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安装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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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门窗安装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门窗安装施工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门窗安装的施工单位、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门窗安装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门窗安装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成立门窗安装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门窗安装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制定门窗安装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门窗安装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处理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
(五)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门窗安装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二)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四)负责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五)负责安全档案的管理。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一)门窗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二)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方法。
(三)应急救援知识。
(四)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第十一条施工人员应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第四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保持畅通。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包括:
(一)安全网、安全带、防护栏杆等。
(二)安全通道、安全梯等。
(三)安全防护用具。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不得擅自改变原设计的安全设施。
第十五条施工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不得违章作业。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章安全事故处理
第十七条发生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
故扩大。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如实报告安全事故,不得隐瞒、谎报。
第十九条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一)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二)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对事故原因进行整改,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未履行安全职责,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安全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门窗安装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