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7025-2017检测数据完整性和安全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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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制修订记录
1.0目的
确保检测数据输入或采集、数据存储、数据传输、数据处理的适用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2.0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检测结果有关的数据的采集、处理、记录、报告、存储或检索。
3.0职责
3.1技术负责人负责本程序的实施。
3.2检测人员负责检测数据的采集、处理、记录、报告和电子方式存储。
4.0控制程序
4.1 数据的采集、记录
4.1.1检测人员在检测过程中要及时将检测数据记载在原始记录上,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
原始记录要依据《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规范填写。
4.1.2计算机和自动化设备采集和处理的检测数据要随时打印出来,并标记与检测样品相关联的编号,作为检测原始记录保存。
4.1.3计算机和自动化设备内的数据要随时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
4.2 数据的传输
4.2.1数据每次转移都必须审核,对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须采用“二核一审”方式。
检测人员完成检测工作后,对原始数据进行处理、计算所得出检测结果进行自核;同检测岗位的检测人员对原始记录中的原始数据、计算过程、检测结果等进行核对,检测报告签发人员进行最后的全面审核并签发。
4.2.2数据在传送过程中要为客户保密,不得向外部人员提供。
4.2.3数据在传输过程中要防止被非法修改。
4.3 数据的报告
本公司的检测结果以检测报告或类似的形式由授权签字人对外签发。
4.4 数据的保存
原始数据及记录、报告和备份的数据由文件管理员统一登记、管理并保存。
4.5检测用计算机及数据采集自动化设备的控制
4.5.1计算机或自动化设备的使用环境条件必须符合其使用要求和检测工作要求(如温度等),必要时,应进行有效的监控。
4.5.2本公司所使用的自动化设备的现行软件或商品化的现行软件,在其设计应用范围内使用,可以认为已经过了充分验证。
4.5.3本公司自行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应足够详细地文件化,并对其适用性进行适当验证。
本公司配置或修改的软件也应进行验证。
4.5.4不得私自修改计算机和自动化设备内的程序文件和数据,确需修改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必要时要经过验证。
4.5.5外来电子格式的文件,在进入本公司计算机和自动化设备时应进行充分的检查,以防带入病毒破坏储存的数据。
4.5.6检测软件应根据不同的使用阶段和使用人员设置相应的权限及密码,保证相关数据的使用、维护、更改不会被非授权人员接触。
4.5.7需要对计算机或自动化设备进行设置的,应由经培训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并检查输入数据或参数设置的完整和正确性。
4.5.8计算机和自动化设备进行数据采集、处理过程中,必须保证整个采集、处理过程的连续和完整性。
在过程完成后,应进行检查、核对。
若在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应重新进行采集和处理。
4.5.9检测数据通过模拟传输的形式发送时,应对传输装置和线路进行定期检查。
数据传输前后如需进行数据压缩、打包或解压缩操作时,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人员进行操作,有可能应对传输前后数据的稳定性和一致性进行检查。
4.5.10对于录入计算机或自动化设备采集的数据,以及通过计算机处理后的数据及结果必须妥善地加以保存,及时地进行备份。
检测结果应打印或刻录光盘以便于长期保存。
5.0引用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记录控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