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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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示
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2.04.25
施行日期2012.04.25
文号
主题类别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正文:
----------------------------------------------------------------------------------------------------------------------------------------------------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驻呼伦贝尔市有关单位:
为做好呼伦贝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现将《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呼伦贝尔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呼伦贝尔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示范区建设任务分解表(略)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呼伦贝尔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
为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示范区工作,树立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统窗口形象,促进市卫生事业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切实提高全市各族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扶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的批复》(内卫办字〈2011〉11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九次党
代会、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抓住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历史机遇,加快卫生事业发展,健全卫生服务体系,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高城乡居民医改受益程度和健康水平,为全面完成“十二五”医改规划目标,建设“幸福呼伦贝尔”提供坚强的医疗卫生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原则。

(二)充分尊重呼伦贝尔客观实际原则。

(三)科学规划,分步实施,便于操作原则。

(四)突出重点,打造亮点,以点带面原则。

(五)自治区扶持,市政府主导,项目支撑,三级共建原则。

三、总体目标
2012年是落实“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的关键一年。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科学确定卫生发展策略,明确发展方向,规划实施好各项卫生工作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借助自治区的大力扶持,形成具有呼伦贝尔特色的医改模式,打造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统窗口地区。

到2015年,要健全新农合市级统筹机制,农牧民医疗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有效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健全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健全各级各类卫生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建设好市级卫生人才培训中心,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软实力;坚持预防为主,防治并重,充分发挥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防保健功能,继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规范化;拓展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简化就医流程,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缓解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在完善“四大体系”的基础上,在“八大支撑”上取得新的突破,完善体制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以市级卫生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为核心,以医疗卫生机构单元信息网络为支撑,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载体,以流动卫生信息网络为补充的区域卫生信息化系统,为辖区居民实时跨区域提供数字化医疗、公共卫生和医保结算服务;建立并逐步完善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和六大急救分中心能力建设,健全覆盖全市的急诊急救网络,最大限度缩短急救反应时间,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及时、高效的急救服务。

四、工作内容
按照自治区“建设1个综合卫生管理平台,打造急诊急救和信息传输2个通道,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医疗救治、卫生人才、卫生信息、蒙中医服务等6个体系建设”的思路,分期分批推进以下重点工作。

(一)建设综合卫生管理信息平台,打造卫生信息传输与交换通道。

1.规划建设市级卫生综合管理信息平台,试点建设2个旗级卫生信息平台(鄂温克旗、新左旗),试点
成功后,向全市13个旗市区扩展覆盖。

该信息平台将实行开放式接口模式,陆续接入医疗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含市级新农合统筹、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系统、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流动卫生信息网络、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公共卫生信息化管理系统、药品采购和使用监督管理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管理系统、卫生管理办公自动化(OA)系统等,努力实现全市卫生信息资源的最大化共享。

2.以建设流动卫生信息网络为重点,畅通信息传输通道。

依托本地信息网络设施,建设车载信息或远程传输系统网络,以此推进“健康保障小药箱”管理系统、牧区流动医疗卫生工作站管理系统、急诊急救信息系统的应用。

3.建设新农合市级统筹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参合农牧民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建设内容包括系统软件和硬件配置。

4.建设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到2012年底,为70%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建设内容包括系统软件和硬件配置。

5.建设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系统,包括市、旗市区两级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建设。

市级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建设方面,一期建设市结核病院信息化系统和市人民医院远程会诊系统,其他市直医疗单位信息化系统在“十二五”期间分批建设。

旗市区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建设方面,一期建设13个旗市区人民医院信息化系统和5个旗市区综合医院远程会诊系统,13个旗市区蒙中医机构信息化系统和其他8个旗市区综合医院远程会诊系统在“十二五”期间分批建设。

6.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管理系统。

包括:15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软件购置(一期先建设29个),721个村卫生室硬件(打印机)购置。

7.建设卫生管理办公自动化(OA)系统,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进程,实现旗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卫生局机关各科室办公自动化。

(二)畅通急诊急救通道,实现急诊急救网络全覆盖。

根据市地域辽阔,人口分散和行政区划及服务人口实际情况,加快覆盖全市人口的急诊急救通道建设意义重大,势在必行,这是体现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的重要工程。

按照“以一个市级急救指挥中心为核心,带动六个区域医疗急救分中心,以院前急救和分级转诊为纽带,以实现最短时间可达救治对象为目标”的建设思路,建设急诊急救通道。

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基本建设,急救指挥信息平台建设,6个急救分中心(新左旗、满洲里市、根河市、鄂伦春旗、莫旗、扎兰屯市)急救设备配置,6个急救分中心救护车辆(抢救型)配置,基层急救站救护车辆(普通型)配置等五个方面。

(三)建立公共卫生管理人员、全科医生、住院医师和蒙中医人员四个规范化培训中心,推进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健全长效人才培养机制,建设高质量、分类别、系统化、见效快、覆盖广的卫生人才培
训基地。

1.公共卫生管理人员培训中心:以市卫校为依托,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和教学设备建设,充实师资力量,组建公共卫生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中心,重点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卫生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

2.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中心:以市人民医院为依托,建立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中心,健全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制度,完善规范化培训的基础设施。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以内蒙古林业总医院为依托,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对新准入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实施岗前规范化培训。

加强培训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培训能力。

4.蒙中医人员规范化培训中心:以市蒙医医院为依托,建立全市蒙中医人员规范化培训中心,以基层蒙中医技术人员为重点,加强蒙中医诊疗理论、实践培训,提高基层蒙中医服务水平,发挥蒙中医药特色优势,完善基层蒙中医服务功能。

建设方式采取争取卫生厅人才培养项目,争取人才培养资金,以项目资金带动中心软硬件建设,带动教学能力的提高。

在核心基础设施上,由卫生厅专项投入资金予以解决,不足部分由市财政适当解决。

到2013年底,建成具有呼伦贝尔特色,符合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需求的人才培养机制,形成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使用规范化体系。

(四)建设牧区流动医疗卫生工作站,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抓住牧区卫生工作特点,以解决边远散居牧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问题为宗旨,以完善牧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为目标,以“健康保障小药箱”为载体,在牧业四旗以40个苏木镇卫生院为依托,建立信息畅通,服务高效,规范运转的牧区流动医疗卫生工作站(包括流动工作车辆及车载设备)。

推进标准化卫生院建设,每个旗市区建设3所标准化卫生院,发挥标准化卫生院对一般卫生院的业务指导中心作用。

推进标准化卫生室建设,每个行政村建设1所标准化卫生室,包括房屋基础设施改造和设备配置,实现农村标准化卫生室的全面覆盖。

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分期对20个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市2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建设6个)进行强化建设,包括房屋基础设施改造和设备配置,增强对社区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五)实施能力建设工程,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加强基层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对14所妇幼保健机构配置相应医疗设备和工作用车。

2.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对13个旗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设备购置)进行强化建设。

一期对根河市、阿荣旗、鄂伦春旗、鄂温克旗、扎兰屯市、新左旗、莫旗、满洲里市等8个旗市卫生监督所房屋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其余5个旗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和市卫生监督所将在“十二五”期间陆续建设,不断适应当前日益繁重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医疗和传染病卫生等监督任务,提
高重大活动、旅游接待卫生保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执法水平。

3.实施重点疾病预防控制项目,首先重点加强市级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加快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确认实验室和市结防所能力建设,加大市地研所饮茶型氟中毒防治研究投入,建设好全区布病防治试点(阿荣旗、扎兰屯市)。

同时,在“十二五”期间分阶段加强旗市区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包括实验室设备和业务能力提升等方面。

(六)实施蒙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以提高能力为重点实现蒙中医药服务全覆盖。

一是提升服务能力,重点加强蒙医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购置蒙医中医特色诊疗设备和现代化医疗设备,改善蒙医中医医院医疗设备条件。

二是夯实发展基础,完成旗市区蒙医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改扩建任务,力争达到“二级甲等”蒙医中医综合医院标准。

三是推进队伍建设,实施名老蒙中医药专家学术继承项目。

2011至2013年遴选8位名老蒙中医药专家,配备16位技术骨干继承其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

四是培育特色优势,建设一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蒙医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发挥蒙中医药优势,以专科辐射带动医院整体服务水平的提升。

五是提高制剂能力,实施蒙医中医医院制剂能力建设项目。

六是拓宽服务范围,抓好蒙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

七是强化基层服务,开展蒙中医药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将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蒙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纳入旗蒙医医院,实行“六统一”管理。

八是扩大认知范围,开展蒙中医药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

以旗市区为阵地,开展蒙中医药科普宣传活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送医送药、培训基层医生。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2年4月30日前完成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和各专项方案制定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本方案下发后,各项工作按照技术方案稳步推进实施。

第三阶段(中期评估阶段):2012年12月开始对示范区建设进行阶段性评估,总结经验,查摆问题,修订方案,调整方向,确保示范区建设积极、有序、扎实、高效推进。

第四阶段(远期推进阶段):至2015年末,分步实施远期规划项目,落实工作任务,努力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为加强领导,确保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示范区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呼伦贝尔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指导与协调示范区建设,审议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各专项实施方案,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开展阶段性工作成果验收与总结评估。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卫生部门要认真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把握方案的实施进程,密切监测示范区建设进度,加强项目督查与管理,对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并提出解决建议。

发改部门
要充分发挥医改办综合协调作用,在推动全市整体医改进程中,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医改示范区建设工作。

宣传部门要利用各种媒体,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医改示范区建设宣传力度,对示范区建设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事例进行跟踪报道,营造“人人参与医改,努力建设示范区”的良好改革氛围。

财政部门要科学测算,分类别分阶段提出财政投入方案,在年度预算中予以统筹安排,并督促各专项建设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加强示范区建设中涉及到的工程建设、设备及软件采购管理。

编制部门要按照自治区文件精神,合理调配编制,优先考虑医改示范区建设中涉及的机构设置和编制、职能、经费核定等项工作。

人社部门要配合做好卫生专业岗位设置和人员管理,加强考核和奖惩,在编制允许范围内,按规定加快卫生专业人才录用速度,建立卫生人才引进、使用和培养长效机制。

审计部门要加强建设资金的审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方式,杜绝违规使用资金。

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对违法违纪事件进行查处。

其他部门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支持示范区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负责示范区建设日常工作,各旗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二)资金保障:自治区卫生厅制定扶持政策,集中项目,集中资金,捆绑使用,全力打造。

财政部门和各旗市区政府要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卫生投入力度,与自治区卫生厅形成财政保障合力,确保各项工程如期保质完成。

(三)机制保障:科学设计示范区建设整体框架,分阶段加强内涵建设,在各项目工程运行中,完善规划管理、编制管理、人员管理、技术管理、考核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等体制机制,推动示范区建设科学化管理,规范化运行,标准化实施。

(四)人力保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示范区建设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在不同领域,不同阶段,给予机构设置、编制增加和人员配置方面的政策支持,为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保障。

(五)制度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完善示范区建设制度管理体系,包括运行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以严格的制度保证示范区建设取得实效。

附件一:
呼伦贝尔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张利平市长
副组长:
陈立新副市长
成员:
张福礼市发改委主任、呼伦贝尔农垦集团董事长
田晓川市卫生局局长
韩国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广林市编办主任
铁岭市人社局局长
刘建国市审计局局长
吴海东市监察局局长
陈甫市经信委主任
陈奎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史有林市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其成员如下:主任:
田晓川市卫生局局长
副主任:
相林扎布市卫生局副局长
格日勒图市卫生局纪检组组长
夏兆娟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洪福市卫生局副局长
谢福林市爱卫办主任
杜国栋市发改委副主任
吕育昌市编办副主任
郭喜成市人社局副局长
秦远飞市审计局副局长
张立军市监察局副局长
吴延平市经信委副主任
李天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学平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于平市卫生局副调研员
刘登奎市发改委社会科科长
王克刚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李传英市卫生局规财科科长
张旭林市农合办主任
桂罕林市农合办副主任
闫海军市卫生局妇幼科科长
汪海燕市卫生局医管科副科长
特木乐市卫生局中蒙医科科长
白宏市卫生局药政科科长
陈桂玲市卫生局信息办主任
康志强市卫生局疾控科科长
沃晓辉市卫生局科教科科长
范宝全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处长
耿兴国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禹贵新市编办事业科科长
郭倩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科长
王企市审计局社会保障审计科科长
呼德尔市监察局纠风室干部
邓刚市经信委行业科副科长
刘宏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科科长——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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