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成立天津市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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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成立天津市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1.10.12
•【字号】津科创[2011]224号
•【施行日期】2011.10.12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成立天津市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津科创[2011]2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委《关于支持我市区县示范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创新发展的意见》(津政办发[2010]117号)文件精神,发挥区县示范工业园区和科技园区在聚集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高技术产业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作用,提升我市整体科技创新能力,市科委出台了《天津市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管理办法》,并开始启动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市级高新区)的认定工作。
为确保认定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委《关于支持我市区县示范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创新发展的意见》(津政办发[2010]117号)文件要求,经市领导批准,成立天津市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王治平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赵海山天津市科委主任
成员:陈养发天津市科委副主任
吕玉淮天津市财政局副巡视员
张凤和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雒明山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梁宣健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
刘力天津市滨海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天津市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委创新体系建设与管理处,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认定、统筹管理、考核评价工作。
联系人:阚金玲单光瑞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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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