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心城区适合退城入驻活发物流产业园区.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积极扩大内需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积极扩大内需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08•【字号】•【施行日期】2020.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积极扩大内需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关于积极扩大内需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8日关于积极扩大内需的若干措施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实施好扩大内需战略,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快释放消费潜力, 推进消费提质升级(一)巩固提升传统消费。
认真贯彻落实消费扩容提质17条措施,扎实推进搞活流通“五大工程”、促进消费“八大活动”,延长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税收优惠,减征二手车销售增值税、支持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推动汽车、成品油等传统大宗消费持续增长。
抓住“双十二”“两节”等重要时间节点,谋划组织“魅力承德欢乐购”、汽车展销、成品油梯度营销等系列促销活动,引导企业通过发放消费券、打折让利电子券等措施,加大促销力度,释放群众消费需求。
优化便利店、菜市场布局,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委员会)(二)培育壮大新型消费。
加快推进文化旅游、餐饮住宿、商贸流通等行业复市复业、有效经营,尽快全面恢复城市的生机和活力。
加速5G场景应用等新兴消费发展,以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试点市建设为抓手,引导实体商业企业实现线上采购、销售和运配一体化,大力促进教育、医疗、养老、家政、文化和旅游等服务消费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有序发展在线教育,培育丰富在线医疗、在线文娱等线上消费。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化市与市辖区(园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化市与市辖区(园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1.17•【字号】绵府办发〔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化市与市辖区(园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绵府办发〔2020〕3号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关于优化市与市辖区(园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市政绿化养护和市容环卫管理事权调整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市政维护、城市绿化、市容环卫和城市照明市场化改革指导意见》《绵阳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市政绿化养护、市容环卫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月17日关于优化市与市辖区(园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为进一步理顺城市建设管理机制,提高城市建设水平,提升城市品质形象,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市与市辖区(园区)权责关系的实施意见》(绵委发〔2020〕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的市辖区(园区)事权调整原则,现就优化市与市辖区(园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总要求,优化市与市辖区(园区)城市建设管理关系,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建设管理体制,全面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解决城市建设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补齐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短板,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有力助推中国科技城及西部现代化强市建设。
二、基本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坚持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强化市级统筹协调作用,突出市辖区(园区)主体作用,逐步形成市与市辖区(园区)一体、分级负责、全面覆盖的城市建设管理体系。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9.18•【字号】•【施行日期】2021.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邮政正文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德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德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9月18日德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为促进我市现代物流业快速健康发展,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增强产业发展活力,优化城市投资环境,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根据《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德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一)发展基础近年来,我市物流业得到较快发展。
综合运输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新兴业态加速涌现,物流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工业物流、商贸物流、快递物流和农村物流需求迅速扩大。
区位优势转化为物流优势的战略性、先导性作用日益显现,为我市建设区域型物流中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物流总量持续扩大。
2020年,全市实现社会物流总额8624.2亿元,物流业总收入314.5亿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复合增速分别达到5.6%、6.2%。
全市实现货运量14092万吨、社会货运周转量291.76亿吨公里,“十三五”期间,增速分别达到5.4%、6.5%;全市邮政行业业务收入、业务总量累计完成33.45亿元、57.8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2.92%、60.35%。
全市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23042.7万件,同比增长79.48%。
全市物流企业达到3000余家,规模以上物流企业79家。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铁政办发〔2018〕96号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铁政办发〔2018〕9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119号)精神,提高我市物流业发展水平,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物流运营主体活力(一)提高货运经营许可审批效率,优化危险品货运车辆检验流程。
2018年底前,实现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许可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
对不涉及危险品货物运输的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类和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证年审、注销、变更等其他22项行政审批内容,实行“最多跑一次”办理。
对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限量瓶装氮气等气体道路运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发〔2017〕96号)要求的氮、氦、氖、氩、氪、氙等低危气体,在道路运输环节按照普通货物进行管理,豁免其关于运输企业资质、专用车辆和从业人员资格等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要求。
优化车辆检验与检测流程。
2018年底前,实现营业性货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依法合并,减少重复检测、重复收费,减轻企业检验检测费用负担。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负责)(二)加强配送车辆停靠作业管理,鼓励物流企业开展夜间配送和使用新能源车辆配送。
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政策,合理确定并及时发布限制和禁止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的区域和时段。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1.21•【字号】豫政〔2020〕32号•【施行日期】2020.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经济运行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2020〕32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提升产业集聚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推进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坚持规划引领,强化源头管控(一)严格规划管理。
各地政府要依据本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现阶段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下同),组织产业集聚区管理机构、自然资源部门科学编制产业集聚区国土空间规划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同意后由本级政府批准实施;要合理确定产业集聚区用地规模、结构、布局以及各类设施配建标准,不得突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不得规划建设宽马路、大广场、大绿地等形象工程。
产业集聚区相关规划的空间布局应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以发展工业为主的产业集聚区,其工业、仓储物流用地比例不得低于60%。
严控产业集聚区工业用地改变用途,不得以编制产业集聚区各类规划为由减少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工业用地总量。
严格规划实施评估,实际使用各类建设用地未达到规划总面积70%的产业集聚区,原则上不得扩区。
(二)引导工业项目入区。
推行“按规招商”,确保招商引资项目符合规划。
除选址有特殊要求的,新建工业项目应全部进入产业集聚区,严格按照约定的投资强度、亩均产出效益以及用水、用电、用能等控制指标,确定用地规模及分期建设时序,鼓励带规划设计方案供应土地。
对实施“退城进园”、转型升级的中心城区企业,优先在产业集聚区安排或者置换建设用地。
高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安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2020)
高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安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2020)分享到高府发〔2020〕3号高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安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城垦殖场,市政府各部门:《高安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经高安市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审定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高安市人民政府2020年3月6日高安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随着高安市中心城区经济社会的发展,部分企业的“退城入园”,城市规划用地性质的变化及总体规划的调整,以及近年来环保部一系列新的规范文件的实施,现有声环境功能区域划分已不能适应环境噪声管理需求。
因此,必须在现有声环境功能区域划分的基础上,结合《高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重新划分或调整高安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以满足今后我市城市发展及声环境管理的新要求。
一、法律依据及技术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15年01月0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修订,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3、《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发(2010)144号);4、关于发布《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发(2010)7号,2010年1月11日;5、《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国家环境保护部2015年1月1日执行;6、《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国家环境保护部2008年10月1日执行;7、《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国家环境保护部2013年3月1日实施;8、《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月1日正式施行;9、《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国家环境保护部2008年10月1日执行;10、《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国家环境保护部2008年10月1日执行;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国家环境保护部2012年7月1日实施;12、《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及修改方案,原国家环保总局,1991年3月1日执行;13、《高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相关文件;14、《高安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2010-2030年)》,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12年6月;15、《高安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18年)》,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18年;16、《高安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规划图(2018-2030年)》,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7、《高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规划文本,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12年6月。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5.16•【字号】青政发[2019]12号•【施行日期】2019.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9]12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服务业创新发展有关精神,进一步增强我市服务业发展新动能,结合实际,现就促进我市服务业创新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主要目标我市服务业发展以提高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努力构建优质高效、充满活力、竞争力强的产业体系,加快建设国家重要的区域性服务业中心城市。
到2021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8%左右,市场主体达到140万户,年主营业务收入过百亿元企业超过15家。
二、重点发展十大产业(一)现代金融。
引进各类金融企业总部、专业子公司和创新型机构,争取设立法人保险、证券、期货、公募基金公司和外资金融机构。
有序扩大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本土企业跨境融资、跨国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等试点业务规模。
深化保险资金投资运用,争取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大力发展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鼓励投资基金以股权、债券、夹层投资等方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争每年新增5家左右上市公司。
(二)现代物流。
积极争取放开国际船舶运输、船舶管理企业外资股比限制,支持外商独资企业从事国际海运货物装卸、集装箱站场和堆场业务,扩大国际中转集拼业务,增开国际集装箱直达航线。
加快胶东国际机场转场运营,争取设立空港综合保税区。
推进多式联运试点示范工程,增加国际班列开行班次。
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供应链物流。
(三)精品旅游。
支持国际邮轮港与邮轮运营商、旅行社深度合作。
争创国家级智慧旅游试点景区和省级智慧旅行社。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6.30•【字号】市政办函〔2020〕66号•【施行日期】2020.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创建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6月30日西安市创建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进一步推进我市创建全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有关工作,依据交通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印发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绩效考核评分细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加快打造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紧紧围绕“三个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城市货运配送的新需求,以转变城市货运配送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城市货运配送健康发展、提高运输组织效率和节能减排为核心目标,将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与国际物流大通道、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有效结合,充分发挥我市物流集聚和辐射功能,通过货运中转环节衔接、货运配送资源整合、末端配送网点布局优化和信息技术创新,进一步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逐步构建与城市功能定位、商贸流通业发展和辐射周边能力相匹配的“集约、高效、绿色、现代”城市绿色物流配送体系,有效破解城市配送“三难”、交通拥堵、大气污染等问题,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引领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实现新突破。
二、基本原则(一)市场运作,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调动企业发展绿色货运配送的积极性,支持配送物流企业创新发展模式;积极发挥政府在规划引领、政策支持、标准制定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打破行业、地域分割,共同营造城市绿色配送良性发展的外部环境。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进一步深化对口帮扶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进一步深化对口帮扶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深圳市委员会,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1.21•【字号】深办[2014]1号•【施行日期】2014.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进一步深化对口帮扶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深办〔2014〕1号)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直和各省(区)市驻深各单位,市属各企业:现将《深圳市进一步深化对口帮扶工作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月21日深圳市进一步深化对口帮扶工作总体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粤发〔2013〕9号)等文件精神,集中力量、集中资源,全面、系统地开展对河源市、汕尾市的对口帮扶工作,切实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把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与深圳自身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发展经济为主导,在产业园区、新城建设、基础设施、社会民生事业、改革开放等多领域,对河源市、汕尾市开展全方位的对口帮扶,有效提升当地“造血”功能,不断增强当地发展能力。
同时,通过对口帮扶,加快深圳产业结构调整,拓展企业发展空间,提升深圳经济发展质量和实力,推动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
二、主要目标至2015年,我市帮扶的有劳动能力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当年全省农村人均纯收入的45%,并实现稳定脱贫,重点帮扶村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或超过5万元,完成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任务。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加快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加快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9.12•【字号】宛政办〔2023〕31号•【施行日期】2023.09.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加快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宛政办〔2023〕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创新运输组织模式,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加快我市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服务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和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2〕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工作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降本增效、提质升级为核心,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改革引领、创新驱动、综合治理,加快形成安全稳定、经济高效、绿色低碳的道路货运服务体系,促进全市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3至5年的努力,培育一批道路货运龙头骨干企业,打造一支高素质从业队伍,车型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先进运输组织模式推广普及,“互联网+货运”新业态有序发展,货车驾驶员工作条件不断改善,行业平稳发展的基础更加牢固。
到2025年,国家A级物流企业达到30家,招引1至2家5A级企业落户南阳,重点培育1至2家本地5A级物流企业;全市货物运输量达到4亿吨,货物周转量达到1050亿吨公里。
二、重点任务(一)强化降本增效1.推进货运领域简政放权。
优化车辆管理服务,树立有解思维,切实解决外地货运车辆过户到我市车辆入户难问题,服务货运企业增加车辆,促进我市客货周转量、税收等一系列经济指标指数增长。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中心城区工业优化布局转型发展意见的通知-合政[2012]24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中心城区工业优化布局转型发展意见的通知正文:----------------------------------------------------------------------------------------------------------------------------------------------------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中心城区工业优化布局转型发展意见的通知(合政〔2012〕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加快中心城区工业优化布局转型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加快中心城区工业优化布局转型发展的意见为顺应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趋势,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中心城区工业优化布局和转型发展,加快构建产城一体化发展格局,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中心城区工业转型发展和调整产业结构为主线,以优化工业产业布局为抓手,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重点,大力实施“产城融合”发展战略,实现城区工业发展与城市建设良性互动,将中心城区建设成为新型都市工业集聚、现代服务业主导、高品质生态宜居的全省“首善之区”和辐射源。
二、实施范围主要范围指城市建成区,具体为二环以内和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后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审核公布的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合肥庐阳工业园区、合肥包河工业园区、合肥瑶海经济开发区(含新站综合试验区)、安徽肥东经济开发区(指原龙岗开发区)定界范围。
三、转型方式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和环境保护等要求,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批实施的原则,主要采取异地搬迁、就地转型(退二进三)、建设标准化厂房、企业自行改造、依法关闭破产等五种方式,推进中心城区工业企业优化布局、转型发展。
某某市关于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某某市关于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加快推进我市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到2025年,各县区综合实力显著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持续增强,基本实现县域城镇化率、城乡居民收入、二三产业比重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产业集群发展、城乡人居环境、县级基本财力、基础设施水平显著提升,现代产业体系、新型城镇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城乡公共服务体系、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全面突破。
县域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示范县带动作用显著发挥,成功创建省级县域经济“三起来”示范县。
到2025年,示范县生产总值超60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40亿元;其他县区生产总值分别超500亿元、400亿元、40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力争达到30亿元、16亿元、20亿元。
县域城镇化水平稳步提升。
到2025年,各县城镇化率力争达到50;其中,示范县县城常住人口超30万,带动全市城镇化率达到60,城镇化质量显著提升。
县域民生保障持续改善。
持续保持农村居民收入增速高于GDP增速、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民生领域投入占财政支出的70以上。
到202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3000元以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3000元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二、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县域经济发展高质量。
市直有关部门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各县区制定工作方案,发挥主体作用,狠抓工作落实。
二是坚持项目带动。
把项目作为重要抓手,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任务,加强谋划,建立重大项目库,坚持重大项目推进六项机制,实施100项重大工程和1000个重大项目,总投资10000亿元。
三是开展督导观摩。
每季度以产业集聚区为重点,组织开展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督导观摩,对照年度目标和季度进度进行现场督导,推广交流典型经验。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遵义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7月21日遵义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强化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4〕13号),制定遵义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坚守发展和保护两条底线,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坚持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将细颗粒物(PM2.5)控制目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以更大的决心、更硬的措施,重点整治煤烟型污染、扬尘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努力消除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把优良的空气作为公共产品提供给人民群众,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
工作目标: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对本行政区空气质量负总责。
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城乡空间结构,构建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实现发展与生态良性互动。
到2017年,全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中心城区、遵义县、赤水市、仁怀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比2012年下降15.8%以上,其他县下降5%以上;中心城区、遵义县、赤水市、仁怀市可吸入颗粒物(PM2.5)浓度比2012年下降7%以上,其他县下降2%以上。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01•【字号】朝政办发〔2021〕45号•【施行日期】2021.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1日朝阳市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划部署,谋划实施朝阳市中长期服务业发展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朝阳实际,制定本发展规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将服务业打造成全市转型升级新引擎和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人才为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扩大服务供给,更好满足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把人才作为核心资源,壮大人才队伍,提高职业素养,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力支撑服务业强市建设。
坚持市场主导、质量引领。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提升服务品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公平竞争中提升服务业竞争力。
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健全服务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打造以标准、质量、品牌为核心的竞争优势,全面提高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效率。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5.13•【字号】津政办规〔2022〕7号•【施行日期】2022.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5月13日天津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为目标,创新发展模式,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
到“十四五”时期末,基本建成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有效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合理的住房需求。
二、基础制度(一)加强顶层设计,科学确定目标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功能布局要求,统筹考虑人口、产业、经济发展、城镇化建设等因素,科学编制“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规划,确定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总目标和年度计划。
按照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原则,各区要合理规划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规模、空间布局、节奏时序,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编制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时单列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计划。
(二)明确保障对象,促进供需适配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本市户籍在租住区无自有住房和非本市户籍在津正式就业且在租住区无自有住房的均可申请,重点保障环卫、公交、快递、家政等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群体。
关于我市发展现代物流产业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市发展现代物流产业的调研报告自10月份起,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服务业办公室、市交通局着手研究车辆外挂整治工作,期间就我市的货运量、运力、货源分布及税票开具、抵扣等情况做了大量的调研,在此基础上召开了全市服务业大会,重点对车辆外挂治理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并出台了优惠政策。
截止目前,全市新增和吸引外挂车辆回流近380余辆。
随着调研的逐步深入,我们越来越强烈地意识到必须从“大物流、大流通”的角度,搞好现代物流业的规划,引导我市运输产业不断向前发展;必须有效整合市内的运力和货源,强化监管和服务,形成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
现就我市发展现代物流产业的必要性、优势、存在问题及保障措施,提出初步的探讨意见,供参阅。
一、发展现代物流业必要而重要首先,发展现代物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必然结果。
现代物流是利用先进信息技术和物流装备,整合传统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物理环节,实现物流运作一体化、信息化、高效化运营的先进组织方式,也是降低物质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外的第三利润源泉。
其次,物流业作为具有广阔前景和增值功能的新兴服务业,正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
在国际上,物流业被认为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动脉和基础产业,其发展程度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程度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之一。
再次,发展现代物流业是现阶段保持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必然选择。
经过近几年来年的发展,临清经济实现了较大跨越,在“工业立市、商贸兴市、科教强市、农业支撑、城市带动”方针的指导下,已经步入加速发展的阶段。
在加速全市工业化进程的同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大力发展以现代物流业、文化产业等新兴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就成为全市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当务之急。
二、我市发展现代物流业的优势(一)区位优势。
我市位于山东、河北两省交界处,西依晋冀能源基地,东接沿海开放前沿,北连京津都市圈,南望中原腹地,是山东西进、晋冀东出的重要门户。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优化结构改善空气质量行动方案的通知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优化结构改善空气质量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襄阳市人民政府(原襄樊市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24•【字号】襄政办发〔2021〕13号•【施行日期】2021.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优化结构改善空气质量行动方案的通知襄政办发〔2021〕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襄阳市优化结构改善空气质量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7月24日襄阳市优化结构改善空气质量行动方案“十三五”时期,我市“蓝天保卫战”取得阶段性成效,各项大气污染物浓度明显降低,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空气质量达到有监测数据以来最好水平。
但随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入深水区、攻坚期,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逐步成为制约我市空气质量持续和大幅度改善的主要掣肘。
“十四五”是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期,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用地结构,协同推进减污降碳,转变传统发展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改善襄阳市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聚焦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着力推进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和用地结构,经过3年努力,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到2023年,市区细颗粒物浓度控制在51μg/m?以下,力争达到49μg/m?;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控制在72%以上,力争达到73%;力争实现空气质量全省排名进位,5个县(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进一步降低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物流业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物流业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1.09•【字号】豫政办〔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物流业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18〕3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促进物流业转型发展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月9日河南省促进物流业转型发展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2017〕18号)精神,全面完成《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物流业转型发展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豫政办〔2017〕10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物流业转型发展三个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126号)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促进全省冷链物流、快递物流、电商物流等物流业重点产业加快转型发展,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物流园区和基础设施建设(一)支持物流园区建设。
大力推进集交易、仓储、运输、加工、检测、集中配送等功能于一体的冷链物流园区建设,积极引进生鲜电商、农产品批零、冷藏运输配送、冷链流通加工、中央厨房等运营主体。
支持现有电商产业园、物流园融合转型发展。
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培育认定一批省级冷链、快递、电商物流示范园区。
对经考核评估认定为省级示范园区以上的,根据规模和示范效应,一次性给予50—500万元奖励。
对符合交通运输部相关政策、具有公共服务功能的货运枢纽(物流园区),积极争取国家投资补助。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9.11•【字号】宛政办〔2023〕30号•【施行日期】2023.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23〕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南阳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9月11日南阳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为提高我市物流配送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绿色低碳、集约高效发展,助力高质量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的通知》(交办运函〔2022〕158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的城市货运配送服务体系,货运配送绿色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完成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并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枢纽节点优化提升。
构建“5+9+N”的城市货运配送三级节点体系。
一级节点方面,形成不少于5个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二级节点方面,形成不少于9个公共配送中心;三级节点方面,形成不少于80个末端共同配送站。
——新能源车辆广泛应用。
建立以标准化城市配送车辆为主体的城市货运车辆体系,更新一批标准化、专业化、环保型运输与物流装备,新增新能源城市配送营运车辆数不少于400台。
加强充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增充电站不少于6座,新增充电桩不少于200个。
——通行管控高效科学。
制定科学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运力投放机制,优化城市配送新能源货车路权政策,加强中心城区轻型、微型燃油货车通行管控。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2016年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2016年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5.27•【字号】绵府办函〔2016〕70号•【施行日期】2016.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2016年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函〔2016〕7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绵阳市2016年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27日绵阳市2016年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推进方案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年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6〕46号)和《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绵阳市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发〔2015〕55号)精神,着眼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瓶颈和事关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先进技术为支撑,以供给侧改革结构性改革开放为动力,进一步整合物流管理资源,全面改善物流运行环境,推动物流市场跨地区、跨行业、跨企业整合,推动现代物流业与一、二、三次产业融合发展,为我市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和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物流保障。
二、工作目标2016年,争取实现全市物流业增加值70亿元,增速9.5%,加快物流园区和分拨配送网络建设步伐,进一步增强物流服务和支撑能力。
全面启动中国科技城(绵阳)科技物流产业园建设,加快推进省级重点物流项目建设。
培育壮大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的物流企业5家,引进国际国内大型知名物流企业来绵建立分拨中心、集散物流基地。
三、主要任务(一)强化物流通道建设。
加快推进绵阳至九寨沟、绵阳至西充、绵阳至苍溪等高速公路建设,构建外联内通的快捷通道体系,完善市域快速公路和乡村公路建设,打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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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心城区适合退城入驻活发物流产业园区
相关产业的调研报告
2016年3月10日,常务副市长陈勇到我区活发物流产业园区进行调研,同时提出工作要求:
1、项目符合玉溪物流产业导向,各部门要抓紧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2、针对活发集团提出的土地调规、交通等问题要求各部门引起高度重视,全力支持此项目建设,尽力进行协调解决;
3、市政府将积极支持活发物流产业园的建设,对中心城区适合退城入园的相关产业,积极做好引导宣传;
4、请活发集团外出进行学习考察,汲取各方面的经验,项目的建设,不要局限于服务中心城区的批发市场,要把项目建成面向东南亚的重要桥梁。
根据陈副市长所提要求,玉溪市商务局组织区商务局对中心城区的各类专业市场进行了详细的摸底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及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红塔区商品交易市场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大型集散市场、专业市场、超级市场等多种类型市场全面发展,市场经营规模继续扩大,交易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有力地促进了全区消费的快速增长,农村消费潜力得到了有效挖掘。
一、中心城区各类市场发展现状
2015年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8.87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18.13亿元,当年拉动GDP增长4.5个百分点,消费增长全面加快,公有经济零售额快速增长,非公有经济零售额持续发展,批发零售贸易业占据主导地位,其他行业发展较快,吃穿类商品销售高速增长,居住和汽车类商品继续引领消费增长。
截至2015年,中心城区共有专业建材市场4家,家居市场4家,蔬菜批发市场1家,水果批发市场2家,小商品交易市场1家,汽车交易市场47家,其中4S店27家,农贸市场13家。
市场建设日新月异,规模化市场得到了空前发展,辐射了全市各个县区,大宗消费品消费外流的局面得到了遏制,促进了消费品市场的繁荣活跃。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存在的问题:市场规划滞后,专业市场发展不足,设施不尽完善,外向度低、规模小,缺乏统一的建设标准和规范,部分市场设施简陋陈旧,档次低、小、散、脏、乱、差现象普遍存在,管理不规范,交
通压力过大,整体竞争力不强。
2、建议:家居市场、建材市场、汽车市场目前已经按照标准化建设,符合商业网点布局规划,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不适合入驻活发物流园区。
水果、蔬菜批发市场、五金机电钢材及大型机械设备市场占地面积广,但设施简陋,脏乱差现象突出,造成城区交通拥堵,建议迁入活发物流园区,改善市场环境,规范城区规划,缓解交通压力,扩大整体规模和竞争力,力争将活发物流园区建设成辐射全省和东南亚地区蔬菜和水果批发的集散中心;望政府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商贸企业和专业市场入驻园区。
红塔区商务局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