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业务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渠道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渠道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直是我国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而如何寻找融资渠道来支持这一工作则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
本文将探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渠道问题,并提出一些可行的解决方案。
一、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融资方式之一。
通过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贷款,可以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
此外,借助地方政府的信用担保,可以进一步降低贷款成本,提高项目的可行性和吸引力。
二、政府补贴政府补贴也可以成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融资渠道。
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资金给予项目资金支持,减轻项目运营的负担。
同时,政府补贴还可以鼓励民间资本的参与,推动项目的落地和发展。
三、社会投资社会投资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不可忽视的融资渠道。
社会资本可以通过购买项目股权、参与项目投资等方式,为项目提供资金。
同时,社会资本还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引入国际金融机构的支持,提高融资的规模和效率。
四、发行债券发行债券是一种可以有效筹集资金的方式。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可以通过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来获得资金支持。
这不仅可以帮助项目融资,还可以加大对投资者的吸引力,提升项目的可行性。
此外,政府根据项目的需求,可以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增加债券的吸引力。
五、PPP模式PPP模式(政府、社会资本和用户的合作)是当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应用较广泛的融资模式之一。
在PPP模式下,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补贴,社会资本进行投资和运营,用户支付使用费用。
通过这种模式,可以整合各方资源,实现项目的快速落地和可持续发展。
六、金融创新金融创新是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效率的重要手段。
可以发展农村金融市场,提供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此外,可以探索建立专门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吸引各方资金参与,并提供专项支持和保障。
七、土地资源开发土地资源开发可以成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种融资方式。
合理开发农村的土地资源,可以在提供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同时,获得一定经济回报。
简介--农发行贷款业务种类
农发行当前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业务种类简介(一)水利建设贷款水利建设贷款主要支持能够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改善民生的农田水利、防洪工程、水资源配置工程、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等水利建设项目。
其中:1、农田水利建设重点支持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业高效节水灌溉,新建灌区,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重点涝区治理,灌区末级渠系建设和田间工程配套,山丘区“五小”水利工程,牧区水利等。
2、防洪工程建设重点支持江河湖治理,江河湖海堤防建设, 蓄滞洪区建设,城乡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流域防洪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山洪沟治理等。
3、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重点支持大中型水库重点水源工程,中小型水库、引提水和连通工程,跨流域和跨区域调水工程,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
4、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建设重点支持重点区域及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土流失防治,坡耕地综合整治,严重水土流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生态脆弱河流和地区水生态修复,江河湖泊水环境治理,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湿地的水源涵养和保护,农村水环境整治和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等。
水利建设贷款优先支持纳入国家水利建设规划的农田水利、防洪工程、水资源配置工程、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等水利建设项目。
重点支持省级以上政府投资的中小河流治理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项目。
积极支持以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地方水资源费为还款来源的水利项目。
(二)新农村建设贷款新农村建设贷款主要包括农村土地整治贷款和农民集中住房建设贷款里两大贷款品种。
其中:农村土地整治,包括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农村村庄整治、农村土地收储整理开发等;农民集中住房建设,包括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与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和泥草房改造等。
新农村建设贷款应围绕农村集体土地集约开发利用,大力支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以及涉农棚户区改造(包括城中村改造和国有林区垦区棚户区、危房改造)、农民危改房、游牧民定居工程。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市分行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信贷投放力度
主要解决了农村产业园区的道路建设 、 污水处理 、 新水管供水
要加快农业现 代化发展 ,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 加强农村 造线路工程 、 电设施改造、 供 河道开发治理等工程建设 。重要 基础设施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 , 也是各级政府关系的大 是通过这些项 目的建设 , 可以改变了 当地 的农业产业化建设的 大力提高生产能力 , 同时, 带动农村生产力 事。 吉林市分行在企业经营中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投放作 产环境和生活环境 ,
况, 进一步加大了促销工作力度 , 以达到防范信贷风险的目的 , .
二、 加大检查力度 , 促进信贷管理工作 。全行针对业务管理中 善了信用等级评定 、 授信工作 , 推行了贷后分级管理责任制 , 对】
存在的薄弱环节, 加大了检查和风险排查力度。上半年全行按照省 范信贷风险, 提高贷款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同时加强会 行和银监部门 、 人民银行的要求 , 结合我行实际 , 共组织各种检查 结算工作辅导检查 , 强化柜面监督 行风建设 , 努力塑造农发行良好的社会形象。
位”被农发总行授予全国粮油信贷管理工作先进行等荣誉称 ;
自 20 07年以来 , 连续三年实现 了无结 算资金 占用 、 无逾 号 。
为履行农发行职能的具体行动 , 主动与当地政府协调 , 宣传党和 转化 , 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磐石市农发行强化支农功能成效显著
文 /高 波 刘 威 张 玉 杰
磐石市农发行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委市府的安排 2 , 次 对于查找出信贷管理 中存在 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及时采取
部署, 着力强化信贷支农, 积极推进改革创新 , 突出加强基础管理 , 施认真整改 ,达到了促进信贷管理 工作 ,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的
河南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金融服务进一步支持“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
河南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金融服务进一步支持“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正文:---------------------------------------------------------------------------------------------------------------------------------------------------- 河南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金融服务进一步支持“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各银监分局,各政策性银行河南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南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郑州分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郑州银行,洛阳银行、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信达、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东方、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中原、百瑞信托公司,中电力财务公司河南分公司,中石化财务公司郑州分公司,河南煤化、宇通财务公司,郑州辖区各村镇银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实施意见》(豫发〔2013〕3号),进一步加强河南农村金融服务,促进河南农业发展持续向好、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农村发展活力不断增强,为巩固河南农业大省、粮食生产大省地位、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好金融服务和保障,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再上新台阶。
现就河南银行业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三农”的主动性,把支持“三农”发展作为重中之重1.深刻认识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战略意义。
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0年聚焦农业问题,党的十八大再次强调“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充分显示了中央的高度重视。
支持“三农”发展,关系我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关系中原崛起河南振兴的大局,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农业银行服务“三农”的新定位及业务创新
农业银行服务“三农”的新定位及业务创新摘要: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
然而农业作为弱势产业,相对于其他产业而言,对资本的吸引具有明显的低水平特征,致使近几年对农业的金融支持不足。
在“面向三农,商业运作”的新的市场定位下,农业银行怎样才能做到服务“三农”和商业运作的有效结合?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针对性地创新措施和政策建议,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农业银行;“三农”;业务创新2007年初,按照国有商业银行“一行一策”的改革思路,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明确了农业银行“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股份制改革原则,强化农业银行在支持“三农”中的定位和责任。
这是国家对农业银行给出的新的市场定位。
在农业银行全面推进股改的今天,以河南农业银行为例,对其“三农”业务进行研究分析,准确把握新时期农村经济的新变化、农村金融需求的新特点,结合当前农业银行“三农”业务的现状,有针对性地提出新市场定位下“三农”业务创新的策略选择和政策建议,极具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农业银行服务“三农”存在的问题虽然近几年河南农业银行“三农”业务有所发展,但与“三农”金融需求相比,还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更多地表现为“三农”金融供给与需求的失衡与错位。
1.总量错位。
2004—2006年,河南县域农行贷款年均增长7.4%,远低于同期县域GDP年均增速20.38%、低于县域全部金融机构贷款年均增速12.09%、低于全国农行贷款年均增速10.96%,低于县域农行存款年均增速19.6%。
当年县域农行存贷比仅54.22%,比全国农行平均存贷比低11.59个百分点,比县域全部金融机构平均存贷比低1.03个百分点。
2.结构错位。
一是信贷额度结构错位。
根据对河南某市17个乡镇47个村1341户农户的调查,目前农业银行对农户的贷款额度多为0.5—1万元。
但随着农户规模化、特色化种养殖的迅速发展,农户的贷款需求也越来越大,大多集中在1—5万元。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金融产品介绍
贷款对象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 具备棉花加工经营资质,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 及其他经济组织。
贷款用于解决借款人从省(市、区)内收购加工(指 籽棉加工成皮棉和棉籽)棉花或进行深加工(指皮棉加 工成棉纱和棉籽加工成棉油等),并在本地储存的合理 资金需求,包括收购价款和用于收购的必要费用。能够 落实符合总行规定的第三方监管的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规 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借款人应具有棉 花经营资格和储存条件,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贷 款用于棉花调销的,借款人应提供与供货方签订的真实 有效的棉花购销合同。购入棉花用于贸易的,还应具有 稳定的销售渠道;加工(含转化)类客户须具有维持正常 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并对棉花调销贷款形成的商品专 仓(垛)储存。
粮食调控贷款业务(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提供的粮食调控贷款,是指为支持 企业开展粮食调控业务而发放的收购资金贷款。粮食调 控业务就是在国家粮食储备业务以外,企业从事政府委托 的粮食政策性购销业务。
粮食调控贷款业务(二)
粮食调控贷款用途: 1.政府为解决农民“卖粮难”,或为掌握粮源,增强调控能力, 委托借款人按政策规定直接从收购市场收购粮食的资金需要。 2.政府为平抑粮价、稳定市场,委托借款人从国内市场调入 或从国际市场进口粮食的资金需要。 3.政府为完成救灾粮、军粮供应等特定政策性任务,委托借 款人收购或调入粮食的资金需要。 4.政府委托借款人承担其他粮食政策性调控任务的资金需要。
粮食加工企业贷款业务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提供的粮食加工企业商业性流动资 金贷款,是指依据国家政策规定,为以粮食为主要原材料, 通过加工转化方式,实现粮食转化增值的粮食加工企业自 主购进粮食所需资金,以及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其他流动 资金所提供的贷款。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办法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办法(试行)发布日期:2009-10-1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规定以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项目实行项目管理,按照项目的目标,贷款项目可分为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
经营性项目是以通过投资实现所有者权益的市场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以投资牟利为行为趋向;非经营性项目是不以追求营利为目标,投资一般由政府安排,营运资金也由政府支出。
第三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遵循“政策导向、商业运作、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贷款对象、种类、用途和条件第四条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政府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第五条贷款种类。
按照贷款性质,可分为项目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按照贷款期限,可分为中长期贷款和短期贷款。
第六条贷款用途。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主要解决借款人在农村路网、电网、水网(包括饮水工程)、信息网(邮政、电信)建设、农村能源和环境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农业综合开发贷款主要解决借款人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改造、农业生产基地开发与建设、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和农村流通体系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需求。
第七条贷款条件。
借款人除具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区域发展政策和相关产业发展政策;(二)经营性项目资本金比例符合国家及农发行的有关规定;非经营性项目资本金比例可参照经营性项目资本金比例标准执行,也可视项目情况适当调整。
第三章贷款期限、利率和方式第八条贷款期限。
项目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最长不超过10年;流动资金贷款一般不超过1年,最长不超过3年。
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政策
农业发展银行(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Bank)是中国的一家主农业金融机构,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金融服务。
该银行的贷款政策主要涵盖以下方面:
1. 农业生产贷款:农业发展银行向农民和农业企业提供用于农业生产的贷款。
这些贷款可以用于购买农业设备、农业生产原料、农作物种子和化肥等。
2. 农产品加工贷款:该银行提供用于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贷款,用于购买设备、原材料和人力资源,推动农产品的加工和增值。
3. 农村基础设施贷款:农业发展银行为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贷款,包括农村道路、农村电力供应、农田水利等。
4. 农业科技贷款:该银行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为农业科技企业和农民提供贷款,用于研究开发新的农业技术和推广现有科技。
5. 农村金融服务贷款:农业发展银行通过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向农民提供贷款,用于小额信贷、农村微型企业贷款和农村居民消费贷款等。
请注意,以上是一般性贷款政策,具体的贷款条件和利率等细节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借款人的情况而有所不同。
建议具体申请贷款时咨询农业发展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
农发行业务简介
农发行业务简介资产业务农发行资产(贷款)业务包括:中央储备粮贷款业务地方储备粮贷款业务粮食调控贷款业务粮食收购贷款业务油料收购贷款业务粮食调销贷款业务粮食加工企业贷款业务油脂加工企业贷款业务粮油流转贷款业务粮食合同收购贷款业务粮食仓储设施贷款业务棉花流转贷款业务棉花调销贷款业务储备棉贷款业务棉花收购贷款业务棉花预购贷款业务棉花良种贷款业务棉花企业技术设备改造贷款业务商业储备贷款业务国家储备糖贷款业务农业生产资料贷款业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业务农业小企业贷款业务农业科技贷款业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业务农村流通体系建设贷款业务同业拆出债券买卖债券逆回购票据转贴现票据逆回购同业存款几种常用贷款业务介绍:商业储备贷款业务商业储备贷款属于商业性贷款业务,是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以下简称“借款人”)从事商业储备业务发放的贷款。
商业储备包括国家和地方化肥储备、地方糖储备、国家和地方肉储备、国家羊毛储存等。
贷款对象:商业储备贷款的对象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承储企业。
贷款用途:商业储备贷款用于借款人储备相关物资的合理资金需要。
贷款条件:除符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基本信贷制度》、《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准政策性贷款管理办法》(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商业储备计划)、《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省级以下人民政府下达的商业储备计划)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企业法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且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2.原则上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确因特殊原因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须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3.提供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下达的商业储备计划和利息补贴承诺文件,执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管理规定。
信用等级AA级(含)以上且净资产收益率在6%以上的借款人,可不要求具有利息补贴承诺文件。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农村金融服务与保障措施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农村金融服务与保障措施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农村金融服务和保障措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面将从多个方面深入探讨这个话题。
一、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性农村金融服务对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农村金融服务可以帮助农村居民获取资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同时,农村金融服务还可以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推动农村现代化发展。
二、农村金融服务的特点与城市金融服务相比,农村金融服务有其特殊性。
农村金融服务需要考虑到农村居民的经济状况和资金需求,提供更加灵活和贴近实际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此外,农村金融服务还需要考虑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特点,制定相应的金融政策和措施。
三、农村金融服务的种类农村金融服务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小额信贷等多种形式。
这些不同形式的金融服务可以满足农村不同层次和不同需求的金融需求,促进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
四、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为了更好地满足农村金融需求,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和产品。
例如,可以推出面向农村居民的小额信贷产品,设立农村金融服务中心,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等。
五、农村金融服务的普及为了让更多的农村居民受益于金融服务,需要加大对农村金融服务的宣传和推广力度。
可以通过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活动、推出金融产品优惠政策等方式,提高农村居民对于金融服务的认识和参与度。
六、农村金融服务的风险防范在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发展的过程中,需要注重风险防范和控制。
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督检查等方式,有效降低金融服务过程中的各类风险。
七、农村金融服务的支持政策为了促进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政府可以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
例如,可以设立专门的资金支持基金,推出金融服务补贴政策,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农村金融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八、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措施在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也需要采取有效的保障措施。
农发行简介
比如农发行的体系结构各部门都干什么主打业务有哪些信息化如何或者有什么弊端满意回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
其成立以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粮棉购销政策和有关经济、金融政策,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保护广大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六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把搞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新思路,提出“多予、少取、放活”的农村工作方针,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性调整。
伴随着粮棉流通体制改革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进程的加快,农发行机遇与挑战并存。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国务院对农发行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准确把握和积极落实粮棉油购销政策,继续做好粮棉油储备贷款的供应和封闭运行管理,及时调整和不断完善信贷政策,通过信贷杠杆,促进粮棉流通体制改革,支持国有粮食企业发挥主渠道作用,推动粮棉产业化发展,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继续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办好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路子,并按照现代银行的基本要求,严格区分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深化体制改革,完善经营机制,加强内控建设,严控信贷风险,降低营运成本,提高经营效益,实施人才战略,努力把农发行办成发展目标明确、治理结构合理、资产状况良好、经营管理规范、内控机制健全、管理手段先进,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政策性银行,为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一、性质与任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4年4月19日发出的《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国发[1994]25号)成立的国有农业政策性银行,直属国务院领导。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和经批准开办的涉农商业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农发行业务简介
农发行业务简介资产业务农发行资产(贷款)业务包括:中央储备粮贷款业务 地方储备 粮贷款业务 粮食调控贷款业务 粮食收购贷款业务 油料收购贷款业 务 粮食调销贷款业务 粮食加工企业贷款业务 油脂加工企业贷款业 务 粮油流转贷款业务 粮食合同收购贷款业务 粮食仓储设施贷款业 务 棉花流转贷款业务 棉花调销贷款业务 储备棉贷款业务 棉花收 购贷款业务 棉花预购贷款业务 棉花良种贷款业务 棉花企业技术设 备改造贷款业务 商业储备贷款业务 国家储备糖贷款业务 农业生产 资料贷款业务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业务 农业小企业贷款业务 农业科技贷款业务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业务 农 村流通体系建设贷款业务 同业拆出 债券买卖 债券逆回购 票据转 贴现 票据逆回购 同业存款 几种常用贷款业务介绍:商业储备贷款业务 商业储备贷款属于商业性贷款业务,是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对符 合贷款条件的企业(以下简称“借款人”)从事商业储备业务发放的 贷款。
商业储备包括国家和地方化肥储备、地方糖储备、国家和地方 肉储备、国家羊毛储存等。
贷款对象: 商业储备贷款的对象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承储 企业。
贷款用途: 商业储备贷款用于借款人储备相关物资的合理资金需要。
贷款条件: 除符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基本信贷制度》、《中国农业发展银 行准政策性贷款管理办法》(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商业储 备计划)、《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省 级以下人民政府下达的商业储备计划)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企业法人,无 不良信用记录,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且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
2.原则上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确因特殊原 因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须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立一般存款账 户。
3.提供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下达的商业储备计划和利息补贴承 诺文件,执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管理规定。
我国三大政策性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一、性质与任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4年4月19日发出的《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国发[1994]25号)成立的国有农业政策性银行,直属国务院领导。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和经批准开办的涉农商业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二、组织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机构设置上实行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制;在管理上实行总行一级法人制,总行行长为法定代表人;系统内实行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各分支机构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业务经营活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设在北京。
其分支机构按照开展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的需要,并经银监会批准设置。
截至2006年底,除总行及总行营业部外,设立省级分行30个;地(市)分行(含省级分行营业部)330个,地(市)分行营业部210个,县(市)支行1600个,县级办事处3个。
目前暂未在西藏自治区设立分支机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系统现有员工约5.9万人。
三、业务范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由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的需要并考虑到农发行的承办能力来界定。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以来,国务院对其业务范围进行过多次调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目前的主要业务是:(一)办理粮食、棉花、油料收购、储备、调销贷款。
(二)办理肉类、食糖、烟叶、羊毛、化肥等专项储备贷款。
(三)办理粮食、棉花、油料加工企业和农、林、牧、副、渔业的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
(四)办理粮食、棉花、油料种子贷款。
(五)办理粮食仓储设施及棉花企业技术设备改造贷款。
(六)办理农业小企业贷款和农业科技贷款。
(七)办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
支持范围限于农村路网、电网、水网(包括饮水工程)、信息网(邮政、电信)建设,农村能源和环境设施建设。
支农贷款有哪些分类
和植物保护、认证认可等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经济信息 应用系统建设等。8、农村流通体系设施建设:农产品批 发市场升级改造,入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 建设,以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
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农村新型营销体系建设,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连锁化“农家店”建设等。 9、农村公共设施建设:与农户生活的基本需求密切相关, 属于农户共同享有或使用的基本
于以农、林、牧、渔业产品为原料进行加工活动的贷款, 主要包括农副食品加工、纺织加工、木材加工、中医药 加工贷款,不包括用以对农、林、牧、渔业产品为原料 进行的深加工活动的贷款。2、农业生
产资料制造贷款:指进行化学肥料、农药、农用地膜、 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而提供的贷款。3、农用物资和农 副产品流通贷款:是指进行农、林、牧渔业产品收购、 调销、储备,农、林、牧渔业产品以及
方面的贷款。这里的农村概念和上面所说的相同,即 “除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城市行政区及其市辖建制镇之外 的区域。”。具体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6、农村生 活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
村沼气、秸秆发电、小水电、太阳能、风能等能源建设, 农村电网改造及续建配套工程、农村公路建设、农村邮 政和电信等信息网络建设等。7、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农 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建设,物防疫
农业生产资料零售、批发的行业提供的贷款,包括农产 品的出口企业贷款。比方说酒厂用于收购大豆、玉米、 高粱等生产原料的贷款就属于这一类贷款。4、农业科技 贷款:是报告机构填报发放的对农业科
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业科技中介 服务等行业所提供的贷款。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 指用于农村生活设施建设、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农村流 通体系设施建设、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等
支农贷款是指机构发放用于支持农业产前、产中、产后 的各环节和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各类特定用途的贷 款。支农贷款的分类介绍:1、农田基本建设贷款:指用 于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改造大型灌
对农业政策性贷款市场化运作的现实思考
关键词 : 业 政 策性贷款 农
市 场 化 运 作
与 建 设 、 业 生 态 环 境 建 设 、 业 技 术 服 务 体 系 和 农 村 流 通 体 系 农 农 建设 。
所 谓 “ 策 金 融 ” 目前 还 没 有 统 一 的 定 义 。很 多 研 究 者 将 政 政 , 策 金 融 定 义 为 公 共 部 门所 从 事 的 金 融 活 动 , 有 人 根 据 金 融 中 介 还 理 论 , 为 政 策 金 融 应 是 指 公 共 部 门 所 从 事 的 金 融 中介 活 动 。 日 认 本 学 者 小 滨 裕 久 、 田英 信 等 人 在 比 较 一 般 的 意 义 上 将 政 策 金 融 奥 定 义 为 “ 了 实 现 产 业 政 策 等 特 定 的 政 策 目标 而 采 取 的 金 融 手 为 段 ”也 即 为 了 培 育 特 定 的 战 略 性 的 产 业 , 利 率 、 款 期 限 、 保 , 在 贷 担 条 件 等 方 面 予 以优 惠 , 有 选 择 地 提 供 资 金 。 政 策 金 融 并 不 仅 仅 并
机构 在政府 的 引导下 为特 定产 业政 策提供 资金 也 包括 在 内f 即广
义 的 政 策 金 融 ) 滨 、 田等 ,9 4。 基 于 这 种 观 点 , 们 认 为 农 ( 小 奥 I9) 我
业 政 策 性 金 融 是 一 个 内容 涵 盖 比 较 广 的 概 念 . 不 仅 限 于农 业 泛பைடு நூலகம்它
业 务 重 点 多 偏 重 于 农 业 产 前 和 产 巾 领 域 , 有 当 经 济 发 展 到 一 定 只
阶 段 后 , 逐 渐 将 其 资 金 运 用 向 流 通 领 域 转 移 。然 而 在 我 国 19 才 98 年农业 发展银 行业 务调 整之后 , 目前 在 农 业 发 展 银 行 的 信 贷 资 产 中 , 了 极 少 量 用 于 简 易 建 仓 等 小 型 基 本 建 设 外 , 余 均 投 向 粮 除 其 棉 油 流 通 环 节 。 从 粮 棉 油 收 购 资 金 流 程 中 可 以 看 出 , 收 购 贷 款 以 的 注 入 形 成 的 粮 棉 油 商 品 物 资 运 动 , 本 身 并 没 有 体 现 农 民 与 农 其
贯彻文件精神 农村金融要走好七步棋
贯彻文件精神农村金融要走好七步棋作者:姜丽明来源:《中国农村金融》2013年第05期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银监会始终高度重视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积极引导和督促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化改革、转换机制、改进服务,切实加强对农业农村农民的金融支持。
截至2012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17.6万亿元,比年初增长3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7%,其中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进一步发挥农村金融服务主力军作用,涉农贷款余额达到55239.7亿元,比年初增长8851.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4%。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召开后,银监会迅速组织传达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关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总体部署,在总结近年来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成绩和分析当前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做好2013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目标和措施:一、继续加大涉农信贷投放,保持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四化同步”战略部署的重要性,切实承担起金融支农责任,促进城乡金融服务一体化发展。
持续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按照稳健货币政策下调整优化信贷结构、保证“三农”投入的思路,坚持有保有压、有扶有控和区别对待原则,将有限的信贷资源重点投放到“三农”领域,确保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实现涉农信贷总量的持续增加。
紧密结合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切实加大对农村市场重要主体和行业的支持力度,优先安排信贷资金满足稳定发展农业生产、强化现代农业物资技术装备、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以及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方面的信贷需求。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资金供给、财务费用、激励考核、人才引进等方面向农业、农村和农民倾斜,充分发挥信贷资金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推动效应。
二、积极推进涉农银行业机构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在保持县域法人地位不变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通过增强资本实力,提高信贷投放能力,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发挥好支农主力军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农村建设贷款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农村建设贷款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发展银行•【公布日期】2010.09.10•【文号】农发银发[2010]185号•【施行日期】2010.09.10•【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农村建设贷款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发银发〔2010〕1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总行营业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农村建设贷款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总行2010年第17次行办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新农村建设贷款业务的重要性。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农民集中住房建设已经成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和开拓农村市场的重要途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今年中央1号文件等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土地整治、农民集中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有效缓解工业化城镇化“缺地”、新农村建设“缺钱”、耕地保护“缺动力”、统筹城乡“缺抓手”等矛盾,总行决定推出“新农村建设贷款”产品,积极支持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新农村建设贷款逐步打造成为集政策性、专业性、品牌性于一体的主打产品,更加彰显“建设新农村银行”的品牌效应,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银行的支农作用。
二、准确把握有关政策要求。
新农村建设贷款是对县域城镇建设贷款中有关农村土地整治和农民集中住房建设支持领域的产品创新整合。
在制定《办法》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农村土地整治、农民集中住房建设项目的运作规律,根据国务院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的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行信贷管理制度实际,按照“政策支农、规划先行、依法合规、防控风险”的原则,努力体现《办法》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各级行要认真组织学习,充分认识新农村建设贷款业务的产品特性,准确把握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业务指导,确保新农村建设贷款业务合规经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银发[2008]361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银发〔2008〕361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近期召开的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融资支持,促进扩大内需和提高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当前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融资支持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意义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基础,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保障,是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撑,也是全面提高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国家粮食安全、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战略任务。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大力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支持扩大内需、保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都具有重要意义。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站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回良玉副总理在2008年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加大对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支持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任务,把握好着力点,创新体制,完善机制,求真务实,结合辖内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金融的职能作用,扎扎实实地做好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相关金融支持与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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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业务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借款人在农村路网、电网、水网、信息网、农村能源和环境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需求而发放的贷款。
农业综合开发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借款人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改造、农业生产基地开发与建设、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需求。
贷款对象: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对象,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政府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贷款种类: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按照项目的目标,可分为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按照贷款性质,可分为项目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按照贷款期限,可分为中长期贷款和短期贷款。
贷款条件:
1、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和有效年检手续;事业法人依照《事业
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了登记或备案。
特殊行业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营业或经营许可证。
2、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区域发展政策和相关产业发展政策。
3、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立存款账户,自愿接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信贷管理,
恪守信用,遵守合同。
4、实行公司制的企业法人申请信用必须符合公司章程,如果公司章程未做规定的,
可提供具有股东大会(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总经理)对外借款的决议。
5、持有中央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技术监督部门颁发并年检的组
织机构代码证。
6、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或补贴来源,具备按期还本付息能力;企业的资产负债率等
主要财务指标达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规定的要求。
7、不符合信用贷款方式的,应提供符合规定条件的担保。
8、经营性项目资本金比例符合国家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有关规定;非经营性
项目资本金比例可参照经营性项目资本金比例标准执行。
贷款期限: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的期限一般为5年,最长不超过10年。
贷款利率: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在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同时,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予以优惠政策支持。
贷款方式: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既可采用担保方式,也可对优质客户采用信用贷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