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展银行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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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展银行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
4深圳发展银行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分析
4.1深圳发展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简介
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导致商业银行日益预感到高端客户脱媒而去的危机。
与此同时,
面对中小企业这个近在身边的快速壮大的市场,商业银行却始终一筹莫展。
因为传统的信贷风险控制技术在面对假报表、无抵押、担保和随时可能倒闭的授信申请人时,显得苍白无力。
这解释了我们在过去几年中经常看到的情景:在“先圈地,后开发”的策略下,各家银行竞相将自己标榜为服务中小企业的专业银行,做秀性质的签约会、推介会、新闻发布会充斥市场,客观上也对管理当局“鼓励中小企业融资”的急切心情做出了呼应。
为争取到中小企业融资这块大蛋糕,各家商业银行不断推陈出新,设计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各类融资产品。
2001年下半年,深圳发展银行在广州和佛山两家分行开始试点存货融资业务(全称
为“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业务”),年底授信余额即达到20亿元人民币,利用特定化质
押下的分次赎货模式,并配合银行承兑汇票的运用、结算和保证金存款合计超过了20亿元。
之后,从试点到全系统推广,从自偿性贸易融资(2003年)、“1+N”供应链融资(2003年)到系统提炼供应链金融服务(2005年),该行2006年在银行业率先推出“供
应链金融”品牌。
深发展供应链金融,就是该行根据特定产品供应链上的真实贸易背景和供应链主导
企业的信用水平,’以企业贸易行为所产生的确定未来现金流为直接还款来源,配合银行的短期金融产品和封闭贷款操作所进行的单笔或额度授信方式的融资业务。
深圳发展银行形象地将它描述为“1+N”。
“1”代表核心企业,而“N”则是围绕“1”开展业务
的上下游中小企业。
深发展推出供应链金融,主要基于对供应链结构特点、交易细节的把握,借助核心企业的信用实力或单笔交易的自偿程度与货物流通价值,对供应链单个企业或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全面金融服务,以促进供应链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配套企业“产一供一销”链条稳固和流转畅顺,有利于供应链核心竞争能力的提升,以金融资本与实业经济的协作,构筑银行、企业和商品供应链互利共存的、持续发展的、良性互动的产业生态。
4.2深圳发展银行供应链金融主要融资模式
在某个产业供应链中,作为上下游企业的中小企业为保证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
进行,存在着大量的融资需求,如图4.1所示。
结合产业供应链的特点,深圳发展银行从存货类、预付类和应收类三个角度专门为供应链金融上的中小企业设计了融资产品包,盘活了整个供应链的资金需求。
4.2.1存货类融资模式
存货类融资业务是深发展货押类业务中最简单、最基础的融资方式。
根据抵质押货
物流动性的不同,可分为静态抵质押授信和动态抵质押授信两种方式。
(l)静态抵质押授信
静态抵质押授信是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业务中的一种,是最基础的产品,它是指客
户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动产为抵质押的授信业务,又称特定化库存模式。
银行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对客户提供的抵质押商品实行监督管理,抵质押物不允许以货易货,客户必须打款赎货。
静态抵质押比较适合只有存货抵质押物的客户,而且批量进货、分次销售是客户的
购销模式。
相对来说,静态抵质押授信是货押业务中对客户要求较苛刻的一种,对于贸易型客户比较适合。
利用该产品,客户可以盘活原本积压在存货上的资金,使经营规模得到扩大。
从银行角度来说,抵质押物有相对较强的变现能力和最为明显的保证金派生效应,
因为只允许打款赎货,而不允许以货易货,赎货后所释放的授信敞口可被重新使用。
产权是否清晰、价格波动情况、抵质押商品的市场容量和流动性以及抵质押授信是否完备是该融资模式的风险控制关键点。
(2)动态抵质押授信
静态抵质押授信的延伸产品是动态抵质押授信,它是指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以自
有或第三方合法拥有的动产为抵质押的授信业务,又称为“核定库存模式”。
银行对于
客户抵质押的商品价值设定最低限额,允许在限额以上的商品出库,授信人可以以货易邢七
贝。
该产品适用于具有稳定的库存、一致的货物品类、较为容易的抵质押物的价值核定
的客户。
该企业拟质押的存货必须符合银行货押商品目录制度,对于一些客户的存货需要经常进出,难以采用静态抵质押授信的情况,也可运用本产品。
该产品多用于生产型客户。
对于客户而言,由于可以以货易货,因此抵质押设定较小的影响了生产经营活动。
特别是对于具有稳定库存的客户而言,如果合理设定了抵质押价值的底线,在授信期间内几乎不用启动追加保证金赎货的流程,因此可以将原本积压在存货上的资金盘活,从而扩大经营规模。
对银行而言,动态抵质押授信的产品的保证金效应小于静态抵质押授信,因为以货
易货的操作,可以授权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所以动态抵质押授信的操作成本比较小。
对于动态抵质押授信,除了关注静态抵质押授信的相关风控要点,为了方便仓库等物流监管方操作,还需要关注货物价值必须易于核对,在以货易货过程中防止滞销货物的换入,以及需要根据价格的波动随时调整最低库存临界点。
4.2.2预付款类融资模式
处于供应链下游的中小企业,通常需要向上游核心大企业预付账款。
深发展针对此
类问题设计的融资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
(l)先票/款后货授信
先票/款后货授信是指客户(买方)从银行取得授信,在交纳一定比例保证金的前
提下,向卖方支付全部货款;卖方根据购销合同以及合作协议书的约定发运货物,货物
到达后设定抵质押,作为银行授信的担保。
实际上,一些热销产品往往有较小的库存,因此企业的资金需求主要聚集在预付款
领域。
同时,该产品因为涉及到卖方及时发货、风险控制、到货通知、发货不足的退款、等环节,因此客户对卖家的谈判地位也很重要,是操作该产品的条件之一。
从客户角度,由于授信时间包括上游的排产周期和在途时间,而且到货后可以转为
库存融资,所以该产品对客户流动资金需求压力的缓解作用要比存货融资高。
其次,由于存在大批量采购的模式,客户享受较高的商业折扣,同时增加了提前锁定商品采购价格的可能性,有效控制了涨价的风险。
从银行角度,可以有效利用供应链,进一步开发上游主导企业的业务资源。
同时,
通过争取卖方对其销售货物的回购或调剂销售条款,将会有效降低客户违约情况下的变现风险。
还有一个好处是,因为货物是从卖方直接发给客户的,因此具有更直观和清晰的货物权属。
这种融资模式需要对上游客户的发货、退款和回购等履约能力要进行考察,在途风险的防范和损失责任的认定以及到货后的交接入库环节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
(2)担保提货(保兑仓)授信
担保提货是先票/款后货产品的变种,它是在客户(买方)交纳一定保证金的前提
下,卖方出具全额提单作为授信的抵质押物,银行贷出全额货款供客户向核心企业(卖方)采购。
随后,客户分次向银行提交提货保证金,银行再分次通知卖方向客户发货。
卖方就发货不足部分的价值承担向银行的退款责任。
该产品又被称为“卖方担保买方信贷模式”。
具体业务流程如图4.2所示:
在以下三种特殊的贸易背景下适用于担保提货:首先是客户为了享有较大的折扣,
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但是厂家由于排产问题无法一次性发货;其次是客户在淡季向上
游打款,支持上游企业从事生产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并锁定优惠的价格。
然后客户在旺季分次提货用于销售。
最后是客户和上游都在异地,导致银行难以有效控制在途物流和货到后的监控。
从客户角度,采用大批量的采购的模式的好处是可以获得优惠的价格,“淡季打款、
旺季销售”的模式有利于锁定价格风险。
同时,由于货物直接向上游监管,降低了从事监管的费用。
从卖方角度,能够获得大笔预收款,同时,可以锁定未来的销售,从而提高销售的
确定性。
从银行角度,对卖方发货不足的退款责任的引入,可以有效解决质押物的变现问题。
同时,在该产品中,主导企业的介入比较深,有利于银行直接开发主导企业的自身资源。
这种融资模式需要关注核心企业信用水平和实力的评估,防止主导企业对客户预付款的过度占用以及挪作他用。
(3)进口信用证项下未来货权质押授信
进口信用证项下未来货权质押授信,是指银行根据进口商(客户)的申请,在进口
商根据授信审批规定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后,对减免保证金部分以信用证项下的未来货权作为质押而开立信用证的一种授信方式。
货物到港后可以转换为存货抵质押授信。
该产品特别适用于进口大宗商品的企业、购销渠道稳定的专业进口外贸公司以及需
要扩大财务杠杆效应、降低担保抵押成本的进口企业。
从客户角度,在没有其他抵质押物品或担保的情况下,从银行获得授信;客户可利
用少量保证金扩大单次采购规模;客户有可能从商品卖方处获得较高商业折扣;有可能
提前锁定价格,防止涨价风险。
从银行角度,由于降低了传统开证业务中对抵押和担保的条件,使客户的开发半径
得到扩大,并且,因为控制了货权,并未明显放大银行风险。
这种融资方式的风险控制主要关注以下几点:首先,要根据不同情况,为在途运输购买以银行为受益人的保险。
其次,关注不同类型的单证对货权控制的有效性。
再次,针对叙做押汇的情况,重视从到货到入仓监管之间相关环节货权控制。
最后,为了防止客户弃货的情况发生,需要提前做好应急预案。
(4)国内信用证
国内信用证业务是指开证银行依照申请人(购货方)的申请向受益人(销货方)开
出的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
国内信用证弥补了商业信用的不足,能够有效解决客户与陌生交易者之间的信用风
险问题。
它减少了传统人民币结算业务中的许多风险发生的概率。
同时,客户能够通过在开证银行的授信额度来开立延期付款信用证,提取货物,用销售收入来支付国内信用证款项,不需要占用自用资金,可以使资金使用效率得到提高。
如果卖方按照规定发货,其应收账款就具备了银行信用的保障,能够减少拖欠及坏帐的发生。
从银行角度,国内信用证有效降低了卖方的信用风险,能够实现对货权的有效控制。
同时,银行还可以通过信用证相关的中间业务,获得额外的收入。
这种融资方式需要关注提前与交易双方明确争端解决的参考制度和办法、货权单据选择的法律有效性。
4.2.3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应收账款融资是指企业以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向金融机构办理融资的行为。
其业务操
作流程如图4.3所示:
目前,深圳发展银行在办理日常业务中常用的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国内明保理
国内明保理是指银行受让国内卖方(客户)因向另一同国内的买方销售商品或提供
服务所形成的应收账款,在此基础上为卖方提供应收账款账户管理、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催收和承担应收账款坏帐风险等一系列综合性金融服务。
若应收账款转让行为通知买方并由买方确认则为明保理。
该产品适用于有应收账款融资需求或优化报表需求的国内卖方。
同时,买方的商业
信用和付款实力应该符合银行的相关要求。
从客户角度,转让应收账款可以提前实现销售回款,提高流动资金的周转速度。
同时,客户不用像传统流动资金贷款一样,向银行提供所需的抵质押和其他担保。
在无追索权的转让模式下,客户可以使资产负债表得到优化,向银行转嫁商业信用的风险,缩短应收账款的周转天数。
从银行角度,自然对接,能够被客户广泛接受,提供了向产业链下游拓展业务的机会。
同时,银行能够获得额外的中间业务收入。
这种融资模式需要关注应收账款转让手续的合法性、买卖双方的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应收账款的可实现性。
(2)国内暗保理
暗保理是指在应收账款转让过程中,银行受让卖方应收账款的行为不通知买方的业
务。
除了明保理对客户带来的好处之外,暗保理的优势在于手续比较简便。
而且,由于不需要通知买方和要求买方确认,暗保理的方式特别适用于那些不愿意向买方披露自己融资信息的客户,或由于买方过于强势而不愿配合银行要求的相关手续的情况。
除了明保理产品的风险点外,暗保理业务还需要注意①应收账款是否存在不可转让
的特别约定。
②由于买方没有确认应收账款债权,因此需要其他认定方式。
③应收账款是否己经转让给第三方。
(3)票据池授信
票据池业务是指银行向客户提供的票据托管、委托收款、票据池授信等一揽子结算、
融资服务。
票据池授信是指客户将收到的所有或部分票据做成质押或转让背书后,纳入银行授信的资产支持池,银行以票据池余额为限向银行授信。
票据池授信包括两种形式: 票据买断池授信和票据质押池授信。
本产品适用于以下几种公司:①票据流转量大、对财务成本控制严格的生产和流通
型企业。
②适用于对财务费用、经营绩效评价敏感并追求报表优化的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国有企业。
从客户角度,票据池业务将票据保管和票据托收等工作全部外包给银行,使得客户
自己保管和到期托收票据的工作量大幅度减少。
同时,票据池融资可以实现票据合并、票据拆分、短票变长票等效果,使客户票据收付过程中期限和金额不匹配问题得到解决。
从银行角度,通过票据的代保管服务,有利于对票据到期后衍生的存款沉淀。
而以
银行承兑汇票作为质押的票据承兑,资产业务的风险较低。
该产品的风险控制点在于查验银行对票据真实性,防止假票等不好的情况出现等,此外还要严格实施金额与期限控制、台账管理。
此外,票据池融资应该以银行承兑汇票为基础,要谨慎接受商业承兑汇宜互
刁丈。
深发展的有关专家对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做出了如下解释:“对任何一个供应链节
点企业,我们都可以从预付类、应收类和存货类三个路径选择合适的产品。
我们既可以按照传统的信用评级体系(主体评级)给予授信,也可以考虑企业的具体交易结构并落
实货权或应收账款转让等担保措施后给予授信(债项评级)。
”该行在认真研究供应链
金融三大融资方式的基础上,结合该行的实际情况,几年来构造了“汽车平台”、“粮
食平台”、“钢铁平台”等一系列特有的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
其中汽车供应链金融是
该行迄今为止搭建的最为完善也最具有典型意义的一种融资模式。
4.3汽车供应链金融的实证研究
4.3.,我国汽车行业状况简述及供应链企业背景介绍
汽车工业是一个典型的大量协作生产和具有广泛服务网络的行业,在当今社会,已
经没有哪家汽车企业能够独立完成从产品设计、零部件生产、整车装配到最终把汽车送到客户手中以及售后服务的全过程。
分散的、单一企业的ERP系统模式由于缺少整个
行业间的协同运作与供应链上的预见性与快速响应性,已不能完全满足汽车工业的发展。
因此,采用上下游间信息共享与协同运作的供应链管理增值模式、优化的计划系统与功能,将不同层次企业的业务连接起来,才能真正实现汽车工业供应链的整体增值经普
在国内,汽车行业是供应链管理最为完善的行业之一。
经销商、供应商与核心企业
的关系紧密,核心企业对供应链成员的进入、退出有制度化的规定。
同时,在竞争压力之下,核心企业对供应链成员的资金流非常关注,因为这直接关系到整个供应链的竞争力。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原第一汽车制造厂)简称“一汽集团”,成立于1953年7
月,拥有全资子公司30家,控股子公司18家。
建厂至今,一汽集团累计产销中、重、轻、轿、客、微各类汽车920万辆。
2006年一汽集团列“世界最大500家公司”第470 位、“中国制造企业500强”第1位,全国汽车产销量第二位。
近年来,处于行业龙头地位的一汽集团,始终是各家银行纷纷挣揽的重点目标客户,
深圳发展银行因资产规模、谈判地位等原因,始终无法在对汽车厂商的直接授信上与国有一大银行进行博弈,业务合作机会较少。
在一次偶然的客户电话拜访中,该行客户经理得知集团下属一汽马自达销售有限公司的经销商融资业务一直以一汽财务公司为主,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决定引入1一2家银行作为其战略合作伙伴为其下属的全国经销店提供融资服务。
深发展敏锐地感觉到,这是其切入一汽销售商与生产商的绝好商机。
本次选择从适合深发行谈判地位的一汽下游经销商环节的授信这粒“种子”业务入手,将是与“一汽集团”展开汽车供应链战略合作的良好切入点。
4.3.2深发展汽车供应链金融典型模式介绍
经过前期市场调研及与同质化产品比较,针对汽车供应链金融这一典型的预付款类
融资模式,深发展创造性的提出“引入一家物流公司驻店监管、由一家分行做全国经销商”的创新业务营销思路。
通过引入一家监管方驻点监管,实现了一家做全国,解决了网点覆盖率要求。
监管方驻店监管,提车、取证、换证、取车辆钥匙均在45店内办理,
大大方便经销商的销售,从而提高了该汽车品牌的市场占有率。
深发展汽车供应链模式,简单来说,是指深发展银行对一汽集团和该行共同认可的网络汽车经销商统一授信,并通过引入一家综合实力强、专业化程度高的汽车物流监管企业,对汽车产、运、储、销供应链各环节实施全流程监管,实现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全封闭管理,在最大限度降低授信风险的前提下,取得效益最大化。
具体业务流程如图4.4所示:
(1)授信额度、开票申请:销售公司向深发行推荐经销商的建议额度,深发行审
批的授信额度不超过此建议额度;开票前提交相关申请资料交银行。
(2)开立银票、确认、入账、票据入库保管:经销商申请开票同时,向一汽提交
《深圳发展银行金融网络购车计划》,并存入20%保证金,深发行在接到经一汽马自达
审核同意《购车计划》,立即开具收款人为一汽马自达销售有限公司的银票,并当日传
真开票信息给销售公司,经其确认无误后做收妥入账处理。
深发行根据与一汽公司签订的《票据代保管协议》,将银票由同业部入库保管。
(3)发车及车辆、汽车合格证的交接:一汽在见票并确认无误后30日内向经销
商发送银票项下全部车辆,至深发行认可的经销商45店。
一汽在车辆发出24小时之内,将《深圳发展银行银行承兑汇票项下发车明细》传真给银行,深发行收到后给以回执。
同时银行据此及时与监管方联络,安排合格证交接时间。
(4)监管方验证、核车、实施监管:货物运抵目的地后,经销商与监管方共同
验车核证无误,办妥质押手续后,合格证、车辆、车钥匙交由监管方保管并通知深发行,
深发行将《发车明细》验收无误的回执传真给一汽并经确认后,一汽马自达完成发货责任。
(5)一(8)车辆及合格证的释放:经销商通过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将销车款项存
入在深发行开立的保证金账户,经银行确认无误后,即可向监管方一长久集团监管总部发出放货指令,由监管方释放车辆及合格证,经销商即可实现销车。
4.3.3业务各环节风险控制措施
在该项业务的风险控制上,深发行在充分认知异地经销商信息不对称、操作环节多、贷后管理难等问题的基础上,结合该业务实际特点,重点在业务操作流程上采取了以下风控措施。
(l)业务准备环节
通过举行业务签约仪式,让经销商的法人代表个人、财务人员亲自到分行实地签署
法律文本和办理开户手续,以符合信贷管理制度的面签和会计结算制度要求;同时对企业进行深入了解,进一步做好贷前调查,降低授信业务风险。
(2)授信环节
设定客户准入门槛、筛选授信企业、以销售公司建议额度为基础,合理核定额度。
在对销售商选择上设定了以下准入条件:①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达
到45店标准;②具备一定的自有资金规模,经营状况良好,具有按期履约的能力,无
不良信用记录;③优先考虑销售公司推荐的网络经销商,且销售场地需符合监管要求。
在授信额度核定上,深发行既以销售公司提报的建议额度为上限并进行动态管理,
又结合经销商的报表反映的经营状况合理进行核定,确保授信资金与经销商经销资金相匹配。
(3)开票环节
根据销售公司审核通过的《购车计划》开票,保证贸易背景真实、可靠。
该环节,
在经销商向深发行提交开票申请书的同时,该经销商还需向销售公司递交《深发行金融网络购车计划》,深发行在收到经销售公司的审核同意的《购车计划》,经深发行确认后,收到相应保证金,方能为经销商开立银票,确保了贸易背景的真实性。
(4)票据传递环节
出台《票据代保管、代解付操作办法》,避免票据邮寄风险,延长了业务链条。
深
发行在票据传递环节,起初的做法是采取邮寄的方式将票据交付至马自达销售公司,再由其背书转让给生产厂—一汽轿车股份公司,后来针对中信行发生过对马自达票据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