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购房合同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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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购房合同提取公积金的具体流程如下:
1.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职工需满足以下条件:
- 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
- 购买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
- 符合购房提取条件。
办理流程:
- 购房职工线上或线下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证明,作为自有资金证明,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 购房职工携带《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件原件、婚姻关系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及《委托书》,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
- 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购房职工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预售商品住房即时将提取资金转入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现售商品住房即时将提取资金转入开发企业收款账户。
2. 购买存量商品住房提取
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的职工需满足以下条件:
- 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
- 购买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存量商品住房。
办理流程:
- 购房职工线上或线下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证明,作为自有资金证明,并与开发商或卖房人签订相关合同;
- 购房职工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
- 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购房职工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将提取资金转入购房职工的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购房职工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业务。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后,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