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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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出口关税的核算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
例题 借:应收账款 2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8000 支付运费、保险费 借:主营业务收入 3080 贷:银行存款 3080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4153.4 贷: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 4153.4
(二)外贸企业关税会计处理 1、自营进出口业务关税的核算 。与工业企业相同 2、代理进出口业务关税的核算 代理进出口业务,对受托方来说,一般不垫付 货款,大多以收取手续费形式为委托方提供代理服 务。因此,由于进出口而计缴的关税均由委托单位 负担,受托单位即使向海关缴纳了关税,也只是代 垫或代付,日后仍要从委托方收回。 代理进出口业务所计缴的关税,在会计核算上 也是通过设置“应交税费”账户来反映的,其对应 账户是“应付账款”、“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等。
解:设每件货物的进口完税价格为Y Y+Y×40%+(Y+Y×40%)/(1-30%) ×30%+Y×20%=68 该批货物单位完税价格Y=33.01(元) 该批货物应纳关税=33.01×4000×40%= 52816(元) 即完税价格=
国内市场批发价格 ( 关税税率) 1 1 关税税率 20% * 消费税税率 ( 消费税税率) 1
支付运费、保险费时 借:材料采购 1411058 贷:银行存款 1411058 应交关税时 借:材料采购 202733 贷:应交税费——应交关税 202733
【例】某外贸企业从国外自营进口商品一批, CIF价格折合人民币为400000元,进口关税税 率为40%,代征增值税税率17%,根据海关开 出的专用缴款书,以银行转账支票付讫税款。 计算应交关税和物资采购成本如下: 应交关税=400000×40%=160000(元) 物资采购成本=400000+160000=560000 (元) 代征增值税=560000×17%=95200(元)
借:物资采购 560000 贷:应交税费——进口关税 160000 应付账款 400000 支付关税和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进口关税 160000 贷:银行存款 16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5200 贷:银行存款 95200 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560000 贷:物资采购 560000
关税会计处理 一、关税的计算(包括进 口和出口) 二、关税的会计核算
一、关税的计算 (一)关税的基本计算公式 应纳关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上述公式可具体化为: 1、从价税 应纳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 关税税率 2、从量税 应纳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税 应纳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 关税税率+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五)出口货物关税的计算 出口货物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货物售与境外的 离岸价格(FOB),扣除出口关税后,作为完税 价格。如果该价格中包括向国外支付的佣金 及垫仓物质和通风设备等,对这部分费用也 应先予扣除。 1、FOB价格 完税价格=FOB/(1+出口关税税率) 出口关税格 完税价格= (CFR –-运费)/(1+出口关税 税率) 出口关税=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 3、CIF价格 完税价格= (CIF –保险费-运费)/(1+出 口关税税率) 出口关税=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
5、选择税和季节性关税 选择税就是在从价税和从量税之间选择一种。目前, 我国对天然橡胶实行的是选择税。在20%的从价税和 2000元/吨从量税两者中,从低选择计征关税。 季节性关税就是对同种货物在不同季节执行不同的 关税税率。例如尿素。 海关将于9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对尿素出口执行旺 季关税,在适用35%的暂定税率基础上增加75%的旺 季特别关税,综合税率将达到110%。
(四)出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 向境外销售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 并应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 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 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离境口岸至 境外口岸之间的运输、保险费的,应当 扣除。
若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其完税价 格由海关依次使用下列方法估定: (1)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 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 (2)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 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3)根据境内生产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本、 利润和一般费用、境内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 用、保险费计算所得的价格;
(三)进口货物关税的计算 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 价格(CIF)作为完税价格。 CIF价格=CFR价格+保险费=FOB价格+运费+保险 费 1、CIF价格 完税价格= CIF价格 进口关税=完税价格*税率
2、CFR价格(含运费价格) 完税价格=CFR /(1-保险费率) 进口关税=完税价格*税率 例:某进出口公司从日本进口乙醛17吨,保险 费率为0.3%,申报价格为CFR天津USD306000, S 外汇牌价为USD100=CNY700,关税税率为5.5% 折合为人民币=306000*7=2142000元 完税价格=2142000/(1-0.3%)=2148445元 进口关税=2148445*5.5%=118164元
2、下列费用或价值若未包括在进口货物的实付
或者应付价格中,应在完税价格核定时调整计 入: ①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 费。“购货佣金”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自 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劳务费用。“经纪费” 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代表买卖双方利益的 经纪人支付的劳务费用。
②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③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 ④与该货物的生产和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 售有关的,由买方以免费或者以低于成本的方 式提供并可以按适当比例分摊的料件、工具、 模具、消耗材料及类似货物的价款,以及在境 外开发、设计等相关服务的费用。
(二)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 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起卸前的运输及其 相关费用、保险费。货物的货价以成交价 格为基础。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买方 为购买该货物,并按《完税价格办法》的 有关规定调整后的实付和应付价格。
1、成交价格的确认。海关确认的成交价格需符合下 列条件: ①买方对进口货物的处置或使用不受限制,但国内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和对货物转售地域的限制, 以及对货物价格无实质影响的限制除外; ②货物的价格不得受到使该货物成交价格无法确定的 条件或因素的影响; ③卖方不得直接或间接获得因买方转售、处置或使用 进口货物而产生任何收益,除非能够按照《完税价格 办法》有关规定作出调整; ④买卖双方之间没有特殊关系,如果有特殊关系,应 当符合《完税价格办法》的有关规定。
例:天津某进出口公司向新加坡出口黑钨砂5 吨,成交价为CIF新加坡USD4000,其中运费 400美元,保险费40美元,关税税率为20%, 外汇牌价为USD100=CNY700.计算关税税额 换算成FOB价=4000-400-40=3560美元 将FOB价折算为人民币=3560*7=24920元 将其换算为不含出口关税的完税价格 =24920/(1+20%)=20767元 关税税额=20767*20%=4153.4元
7、反倾销税
反倾销税是指对低价倾销的外国商品征收的一种临时 进口附加税。加征反倾销税,必须基于进口国的有关 反倾销法律和法规,并经国内、国际有关部门认定其 进口产品倾销行为属实且对本国经济已构成损害,方 可采用。 反倾销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 进口环节消费税/增值税的完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反倾销税)/(1-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
3、FOB价格 完税价格=(FOB+运费)/(1-保险费率) 进口关税=完税价格*税率 例:某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进口硫酸镁5000 吨,进口申报价格为FOB旧金山USD325000, 运费每吨40美元,保险费率0.3%,外汇牌 价为USD100=CNY700,关税税率为5.5%
运费折算为人民币 =5000*40*7=1400000元 进口价折合为人民币 =325000*7=2275000元 完税价格=(2275000+1400000)/(10.3%)=3686058元 关税= 3686058*5.5%=202733元
6、报复性关税 报复关税是指为报复他国对本国出口商品的不 公正、不平等待遇而对来自该国的进口货物加 重征收的一种临时附加税。报复关税是各国间 “贸易战”的最主要工具。 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报复性关税=关税完税价格*报复性关税税率 进口环节消费税/增值税的完税价格=(关税完 税价格+关税+报复性关税)/(1-进口环节消 费税税率)
⑤与该货物有关并作为卖方向我国销售该货物 的一项条件,应当由买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特 许权使用费。“特许权使用费”指买方为获得 与进口货物相关的、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专 利、商标、专有技术和其他权利的使用许可而 支付的费用。但是在估定完税价格时,进口货 物在境内的复制权费不得计入该货物的实付或 应付价格之中。 ⑥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转售、 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3、下列费用,如能与纳税人进口货物实 付或应付价格区分的,不得计入完税价 格: ①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的基 建、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 用; ②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输费 用、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③进口关税及其他国内税收。
4、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运输及相关费用、 保险费的计算 以一般陆运、空运、海运方式进口的货 物,运费和保险费,应当按照实际支付 的费用计算。如果进口货物的运费无法 确定或未实际发生,海关应当按照该货 物进口同期运输行业公布的运费率(额) 计算运费;按照“货价加运费”两者总 额的3‰计算保险费。
4、正常批发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应以申报进口时国内输入地 点的同类货物的正常批发价格,减去进口 关税、进口环节代征税以及货物运抵境内 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费、保险费、装卸费及 其他相关费用。
【例】 某进出口公司从日本进口货物 4000件,货物的成交价格经海关审定未能 确定。已知该货物在国内市场上的批发价 格为68元/件(不含增值税),进口关税 适用税率为40%,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 税税率为30%,该货物境内销售利润及货 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各项费用相当 于完税价格的20%。试运用倒扣价格法计 算该批货物的进口关税。
【例】某单位委托某进出口公司进口商品一批,进 口货款2550000元已汇入进出口公司存款户。该进 口商品我国口岸CIF价格为USD240000,进口关税税 率为20%,当日的外汇牌价为USD1=RMB8.64,代 理手续费按货价2%收取,现该批商品已运达,向 委托单位办理结算。 计算该批商品的人民币货价如下: 240000×8.64=2073600(元) 计算进口关税如下: 2073600×20%=414720(元) 计算代理手续费如下: 2073600×2%=41472(元)
4、CIF C价格 CIF贸易中CIFC3表示CIF价加百分之三的佣金 (1)佣金C为给定金额,完税价格= (CIFC价 格 –保险费-运费-佣金)/(1+出口关税税率) (2)佣金C为百分比,完税价格= (CIFC价 格*(1-C) –保险费-运费)/(1+出口关税税 率)
二、关税的会计处理 (一)工业企业关税会计处理 1、进口关税的核算 借:材料采购 贷:银行存款 例题 借:材料采购 2275000 贷:应付账款 2275000
一、关税的计算
4、滑准税 滑准税是一种关税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而由 低至高设置计征关税的方法,可以使进口商品价格越 高,其进口关税税率越低,进口商品的价格越低,其 进口关税税率越高。其主要特点是可保持滑准税商品 的国内市场价格的相对稳定,尽可能减少国际市场价 格波动的影响。 《2007年关税实施方案》中规定,对配额外进口的一 定数量棉花实行6%—40%的滑准税。具体方式是,当 进口棉花完税价格高于或等于11.397元/公斤时,暂 定关税税率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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