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交底书(标准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监理交底书(标准版)
XX项目监理交底是为了协调建设单位、承包商以及监理
机构之间的关系,明确监理工作流程和要求,以及各方的职责,从而统一各方步调。
监理交底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订,并以文件形式确定。
在监理交底的实施过程中,需要明确国家建设法律法规及建设监理合同授予监理的权限。
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监理人具有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权、裁定工程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等权限。
此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也包括了一些授权监理人的权限,如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等。
监理工作范围是我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授权,对本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进行控制,进行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并履行安全生产法定监理职责。
监理工作依据包括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委托人其他书面授权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图变更文件等)以及本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及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
这些依据将为我们提供监理工作的基础和指导。
监理工作目标:
本工程的各分部(子分部)工程及室外工程,必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进度和造价按照施工合同、协议目标实现。
在施工期间,必须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达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并贯彻科学管理方针。
所有涉及合同工期的调整、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工程投资的调整、开工及停工(复工)等,监理需要建设单位批准才可行使权力。
监理组织管理:
本工程的监理组织分为两级管理。
第一级是由___为首的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含总监代表)、监理员(含资料员)组成的项目监理部,由___工程师全面负责本工程的监理工作。
第
二级是公司级的管理,公司将对工程不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和指导。
主要的监理工作流程:
开工报审:
施工单位需完成各项开工准备工作,并填写《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2013)附表《工程开工报审表》。
项目监理机
构和建设单位共同审查施工单位以下工作的准备情况:各项报批手续已经完成,现场已经完成“三通一平”;工程有关各方组织机构和主要管理人员到岗情况;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资金、主要材料和设备已经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和前期主要技术方案已经落实;现场测量放线定线经过核查;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已经建立;确定协商联络方式和渠道;确定行政例行程序。
经检查以上准备情况完成,具备开工条件的,由监理单位签署同意开工后的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审批。
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开工的,总监签发《工程开工令》,通知施工单位开工。
如已具备开工条件,但因施工单位非正常原因,主观上存在拖延现象的,在建设单位授权的情况下,总监可以直接签发《工程开工令》。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
施工单位需完成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并填
写《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附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
方案报审表》。
项目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共同审查施工单位以下工作的准备情况: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已经完成;现场施工条件已经满足;施工单位已经制定了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已经制定了质量控制方案;施工单位已经制定了施工进度计划。
经检查以上准备情况完成,具备审批条件的,由监理单位签署同意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后
的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审批。
建设单位审批同意的,总监签发《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批复》,通知施工单位。
如已具备审批条件,但因施工单位非正常原因,主观上存在拖延现象的,在建设单位授权的情况下,总监可以直接签发《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批复》。
施工前必须编制并报审《安全文明专项施工方案》、《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这些方案与开工条件直接相关。
其他专业工程的施工方案可以在施工过程中编制和报审,但必须在审查、审批程序完成后方可进行该专业工程的施工。
如果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进行专业分包,则施工方
案可以由专业分包单位编制,但需要施工单位审查并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施工单位在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后,要完善内审程序并填写监理规范附表《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监理单位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审核后,报送建设单位备案,施工单位据此实施。
需要注意的是,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还需要建设单位审批。
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更改,确需修改的,需要再次进行审查、审核或审批。
分包单位包括由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分包合同、交由施工单位管理的专业分包单位,以及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后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的专业分包单位。
不包括劳务分包。
施工单位负责分包单位资格报审,填写监理规范附表《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并附上分包单位资质材料、分包单位业绩材料、分包单位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等附件,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监理单位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和审核,包括分包单位等级证书技术能力、人员配备、机构配备、施工业绩、经济情况等,结合在本工程
的分包部位、分包工程量等,签署审核意见。
经审核同意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相关附件报送建设单位备案。
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施工测量或定位测量或控制点测量,并填写监理规范附表《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监理单位审查核实资料或进行复测,合格的签认意见,并报送建设单位留存。
如果经审查不合格,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后重新报验。
材料进场前必须进行检查和验收。
在材料进场时,施工单位需要填写监理规范附表《工程材料、构配件或设备报审表》,并附上质量证明文件。
项目监理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如外观检查合格且质量证明文件齐全,则签认意见,允许该批材料使用在指定部位。
需要复检的材料需见证施工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按规范、标准取样,进行复检。
在获得证明合格的复检报告后,签认意见,允许该批材料使用在同意使用的部位。
若系建设单位指定品牌的材料,尤其涉及观感质量的饰面材料等,需先采购小样,经确定样品后封样,并作为进场检查、验收的依据。
在隐蔽工程方面,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需填写监理规范附表《隐蔽工程质量报验表》,提前24小时向项目监理机构
报验。
项目监理机构检查隐蔽工程相关质量证明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
经检查合格的,签认意见,允许隐蔽。
如不合格,要求施工单位整改,重新报验。
隐蔽工程隐蔽前后影像资料由施工单位自行留存备查。
未报验而擅自隐蔽的,项目监理机构有权要求打开进行检查验收。
无论是否合格,后果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在旁站方面,施工单位应根据监理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项目监理机构。
项目监理机构按旁站监理方案进行旁站监理,结束后施工单位质检员应在《旁站记录》上签字。
旁站中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的不合格项需进行整改。
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方面,施工单位需自检合格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并附上其他应该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
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验员和专业工长,按照《建筑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有关规定审核资料,现场
检查验收。
验收合格,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意见。
1、整改不合格的工程,需重新报验。
2、在分项工程自检合格后,施工单位需要填写监理规范
附表《分项工程质量报验表》并附上其他质量证明文件,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
专业监理工程师会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验员和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现场检查验收。
如果验收合格,专业监理工程师会签认意见,准许进入下一道工序。
如果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需要进行整改并重新报验。
3、在分部(子分部)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需要自检合
格并符合验收条件,填写《分部工程报验表》并提交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总监会向建设单位报告后,组织进行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
如果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需要进行整改并重新报验。
4、在单位(子单位)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需要自检合
格并符合验收条件,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并附上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
总监会组织项目监理机构进行预验收,如果预验收不合格,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重新报验。
如果预验收合格,项目监理机构会向建设单位报告
并组织相关参建单位进行验收。
如果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需要进行整改并重新报验。
5、需要注意的是,现场收方签证需要在以上验收流程完
成后进行。
1.现场收方签证适用于计日工、计台班设备、建设单位指
派的零星工程以及无法在竣工图中体现的部分工程。
签证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参与,如有跟踪审计需求,则跟踪审计单位也需参与。
签认必须在收方结束当天完成,如需画图等无法完善的,可现场绘制草图(示意图),进行草签。
正式签认时需附上草签单原件。
2.申报进度款时,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单位的时间
节点要求提交资料,超过时限监理单位有权拒收。
所申报的进度款必须是已经完成且验收合格的分项及以上工程,不合格工程不予计量。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量和支付金额进行复核,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提出到期应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金额。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审批。
___根据建设单位的审批意见,向施工单位签发工
程款支付证书。
3.当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以下情况之一时,___在征得建设
单位同意后,可签发工程暂停令:(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
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
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3)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
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施工单位未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
故的。
当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暂停施工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由项目监理机构检查、验收施工单位的停工整改过程、结果。
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复工报审表及相关材料,符合要求后,___签署审查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
复工令。
若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但具备复工条件,___工
程师可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
4.施工单位在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含进度计划,包
括劳动力、机械、材料使用计划等。
开工后,施工单位应按楼栋号、分项工程的方式编制较详细的施工倒排计划(可以细分到月份),并填写监理规范附表《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报监理单位审查、审核。
3、经过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和审核的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将作为施工单位施工进度安排的依据,提交给建设单位留存备查。
4、施工单位应在监理例会的周计划和总结中对计划进度
与实际进度进行汇报和分析。
5、如果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施工进度计划,特别是关
键节点需要调整的,必须重新报审。
6、如果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进度计划,监理单位可以通
过专项会议或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改进措施并调整进度计划。
但是,经批准的进度计划不应作为施工单位工期延误的免责依据。
十三)质量不合格处理
1、本处的“质量不合格”指根据我国GB/T-2000质量管理
体系标准的规定,工程产品未满足某个规定要求的情况。
2、质量不合格的处理
1)质量不合格的处理方式
在各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或完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技术规范所不能容许的质量不合格或不能与合格的过程质量相符合时,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按以下方式处理:
①当质量不合格发生在萌芽状态时,立即发出警告信息,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
②当质量不合格正在出现时,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局部暂停施工指令(视情况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待施工单位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不合格情况进行了正确的补救措施处理后,通知恢复施工。
③当质量不合格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分项工程完工后,且质量不合格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拒绝检查验收或工程计量,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返工或其他方式处理。
2)质量不合格的判定方法
①首先凭经验进行目测检查,并且目测的结论被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所接受。
②如果监理人员无法以目测对质量不合格做出准确的判断,或监理人员的目测判断不能使施工人员所接受,应立即通知材料、测量或试验等专业监理人员并会同施工单位的自检及试验人员进行实际的检验测试,并根据结果作为认定质量缺陷存在与否的依据。
③当质量不合格的严重程度将影响工程安全时,通过建设单位邀请设计单位进行现场分析或验算,以决定采取处理措施。
对任何质量缺陷的修补,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修补方案,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进行。
十四)质量事故处理
1、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称为质量事故。
在工程施工期限内,如果出现技术规范不允许的断层、裂缝、倾斜、倒塌、沉降、强度不足等问题,就应该视为质量事故,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总监应立即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报告,并在必要时向
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2.总监可以指令施工单位暂停该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
的安全措施。
3.施工单位应立即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产生原因,并
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4.项目监理部门应客观提供相应证据。
5.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
6.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7.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符合要求后,总监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8.项目监理机构跟踪检查施工单位对质量事故处理的过程和结果,组织各方进行检查、验收,必要时进行处理结果技术鉴定。
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部门如实报告,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报告。
如果施工单位隐瞒不报或虚假报告,将承担一切后果。
总监应在获得建设单位同意后立即签发工程暂停令,如果情况紧急,可以先口头指令停工,然后补发工程暂停令。
施工单位应立即按总监指令局部或全面暂停施工,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项目监理机构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工作,并提供证据。
根据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应敦促相关单位完成技术方
案,并进行签认。
具备复工条件的,审查施工单位的复工申请,取得建设单位同意后,签发复工令。
工程质量控制有三个层次:一级控制是施工单位的自控,通过企业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运作实现;二级控制是监理公司的质量控制,在施工单位一级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督导、监测和核验,并向建设单位出具工程的质量报告。
三级控制是指工程质量主管部门行使政府监督职权,对工程质量进行宏观控制,并对工程的主要分部工程验收及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在质量的事前控制方面,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审校图纸,解决图纸中的问题。
监理单位也会重点审查图纸,并建议建设单位及时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是用来指导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和组织性文件,监理将审查其编审程序合法性、内容上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检查其贯彻落实情况。
工程质量关键控制点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中明确,以作为重点控制对象。
监理单位也将以此为重点检查、控制点。
材料、设备是工程质量的基础,施工单位应当控制其质量。
在质量的事中控制方面,工序质量
的有效控制是质量控制的基础。
施工单位应在质量达到合格后,备齐各项质量控制资料后,报请监理核验,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应的隐蔽工程施工。
监理单位将按照现行的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和合同中有关质量的约定,对完成的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核验。
对于达不到要求的,施工单位必须返工整改或拆除重来,以免影响工程后续工序施工。
在开工前,施工单位应仔细研究工程特点,按照正确的施工和验收规范划分分项工程,以避免造成质量控制资料的重大返工。
质量控制资料必须与工程实体同步,不能后补。
如果质量控制资料滞后,项目监理部门的工作将受到影响,甚至无法正常进行,必然会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
因此,施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质量控制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施工过程中,应在工程实体上留下质量控制的痕迹。
例如,每层+500mm线应及时标出,控制轴线也应在柱(或墙)上及
时标出;地板、墙(柱)面施工前应在基层上弹出基准线等。
项目监理机构将随时检查并复核此项工作。
在本工程中,针对难度较大、质量要求高的工程,应坚持“样板先行”的原则进行施工和质量控制,包括基础工程(如桩
基)、钢筋制作及安装、砌体工程、楼地面工程、抹灰工程、防水工程(包括地下防水、外墙防水、屋面防水)、保温工程(包括外墙保温、屋面保温)、门窗工程(门窗安装)、栏杆(楼梯栏杆、阳台栏杆等)安装工程、涂饰工程、饰面板和饰面砖工程、幕墙工程以及其他应进行样板检查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中制定样板施工的计划与措施,并提交给监理单位审查。
审批后,施工单位可以进行样板施工。
在样板施工期间,项目监理机构将采取巡视、平行检验、旁站等方式进行质量控制。
如果发现不合格的情况,可要求进行返工,必要时可要求暂停施工。
样板完成后,监理单位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样板验收。
大面积施工要求必须按照经验收合格的样板的标准进行。
在安全生产方面,监理单位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履行职责。
主要工作包括在施工准备阶段,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内容;审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督促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工程允许分包的,必须提供分包单位的合同、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岗位证书等资料,并附在《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后。
建设单位提供的水准点和坐标点的复核记录、定位放线记录,应附在《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后。
需提供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及检验批的划分方案。
材料、构配件及试件的取样送检计划,包括名称、计划用量、送检频率等。
需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确定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送样计划,包括名称、计划用量、送样时间预计等。
需提供《工程开工报审表》及附件,附件需盖项目章。
需提供《进度计划报审表》及附件,附件需盖项目章。
其他应提交的资料根据工程需要进行补充。
施工阶段需留存的资料包括材料、产品、构配件等报审资料,需提供《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复印件,并加盖
项目章。
试验资料包括所有见证取样单据(监理签认的,复印件)、所有材料的复检报告(含不合格报告,复印件,加盖项目章)、所有试块、试件测试报告、混凝土级配、砂浆配比试验报告、所有功能、性能测试报告、实体检测报告、电梯、发电机、配电箱、中央空调、排烟系统、消防系统等各类设备系统调试、系统联动等试验报告,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项目章。
工序报验(分项工程报验单)需提供项目监理部经签认后的报审表复印件,并加盖项目章,验收资料包括质量验收和安全验收资料,质量验收资料为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报告,项目监理部暂留存复印件备查,加盖项目章,原件竣工验收资料归档一并移交监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