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法律5)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公司法律制度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公司法律制度()是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一种公司形式。
A.国有独资公司B.股份有限公司C.无限责任公司D.两合公司正确答案:A 根据公司法(江南博哥),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出现以下( )的情况,公司解散。
A.营业期限届满后修改公司章程,公司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B.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C.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D.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E.人民法院判决予以解散正确答案:BCDE规定公司解散的原因有: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③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⑤人民法院判决予以解散。
出现第①项公司解散原因时,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信息主要来源于()。
A.政府部门B.企业C.第三方支付机构D.商业银行E.新闻媒体正确答案:AB企业信息主要来源于政府部门和企业,政府部门和企业分别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有()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剩余财产优先分配权C.知情权D.表决权E.股息分配请求权正确答案:ACDE股东权利:①表决权。
②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③知情权。
④股息分红分配请求权。
⑤股权转让权。
⑥股东代表诉讼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公司负有法定的忠实和勤勉义务的有()。
A.董事B.股东C.监事D.员干E.高级管理人员正确答案:ACE《公司法》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中级经济师之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考试常考点
中级经济师之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考试常考点1、反映企业在某一年度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是 ( )A.利润表B.财务决算报表C.现金流量表D.收入费用表正确答案:A2、用益物权是一种从所有权权能中分离出来的单独存在于他人所有物之上的权利,它的存在不需具备前提条件。
这指的是用益物权的()法律特征。
A.用益物权是具有独立性的他物权B.用益物权是限制物权C.用益物权具有使用的目的D.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正确答案:A3、为各种财货与服务交易提供法律保障的法律制度是( )A.侵权责任法律制度B.合同法律制度C.保险法律制度D.物权法律制度正确答案:B4、(2011年真题)民事合同可以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下列合同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
A.买卖合同B.委托合同C.保管合同D.技术合同正确答案:C5、(2021年真题)表示能够给消费者带来相同满足程度的两种商品的所有组合的曲线称为()。
A.消费者需求曲线B.消费者预算线C.需求交叉弹性曲线D.无差异曲线正确答案:D6、下列金融市场交易主体中,属于中央银行业务服务对象的是()。
A.商业银行B.居民个人C.工业企业D.社会团体正确答案:A7、(2012年真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由(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A.监事会B.股东大会C.董事会D.职工代表大会正确答案:C8、如果政府把经济增长和增加就业作为宏观经济政策的主要目标,就需要实行()。
A.扩张性财政政策和扩张性货币政策B.紧缩性财政政策和紧缩性货币政策C.扩张性财政政策和紧缩性货币政策D.紧缩性财政政策和扩张性货币政策正确答案:A9、已知各期环比增长速度按时间先后依次为3%、6%、4%、8%,则相应的定基增长速度的计算方法为()A.3%×6%×4%×8%B.103%×106%×104%×I08%C.103%×106%×104%×108%-1D.3%×6%×4%×8%-1正确答案:C10、关于合同解除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汇总
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汇总经济学是一门研究人类社会资源利用和分配的学科,而经济师则是专门从事经济研究和分析的职业人员。
作为一名中级经济师,掌握基础知识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对中级经济师涉及的基础知识进行一个全面的汇总。
1. 宏观经济学基础知识宏观经济学是研究整体经济运行和宏观经济政策的学科。
其中,国民经济核算是宏观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包括国内生产总值(GDP)、国内净生产总值(NDP)、国民收入、个人可支配收入等指标。
此外,宏观经济学还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经济增长理论等内容。
2. 微观经济学基础知识微观经济学是以个体经济单位(如家庭、企业、市场等)为研究对象的经济学分支。
其中,需求与供给是微观经济学的核心概念。
需求与供给决定了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和数量。
除此之外,供给弹性、需求弹性、市场结构、企业行为等也是微观经济学的重要内容。
3. 产业经济学基础知识产业经济学是研究经济体制和产业组织的学科。
其中,产业结构、产业链、竞争与垄断、市场失灵等是产业经济学的重点内容。
产业经济学的研究还包括效益和效率分析、产业政策等。
4. 国际经济学基础知识国际经济学是研究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和国际投资的学科。
其中,国际贸易理论、国际收支平衡、国际投资流动等是国际经济学的基本概念。
此外,全球化对国际经济的影响也是国际经济学领域的重要研究内容。
5. 金融学基础知识金融学是研究货币、信用和资本市场等领域的学科。
其中,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工程、金融风险管理等是金融学的核心内容。
理解金融市场运行机制、金融工具和金融风险管理对于中级经济师而言至关重要。
6. 管理学基础知识管理学是研究组织和管理的学科。
中级经济师需要了解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管理等内容。
此外,运营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也是管理学的重要内容。
7. 法律基础知识法律是各行各业都需要遵守的规则,经济师也不例外。
中级经济师需要了解经济法基本原则,包括劳动法、合同法、公司法、税法等。
中级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预习资料-物权法律制度
中级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预习资料专题11物权法律制度物权概述一、物权的概念物权是特定社会人与人之间对物的占有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法律确认的主体对物依法享有的支配权利,即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二、物权的特征1.物权是绝对权:①绝对权(又称为“对世权”):权利的主体特定,而义务主体为权利人以外的不特定的一切人的权利。
②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物权的义务主体是权利人之外的不特定的一切人。
【提示】债权只发生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因此债权是相对权,又称“对人权”。
2.物权属于支配权:物权的权利人不必依赖他人的帮助就能行使其权利,从而实现自己的利益。
【提示】债权属于请求权,债权人一般不直接支配一定的物,而是请求债务人依照债的规定履行义务。
3.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①物权的种类和基本内容由法律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物权种类。
②物权设定时必须公示:动产所有权以动产的占有为权利象征,动产质权、留置权也以占有为权利象征;不动产则以登记为权利象征。
【提示】债权只是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的,不具有公示性,设立债权不需要公示。
债权特别是合同债权,主要由当事人自由确定。
4.物权的客体一般为物:①物权的标的是物而不是行为。
②物权的标的在范围上是十分广泛的,但都必须是特定物。
③作为物权客体的物必须是独立物和有体物,而不可能是行为。
④物权只能以独立于人身之外的物作为客体。
【提示】债权一般直接指向的是行为,而间接涉及物。
5.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1)追及效力:物权的标的物无论辗转流向何处,权利人均可追及于物之所在地行使其权利,依法请求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
(2)优先效力:物权与债权同时存在于同一物上时,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或者同一物之上存在数个物权时,先设立的物权优先于后设立的物权。
①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对外优先)。
中级经济师基础-法律
第31章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新增)第五部分法律---共5章第三十一章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新增)第三十二章物权法律制度第三十三章合同法律制度(简化)第三十四章公司法律制度(简化)第三十五章其他法律制度(简化并增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考试目的: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法律调整机制的基本概念和原理,我国法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方式和调整经济的主要法律种类,并能够运用经济法基本原理正确处理经济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本章教材结构:第一节调整经济的法律第二节经济法基础知识第一节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考试内容:法学中的"经济"概念,调整经济的法律,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模式,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
一、“调整经济的法律”和“经济法”的概念(一)法学中的“经济”概念法律的调整对象是社会关系。
因此,从法学视角来界定经济,“经济”就是指人们围绕社会物质财富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过程所进行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
(二)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的三个阶段调整经济是法律的一项重要功能。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经历了三个阶段:1.在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是诸法合一,刑法、民法不分。
这种法律调整模式与当时社会商品经济不发达的状态密切相关。
2.自封建社会末期和自由资本主义阶段法律进入了大分化、大发展时期,从最初诸法合一发展为刑法、民法分离;以后又分为民法、刑法、行政法,一直发展到十几个法律部门。
这个时期对经济关系调整其主导作用的是民商法。
3.进入当代社会法律体系重新整合,民法、商法和经济法共同对经济关系进行调整,同时社会保障法、环境保护法等新兴法律部门也成为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三)“经济法”和“调整经济的法”的概念1.“经济法”“经济法”是与民法、商法、行政法、刑法等部门法并列的一个法律部门,是现代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调整经济的法”“调整经济的法”,是调整围绕社会物质财富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过程所进行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体,它既包括传统法律体系中的民法、商法,也包括近代产生的经济法,它既包括调整国内经济关系的法,也包括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它是一国所有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中级经济师之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试卷附答案详解
中级经济师之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试卷附答案详解单选题(共20题)1. 关于“经济法”和“调整经济的法”的说法,正确的是()A.两个概念内涵一致B.“经济法”的外延比“调整经济的法”的外延大C.“调整经济的法”包括了“经济法”D.“经济法”是与“调整经济的法”并列的法律部门【答案】 C2. (2018年真题)税收是政府从()。
A.私人部门获得的自愿资金转移B.私人部门获得的强制性资金转移C.社会所有部门获得的自愿资金转移D.社会所有部门获得的强制性资金转移【答案】 B3. (2017年真题)在工业企业的资金运动中,企业资金从货币资金转化为储备资金形态的过程属于资金循环中的()过程。
A.生产B.销售C.供应D.投入【答案】 C4. 关于1992年英镑危机产生的原因的说法,正确的是()。
A.英国信用扩张速度快B.英国财政赤字规模大C.英国债务结构不合理D.英国存在高失业率【答案】 D5. (2016年真题)所有权的消灭包括绝对消灭和相对消灭。
下列情形中,属于所有权绝对消灭的是()。
A.丁的一幅古代字画被焚毁B.甲的汽车在其死后被其子继承C.乙的珍珠项链遗失D.丙将房屋变卖【答案】 A6. 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目的在于正确确定企业的()。
A.利润B.费用C.收入D.当期损益【答案】 D7. 下列各项属于流动负债项目的是()。
A.应付债券B.预收账款C.应收票据D.盈余公积【答案】 B8. (2020年真题)在短期,各种成本曲线之间存在着规律性的关系,如果平均总成本处于最低点时,则边际成本()A.与平均可变成本正好相等B.与平均总成本正好相等C.大于平均总成本D.小于平均可变成本【答案】 B9. 下列支出中,属于资本性支出的是()。
A.购买固定资产的支出B.支付职工工资C.购买原材料的支出D.支付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答案】 A10. 当某种基本生活必需品(例如粮食)的市场价格上涨幅度过大,有可能影响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时,政府一般可以采取的干预方式是()A.限制进口B.实施最高限价C.实施保护价格D.增加政府库存【答案】 B11. 下列会计业务处理中,符合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谨慎性要求的是()。
2023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试题5
2023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试题5题目单项选择题政府理财的主导和基本环节是()。
A、信贷计划B、政府预算C、国民经济发展计划D、年度投资计划【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从内容上看,政府预算是政府对财政收支的计划安排。
政府预算反映了可供政府集中支配的财政资金的数量的多少,是政府理财的主导环节和基本环节。
题目单选题下列所有权取得方式中,属于继受取得的是()。
A、添附B、互易C、国有化D、没收【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继受取得包括买卖、互易、继承等。
题目单项选择题根据我国货币层次的划分标准,既属于狭义货币供应量(M1),又属于广义货币供应量(M2)的是()。
A、单位活期存款B、单位定期存款C、个人存款D、财政存款除外的其他存款【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我国货币层次的划分。
按照我国货币层次的划分,单位活期存款既属于M1又属于M2。
题目单项选择题从价值形态来看,GDP表现为所有()的增加值之和。
A、常住单位B、常住人口C、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D、常住人口和非常住人口【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国内生产总值的形态包括:①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超过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②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收入之和;③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减去货物和服务进口价值。
题目单选题在下列关于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本质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都能对工商企业发放贷款B、都追求利润最大化C、商业银行能吸收社会公众的活期存款,中央银行则不能D、商业银行承担货币发行任务,中央银行则没有【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在金融体系中,银行是主要的参与者。
“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体系”的整体提供了社会所需要的货币。
在货币与金融这一部分,我们需要掌握中央银行、存款货币银行各自的特点、作用、业务类型。
2024年中级经济师之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题库附答案(典型题)
2024年中级经济师之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题库附答案(典型题)单选题(共45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人数范围是()。
A.2~200B.3~13C.5~19D.1~50【答案】 C2、下列经济因素中,对长期总供给没有决定性影响的是()。
A.技术B.政府购买C.劳动D.资本【答案】 B3、生产者使用生产要素的原则是()。
A.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B.边际物质产品等于边际收益产品C.边际要素成本等于边际收益产品D.边际要素成本等与边际产品价格【答案】 C4、实际利率、名义利率与价格总水平变动率三者之间的关系是()。
A.实际利率=名义利率+价格总水平变动率B.价格总水平变动率=名义利率+实际利率C.实际利率=名义利率-价格总水平变动率D.名义利率=实际利率-价格总水平变动率【答案】 C5、按照美国经济学家科斯的观点,企业存在的根本原因是()A.节约交易成本或交易费用B.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C.有利于成本和劳动的有机结合D.能够实现大规模生产【答案】 A6、某研究机构从我国金融行业从业人员中随机抽取5000人来了解该行业从业人员的年均收入。
这项抽样调查中的样本是()。
A.我国金融行业的所有从业人员B.我国金融行业的每个从业人员C.抽中的5000名金融行业从业人员D.我国金融行业从业人员年平均收入【答案】 C7、(2020年真题)在实际生活中,和完全竞争市场的特征相近似的市场是()A.卡车市场B.某些农产品市场,如小麦、玉米市场C.电信市场,如移动业务市场D.餐饮市场【答案】 B8、(2019年真题)消费者效用最大化的均衡条件是() .A.商品边际替代率小于两种商品的价格之比B.商品边际替代率等于两种商品的价格之比C.预算线与无差异曲线相交D.商品边际替代率大于两种商品的价格之比【答案】 B9、在我国,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是()。
A.国家法律的规定B.集体经济组织的规定C.土地承包经营合同D.国家土地政策【答案】 C10、下列不属于清算组职权的是()。
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基础练习题-第5章所得税制度-第2节个人所得税制
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基础练习题-第5章所得税制度-第2节个人所得税制[单选题]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江南博哥)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该比例为()。
A.3%B.10%C.30%D.100%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选题]2.下列所得中,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军人的复员费B.院士津贴C.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发明奖金D.个人转让自用达两年以上的家庭居住用房取得的所得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选项ABC属于免税项目,不征收所得税。
选项D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单选题]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某人转让房屋所得应适用的税目是()。
A.财产转让所得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C.偶然所得D.劳务报酬所得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单选题]4.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居民纳税人的是OoA.在我国有住所,因学习在法国居住半年的赵某B.具有中国国籍,但在韩国定居的金某C.侨居在海外的华侨D.2019年1月15日来华学习,7月1日后回国的加拿大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选项BC,属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属于非居民纳税人。
选项D,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属于非居民纳税人。
[单选题]5.2019年6月中国公民张先生取得财产租赁所得100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则张先生6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中级经济师经济法考点归纳
中级经济师经济法考点归纳中级经济师考试中的经济法是一门重要的科目,涵盖了众多的考点。
以下是对一些关键考点的归纳,希望能对您的备考有所帮助。
一、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基本原则包括平衡协调原则、维护公平竞争原则、责权利相统一原则等。
平衡协调原则要求经济法在调整经济关系时,要兼顾各方利益,实现经济的整体平衡和协调发展。
维护公平竞争原则旨在确保市场主体在公平的环境中开展竞争,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出现。
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则强调经济主体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实现权利、责任和利益的有机结合。
二、公司法律制度(一)公司的设立公司设立的条件包括股东或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以及有公司住所等。
(二)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监督公司的财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三)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公司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公司分立则分为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
公司解散的原因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以及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规定予以解散等。
公司清算则是在公司解散后,对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处置的过程。
三、合同法律制度(一)合同的订立合同订立的程序包括要约和承诺。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则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二)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
有效合同是指具备法定要件,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合同。
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2021年版)-第一部分第5章第1-4节(知识整理)
第三节
劳动供给曲线和均衡工资的决定
(一)生产要素供给的一般分析 经济学分析的要素包括:劳动、资本、土 地和企业家才能。这些要素分属于不同的所有者,要素的所有者既可 以是消费者,也可以是生产者。由于要素所有者的身份不同,因而素 供给行为的目的就有差别。 当要素供给者局限在消费者时,要素供给问题就有一基本点,即要素 数量在一定时期内是固定不变的。
之间做出某种组合的选择:既可以做出选择较多工作以增加货币收入的 决策,也可以做出选择较多的闲暇以增加可自由支配时间的决策。
经济学认为劳动的供给和闲暇时间对于消费者都具有效用和边际效用。 劳动的效用实际是收入的效用。△U/△L=(△U/△Y)*(△Y/△L)
劳动的效用和边际效用相比,闲暇的情况比较复杂,闲暇既可 以带来直接效用,也可以带来间接效用。如果消费者不把时间用于 劳动,则可以做家务,或者休息、娱乐。从事家务劳动可以节省相 关开支,带来间接效用。其他情况下,闲暇一般直接带来消费者的 满足,即直接效用。为了简便起见,假定闲暇的效用是 直接的。则 闲暇的边际效用就是△U/△l。
第二节 完全竞争生产者对生产要素的需求完全竞争生产者对生 产要素的需求
(一)完全竞争生产者的要素需求曲线 【举例】农场生产小麦 产品市场:小麦的市场是完全竞争市场 生产要素市场:以劳动为例,劳动也是完全竞争的市场 劳动的供给者是价格的接受者,供给曲线是一条平行于横轴的直线。 农场对劳动的需求是受劳动价格的影响的,反方向变化。 劳动的价格还取决于小麦的价格。
中级经济师2024考试大纲
中级经济师2024考试大纲考试目的测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和掌握习近平经济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是否理解和掌握经济学基础、财政税收、货币与金融、统计、会计、法律等相关的原理、方法、技术、规范(规定)等,以及是否具有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基础知识和能力。
考试内容与要求第一部分经济学基础1.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理解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基本内涵,社会主义收入分配制度的内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涵。
2.市场需求、供给与均衡价格。
理解市场需求、市场供给与均衡价格,运用均衡价格模型分析市场需求、市场供给和市场价格之间关系,掌握市场价格形成的基础。
3.生产和成本理论。
理解生产函数和成本函数,掌握生产者的组织形式、企业形成的相关理论,辨别成本函数的基本形式和短期成本函数各种曲线的基本形状和特征。
4.市场结构理论。
理解市场结构的分类及其依据,掌握市场结构和生产者决策理论,辨别不同类型市场结构及其生产者行为。
5.生产要素市场理论。
理解生产者使用生产要素的原则,掌握生产要素市场理论基本内容,理解劳动供给曲线和均衡工资决定方式。
6.市场失灵和政府的干预。
理解资源配置的标准和帕累托状态,掌握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干预的基本理论,解释市场垄断、公共物品、外部性、信息不对称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关系,辨别政府干预市场的方式和措施。
7.国民收入核算和简单的宏观经济模型。
理解国内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辨别国民收入核算方法,掌握消费、储蓄、投资、总需求和总供给等宏观经济基本理论,理解消费、储蓄、投资与国民收入之间关系。
8.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理论。
理解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的基本原理,理解经济增长的影响因素,掌握我国经济新发展理念、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的特征,掌握我国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和特征,掌握中国式现代化的含义和特征。
9. 价格总水平和就业、失业。
掌握价格总水平、就业和失业的含义和相关指标,理解就业、失业和经济增长及价格总水平之间的相互关系,掌握宏观经济治理的内涵与新特征。
中级经济师考试经济法精解
中级经济师考试经济法精解经济法是中级经济师考试的重要科目之一,对于备考者来说,掌握经济法的精髓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经济法的概念、内容、原则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帮助考生全面了解并掌握经济法的核心知识。
一、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指调整和规范经济活动中各种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保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并维护国家经济利益的法律体系。
它包括了多个子学科,如宪法法律、行政法律、刑事法律、经济合同法、公司法等,为经济运行提供法律保障和指导。
二、经济法的内容1.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市场经济原则、平等自愿原则、诚信原则、公平竞争原则等。
市场经济原则是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平等自愿原则是指市场主体在交易过程中具有平等地位的原则;诚信原则要求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应当保持信用,遵守法律法规;公平竞争原则是指鼓励和维护公平竞争,打击垄断行为,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2. 经济法的主要内容经济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了经济管理、经济秩序、经济自治、经济制度等方面。
其中,经济管理主要指国家对经济活动进行管理,如产权保护、价格管理、税收管理等;经济秩序是指维护和调节市场经济秩序,如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经济自治是指市场主体自主决策和管理,如企业的自主经营权;经济制度是指经济活动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如市场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等。
三、经济法的原则与应用1. 经济法的原则经济法的原则包括了法定主义原则、自由原则、公平原则、垄断限制原则等。
法定主义原则是指国家行使各项经济管理权力必须依法行使;自由原则是指鼓励市场主体自由经营和自由选择经济活动方式;公平原则要求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垄断限制原则是指禁止垄断行为,保护和维护公平竞争。
2. 经济法的应用经济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非常广泛,比如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等。
合同法是规范市场主体之间经济合作关系的重要法律,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法是调整和规范公司组织和活动的法律,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3年中级经济师实务章节分值
23年中级经济师实务章节分值23年中级经济师实务章节分值如下:一、经济基本知识与法律法规(15分)经济基本知识与法律法规是经济师实务中的基础章节,对于考生来说至关重要。
在这一章节中,考生需要掌握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以及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
宏观经济学包括国民经济核算、经济增长与稳定、货币与金融、国际经济等内容;微观经济学包括价格理论、市场结构与行为、企业理论等内容;产业经济学包括产业组织理论、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等内容;法律法规包括宪法、行政法、合同法、公司法等内容。
二、经济运行与监测(20分)经济运行与监测是考察考生对宏观经济运行和监测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在这一章节中,考生需要掌握经济指标、经济周期、经济波动等方面的知识。
经济指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居民收入等;经济周期包括扩张期、高速增长期、调整期、衰退期等;经济波动包括经济增长、通货膨胀、失业率等。
三、经济政策与调控(25分)经济政策与调控是考察考生对宏观经济政策和调控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在这一章节中,考生需要掌握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方面的知识。
货币政策包括利率调控、货币供应调控等;财政政策包括税收政策、财政支出政策等;产业政策包括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规划等。
四、市场经济的运行与监管(20分)市场经济的运行与监管是考察考生对市场经济运行和监管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在这一章节中,考生需要掌握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监管等方面的知识。
市场结构包括垄断市场、寡头市场、完全竞争市场等;市场行为包括供求关系、价格形成机制等;市场监管包括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五、企业经营管理(20分)企业经营管理是考察考生对企业经营管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在这一章节中,考生需要掌握企业战略管理、组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企业战略管理包括企业定位、竞争战略等;组织管理包括组织结构、企业文化等;人力资源管理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选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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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广义上的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公司法:专指以“公司法”命名的立法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
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的种类、性质、法律地位、财务制度、组织机构及其运作以及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与清算。
公司特征:1.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2.公司具备法人资格3.公司以章程为存在和活动的根据法人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公司章程:指公司必备的,规定其名称、宗旨、资本、组织机构等对内对外事务的法律文件。
公司章程规范公司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规则。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仅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提示】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形式,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应当采取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
公司的设立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公司的名称、住所、章程、注册资本、组织机构是公司必备的基本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1.发起人条件: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新公司法对股份有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注册资本不做要求。
3.组织条件:(1)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2)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3)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4)有公司住所。
我国法律对公司名称实行强制注册制度,即公司名称权的取得以设立登记为要件。
公司名称变更,须经变更登记。
预先核准制度:预先核准——保留期——设立登记【注意1】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注意2】在保留期内,不得以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从事营业,也不得转让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
【注意3】保留期届满,不办理公司设立登记的,其名称自动失效。
公司住所制度:1.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2.公司住所必须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3.登记的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且须在登记机关辖区内。
4.设有分支机构的,以总公司的所在地为住所。
5.公司住所的确定和变更以登记为要件,不经登记的公司住所,不得对抗第三人。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必须具备的由发起设立公司的投资者制定的,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调整公司内部组织关系和经营行为的自治规则。
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条件之一。
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要对公司章程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给予批准或者给予登记。
公司没有公司章程,不能获得批准,也不能获得登记。
公司章程的修改权限专属公司的股东(大)会。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特别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即公司的出资人,根据取得股东资格的时间及原因,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分为:(1)原始取得:在公司成立时因创办公司或认购公司首次发行的出资或股份而成为公司股东的,属于股东资格的原始取得,这类股东即原始股东。
(2)继受取得:因转让、继受、公司合并等概括继承取得公司出资或股份并成为公司股东的,属股东资格的继受取得,这类股东即为继受股东。
股东身份确认的标准:公司章程、股东出资、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公司登记机关对股东的登记以及实际享有的股东权利等。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对公司重大决策问题行使表决权;2.选举公司董事、监事权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权;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4.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5.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请求权和提案权;6.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查阅和复制权;7.公司会计账簿查阅权;8.公司增资或发行新股的优先认购权;9.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10.特殊情况下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的请求权;11.强制解散公司的权利12.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1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①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强制解散公司的权利: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用尽公司内部救济原则),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股东的义务(资本、章程):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2.公司设立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性质上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有关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议事规则:一般情况下,股东会会议做出决议采取“资本多数决”原则,即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注】下列事项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1)修改公司章程(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法和公司章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董事和董事会:业务执行权和日常经营的决策权。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人至13人;但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至19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的职工代表由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2)董事会行使的职权:(5制订(定)3决定)①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②执行股东会的决议;③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④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⑤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⑥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⑦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⑧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⑨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⑩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经理:公司的经理是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
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职权(实施、拟订、具体制定、聘任解聘):①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②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③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④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⑤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⑥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⑦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⑧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是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①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③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
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④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监事会职权(监督、检查、提案、提议、诉讼):(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1.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注意】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2.监事会职权:(监督、检查、提案、提议、诉讼)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
【注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年、3年):(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犯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挪用公司资金;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1)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应当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关联董事的回避制度①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