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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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
1. 奖项设置:根据市中小学教师的不同层次和教学经验,设立不同级别的教坛新秀奖。例如,初任教师奖、中级教师奖、高级教师奖等。
2. 推荐条件:被推荐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a. 从业时间:初次参加职业教育不超过5年。
b. 业绩表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出色,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创新精神。
7. 宣传推广:相关教育部门和学校应通过媒体等渠道宣传推广评选结果,树立榜样,推动优秀教师的成长。
以上为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的细则,旨在发现、培养和激励优秀教师,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c. 推荐截止日期:设立推荐截止日期,确保推荐工作有序进行。
4. 评选程序:
a. 评选委员会:成立由教育部门、学校教务处、教育专家组成的评选委员会。
b. 材料审查:评选委员会对被推荐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初步筛选出符合评选标准的候选人。
c. 现场展示:候选人进行教学技能展示或教学观摩,以评估其教学能力和师德素养。
d. 面试评估: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面试,评估其教育教学理念、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
e. 最终评选:评选委员会根据各项评估结果,综合评定每个级别的教坛新秀奖获得者。
5. 奖励措施:对获奖的教坛新秀给予奖励和荣誉称号,并提供进修、培训和发展机会,以激发他们的进一步教育教学热情。
6. 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应经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c. 教学成果:具有一定的教学成来自,如参与省市级教学比赛获奖、发表教学论文等。
d. 师德品质: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受到教育部门的高度认可和好评。
3. 推荐程序:
a. 推荐三名候选人:每所学校可以推荐不超过三名候选人,由学校教务处组织推荐工作。
b. 推荐材料:推荐人需提交被推荐人的个人简历、教学成果、教育教学实绩等材料,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1. 奖项设置:根据市中小学教师的不同层次和教学经验,设立不同级别的教坛新秀奖。例如,初任教师奖、中级教师奖、高级教师奖等。
2. 推荐条件:被推荐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a. 从业时间:初次参加职业教育不超过5年。
b. 业绩表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出色,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创新精神。
7. 宣传推广:相关教育部门和学校应通过媒体等渠道宣传推广评选结果,树立榜样,推动优秀教师的成长。
以上为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的细则,旨在发现、培养和激励优秀教师,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c. 推荐截止日期:设立推荐截止日期,确保推荐工作有序进行。
4. 评选程序:
a. 评选委员会:成立由教育部门、学校教务处、教育专家组成的评选委员会。
b. 材料审查:评选委员会对被推荐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初步筛选出符合评选标准的候选人。
c. 现场展示:候选人进行教学技能展示或教学观摩,以评估其教学能力和师德素养。
d. 面试评估: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面试,评估其教育教学理念、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
e. 最终评选:评选委员会根据各项评估结果,综合评定每个级别的教坛新秀奖获得者。
5. 奖励措施:对获奖的教坛新秀给予奖励和荣誉称号,并提供进修、培训和发展机会,以激发他们的进一步教育教学热情。
6. 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应经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c. 教学成果:具有一定的教学成来自,如参与省市级教学比赛获奖、发表教学论文等。
d. 师德品质: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受到教育部门的高度认可和好评。
3. 推荐程序:
a. 推荐三名候选人:每所学校可以推荐不超过三名候选人,由学校教务处组织推荐工作。
b. 推荐材料:推荐人需提交被推荐人的个人简历、教学成果、教育教学实绩等材料,材料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