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职工外出培训及参选的规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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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职工外出培训及参选的规定
为了激励我校教职工虚心好学,追求上进,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各种能力,学校将一如既往的争取更多的机会,派出更多的人员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和评选,每次都要坚持择优选拔的原则,派出该方面最优秀的人员参加。
对派出人员的要求如下:
一、参加培训者。
1.参训人员必须珍惜机会,做好充分准备,思考拟定学习和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带着问题去学习。
2.保证学习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席,要专心听讲,作好记录,积极参与互动,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思考,力争获得最多启发和心得,及时写出学习体会。
3.返校后形成论文式总结,做成报告课件,准备在同门类教职工中作报告,并把上述材料电子稿上交师训处。
4.如果培训有考核,学员必须拿到合格证或结业证,否则,学校不予报销费用。
报销签字时,须出示上述证件和材料。
二、参加评选者。
1.被选派参加县、市、省优质课、教学能手等等评选的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充分准备,并集体研讨,体现全组教师的经验和智慧。
2.评选没能入围者,学校不予报销费用。
报销签字时,须出示入选或获奖证件。
说明:学校只报销公派人员参加的上级职能部门组织的培训、评选费用,教职工自行参加的培训、评选活动,学校不予报销任何费用。
县实验高中
中学教职工外出培训及参选的规定(2)通常由学校、地方教育局以及相关的法规和政策所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定:
1. 申请外出培训:教职工有可能需要外出参加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
一般来说,教师需要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格,说明外出的目的、时间、地点、经费来源等内容。
学校会根据教师的需求和学校的安排来审批并决定是否批准外出。
2. 批准外出培训:学校会对教师的外出培训申请进行审核和审批。
审批的标准通常包括培训内容与岗位职责的相关性、培训的时间安排与学校工作的协调性、培训所需经费来源等因素。
如果申请通过,学校会向教师发放外出培训的准假通知,并记录在教师的工作档案中。
3. 考核和报告:教师出席培训期间,学校可能会要求教师参加相应的考核,以确保教师能够有效地吸收并应用培训内容。
教师还需要在培训结束后向学校提交一份详细的培训报告,包括学习成果、经验教训、对学校发展的建议等。
4. 参选职务:如果教职工有意参选学校或教育行政机构的职务,通常需要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并按照学校或教育局的规定进行申请和选举程序。
具体规定可能涉及候选人资格、选举时间安排、投票程序、结果公示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学校可能对教职工外出培训及参选有所不同的规定,教职工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及时与学校和教育局沟通。
中学教职工外出培训及参选的规定(3)一般由学校教务部门和行政部门制定并执行。
以下是常见的规定:
1. 外出培训:中学教职工有外出培训的需求时,需要提前向学校教务部门提出申请,并说明培训的内容、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核,确定是否批准教职工外出培训。
2. 外出参选:教职工如果有意参选学校内的职务或者参与校外组织的选举活动,需要提前向学校行政部门提交申请,并说明参选的职务或组织、选举的时间和程序等相关信息。
学校会评估申请的合理性和对学校工作的影响,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教职工的参选。
3. 工作安排:一般情况下,学校会根据教职工外出培训或参选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替代人员或调整工作计划,以保证学校日常的教学和管理工作正常进行。
4. 绩效考核:对于教职工外出培训和参选,学校会将其考虑在内,作为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的一部分。
教职工需要按照学校的要求提交相应的培训和参选证明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的工作报告和总结。
需要注意的是,各个学校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外出培训及参选规定以及相关程序,以学校制定的具体规章制度为准。
教职
工在外出培训和参选时应遵守学校的规定,做到合法合规并且不影响正常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中学教职工外出培训及参选的规定(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中学教职工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鼓励教职工参与学校及社会的各类培训和参选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学的在岗教职工,包括教师、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中学教职工外出培训及参选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的要求,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纪律。
第四条中学应建立健全教职工培训及参选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第五条教职工外出培训及参选所产生的费用,由学校承担或根据有关规定分摊。
第六条教职工外出培训及参选,应当事先向学校报备,并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七条学校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教职工外出培训及参选的时间,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八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教职工外出培训及参选的组织和管理,及时了解教职工的培训及参选情况,并对其进行评估和总结。
第九条学校应当根据教职工的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规划,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和安排培训。
第十条学校可以委托专业培训机构或相关部门,组织教职工的培训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教育资源和师资支持。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根据教职工的岗位需求和能力水平,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参加各类学术、科研和教学交流活动,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第二章外出培训规定
第十二条教职工外出培训应当根据个人的工作需要和发展目标,提出合理的培训计划和申请。
第十三条教职工外出培训的计划应当具体明确,包括培训内容、时间、地点、学习方式、培训机构等。
第十四条教职工外出培训计划应当提前报备学校,报备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培训目的、计划及预期效果等。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按照培训计划的合理性、学校经费的可行性等,审查教职工外出培训计划,并及时给予意见和答复。
第十六条教职工参加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培训活动,应当报备学校,并出具请假证明。
第十七条教职工外出培训期间,学校应当为教职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确保教职工能够顺利参加培训。
第十八条教职工参加培训活动结束后,应当向学校提交培训总结和成果报告。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对教职工的培训成果进行评估和鉴定,并通过工资调整、职称评定等方式予以体现。
第二十条教职工参加培训期间应当履行教学和管理工作交接手续,确保工作不受影响。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根据教职工的培训需求和工作安排,合理安排教职工的替代人员,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外出参选规定
第二十二条教职工参选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的要求,遵守竞选守则和伦理规范。
第二十三条教职工参选应当提前报备学校,并提出参选计划和证明材料。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对教职工的参选计划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及时给予意见和答复。
第二十五条教职工参选期间,学校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确保教职工能够顺利参选。
第二十六条教职工参选期间,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其教学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教职工参选后,应当向学校报告竞选结果,并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和义务。
第二十八条教职工参选所产生的费用,由学校承担或根据有关规定分摊。
第二十九条学校应当根据教职工的参选经历和成绩,予以肯定和表彰,并通过工资调整、职称评定等方式予以体现。
第三十条教职工参选应当注重保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不得损害学校的利益和形象。
第四章权益保障和责任追究
第三十一条学校应当保障教职工参加培训和参选的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阻碍教职工的正当行为。
第三十二条教职工参加培训和参选期间,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待遇和权益。
第三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对教职工参加培训和参选的奖励和激励机制,公开透明地评定和表彰优秀教职工。
第三十四条教职工参加培训和参选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赔偿。
第三十五条对于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伪造培训成绩或参选结果等行为的教职工,学校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对于上述未尽事宜,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由学校专门条款予以规定。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以前制定的相关规定。
以上为中学教职工外出培训及参选的规定,以供参考。
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予以具体操作和规定。
中学教职工外出培训及参选的规定(5)中学教职工外出培训及参选一般遵循以下规定:
1. 外出培训需要提前向学校申请,并获得学校批准。
教职工需要填写申请表,注明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等,并附上培训相关资料。
学校会进行审核,确保培训内容与教职工的工作岗位相符合并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
2. 学校一般会制定外出培训计划和安排,教职工需要按照学校的安排参加培训课程。
如果教职工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培训,需要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说明原因,学校会进行审批。
3. 参选需要遵循学校选举规定。
一般来说,教职工可以自愿报名参选,并提交相关材料,如个人简历、竞选宣言等。
学校会组织选举活动,包括候选人宣讲、投票等环节。
参选教职工需要遵守竞选纪律,不得使用不正当手段进行拉票活动。
4. 教职工外出培训和参选期间,需要向学校请假,并提前安排好工作交接。
如果参选教职工当选,学校会进行相应的人事调整和工作安排。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可能会有一些具体的规定和流程上的区别,以上仅为一般性的规定。
具体规定可以参考学校的相关文件或与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