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天然气竣工验收时应附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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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天然气竣工验收资料要求
一、通常情况下应附资料:
1、验收审批表5份,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确认。

2、完工确认单2份。

3、整改项目表4份。

4、工程签证一览表1份。

5、工程移交清单3份。

6、工程结算数据单、居民工程类清单2份(商住楼或其它需要配套建设工商公用管道的工程,需将工商公用管及附属设施单独列出)。

7、竣工资料1套(含竣工图)。

二、特殊情况下应附基本资料:
1、验收审批表5份,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确认。

2、完工确认单2份。

3、整改项目表4份。

4、工程签证一览表1份。

5、工程移交清单3份。

6、工程结算数据单、居民工程类清单2份(商住楼或其它需要配套建设工商公用管道的工程,需将工商公用管及附属设施单独列出)。

7、竣工图一套、强度气密试验表(需有监理单位和现场管理员确认)、无损检测结果通知单(如有钢管)。

竣工图的编制要求
1、凡按施工图进行施工没有变更的工程,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设计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章,即作为竣工图,(竣工图标志章的规格尺寸统一为80mm*50mm)。

2、凡在施工中的一般性变更,能够在原设计施工图上加以修改补充的,可不重新绘制竣工图,由施工单位在修改部位上杠改,用黑色签字笔注明修改内容并在修改部位附近空白处引线指示,盖上修改标志章(修改标志章统一规定尺寸为30mm*10mm),注明修改单日期、字、号、条,盖上竣工图章后即作为竣工图。

由于修改较大而使在原图上杠改后图面不清、辨认困难的应将修改部位框出在本张图的空白处或增页绘制,修改完成后,由施工单位加盖竣工图章。

3、凡项目修改、结构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以及发生其它重大改变而不宜在原施工设计图上进行修改补充的,应局部或全部重新绘制竣工图。

重新绘制的(包括电脑绘制的)竣工图,图签栏中的图号应清楚带有“建竣、结竣、工艺……”“或竣工版”等字样,制图人、审核人、负责人签名俱全。

并注明修改出图日期及版数后由施工单位加盖竣工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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