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A、850元B、1020元C、0 D、2380元【答案】C 【解析】因为月底尚未收到加工的化妆品和加工企业开具的发票,所以没有法抵扣。只有收到发票后才能抵扣。

(3)该企业对外销售化妆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A、8(5)17万元

B、85万元

C、99.45万元

D、99.65万元【答案】A 【解析】外销售化妆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586.17/(1+17%)×17%=8(5)17。先求出不含税价格来。(4)该企业出租闲置设备应缴纳()。

A、增值税0.17万元

B、营业税0.05万元

C、增值税0.13万元

D、营业税0.03万元【答案】B 【解析】出租设备属于“租赁业”应当缴纳营业税。按租金收入依照5%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1×5%=0.05。

(5)该企业本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A、100.2万元

B、117.234万元

C、150.3万元

D、17(5)851万元【答案】C 【解析】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红酒的消费税征税环节为生产环节,因此在红酒零售环节,不需要缴纳消费税。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只有第6小题符合交消费税。应纳税额为586.17÷(1+17%)×30%=150.3。

(二)某省甲市粮油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货物生产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零售业务,不承担粮食收储任务,不享受国家关于粮食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该公司9-10月发生如下业务:

(1)9月份销售给消费者豆油2000公斤,每公斤18元(不含税),已收到全部货款,开出普通发票,合计金额18000元,其余因消费者未索取而未开发票;

(2)9月份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免税大豆一批,取得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15000元,大豆已验收入库;(3)9月份向邻省乙市某酒厂销售高

粱50吨(粮油公司未向甲市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高粱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800元/吨,由于甲市没有火车站,粮油公司将高粱运至本省丙市丁县火车站,并发往乙市,该粮油公司本月已收到全部货款,并支付火车运费6000元,已收到铁路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营改增试点范围)

(4)10月份购进磨面机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0元、税额1700元;支付相关运费200元,取得承运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磨面机已安装并投入使用;

(5)10月份该粮油公司装修公司大门,其所属建筑公司(独立核算)负责该装修业务,收取装修费10000元(包括材料费5000元,人工费5000元)。

(说明:有关票据在本月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申报抵扣;9月初增值税留抵税额为0)。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下列各项中,关于上述第一笔业务发票开具的说法正确的是()。

A、该粮油公司向消费者销售豆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B、该粮油公司向消费者销售豆油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C、该粮油公司向消费者销售豆油只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D、该粮油公司向消费者销售豆油不能开具发票【答案】B 【解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之间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时,应当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但下列情况不得开具:一是购买方未提供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题中的消费者只是个人,根本不能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2)上述第三笔业务中,该粮油公司的申报纳税地点应为()。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丁县【答案】B 【解析】粮油公司未向甲市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机关申报纳税。

(3)上述第三笔业务中,该粮油公司支付运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A、660元 B、378元 C、1020元 D、918元【答案】A 【解析】甲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6000×11%=660(4)该粮油所属建筑公司开展装修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A、150元B、30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