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再次明确贵州省耕地质量评价技术依托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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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再次明确贵州省耕地质量评价
技术依托单位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公布日期】2018.08.15
•【字号】黔农委函〔2018〕146号
•【施行日期】2018.08.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再次明确贵州省耕地质量评价技术依
托单位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贵安新区农水局,各县(市、区)农业(农牧、农村)局,贵州大学、贵州省农科院:
利用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数据,通过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是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和土肥工作的重要基础。
原贵州省农业厅以(黔农发〔2008〕89号)正式文件下发,明确贵州省农业科技信息研究所和贵州大学原生命科学学院为贵州省测土配方施肥—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工作的技术依托单位。
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2017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促进化肥减量增效增效的通知》(农农(耕肥)〔2017〕30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7〕18号)文件要求,贵州省以《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2016)和《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2号)为标准,按年度开展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工作,建立每5年一次耕
地质量等级信息发布制度。
近年来,原国家农业部在项目上作出调整,取消了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土肥相关项目已更名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但其中耕地地力评价任务不变,在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内容仍然要开展耕地地力评价工作;并且原文件印发单位为贵州省农业厅,现已更名为贵州省农业委员会,为便于今后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中耕地质量评价工作开展的延续性,经研究,重新以贵州省农委的名义发文,再次明确贵州省农业科技信息研究所和贵州大学农学院为贵州省耕地质量评价技术依托单位。
具体分工如下:
贵州大学农学院:负责基本调查属性数据审核、土种归并、整理及汇总等相关工作。
贵州省农业科技信息研究所:负责耕地质量评价。
利用耕地质量调查和分析化验数据、最新土地调查空间数据进行图件矢量化和数字化管理,建立属性数据库和空间数据库、耕地资源管理系统,编制采样点位图、数字化养分分布图、耕地质量等级图、产业利用等成果图件。
各市(州)土肥站负责统筹指导各县(市、区)开展耕地年度调查,资料收集,西南区过录表格数据审核、汇总及上报;负责完成县、市、州级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评价报告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填报。
各县(市、区)土肥站负责完成耕地年度调查、土壤样品采集及土壤送样分析化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填报。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