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除险加固钻孔灌浆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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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除险加固钻孔灌浆施工方案
一说明
1 本章规定适用于坝基防渗灌浆孔、检查孔以及施工勘测孔、观测孔的钻进,必要的采取岩芯、压力冲洗,压水试验和灌浆试验等的全部施工作业实施;钻孔作业及全部压力灌浆作业的实施,必须遵照《水利电力部SL62-94》规范之规定执行。
坝体劈裂灌浆必须遵造《土坝坝体灌浆规范》SD266-88规范之规定执行。
2 本合同工程量报价表中有钻孔与灌浆的各项单价所包含的费用,见下述条款之规定,而实际灌浆及钻孔作业中,根据地质条件的变化,监理工程师随时有可能改变部分或全部灌浆孔布置及增减孔距、孔深。
我公司不会因此而要求改变工程量报价表中的单价。
对孔深变化较大孔位,其单价的调整可由我公司与监理工程师另行商定。
3 在大坝灌浆正式开工前,须按设计要求进行灌浆试验,确定坝基岩体的可灌性、灌浆压力等参数,以保证大坝灌浆防渗质量。
二我公司递交的图纸和文件
1 在灌浆作业开工前10天,我公司会根据监理工程师对灌浆试验成果的审查意见和本章的技术规范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灌浆的施工措施计划。
其内容包括:
(1)灌浆工程平面布置图;
(2)灌浆工序、工艺和设备;
(3)灌浆材料;
(4)灌浆压力;
(5)质量控制;
(6)施工进度等。
上述图纸文件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所有钻孔和灌浆均不得实施。
2在灌浆作业过程中一旦发现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有变化时,必须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送监理工程师以便修改部分灌浆设计。
3 在整个钻孔与灌浆施工期间,我公司应作好记录和成果资料,并报监理工程师审阅。
记录内容包括钻孔、冲洗、压水、灌浆以及必要的采取岩芯和观测记录。
成果资料包括采取岩芯钻孔的柱状图、所有钻孔的孔斜投影图、灌浆平面图及综合剖面图、所有灌浆孔的单位吸水量及单位耗灰量的递减曲线和频率曲线、灌浆材料试验成果以及工程照片的岩芯实物等。
4 钻孔及灌浆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供竣工资料,其内容除原始记录和成果资料外,还应包括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和竣工报告等。
三灌浆材料及设备
1 灌浆材料
(1)灌浆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大坝水泥,水泥标号不低于425#。
灌浆所用水泥应保持新鲜,受潮结块的不得使用。
水泥出库使用前应对质量作出监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2)灌浆用砂应为质地坚硬的天然砂或机制砂,要求不含土团、硫化物和有机物,粒径不大于2.5mm,细度模数不大于2。
(3)灌浆用水应符合拌制砼用水的要求。
(4)我公司会通过试验论证并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后采用下述掺合料:
a、粘性土:塑性指数不宜小于14,粘粒(粒径小于
0.005mm)含量不低于25%,含砂量不大于5%,有机物含量不大于3%。
b、粉煤灰、烧失量不超过12%,干灰含水量不超过1%,SO3含量不超过3.5%(系指水泥和粉煤灰总量中的含量),0.08mm方孔筛余量不超过12%。
掺入水泥浆后应具有能起胶结反应、本身能硬化的性质,其细度要求同水泥。
(5)根据灌浆要求,可选用下列外加剂,其最优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并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
a、速凝剂:硫酸钠、三乙醇胺、氯化钙、水玻璃等。
b、减水剂:苇液废浆、铬木素、磷酸钠、焦磷酸钠。
c、铅粉、膨胀土及高塑性粘土。
(6)除了监理工程师另作规定外,一般使用普通搅拌机,水泥浆液的搅拌时间不得少于3分钟,水泥浆液自制备至用完的时间不超过初凝时间(2.5~3小时)。
2 钻孔及灌浆设备
(1)岩石钻孔应优先选用回转式钻机。
钻孔时,宜优先选用金刚石或硬质合金钻头。
钻浅孔而不需要取岩芯时,可采用风动式钻机。
(2)搅拌机在灌浆过程中要保证能迅速、均匀、有效地搅拌灰浆,并在规定压力下连续不断地供应灰浆。
(3)灌浆机应优先选用多缸活塞式,并有足够的排浆量,能在浆液最浓时正常工作。
灌浆管应能承受最大灌浆压力,管径应保证浆液流动畅通。
灌浆机与灌浆孔管都应装有压力表,压力表在使用前应检验其准确性,其允许误差不应大于5%。
四钻孔
1 因地质工作的需要,监理工程师可以要求我公司进行补充勘测孔的钻进,并需对岩芯进行描述。
我公司应向监理工程师递交勘测孔的钻孔记录,并按本章第8.4.3条款规定保存好全部钻孔岩芯。
2 我公司应按有关勘探规程的规定采取钻孔岩芯,并对岩芯进行描述的钻孔,我公司都应向监理工程师递交全部
钻孔钻进的准确记录,并提供有盖的木质岩芯等,完好地保存全部钻孔岩芯。
岩芯应按其钻孔内提取时的正确顺序、依次排列在木箱内,并标明编号、孔深及岩芯获得率,送到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方妥加保存。
如由于我公司在钻孔实施中过失,造成岩芯损失,致使钻孔的岩芯获得率低于监理工程师的规定值,则该钻孔应视废孔,其费用由我公司负担。
3 所有钻孔应统一编号,并注明施工次序。
钻孔开孔位置与设计位置的偏差不得大于10cm。
实际孔位应有记录。
4 灌浆孔的直径,在保证灌浆质量的前提下,宜优先选用小口径。
5 钻孔的终孔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每段结束后,孔内残留岩芯和沉淀不应超过20cm。
6 钻孔过程中必须进行孔向测量,如发现偏斜超过要求时,应及时纠正。
对于孔深超过20m的孔,应特别注意控制上部20m范围内的偏斜。
终孔段必须测斜。
7 垂直的或顶角小于5°的孔,其孔向的偏差值不得大于表8-1中的规定:
表8-1
经孔斜资料分析,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部位,应结合
单位吸水量和灌浆单耗等全面分析,认为将影响质量时,应采取补救措施。
8 浆钻孔应使用回转式钻机钻进,不允许使用冲击钻。
钻孔和灌浆必须按分序加密的原则进行。
钻孔孔径、孔向偏差和终孔深度必须符合施工详图及(SL62-94)规范的有关规定。
从钻孔结束直至进行灌浆前,孔口均应妥加保护。
凡因施工失误或不合质量要求而需重新钻进时,其费用由我公司负担。
9 灌浆后为了了解灌浆效果,我公司应完成必需的检查孔。
除非监理工程师另作规定,应按灌浆孔总数的10%布置。
检查孔应用回转式钻机完成,孔径为110~130mm,并需采取岩芯和对岩芯进行描述。
我公司应按本章第8.4.1条款规定,向监理工程师递交全部检查孔钻进的准确钻孔记录及保存好的全部钻孔岩芯。
10 钻孔时,应根据设计要求对孔内各种情况,如涌水、漏水、断层、洞穴、破碎、换层、掉块等进行详细记录,作为分析钻孔情况的依据,并及时将有关资料上报监理工程师。
11 钻孔穿过松软岩层或遇有塌孔掉块时,应先进行灌浆处理,然后再继续钻进,如发现集中漏水,应立即停钻,查明漏水部位、原因,处理后,再行钻进。
12 钻孔结束待灌或灌浆结束待加深时,孔口均应妥加
保护。
五钻孔冲洗与压水试验
1 灌浆孔在灌浆前应进行孔壁冲洗与裂隙冲洗,以提高灌浆效果。
2 孔壁冲洗可采用风水联合冲洗或由导管通入大流量水流从孔底向孔外冲洗的方法,直至回水澄清10min为止。
3 灌浆孔裂隙冲洗,可根据不同地质条件选用压水冲洗、脉冲冲洗、风水联合冲洗等方法,直至回水澄清,延续10min即可结束,但总的冲洗时间不宜少于30min。
冲洗压力不宜大于本段灌浆压力的80%。
4 灌浆孔的压水试验应在岩石裂隙冲洗结束后进行,试验孔数不少于总孔数的20%。
先导孔必须逐段做压水试验。
其它孔段如何安排,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以多做一些为宜。
压水试验的压力值应视工程具体情况确定,但为便于成果分析对比,所采用的压力标准应尽量一致。
压水试验总压力值一般宜采用1MPa;当灌浆压力小于1MPa,宜用0.3MPa。
5 灌浆孔压水试验吸水量的稳定标准:将压力调到规定数值并保持稳定后,每5min(或10min)测读一次压入流量。
当试验成果符合下列标准之一时,试验工作即可结束,以最终流量读数作为计算流量。
(1)当流量大于51/min时,连续四次读数,其最大值
与最小值之差小于最终值的10%。
(2)当流量小于51/min时,连续四次读数,其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小于最终值的20%。
(3)连续四次读数,流量均小于0.51/min。
6 检查孔均需进行压水试验,其稳定标准及压力与灌浆孔的压水试验要求相同。
六灌浆
1 灌浆孔的灌浆可采用下列方法:
(1)自上而下分段灌浆法;
(2)自下而上分段灌浆法;
(3)综合灌浆法;
(4)全孔一次灌浆法。
一般应优先选用自上而下分段灌浆法。
2 灌浆时,每一个灌浆段的长度,一般宜采用5m;如遇特殊情况,可视需要适当缩短或加长,但段长不得大于10m。
3 采用自上而下分段灌浆时,孔口无涌水的孔段,在灌浆结束后,一般可不待凝,但断层、破碎带等地质条件复杂的地区,则宜待凝,其待凝时间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
4 灌浆应优先采用孔内循环法灌浆,其射浆管距离孔底不宜大于0.5m。
5 灌浆压力、压力表安装部位及读数方法,应符合设计规定。
6 灌浆应在较短时间内达到设计压力。
如开始时由于吸浆量大等原因,不能立即达到设计压力,则应保证在正常操作的条件下,尽快达到设计压力。
7 灌浆浆液的浓度,应遵循由稀到浓的原则,逐级改变。
浆液的水灰比可采用5:1、3:1、2:1、1:1、0.8:1、0.6:1、0.5:1(重量比)七个比级。
开灌水灰比一般可用5:1。
8 灌浆时,当灌浆压力保持不变,吸浆量均匀减少时,或当吸浆量不变,压力均匀升高时,灌浆工作应持续下去,不得改变水灰比。
9 灌浆中,当某一级水灰比浆液的灌入量已达400l以上,而灌浆压力及吸浆量均无改变或改变不显著时,应改浓一级灌注。
10 灌浆,当其注入量大于30l/min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越级变浓。
灌浆时,当改变浆液水灰比后,如灌浆压力突增或吸浆量突减,应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灌浆过程中,应每隔一定时间测定浆液比重。
灌浆结束时,亦应测定浆液比重,并作记录。
11 当采用最大浓度浆液施灌,吸浆量很大而不见减少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可采用间歇灌浆法,同时考虑加砂。
如因加入掺合料而使吸浆量突减,则应停止使用掺合料。
12 除设计另有规定外,灌浆压力一般应按表8-2控制:
灌浆压力表
表8-2
13 灌浆,在设计规定的压力下,如灌浆段吸浆量不大于0.4l/min,继续灌注60min(自下而上分段灌浆时采用30min),灌浆工作即可结束。
如灌浆接近结束而发生回浆变浓,不能达到结束标准时,应查清原因,并采取措施,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结束标准。
14 灌浆孔采用自上而下分段灌浆法或综合灌浆法时,在全孔灌浆结束后,宜将全孔作为一段或分为数段进行复灌,其施工工艺与要求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
15 全孔灌浆工作完成后,必须及时做好封填工作。
封填前,应尽量将孔内污物冲洗干净,并测量孔深。
封孔,应采用机械封孔,排除孔内稀浆,将全孔封填密实。
孔深小于5m者,排除孔内积水后,可直接用干硬性水泥砂浆封填。
16 灌浆工作必须连续,若因故中断,必须马上处理,尽早恢复灌浆;如果中断超过30min,则应进行钻孔冲洗;如冲洗无效,则应扫孔。
恢复灌浆时,应使用开灌比级的水泥浆进行灌注,吸浆量与中断前相近,即可改用中断前比级
的水泥浆继续灌注;如吸浆量较中断前的减少不多,则浆液应逐级加浓继续灌注;如恢复灌浆后吸浆量急剧减少,且在极短时间内停止吸浆,则该灌浆段应视为不合格。
在灌浆过程中如发现冒浆、串浆、回浆变浓等其他特殊情况,除按《水利电力部SL62-94》规范中有关规定处理外,应及时将采取的措施及处理结果通知监理工程师。
七质量保证
灌浆质量保证应严格执行《SL62-94》规范有关工程质量检查之规定以及设计技术要求。
如果检查结果质量不合格,我公司必须拟定有效的处理方案,并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方可实施。
八量测支付
1 钻孔之计量,凡属勘测孔、观测孔的钻进支付,支付量测应按照施工详图和项目法人及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实际合格钻进长度进行钻进量计算。
2 灌浆及其检查孔之钻进量测以延m计;钻孔的支付量测按施工详图和项目法人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实际合格的钻进长度计量。
3 上述各款所规定的钻孔,我公司在钻进实施中因坍孔、掉钻等原因而使钻孔成为不能使用、或不合格的废孔,则一概不能列入支付工程量中。
必须采用岩芯的钻孔,如果其岩芯获取率低于规定值,则应视为废孔,也不得列入支付
工程量。
4 上述1和2款所规定之单价包括所完成之钻机安装、钻孔冲洗、试验及其保护的全部设备、材料和劳力费用及其有关的辅助作业费用。
其中必须采取岩芯的钻孔,还包括了采取岩芯等的有关费用。
5灌浆应按监理人确认的工程量以延m为单位进行计量,按《工程量清单》中每m灌浆单价支付。
其单价中包含为实施灌浆作业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辅助设施以及各种试验(包括压水试验、芯样试验)、观测和质量检查验收等所需的一切费用。
我公司在施工实施中因埋设、安装不当或水泥浆配制不当而被监理工程师拒绝采用的管材、埋件、水泥等,不应列入支付工程量。
我公司在施工实施中因堵漏不当而造成的浆液损失,以及中断灌浆造成的不合格孔,也不得列入支付工程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