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朝宗《李姬传》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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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朝宗《李姬传》考论
杨德春
【摘要】There was a really faithful love between Hou Chaozong and Li Xiang .Hou Chaozong stated that they had no love and not much communication , but this can not be regarded as the evidence for their relation .Bi-ography of Li Xiang can be a counterpart of Boule de suif , and Hou Chaozong a great writer as Maupassant .%侯朝宗与李香之间确实存在生死不渝的爱情关系,侯朝宗与李香两人相处交往时间的长短与侯李之间是否能够产生爱情没有必然联系。
侯朝宗谦称自己与李香并无爱情关系,也来往不多。
此绝不能作为侯朝宗与李香没有爱情关系或侯朝宗与李香没有来往的证据。
《李姬传》是完全可以与《羊脂球》并列的伟大作品,侯朝宗是完全可以与莫泊桑并列的伟大作家,这是中国的骄傲。
【期刊名称】《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4(000)003
【总页数】5页(P53-57)
【关键词】《李姬传》;侯朝宗;李香;爱情
【作者】杨德春
【作者单位】邯郸学院中文系,河北邯郸 05600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I206.21.4
一、《李姬传》侯朝宗与李香关系考
侯朝宗《壮悔堂集》卷五之《李姬传》全文如下:
李姬者名香,母曰贞丽。
贞丽有侠气,尝一夜博,输千金立尽。
所交接皆当世豪杰,尤与阳羡陈贞慧善也。
姬为其养女,亦侠而慧,略知书,能辨别士大夫贤否。
张学士溥、夏吏部允彝急称之。
少风调皎爽不群。
十三岁从吴人周如松受歌《玉茗堂四传奇》,皆能尽其音节,尤工《琵琶》词,然不轻发也。
雪苑侯生己卯来金陵,与相识。
姬尝邀侯生为诗而自歌以偿之。
初,皖人阮集之者以阿附魏忠贤论城旦,屏居金陵,为清议所斥,阳羡陈贞慧、贵池吴应箕实首其事,持之力,大铖不得已,欲侯生为解之,乃假所善王将军,日载酒食与侯生游。
姬曰:“王将军贫,非结客者,公子盍叩之?”侯生三问将军,乃屏人述大铖意。
姬私语侯生曰:“妾少从假母识阳羡君,其人有高义,闻吴君尤铮铮,今皆与公子善,奈何以阮公负至交乎?且
以公子之世望,安事阮公?公子读万卷书,所见岂后于贱妾耶?”侯生大呼称善,醉而卧,王将军者殊怏怏,因辞去,不复通。
未几,侯生下第,姬置酒桃叶渡,歌《琵琶词》以送之,曰:“公子才名文藻雅不减中郎,中郎学不补行,今《琵琶》
所传词固妄,然尝昵董卓不可掩也,公子豪迈不羁,又失意,此去相见未可期,愿终自爱,无忘妾所歌《琵琶词》也,妾亦不复歌矣。
”侯生去后,而故开府田仰者以金三百锾邀姬一见,姬固却之,开府惭且怒,且有以中伤姬,姬叹曰:“田公岂
异于阮公乎?吾向之所赞于侯公子者谓何?今乃利其金而赴之,是妾卖公子矣。
”卒不往[1]。
《李姬传》之写法明显是欲扬故抑,侯朝宗言雪苑侯生己卯来金陵与相识,姬尝邀侯生为诗而自歌以偿之。
侯朝宗不用第一人称代词,用侯生自代,刻意表现一种纯客观之叙述态度,《李姬传》之写法就是要通过极力掩盖侯朝宗与李香之爱情关系从而达到尽情表现侯朝宗与李香之爱情关系之目的。
似乎侯朝宗与李姬之交往只是
一般之普通交往,然而《癸未去金陵日与阮光禄书》记载王将军与侯生交游不过积旬,时间如此之短,李香何以竟知之且疑之?王将军述大铖意,事在旦夕之间,李
香又何以竟知之且诫之?可见,二人关系非同一般。
侯朝宗于李香劝诫之后大呼称善,醉而卧,当醉卧于李香处,可见,侯朝宗与李香之关系极为亲密而特殊,即两人之间显然有非同一般之感情或曰爱情。
侯生下第,姬置酒桃叶渡,歌《琵琶词》以送之,此为绝唱,为了侯朝宗李姬不复歌唱,此实为守节,侯朝宗却故意叙述平淡,似乎波澜不惊。
更为重要的是,侯生去后,田仰以金三百锾邀姬一见,姬固却之,开府惭且怒,且有以中伤姬,姬叹曰:“田公岂异于阮公乎?吾向之所赞于侯公子者谓何?今乃利其金而赴之,是妾卖公子矣。
”卒不往。
一句卒不往,极为平淡,亦波涛汹涌,此明确记载李姬为侯朝宗守身如玉,一个女人为一个男人守身,那不是爱情那是什么?你老婆能为我守身吗?今之妄人对此视而不见,硬说侯朝宗与李香没有爱情或有爱无情或爱情已有裂痕,今之妄人说瞎话到如此程度,余不得已而辩之。
下第事实乃崇祯癸未秋试下第之事,后半岁,当至甲申年四、五月间,《答田中丞书》当作于此时以后。
此时侯朝宗与李香来往频繁,关系密切。
事实上,侯朝宗于癸未重阳节前后就在南京,有《九日雨花台五首》(题下自注“癸未作”)为证。
此时刚下第,侯朝宗与李香来往频繁,关系密切。
若今之妄人云“假如侯、李两人之间真有生死不渝的爱情,为什么他癸未年明明在金陵,并有闲情逸致到雨花台登高,却不去与李香见上一面?”则今之妄人如同痴人说梦,其妄已妄到可爱的程度了,
颇像小儿语。
《李姬传》称田仰为“故开府”,则该文当作于弘光朝已亡之后或在弘光朝亡后作过修改,何以要作《李姬传》或要修改《李姬传》?那是由于侯朝宗
仍然爱着李香,即在弘光朝亡后侯朝宗仍然爱着李香。
细读《李姬传》就会发现一个问题,李香在分别时对侯朝宗所说的“公子豪杰不羁,又失意,此去相见未可期,愿终自爱,无忘妾所歌《琵琶词》也”,所谓“此去相
见未可期”,也就是说“很难说此后是不是还有相见的机会了”。
李香为什么要说此话呢?这至少意味着李香认为明天到底怎么样谁也不知道,只有爱情是永恒的,
只要有爱在心,见不见面又有什么不同呢?
由此可知侯朝宗与李香之间确实存在生死不渝的爱情关系。
二、《李姬传》侯朝宗与李香相识时间考
据《李姬传》所写不能得出“两人交往实始于崇祯己卯 (1639年)”之结论,侯朝宗的《李姬传》言雪苑侯生己卯来金陵,接言与相识,容易使人产生侯朝宗与李姬相识是在崇祯己卯年的错觉,这是古文中常见的省略,雪苑侯生己卯来金陵,这只是说崇祯己卯年侯生来到金陵,侯生来到金陵后时日很长,与相识在侯生来到金陵后之时日,并非言侯生己卯一来金陵即与相识。
侯朝宗是南京国子监生,侯生己卯来金陵是入国子监,不可能当年就参加乡试,当以在国子监学习之后再参加乡试较为合理,也较为可信,故未几侯生下第之事当是参加崇祯癸未乡试下第之事。
所以,从“未几,侯生下第,姬置酒桃叶渡,歌《琵琶词》以送之”等语不能得出“两人在己卯相处的时间不长”的结论,因为崇祯己卯是乡试年,而崇祯癸未也是乡试年,所谓“未几,侯生下第”就是于崇祯癸未秋试下第。
《明史》卷三百八《奸臣列传 (阮大铖传)》:“流寇逼皖,大铖避居南京,颇招纳
游侠为谈兵说剑,觊以边才召。
无锡顾杲、吴县杨廷枢、芜湖沈士柱、馀姚黄宗羲、鄞县万泰等,皆复社中名士,方聚讲南京,恶大铖甚,作《留都防乱揭》逐之。
大铖惧,乃闭门谢客,独与士英深相结。
周延儒内召,大铖辇金钱要之维扬,求湔濯。
延儒曰:‘吾此行,谬为东林所推。
子名在逆案,可乎?’大铖沉吟久之,曰:‘瑶草何如?’瑶草,士英别字也,延儒许之。
十五年六月,凤阳总督高斗光以失五城逮治。
礼部侍郎王锡兗荐士英才,延儒从中主之,遂起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督庐、凤等处军务。
”[2]7938流寇逼皖,大铖避居南京,流寇逼皖时在崇祯
十五年,即公元1642年,该年为壬午年。
《李姬传》:“初,皖人阮集之者以阿
附魏忠贤论城旦,屏居金陵,为清议所斥,阳羡陈贞慧、贵池吴应箕实首其事,持之力,大铖不得已,欲侯生为解之,乃假所善王将军,日载酒食与侯生游。
”李姬姬私语侯生事只能发生在崇祯十五年之后,即公元1642年 (壬午年)之后,再加之未几下第,该年必为乡试之年,则该年只能是癸未年,即崇祯十六年,公元1643年。
绝不可能是己卯年 (公元1639年),此时皖人阮集之尚不在南京。
《清史稿》卷四百八十四《文苑一 (侯方域传)》:“方域既负才无所试,一放意声伎,流连秦淮间。
阉党阮集之时亦屏居金陵,谋复用。
诸名士共檄大铖罪,作留都防乱揭,宜兴陈贞慧、贵池吴应箕二人主之。
大铖知方域与二人善,私念因侯生以交于二人,事当已,乃嘱其客来结驩。
方域觉之,卒谢客,大铖恨次骨。
已而骤柄用,将尽杀党人,捕贞慧下狱。
方域夜走依镇帅高杰,得免。
顺治八年,出应乡试,中式副榜。
十一年,卒,年三十七。
”[3]13320《清史稿》之侯朝宗传也以侯
朝宗流连秦淮间时阉党阮集之亦屏居金陵,即侯朝宗流连秦淮间与李香交往当在流寇逼皖而阮集之避居南京之后,即在流寇逼皖时之崇祯十五年(公元1642年)之后,而不可能在此之前。
因为有“未几”两字,似乎两人相处的时间不长,但也未必,说见下文对《答田中丞书》中之“未几下第去,不复更与相见”之解说。
退一万步讲,就算侯朝宗与李香两人相处交往的时间不长,这与侯李之间是否能够产生爱情没有必然联系,相处交往的时间长不一定必然产生爱情,相处交往的时间不长也不一定必然不能产生爱情,即爱情之产生不以相处时间之长短为条件。
以“从侯朝宗与李香交往到其下第而离开南京,时间并不久。
而尤其重要的是,之后两人就不曾再见面”来否定侯朝宗与李香之间的爱情不能成立。
三、《李姬传》与《答田中丞书》相关内容考论
侯朝宗《壮悔堂集》卷三之《答田中丞书》云:“承示省讼,惭恧无所自容。
执事
与仆齿不啻倍屣,位不啻悬隔,顾猥与仆道及少年之游,谓执事往日曾以兼金三百
招致金陵伎,为伎所却,仆实教之,而因以爬垢索瘢,甚指议执事者。
昔仆之来金陵也,太仓张西铭偶语仆曰:金陵有女伎李姓,能歌《玉茗堂词》,尤落落有风调。
仆因与相识,间作小诗赠之。
未几下第去,不复更与相见。
后半岁,乃闻其却执事金。
此伎而无知也者,以执事三百金之厚赀、中丞之贵,方且奔命恐后,岂犹记忆一落拓书生之言。
倘其有知,则以三百金之赀、中丞之贵,曾不能一动之,此其胸中必自有说,而何待乎仆之告之也。
”[1]《答田中丞书》篇末有贾开宗评语云:“中丞名仰,李姬曰:是故以八座父事魏珰者耶。
却其金不往。
事本奇,笔下更
写得委曲生动。
”[1]
关于“不复更与相见”,不复意为不再,更之意不为再意,此甚明,否则复与更意重复,更此处意为更加、更多之意,“不复更与相见”意为不再更多地与李姬相见。
另外,因为有谓田中丞往日曾以兼金三百招致金陵伎而为伎所却实乃侯朝宗教之,故侯朝宗尽量掩盖自己与李香的爱情关系,侯朝宗谦称自己与李香并无爱情关系,也来往不多。
此绝不能作为侯朝宗与李香没有爱情关系或侯朝宗与李香没有来往的证据。
比较《答田中丞书》与《李姬传》,《答田中丞书》中的金陵李姓伎显然就是《李姬传》中的李姬,也即李香,也即《桃花扇》中之李香君。
但《答田中丞书》中的“未几下第去,不复更与相见”之语,只能意味着侯朝宗自己卯与李香分别后,至少到写《答田中丞书》时,侯朝宗与李香仍然见面往来,由《答田中丞书》对此欲盖弥彰而论,侯朝宗与李香之交往更为频繁、关系更为密切。
那么,《答田中丞书》作于何时呢?此涉及田百源之经历。
据《明清进士题名碑录》记载田百源系万历四十一年进士,在《明史》卷二五一《刘鸿训传》中曾提及田百源。
崇祯帝继位之初,崇祯以刘默承为得力干将,刘默承是能臣,但不择手段,招致非议,崇祯与之渐行渐远,终于刑求刘默承,将其遣戍。
刘默承罪状之一为纳赂卖官。
《明史》卷二五一《刘鸿训传》云:“御史田时
震劾鸿训用田仰巡抚四川,纳贿二千金;给事中阎可陛劾副都御史贾毓祥由赂鸿训
擢用。
鸿训数被劾,连章力辩,因言‘都中神奸狄姓者,诡诓庆臻千金,致臣无辜受祸。
’帝不听,下廷臣议罪。
明年正月,吏部尚书王永光等言:‘鸿训、庆臻罪
无可辞,而律有议贵条,请宽贷。
兵部尚书王在晋、职方郎中苗思顺赃证未确,难悬坐。
’帝不许。
鸿训谪戍代州,在晋、思顺并削籍,庆臻以世臣停禄三年。
”[2]6483-6484
《刘鸿训传》中虽未提及对田百源之处分,田百源尚不在崇祯打击范围之内,故所谓田百源至少应该革职是不可能的,官场之上此种事甚多,风声一过,不了了之。
徐鼒《小腆纪年附考》卷第一弘光上:清顺治元年 (1644年)五月甲辰 (十七日)“明总督漕运巡抚凤、淮路振飞罢,以田仰代之。
”[4]174虽然革职后重新起用名之为“起”,但“起”也有“用”之意,而且更常用的正是此意,起是一个普通常用字,与重新起用并无必然之联系。
更为重要的是,中华书局1957年版标点本《小腆纪年附考》作“以田仰代之”而非“起田仰代之”,以正训用,所谓的田百源革职又重新起用更是无从谈起。
由此可见,田百源在甲申 (1644年)五月之前就已是中丞巡抚,而在《答田中丞书》中,侯朝宗说他自己与田百源“位不啻悬隔”,在说到金陵李姓伎是否会应田百源之邀时,又两次说到以“中丞之贵”,可见当时田百源已为现任巡抚。
所以,《答田中丞书》之作时不能由田百源任巡抚之时间考证出来。
上文已证下第事实乃崇祯癸未秋试下第之事,后半岁,当至甲申年四、五月间,《答田中丞书》当作于此时以后。
另外,“未几下第去,不复更与相见。
后半岁,乃闻其却执事金。
”表面上看,
这是说他听到却金之事已在事情发生的半年之后,以说明他不但与她相见较少,而且对她的消息也很隔膜,但这是假象,欲盖弥彰,大有此地无银三百两之意,特别是“此伎而无知也者”,此绝非作者侯朝宗之真心话,侯朝宗《李姬传》云:“姬
为其养女,亦侠而慧,略知书,能辨别士大夫贤否。
张学士溥、夏吏部允彝急称之。
”此伎岂能无知? 《答田中丞书》下文又云:“此其胸中必自有说,而何待乎
仆之告之也。
”此伎自有主见,岂能无知?所以,由“后半岁,乃闻其却执事金”
不能得出侯朝宗与李香“相见较少,而且对她的消息也很隔膜”的结论,从欲盖弥彰的角度来看,侯朝宗与李香的交往更为频繁、关系更为密切。
四、《李姬传》之作时及艺术成就
侯朝宗《李姬传》并未称田百源为“故中丞”,而是“故开府”,与其称王铎为“故相国”同例。
如此则《李姬传》应作于弘光朝已亡之后或在弘光朝亡后作过修改,但是,在马瑶草、阮集之声势方盛之时,侯朝宗自不当作《李姬传》,因为《李姬传》作于马、阮声势方盛之时必为李香招祸惹灾也,此点由《答田中丞书》之欲盖弥彰也可得到证明。
田百源也为马瑶草所亲,见《明史》之《路振飞传》,故在《答田中丞书》中侯朝宗对于侯李爱情欲加以掩饰,以便不为李香招祸惹灾,从而达到保护心上人李香的目的。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看出《李姬传》作于马、阮声势方盛之时而于弘光朝亡后作过修改是根本不能成立的,如此则《李姬传》只能作于弘光朝已亡之后。
既然《李姬传》当作于弘光朝已亡之后,那么侯朝宗何以要于弘光朝已亡之后作《李姬传》呢?那是由于侯朝宗仍然爱着李香,即在弘光朝亡后侯朝宗仍然爱着李香。
可见,由《李姬传》之作时也可证明侯与李香之间具有生死不渝之爱情。
清代四库馆臣评论汪琬撰《尧峰文钞》云:“古文一脉,自明代肤滥于七子,纤佻
于三袁,至启、祯而极敝。
国初风气还淳,一时学者始复讲唐、宋以来之矩。
而琬与宁都魏禧、商丘侯方域称为最工,宋荦尝合刻其文以行世。
然禧才杂纵横,未归于纯粹。
方域体兼华藻,稍涉于浮夸。
惟琬学术既深,轨辙复正,其言大抵原本六经,与二家迥别。
其气体浩瀚,疏通畅达,颇近南宋诸家,蹊径亦略不同。
”[5]1522清代四库馆臣之论明显失实,实为魏禧、侯朝宗与清不合作。
具体到侯朝宗
体兼华藻,稍涉于浮夸,则也与侯文不符,至少与《李姬传》不符,《李姬传》未涉浮夸而绝无华藻。
章培恒、骆玉明《中国文学史》: “至于为《桃花扇》所取材的《李姬传》,虽然有名,却写得不生动。
”[6]436章培恒、骆玉明《中国文学史》对侯朝宗《李姬传》的艺术成就持否定态度。
章培恒、骆玉明《中国文学史新著》:“所以,必须在‘自歌以偿之’后,进一步
交代二人在此后的情谊,文章才算得上叙事清楚,条理分明。
侯方域的写作能力当然不至于低到连这样的要求也达不到,他本不过是在有意回避其与李香的情侣关系而已。
结果却使李香成了温柔的说教者、‘大义’的化身,而不是有血有肉的人;
这样的作品很难感动读者。
”[7]300章培恒、骆玉明《中国文学史新
著》:“侯传中的李香是被作为大义凛然的奇女子来写的,但却只像是侯方域的道
德保姆 (原来意义上的保姆,而不是女佣的代称),老在提醒他:‘小心,前面是个坎,别摔跤!’因而不免有点滑稽。
”[7]300-301章培恒、骆玉明《中国文学史新著》对侯朝宗《李姬传》的艺术成就持否定态度。
袁行霈主编《中国文学史》第四卷:“《李姬传》再现风尘女子李香识大义、辨是
非的品德和节操,都‘以小说为古文辞’,提炼细节,揣摩说话,刻画神情,像《李姬传》所选的三个典型事件,精择李香对话组成,切合身份与心境,曲折生动,使人物个性鲜明,堪称性格化的语言,突破陈规,具有短篇小说的特点。
”[8]254袁行霈主编《中国文学史》第四卷对侯朝宗《李姬传》的艺术成就貌似持肯
定态度,其所言《李姬传》具有短篇小说之特点实为贬低侯文之所谓以小说为古文辞论的现代翻版。
袁行霈主编《中国文学史》第四卷拾人牙慧,消化不良,竟然以具有短篇小说的特点赞美《李姬传》,其实却适得其反,所起之作用仍然是也只能是贬低甚至否定《李姬传》之艺术成就,此与章培恒、骆玉明《中国文学史》和《中国文学史新著》
之贬低《李姬传》之高论相比,只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言侯朝宗以小说为古文辞实际上就是说侯朝宗之文不可信,既然不可信,自然也就没有价值,从而达到否定《李姬传》等侯文之目的。
言侯朝宗以小说为古文辞也完全不符合侯文之实际情况,侯文是古文辞而不是小说。
侯文之实际情况恰恰表明侯朝宗是以古文辞为古文辞而绝非以小说为古文辞,凡言侯朝宗以小说为古文辞者皆失之。
侯朝宗是以古文辞为古文辞而绝非以小说为古文辞,此为对侯朝宗所作古文之最基本之认识,也是研究其艺术成就之起点,一旦偏离侯朝宗是以古文辞为古文辞这一最基本之认识,必然失之毫厘而谬之千里。
莫泊桑之代表作《羊脂球》写一群人乘马车离开被普鲁士人占领之地。
乘客中只有妓女羊脂球是不愿为普鲁士人服务而离开的,车在中途被一普鲁士军官扣住,此普鲁士军官看中了妓女羊脂球,非要占有羊脂球后才能放行马车。
羊脂球出于爱国之情坚决拒绝,但与羊脂球同车之高贵者们出于私利却威逼利诱羊脂球,羊脂球顾全大家之利益而妥协,为普鲁士军官提供了服务,却遭到高贵者们变本加厉之鄙夷。
莫泊桑之代表作《羊脂球》通过对比手法活灵活现地表现了在民族危难之时法国不同阶级、不同阶层之嘴脸,高贵者自私卑鄙而丧失民族尊严,卑贱者反倒无私崇高而捍卫民族尊严。
《李姬传》与《羊脂球》之艺术水平完全相同,但《李姬传》却早于《羊脂球》二百多年,《李姬传》的篇幅明显少于《羊脂球》,更为重要的是《李姬传》是实录而《羊脂球》是虚构之小说,这说明中国古文超越了法国的短篇小说,《李姬传》是完全可以与《羊脂球》并列的伟大作品,侯朝宗是完全可以与莫泊桑并列的伟大作家,这是中国的骄傲,这是民族大义。
既然如此,为何《李姬传》自诞生起总有所谓之名士欲贬低之甚至否定之?那是因为所谓之名士竟然不如妓女有民族感情,侯朝宗的《李姬传》打了所谓之名士的脸、掌了所谓之名士的嘴,所谓之名士实在
是不愿意让一个妓女进行道德提示:“小心,前面是个坎,别摔跤!”所谓之名士实在是有点滑稽,不如妓女还不让人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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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章培恒,骆玉明.中国文学史下卷[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 [7]章培恒,骆玉明.中国文学史新著下卷[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 [8]袁行霈.中国文学史第四卷[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