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房屋加固与修复工程结构加固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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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房屋加固与修复工程结构加固监理实施细则
————————————————————————————————作者:————————————————————————————————日期:
编号:
合同号:
页数:共33
XXX房屋加固与修复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XXX建设监理公司
年月日
目录
1、工程概况
2、专业工程特点
3、监理工作依据
4、监理工作流程
5、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6、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7、安全监理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简介:
XXX加固与修复工程,为三层砖混结构的房屋,屋面为轻型钢结构。

2010年11月13日,位于该房屋东侧和南侧的XXX票务中心及停车场开始施工,在施工期间房屋户主发现房屋多处墙体出现裂缝,可能影响房屋结构安全。

XXX人民法院委托XXX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XXX房屋的受损情况进行鉴定,并出具加固方案。

我公司依据此加固方案进行监理。

(二)工程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XXX
设计单位:XXX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质勘察单位:××××建筑设计研究院勘察分院
监理单位:XXX建设监理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XXX建筑特种技术有限公司
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二、专业工程特点
1、本工程属加固与修复工程。

现场条形基础加宽施工时,应按长度1.5~2.0m 划分成单独区段,分批、分段,间隔进行施工。

结构加固后的使用年限按后续30年考虑。

确保工程安全进行将是本工程的监督重点之一。

2、现场采用自拌混凝土,±0.000标高以下采用掺5%防水剂的细石混凝土。

混凝土质量控制将是监理工作的重点之一。

3、本合同施工工期较紧,全部完工工期为100天(日历天,下同),开工日期XXX 年X月XXX日至XX年XX月XX日,其中外部工程在XX年XX月XX日前完成并
拆除脚手架和道路修复。

XX 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确保工程按合同工期完工将是本工程的监督重点之一。

三、监理工作依据 1、本工程监理规划。

2、与XXX 加固与修复工程相关的国家、X 省、X 市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文件等。

3、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
4、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5、建设单位提供的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设计图纸会审纪要等工程技术文件。

6、工程相关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2001 ⑵《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⑶《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⑷《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2 (5)《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2010
7、浙江省、杭州市现行的预算定额及有关规定。

四、监理工作流程 1、施工准备质量控制流程
不同意,提出审查意见 承包单位修改
审核签认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专项方案) 监理单位
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专项方案)
承包单位
报送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技术管
不确认,要求承包单位重
新组织
确认
不同意,承包单位更换分 包单位
同意签认
不符合要求,承包单位重 新放线 符合要求签认
不具备开工条件,继续
施工准备工作
具备开工条件签发 2、分部分项工程签认基本程序
审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资料 监理单位
报送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其有关资
质资料,总包对分包的管理制度
承包单位
审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其有关资
质资料,总包对分包的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 报送测量放线检测控制成果 承包单位
检查测量放线检测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 监理单位
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 承包单位
检查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 监理单位
开工
承包单位


检验批完成后自检
承包单位
自检合格?
整改 指分项分部工程施工
承包单位



3、进度控制流程

工程进度目标
工程进度目标分析
进度计划制订
填报《报验申请表》
承包单位
检查检验批质量 现场检查、试验室检验
监理单位
检查合格?
签署《报验申请表》
监理单位
本分部分项工程 是否全部完成
本分项分部工程完成
自检合格?
填报《报验申请表》 承包单位
检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现场检查、审核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监理单位
检查合格?
签署《报验申请表》
监理单位



4、工程计量流程
5、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Y
N
6、设计变更基本程序框图

工程进度计划审核
工程进度计划实施
工程进度检查
工程进度目标实现
原因分析
采取纠偏措
调整
根据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填写月形象进度表 施工单位根据月形象进度表统计填写月完
成工程量报审表
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
监理工程师签认 质量是否合格

核算员进行计量 不予计量
报送建设单位
班组自检
质量员检查
监理验收
下道工序
整改
不同意
五、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一)、拆除工程
1.0拆除工程一般规定
1.0.1 项目经理必须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项目经理部应按有关规定设专职安全员,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1.0.2 施工单位应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现场勘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0.3 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 ,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

当临街的被拆除建筑与交通道路的安全跨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隔离措施。

1.0.4 拆除工程必须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5 施工单位应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0.6 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

1.0.7 作业人员使用手持机具时,严禁超负荷或带故障运转。

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变更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认
建设单位审查签认
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提出工程
变更(必要时)
设计单位签发 设计变更单
建设单位予以确认 相关单位会签《工程变更单》
承包单位实施工程变更 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部提交 《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 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建设单位审批
协商调整
1.0.8 楼层内的施工垃圾,应采用封闭的垃圾道或垃圾袋运下,不得向下抛掷。

1.0.9 根据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通道,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1.1.0当拆除工程对周围相邻建筑安全可能产生危险时,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对建筑内的人员进行撤离安置。

1.1.1在拆除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检查建筑内各类管线情况,确认全部切断后方可施工。

1.1.2 在拆除工程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0人工拆除
2.0.1 进行人工拆除作业时,楼板上严禁人员聚集或堆放材料,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安全的放置场所。

2.0.2 人工拆除施工应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

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

2.0.3 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严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2.0.4 拆除建筑的栏杆、楼梯、楼板等构件,应与建筑结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

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

2.0.5 拆除梁或悬挑构件时,应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方可切断两端的支撑。

2.0.6 拆除柱子时,应沿柱子底部剔凿出钢筋,使用手动倒链定向牵引,再采用气焊切割柱子三面钢筋,保留牵引方向正面的钢筋。

2.0.7 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须在查清残留物的性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拆除施工。

3.0机械拆除
3.0.1 当采用机械拆除建筑时,应从上至下,逐层分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

拆除框架结构建筑,必须按楼板、次梁、主梁、柱子的顺序进行施工。

对只进行部分拆除的建筑,必须先将保留部分加固,再进行分离拆除。

3.0.2 施工中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测被拆除建筑的结构状态,做好记录。

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3.0.3 拆除施工时,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选定的机械设备及吊装方案进行施工,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供机械设备使用的场地必须保证足够的承载力。

作业中机械不得同时回转、行走。

3.0.4 进行高处拆除作业时,以较大尺寸的构件或沉重的材料,必须采用起重
机具及时吊下。

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场所,严禁向下抛掷。

3.0.5 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每台起重机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80%,且应对第一吊进行试吊作业,施工中必须保持两台起重机同步作业。

3.0.6 拆除吊装作业的起重机司机,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的规定作业。

3.0.7 拆除钢屋架时,必须采用绳索将其拴牢,待起重机吊稳后,方可进行气焊切割作业。

吊运过程中,应采用辅助措施使被吊物处于稳定状态。

3.0.8 拆除桥梁时应先拆除桥面的附属设施及挂件、护栏等。

4 安全技术管理
4.0.1 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严禁进行拆除作业。

4.0.2 当日拆除施工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远离被拆除建筑。

施工期间的临时设施,应与被拆除建筑保持安全距离。

4.0.3从业人员应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0.4 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4.0.5 拆除工程施工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拆除工程施工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书;
2 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 安全技术交底;
4 脚手架及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记录;
5 劳务用工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书;
6 机械租赁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书。

4.0.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

4.0.7拆除工程施工过程中,当发生重大险情或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排除险情、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5 文明施工管理
5.0.1 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封闭或覆盖,出入现场时应有专人指挥。

清运渣土的作业时间应遵守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

5.0.2 对地下的各类管线,施工单位应在地面上设置明显标识。

对水、电、气的检查井、污水井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5.0.3 拆除工程施工时,应有防止扬尘和降低噪声的措施。

5.0.4 拆除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将渣土清运出场。

5.0.5 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动火管理制度。

施工作业动火时,必须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领取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时间、地点作业。

作业时应配备专人监护,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后方可离开作业地点。

5.0.6 拆除建筑时,当遇有易燃、可燃物及保温材料时,严禁明火作业。

(二)、模板分项工程(需判定有无高大模板)
2.1一般规定
2.1.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以及施工荷载。

2.1.2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

模板安装和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

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进行处理。

2.1.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2.2模板安装
2.2.1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1)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检验方法: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观察。

2.2.2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1)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检验方法:观察。

2.2.3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1)~(4)条要求:
(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3)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清理干净;
(4)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5)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检验方法:观察。

2.2.4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
起砂或起鼓。

(1)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检验方法:观察。

2.2.5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
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1)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少于3面。

(2)检验方法: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2.2.6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其偏
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
项目允许偏差(mm)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 3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 3
插筋中心线位置 5
外露长度±10,0
预埋螺栓中心线位置 2
外露长度±10,0
预留洞中心线位置10 尺寸±10,0
注:检查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1)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少于3面。

(2)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2.2.7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轴线位置 5 钢尺检查底模上表面标高±5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截面内部尺寸
基础±10 钢尺检查柱、墙、梁±4,–5 钢尺检查
层高垂直不大于5m 6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注:检查轴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1)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 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少于3面。

2.3模板拆除
2.3.1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
混凝土强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底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
构件类型 构件跨度(m ) 达到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
板 ≤2 ≥50
>2,≤8 ≥75
>8 ≥100
梁、拱、壳 ≤8 ≥75 >8 ≥100
悬臂构件 — ≥100
(1)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检验方法:检查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2.3.2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和支项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1)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检验方法:观察。

2.3.3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1)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检验方法:观察。

2.3.4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

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
时清运。

(1)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检验方法:观察。

(三)、钢筋工程:
3.0 钢 材 主 控 项 目
3.0.1 结构加固用的钢筋,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钢筋进场时,应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园钢
度 大于5m
8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2 钢尺检查 表面平整度 5 2m 靠尺和塞尺检查
筋》GB 13013、《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T 5223、《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 5224等的规定,见证取样作力学性能复验,其质量除必须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强度检验实测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规定;
2 对受力钢筋,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采用再生钢筋和钢号不明的钢筋。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并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3.0.2 结构加固用的型钢、钢板及其连接用的紧固件,其品种、规格和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 700、《低合金高强度钢》GB 1591、《紧固件机械性能》GB/T 3098以及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再生钢材以及来源不明的钢材和紧固件。

型钢、钢板和连接用的紧固件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等的规定见证取样作安全性能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逐批检查,且每批抽取一组试样进行复验。

组内试件数量按所执行试验方法标准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中文标志、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3.0.3 预应力加固专用的钢材进场时,应根据其品种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 13014、《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T 5223、《预应力混凝土用钢铰线》GB/T 5224和《碳素结构钢》GB 700、《低合金强度钢》GB 1591等的规定,见证取样作力学性能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逐批检查,且每批抽取一组试样进行复验。

组内试件数量按所执行的试验方法标准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3.1原材料
3.1.1 结构加固用的钢筋,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钢筋进场时,应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园钢筋》GB 13013、《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T 5223、《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 5224等的规定,见证取样作力学性能复验,其质量除必须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强度检验实测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规定;
2 对受力钢筋,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采用再生钢筋和钢号不明的钢筋。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并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3.1.2 结构加固用的型钢、钢板及其连接用的紧固件,其品种、规格和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 700、《低合金高强度钢》GB 1591、《紧固件机械性能》GB/T 3098以及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再生钢材以及来源不明的钢材和紧固件。

型钢、钢板和连接用的紧固件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等的规定见证取样作安全性能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逐批检查,且每批抽取一组试样进行复验。

组内试件数量
按所执行试验方法标准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中文标志、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3.1.3 预应力加固专用的钢材进场时,应根据其品种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 13014、《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T 5223、《预应力混凝土用钢铰线》GB/T 5224和《碳素结构钢》GB 700、《低合金强度钢》GB 1591等的规定,见证取样作力学性能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逐批检查,且每批抽取一组试样进行复验。

组内试件数量按所执行的试验方法标准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3.1.4检查进场钢筋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3.1.5按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和钢筋进场批次见证取样做进场复验,检查进场复验报
告,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全数观察检查钢筋外观质量,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 .25,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3.1.6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
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并检查其化学成分等专项检验报告。

一般项目
3.1.7 加固用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以及颗粒状或片状老锈,也不得将弯折钢筋敲直后作受力筋使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3.1.8 型钢、钢板以及连接用的紧固件,其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进行检查和合格评定。

其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也应符合该规范的要求。

3.1.9 预应力筋和预应力撑杆,以及其锚固件、锚夹具等零部件,其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规定。

其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也应符合该规范的要求。

3.2钢筋加工
3.2.1用钢尺检查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制作情况,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同一加
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1)HPB235级钢筋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
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2)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
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钢筋作不大于90°弯钩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3.2.2用钢尺检查箍筋末端弯钩制作情况,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同一加工设备抽
查不应小于3件;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
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本细则第3.2.1条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2)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应为135°;
(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3.2.3观察,用钢尺检查钢筋调直质量情况,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

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HPB235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级、HRB400级和RRB400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3.2.4用钢尺检查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3.2.4表规定: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
项目允许偏差(mm)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10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20
箍筋内净尺寸±5
3.3钢筋连接
3.3.1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1)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检验方法:观察
3.3.2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08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1)检查数量:按有关规程确定。

(2)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3.3.3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

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

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1)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3.3.4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08的规定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进行检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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