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资金清算中心清算机构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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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资金清算中心清算机构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正文:
---------------------------------------------------------------------------------------------------------------------------------------------------- 中国建设银行资金清算中心清算机构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建设银行1996年9月2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清算机构名册和清算机构对应表的业务操作,确保建设银行资金清算业务的准确无误,根据《建设银行资金清算中心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建设银行各级资金清算中心,都必须严格按照本规程的规定,办理资金清算机构的增加、删除和更改等工作。
第二章机构的变更程序
第三条资金清算业务开通后,无论是清算机构的增加、删除和更改,还是和清算业务相关单位的变更而引起的清算业务地址的变更等,均要逐级上报。
参加省辖联行的上报至省行,具体修改清算机构工作由省行完成;参加全国联行的上报至总行,修改工作集中由总行完成。
第四条修改内容。
各分行在进行清算机构修改时(包括对清算机构名册的修改和对清算机构对应表的修改)。
在进行增加、删除和修改清算机构时内容要齐全。
清算机构名册内容包括清算机构号、地址、清算机构名称、邮编、电话、电挂、级别;清算机构对应表内容包括会计机构编号、会计机构名称、联行行号、清算机构号。
第五条修改时间。
无论是参加省辖联行还是参加全国联行,清算机构的修改按季进行(时间以省行
和总行收到日为准),即每季度中间各行把要修改的清算机构报到省行和总行。
省行和总行把修改好的清算机构名册和清算机构对应表于下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通过清算系统发布通知,通知下级行将要修改清算机构,下级行必须于收到通知之日的第二天以同样的形式通知再下一级行,依次类推。
并于本月10月工作结束时,进行“装入数据”,完成清算机构的修改工作。
第三章操作程序
※参加全国联行,修改权在总行(第六条至第十一条由总行操作)。
第六条打开终端机,在clearing状态下键入jgmain,回车,即进入到机构管理子系统。
第七条执行完第六条后,当屏幕上出现:“请输入业务主管代号和请输入业务主管口令”时。
键入业务主管代号及口令,回车。
第八条此时屏幕上出现清算机构管理子系统模块,模块中并排出现1.更改数据2.打印核对3.生成文本4.装入数据四个功能的主菜单。
此模块中的菜单功能必须依次完成。
一、更改数据。
在执行“更改数据”菜单功能时,会出现下拉菜单1.更改准备2.清算机构3.机构对照。
此时注意必须先做“更改准备”,此项功能是更改前的初始化。
每进行一次修改,都必须做一次此项工作。
在做完更改前的初始化后,即可进行清算机构及机构对照的修改。
“清算机构”的修改主要是对清算机构名册的修改,包括清算机构号、地址、清算机构名称、邮编、电话、电挂、级别的修改,修改功能有A-增加,U-修改,D-删除,C-打印,L-查找,G-定位,P-上翻,N-下翻。
按A增加清算机构,即可增加,计算机自动排序,不需定位;删除清算机构,先按:“1”或“L”输入所要删除的清算机构代码,再按“d”或“D”并确认删除该条记录;修改清算机构,先按“I”或“L”来定位所需修改的清算机构,再按“u”或“U”修改错误项。
但注意:在修改清算机构时,对于清算机构名称正确而清算机构号错误的记录,必须先删除此条记录,再通过增加功能输入正确的数据,对于除清算机构号外的其他项目的错误,则通常移动光标直接进行修改。
“机构对照”的修改主要是对清算机构对应表进行修改。
包括会计机构编号、会计机构名称、联行行号、清算机构号的修改,修改功能有Q…退出,G…定位,L…查找,N…下翻,P…上翻,A…增加,U…修改,D…删除,C…打印。
增加、删除、修改如同“清算机构”的增加、删除、修改一样。
但注意:在修改“机构对照”时,对会计柜台名称正确而会计柜台联行行号错误的记录,必须先删除该条记录,再通过增加功能输入正确的数据。
二、打印核对。
此项功能是打印出所修改的数据,并对其进行核对,核对无误进行下一步,如核对有误,则需返回“一”中的“清算机构”或“机构对照”进行修改。
修改时必须遵循“清算机构”、“机构对照”的增加、删除和修改原则。
三、生成文本。
执行完“打印核对”后,即可进行第三项“生成文本”,屏幕提示“请输入生成机构1.总行2.省行”,选择1.总行。
执行该功能后将在init目录下产生一个文件名为JGXG-0的标准文件。
第九条退出机构管理子系统,在clearing>状态下执行jgcp,即把JGXG-0文件备份到senddir目录下。
第十条通过A机向全国清算中心发送通知,通知中注明要求各省、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于接到通知的当天在clearing状态下执行jgftp远程拷贝标准文件JGXG-0,同时,要注明新更改的清算机构启用日期为下季度第一个月的11日。
第十一条在指定启用日期前一天的工作结束时,执行主菜单的第四项“装入数据”功能,屏幕提示“请输入数据来源1.总行2.省行”,选择1.总行。
执行该功能后将把init目录下的JGXG-0文件中的数据装入到清算系统标准代码库ds2,ds4中。
第十二条一级分中心(省、市、计划单列市分行)既作为总中心的收件行,又作为地、市二级分中心的发件行,操作步骤如下:
一、省分行在该月5日接到总行通知后,应立即在clearing>状态下执行jgftp命令,远程拷贝总行的标准数据文件JGXG-0,执行jgftp时屏幕将提示输入上级清算机构号,输入5028000000总行的清算机构。
如程序提示出错,请查看文件/tmp/err来查找出错原因。
二、省分行再在clearing>状态下,执行jgcp命令,把文件JGXG-0备份到senddir目录下。
三、省分行于该月6日将总行的通知转发地、市二级分中心,要求二级分中心于接到通知的当天在clear-ing状态下执行jgftp远程拷贝标准文件JGXG-0,同时,要注明新更改的清算机构启用日期为下季第一个月的11日。
还要特别注明,此次下发的机构代码标准文件的级别,即该标准文件是总行清算中心下发的,还是省行一级分中心下发的,以便下级行在执行“装入数据”时,正确地选择数据来源。
并于10日工作结束时做第十一条,在屏幕提示“请输入数据来源1.总行2.省行”中选1.总行。
执行该功能后将把init目录下的JGXG-0文件中的数据装入到清算系统标准代码库ds2,ds4中。
第十三条地、市二级分中心既作为一级分中心的收件行,又作为清算组的发件行,该行的操作步骤如同省分行。
第十四条清算组作为最后收件行,在收到二级分中心的通知后,应立即在clearing>状态下执行jgftp命令,远程拷贝二级分中心的标准数据文件JGXG-0,执行jgftp时屏幕将提示输入上级清算机构号,此时应输入二级分中心的清算机构号。
如程序提示出错,请查看文件/rmp/e
rr来查找出错原因。
并于指定启用日期前一天的工作结束时,即10日,执行主菜单的第四项“装入数据”功能,屏幕提示“请输入数据来源1.总行2.省行”。
选择1.总行。
执行该功能后将把init目录下的JGXG-0文件中的数据装入到清算系统标准代码库ds2,ds4中。
※参加省辖联行,修改权在省分行。
该级别的行无权对“清算机构”和全国联行对应表进行增加、删除和修改。
只能选“机构对照”功能来维护省辖联行行号与清算机构对应表(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由省分行操作)。
第十五条操作步骤如同全国联行。
执行第六、七、八条,第八条中不执行“清算机构”。
同时在“生成文本”屏幕提示中“请输入生成机构1.总行2.省行”选择2.省行。
执行此功能后将在init目录下产生一个文件名为JGXG-1的标准文件。
第十六条退出机构管理子系统,在clearing>状态下执行jgcpl,即把JGXG-1文件备份到senddir目录下。
第十七条向下级清算中心发送通知,通知中注明要求下二级分中心于接到通知的当天在clearing状态下执行jgftp1远程拷贝标准文件JGXG-1,同时要注明新更改的清算机构启用日期为下季第一个月11日。
第十八条在指定启用日期前一天的工作结束时,执行主菜单的第四项“装入数据”功能,屏幕提示“请输入数据来源1.总行2.省行”。
此时应选择2.省行,执行该功能后将把init目录下的JGXG-1文件中的数据装入到清算系统标准代码库ds2,ds4中。
第十九条地、市二级分行5日接到省行通知后,应立即在clearing>状态下执行jgftpl命令,远程拷贝省行的标准数据文件JGXG-1,执行jgftpl时屏幕将提示输入上级清算机构号,此时输入一级分中心,即对应上级的清算机构号。
如程序提示出错,请查看文件/tmp/err来查找出错原因。
第二十条地、市分行再在clearing>状态下,执行jgcpl命令,把文件JGXG-1备份到senddir目录下。
第二十一条地、市分行于10日工作结束时,执行主菜单的第四项“装入数据”功能,屏幕提示“请输入数据来源1.总行2.省行”中选2.省行。
执行该功能后将把init目录下的JGXG-1文件中的数据装入到清算系统标准代码库ds2,ds4中。
第二十二条清算组作为最后收件行,在收到二级分中心的通知后,应立即在clearing>状态下执行jgftpl命令,远程拷贝二级分中心的标准数据文件JGXG-1,执行jgftpl时屏幕将提示输入上级清算机构号,此时应输入二级分中心的清算机构号。
如程序提示出错,请查看文件/tmp/err来查找出错原因。
并于指定启用日期前一天的工作结束时,即10日,执行主菜单的第四项“装
入数据”功能,屏幕提示“请输入数据来源1.总行2.省行”。
选择2.省行。
执行该功能后将把init目录下的JGXG-1文件中的数据装入到清算系统标准代码库ds2,ds4中。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操作规程中的时间规定,如遇节假日自动顺延。
同时,总、省行会在通知中再次强调启用日期。
第二十四条本规程由总行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程自1996年10月1日开始执行。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