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面完成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先进集体的通报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面完成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先进集体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肇庆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3.18
•【字号】肇府[2009]14号
•【施行日期】2009.03.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失业保险
正文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面完成社会保险扩面征
缴任务先进集体的通报
(肇府〔2009〕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2008年,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采取有力的措施抓扩面、抓征缴,克服了全球金融危机对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工作带来的困难,积极推进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扩面征缴任务。
根据《2008年度肇庆市社会保险工作考核办法》(肇府办〔2008〕66号)有关规定,经年终考核验收,端州区、鼎湖区、四会市、高要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政府和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全面完成了2008年度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任务,特此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县(市、区)政府和肇庆高新区管委会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的工作力度,努力完成今年各项扩面征缴任务,为推进社保事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肇庆,保持经济
平稳较快增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