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绿色安全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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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绿色安全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根据《关于印发高水平推进健康行动的组织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统筹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开展情况,制定本轮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具有特色的粮油、水果、蔬菜、食用菌、茶叶、畜禽和水产等主导产业及农产品,全面优化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布部门和建设,推行绿色、高效生产技术模式,加强基地质量安全监管和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大力提升基地示范带动能力。
二、主要目标
力争在“十四五”期末,聚焦我市主导产业及特色农产品,至2025年,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3个。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布部门建设。
聚焦稳产保供和消费升级,围绕粮油、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畜产品、水产等产业,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为重点,布部门建设一批产地清洁、生产绿色、全程贯标、品质优良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
重点打造4类基地:突出精品定位,打造绿色食品生产和原料基地;突出生态环保,打造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突出特征品质,打造地理标志农产品核心生产基地;突出全程质量控制,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
(二)提升基地按标生产能力。
根据不同市域资源禀赋和生产基础,按照“有标贯标、缺标补标、低标提标”的原则,
加强农产品生产产前、产中、产后等各环节标准制修订,建立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
加强标准宣贯培训,编制印发简明易懂的生产模式图、操作明白纸、风险管控手册等,推动生产标准“进企入户”。
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提升基地依标生产、依规管理能力。
严格落实生产记录、种植养殖用药记录等制度,实现基地生产可查询、过程可追溯。
(三)加强可持续绿色生产模式集成推广。
加快集成种养结合、减肥减药、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安全绿色高效生产技术,并向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转化,推动打造全方位的优质绿色发展模式。
(四)加强基地全链条监管。
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落实自控自检要求。
实行基地质量安全管理负责制,强化基地种植、养殖环节产品生产和产品安全管控。
建立健全信用档案,推动质量安全情况公示公开。
加强质量追溯管理,生产基地全部纳入浙农优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名录。
加强基地的日常巡查和监督抽查,及时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排查和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严格认证管理,加强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的风险监管。
(五)提升基地辐射带动能力。
鼓励基地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订单农业等模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通过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统一管理等手段,带动市域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升级。
四、实施步骤
(一)开展建设阶段(2023年-2025年)。
按照方案实施建设。
(二)申报与验收(2023年-2025年)。
按照“建设一批、验收一批”的原则,各镇街道积极组织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申报,由农业农村部门组织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各级责任。
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主体责任,细化各项工作的职责分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行动指导。
强化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引导各类主体参加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活动,推动本地市优质农产品基地高质量建设。
(三)强化动态管理。
各地要加强对本辖市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督指导、日常管理。
若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不符合相关要求或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向报告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