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监局关于李艳等6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银监局关于李艳等6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2.04.28
•【字号】苏银监复[2012]183号
•【施行日期】2012.04.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江苏银监局关于李艳等6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苏银监复[2012]183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审核李艳任职资格的请示》(交银苏〔2012〕86号)、《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审核马勇任职资格的请示》(交银苏〔2012〕87号)、《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审核张斌任职资格的请示》(交银苏〔2012〕88号)、《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审核邱春月任职资格的请示》(交银苏〔2012〕89号)、《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审核张武林任职资格的请示》(交银苏〔2012〕104号)、《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审核匡惠敏任职资格的请示》(交银苏〔2012〕105号)收悉。
经审查,核准李艳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长江路支行副行长、马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副行长、张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长江路支行副行长、邱春月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行长、张武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上元支行行长、匡惠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定淮门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特此批复。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