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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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仪器装备安全管理制度1
1、仪器、装备的管理运用,必需专人负责。
要常常进行检查、保养、修理,发现问题应按时报告和整改。
2、仪器、装备的运用,必需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违章操作,不带电修理,不准超负荷运用。
并确保机房环境条件(温度、湿度)达标,符合仪器、装备的要求,落实清洁防尘各种措施。
3、仪器、装备应安装安全指示器,工作结束后,应按时切断电源,做到人离电断。
4、仪器、装备在运行过程中,如发现漏电,短路等情况,应立刻停止运用,并按时进行修理。
5、修理人员遇有仪器、装备故障申报,应立刻进行抢修,待确认故障排解后,方可交付运用,并对抢修情况作书面记录。
6、修理人员应全面负责本科仪器、装备的管理,定期检查仪器、装备接地的牢靠性,以防电击。
7、凡新安装或经大修后的各种仪器、装备,应按确定的技术参数(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前方可运用。
在运用中的仪器装备,应定时作性能的状态检测。
仪器装备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条试验室全部装备属国有资产,按校资产处理方法执行。
第二条新购仪器装备必需经过验收,严把质量关。
仪器装备到货后,按时组织安装、调试、验收,经检验人员签署验收报告的仪器装备才能投入运用。
第三条对万元以上仪器装备,要有固定人员负责定期检查、清洗、维护、修理和保养,确保仪器装备安全正常运用。
一般仪器每月保养一次,大型和精密仪器每半年保养一次。
每个操作人员必需做到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交接手续。
非运用保管人员运用仪器装备,必需经过培育,按仪器装备标准操作规程进行。
经专人保管和运用的大、中型精密仪器,未经同意,其他人不得擅自运用。
第四条对重大、精密仪器装备,要配备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老师或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功能开发和操作、修理、维护指导,以保证仪器装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运用人员要严格根据操作规程操作,并认真填写运用记录。
第五条如仪器装备发生故障或损坏,要作好记录、按时报告,并认真查清原因。
凡属运用者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故障或损坏,应由运用者负责排解或修复,并担当所需的费用,如不能修复,由运用者负责赔偿。
第六条建立仪器装备档案。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仪器装备名称、生产厂家及型号、序列号、试验室收到日期与启用日期、保管人员、仪器操作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损坏和故障记录、修理及校验报告等。
由各仪器
装备管理人员进行登记,由中心指定专人管理档案。
每台装备建立特地档案。
第七条对多年不用或已损坏并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装备要主动向保管员通报,经专家组确认后,按积压或报废仪器装备处理。
第八条对丧失的仪器装备,一经发现要立刻汇报,认真查找。
如不能找到,应说明原因,并追查有关责任者。
第九条试验室定期(3个月——半年)对仪器装备的运用、管理及保养进行检查。
对于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细心维护保养,在仪器装备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扬或嘉奖。
对由于责任心不强,违反操作规程或管理不善、玩忽职守而使仪器装备发生严峻故障、损坏、丧失、提前报废者,按其情节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赐予行政或经济惩罚。
说明本制度是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强化高等学校重点试验室仪器装备管理的通知'(教技司[20XX]52号)精神,在认真检查仪器装备安全管理的现状的基础上,对环境与疾病相关基因教育部重点试验室仪器装备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订。
要求全体教职员工、研讨生和临时聘用人员认真贯彻执行,以切实保证重点试验室仪器装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仪器装备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条试验室全部装备属国有资产,按校资产处理方法执行。
第二条新购仪器装备必需经过验收,严把质量关。
仪器装备到货后,按时组织安装、调试、验收,经检验人员签署验收报告的仪器装备才能投入运用。
第三条对万元以上仪器装备,要有固定人员负责定期检查、清洗、维护、修理和保养,确保仪器装备安全正常运用。
一般仪器每月保养一次,大型和精密仪器每半年保养一次。
每个操作人员必需做到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交接手续。
非运用保管人员运用仪器装备,必需经过培育,按仪器装备标准操作规程进行。
经专人保管和运用的大、中型精密仪器,未经同意,其他人不得擅自运用。
第四条对重大、精密仪器装备,要配备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老师或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功能开发和操作、修理、维护指导,以保证仪器装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运用人员要严格根据操作规程操作,并认真填写运用记录。
第五条如仪器装备发生故障或损坏,要作好记录、按时报告,并认真查清原因。
凡属运用者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故障或损坏,应由运用者负责排解或修复,并担当所需的费用,如不能修复,由运用者负责赔偿。
第六条建立仪器装备档案。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仪器装备名称、生产厂家及型号、序列号、试验室收到日期与启用日期、保管人员、仪器操作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损坏和故障记录、修理及校验报告等。
由各仪器装备管理人员进行登记,由中心指定专人管理档案。
每台装备建立特地档案。
第七条对多年不用或已损坏并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装备要主动向保管员通报,经专家组确认后,按积压或报废仪器装备处理。
第八条对丧失的仪器装备,一经发现要立刻汇报,认真查找。
如不能找到,应说明原因,并追查有关责任者。
第九条试验室定期(3个月——半年)对仪器装备的运用、管理及保养进行检查。
对于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细心维护保养,在仪器装备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扬或嘉奖。
对由于责任心不强,违反操作规程或管理不善、玩忽职守而使仪器装备发生严峻故障、损坏、丧失、提前报废者,按其情节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赐予行政或经济惩罚。
说明本制度是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强化高等学校重点试验室仪器装备管理的通知'(教技司[20XX]52号)精神,在认真检查仪器装备安全管理的现状的基础上,对环境与疾病相关基因教育部重点试验室仪器装备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订。
要求全体教职员工、研讨生和临时聘用人员认真贯彻执行,以切实保证重点试验室仪器装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仪器装备安全管理制度4
(一)医疗装备运用前必需制定操作规程,运用时必需按操作规程操作,仪器装备运用人员必需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二)对卫生部或卫生厅规定的有关大型仪器装备,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装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运用,运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装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三)运用科室对仪器装备的管理
1.建立运用登记本(卡),对开机状态、运用时间、运行状况、显现的问题进行具体登记。
2.高值仪器装备(三级医院定10万元及以上的装备,二级医院定5万元及以上装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运用(科室主任和护士长是第一责任人),无关人员不能上机。
修理部门应确定一名修理专管人。
3.医疗装备运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装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装备台账管理、装备的配件附件管理、装备的日常维护检查。
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移交手续。
4.新购贵重仪器应定期报告运用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
5.未经医院领导批准,科室运用的仪器不准外借。
6.运用科室与人员要细心爱惜装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装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刻报告科室领导、医疗装备科及分管院长,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四)运用操作人员在医疗装备运用过程中必需做到:
1.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生故障后应立刻停机,切断电源,停止运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
2.急救仪器装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刻实行应急预案,用手动方式代替仪器装备进行工作,然后调用同类仪器装备,再通知修理技术人员到达现场修理。
3.大型仪器装备或对临床诊断治疗影响很大的仪器装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按时报告院领导,通知医务科门、临床科室,停止开单,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对有故障的仪器装备,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检修,应由技术人员负责检修,待故障排解前方能连续运用。
5.运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挨次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需连续工作的装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6.操作运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运用保养工作,保持装备的清洁。
运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当放置,不得遗失。
【仪器装备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