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上油气管道保护法律问题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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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上油气管道保护法律问题探究
摘要:石油和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能源,在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发挥
着重要作用。
由于石油天然气运输量大、运输距离远,海上运输已成为一种必要
的运输方式。
本文主要研究我国海上油气管道的安全保护问题,首先阐明了我国
海上油气管道的基本安全和立法保护的现状,在此基础上,总结了我国海上油气
管道保护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并探析出对我国海上油气管道保护的法律完善对策,希望能为我国油气管道行业的发展提供一些借鉴。
关键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律法规
一、引言
能源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
如果能源供应不足或供给来源不稳定,将会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安全,石油和天然气对我国的能源安全非常重要,事关国家经济的命脉,关系到人民生活的生产需要。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石
油进口量最多的国家,平均每天进口石油量1043万桶。
产油区主要集中在中东、南美等几个欠发达的地区,中国和主要的石油出口国之间距离远,且中国的石油
进口量之大,因此从这些地区进口石油只能依靠海上运输。
国内学者充分了解中
国的石油安全现状,指出石油进口安全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石油运输线路的安全。
我认为,尤其是海上运输线路的安全,对中国来说,石油安全面临的挑战非常严峻,确保中国海上石油进口的安全尤为重要。
1油气管道的保护离不开国家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及相关多方主体的配合,对于多方主体之间的权责分配需要健全完
善的法律制度。
因此,为了石油天然气管道行业的安全发展,完善对油气管道保
护的法律法规尤为关键。
2
二、我国海上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概况
海上石油天然气管道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和人民生活的主要运输载体,也是国
家重要的基础设施,随着海洋石油天然气资源日益成为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主
要能源,海洋天然气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也成为我国的能源供给体系的重要支柱。
随着中国经济水平的蓬勃发展,城乡建设的快速发展以及工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油气管道的外部环境也在时刻发生着变化,因此对油气管道的安全运行方面的保
护将出现新的问题,迫切需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建立相关的法律保护制度,制
定海上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具体规定,切实保障我国海上石油天然气运输安全。
(一)我国海上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重要性
1.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稳定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能源的供应。
作为现
代工业和交通运输的血液,石油和天然气的消费近几年呈现迅速上升的趋势,石
油和天然气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能源,已经在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方
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石油天然气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进
一步提高,石油天然气的供应安全非常重要,从我国的角度来看,石油天然气资
源主要来自于海洋。
确保海上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输安全,就能确保石油天然气资
源供应充足、工业发展及人们基本生活需要的需求,保障我国经济的正常运行。
2.确保海上石油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
随着我国石油和天然气消费量的增加,石油和天然气的进口量增加,海上石
油和天然气管道的总长度也有了较快的增长,由此可见,只有确保管道的安全稳
定运行,石油和天然气的进口量才会增加、才能确保安全供应,进而为能源安全、经济安全甚至国家安全提供保障。
3.事关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海上石油和天然气的安全稳定供应与经济问题、社会问题、安全问题以及民
生问题联系紧密,油气管道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具有历史的教训,每次发生油气
管道事故时,会出现大量人员伤亡,危及当地的经济发展,会给人民生活带来很
大影响或重大损失。
一些特大型事故往往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恢复石油和天然气的
正常供应,世界各国重视海上石油气管道保护工作也充分说明了其重要性。
(二)我国海上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必要性
1.海洋环境的恶劣使海洋管道需要面临严峻的自然灾害
由于海洋独特的自然环境和气候条件,海洋管道的外部自然条件远远低于陆地管道。
在此基础上,易产生悬浮状态,更容易受到船锚等非预期载荷的影响。
其次,我国海域地质条件十分复杂,如地震活动断层、古河道、不平坦地形、基岩起伏剧烈等地质高危区,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
海底土壤等灾害区域的质量将对管道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再者,恶劣的海洋天气现象正在逐年增加对海洋管道的破坏。
北部的渤海和黄海在冬季容易遇到大面积海冰,无论是结冰还是融化,都可能影响海洋管道的架设、对管件造成损坏。
2.容易遭受恐怖袭击的威胁。
石油、天然气等稀缺资源是国家重要的能源战略物资,管道运输是石油和天然气能源的主要运输方式之一。
现如今,随着经济的繁荣和科技的发展,管道运输业发展迅速,海上运输也日益发展。
石油天然气的安全运输对国民经济和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又由于油气管道输送的又是一些易燃易爆物品,极有可能成为恐怖袭击的目标。
三、我国海上油气管道保护相关现状
(一)我国规范海洋管道保护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颁布是为了确保油气运输安全和保护我国油气管道,维护我国的能源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需要。
建立起了全国一省一县三级环境资源保护制度,明确规定统一的规划制度体系与规划协调机构,缺乏管道规划与规划之间的冲突正在得到缓解。
对于关系处理要分章节进行,对每种情况都要有详尽的规范。
在处理相遇关系时,确定了“后建服从先建”的基本原则,明确了有关政府部门和企业各自的关系及保护义务,提出了在经营关系过程中的保护措施,这包括明确禁止的行为,确立保护距离。
草案还规定了不同违法行为的相应法律责任。
《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是关于铺设海底电缆、海底管道及其他活动的行政法规。
它设定海底管道铺设活动的主管部门为国家海洋局,同时规定了路由审批、路由备案、路由监管等制度旨在规范海洋油气管道的铺设活动。
《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是一部专门规范海底电缆管道保护的部门规章,规定了保护区制度、海上作业者的保护义务以及管道企业、海上作业者、政府主管部门三方的法律责任。
(二)我国海洋油气管道保护立法存在的问题
1.海洋油气管道保护的主管部门不明确
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机构统一主导、统一领导,建立了分级管理的国家管理制度,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机构明确了全国各地海底电缆保护工作的具体工作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油气管道保护法》各级相关主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解决跨区域的管道事件和问题,这包括协调和解决不同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管道保护中发生的一些重大安全事故。
在海上发生的严重危害管道安全的事件后,目前由国家海洋局负责。
这种对于事故责任认识不明确的监督管理体系,会比较容易出现事故处置延误、责任推卸等各类不良现象,因此明确海洋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这一项工作迫在眉睫。
2.管道保护主体职责分担不合理
管道企业担任管道保护第一责任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已经有明文规定。
督促检查、组织消除重大外部安全隐患仅属于地方人民政府职责所在的范围,管道企业和政府之间的职责分担显然不合理。
首先,政府是拥有行政执法权的机关,对于海洋管道破坏的情况发生时具有明显的保护优势,管道企并没有明确的行政区域划分,以及海洋环境的特殊性等原因,在海洋油气管道遭受破坏时,管道企业不能完全承担起保护责任。
涉及海洋领域权属划分以及与邻国产生纠纷问题时,就需要国家主管部门作出权威的解决方案。
因此,海上油气管道的保护不仅需要管道公司去承担责任,还需要国家主管部门共同承担保护责任,因此必须合理区分国家权力机关和管道企业的职责。
使两者相互配合,实现对管道的全面保护。
3.惩罚力度不够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全面规定了危害管道内外的行为的法律责任,规
定除依法行政处罚外,公安机关会依法处理那些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给予行政
处罚行政机关的罚款、处罚金额一般在一万元以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刑罚种类繁多,适用于不同
的违法行为。
但就管道损坏的违法性而言,惩罚力度不强,不足以威慑犯罪分子。
四、对我国油气管道发展及保护的措施和建议
(一)明确海洋油气管道保护的主管部门
《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明确规定,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保护全
国各地的海底电缆管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油气管道保护法》各级主管部门要对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的管道安全保护的重大事故和问题,进行指导和协调
处理的工作,在实际问题的解决过程中二者会出现矛盾。
《管道保护法》作为法律,《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作为部门规章,前者位阶高于后者,制定时间也
晚于后者,可以立法明确将能源主管部门拟定为海洋管道保护主管部门。
(二)合理分配管道保护主体的职责
海底管道对保障国家能源供应和社会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海洋管道一旦
遭到破坏时,需要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出面解决,这就要求主管部门有明确的管理
职责。
因此,在对海洋管道保护方面进行立法时,要明确管道主管机关及其他部
门在海洋管道保护方面的的法定职责,用法律责任来约束保障其更好的行使自己
的权利。
石油天然气管道,从归属关系看属于管道企业,但是其作为一种能源运
输方式又承担着公共职能。
海洋行政部门可以通过授权或者增加其职能,使其能
够在相遇关系的协调、与第三方发生冲突时、划分安全作业区方面具有一定的管
理权限。
当然对于管道的铺设、运行、维护以及检测还是负主要责任。
3另外还要对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管道损坏、安全事故等具有全球影响的违法行为和事故,
应该设计出一套可以应急响应应对机制、赔偿机制和法律责任追究机制。
4(三)加大处罚力度
《管道保护法》虽然这明确地规定了破坏管道行为的惩戒性处罚措施,但是
从惩戒的力度上,还是远远不够大,不足以威慑一些犯罪分子作出的违法活动。
例如,对于英国发生漏油的事件,按照目前英国的相关法律,此次发生漏油事件的主
要责任方可能需为发生漏油的事件支付巨额的200亿美元或者赔偿金,但是,在我国,即使溢油事件的案件性质和责任能够明确,海事管理机构也只能向责任方收取最高30万元的罚款。
5如果《海洋油气管道保护条例》能够增加补偿和罚款,就可以对管道企业、其他单位和个人起到威慑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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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冯遥(1997-),女,汉族,山东济南人,西南石油大学硕士研
究生,研究方向:民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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